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
《监察法》学习心得体会10篇

《监察法》学习心得体会10篇【篇一】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布施行以来,全国上下迅速掀起了学习《监察法》的热潮。
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我认真深入地学习了《监察法》,下面就个人学习情况浅谈几点心得:第一、《监察法》的制定标志着司法体制改革又一次重大进步。
《监察法》的施行是新时期党和国家不断保持自身先进性、廉洁性的重要创举,对于提升我国政治文明和反腐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二、《监察法》的制定,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的一部重要法律,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开创新时代反腐败工作新局面提供了重要政治和法治保障。
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以来,我逐字逐句全面系统地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通过原文学习、精心研读,不仅进一步加深了对监察法的理解和把握,为今后在依法行使国家检察职能中运用宪法法律开展法律监督提供了更为完备的法律支撑,而且使我更加深刻认识体会到,作为一名国家检察干部,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党章、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认真履行检察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把法律监督与纠正违法贯通起来、有机统一起来,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不断提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战略定力,继续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过去,由于机制体制等种种原因,村级组织干部像农村非党村委主任等存在“没人管”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监察委员会的成立,将过去党内监督达不到的应管人员全部纳入监察范围,监察对象大幅度增加,消除了监督的盲点,进一步扩大了反腐败的覆盖面,彻底打通了反腐败“最后一公里”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心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心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我国于2018年实施的一部重要法律,旨在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和反腐败工作。
以下是我对该法的
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该法对监察机关的职责和权限进行了明确规定。
监察机
关在执行职责时,具有独立性和自主权,可以调查涉嫌职务犯罪的
公职人员,并有权采取强制措施。
这些规定有助于增强监察机关的
工作效能,提高反腐败工作的力度。
其次,该法强调了监察机关的权力运行要依法行使。
监察机关
在开展调查活动时,必须依法取证,确保调查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此举有助于保护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滥用职权和违法行
为的发生。
此外,该法规定了监察机关的监察范围和对象。
监察机关可以
对国家工作人员、公职人员以及其他涉及公共权力的人员进行监察,包括党政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等。
这种广泛的监
察范围有助于形成全面覆盖的监察体系,提高反腐败的效果。
另外,该法还对监察机关的工作程序和监察措施进行了规定。
监察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可以采取询问、传唤、搜查等措施,确保调查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同时,被调查人有权提供证据和辩解,保障其合法权益。
这些规定有助于确保监察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实施对于加强反腐败工作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它明确了监察机关的职责和权限,规范了监察工作的程序和措施,为打击腐败、维护国家治理体系的稳定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法律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监法读后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监法读后感以前我对监察这事儿的理解,就像雾里看花,模模糊糊的。
只知道大概是管那些当官的别干坏事,但具体咋管、依据啥管,那是两眼一抹黑。
这部监察法一出来,那可真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这监察法就像是一张大网,网住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不管你是在政府机关里坐着办公的,还是在事业单位忙前忙后的,甚至是那些在村里管着大事小情的村干部,只要你手上有公权力,就得乖乖地在这张监察网的笼罩之下。
这让我觉得特别靠谱,就像给公权力的运行安上了无数个摄像头,想偷偷搞点小动作,那可难喽。
我觉得最酷的一点就是监察法给监察委员会的那些权力。
这个监察委员会就像一个超级英雄团队,拥有调查权、处置权等等。
调查的时候那肯定是像侦探一样,把那些违法乱纪的事儿查个底朝天。
而且这可不是说说而已,他们有实实在在的手段和法律依据。
那些个贪污腐败的、滥用职权的、徇私舞弊的公职人员,一听到监察委员会介入了,估计就像老鼠见了猫一样,心里直发慌。
还有呢,这监察法也体现了一种公平公正。
在处理问题的时候,有严格的程序规定。
不是说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得按照规矩来。
这就好比在一场游戏里,大家都得遵守规则,监察委员会这个裁判才能让人心服口服。
这对公职人员来说也是一种保护,要是被冤枉了,也有申诉的途径,不会稀里糊涂就被冤枉。
从老百姓的角度看,这监察法简直就是我们的守护神。
以前可能担心公权力被滥用,损害自己的利益,现在有了这个强有力的监察法和监察委员会,就像有了一个坚强的后盾。
如果我们发现公职人员有啥不地道的行为,就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反映,相信会得到公正的处理。
这监察法也不是说一出台就万事大吉了。
就像一个新的软件一样,还得不断地更新、完善。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肯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新情况、新问题。
