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跨营证券业的利弊分析与法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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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行业的跨境交易风险与防范策略

金融行业的跨境交易风险与防范策略

金融行业的跨境交易风险与防范策略一、引言金融行业的跨境交易是全球化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促进了国际贸易和投资,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风险。

随着全球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和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跨境交易面临的风险也变得更加复杂和多样化。

本文将探讨金融行业的跨境交易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策略。

二、跨境交易风险的分类跨境交易风险可以分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

1. 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国际货币汇率、证券价格、商品价格等因素的波动导致的风险。

跨境交易涉及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市场,市场风险极易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如政治不稳定、经济衰退、自然灾害等。

2. 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交易中一方未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约义务所产生的风险。

跨境交易涉及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交易参与方,其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存在差异,信用风险相对较高。

3. 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由于操作失误、内部控制不足或技术故障等原因导致的风险。

跨境交易涉及多个环节和市场主体,操作风险的发生可能影响交易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4. 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是指由于交易所在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不同,或涉及到国际法的适用问题,导致的风险。

跨境交易需要遵守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而这往往存在法律风险。

三、跨境交易风险的防范策略为了降低跨境交易风险,金融机构和市场参与者需要采取有效的防范策略。

1. 建立风险管理体系:金融机构和市场参与者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的监控和管理措施。

这包括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建立风险管理团队、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测等。

2. 加强尽职调查:在跨境交易中,尽职调查是防范信用风险的重要手段。

金融机构和市场参与者应对交易对手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了解其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信用记录等。

此外,还可以采用风险分散的策略,通过与多个交易对手合作来降低信用风险。

3. 强化内部控制:操作风险可以通过加强内部控制来减少。

农村商业银行跨区域经营的分析与思考论文

农村商业银行跨区域经营的分析与思考论文

农村商业银行跨区域经营的分析与思考论文农村商业银行是服务于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其经营范围主要局限于当地乡镇及农村地区。

然而,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也面临着跨区域经营的需求和机遇。

本文将对农村商业银行跨区域经营进行分析和思考,探讨其挑战和未来发展方向。

一、农村商业银行跨区域经营的动因和机遇1. 农村经济发展需要跨区域经营可以帮助农村商业银行更好地支持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通过跨区域经营,农村商业银行可以拓宽服务范围,为更多的农民、农业企业和农村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2. 资本压力随着银行业竞争的加剧,农村商业银行需要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

跨区域经营可以帮助农村商业银行扩大市场份额,增加收入来源,缓解资本压力。

3. 技术创新跨区域经营可以促进技术创新和信息化建设。

通过引入先进的金融科技,农村商业银行可以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满足客户不断增长的需求。

二、农村商业银行跨区域经营的挑战和问题1. 地域差异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金融需求存在差异,农村商业银行需要面对不同地区的文化、政策和行业特点。

如何适应和满足多元化的需求,是跨区域经营面临的首要挑战。

2. 风险管理随着经营范围的扩大,农村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面临更大的压力。

不同地区的风险特征和风险偏好存在差异,农村商业银行需要加强风险监测和风险管理能力,防范跨区域经营带来的风险。

3. 品牌建设跨区域经营需要农村商业银行进行品牌建设和推广,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如何在不同地区建立统一的品牌形象,提高品牌竞争力,是农村商业银行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三、农村商业银行跨区域经营的发展思路1. 制定明确的发展战略农村商业银行需要制定明确的发展战略,明确跨区域经营的目标和路径。

战略应从服务定位、产品创新、风险管理、品牌建设等方面考虑,为跨区域经营提供指导和支持。

2. 加强合作与整合农村商业银行可以通过与其他金融机构和企业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业务整合。

