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绿化养护技巧标准及等级标准(养护标准)
一二三级绿化养护质量标准

一级绿化养护质量标准1、绿化充分,植物配置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2、园林植物达到:(1)生长势:好。
生长超过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平均生长量待以后调查确定)。
(2)叶子健壮:①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在正常的条件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叶上无虫尿虫网灰尘;②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5%以下(包括5%,以下同).(3)枝、干健壮:①无明显枯枝、死权、枝条粗壮,过冬前新梢木质化;②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③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干上100平方厘米1头活虫以下(包括1头,以下同),较细的枝条每尺长的一段上在5头活虫以下(包括5头,以下同);株数都在2%以下(包括2%,以下同);④树冠完整:分支点合适,主侧枝分布均称和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4)措施好:按一级技术措施要求认真进行养护.(5)行道树基本无缺株。
(6)草坪覆盖率应基本达到100%;草坪内杂草控制在10%以内;生长茂盛颜色正常,不枯黄;每年修剪暖地型6次以上,冷地型15次以上;无病虫害。
3、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死树,树木修剪合理,树形美观,能及时很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
4、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沫等)重点地区路段能做到随产随清,其它地区和路段做到日产日清;绿地整洁,无砖石瓦块、筐和塑料袋等废弃物,并做到经常保洁。
5、栏杆、园路、桌椅、井盖和牌饰等园林设施完整,做到及时维护和油饰.6、无明显的人为损坏,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行道树树干上无钉栓刻画的现象,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养护管理和生长的现象,2米以内如有,则应有保护措施。
二级养护质量标准1、绿化比较充分,植物配置基本合理,基本达到黄土不露天。
2、园林植物达到:(1)生长势:正常。
生长达到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
(2)叶子正常:①叶色、大小、薄厚正常;②较严重黄叶、焦叶、卷叶、带虫尿虫网灰尘的株数在2%以下;③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10%以下.(3)枝、干正常:①无明显枯枝、死权;②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2%以下(包括2%,以下同);③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主干100平方厘米2头活虫以下,较细枝条每尺长一段上在10头活虫以下,株数都在4%以下;④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树冠通风透光.(4)措施:按二级技术措施要求认真进行养护。
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及等级标准(养护标准)

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及等级标准(养护标准)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及等级标准为了提高城市绿化养护水平,规范绿化养护管理,确保绿化养护质量,特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居住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等工程的养护施工、管理和监理。
本规范划分了养护内容:浇水排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补栽、扶正支柱、绿地景观、设施维护等。
