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政策执行偏差
试析地方政府在政策执行中的主体行为偏差现象

试析地方政府在政策执行中的主体行为偏差现象[摘要]地方政府作为政策执行者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经常出现与政策制定初衷相悖的现象,本文分析了地方政府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偏差行为的表现形式和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确保公共政策的顺利实施。
[关键词]政策执行主体行为偏差一、政策执行中地方政府的主体行为偏差的表现形式政策执行是一项极为复杂的社会实践活动,在实际的政策实施过程中,有效性常常会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受到影响,甚至产生政策执行偏差。
政策执行偏差是指政策执行者在实施政策的过程中,由于受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其效果偏离政策目标并产生了不良后果的政策失真现象。
执行主体的行为偏差就是指,政策执行主体在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由于主观故意或执行手段、方式的选择不当而引起背离政策精神或引起政策执行结果背离政策目标的行为。
执行主体的行为偏差往往是导致政策执行失败的直接原因,因此,有必要对政策执行主体的偏差行为进行分析。
其中本文所指的地方政府主要指中国省级或省级以下各级政府组织和行政主体。
地方政府作为政策执行者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偏差行为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概括起来主要有下列几种。
1、象征式政策执行在政策执行的过程中,执行主体只做表面文章,没有具体措施,只做政策宣传,而不务实际。
其总的特点就是对政策束之高阁,不予贯彻执行。
中央政策的权威性和强制性决定了凡属党和国家的公共政策,都必须按规定如实传达,认真贯彻执行,但在执行中,有些地方政府由于各种原因,对中央政策阳奉阴违,仅做表面的应付和宣传,制定象征性执行措施,并不采取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去落实。
2、选择式政策执行在政策执行的过程中,一项完整的政策只有部分被贯彻落实,其余则被遗弃。
一项大的政策往往包括若干个小政策,是一个多层面、多因素有机整体,是为了解决共同的政策问题而整体设计出来的。
但有些地方政府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中央政策所规定的实施对象、范围、目标、力度进行,而是根据地方获利大小,人为地任意割舍中央下发的各项政策,“断章取义,为我所用”。
论我国公共政策执行偏差及其矫正路径-2019年精选文档

论我国公共政策执行偏差及其矫正路径政策执行是把政策目标转化为政策现实的过程,是政策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
而公共政策的有效执行,就必须避免政策执行偏差的产生。
因此,对公共政策执行偏差产生的原因及其矫正路径进行研究探讨就显得非常重要。
一、公共政策执行及执行偏差的概述1. 公共政策执行的含义。
公共政策执行就是政策执行主体为了实现公共政策目标,通过各种措施和手段作用于公共政策对象,使公共政策内容变为现实的行动过程。
公共政策执行的本质是遵循政策指令所进行的变革,是将一种政策付诸实施的所有行动的总和[1] 。
2. 公共政策执行偏差的含义。
政策执行偏差,是指执行者在实施政策过程中,由于主客观因素的作用,其行为效果偏离政策目标并产生了不良后果的政策现象。
即政策执行与政策目标的背离现象[1] 。
二、从信息沟通视角分析政策执行偏差产生的原因良好的政策信息沟通状况对于保证公共政策的有效运行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直接影响着政策运行的全过程。
政策执行偏差产生的原因可以从多个维度来进行研究,但从信息沟通视角来看,公共政策执行偏差产生的原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政策主体收集的信息不准确、不全面。
在公共政策的问题构建和方案制定的阶段,政策主体往往需要搜集并整理大量的与政策有关的信息,并从中筛选出有用的政策信息。
但是政策主体并不是理性全能的人,他们也往往受到客观环境和主观因素的局限与束缚,因此搜集到的政策信息总是有限的,而且并不一定是真实可靠的,这样得到的信息必然会影响公共政策的制定与执行,以致于造成政策执行偏差的产生,严重影响了公共政策的质量和效益。
