两广海事部门签署深化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合作协议
长江海事局:开展捍卫美丽长江“365”攻坚行动

DYNAMIC 动态天津海事局:VTS实施小型船舶航行计划报告“零待时”首月成效显著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天津港重要指示精神,天津VTS认真组织开展学习,积极研究务实举措,主动服务天津港口发展,自2月1日起,天津海事局实施小型船舶航行计划报告“零待时”,加强船舶交通组织精细化管理,在不影响正常通航秩序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复式航道,将原来“新增船舶计划需要提前4小时报告,临时变更船舶计划需要提前2小时报告”,调整为“小型船舶动态计划新增和变更即时报告”,最大限度压缩航道紧张造成的船舶等待时间,全面提升天津港通航效率。
据统计,2月份天津VTS共实施小型船舶航行计划报告“零待时”971艘次,累计节约1842小时,每艘船舶平均节省等待时间1小时54分,通航效率得到大幅提升。
浙江海事局:组织开展外海区通航环境空中勘察2月21日,浙江海事局利用通航安全评估的机会首次组织对浙江外海区通航环境进行了空中勘察。
本次勘察范围主要为浙江沿海东航路至东海钻井作业区之间的海域,自北向南涵盖舟山、宁波、台州、温州4个分支局水域。
勘察内容重点为东航路船舶航行秩序,特别是小板门、东福山等事故险情易发水域的实际情况;外航路船舶航行与推荐航线一致性,东海钻井作业区周边水域船舶通航现状,同时还勘察了自普陀至东航路段的舟山沿海水域通航环境。
在钻井平台上,海事人员还专门了解了平台与过往船舶的正常通讯、安全警示以及应急反应措施准备情况。
两广海事部门签署深化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合作协议近日,广东海事局与广西海事局共同签署《粤桂海事深化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合作协议》。
《粤桂海事深化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合作协议》是粤桂海事部门在过往良好合作的基础上取得的新成果。
协议明确广东、广西两地海事部门要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和业务特长,在统一工作做法、加强业务交流、共享信息资源、形成执法合力、提高监管水平、提升应急能力、发挥党建保障等方面共商共建共享,持续优化完善珠江-西江水上交通安全现代化监管体系、智慧海事体系、海事公共服务体系、水域船舶防污监管体系、水上搜救体系、海事人才培训教育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合作机制等六大协作体系。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区域合作的意见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区域合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2.02.08•【字号】沪交协[2012]55号•【施行日期】2012.0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区域合作的意见(沪交协〔2012〕55号)局机关各有关处室,局直属各有关事业单位,各有关区县交通港航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08〕30号)、《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2号),《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2009~2020)》(发改地区〔2010〕1243号)、《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09〕33号)、《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十二五”规划》(沪府发〔2011〕49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本市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沪府发〔2011〕68号),以及我局与苏、浙二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制定的《长江三角洲地区道路运输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长三角道路运输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巩固和提升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区域合作成效,进一步推进今后一个时期长三角地区道路运输和水路运输区域合作和一体化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推进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区域合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一)重要意义。
长三角地区地缘相近,人文相通,经济相融。
