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中小学教师职业准入和管理制度政策思考
学校教职工准入制度

学校教职工准入制度概述学校教职工准入制度,是指学校选拔、录用和管理教职工的规定和标准。
准入制度的目的在于保障教育质量和学校的声誉,确保教职工的资质和能力符合要求。
实施步骤和标准1. 选拔学校选拔教职工需要基于一定的标准来进行评估和比较。
一般情况下,选拔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品德、形象:一名优秀的教师首先需要具备良好的品德和形象,包括道德水平、能力素质、审美素养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学历和学位:学历和学位是教师聘用和晋升的重要条件,符合标准比较高的学校一般要求学士、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申请人。
•专业知识:专业知识是教师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之一,教学和研究能力的核心基础之一。
•工作经验:一定的工作经验对于教师的聘用和晋升也有非常大的影响,像是对于高级教师、系主任等位置的申请人来说更为重要。
2. 录用学校的教职工录用应该经过充分的考虑和评价,这其中包括了面试、笔试等多种方式,但一般还是会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录用:•要求具有优秀的综合素质和突出的专业特长;•能够胜任教育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能够良好地适应学校文化、工作方式和教学要求。
3. 管理学校管理教职工需要考核、评价其在教学、科研、服务各方面的表现和贡献,这其中包括:•教学水平和评价:教师的表现很大程度上能够影响教学水平和学生的学习效果。
学校会通过包括教学质量、课后评价、学术论文发表、教学成果等多个指标来评价教师的教学水平。
•科研成果和贡献:科研工作是学校教职工的重要任务之一,学校会通过考核教师在学术领域的成果来评估教职工的科研表现。
•服务水平和社会贡献:教师参与学校公益事务、学生工作和学校管理等方面的服务贡献,是评价教师的服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的重要标准之一。
问题和合规性学校教职工准入制度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问题:•公平:不得因个人背景、性别、种族等原因对求职者进行歧视,确保教职工的选拔和录用公平公正。
•合法性:应按照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进行教职工的选拔和录用,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和纪律。
中学教师资格和准入制度

中学教师资格和准入制度中学教师资格和准入制度在我国中小学教育体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它是选拔合格优秀教师的门槛,确保教育质量和教育公平,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本文将详细探讨中学教师资格和准入制度的意义、现状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中学教师资格和准入制度的意义主要可以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它能够保证教师的专业素质,确保教师能够胜任教学工作。
教师是育人的重要力量,他们的专业水平直接关系到教育质量。
通过中学教师资格和准入制度,可以筛选出具备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的人才,确保他们能够胜任中学教职。
其次,资格和准入制度有助于提高教师的职业地位和待遇。
只有符合一定标准的教师才能从事中学教职,这能够提高该领域的人才竞争力,促进教师职业化发展。
此外,教师资格和准入制度还能够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教师人才的分类和评价,使教师的工作得到更好的社会认可和尊重。
然而,目前中学教师资格和准入制度在一些地区还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是准入门槛不够严格的问题。
有的地区对于中学教师的资格要求较低,只要具备本科学历即可。
这样的教师准入标准相对较低,容易造成教师素质的参差不齐,严重影响了教学质量。
其次是培训和考核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当前中学教师的培训和考核工作存在不足之处,导致教师缺乏系统的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一些教师只停留在业务水平上,缺乏创新意识和教学研究能力。
为了保证教师的专业水平,需要建立健全的培训和考核机制,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研修工作。
再次是评价体系不完善的问题。
目前的中学教师评价体系过于注重教学业绩,忽视了教师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和创新能力。
评价主要以学生的考试成绩为依据,这种评价机制容易导致教师只关注教学效果,忽视了学生的创造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
因此,需要建立更加全面、科学的评价体系,突出教师创新和综合素质的培养。
针对以上问题,可以采取一下措施进行改进。
首先,规范中学教师的准入标准,建立符合教学工作需求的资格要求。
教师准入制度和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

教师准入制度和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一、评估现行教师准入制度的情况1.1 教育背景和专业能力在评估现行教师准入制度的情况时,首先要对教师的教育背景和专业能力进行全面的分析。
每个国家或地区的教育体系不尽相同,因此教师的教育背景也会有所不同。
作为写手,我需要深入研究各个国家或地区的教师培训机制,包括教育学专业和教育实习经验等。
1.2 专业精神和教育理念评估教师准入制度需要考察教师的专业精神和教育理念。
这包括教师的职业操守、敬业精神和对学生的教育态度等方面。
写手在进行评估时,需要关注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理念是否与当今教育发展的需求相匹配。
二、教师准入制度的优缺点分析2.1 优点教师准入制度的出台,可以有效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从而为学生提供更优质的教育服务。
优质的教师准入制度还可以帮助学校建立起良好的教师队伍,为学校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2 缺点然而,目前一些国家或地区的教师准入制度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部分地区的教师准入标准过低,导致一些素质不过关的教师也能进入学校工作。