2. 政策接受者获得的信息具有局限性。
政策接受者获得信息的全面性、真实性和可靠性,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公共政策的有效执行。
一方面,政府制定公共政策具有垄断性,其掌握着重要的政策信息资源,但是政府又具有自利性的特征,所以政府在很多情况下,对外发布政策信息时往往会公开对自己有利的信息,隐瞒部分对自己不利的信息,影响政策信息的真实性。
浅析当代中国公共政策执行偏差及其矫正

一、什么是政策执行偏差(一)政策执行偏差的含义所谓政策执行偏差是指执行者在实施政策的过程中,由于受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其行为效果偏离政策目标并产生了不良后果的政策现象。
政策目标的偏离和不良后果的出现是统一不可分的。
政策是否偏离了政策目标,是根据政策执行当中出现的不良后果来确定的。
也就是说,政策目标的偏离是执行偏差的本质属性,不良后果是执行偏差的表象特征。
(二)政策执行偏差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下列几种:1 .象征式政策执行。
主要指在实施政策过程中,执行主体仅做表面文章,或只做政策宣传而不务实际,或“阳奉阴违”,或前紧后松,或敷衍塞责。
其总的特点是政策最终成了一纸空文,根本谈不上解决什么具体的政策问题。
2 .附加式政策执行。
主要是指政策在执行过程中被附加了不恰当的内容,使政策的调整对象、范围、力度、目标超越了政策原定的要求,特别是执行者在现行政策的目标的基础上再自行增添了若干个新目标。
“土政策”往往是附加式政策执行的一种典型表现形式。
“土政策”是指打着贯彻上级政策要结合实际的旗号而自行附加额外目标的政策,它另搞一套,使政策执行复杂化,影响政策目标的实现。
3 .残缺式政策执行。
主要是指一项完整的政策在执行中只有部分被贯彻落实,其余则被弃置不顾,使政策内容残损不全,不能有效地、完全地实现既定的政策目标。
其典型表现就是“断章取义,为我所用”。
4 .替代式政策执行。
主要是指在政策执行过程中被换上与现行政策表面上一致而事实上背离的内容。
这是一种极为严重的执行偏差,其政策内容、目标、性质已发生了根本的改变。
它的特点是执行者在政策实施过程中“挂羊头,卖狗肉”。
这种情况往往发生在政策与执行主体之间出现极为激烈的利益差异和冲突的时候。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就是一种典型的替代式政策执行。
“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变形”。
这就严重地损害了政策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共利益。
5 .观望式政策执行。
主要是指在政策实施过程中,执行主体总是被动观望:观上面的招数,等新政策出台,观上面的态度,看是否来硬的;观左右行动,看是否动真的。
公共政策执行中的偏差原因分析(大全)

公共政策执行中的偏差原因分析(大全)第一篇:公共政策执行中的偏差原因分析(大全)谓政策执行,就是指“政策执行者通过建立组织机构,运用各种政策资源,采取解释、宣传、实验、实施、协调与监控等各种行为,将政策观念形态转化为实际效果,从而使既定的政策目标得以实现的动态过程。
”从定义中不难看出,政策执行是将政策方案付诸实施,从而实现公共政策目标最直接、最重要、最经常的行动,从根本上决定了公共政策问题能否解决、方案能否实现以及解决和实现的程度和范围。
因此,政策执行在政策过程中处于十分关键的地位。
政策执行是个极其复杂的社会实践活动,在实际的政策实施过程中,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使得政策执行出现偏差,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表现一、公共政策执行中的偏差现象:1、政策敷衍。
公共政策执行者在执行中只做表面应付,并未采取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在组织、人员、资金等方面没有真正到位。
只制订象征性的执行措施,或执行起来虎头蛇尾、前紧后松、敷衍塞责,使严肃的政令在形形色色的花架子下变成一纸空文。
2、政策附加。
公共政策在执行过程中被加进原来政策所没有的内容,使政策的调控对象、范围、目标、力度超出了原来的要求,从而使原政策不能到位,导致政策扩大化。
3、政策损缺。
“断章取义”。
公共政策执行部门对上级或中央的政策选择性执行,断章取义,各取所需,使一个完整的政策在执行中没有完全贯彻落实,使政策内容残缺不全,从而政策的整体功能得不到发挥。
4、政策歪曲。