进一步推进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区域合作,是适应和服务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长三角地区国家战略的客观需要,有利于推动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实现交通运输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有利于构建长三角地区一体化的综合运输体系和统一开放的运输市场体系,更好地提升上海“服务长三角,服务长江流域,服务全国”的水平;有利于在推进区域合作的同时,学习借鉴苏、浙二省及其所属主要城市交通运输领域的先进管理经验和工作方法,更好地促进上海交通港航事业的发展。
粤桂海事深化合作

粤桂海事深化合作随着粤桂海事合作的不断深入,新的、更为完善的合作体制机制亟待建立。
2019年2月28日,广西海事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广西海事局与广东海事局签订《粤桂海事深化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合作协议》服务两广水运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相关工作。
记者看到,在《粤桂海事深化服务“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中,粤桂海事合作进一步深入,“一体化”机制得到了充分体现,《协议》的内容让人对粤桂海事合作的未来充满期待。
粤桂海事深入合作存在现实需求广西海事局吕文伟副局长介绍说,最近,广西海事局与广东海事局的主要领导在南宁议定、签署了《粤桂海事深化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合作协议》。
目的是依托国家交通强国、粤港澳大湾区、珠江-西江经济带建设区域合作平台,充分发挥两广海事机构各自的专业优势和业务特长,打造粤桂海事合作示范区,在统一工作做法、共享信息资源、形成执法合力等方面共建、共商、共享,实现支持和服务广西、广东区域经济社会协同发展、融合发展。
广西广东两省区水运相通、文化相近、骨肉相亲,海事部门协同发展的友谊与合作源远流长。
2016,广西海事局与广东海事局在广州签订了《粤桂海事深化服务“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合作协议》,这次的《深化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合作协议》是对前一个协议的全面提升。
2018年,作为广西、广东两省区水上交通安全的主管机关,两广海事机构在共同建设“平安西江”、积极推动优化珠江-西江两岸港口布局、积极推广船型标准化、助推珠江航运转型升级、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加快珠江—西江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进行了非常良好的合作。
去年11月,两广海事局主要负责同志共同带队在西江干线广东封开至广西藤县航段、北部湾湛江至防城港海域开展了两次联合巡航活动,有效提高了海事执法人员开展全流域一体化安全监管机制的信心。
本次签署的《粤桂海事深化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合作协议》,将进一步深化粤桂海事协作机制,在更加广阔的领域加强交流合作,促进辖区水上交通安全、服务粤桂两地经济社会发展。
湛江海事:落实“一带一路”,为湛江港发展“保驾护航”

湛江海事:落实“一带一路”,为湛江港发展“保驾护航”王争鸣【摘要】3月下旬,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文件,表明一带一路建设拉开序幕,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我国改革开放又将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期刊名称】《珠江水运》【年(卷),期】2015(000)009【总页数】2页(P36-37)【作者】王争鸣【作者单位】湛江海事局【正文语种】中文3月下旬,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文件,表明一带一路建设拉开序幕,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我国改革开放又将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作为湛江海事人,要在“一带一路”战略这场伟大的变革中认清自身肩负的使命,认真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全力支持保障湛江港口经济发展,保证海上安全形势的稳定,为湛江跨越发展,快速崛起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带一路”建设是继建立首批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中国加入WTO后又一重大战略决策,是我国新一轮对外开放重中之重的系统工程,它将成为引领世界经济发展的“火车头”,加速我国对外开放的助推器,充分展示中国在世界舞台上的大国风范。
我国沿海城市是“一带一路”建设的排头兵和主力军。
国家发改委已经明确地把湛江列入海上丝绸之路战略规划支点城市,表明湛江将全面扩大对外开放,充分发挥港口优势,深度融入世界经济,致力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实现与东盟各国的对接,相互支持,合作共赢。
在构建“一带一路”战略布局中,湛江再次被推到改革开放的最前沿,吹响了加快发展的进军号。