另一些地区的教师准入制度过于严格,给一些优秀的教育工作者带来不必要的限制。
三、教师准入制度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密切关系3.1 从业禁止制度的意义在这里,需要重点分析从业禁止制度对于维护教育体系正常运行的意义。
从业禁止制度可以帮助校园建立秩序,杜绝不适格的人员进入教育系统,确保学生的健康成长。
3.2 与教师准入制度的关联教师准入制度和从业禁止制度是相辅相成的,两者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
教师准入制度的健全与否,将直接影响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效果。
我们必须认真评估和完善教师准入制度,以确保从业禁止制度的顺利实施。
四、对教师准入制度和从业禁止制度的个人观点4.1 教师准入制度的重要性在我看来,教师准入制度是维护教育体系良性运行的关键所在。
只有确保教师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达标,才能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有利于教育事业的发展。
教师资格准入制度

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是指对想要从事教师职业的个体进行资格认定和准入管理的制度。
它的实施意义重大,能够保障教育行业的质量和水平,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本文将从背景、目的、具体措施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对教师资格准入制度进行分析。
首先,背景部分。
教师是国家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力量,也是国家教育的基础和保障。
然而,过去一些人将教师职业当做就业的选择而非发展的目标,导致教师队伍缺乏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
同时,部分教师可能存在不适合及时反应教育发展需求的问题。
因此,为了提高教师队伍质量,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应运而生。
其次,教师资格准入制度的目的主要有三。
首先,确保教师具备合格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在现代社会,教育中的知识和技能更新速度快,教师应及时掌握相关知识和能力,并将其融入教学实践中。
其次,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
教师是培养下一代的引路人,他们应该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和教育责任感。
最后,落实师德师风建设。
教师应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育教学任务,并培养学生健康成长。
具体措施方面,教师资格准入制度要求个人经过考试和评价程序进行资格认定。
首先是考试环节。
个人需要通过教师资格考试,该考试由教育部门负责组织,考试内容主要涵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
合格后方可进入评价环节。
评价主要通过观摩课堂、教学设计、学科知识竞赛等形式进行,旨在综合评价个人的教学能力和素质。
只有通过考试和评价,个体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从而合法从事教师职业。
然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是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由于各地区对教师资格准入制度的重视程度不同,导致执行情况存在差异。
一些地方或学校可能存在违规者进入教师队伍的情况。
其次,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是否能够真正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还有待观察。
有人认为,纸上得来终觉浅,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只有在教学实践中经受考验,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才会真正得到提升。
学校新进教师准入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规范教师准入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招聘、引进及调入的教师。
三、准入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2. 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备教育教学能力。
3.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所教学科相一致或相近。
4.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 年龄要求: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6.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适当放宽学历和专业要求:(1)具有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获得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2)具有省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等荣誉称号。
(3)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准入程序1. 招聘、引进及调入教师,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 应聘者提交个人简历、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
3. 学校组织专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4. 学校组织面试,对应聘者进行综合素质、教育教学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5. 学校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聘用教师名单。
6. 学校与拟聘用教师签订聘用合同。
五、试用期管理1. 新进教师试用期一般为1年。
2. 试用期内,学校对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能力、工作态度、师德师风等方面。