但我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监察体系会越来越成熟,那些想钻空子的人会越来越没机会,而公职人员也会更加规规矩矩地行使权力,咱们老百姓的日子也就会越过越舒坦。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范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范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我国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里程碑,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
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学习和深入领会这部法律,我对中国的法治建设
和国家治理体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首先,监察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推进了反腐败斗争。
监察法明确了监察委员会的职责
权限,确保监察机关能够依法履职,对公职人员实施监察,有效遏制和惩治腐败行为。
法律规定了监察机关的权力运行和监察程序,为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其次,监察法的相关条款对权力运行和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监察法规定了监察机关
的组成和职责,明确了权力的边界,加强了监察机关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和约束。
同时,监察法还规定了监察机关对涉嫌职务犯罪人员的立案侦查和司法审判程序,保证了司
法公正和合法性,增强了人民群众对监察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此外,监察法还完善了监察机关的内部管理机制。
法律规定了监察机关的组织架构和
人员配备,明确了工作程序和监察环节,为监察机关的规范运行提供了制度基础。
监
察机关的内部管理机制的完善,有助于提高监察机关的执行力和效率,确保监察法的
有效执行。
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我不仅对监察体制的改革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也对中国的法治进程和反腐败斗争有了更加明晰的认识。
我相信,随着《中华人民共
和国监察法》的逐步落实,我国的反腐败斗争将会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为实现中国
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法心得体会集合3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法心得体会集合3篇【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法古人讲“以戒为固,以怠为败”。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抓作风建设上,制定并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聚焦“四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赢得了党心、民心。
但四风问题因其本身固有的复杂性、反复性,铲除四风根源不可毕其功于一役。
只有常抓不懈才能防止“四风”反弹,作风建设当“以怠为败”。
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在思想上不懈怠。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当前纠正“四风”问题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要以案警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定不移、精准有序,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政治信号,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在行动上狠落实。
十九大报告的强调,“坚持以上率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这体现了党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清醒认识和反腐败的坚定决心。
当前,作风建设已步入“深水区”,很多表面的问题渐渐隐化了。
“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寻”,推进作风建设一刻不能松、半步不能退,要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要锻炼过硬干部队伍,在组织上不掉队。
“四风”违背了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
我们的党是为人民服务的党,一旦脱离群众,党就会失去生命力。
要坚持党管干部,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注重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的地方培养锻炼年轻干部;要坚持抓住“少数关键”,进而让政治生态走向良治、善治;要旗帜鲜明的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党风正,则政风清;政风清,则民风善。
随着《国家监察法》的制定和颁布实施,体现了党中央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制度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已经到了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新阶段。
船行中流,一篙松劲就会前功尽弃。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范文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范文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让我深刻体会到国家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该法律的出台标志着中国反腐败工作迈向了新的阶段,对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该法律明确了监察机关的职责和权力,加强了监察机关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监察机关的设立和职责扩大,使得监察机关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不仅监察党员干部,而且监察国家公务员和其他公职人员,实现了全面覆盖。
监察机关的独立性得到了加强,减少了监察机关受制于其他机关的情况,更加有利于监察工作的开展。
其次,该法律明确了监察机关的调查手段和措施,提高了反腐败工作的效率和力度。
监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可以采取调查措施,包括传唤、约谈、搜查等,对于涉嫌腐败行为的人员进行调查和取证。
这些措施的出台使得反腐败工作更加有力,让腐败分子无处遁形。
最后,该法律明确了监察机关行使职权的范围和程序,增强了监察工作的法治化和透明度。
监察机关行使职权需要遵循法定程序,确保监察工作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监察机关的工作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更有利于预防腐败的发生。