银行证券业务监管的必要性分析

银行证券业务监管的必要性分析
券 业 务 的 运 行 。从 而 通 过 立 法 、 法 使 得 颁 布 的 法 律 、 规 望 取 得 基 金 的托 管 人 资 格 和 代 销 资 格 。 司 法 银 行 为 证 券 公 司 提 供 融 资 支 持 。银 证 业 务 的 开 通 , 为 对 金 融 体 系 产生 法 定 的约 束 力 , 靠 法 律 制 度 、 律 规 定 来 依 法
和约束 , 即政 府 监 管 。其 次 , 针 对 银 行 或 证 券 公 司等 金 融 它
( ) 行参 与 证 券 业 务 的 “ 制 失 灵 ” 求 银 行 证 券 业 1银 控 要
机 构 如 何 从 自身 制 度设 计 来 实 现 金 融 监 管 目标 也 有 相 关 法 务 监 管 。 律 规 定 , 过 设 定 规 则 来 规 范 金 融 机 构 的 运 行 , 金 融 机 构 通 使 银 行 业 自诞 生 之 初 便 是 一 个 高 风 险 的 行 业 , 行 家 们 银 既 适 应 市 场化 要 求 , 能 达 到 监 管 目标 , 又 即市 场 化 监 管 。 也 深 深 意 识 到 这 一 点 , 多 跨 国 银 行 的 管 理 层 很 早 就 试 图 许 在 银 行 内 部 构 筑 防 范 金 融 风 险 的 “ 波 堤 ” 但 即 使 是 采 取 防 ,
的 结 果 。在 金 融 一 体 化 和 金 融 自由化 浪 潮 中 , 证 混业 的发 展 对 我 国现 有 的 分 业 监 管 体 制 的挑 战 会 越 来越 大 , 果 不 及 时 银 如 对现 有 的监 管 体 制 进 行 调 整 , 可 能形 成 交叉 监 管 、 复监 管 以及 监 管 的真 空地 带 , 而 暴 露 出 监 管 机 构 缺 乏 协 调 、 融监 就 重 从 金 管政 出 多 门 、 管 成 本 协 调 成 本 过 高等 问题 , 响 我 国 的金 融监 管效 率 , 至 危及 我 国金 融 体 系的 稳 定 。从 市场 竞 争 、 监 影 甚 市场

银行跨境业务了解银行跨境业务的机会和挑战

银行跨境业务了解银行跨境业务的机会和挑战

银行跨境业务了解银行跨境业务的机会和挑战随着全球化的推进,银行跨境业务日益成为金融行业的焦点。

银行跨境业务指的是银行在不同国家之间进行金融交易和服务的活动。

这一业务领域既带来了巨大的机会,也面临着重重的挑战。

一、机会1. 扩大市场和客户基础银行跨境业务可以帮助银行扩大市场范围,进入更广阔的国际市场。

通过建立跨境合作伙伴关系和网络,银行可以吸引更多的客户,增加业务量和收入。

2. 提升金融服务能力跨境业务要求银行提供多元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如跨国资金转移、外汇交易、国际贸易融资等。

这促使银行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和专业知识,以满足客户不同的需求。

3. 优化资源配置和风险分散通过跨境业务,银行可以将资金和其他资源有效地配置到不同国家和地区,从而优化资源利用效率。

此外,跨境业务还能够分散风险,减少银行在单一国家或地区的风险暴露。

二、挑战1. 法律和法规的复杂性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金融市场均有其独特的法律和法规,这给银行跨境业务带来了复杂性和挑战。

银行需要熟悉并遵守当地的法律和法规,确保业务操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外汇风险和市场波动跨境业务涉及不同货币之间的兑换,银行需要管理外汇风险,以应对汇率波动和市场风险。

不稳定的外汇市场和不可预见的政治、经济事件可能对银行的跨境业务造成负面影响。

3. 风险监管和合规管理跨境业务需要符合各国监管机构的要求,包括资本充足度、风险管理和合规性等方面。

银行需要制定有效的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制度,确保业务运营符合监管要求。

4. 信用风险和反洗钱风险跨境业务涉及不同国家的客户和合作伙伴,其中存在着信用风险和反洗钱风险。

银行需要加强对客户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建立有效的反洗钱控制措施,防范信用和合规风险。

