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9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30条
小学教职公基本职业道德规范

小学教职公基本职业道德规范
1. 坚守职业道德:作为一名小学教职公基,应该时刻铭记自己的教育使命,秉持专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负责。
2. 尊重学生:尊重每个学生的个体差异,对待学生一视同仁,不歧视、不偏袒。
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3. 爱岗敬业:对待教育事业,要充满热情和责任心,认真履行自己的教学职责。
持续学习和进修,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
4. 正直诚信:保持诚实、正直的品格,不以个人利益为重,维护公正和真实,坚决抵制各种不正当行为,维护教育的公信力。
5. 保护学生权益:保障学生的权益,保护学生的隐私,不侵犯学生权益,不进行体罚、骚扰或性侵等不当行为,确保学生的健康成长。
6. 与人为善:与同事、学生及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互相尊重和理解,共同促进学校的和谐发展。
7. 保守秘密:对学生及其家庭的私密信息要严格保守,不泄露学生的个人隐私,维护数据安全。
8. 不谋私利:拒绝以任何形式收受财物或谋取个人私利,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9. 约束言行:在言行举止上秉持高尚操守,不进行各类有悖道德的行为,不说粗话、恶语,不传播谣言或者不良信息。
10. 不断提升自我:不断学习和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教育实践能力,追求教育教学的卓越,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和机会。
小学教职公基本职业道德规

小学教职公基本职业道德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小学教职工的职业道德修养,规范教职工的职业行为,确保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营造和谐、健康的教育环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小学教职工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念,履行教书育人的责任,以身作则,为学生做出榜样。
第三条小学教职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遵从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第四条小学教职工应当坚持爱岗敬业、奉献精神,为学生提供优质教育教学服务,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
第五条小学教职工应当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学习权益,不得侵犯学生人身尊严,不得进行体罚、虐待等任何形式的对学生的不当行为。
第六条小学教职工应当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不带有歧视和偏见地对待学生,提供平等的教育教学机会。
第二章职业操守第七条小学教职工应当保持诚实守信,不得从事违法违纪行为,不得收受贿赂、受贿,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八条小学教职工应当自觉遵守教师职业行为规范,不得辱骂、诽谤同事,不得偷漏学生考试成绩,不得弄虚作假。
第九条小学教职工应当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不得私自泄露学生及家长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学术成果。
第十条小学教职工应当保守机密,不得泄露学校、学生或者家长的机密信息,不得利用学生的个人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一条小学教职工应当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擅离职守,不得擅自离校,不得私自请假、旷课。
第三章教学实践第十二条小学教职工应当遵循教育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合理设置教学目标和要求,注重学生的学科知识、学习方法、思维能力的培养。
第十三条小学教职工应当积极参与教学实践活动,提高教学质量,提升教学水平,努力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教学服务。
第十四条小学教职工应当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积极参与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
第十五条小学教职工应当注重教学方法和手段的创新,适应学生的学习特点和需求,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果。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一、爱国守法第一条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自觉维护党和国家形象,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第二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执教,依法履行教师的职责和义务,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自觉遵守师德规范。
第三条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学生正确认识社会,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远离邪教和“黄、赌、毒”,不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集会,不信谣、不传谣。
第四条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关心爱护少数民族学生,尊重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不能有民族或宗教歧视,不参与民族分裂活动。
二、爱岗敬业第五条爱岗敬业,争做楷模。
树立献身教育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的职业理想,恪尽职守,甘为人梯,乐于奉献,敢于担当。
服从组织安排,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在工作时间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
第六条志存高远,勇于创新。
善于运用教育科学知识,充分合理运用现代化教育资源,探索课堂教学改革,构建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模式,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不因循守旧。
第七条认真备课。
认真研究课程标准,准确把握教材,精心制定教学计划。
积极参加集体备课、制定教案,及时进行教学反思,调整教学策略,不靠惯性教学,不单凭经验教学。
第八条认真上课。
讲究授课艺术,优化课堂语言,创设教学情境,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打造精神饱满、充满生机的高效课堂,不把负面情绪带进课堂,不得故意不完成课堂教学任务。
第九条认真批改作业。
精选优练,合理布置课后作业,及时批改作业,注重作业评价的针对性和激励作用,善于从作业中了解学情、找出问题,不超量布置作业,不布置惩罚性作业。
第十条认真辅导学生。
积极主动义务辅导学生,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不打击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不说不负责任的话语,不得敷衍塞责。
第十一条勤练教学基本功。
有扎实学识,有过硬的教学基本功,说普通话,写规范字,指导学生做好课堂笔记,具备学习、处世、生活、育人智慧,给学生以帮助和指导。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一、爱国守法作为中小学教师,我们应该热爱祖国和人民,坚定拥护XXX和社会主义,自觉维护党和国家形象。
在教育教学中,我们必须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允许有任何违背这些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作为教师,我们应该爱岗敬业,树立献身教育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恪尽职守,甘为人梯,乐于奉献,敢于担当。
我们应该服从组织安排,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在工作时间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
同时,我们要勇于创新,善于运用教育科学知识和现代化教育资源,探索课堂教学改革,构建自主、合作、探究研究模式,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三、关爱学生作为教师,我们应该关爱全体学生,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不歧视特殊需要学生,构建民主、平等、和谐的新型师生关系。
当学生在研究、生活上遇到困难时,我们应该及时帮助解决。
同时,我们要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勤练教学基本功,给学生以帮助和指导。
第十三条:教师应该尊重学生的人格,包容他们的缺点和不足,并且掌握批评的艺术,帮助他们树立自信心。
教师应该严格但温和,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在任何情况下,教师都不能使用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也不能做出伤害学生人格及心理的言行。
第十四条:教师应该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实施有效的心理健康教育和生命安全教育。
教师应该鼓励学生养成锻炼身体的好惯,并在学生身心不适时及时帮助和疏导。
第十五条:教师应该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技能,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并在学校组织下开展不同形式的安全教育。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教师应该挺身而出,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第十六条:教师应该加强课堂管理,掌握学情,循序渐进,正确引导、激发学生研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培养良好的研究惯,提高研究效率。
第十七条:教师应该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价每一个学生。
教师应该坚持素质教育质量观,实施多元化评价,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小学教职公基本职业道德规