湛江曾是海上丝绸之路始发港,有过辉煌的历史,湛江又是海洋大市,在粤东西北地区中,湛江的海岸线最长,港口码头实力最强,海上发展的机会最多;湛江邻近东盟,依托沿海重要支点城市的优势,加强与东盟各国和地区间的港口投资通道建设与运营合作,以形成齐头并进的互利格局,打造全程物流服务体系,抓住这些优势,就能把海洋港口经济这篇文章做大、做足、做好。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432号建议的答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432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8.16•【文号】•【施行日期】2021.08.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域经济开发正文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432号建议的答复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广西与东盟深化制造业合作构建大湾区—广西—东盟合作示范产业链、供应链的建议收悉。
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交通运输部,现答复如下。
我国和东盟山水相连,友好关系源远流长。
近年来,双方经济融合持续加深,经贸合作日益加快,互联互通不断加速,人文交往更加密切。
我国与东盟国家在基础设施建设、产能和投资合作、城镇化发展、改善民生和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方面合作潜力大。
进入新发展阶段,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稳中向好、长期向好,“一湾相挽十一国”、毗邻东盟的区位优势明显。
今年是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宜继续积极谋划推进我国特别是广西同东盟国家在经贸领域的务实合作,稳步推进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建设。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广西与东盟深化制造业合作构建大湾区—广西—东盟合作示范产业链、供应链的建议,体现了您对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深化我国与东盟经贸务实合作,打造更加开放更加具有韧性的区域产业链、供应链等有关问题的持续关注和深入思考,对做好相关工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我们将在工作中积极研究。
一、支持广西与东盟深化制造业合作相关工作进展近年来,有关部门围绕深化我国与东盟经贸务实合作,通过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指导、坚持扩大开放、推动务实合作等多方面措施,积极构建与东盟稳定的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同时支持广西加强与东盟国家开展产能、投资、互联互通等合作,取得务实进展。
(一)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指导。
“十四五”规划《纲要》(简称《纲要》)明确提出,支持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开放合作高地。
2020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公开发布《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提出支持广西加快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加快珠江—西江经济带和北部湾经济区建设,鼓励广西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
国家海洋局与广东省政府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线 制 度 列入 总 则 ,作 为 海 洋环 境保 护 的基 本 制度 予 以明 确 ,并
我国首场海洋 中小企业路演在 湛江 举办
1 1 月2 5日, 国家 海 洋局 战略 规 划 与经 济 司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在 广东 省 湛江 市联 合 举办 了 国 内首 场海 洋 中小 企 业投 融 资 路 演暨 项 目推 介 活动 ,该 项 目路 演 包括 8 家 海 洋企 业 ,主要 分 布 在海 洋 工程 装 备 带 I J 造 业 、海水 健 康养 殖业 、海 洋 信 息服 务 业 二 三 个产 业 ,项 目涉 及 水下 机器 人 、海 洋 高速 无 人艇 、海 洋牧 场 建 设 、北斗 卫 星通 讯技 术 产 品等 ,充 分 契合 了 《 国民经 济 和社 会 发展 第 十三 个 五年 规划 要 》关 于 “ 壮 大海 洋经 济 ” “ 发 展 海 洋科学 技术 ” ,以及 “ 中国 带 I J 造2 O 2 5 ” 的重要 部署 。
国家海洋局局长王宏的见证下,广东省副省长邓海光 、国家海