术语绿化养护指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之后,为使园林绿地达到整洁美观,园林植物正常生长而采取的管理措施。
乔木指树身高大的树木,由根部发生独立的主干,树干和树冠有明显区分。
色块灌木指绿地中成片栽植的彩叶植物或花灌木。
造型灌木指用修剪、捆扎等方法整修成特定形状的灌木。
花卉指木本观花植物及草本观花植物的总称。
盆草花指盆栽草花及地栽草花(含宿根花卉)的总称。
花灌木指观花类灌木及小乔木。
养护要求树木长势旺盛,叶片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无明显虫屎、虫网,被虫咬食叶片数量每株在10%以下。
枝干树干挺直、倾斜度不超过10度,树干基部无蘖芽滋生、枝干粗壮、无明显枯枝、死桩,基本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虫在主、侧枝上基本无活虫。
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侧枝分布均匀、枝条疏密适当,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行道树分枝点高度、树高、冠幅基本一致,无连续两株缺株,相邻5株的高差<10%。
花灌木着花率高、开花繁茂、无落花落蕾现象。
色块灌木无缺株断行、覆盖度达100%,色块分明,线条清晰流畅。
绿篱、造型灌木形状轮廓清晰,表面平整、园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藤本藤蔓分布合理、枝叶覆盖均匀、附着牢固、覆盖度达85%以上。
盆草花生长健壮、花繁叶茂、无残花败叶。
草坪生长茂盛、叶色正常,基本无秃斑、无枯草层、无杂草、无病虫害、覆盖度达98%以上,留茬高度经常保持在6-8㎝,暖型草不高于5㎝。
技术措施浇水应根据不同植物生物学特性、树龄、季节、土壤干湿程度确定,做到适时、适量,不少浇,不漏浇。
绿化养护标准

绿化养护标准绿化养护标准绿化植物栽培容易养护难,养护是一个长期反复的艰巨工程。
我们的绿化养护也根据规定有设立标准,以便执行。
下面是店铺整理的绿化养护标准,希望大家喜欢!绿化养护标准一、道路绿化养护管理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行道树、分车带、花带、花坛(台)、中心绿岛和沿街绿地的绿化养护。
(一)道路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一级1、树木生长旺盛、健壮,根据植物生长习性,合理修剪整形,保持树形整齐美观,骨架均匀,树干基本挺直。
2、树穴、花池、绿化带以及沿街绿地平面低于沿围平面距离5—10厘米,无杂草、无污物杂物,无积水,清洁卫生。
3、行道树缺株在1%以下,无死树、枯枝。
4、树木基本无病虫危害症状,病虫危害程度控制在5%以下,无药害。
5、无人为损害,无乱贴乱画乱钉乱挂乱堆乱放的现象。
6、种植5年内新补植行道树同原有的树种,规格保持一致,有保护措施。
7、新植、补植行道树成活率达98%以上,保存率达95%以上。
8、绿篱生长旺盛,修剪整齐、合理,无死株、断档,无病虫害症状。
9、草坪生长旺盛、保持青绿、平整、无杂草。
高度控制在10厘米左右,无裸露地面,无成片枯黄。
枯黄率控制在1%以内。
10、花坛、花带、花台植物生长健壮,花大艳丽,整齐有序,定植花木花期一致,开花整齐、均匀,换花花坛(台)及时换花,整体观赏效果好。
二级1、树木生长旺盛,根据植物生长习性,修剪基本合理,树形整齐美观,骨架基本均匀,树干基本挺直。
2、树穴、花池、绿带以及沿街绿地平面低于沿围平面距离5厘米左右,基本无杂草、无污物杂物,无积水,基本清洁。
3、行道树缺株在2%以下,无死树、无明显枯枝。
4、树木基本无明显病虫危害症状,病虫危害程度控制在10%以下,无药害。
5、无明显人为损害,无乱贴乱画,无悬挂物,无以树当架晾晒衣物,无在树池中堆放杂物等现象。
6、新补植行道树同原树种基本保持一致,有保护措施。
7、新植、补植行道树成活率达95%以上,保存率达90%以上。
绿化养护三等级标准

绿化养护三等级标准一、道路绿化养护管理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行道树、分车带、花带、花坛〔台〕、中心绿岛和沿街绿地的绿化养护。
〔一〕街道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一级1、树木生长旺盛、健壮,根据植物生长习性,合理修剪整形,保持树形整齐美观,骨架均匀,树干根本挺直。
2、树穴、花池、绿化带及沿街绿地平面低于沿围平面距离5—10厘米,无杂草、无污物杂物,无积水,清洁卫生。
3、行道树缺株在1%以下,无死树、枯枝。
4、树木根本无病虫危害病症,病虫危害程度控制在5%以下,无药害。
5、无人为损害,无乱贴乱画乱钉乱挂乱堆乱放的现象。