小学教职公基本职业道德规
1. 忠诚公职,服从职责。
小学教师应当忠诚于国家和人民,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工作纪律,服从上级指挥,忠实履行教育工作职责。
2. 勤勉敬业,关心学生。
小学教师应当尽职尽责,认真备课讲课,关心学生的学习和成长,积极引导学生积极向上,注重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创新精神。
3. 诚实守信,廉洁奉公。
小学教职工应当诚实守信,言行一致,不得伪造、掩盖、篡改、串改教育工作相关的信息和资料。
教职工应当廉洁奉公,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4. 严守保密,维护学生隐私。
小学教职工应当严守学生的隐私,不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家庭情况,不以任何形式侵犯学生的权利和尊严。
5. 尊重学生,平等对待。
小学教职工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和权利,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不歧视、不虐待、不体罚学生,以平等、公正的态度对待每一位学生。
6. 和谐同事,团结协作。
小学教职工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互相尊重、理解、支持,主动协助他人,共同促进学校的发展。
7. 养成良好的职业修养。
小学教职工应当自觉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和职业修养,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不断学习和进修,不断完善自身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
8.个人品德端正。
小学教职工应当具备较高的道德素养和良好的行为习惯,言行举止风清气正,不参与违法活动和不良行为,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榜样。
教师资格考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全文

教师资格考试最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全文最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全文一、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
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
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七、热爱尊重学生。
教师法明确规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
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教师对学生的热爱尊重,是一种十分重要的教育手段,做为一名教师若想使学生对自己热爱尊重。
首先自己要尊重自己的人格,中国有这样的格言:“人必自敬,然后人敬之”。
一名合格的老师一定要具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能力,有强烈的集体主义观念,要时刻把自己的工作与集体的声誉连在一起,一堂课的好坏,—件事的成效,对于一个人来说是无足轻重的,但对学生对社会所产生的影响都是深远的。
一件错事不仅影响到个人,还直接影响到学校的声誉与教师的形象,影响到学生心目中老师的地位,甚至给学生带来心灵上的创伤。
小学教职公基本职业道德规范