3.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六、监督管理1. 学校建立健全教师准入管理监督机制,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 教师个人对学校教师准入管理工作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提出申诉。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中小学教师准入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

中小学教师准入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作者:贺永平来源:《教学与管理(中学版)》2019年第11期摘 ; 要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形成了多样化的中小学教师准入制度,但这种多样化使教师准入缺乏统一的标准和基础,难以保障新进教师质量。
教师准入制度的完善,需要进一步提高学历要求,统一准入的教育和考试要求,确保新进教师的质量和水平,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关键词中小学 ;教师准入制度 ;教师教育 ;教师资格证一、中小学教师准入制度的回顾教师准入制度是教师质量保障的制度基础,没有严格的教师准入制度,就不可能有高质量的教师水准。
我国教师准入制度是随教育发展逐步建立起来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师准入制度大致经历了探索期、制度化时期和深化发展时期三个阶段。
1.探索时期改革开放之初,社会发展与教育发展都非常落后,由于缺乏教师准入规范,大量不合格教师充斥在教师队伍中,严重影响了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规定,只有合格学历或有考核合格证书,才能担任教师。
由于教师教育不能满足教育发展对教师的需求,依然有大量没有合格学历和考核合格证书的代课老师。
1986年的《中小学教师考核合格证书试行办法》要求学历不合格教师需要取得考核合格证书,考试内容包括教学方法、教育学和心理学基本原理、专业知识和文化基础知识等。
国家在考试前通过相关的教师培训机构对需要参加考试的教师进行培训,通过培训提高考试的合格率,也提升了教师的教育能力与水平。
通过合格证书制度,对不合格教师进行教学培训与考试,提升了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通过探索,基本形成我国双轨制的教师准入制度:学历合格或考试合格。
2.制度化时期随着教育发展的法制化进程,教师准入制度进入法制化时期,1994年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为教师准入提供了法律依据。
《教师法》通过法律的形式把前期教育准入制度探索的经验——双规制固定下来,新的规定在表述上有所不同,考核合格证书变成了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但实质是一样的。
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几点思考

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几点思考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是对教师职业发展和职业素养的一种评价和认定体系。
它通过评审和晋升,对教师的职业水平、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成果进行综合评价,从而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水平。
当前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需要进行深入思考和探讨。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过程中存在的公平问题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
由于评审标准的不一致、评审过程的不透明和评审者的主观意识等原因,导致了评审结果的不公正性。
一些教师明明具备了相应的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却因为评审过程中的不公平而无法获得相应的职称,这无疑对教师的职业发展产生了不正当的限制和影响。
应该建立更加公正和透明的评审机制,确保教师的评审结果真实反映其实际水平和能力。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应该更加注重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成果的评价。
目前的职称制度大多注重教师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而对于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成果的评价相对较少。
作为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成果是其最重要的职责和任务。
应该在职称评审中更加注重教学能力的评价,如教学设计、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考察,以及对学生学业成绩提升和全面素质培养等方面的评价。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提高教师的教学素养和教学质量,推动中小学教育的全面发展。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应该更加关注教师的自我成长和专业发展。
当前的职称评审主要注重教师的学术能力和成果,而忽视了教师的自我学习和专业发展的重要性。
教师是一个始终处于学习和成长的过程中的职业,教师的专业发展对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至关重要。
应该倡导教师的自我学习和专业发展,为教师提供继续教育的机会和平台,鼓励教师参加各种教育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以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应该与教师薪酬待遇相匹配。
目前,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待遇普遍较低,导致了很多优秀的教师无法得到应有的职业认同和回报。
与此职称评审结果对教师的工资水平也有直接影响,评审成功的教师通常能够获得更高的工资待遇。
教师准入制度

教师准入制度1. 简介教师准入制度是为了确保优秀教师的聘任和职业发展,保障教育质量的一种制度。
通过建立一系列准入标准和程序,选拔和评估教师的能力和素质,以确保他们具备适当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
2. 准入标准教师准入标准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学历和专业背景:教师应具备相关学历和专业背景,以确保他们能够传授正确的知识和技能。
