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pdf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全文如下.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全文如下:一、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
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
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指出,要全面准确地理解《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的基本内容。
《规范》的基本内容继承了我国的优秀师德传统,并充分反映了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对中小学教师应有的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
《规范》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起指导作用,是调节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学校、教师与国家、教师与社会相互关系的基本行为准则。
《规范》不是对教师的全部道德行为和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不能取代学校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规范》的许多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相关条文的具体化,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学习贯彻时应注意和教育法规的学习结合进行。
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胡锦涛的讲话(2007年8月31日)各位老师,同志们:大家好!在教师节即将来临之际,有机会同各位全国优秀教师代表见面,并听取大家的意见,我感到十分高兴。
2024年学习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体会

2024年学习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体会2024年,我作为一名中小学教师,接受了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学习和培训。
通过对这一规范的深入研读和反思,我对自己的教育职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体会。
首先,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明确了教师的基本职责和使命。
作为一名教师,我要以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己任,始终把立德树人作为最高的教育目标。
新的规范强调,教师要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坚持爱国主义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学生积极评价我国的社会制度和文化传统。
我明白,作为一名教师,我肩负着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的重要使命,要努力培养学生的家国情怀和民族自信。
其次,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提出了明确的教师职业道德要求。
新规范要求教师要坚守教育的伦理底线,秉持针对学生的公正、诚信、专业,不懈追求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处理好自己和学生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我认为教育是一项高尚的事业,教师应该始终以学生为中心,关心他们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我将时时刻刻提醒自己,要遵守教育的原则,不对学生做身体或心理上的伤害,要尽力保护他们的权益,营造和谐的教育环境。
此外,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还对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规范明确指出,教师要具备扎实的学科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善于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这要求我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加强学科知识的学习和研究,不断探索和创新教育教学方法。
我将积极参加专业培训和学术研讨,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服务。
在学习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过程中,我深深体会到教师职业的神圣和伟大。
教师是灌溉知识的园丁,培育和引导学生的成长。
而这个过程需要我们具备高尚的情操和坚定的信念。
新的规范更加强调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要求教师要以身作则,树立正直、自信、勇敢创新的榜样形象。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题及含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题及答案一、填空:1.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共有(六)条,它是规范(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学校、教师与国家、教师与社会互相关系的基本)的行为准则。
于(2008)年订正达成。
2.敬业爱岗。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奋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对工作高度负责,仔细(备课上课),仔细(批阅作业),仔细(指导学生)。
不得搪塞塞责。
3.关爱学生。
关怀爱惜(全体)学生,尊敬学生人品,同样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良友。
保护学生(安全),关怀学生(健康),保护学生(权益)。
不嘲讽、奚落、鄙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终生学习。
崇尚科学精神,建立(终生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线),更新(知识构造)。
专注研究业务,勇于探究创新不停提升(专业修养)和(教育教课)水平。
5.教书育人。
依据教育规律,实行(素质教育)。
谆谆教导,不厌其烦,(因材施教)。
培育学生优秀道德,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使学生全面发展。
不以分数作为评论学生的独一标准。
6.参加持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权益)和(义务)。
7.节假日补课是(国家教育部)明令严禁的,是一种(非法行为)。
8.社会主义主义教师职业道德涵养的主要内容包含(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心理素质)。
9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一般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要在(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1993年10月31日经过,自()起实行。
11.义务教育是国家一致实行的(全部适龄少儿)、(少年)一定接受的教育,是国家一定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12.义务教育一定贯彻国家的教育目标,为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确立基础。
13.对违犯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责备教育),不得(开除)。
14.学校应当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育教课)之中,展开与学生年纪相适应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互相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系统,促使学生养成(优秀的思想道德)和(行为习惯)。
2023年《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习心得