6、种植5年内新补植行道树同原有的树种,规格保持一致,有保护措施。
7、新植、补植行道树成活率达98%以上, 保存率达95%以上。
8、绿篱生长旺盛,修剪整齐、合理,无死株、断档,无病虫害病症。
9、草坪生长旺盛、保持青绿、平整、无杂草。
高度控制在10厘米左右,无裸露地面,无成片枯黄。
枯黄率控制在1%以内。
10、花坛、花带、花台植物生长健壮,花大艳丽,整齐有序,定植花木花期一致,开花整齐、均匀,换花花坛〔台〕及时换花,整体欣赏效果好。
二级1、树木生长旺盛,根据植物生长习性,修剪根本合理,树形整齐美观,骨架根本均匀,树干根本挺直。
2、树穴、花池、绿带以及沿街绿地平面低于沿围平面距离5厘米左右,根本无杂草、无污物杂物,无积水,根本清洁。
3、行道树缺株在2%以下,无死树、无明显枯枝。
4、树木根本无明显病虫危害病症,病虫危害程度控制在10%以下,无药害。
5、无明显人为损害,无乱贴乱画,无悬挂物,无以树当架晾晒衣物,无在树池中堆放杂物等现象。
6、新补植行道树同原树种根本保持一致,有保护措施。
7、新植、补植行道树成活率达95%以上, 保存率达90%以上。
8、绿篱生长旺盛,修剪整齐、合理,无死株,无明显断档,无明显病虫害发生。
9、草坪生长旺盛、常绿、无杂草丛生,定期修剪。
草高保持在10厘米左右,无明显裸露地面,无成片枯黄。
绿化养护标准一级二级三级

绿化养护标准一级二级三级
摘要:
1.绿化养护标准的意义和目的
2.一级绿化养护标准的主要内容
3.二级绿化养护标准的主要内容
4.三级绿化养护标准的主要内容
5.绿化养护标准的实施和监督
正文:
绿化养护标准是指对于城市绿化植物进行养护管理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旨在保障城市绿化植物的健康生长,提升城市绿化效果,促进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
绿化养护标准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各级标准都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和养护要求。
一级绿化养护标准主要适用于城市主要道路、广场、公园等重要公共绿地。
一级标准要求绿化植物的生长状况良好,树形整齐美观,绿化设施完善,清洁卫生。
同时,要及时进行修剪、施肥、浇水等养护工作,确保植物健康生长。
二级绿化养护标准主要适用于城市次要道路、社区绿地等公共绿地。
二级标准要求绿化植物生长状况良好,树形较为整齐,绿化设施较为完善,环境整洁。
养护工作要及时进行,包括修剪、施肥、浇水等,保证植物正常生长。
三级绿化养护标准主要适用于城市住宅区、工业区等相对封闭的绿地。
三级标准要求绿化植物生长状况良好,树形较为整齐,环境相对整洁。
养护工作
要及时进行,包括修剪、施肥、浇水等,保证植物正常生长。
绿化养护标准的实施和监督是保障绿化养护质量的关键。
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绿化养护标准进行养护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要加强对绿化养护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养护人员的专业素质,确保绿化养护标准的有效执行。
总之,绿化养护标准对于保障城市绿化植物的健康生长,提升城市绿化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绿化养护等级质量标准及技术措施

绿化养护等级质量标准及技术措施绿化养护等级质量标准及技术措施一、养护职责养护承包期限内,我公司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并派出专业的园艺师组织指导安排管护工作,并根据各个季节天气及植物生长情况灵活派出不少于3位有经验的工人,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二、养护质量一级养护质量1、绿化充分,植物配置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
2、园林植物达到:(1)生长势:好。
生长超过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平均生长量待以后调查确定)。
(2)叶子健壮:①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在正常的条件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叶上无虫尿虫网灰尘;②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5%以下(包括5%,以下同)。