总结:银行跨境业务既带来了巨大的机会,也面临着诸多挑战。

银行需要充分了解和应对这些机会和挑战,通过扩大市场、提升服务能力、优化资源配置和风险分散等方式,实现跨境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银行还需加强风险控制、合规管理和反洗钱措施,确保业务运营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商业银行的跨境业务与外汇管理

商业银行的跨境业务与外汇管理

商业银行的跨境业务与外汇管理一、概述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推进,商业银行的跨境业务越来越受到关注。

跨境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在国际范围内进行的各种金融服务,包括贸易融资、外汇业务、国际支付等。

而外汇管理则是指商业银行在跨境业务中对外汇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政策。

本文将重点探讨商业银行的跨境业务与外汇管理。

二、商业银行跨境业务的意义商业银行跨境业务的发展对于促进国际贸易、加强金融合作以及推动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商业银行的跨境业务可以提供便利的贸易融资服务,为企业开展国际贸易提供资金支持。

其次,跨境业务还可以促进国际支付的便利化,降低支付成本,为国际贸易提供更加高效的支付方式。

此外,商业银行的跨境业务还可以帮助企业进行风险管理,降低国际贸易的风险。

三、商业银行跨境业务的挑战商业银行的跨境业务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跨境业务涉及多个国家的法律和监管要求,商业银行需要了解和遵守各国的法规,同时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其次,跨境业务还存在着汇率波动的风险,商业银行需要制定有效的风险管理策略来降低汇率波动对业务的影响。

此外,商业银行还需要应对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灵活调整自身的跨境业务布局。

四、商业银行外汇管理的重要性外汇管理是商业银行跨境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商业银行需要建立完善的外汇管理制度,包括外汇风险管理、外汇交易控制、外汇流动性管理等方面。

外汇管理可以帮助商业银行规范跨境业务的操作,降低外汇风险,保障银行及客户的权益。

同时,外汇管理还可以提高商业银行的竞争力,增强其在国际金融市场的地位。

五、商业银行外汇管理的措施为了有效管理和监督商业银行的外汇业务,各国政府和监管机构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首先,建立了外汇协商和合作机制,加强各国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其次,加强对商业银行的监管,提高市场准入门槛,确保商业银行具备足够的实力和能力开展跨境业务。

此外,加强信息技术建设,推动跨境业务的创新和发展,提高业务效率和安全性。

跨国银行引入利弊分析与监管措施研究概要

跨国银行引入利弊分析与监管措施研究概要

跨国银行引进:利弊分析与监管措施比较研究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财政金融政策研究中心龚明华摘要:本文对跨国银行的形成机理及发展中经济引进跨国银行的利弊进行理论和实证分析,在进行跨国银行监管措施国际比较的基础上提出发展中国家监管跨国银行的目标模式,并就我国加入WTO后实施对外资银行的有效监管提出若干政策建议。

关键词:跨国银行发展中经济金融监管跨国银行(Multinational Banks)1超越国境、在世界各地设立营业性分支机构,开展全球性金融服务已成为当今金融全球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我国已加入WTO的今天,关于跨国银行功过是非的理性分析及按照我国政府开放银行业的有关承诺应采取的对策研究更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跨国银行的形成机理研究迄今为止的有关跨国银行形成和发展原因的理论研究,大体上是从以下两个角度来进行的。

2一是站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石油美元流动和八十年代发展中国家债务危机等国际金融的角度来分析跨国银行的形成和发展,另一是从产业组织等微观角度,分析跨国银行在世界各地设立分支机构的比较利益。