2023年《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习心得2023年《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习心得1我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的第三章内容,其中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第五条内容我做了认真的学习,通过学习让我们感触颇多。
通过自学使我们深深地认识到:新时期的教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
师表即榜样,表率,在人品学问方面作别人学习的榜样。
为人师表是教师处理职业劳动与自身人格塑造之间的关系的准则,是教育事业对教师人格提出的特殊要求。
“为人师表”是教师最崇高的荣誉,也是教师的神圣天职。
作为一个人民教师,负担着全面提高国民素质、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青少年一代文明程度的直接责任,“教育者先受教育”。
只有最大限度地提高教师为人师表的水平,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通过学习,我深深地理解新时期的教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
师德不仅是对教师个人行为的规范要求,而且也是教育学生的重要手段,起着“以身立教”的作用。
教师要做好学生的灵魂工程师。
教书育人是教师的神圣职责。
德育为首教育为本。
我以为教师向学生“传道、授业、解惑”是教育的根,育人才是教育之本。
学生面前教师每个人都应当是德育工作者,你没有理由对学生的一言一行充耳不闻,视而不见,无动于衷,听之任之,坐视不管,因为教育好学生是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
这就要求教师要勤于钻研教育教学理论,提高专业素养和业务素质,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技巧,注意挖掘教材中的思想教育素材,结合教学内容对学生因时制宜地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品行。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
教育学生不能简单地说教,更不能采取强迫的手段。
身教重于言传。
教师的形象、言行举止无疑在学生中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
因而要求学生必须遵守的纪律、规范,如教师自己先做到,其本身就有很强的说服力量。
常听有些教师曾遇到这样一些尴尬事:自己头发比较长,要求学生剪短一点时,就显得有些力道不足;要求学生不准迟到,若自己上课经常迟到,就显得苍白无力……等等诸如此类的“小事”。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PDF.pdf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一、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
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
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附件:【以身立教】(一)师德是高于一般社会公众道德水准的职业道德在意识水准上,师德较之其他职业道德有着更高的要求,这是由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决定的。
从根本上说,教师作为一个职业,与其他的职业有相似之处,都是一个工作岗位、一个饭碗。
但是教师职业与其他工作又不一样,他的服务对象是人,他们的劳动在于培养、塑造一代新人,其一切行为都对学生产生强烈的影响。
教师的地位、作用和职业特点,决定了教师必须具备较高的素质。
所以,社会对教师的职业要求比一般的职业更特殊一些。
纵观人类道德史,师德总是处在当时社会道德的最高水准上。
孔子曾用“有教无类”、“学而不厌,诲人不倦”来描述他理想中教师应该具备的职业道德,并以身作则,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教师的道德含义,被后世奉为“万世师表”,他所开创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也为历代不断继承和丰富。
关于重新修订和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

二 o o八年 九 月一 日
二、 全面 准确地 理解 《 中小学 教师 职业 道德 规 范 (0 8年 修订 )的基 本 内容 20 》 《 范》 规 的基本 内容 继 承 了我 国的优 秀师德 传 统 , 并充 分反 映 了新形 势 下经 济、 社会 和 教 育发展 对 中小 学教 师应 有 的道德 品质和 职 业行 为 的基本 要 求 。《 范》 规 对教 师 的职 业道 德起 指 导作 用 , 是调 节教 师 与 学生 、 师 与 学校 、 师 与 国家 、 师 与社会 相 互 关 系的基 本 教 教 教 行 为准 则。 规 范》 《 不是 对教 师的 全部 道德行 为和教 育教 学 工作 的要 求 , 能取 代 学校 的其 不 他各 项规 章制 度 。规 范》 《 的许 多 内容 是《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教 师法 》 关条 文 的具体 化 , 地 相 各 教 育行政 部 门和 学校 在 学 习贯彻 时应 注 意和教 育 法规 的 学习结合 进行 。 三 、 真做 好《 认 中小 学教师 职 业道德 规 范 (0 8年修 订 )的 学 习宣传 和贯 彻实 施工 作 20 》 1 各 级教 育行政 部 门 、 育 系统 工会 和 中小 学校 要 高度 重视 , . 教 并认 真 组 织好 《 范》 规 的 学习 宣传 。 通过 开展 主题 学 习 、 讨会 、 要 研 座谈 会等 形 式 多样 和扎 实有效 的教 育 活动 。 组 织 广 大教 师深入 学 习和 贯彻 《 范》 帮助 广 大教 师 全 面 了解新 时期 教 师职 业道 德 的基本 规 , 要 求 , 一思 想认 识 , 范职 业行 为 , 面提 高师 德素 养 , 造 良好 的教 书育人 环境 。 统 规 全 营 学校
小学教职公基本职业道德规模版