洋 局副 局长 房 建孟 5 3 "  ̄ J J 代表 广 东 省政 府 、国家 海洋 局 签署 《 关 于进 一 步深 化 合作 共 同推 动 广东 海 洋强 省建 设 的框 架 协议 》。 根据 协 议 , “ 十三 五 ”期 间 ,双方 将 充 分发挥 广 东 海 洋经 济 优 势在 “ 一带 一 路” 建设 中的 示范 引领 作 用 ,携手 推 动 广东 海 洋 生态 文 明建 设 ,大 力发 展 海 洋经 济 ,推 进海 洋科 技 自主创 新 , 科学 管理 和利 用海 洋资 源 ,共 同促 进 南海保 护 开发 ,加强 2 1 世 纪 海上 丝绸 之 路和 自贸区 海 洋经 济合 作 ,加 快广 东 海 洋强 省建
嘉宾点赞“湾区水运经济宣传研讨会”

“ 此 次研 讨会 举 办 的 规 格 很 高 、规 模 很 大、受 益良 多。”广西海事局宣传处副处长魏月星在参加研讨后表示, 广西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经济腹地,理应发挥更大的作 用。随着大湾区的建设,将催生湾区内的消费升级和对高 质量产品的巨大需求,而广西恰恰具有这些资源。为了更 好地护航广西货物从水路运输到大湾区,广西海事局积极 推动高质量发展。当前,粤桂两地海事部门正在深化海事 合作,从联合巡航执法、智慧海事、数据共享等多个方面互 通有无,不断提高海事服务能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郑燕: 加深了对大湾区建设一体化的认识
“此次研讨会让我更深入地认识到大湾区建设一体 化的重要性,湾区建设给广西水运经济带来了很多机遇和 挑战。”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郑燕表示,广 西毗邻广东,遥望港澳。近年来,广西提出要构建“南向、 北联、东融、西合”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其中,“东融” 即是深化粤港澳桂合作。经济要发展,交通要先行。为此, 广西要加速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抢占新经济增长机遇,广 西水运的高效、安全、畅通至关重要。
封面报道
COVER STORY
嘉宾点赞“湾区水运经济宣传研讨会”
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巡视员荀建群: 水运盛会提供了很多有益思考
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巡视员荀建群 受邀参加了此次湾区水运经济宣传研讨 会,他表示,粤港澳大湾区是由香港、 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和广东省广州、深 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 门 、肇 庆( 珠 三 角九市)组 成 ,是 中 国 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 一,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 位。湾区经济离不开水,广东省水运要 如何高质量发展才能成为湾区发展的 动能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此次水运 盛会给予他很多有益思考。
粤港澳大湾区港口群协同发展研究

粤港澳大湾区港口群协同发展研究◎ 周艳 唐献全 高乔子 广州航海学院港口与航运管理学院摘 要:粤港澳大湾区港口群拥有丰富的港口资源,形成了以集装箱、散货等不同运输方式为主的多样化发展结构。
本文围绕粤港澳大湾区港口群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探讨了当前粤港澳大湾区港口群协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统筹规划、港口资源优化配置、推进“组合港”建设、港口错位发展等对策。
本文的研究对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港口群的协同发展提供一定的借鉴。
关键词:粤港澳大湾区;港口群;组合港1.引言粤港澳大湾区作为中国重要的经济增长和对外开放门户,是我国经济最活跃、对外开放程度最高的区域。
粤港澳大湾区已经成为参与全球竞合的重要空间载体、多核心的世界级湾区,和美国旧金山湾区、纽约湾区、日本东京湾区并称世界四大湾区。
粤港澳大湾区主要由珠三角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东莞、惠州、中山、肇庆、江门九个城市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组成“9+2”格局的城市群,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标志着粤港澳大湾区进入全面建设阶段。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新时代推动形成我国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重要举措,是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对国家实现高质量发展和政治稳定都至关重要。
而港口群是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最大优势,在促进珠三角地区经济发展、支持港澳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粤港澳大湾区港口群是区域间贸易和物流的重要节点,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功能。
粤港澳大湾区港口群在国内外贸易中具有重要的地理位置优势和经济实力。
随着中国经济的稳步发展,粤港澳大湾区港口群的重要性逐渐凸显。