公共政策执行者在传达和执行中对政策精神实质或部分内容有意曲解,利用政策的某些抽象性,借口本地区或部门的特殊性做出不同的解释。
5、政策抵制。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这实际上是钻政策的空子。
公共政策执行者有意不执行或变相不执行上级或中央政策,这是执行者主观上、行动上反对政策的一种表现,损害公共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公共政策执行中的偏差分析公共政策执行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实践,因而政策实施中的失控原因也较复杂。
2023年中国人民大学考研真题参考:论述政策执行偏差的主要原因及改进措施

2023年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考研真题参考业务课名称:公共管理专业考生须知:1.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上,写在其他纸上无效。
2.答题时必须使用蓝、黑色墨水笔或圆珠笔做答,用其他答题不给分,不得使用涂改液。
论述政策执行偏差的主要原因及改进措施政策执行偏差产生的原因有:(1)公共政策本身不科学第一,公共政策是否成功是由于政策本身的否科学及合理而决定的。
很多公共政策制定时没有反应当下客观存在的现实情况,所以政策本身缺乏合理的实践基础和法律依据。
一项公共政策能够得以执行的前提是从制定到执行和目标,必须是合理的、合法的。
第二,政策多变。
在实践中,由于周围环境的瞬息万变,使得政策朝令夕改,稳定性和连续性不够,因此使政策会丧失权威性和可信度。
第三,政策的配套程度低。
政策执行涉及到各个方面的利益,所以,它是一个复杂的程序需要诸多方面的措施与之配套。
没有完备的系统也是会导致政策执行出现偏离。
第四,政出多门。
我国政策常常多头,本身相互矛盾,因为我国各级政府部门的机构繁多且臃肿、权责不明确,缺乏沟通协调。
(2)公共政策执行机制不健全首先,权力配置机制、监督控制机制,信息沟通机制等几个方面都直接影响着政策执行的具体运作的方式。
权力配置机制不科学意味着在地方各级政府间,中央和地方之间,同一行政组织内部等各个层次之间存在执行权的分配不合理的问题。
其次,政策实施时民众们常对政策内容毫不知情,因而很难在一定时期内得到他们的认同,从而政策执行的难度大。
因此政策在制定和执行过程中缺乏公众的广泛参与,导致政策的透明度很低。
最后,政策监督机制没有强有力的保障。
第一,监督机关一般实行双重领导机制,因此执行的随意性太大。
第二,行政执行法规不健全。
法律的不完善和不健全,就导致很多人可以利用职权实现其个人目的。
第三,社会的监督能力不佳。
公众的监督意识并不高,不能主动对政策的执行进有力监督。
社会公众的力量仍然很弱小,就缺乏了有效的政策的监督途径。
《公共政策执行偏差矫正研究》范文

《公共政策执行偏差矫正研究》篇一一、引言公共政策是国家或地区为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行动指南。
然而,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常常会出现执行偏差,导致政策效果与预期目标产生偏离。
这种偏差不仅影响了政策的实施效果,还可能引发社会不公和资源浪费。
因此,对公共政策执行偏差的矫正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探讨公共政策执行偏差的原因、影响及矫正策略,以期为政策制定和执行提供参考。
二、公共政策执行偏差的原因1. 政策制定阶段的问题:政策目标的模糊性、政策内容的矛盾性等都会导致执行过程中的偏差。
2. 执行机构的问题:执行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素质、执行力等方面的问题,可能导致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偏差。
3. 外部环境的问题:社会环境、经济环境、文化环境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可能使政策执行出现不适应,导致偏差。
三、公共政策执行偏差的影响1. 政策效果偏离预期:政策执行偏差导致政策效果与预期目标产生偏离,无法达到政策制定的初衷。
2. 社会不公:政策执行偏差可能引发社会不公,加剧社会矛盾。
3. 资源浪费:政策执行偏差可能导致资源的不合理分配和浪费,影响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四、公共政策执行偏差的矫正策略1. 完善政策制定过程:明确政策目标,确保政策内容的合理性和连贯性。