关下稔·奥田宏司(1985)从国际资本移动论出发,将跨国银行在发展中国家开展经营活动的原因综合归纳为以下五点。

一是由于两次石油危机产生了大量的石油美元,促进了欧洲货币市场的迅速发展,聚集了大量的国际游资。

而在七十年代后期到八十年代前期,发达国家出现长期的经济不景气,这些富裕资金在发达国家没有适当的使用渠道,最终流向资金短缺、投资收益率较高的发展中国家。

二是由于在国际金融市场上产生了辛迪加贷款等形式,使得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巨额资金成为可能,并且参与贷款的每一家银行的信用风险得以降低,促进了跨国银行对发展中国家的融资。

三是由于浮动利率制度的建立,因利率变动而产生的利率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四是向发展中国家融资的收益率要比发达国家高得多。

五是对一些经济增长较快、表现比较突出的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所谓的新兴工业化国家,跨国银行都有较好的主观评价。

深交所博士后工作站

深交所博士后工作站

深交所博士后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是深交所为形成人才双向选择机制、高端人才培养机制和创新课题研究机制,经国家人事部批准于年月正式成立的专门从事人才培养与课题研究的学术性机构,是我国金融证券业第一家企业博士后工作站,也是我国金融证券业第一家企业独立招收培养博士后的工作站。

截至年,工作站已招收了批近名博士后,目前在站博士后人。

工作站是目前我国金融证券业进站、出站人数最多的企业博士后工作站。

工作站办站条件得天独厚,职业发展机会广阔。

拥有证券图书、报刊、文献齐备的资料室和阅览室,中外文期刊多种,财经、金融、证券类电子数据库多种,与国际知名研究机构、交易所建立了广泛的研究信息交流渠道,拥有大量的第一手研究背景资料;工作站为每一位博士后配备了现代办公用品齐全的独立办公室,博士后因课题研究需要到证监会、交易所、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上市公司调研的条件较为便利;工作站与综合研究所合署办公,博士后与研究人员课题讨论、合作、互动渠道畅通;深交所成立了博士后联谊会,为在站和出站博士后之间架设了交流、沟通、合作的平台。

工作站建站以来,逐渐形成了一套颇具特色的运作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了博士后招收机制、课题立项机制、成果考核机制和人员激励机制,构建和优化了博士后研究选题、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出站报告评价标准体系,在提高博士后研究成果质量、增强博士后综合素质与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等方面形成了办站特色。

工作站注重课题的原创性、前瞻性和实用性,目前已完成博士后研究报告余份,较多研究报告受到了有关领导、部门和业界的关注和重视。

在完成一系列高水准博士后研究报告的同时,工作站为我国金融证券业培养和输送了大量的人才。

截至年底,工作站已有批共余名博士后完成课题研究并经考核合格出站。

工作站出站的博士后,每一批都是金融证券机构争相聘任的高级人才,相当数量的出站博士后已成为所在单位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或资深研究专家。

工作站的工作得到了管理部门的肯定。

浅论商业银行参与证券业务的利弊分析

浅论商业银行参与证券业务的利弊分析

浅论商业银行参与证券业务的利弊分析摘要: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的关系--即商业银行是否有权从事证券业务--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对此问题的不同回答造成两种对立的金融管理体制,即分立体制与合并体制。

合并体制的优越性表明了它可能给社会生活带来的利益,而新型金融工具的发展给银行业造成的强烈冲击和理论上的两难也只有靠合并体制予以解决。

我国的商业银行在面临金融业白热化竞争的情况下,参与证券业是明智的选择。

关键词:混业资源共享阶段性选择商业银行与证券公司是金融系统中的两个分支机构,在发展的过程中经历了一段分分合合的历史。

世界上对银行业和证券业的关系设计和实践上大体分为两种:一种是分业经营模式,即银证分离。

在这种模式下,银行只是单一从事存贷款、发行银行债券和授信业务等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不能从事证券的发行和承销、保险、信托,更不能从事金融衍生业务和各种创新的金融业务。

另外一种是混业经营模式,即银证融合。

在这种模式下,银行可以从事金融领域内的各项业务。

一、商业银行参与证券业的动因分析与利益所在发展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商业银行向外扩张的动因之一是其所提供的产品具有内在的不可分割性,因此,分业经营的管制是无效的。