2.相关研究述评近年来关于粤港澳大湾区港口群发展问题的相关研究比较多,主要聚焦的问题有:港口物流发展、港口群与腹地经济的协同一体化、港口群的协同发展等方面。
港口群物流发展方面的研究有:黄仁刚(2020)分析了粤港澳大湾区港口物流问题,认为粤港澳大湾区港口群可以实现优势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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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YNAMIC 动态
天津海事局:VTS实施小型船舶航行计划报告“零待时”首月成效显著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天津港重要指示精神,天津VTS认真组织开展学习,积极研究务实举措,主动服务天津港口发展,自2月1日起,天津海事局实施小型船舶航行计划报告“零待时”,加强船舶交通组织精细化管理,在不影响正常通航秩序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复式航道,将原来“新增船舶计划需要提前4小时报告,临时变更船舶计划需要提前2小时报告”,调整为“小型船舶动态计划新增和变更即时报告”,最大限度压缩航道紧张造成的船舶等待时间,全面提升天津港通航效率。
据统计,2月份天津VTS共实施小型船舶航行计划报告“零待时”971艘次,累计节约1842小时,每艘船舶平均节省等待时间1小时54分,通航效率得到大幅提升。
浙江海事局:组织开展外海区通航
环境空中勘察
2月21日,浙江海事局利用通航安全评估的机会首次组织对浙江外海区通航环境进行了空中勘察。
本次勘察范围主要为浙江沿海东航路至东海钻井作业区之间的海域,自北向南涵盖舟山、宁波、台州、温州4个分支局水域。
勘察内容重点为东航路船舶航行秩序,特别是小板门、东福山等事故险情易发水域的实际情况;外航路船舶航行与推荐航线一致性,东海钻井作业区周边水域船舶通航现状,同时还勘察了自普陀至东航路段的舟山沿海水域通航环境。
在钻井平台上,海事人员还专门了解了平台与过往船舶的正常通讯、安全警示以及应急反应措施准备情况。
两广海事部门签署深化服务区域经济发展
合作协议
近日,广东海事局与广西海事局共同签署《粤桂海事深化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合作协议》。
《粤桂海事深化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合作协议》是粤桂海事部门在过往良好合作的基础上取得的新成果。
协议明确广东、广西两地海事部门要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和业务特长,在统一工作做法、加强业务交流、共享信息资源、形成执法合力、提高监管水平、提升应急能力、发挥党建保障等方面共商共建共享,持续优化完善珠江-西江水上交通安全现代化监管体系、智慧海事体系、海事公共服务体系、
水域船舶防污监管体系、水上搜救体系、海事人才培训
教育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合作机制等六大协作体系。
全国首个“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监测
监管试验区”在深圳建立
近日,全国首个“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监测监
管试验区”在深圳建立。
试验区建设依托大鹏湾海域覆
盖深圳和香港水域的特点,瞄准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区
域监管、精准 筛查、有效治理”总体目标,重点建设
依托“深港船舶污染防治工作室”,制定排放控制区监
测技术标准;探索建立在航船舶深港联合监测体系,制
定船舶大气排放统一执法流程、监管标准和检查比例;
推进建设船舶大气物排放智能监控系统,构建船舶大气
排放监视监测综合信息平台;推动地方政府出台资金补
贴、便利通行等船舶减排激励政策;强化排放控制区船
舶燃油质量检查工作,建立目标船筛查和监督检查机
制;总结评估船舶排放控制的监管方法和实践经验,形
成可推广的监督管理模式等六方面内容。
长江海事局:开展捍卫美丽长江
“365”攻坚行动
2月14日至17日,长江海事局开展美丽长江“365”攻坚行动。
行动期间,长江海事部门深入各港
口码头及船舶开展防污检查,重点对船舶垃圾处理告示
牌换新情况、污染物接收情况、联单制度落实情况、生
活污水处理装置运行及记录情况、船舶垃圾、油类记录
薄记载情况等进行检查,要求船方严格落实《关于严控
长江干线船舶污染物排放的通告》,规范填写各类防污
染文书,做到污染物去向明确,严禁非法排污。
“高雄-平潭”货运直航航线运营实现常态化2月23日,装载着高雄农渔产品的“台北快轮”轮
于24日上午8时再次抵靠福建平潭,标志着高雄至平潭
货运直航航线运营实现常态化。
此条货运直航航线航距
178海里,航程约9小时,计划每半个月一个航班。
“台
北快轮”轮船速是一般货船的2.5倍,并采用集装箱连车
架一同运输的方式以进一步提高装卸速度,确保货物可
以在最短时间内送达目的地,对运输保鲜期极短的农渔
产品有很大的优势。
该航线的常态化运营,进一步实现
了平潭至台北、台中、高雄货运直航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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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事
海事在线Maritime On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