(3)枝、干健壮:①无明显枯枝、死权、枝条粗壮,过冬前新梢木质化;②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③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干上100平方厘米1头活虫以下(包括1头,以下同),较细的枝条每尺长的一段上在5头活虫以下(包括5头,以下同);株数都在2%以下(包括2%,以下同);④树冠完整:分支点合适,主侧枝分布均称和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4)行道树基本无缺株。
(5)草坪覆盖率应基本达到100%;草坪内杂草控制在10%以内;生长茂盛颜色正常,不枯黄,无病虫害。
3、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死树,树木修剪合理,树形美观,能及时很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
4、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沫等)重点地区路段能做到随产随清,其它地区和路段做到日产日清;绿地整洁,无砖石瓦块、筐和塑料袋等废弃物,并做到经常保洁。
5、栏杆、园路、桌椅、井盖和牌饰等园林设施完整,做到及时维护和油饰。
6、无明显地人为损坏,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行道树树干上无钉栓刻画的现象,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养护管理和生长的现象(2米以内如有),则应有保护措施。
二级养护质量1、绿化比较充分,植物配置基本合理,基本达到黄土不露天。
北京市园林绿化养护标准

北京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 213—2003)一级养护标准A绿化养护技术措施比较完善,管理基本得当,植物配置合理,基本达到黄土不露天。
B园林植物B1生长正常。
新建绿地各种植物3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B2 园林树木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数量适宜、修剪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花灌木开花及时、正常,花后修剪及时。
绿篱、色块枝叶正常,整齐一致。
行道树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
行道树下缘线整齐,人车通行处不低于2M;不影响高压线、路灯和交通标识。
B3落叶树新梢生长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一般条件下,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尿、虫网的叶片不得超过5%,正常叶片保存率在90%以上。
针叶树针叶宿存2年以上,结果枝条不超过20%。
B4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适时开花,无残缺。
B5 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95 %以上,除缀花草坪外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2 %。
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27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180天。
B6病虫害控制及时,园林树木有蛀干害虫危害的株数不得超过1 %;园林树木的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 cm2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2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 cm 不得超过5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3%。
叶上无虫粪,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5%。
B7枯死地被植物或灌木每1000平方米范围内不超过2平方米,单块面积不超过0.5平方米。
C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80%,开花的攀缘植物能适时开花。