这是商业银行扩张的内在动因。

在银行业务逐渐成熟的情况下,直接融资业务处于迅速发展的成长阶段。

因而证券市场的快速扩张就成为一个必然的现象,相伴而来的则是间接融资市场的日趋萎缩。

在此背景下,如果禁止银行进入证券市场,将使其伴随着总体市场的缩小而日益萎缩,最终陷入某种困境中。

经济学上的实证研究认为,金融行业的平均成本曲线比一般行业平缓,因而具有更大的规模经济潜力;同时,金融行业的资产专用性在降低,这意味着金融行业的同一资产完全可适用于不同金融业务,说明金融业具有越来越明显的范围经济效应。

作为金融业中资产规模最大、资力最雄厚的银行业,对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应的追求,远甚于其它金融行业,因而对金融一体化和自由化的积极性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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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跨营证券业的利弊分析与法律监管由于各国政治、经济、文化背景的不同,对银行业与证券业关系的制度设计也存在差异,大体上可区分为两类制度模式:一是混业经营模式(亦称为银证融合模式),在此模式下,银行不仅可以经营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而且可以跨营证券、保险、信托、金融衍生业务及其它新兴金融业务;二是分业经营模式(亦称为银证分离模式),即银行只能从事存贷款、信用交易等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不能跨营证券、保险等其它业务。

理论界有种意见认为,在实行严格分业管制的国家里,商业银行被禁止参与证券业务,因而也就不存在银行跨营证券业的问题。

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即便是在实行严格分业经营的国家里,银行本身虽无法透过“防火墙"进入证券业,但它可以以直接或间接控股其附属公司的形式变相地绕过上述屏障,进入证券市场,参与证券业务,因此,在实行分业经营模式的国家中,同样也存在着银行跨营证券业务的法律问题。

之一:银行跨营证券业的动因在大多数国家中,银行资本是最强大也是最有政治“捕获力"的金融资本。

近年西方主要国家的金融服务法律变革,如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和英国《金融服务与市场法》的出台,很大程度上是由银行游说“院外集团"(lobby groups)所推动的。

银行为何不满足其固有的存贷和授信业务,意图染指证券业务,并极力推动金融一体化的进程呢?深入分析起来,主要有如下几个原因:1、出于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因素的考虑。

经济学上的实证研究认为,金融行业的平均成本曲线比一般行业平缓,因而具有更大的规模经济潜力,同时金融行业的资产专用性在降低,这意味着金融行业的同一资产完全可适用于不同金融业务,说明金融业具有越来越明显的范围经济效应。

作为金融业中资产规模最大、资力最雄厚的银行业,对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应的追求,远甚于其它金融行业,因而对金融一体化和自由化的积极性最高。

2、出于竞争因素的考虑。

银行跨营证券业所考虑的竞争因素有两个方面:一是市场竞争因素。

银行的多元化经营为银行的金融产品开发和业务市场开拓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从而使银行能够根据市场状况的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加强金融创新,拓展服务范围,增强其竞争力。

另一是制度性竞争因素。

银行业的竞争不仅是市场主体的竞争,还受制于各国的银行管理制度,各国在制度宽严上的差异,容易使银行业产生“制度性竞争扭曲"现象。

以欧美国家为例,由于长期以来美国顽固的分业经营模式与欧陆的全能银行模式存在明显的制度性落差,致使美国银行的市场竞争力日渐衰微,国际排名一跌再跌,为了在制度性竞争上重现均势,美国银行业动用其政治影响力,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再游说国会,最终促成了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的出台。

3、出于分散风险的考虑。

金融界有句格言“不要把所有的鸡蛋放在一个篮里",银行业特有的高风险性使其对多元化经营,分散风险的需求尤为强烈。

与其他行业或金融业的其他部门相比,银行的外部效应表现得尤为突出,这是由于银行将对全球各地分散存款人的流动性债务,转化为对借款人的非流动性债权,从而具有较高的负债比率,对外部资金来源和公众信任存在严重的依赖性。