- 教学经验:教师应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以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实施教学活动。
- 教学能力: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包括授课技巧、教育方法和学生评估等方面。
- 专业素养:教师应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包括熟悉相关课程、关注学生发展和与同事合作等方面。
3. 准入程序教师准入程序应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申请:教师通过提交申请表格,提供个人信息、学历证明和教学经验等材料。
2. 资格审核:学校或教育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教师是否符合准入标准。
3. 能力评估:教师参加面试或考试,评估其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
4. 考核结果通知:学校或教育机构向教师通知准入考核结果,包括是否通过以及可能需要改进的方面。
5. 培训与发展:教师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培训和发展,改善自身的教学能力和素养。
6. 继续评估:定期对准入教师进行评估,以确保其继续符合准入标准。
4. 目的与意义教师准入制度的目的在于提高教育质量,确保教师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通过准入制度,能够合理选拔和评估教师,提高教育机构的整体教育水平。
同时,教师准入制度也为教师提供了发展和成长的机会,促进其不断提升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
5. 总结教师准入制度是确保优秀教师的聘任和职业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的一种制度。
通过建立准入标准和程序,选拔和评估教师,能够确保教师具备适当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
这对于提高教育机构的整体教育水平和促进教师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立中小学教师职业准入和管理制度的政策思考
【摘要】教师资格认证制度是国家对教师实行的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人员的最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工作岗位的法定前提条件,它规定了从事教师职业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全面实施后,只有具有依法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才能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对于规范教师队伍管理、充实师资来源等方面都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
但是,目前我国教师资格认证制度还不够完善,还存在许多问题。
基于对存在问题的认识,笔者对发展和完善我国的教师资认证制度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我国教师资格认证制度从政策法规的出台到逐步走上正常化已经历了十余年的时间,在实施的过程中确实存在一定的问题,并需要得到及时地解决,以促进我国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关键词】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实施问题思考
随着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现行的教师管理制度逐步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教师入口把关不严,教师能进不能出,职务能上不能下等。
随着教育部新的教师管理措施的出台,这一现象将成为历史。
今年 8月份,教育部在全国选择两个省份启动了实施新入职教师资格考试和在职教师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建立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教师准入和管理制度。
根据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改革试点指导意见和定期注册的办法,准备今年先选择两个省份试点,明
年再推动个省份试点,预计用三年时间完成全国性常态制度建设。
注册制度将逐渐严格,这样就可以让部分达不到教师标准的教师退出教师队伍。
此项改革非同寻常,将会逐步推动,平稳操作。
以往新教师入门由省级教育部门命题考试,以后将有统一的国家标准。
而且,在职教师每两年要进行一次注册考核,不达标者将退出。
新的教师资格考试包括师德业务考核及教学工作量等考评内容。
在职教师三年一次的考核,也并非重新进行一次资格考试,而是随着教师工龄的提升,难度不断增加。
现行发放的教师资格证书并无时限规定,只要求教师完成工作量,基本考评合格;而教育部的教师资格考试,两年一次,层层升级,不讲师德一票否决,这将会给教师带来竞争压力,促使他们投入更多精力去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
教育界人士指出,首次建立教师退出机制,具有积极意义,可以让更多愿意从教有能力从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但考核标准不应该简单量化,还应建立配套评价机制。
1 我国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的现状
1.1 我国教师资格认证制度
我国教师资格认证制度从政策法规的出台到逐步走上正常化已
经历了十余年的时间。
我国教师资格认证制度是国家根据教师法的规定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人员的最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工作岗位的法定前提条件,不具备教师资格者不能从事教师职业。
但教师资格只是从事教师工作的必备条件,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并不意味着一定就能从事教师工作,只有被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聘任
后,才能成为教师。
1.2 我国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目前我国的教师资格制度正在从只对教师进行学历认证,而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者才进行资格考试过渡到统一的考试模式中来,但多数考试流于形式,一般是只要参加考试基本都能过关。