总之,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让我深刻认识到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也让我更加坚定了反腐败的信念。
作为一名学生,我要时刻保持对腐败的警惕,自觉践行廉洁奉公的原则。
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自身的廉政素质,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国家监察法》心得体会及汇报5篇

目录5篇
学习《国家监察法》心得体会 (2)
2018年市纪委监委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情况汇报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让监督成为反腐败的第一防线 (6)
纪检干部学习《国家监察法(草案)》心得体会 (8)
2018纪委监委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情况汇报 (10)
学习《国家监察法》心得体会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在城区范围内积极营造宣传监察法、学习监察法浓厚氛围,结合“五查五看五争当,锻造纪检铁军”专项教育活动和扫黑除恶、农村“两委”换届选举等重点工作,“四步走”认真抓好《国家监察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集中组学强思想。
召开一次专题学习会。
以“集中组学”方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对《国家监察法》全文进行学习,加强领会,深化理解;开展一次主题思想讨论活动。
以深化对国家监察法的认识,找短板、补短板为重点,纪检监察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相互交流学习国家监察法的心得体会,切实增强对国家监察法的记忆和理解;开展一次“纪检大讲堂”培训活动。
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以专题培训班形式,就《国家监察法》相关内容进行专题辅导讲座,加强学习指导,努力把《监察法》学深悟透、融会贯通。
二是个人自学重实践。
各纪(工)委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利用各种学习载体,创新方式方法,加强对《国家监察法》的学习。
利用“清风xx”、纪检工作群及时转发上级对国家监察法的阐释解读等重要信息,方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开展自学;结合“传帮带”制度,以“一带一”或“一带多”的方式,各纪(工)委指定业务骨干或办案能手为年轻干部“导师”,手把手在信访举报、执纪审查、案件侦办等工作中进行传帮带,在。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体会原创14篇

【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出台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里程碑,是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的充分体现。
要贯彻执行好监察法,把制度优势和改革成果转为治理效能,必须做到“三个强化”,不断推动反腐败斗争从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
强化法制思维,在依法履职上下功夫。
监察法的制定把党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彰显着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心和自信。
从“两规”到留置,体现的是法制建设的一种与时俱进和渐进寻优。
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适应新形势,聚焦新任务,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整个反腐败工作的规范化进程。
目前,我们正着手梳理细化办案流程、规范审批程序和制定安全保密等规章制度,提高依纪依规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水平。
坚持依法开展审查调查,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底线意识,严格执行宪法和国家监察法等相关法律。
目前我区已启用监察法赋予的12项调查措施中的xx种,集中力量开展问题线索处置和审查调查工作。
今年以来,共谈话5人、询问14人、讯问3人,查询49次,调取2次,留置1人。
强化监督职能,在确保实效上下功夫。
监察法通过制度设计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补上了原国家监察的短板,解决了监察范围过窄、监督力量分散的问题。
监察法规定,监察委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
不管是纪委还是监委,首要的职责都是监督,目的是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是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这正是加强监督的题中之义。
因此,无论是对党员干部,还是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纪检监察机关都要加大日常监督力度,对其依法依规履职、秉公廉洁用权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细心发现问题,全力提醒纠正,防止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小错误发展成大祸患,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内、放在监督的视角下。
我区结合监察对象相比原来扩大4倍多的情况,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更加注重关口前移,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使批评教育成为常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
学《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一
为健全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监督体系,深入推进反腐法治化。
监察法草案分别从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监察程序,反腐败国际合作,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法律责任方面进行了规定。
通过制定国家监察法,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监督体系。
监察法把反腐败斗争以国家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明确监察机关监督、调查、处置和职责,把目前正在实际运用的调查手段纳入法律,赋予必要的调查权,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