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应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 加强执行机构的建设:提高执行机构的组织结构和人员素质,加强执行力。
建立完善的执行机构内部监督机制,确保政策的正确执行。
3. 适应外部环境变化:密切关注社会、经济、文化等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政策方向和内容,确保政策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4. 强化政策执行的监督和评估:建立政策执行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政策执行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评估。
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矫正,确保政策执行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5. 引入第三方评估和公众参与:引入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和公众参与,对政策执行过程和效果进行客观评价。
看公共政策执行偏差的产生原因及矫正

看公共政策执行偏差的产生原因及矫正一、案例描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北沟村是远近闻名的“小康村”。
远远望去,一幢幢色彩亮丽的两层“小洋楼”整齐地排列着,宛若一道风景——这是北沟一村43户农民的住房。
19栋色彩亮丽的别墅曾是北沟一村的骄傲,而如今,村民们却满面愁容,他们已无力归还为建别墅而欠下的贷款。
43户村民中,已有17户不得不卖掉别墅来还债。
2001年,昌吉市启动了城市扩容工程,北沟一村正好在扩容工程的规划区内。
经多次协商,40户村民中的38户同意在城市规划区内建新居民点。
同时市政府、城郊办事处和村委会的负责人参观了几家高档别墅区后,被豪华的小洋楼的富丽堂皇打动,号召村民在规划内的城区范围内兴建楼房。
根据当时干部们的分析,把居民点建在城市的新区,对今后发展二三产业有利,也有利于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另外,随着城市的发展,新房将来肯定会升值,加之耕地也会被政府征用,还可以获得一笔拆迁赔偿款。
43户村民和村委会达成意见,倾其所有积蓄支付了楼房首付款;再由市政府协调农村信用社,每家贷款8万元~9万元,建设起别墅区.然而,正当村民等着新区尽快发展、政府尽快征用他们耕地的时候,情况有了变化。
2004年,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加强,银根紧缩,土地严管,刚具雏形的昌吉市新区放慢了发展速度。
农民期望的土地征用、二三产业兴旺的目标没有等来,等来的却是银行催要每年6000元~7000元的贷款利息。
不少村民不得不买掉别墅还债。
近日,昌吉市委、市人民政府做出政策调整,对在北沟村卖掉住房的11户村民给予四项帮扶措施:在北沟一村居民点周围建设商业门面房,每户分配一间,用店铺收入解决他们今后的生活问题;加强对这11户村民的技能培训,增强他们劳动致富的本领;引导、鼓励周边企业优先安排这11户村民;在该村开展党员干部“一帮一”结对子活动,使这11户村民的生活尽快好起来。
二、背景透视1、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概念,最早提出于20世纪50年代。
《公共政策执行偏差矫正研究》范文

《公共政策执行偏差矫正研究》篇一一、引言公共政策是国家或地区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措施,旨在调控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
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往往会出现政策执行偏差的现象,这严重影响了政策的效果和公众的期待。
因此,对公共政策执行偏差的矫正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公共政策执行偏差的概念与分类公共政策执行偏差是指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政策实际效果与政策目标之间的差异。
这种偏差可以分为系统性偏差和非系统性偏差。
系统性偏差是由于政策制定、执行环境、资源配置等方面的系统性问题导致的;非系统性偏差则是由个体、组织等非系统因素导致的。