D 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应日产日清,做到保洁及时。
E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基本做到维护及时。
F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
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绿化养护分级标准规定

绿化养护分级标准规定(总8页) -本页仅作为预览文档封面,使用时请删除本页-绿化养护分级标准【含义】所谓绿化养护就是指,绿地、植被等植物的管理与养护,至今还是新型行业,由于行业的特殊性正在被社会认可。
养护包括三个等级如下:编辑本段一、道路绿化养护管理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行道树、分车带、花带、花坛(台)、中心绿岛和沿街绿地的绿化养护。
(一)街道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一级1、树木生长旺盛、健壮,根据植物生长习性,合理修剪整形,保持树形整齐美观,骨架均匀,树干基本挺直。
2、树穴、花池、绿化带以及沿街绿地平面低于沿围平面距离5—10厘米,无杂草、无污物杂物,无积水,清洁卫生。
3、行道树缺株在1%以下,无死树、枯枝。
4、树木基本无病虫危害症状,病虫危害程度控制在5%以下,无药害。
5、无人为损害,无乱贴乱画乱钉乱挂乱堆乱放的现象。
6、种植5年内新补植行道树同原有的树种,规格保持一致,有保护措施。
7、新植、补植行道树成活率达98%以上 , 保存率达95%以上。
8、绿篱生长旺盛,修剪整齐、合理,无死株、断档,无病虫害症状。
9、草坪生长旺盛、保持青绿、平整、无杂草。
高度控制在10厘米左右,无裸露地面,无成片枯黄。
枯黄率控制在1%以内。
10、花坛、花带、花台植物生长健壮,花大艳丽,整齐有序,定植花木花期一致,开花整齐、均匀,换花花坛(台)及时换花,整体观赏效果好。
二级1、树木生长旺盛,根据植物生长习性,修剪基本合理,树形整齐美观,骨架基本均匀,树干基本挺直。
2、树穴、花池、绿带以及沿街绿地平面低于沿围平面距离5厘米左右,基本无杂草、无污物杂物,无积水,基本清洁。
3、行道树缺株在2%以下,无死树、无明显枯枝。
4、树木基本无明显病虫危害症状,病虫危害程度控制在10%以下,无药害。
5、无明显人为损害,无乱贴乱画,无悬挂物,无以树当架晾晒衣物,无在树池中堆放杂物等现象。
6、新补植行道树同原树种基本保持一致,有保护措施。
7、新植、补植行道树成活率达95%以上 , 保存率达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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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及等级标准1 总则1.1 为提高城市绿化养护水平,规范绿化养护管理,确保绿化养护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居住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等工程的养护施工、管理和监理。
1.3 本规范划分养护内容:浇水排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补栽、扶正支柱、绿地景观、设施维护等。
2 术语2.1 绿化养护指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之后,为使园林绿地达到整洁美观,园林植物正常生长而采取的管理措施。
2.2 乔木指树身高大的树木,由根部发生独立的主干,树干和树冠有明显区分。
2.3 色块灌木指绿地中成片栽植的彩叶植物或花灌木。
2.4 造型灌木指用修剪、捆扎等方法整修成特定形状的灌木。
2.5 花卉指木本观花植物及草本观花植物的总称。
2.6 盆草花指盆栽草花及地栽草花(含宿根花卉)的总称。
2.7 花灌木指观花类灌木及小乔木。
3 养护要求3.1 长势树木长势旺盛。
3.2 叶片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无明显虫屎、虫网,被虫咬食叶片数量每株在10%以下。
3.3 枝干树干挺直、倾斜度不超过10度,树干基部无蘖芽滋生、枝干粗壮、无明显枯枝、死桩,基本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虫在主、侧枝上基本无活虫。
3.4 树冠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侧枝分布均匀、枝条疏密适当,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3.5 行道树分枝点高度、树高、冠幅基本一致,无连续两株缺株,相邻5株的高差<10%。