监察法的制定,体现了党对国家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监察的全覆盖,使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推进国家依法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通过实施国家监察法,全面依法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腐。
开展纪检监察系统专题培训、业务学习交流等,增强依法履职、秉公用权的能力。
坚持以法治的思维和方式,在法律的框架内开展工作,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按照监察法的规定打造“纪律部队”,坚持在上级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强化
自我监督,严格执行监察法的规定,坚决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防止“灯下黑”,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队伍。
学《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二
3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北京揭牌,举行新任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宪法宣誓仪式。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产生国家监察委员会及其领导人员,标志着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已经形成。
全面从严治党是我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一。
全面从严治党,一要治党全覆盖。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真空地带”。
二要治党务必从严。
不允许一颗螺丝打坏一锅汤,对违纪党员,必须坚持“零容忍”原则,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养奸,以儆效尤。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
对于违纪党员,中国共产党历来就是刀刃向内,敢于壮士断臂,挥泪斩马谡。
对于违纪的纪检干部,则是一视同仁,决不允许“灯下黑”现象存在。
但,纪委执纪办案,对当事人只能采取“两规”措施。
“两规”看似严厉,实则不规范。
由于没有健全的法律可依,难以掌握好火候。
执纪措施轻了,则让负隅顽抗的违纪党员可能选择“抗拒从严,回家
团年”的“邪路”;执纪措施重了,则可能损害违纪党员的合法权益。
纪委执纪办案,容易踩上执纪的“雷区”,“两规”措施九层而被人们广泛诟病。
更为尴尬的是,对于非党员的国家公职人员,党纪的威力没有“用武之地”,只能用政纪约束之。
不像对党员的双重约束,党纪、政纪双保险“紧箍咒”让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到了极致,人民群众受益多多。
而对非党员的国家公职人员,由于没有党纪的威力,没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标准、严要求,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有所减弱,严管才是厚爱的作用在非党员身上发挥得不是淋漓尽致。
在以往的党纪、政纪办案上,由于业务不精、制度缺陷等因素制约,或者纵容了违法犯罪,或者让违法犯罪人员在接受党纪政纪查处时合法权益受损。
再加上对于违法犯罪人员的移送上,有可能存在“捂盖子”不移送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现象,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监察委的成立,打通了从严治党的“任督二脉”。
纪检监察机关以往的种种弊端,都迎刃而解。
“留置”手段的灵活运用,让违纪人员侥幸心理的防线被彻底攻破,只能乖乖选择“坦白从宽”的悔过自新之路,从而让更多的公职人员回归到遵纪守法的正道上。
监察委整合了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力量,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使监察对象由“狭义政府”转变为“广义政府”,补齐行政监察范围过窄的“空白”,让反腐全覆盖实至名归,驶入了一条无障碍的“绿色通道”。
更难能可贵的是,监察委将预防职务犯罪作为一项主责主业,将职务犯罪预防的关口前移,有利于防微杜渐,从根本上预防腐败现象的产生。
总之,纪委监委合署办公,是“形”的重塑、“神”的重铸,是“形得而神聚”,有利于重塑党纪国法的权威,增强公职人员模范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变要我遵纪守法为我要遵纪守法。
学《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三
2018年3月20日,第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监察法》的出台实施,是国家反腐败工作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实施,标志着国家监察法律制度体系的确立,为国家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
局党委按照县纪委安排,召开了《监察法》学习动员会,把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吋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深学一层、在学屮做,在做中学,结合实际学思践悟。
要深刻把握《监察法》颁布实施对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做勇于自我革命的“头雁”,严格自律的标杆,以更高标准、更严格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百尺之室,焚于突隙。
监督无禁区无例外。
监察法的颁布实现了监察全覆盖、无死角,不能存有监察的空白区域,筑好篱笆,否则就是“牛栏关猫蔦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
《监察法》的通过,意味着以法律的形式把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机制固定下来,为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实现了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党的纪律检查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打通对公权力监督的“最后一公里”,是民心所向。
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监察法》开启了依法反腐新征程。
我们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跟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步伐,严格执行宪法和《监察法》等法律法规,使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夺取新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