三、公共政策执行偏差的表现及影响公共政策执行偏差的表现多种多样,如政策执行缓慢、执行不力、政策目标偏离等。
这些偏差不仅会影响政策的实施效果,还会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公众利益的损失以及政府公信力的下降。
因此,对公共政策执行偏差的矫正显得尤为重要。
四、公共政策执行偏差的矫正策略针对公共政策执行偏差,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矫正:1. 完善政策制定过程:在政策制定阶段,应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同时,要明确政策的执行标准和要求,为政策的顺利执行提供指导。
2. 优化执行环境:政府应积极改善政策执行环境,为政策的顺利执行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例如,加强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等。
3. 加强监督与评估:建立完善的监督与评估机制,对政策的执行过程和结果进行实时监测和评估。
一旦发现执行偏差,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矫正。
4. 提高执行者的素质和能力:通过培训、引进人才等方式,提高执行者的素质和能力,使其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政策。
5. 引入第三方评估:引入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对政策执行进行评估,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五、实证研究与分析以某地区的教育政策为例,该政策旨在提高当地教育水平。
然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政策执行偏差的现象,导致政策效果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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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政策执行偏差杨丽蓉摘要:在政策运行过程中,政策执行是将政策目标转化为政策现实的唯一途径,而政策执行者的行为偏差往往会导致政策执行的失败。
针对此,本文分析了政策执行偏差出现的原因,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公共政策执行是将政策内容付诸实施的过程,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社会实践活动。
政策通过优化制定后,可能会被政策的执行者引向不同的方向,造成政策目标的偏差。
就像美国政策学者艾利森曾指出的:“在实现政策目标的过程中,方案确定的功能只占10%,而其余的90%取决于有效的执行。
”政策执行偏差,是指政策执行者在实施政策的过程中,由于受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其效果偏离政策目标并产生了不良后果的政策失真现象。
这在一定程度上干扰和阻碍了国家政策的有效实施,甚至与政策目标背道而驰。
因此,为了防止这些现象的发生,从理论上就必须认真探讨其产生的原因,并针对原因提出解决这些现象的对策。
一、政策执行偏差的典型形式(一)附加式政策执行附加式政策执行又称扩大范围执行政策或政策扩大化,即政策在执行过程中附加了不恰当的内容,使政策的调整对象、范围、力度和目标超出了原政策的要求。
其主要特点是执行者在原政策的基础上自行设置“土政策”,打着结合地方实际的旗号另搞一套,自行其是,谋取私利,从而导致政策变形。
(二)照搬式政策执行照搬式政策执行又称机械执行或政策复制,主要是指执行主体对上级政策的照搬照抄,简单地照章办事。
表现有三:一是不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照搬照抄上级的政策内容,不加分析和解释地进行政策执行;二是无视新情况、新问题,照搬过时的、陈旧的公共政策,或无所作为,坐等上级新政策的颁布;三是缺乏政策立案能力,不主动发现问题、提供信息。
(三)象征式政策执行象征式政策执行又称政策虚化、政策敷衍或政策表面化,主要是指在政策实施过程之中,执行主体只做表面文章,只搞政策宣传而不务实际,不采取可操作性的政策执行措施,不落实执行政策的组织、人员、资金,或只制定象征性的执行措施,或执行起来虎头蛇尾、前紧后松、敷衍塞责,使严肃的政令在形形色色的花架子下变成一纸空文。