银行跨营证券业可以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现优势互用、劣势互补,从而缓冲或规避银行业日渐放大的风险因素。

此外,以计算机和互联网为标志的信息技术革命大大降低了金融通讯与金融数据处理成本,金融工程技术和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为混业风险控制提供了新颖有效的手段,法律界传统分业管制“坚冰"的破除为银行跨营证券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正是基于上述诸多因素的合力作用,使银行一改以往小规模渗透证券业的谨慎作风,大规模地跨营证券业,一时间金融并购浪潮风起云涌,以银行资本为主的多元化金融集团的发展迎来了历史性的黄金时期。

之二:银行跨营证券业的组织模式银行采取何种模式进入证券市场,受各国经济状况、金融历史、文化观念及监管理念等因素的影响而存在差异。

即使是银行业与证券业发展程度较高的发达国家,在准入形式上也往往根据本国的国情作出迥异的选择,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组织模式:(一)以美国为代表的银行持股公司模式1933年美国国会通过的《格拉斯-斯第格尔法》(Glass-Steagall Act,以下简称G-S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在业务上必须严格分离,从而奠定了此后半个多世纪美国银行分业经营的基本模式。

尽管有G-S法的严格限制,但试图寻求利润最大化的银行业并没有放弃进入证券市场的努力,它们一直伺机绕过G-S法所确立的“格拉斯-斯第格尔墙"(Glass-Steagall Wall)从事证券业务。

在此情势下,银行持股公司便应运而生。

根据美联储的定义,银行持股公司是指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一家或多家银行2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公司。

在某些情况下,尽管公司持有的股权低于25%,但它能通过其它方式有效控制银行董事会的选举,并有能力对银行经营管理决策施加决定性影响,这样的公司也可称之为银行持股公司。

1956年出台的《银行持股公司法》规定,银行持股公司可获准在其它金融业务中设立与银行业务“密切相关"(closely related)的子公司,如证券经纪人贴现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等。

持股公司的设立并非为了控制银行,它本身也并非经营实体,而是银行用于实现跨业经营和扩大经营地域的一种变通形式。

1999年11月,在经历了漫长的辩论之后,美国国会最终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并经克林顿总统签署成为正式法律。

《金融服务现代化法》对美国20世纪30年代以来有关银行分业管制的法律规范作了突破性修订,废止和修改了诸如《格拉斯-斯第格尔法》、《银行持股公司法》等一大批在美国金融体系中举足轻重的金融法律,在放弃分业走向混业的道路上“整合"了美国的金融法制。

与人们预先的猜测不同,该法并没有废止银行持股公司这一分业经营模式下银行变相从事证券业务的组织形式,而是从法律上减少既往立法对银行持股公司在金融业务上的限制和要求,确立了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之间相互参股和业务渗透的合法性,将传统的银行持股公司升格为“金融控股公司"。

(二)以日本为代表的异业子公司模式二战之后,日本长期实行银行业务与证券、信托、保险业务分离的分隔管制,日本监管当局的分业管制主要基于以下三个原因:(1)实现资金的有效利用和配置;(2)防止过度竞争,保持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稳定性;(3)避免重蹈二战之前日本银行业过度集中和利益冲突的覆辙。

日本1981年《银行法》将商业银行的经营行为限于存款、贷款、票据贴现和外汇交易,相应地日本的银行也被区分为三类:(1)承担商业银行业务及提供短期金融的一般银行;(2)从事5-7年期资本投资的长期信用银行;(3)提供长期资本投资服务的信托银行。

其中,主要从事证券投资信托业务的只有信托银行。

随着金融服务国际化和自由化的发展,日本的银行业迫切需要使用多种金融工具,提供多样化服务,以增强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于是,跨业准入的放宽便成为日本金融改革的首要议题。