小学教职公基本职业道德规范
1. 尊重学生:作为小学教职工,应该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和权益,不歧视、不羞辱、不侮辱学生,不进行身体或心理上的伤害。
2. 勤勉敬业:作为小学教职工,应该尽职尽责,勤勉敬业,不懈怠工作,认真备课、上课,尽力提高学生的学习水平。
3. 建立和谐关系:作为小学教职工,应该积极营造和谐的师生关系和同事关系,互相尊重、支持、合作,共同努力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4. 保护学生安全:作为小学教职工,应该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心理健康,遵守安全规范,不对学生进行任何身体或心理上的伤害,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学生的安全问题。
5. 保守学生隐私:作为小学教职工,应该严守学生的个人隐私,不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不对学生进行无故的侵犯和干涉。
6. 诚实守信:作为小学教职工,应该诚实守信,不隐瞒、不歪曲事实,不以欺诈手段获取私利或对学生进行不公正评价。
7. 不从事违反道德、法律的活动:作为小学教职工,应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从事违法乱纪、损害学生利益的活动,不参与欺诈、贪污、腐败等一切违反道德的行为。
8.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为小学教职工,应该积极参加各种教育培训活动,提高自身专业水平,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
以上是小学教职工的基本职业道德规范,通过遵守这些规范,可以保障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中小学教师道德底线十项规定内容

中小学教师道德底线十项规定内容
1. 教师应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以身作则。
教师应秉持道德准则,诚实守信,言行一致,为学生树立正确的榜样。
2. 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尊严,不得使用言语或行为侮辱、歧视或伤害学生,要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3. 教师应保护学生的隐私权和个人权益,不得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或以任何方式侵犯学生隐私。
4. 教师应公正对待学生,不得偏袒或歧视任何一个学生。
教师要积极帮助和引导学生,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虐待或任何形式的暴力行为。
5. 教师应尊重学生的思想、和人身自由,不得强制灌输个人观点或对学生进行胁迫。
6. 教师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有损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
7. 教师应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或牟
取不正当利益。
8. 教师应认真履行教学任务,不得敷衍塞责或不尽职守。
教师
应关注学生的研究进展,给予个别帮助和指导。
9. 教师应与学生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反馈学生的研究情况、行为表现以及需要家长关注的问题。
10. 教师应与同事之间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互相尊重、互相
支持,共同为学校的发展和学生成长贡献力量。
以上是中小学教师道德底线十项规定的内容,教师应严格遵守,以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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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9.1 地点:办公室
领学人:孙嘉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
二、爱岗敬业。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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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
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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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教书育人。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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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为人师表。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
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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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终身学习。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师德投诉必查内容30条
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建立中小学师德零投诉前置制度的通知》精神,现将潍坊市教育局规定并在社会公布的“师德投诉必查内容30条”予以印发,望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准确领会、抓好落实,自觉杜绝以下行为:
1.语言不文明,讽刺、挖苦、辱骂学生,侮辱学生人格,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指使或教唆学生体罚学生的;
3.违背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用错误言行区分学生,严重挫伤学生自尊心的;
4.育人导师制中,由于方法不当导致所负责学生发生自杀、自残、违法犯罪等恶性事件的;
5.对学生实施有偿补课、有偿家教,私自办班或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的;
6.向学生推荐培训机构,与培训机构合伙谋取私利,或为培训组织者招生提供便利的;
7.无教学方案上课,或备课不认真、不完成教学任务的;
8.无故不上课,或对学生作业有布置而无批改,严重不负责任耽
误学生学业的;
9.给学生布置惩罚性作业,或将学生罚站、赶出教室思过的;
10.擅自停课、随意放假,或将有过错学生撵回家,擅自剥夺学生校学习和参加活动权利的;
11.公开排列学生成绩名次及按成绩排座次的;
12.工作日期间不请假外出,无故迟到早退的;
13.工作日午间饮酒,课堂内吸烟、使用通讯工具的;
14.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看视频、打扑克、玩游戏、炒股及其它与教学无关的网上浏览的;
15.以各种形式或巧立名目向学生乱收费的;
16.要求或变相要求学生家长为教师办私事的;
17.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接受学生及家长宴请、礼品或有其他谋利行为的;
18.擅自向学生、家长推销书籍报刊、教辅资料或其它商品的;
19.在给学生调位、安排学生干部、评先推优等过程中借机向学生或家长谋取私利的;
20.在组织活动过程中,强行要求学生统一,增加学生家长经济负担的;
21.非因教育子女需要,要求家长到校,或以电话、飞信等方式为难学生家长的;
22.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师生关系等有违社会公德行为,或参与赌博、色情活动的;
23.传播、灌输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言论、思想,参与社会传销、邪教、封建迷信等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组织或活动的;
24.在考核、评优、晋级中,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
25.故意散布有损学生、家长、同事及学校名誉言论的;
26.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或用不负责任的方式消极拒绝工作安排的;
27.在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闹事或寻衅滋事的;
28.蓄意挑拨、煽动或组织教职工无理上访或越级上访的;
29.对处于困境的学生不积极施救,致使学生身心受到伤害的;
30.玩忽职守,造成较大责任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