(四)选择式政策执行选择式政策执行又称政策缺失或政策截留,主要是指一个完整的政策在执行时只有部分被贯彻落实,其余则被遗弃,使政策内容残损不全,不能有效地、完全地实现原定的政策目标。
这是因为当政策所涉及的全局利益与有关执行部门的局部利益相冲突时,导致执行部门对政策符合自己利益的部分执行,不符合自己利益的部门就不执行。
(五)替代式政策执行替代式政策执行指执行主体在执行政策时,基于维护自身利益而采取与上级政府的政策不相一致的政策方案,采取完全性替代和部分性替代的方式,使原有的政策方案难以得到贯彻实施。
替代执行根据替代的程度不同又可分为完全性替代和部分性替代,其突出表现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政策执行主体这种貌合神离、偷梁换柱的行为致使上级政策名存实亡,政策目标不能顺利实现。
(六)抵制式政策执行抵制式政策执行又称抗拒性执行或政策抵制,主要指公共政策的执行主体或执行对象对现有的政策不认同、不接受,从而产生抵制情绪。
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由于执行主体的政治觉悟和利益驱动等原因,导致执行主体对政策产生抵触情绪,在行动上表现为不应为而为和应为而不为。
同样,出于利益驱动等因素,政策执行对象即目标群体对政策的不认同、不接受、不顺从,从而导致政策执行受阻。
除此之外,还有诸如观潮式执行、规避式执行、投机式执行、走调式执行等多种其他样式。
政策的边界在扩大式执行之后即一步步缩小到完全被取代直至遭受抵制,最终政策的合法性受到严峻的挑战和威胁。
二、公共政策执行偏差的原因(一)政策本身的原因当前我国正处在新旧体制转轨时期,传统的权威基础逐渐崩溃,过去的一元价值体系正在逐步演变为多元化的价值体系,新的制度化权威尚未完全确立,这直接关系到政策对象对公共政策的认同和接受,所以政府的合法性危机是影响公共政策有效执行的关键因素。
政策本身存在的合理性程度不强,不科学,不配套,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表现出政策行为规范与客观实际的强烈冲突;政策自身的明晰性有限,引起政策界限不清,执行主体与目标群体无所适从,使其可操作性减弱,导致政策的随意变通。
政策缺乏稳定性会导致政策体系结构性紊乱,影响政策客体的某种法定权利,导致其对于政府不信任和抵触情绪,最终使政策执行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
政策目标群体对于政策这种权威性社会价值分配方案的接受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策本身是否具有公平性。
如果一项政策被目标群体认为是不公平的,人们常常也会采取各种各样的方式对其予以拒斥,使其发生变形、走样。
(二)政策执行主体方面的原因执行主体的偏差行为往往是导致政策执行偏差的直接原因。
还有论者认为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执行主体(包括执行人员和执行组织)是关键因素。
表现执行主体方面的具体原因有:执行主体自身的利益需求。
政策执行主体的“经济人”性质,使政策执行主体执行政策时保持绝对的“价值中立”实际上是难以做到的。
如果一项公共政策威胁到自身利益,那么政策执行者无论出于公心还是私心,都有可能抵制这一政策。
一旦政策执行人员按自己的利益要求行事,“寻租”等腐败现象由之产生,政策执行就会偏离政策目标。
执行主体综合素质。
一是自身知识贫乏、视野狭窄、认识水平和理解能力有限等认知缺陷;二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不强等情感缺陷;三是为民请命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欠缺,易受金钱、权力、美色的诱惑等意志缺陷;四是行动能力欠缺,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政策难以有效贯彻。
执行组织的选择、配合、协调与沟通。
有论者认为,执行组织的选择与否影响政策的执行,执行组织能否有效配合亦影响政策的执行,执行人员与机构之间的沟通不畅更依赖于组织的协调与沟通。
(三)运行机制方面的原因大多数论者都将监督机制不健全作为一个重要因子加以强调,一致认为政策执行的监督约束机制乏力是公共政策变异的重要原因。
一是各类行政监督体系缺乏应有的沟通和协调,相互推诿;二是监督缺乏法律规范性,对执行效果缺乏明确的考核;三是缺乏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四是分工不合理,监督职责、范围不明,相对独立性不强。
信息沟通机制不健全是导致政策执行出现问题的重要原因。