其次,由于一些教师资格认证机构受传统观念的束缚和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的影响,教师资格认证的考核存在着不公平的现象。
认证机构对部分资格申请者存在一定的偏见和歧视。
《教师资格条例》和《实施办法》都没有规定教师资格申请者所应具有的专业课程门类和课程学分积累等事项,即使对申请者的思想品德、文化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等方面的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注重的也只是答卷结果,而不是过程或实际能力,使得考核没有以一种客观的、统一的标准方式进行,更不用说考核的公正性、精确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最后,我国《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在“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和“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情况下,应取消教师资格;《教师法》第十四条也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其他情况下申请人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就终身有效,也就是说我国教师资格实行终身制。
在这种情况下教师参加进修,无论进修的实质如何、考核成绩的结果如何,均不影响其已获得的法定的教师资格,这势必弱化教师进修的自觉性、积极性,影响进修的质量。
教师的终身制严重
影响教师培训或继续教育的质量。
《教师法》对教师资格的认证条件作了明确的规定: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其具体条件在《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有进一步说明。
教师资格认定的主体限定为中国公民。
随着中国社会开放程度的逐渐深入,以及引进人才力度的不断加大,大批华侨、华人和外国人到中国工作,这当中的一部分人就会在中国的各类学校当中任教,如果教师资格认定的主体限定为中国公民,那么对这部分人教师资格的认定必然会出现空白。
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标准过低。
学历不仅体现了教师接受教育的多少,也反映了教师专业化的程度。
1.3教育教学能力应进一步细化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虽然对普通话水平、身体素质及心理素质做了具体要求,但对教师承担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的具体测试办法和标准并未做进一步规定,只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这必然会造成各省、直辖市之间的不统一,而且其科学性也很难保证。
1.4教师资格考试制度不健全
考试所指向的对象过于狭隘。
事实上我国并未建立实质意义上的教师资格考试制度。
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是针对那些不具备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人员,属于补偿性考试。
考试内容不能反映教师职业
专业化的要求。
目前我国各地进行的教师资格考试内容主要是侧重于非师范专业所欠缺的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反观教师资格认证制度成熟的国家,申请教师资格认证人员均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考试。
考试组织管理混乱。
现在的教师资格考试极为混乱,有的实行省级统考,有的实行地市级统考,有的实行县级统考,有些地方科目设置为两科,有的地方为三科,而且其名称、标准、内容、考试大纲、试题也完全不同。
允许不同种类的教师资格证书的相互替代存在问题。
《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我国的教师资格总共有七级: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的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的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
2改善现状的措施
2.1在培训时间安排上,尽量遵循这样的优先序列
学期初期、学期中期、期末、中考时期,以求最大程度地减缓教师培训的工学矛盾,提高参培率。
其中,短期集中培训以7天为宜,最多不超过10天;置换脱产研修以3个月为宜;远程培训学时可适当缩减,以24学时左右为宜。
2.2在培训项目的整体设计上,多考虑地方实际,按需求调查分配参训名额
增加班主任培训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的参训名额;按年龄学
历等进行分类分层次培训;培训管理者培训、培训者培训先行,便于各级培训者对项目有更加全面细致的理解和把握。
此外,可以考虑顺应基层需求,参考山西、陕西、湖北等几个省份的成功经验,在本年度的国培计划项目设计中增设农村骨干教师教学援助项目,邀请全国名师与省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组成讲师团,采用公开课、示范课、评课、观摩、研讨等方式,送教下乡、送培到县。
设计这样的项目,一方面直接深入基层,给更多农村教师创造和名师面对面交流的机会,另一方面,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农村教师的工学矛盾,同时,也有利于国培计划和名师工作室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2.3置换脱产研修属于新生事物,要加强与其他项目省的沟通交流
学习参考如两次置换(在城市教师和师范生之间进行第一次置换,在城乡教师之间进行第二次置换)等好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积极探索精心组织完善实施细节,让农村教师从偏远地区走出来,把新理念新方法学到手,带回去,扩散开,真正实现国培计划培养种子教师的目的。
【参考文献】
[1]辜筠芳.关于教师资格认证的几点思考[j].湖北教育学院学报,2003(1).
[2]吴全华.意义与问题——对我国教师资格制度的解读[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2001(4).
[3]李桂英.对我国实行教师资格制度的几点认识[j].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
[4]孙琨懿.从教师职业素养反思我国教师资格制度[j].教育探索,2005(12).
[5]岳中方. 专业化背景下教师资格认定中的问题与对策[d] . 南京: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2005: 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