1998年6月,日本国会通过了被称为日本版“金融大爆炸"的标志性法律——《金融体制改革法》对以往的证券交易法与银行法作了重要修订,该法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允许银行、证券、信托三种不同形态的金融机构能够以“异业子公司"的形式相互渗透,实行业务交叉,即银行可设立一个从事证券业务的子公司;证券公司也可设立一家银行子行;银行或证券公司可设立信托子公司;但不允许保险公司参与其它金融业务。

1998年《金融体制改革法》允许日本银行可以异业子公司的形式从事全能化金融业务,并对该模式作了详细的法律规定:1、日本的异业子公司模式既不同于美国式的银行持股公司制,也有别于德国的全能银行制,是一项独特的银行跨业准入模式。

母行须建立子公司并控制子公司50%以上的股本方可参与其它业务。

2、新设异业子公司的业务活动范围须受一定限制。

例如银行的证券子公司在设立之初不得从事证券经纪业务。

3、建立“防火墙"制度,例如要求银行与其证券子公司或证券公司与其银行子行在进行交易时贯彻“无关联"原则。

4、商业银行可从事资产抵押类的证券交易及私募发行业务。

5、扩大解释对“证券"的法律定义,以涵盖股票、公司债券、商业票据等诸多领域,适应资产证券化的发展需求。

(三)以德国为代表的全能银行模式德国的全能银行最具开放性和自由性,它可以涉足几乎所有的金融业务,不仅包括商业银行的存、贷、汇业务,投资银行的债券、股票、外汇、期货、衍生性金融产品业务,还包括保险、项目融资、投资咨询、证券经纪、基金管理、抵押、租赁等金融业务。

德国也因此成为混业经营体制的典范。

德国的全能银行制具有深厚的经济、历史、文化背景。

历史上德国重工业的诞生就得到银行强有力的业务支持,二者形成了难以分离的血肉联系。

19世纪时新统一的德国对证券转让征收转让税,为了逃避税负,股票所有人大多将股票存托于银行,由银行代其进行交易,从而形成根深蒂固的银证融合传统。

尽管德国银行法也允许银行通过设立子公司的形式参与证券业务,但德国银行显然认为这种作法既不经济又繁琐累赘,而宁愿自身直接从事证券业务。

德国全能银行模式最大限度地拓宽了银行的利润来源,多元化经营客观上也有分散风险的作用,从而有助于银行“做大做强",成为跨国银行普遍青睐的跨业准入形式。

之三:我国银行跨营证券业模式选择与法律监管(一)我国商业银行跨营证券业的模式选择如前所述,在商业银行跨营证券业的组织形式上,世界范围内存在着全能银行制、银行持股公司制、异业子公司制三种主要模式。

三种模式各有利弊,并不存在孰优孰劣的问题,主要是看哪一种模式最契合中国的国情,最符合商业银行证券业务的发展特点。

我国现行的金融经营体制,实际上属于分业体制下的业务交叉,而非混业经营体制,这决定了以金融混业经营为生存环境的全能银行制在我国不可能有立足之地。

首先,全能银行制不符合我国《商业银行法》关于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或企业投资的禁止性规定,商业银行不可能以“联合型"的独立法人资格兼营传统商业银行业务与证券业务;其次,由我国现行的商业银行制演化为全能银行制,是一个剧烈的制度性变革,涉及金融资源重组、监管体制变革、社会观念更新等诸多方面,从中外的历史经验教训来看,体制性变革的风险是最大的金融系统性风险,对此应审慎行事;再次,全能银行制将非银行金融活动的高风险引入社会金融公共安全网中,为最终贷款人增加了负担,并增加了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和传导性风险,在缺乏存款保险安全网的我国,全能银行经营失败或倒闭的风险造成的损害尤其严重;最后,根据WTO金融服务协议的规定及我国的入世承诺,我国对外资银行的业务范围在入世后5年内基本适用“国民待遇",如果此时引入全能银行制,无疑外资银行是最大的受益者,国内银行无论在规模、资源还是经验上都难以与跨国银行相抗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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