一是政策制定与执行缺乏公众参与机制,致使政策对象对政策内容与目标知之甚少甚至一无所知,不利于政策的接受和认同;二是政策缺乏信息反馈机制,使政策的评估缺少依据,政策效果难以认定。
(四)管理体制方面的原因行政管理体制对政策执行有很大的制约作用。
它能整合各种政治资源,协调政策执行机构内部与其他组织机构之间的各种关系,为政策执行提供制度保障。
当前的干部管理体制不完善。
“一票否决制”的干部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容易导致执行行为中的粗暴执行和机械执行。
干部交流制度容易干扰地方官员的责任心,导致官员在政策执行的短期行为。
我国正处于社会变革之中,由于在制度上未能解决中央和地方、上级与下级之间的利益分配机制,中央或上级政府以全局的名义依靠政治和行政的权威对地方资源的调动,有时侵害了地方利益,从而导致地方政府执行政策的偏差。
(五)外在环境方面的原因政策执行过程中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情况、信息渠道等也直接影响政策的落实。
在众多的执行环境因素中,目标团体对政策执行的态度、执行机构之间的整合程度是影响政策有效执行的关键性因素。
长期的“人治”传统和“臣民”意识政治文化,使人们缺乏遵守规则和依法办事的习惯,使得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变异。
有论者认为,政策环境具有复杂性、多样性、差异性和变异性特点,从而导致对政策执行环境的复杂趋势预测在时间、空间以及效果上的有限性。
有论者认为,从经济环境考察,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策执行往往呈现出浓厚的“实用主义”、“功利主义”和“本位主义”的色彩,因而导致政策执行变形。
三、提高我国政策执行水平的几点建议(一)提高政策执行者的素质首先,提高政策执行者的政治素质。
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善于辩证思维,使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其次,提高政策执行者的职业道德素质。
真办实事,不盲目攀比,珍惜民力、财力,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
第三、提高政策执行者的业务素质。
通过业务培训、理论学习等方式提高政策执行者的业务素质,使其拓宽知识面,不断调整知识结构,提高综合分析判断的能力。
第四、加快人事制度改革。
良好的用人环境要求社会有自主择业、张扬个性的双向选择制,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单位聘用制,法制完备、纪律严明的用人监督制等制度的设置与安排。
(二)提高目标团体对政策的认同各级政策执行机构要努力运用各种手段,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政策的意义、目标、具体实施方法和步骤,才能使执行者准确地理解和执行政策,使政策对象自觉地接受政策。
改革政策宣传的方式,不断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提高政策透明度,扩大宣传覆盖范围。
在此基础上,努力形成正常的社会心理环境,提高对政策执行后果的社会承受力,减少政策执行可能带来的负作用。
(三)提高政策质量本身首先,政策的制定必须从实际出发,在制定过程中应广泛征求民众的意见,通过举行听证会、电子政务等让民众参与政策制定。
其次,建立政策执行的专家咨询制度,集思广益,减少重大决策失误,提高政策执行的科学性。
最后,政策应具有稳定性,这样才能保障政策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反复修改和变更将降低政策在公众心目中的地位,失去对政策的信任,不利于政策的有效性发挥。
(四)优化政策执行的环境首先,要努力培养民主决策观念、专家咨询观念、集体决策观念,营造一种民主、平等、协商的政策环境。
其次,要继续完善各种法律、法规,保持法制这只“无形的手”对政策执行者和目标群体“有形的手”的威慑作用。
最后,必须注意通过资源投入,尤其是通过无形资源投入来创造政策的文化社会环境,为公共政策制定的科学性与执行的有效性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1] 呼巾杰.对公共政策执行偏差问题的探究. 边疆经济与文化, 2007年第4期[2] 周建国张俊峰. 公共政策执行:偏差与对策.[3] 何东平. 关于近年来政策执行偏差问题研究述要. 行政论坛, 2006年第5期[4] 武乐琪黄艳杰. 我国政策执行偏差刍议. 法制与社会,20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