3.6 花灌木着花率高、开花繁茂、无落花落蕾现象。
色块灌木无缺株断行、覆盖度达100%,色块分明,线条清晰流畅。
3.7 绿篱、造型灌木形状轮廓清晰,表面平整、园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3.8 藤本藤蔓分布合理、枝叶覆盖均匀、附着牢固、覆盖度达85%以上。
3.9 盆草花生长健壮、花繁叶茂、无残花败叶。
3.10 草坪生长茂盛、叶色正常,基本无秃斑、无枯草层、无杂草、无病虫害、覆盖度达98%以上,留茬高度经常保持在6-8㎝,暖型草不高于5㎝。
4 技术措施4.1 浇水排水4.1.1 浇水原则浇水应根据不同植物生物学特性、树龄、季节、土壤干湿程度确定,做到适时、适量,不少浇,不漏浇。
夏季中午气温较高时不宜浇水,温差较大容易造成植物死亡;冬季早晚气温较低时不宜浇水,特别是晚上浇水易造成根系冻害而死亡。
4.1.2 浇水年限树木定植后一般乔木需连续浇水3年,灌木5年。
土壤保水力差、树木生长不良或遇干旱年份,则应延长浇水年限。
4.1.3 浇水次数和时间浇水次数应视气候、土壤等具体情况确定,不同地段的浇水次数应有所不同。
乔木每年浇水次数应不少于8次(每年3月份到10月份各一次),灌木应适当增加浇水次数。
道路绿化在生长期内,应根据气温、土壤湿度等情况合理安排浇水:一般在无雨情况下,30℃以下天气适时浇水,30℃以上天气持续一周、35℃以上天气持续3天应安排浇水,40℃以上天气每天浇水。
4.1.4 浇水量浇水量以浇透为宜,不得仅浇湿表层,不得浇水过量。
浇透指浇到栽植层即根部。
4.1.5 排水土壤出现积水时,应及时排出。
排水方法:一是利用自然坡度排水,二是开沟排水。
4.2 施肥4.2.1 施肥原则为确保园林植物正常生长发育,要定期对树木、花卉、草坪等进行施肥。
施肥应根据植物种类、树龄、立地条件、生长情况及肥料种类等具体情况而定。
4.2.2 施肥对象定植五年以内的乔、灌木;生长不良的树木;木本花卉;草坪及盆草花。
4.2.3 施肥种类基肥一般采用有机肥,在植物休眠期内进行,基肥应充分腐熟后按一定比例与细土混合后施用,化肥应溶解后再施用。
追肥一般采用化肥或复合肥在植物生长期内进行。
干施化肥一定要注意均匀,用量宜少不宜多,施后必须及时充分浇水,以免伤根伤叶。
4.2.4 施肥次数乔木每年施基肥1次,追肥1次;灌木每年施基肥1次,追肥2次;色块灌木和绿篱每年施基肥2次,追肥4次;草坪每年结合打孔施基肥2次,追肥不少于9次;盆草花以施叶面肥为主,每半月1次。
4.2.5 施肥量施基肥乔木(胸径在10公分以下)不少于20公斤/株•次,灌木不少于10公斤/株•次,色块灌木和绿篱不少于0.5公斤/㎡•株,草坪不少于0.2公斤/ ㎡•次.施追肥一般按0.5%-1%浓度的溶解液施用。
干施化肥一般用量,乔木不超过250克/株•次,灌木不超过150克/株•次,色块灌木和绿篱不超过30克/㎡•次,草坪不超过10克/㎡•次。
4.2.6 乔、灌木施肥应挖掘施肥沟、穴,以不伤或少伤树根为准,深度不浅于30公分。
4.3 修剪4.3.1 修剪原则应根据树种习性、设计意图、养护季节、景观效果进行修剪,达到均衡树势、调节生长、姿态优美、花繁叶茂的目的。
4.3.2 修剪包括除芽、去蘖、摘心、摘芽、疏枝、短截、整形、更冠等技术。
4.3.3 修剪分常规修剪和造型(整形)修剪两类。
常规修剪以保持自然树型为基本要求,按照“多疏少截”的原则及时剥芽、去蘖,合理短截并疏剪内膛枝、重叠枝、交叉枝、下垂枝、腐枯枝、病虫枝、徒长枝、衰弱枝和损伤枝,保持内膛通风透光,树冠丰满。
造型(整形)修剪以剪、锯、捆、扎等手段,将树冠整修成特定的形状,达到外形轮廊清晰、树冠表面平整、圆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4.3.4乔木修剪一般只进行常规修枝,对主、侧枝尚未定型的树木可采取短截技术逐年形成三级分枝骨架。
庭荫树的分枝点应随着树木生长逐步提高,树冠与树干高度的比例应在7:3至6:4之间。
行道树在同一路段的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大小应基本一致,上方有架空电力线时,应按电力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时剪除影响安全的枝条。
4.3.5灌木修剪一般以保持其自然姿态为原则,疏剪过密枝条,保持内膛通风透光。
丛生灌木的衰老主枝,应本着“留新去老”的原则培养徒长枝或分期短截老枝进行更新。
观花灌木和观花小乔木的修剪应掌握花芽发育规律,对当年新梢上开花的花木应于早春萌发前修剪,短截上年的已花枝条,促使新枝萌发。
当年形成花芽,次年早春开花的花木,应在开花后适度修剪,对着花率低的老枝要进行逐年更新。
多年生枝上开花的花木,应保持培养老枝,剪去过密新枝。
4.3.6绿篱和造型灌木(含色块灌木)修剪一般按造型修剪的方法进行,按照规定的形状和高度修剪。
每次修剪应保持形状轮廓线条清晰、表面平整、圆滑。
修剪后新梢生长超过10cm时,应进行第二次修剪。
若生长过密影响通风透光时,要进行内膛疏剪。
当生长高度影响景观效果时要进行强度修剪,强度修剪宜在休眠期进行。
4.3.7藤本修剪藤本每年常规修剪一次,每隔2~3年应理藤一次,彻底清理枯死藤蔓、理顺分布方向,使叶幕分布均匀、厚度相等。
4.3.8盆草花修剪要掌握各种花卉的生长开花习性,用剪梢、摘心等方法促使侧芽生长,增多开花枝数。
要不断摘除花后残花、黄叶、病虫叶,增强花繁叶茂的观赏效果。
4.3.9草坪修剪草坪的修剪高度应保持在6-8cm,当草高超过12cm 时必须进行修剪。
冷型草修剪次数不少于18次/年,暖型草不少于3次/年。
4.3.10修剪时间落叶乔、灌木在冬季休眠期进行,常绿乔、灌木在生长间隙期进行,亚热带植物在早春萌发前进行。
绿篱、造型灌木、色块灌木、草坪等按养护要求及时进行。
4.3.11修剪次数乔木不少于1次/年,灌木不少于2次/年,绿篱、造型灌木不少于12次/年,色块灌木不少于8次/年。
4.3.12修剪的剪口或锯口平整光滑,不得劈裂。
4.3.13修剪应按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注意安全。
4.4 病虫害防治4.4.1防治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掌握园林植物病虫害发生规律,在预测、预报的指导下对可能发生的病虫害做好预防,对已经发生的病虫害进行及时治理、防止蔓延成灾。
病虫害发生率应控制在10%以下。
4.4.2药物防治根据不同的树种、病虫害种类和具体环境条件,正确选用农药种类、剂型、浓度和施用方法,既发挥药效,又不产生药害,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4.4.3施药要掌握有利时机,害虫在孵化期或幼虫三龄期以前施药最为有效、真菌病害要在孢子萌发期或侵染初期施药。
4.4.4喷药应成雾状,做到由内向外、由上向下、叶面叶背喷药均匀,不留空白。
喷药应在无风的晴天进行,阴雨或高温炎热的中午不宜喷药。
喷药时要注意行人安全、避开人流高峰时段,喷药范围内有食品、水果等存放物,要待移出或遮盖后方能进行。
喷药后要立即清洗药械,不准乱倒残液。
4.4.5对药械难以喷到顶端的高大树木或蛀干害虫,可采用树干注射法防治。
4.4.6农药要妥善保管,施药人员应注意自身的安全,必须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工作帽、戴好风镜、口罩、手套及其他防护用具。
4.4.7人工防治挖除地下害虫时,深度应在5~20cm以内,接近树根时不能伤及根系。
人工刮除树木枝干上介壳虫等虫体,要彻底干净,不得损伤枝条或枝干内皮。
刮除树木枝干上的腐烂病害时,要将受害部位全部清除干净,伤口要进行消毒并涂抹保护剂,刮落的虫体和带病的树皮,要及时收集烧毁。
4.5 松土、除草4.5.1松土土壤板结时要及时进行松土,松土深度5~10cm为宜。
草坪应用打孔机松土,每年不少于2次。
4.5.2除草坚持“除早、除小、除了”的原则,随时清除杂草,除草必须连根剔除。
绿地内应做到基本无杂草,草坪的纯净度应达到9 5%以上。
4.6 补栽4.6.1园林绿地植被保存率应达100%,缺株、断行应及时补栽。
补栽应使用同品种、基本同规格的苗木,保证补栽后的景观效果。
4.6.2草坪秃斑应随缺随补,保证草坪的覆盖度和致密度。
补草可采用点栽、播种和铺设等方法。
4.7扶正、支柱4.7.1倾斜度超过10度的树木,须进行扶正,落叶树在休眠期进行,常绿树在萌芽前进行。
扶正前应先疏剪部分枝桠或进行短截,确保扶正树木的成活。
4.7.2新栽大树和扶正后的树木应进行支柱。
支柱材料在同一路段或区域内应当统一,支柱方式要规范、整齐。
支柱着力点应超过树高的1/2以上,支柱材料在着力点与树干接触处应铺垫软质材料,以免损伤树皮。
每年生长季节对支柱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松动的支柱要及时加固,对嵌入树皮的捆扎物要及时解除。
4.8 绿地景观4.8.1保持绿地清洁、美观,做到全天侯清扫保洁。
步道、广场每天上午7点以前完成普扫。
4.8.2及时清除垃圾、砖头、瓦块、枝叶等废弃物,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4.8.3座椅、果屑箱、标志牌等公共设施每天擦洗1次,喷泉水池夏季每半月换水一次,其他月份每月换水1次,随时打捞水面漂浮物。
4.8.4及时清除绿地设施上的牛皮癣及乱涂乱画痕迹。
4.8.5及时清运草屑、树枝、死树等施工残留物,现场堆放时间不得超过当天。
4.8.6经常冲洗树木枝叶上的积尘,防止堵塞气孔和影响市容。
行道树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1日保证每月冲洗1次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