小学教职公基本职业道德规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学教职工的职业道德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小学教职工应当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准则,自觉恪守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团结协作、诚实守信、庄重端正的职业操守。
第三条小学教职工应当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和敬业精神,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严守纪律规定,履行法定义务,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第二章教书育人第四条小学教职工应当积极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努力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创造力和实践能力,确保学生全面发展。
第五条小学教职工应当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为学生提供积极健康的教育环境,不得对学生进行身体惩罚、侮辱或虐待。
第六条小学教职工应当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引导学生学会尊重、理解和包容他人,培养良好的人际关系。
第七条小学教职工应当善于发现学生的优点和长处,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潜能,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活动和社会实践。
第八条小学教职工应当积极倡导文明礼貌和校园文化,带头做到循循善诱、言传身教,为学生树立良好的道德行为榜样。
第三章爱岗敬业第九条小学教职工应当热爱教育事业,凭着对学生的热爱、对教书育人的热情,全身心投入到教学工作中。
第十条小学教职工应当持之以恒地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不断学习和创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一条小学教职工应当承担起培养学生创新创造能力的责任,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引导学生走向创新的道路。
第十二条小学教职工应当尊重和维护学术自由,坚守教育教学原则,反对教育畸形发展和应试教育,为学生创造优良的学习环境。
第四章团结协作第十三条小学教职工应当增强团队协作意识,积极与同事合作,互相支持,共同促进学校的发展和学生的成长。
第十四条小学教职工应当关心、尊重和帮助同事,共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和同事关系。
第十五条小学教职工应当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妥善处理与同事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2020年整理).pptx

8 不准上课期间接听电话或做与课堂无关的事; 9 不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他人学术、科研成果获考 试泄 密、徇私舞弊,搞学钱交易;
10 不准破坏团结、阳“十不准”
1 不准参与邪教活动,宣传封建迷信,传播有害学生 身心 健康的观点和思想; 2 不准参与赌博、色情、吸毒、酗酒等违反社会公德 和教 师职业道德的不健康不文明活动; 3 不准从事有偿家教和违规从事校外教学、培训、辅 导或 商业活动; 4 不准出现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 、侵 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5 不准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商品;不向 学生 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礼金、财物卡及其他有价证券。不接 受 学生家长任何形式的宴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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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一、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
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
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附件:【以身立教】(一)师德是高于一般社会公众道德水准的职业道德在意识水准上,师德较之其他职业道德有着更高的要求,这是由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决定的。
从根本上说,教师作为一个职业,与其他的职业有相似之处,都是一个工作岗位、一个饭碗。
但是教师职业与其他工作又不一样,他的服务对象是人,他们的劳动在于培养、塑造一代新人,其一切行为都对学生产生强烈的影响。
教师的地位、作用和职业特点,决定了教师必须具备较高的素质。
所以,社会对教师的职业要求比一般的职业更特殊一些。
纵观人类道德史,师德总是处在当时社会道德的最高水准上。
孔子曾用“有教无类”、“学而不厌,诲人不倦”来描述他理想中教师应该具备的职业道德,并以身作则,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教师的道德含义,被后世奉为“万世师表”,他所开创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也为历代不断继承和丰富。
叶圣陶先生说过:“教师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师表。
”胡锦涛总书记2007年8月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发表的讲话中更进一步指出:“高尚的师德,是对学生最生动、最具体、最深远的教育。
”这些论述充分揭示了教师职业道德“以身立教”的共同特点。
当前,教师在传播人类文明、启迪人类智慧、塑造人类灵魂、开发人力资源、弘扬民族精神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是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培育者,是青少年成长的引路人。
他们不但要用丰富学识教人,更要用高尚品格育人;不但要通过语言传授知识,更要用自己的高尚品格去提升学生的品格,影响学生的心灵,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知识、守秩序的一代新人。
正是基于这一特点,社会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要求要比其他任何行业都高一些,以至于教师的职业道德往往成为社会公德的标杆,成为引领社会文明进步的明灯和风向标。
(二)师德规范是调节教师自身及与外界关系的行为准则师德规范所表达的是教师所特有的职业义务、职业责任以及职业行为上的道德准则。
因此,它与一般职业道德一样,具有以下重要特征:师德是一种职业规范,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师德又是历史积淀的产物,是长期以来逐渐形成的;师德没有固定的形式,通常体现为教育观念、生活习惯、理想信念等;师德通过内省和信念来强化,并通过教师的自律来实现;师德不具有刚性的约束力,主要通过内心反省和公众舆论加以约束;师德的主要内容是对教师义务的要求;师德标准具有多元化的特点,不同时代、不同社会具有不同的价值观念;师德是校园文化的组成部分,具有凝聚人心的作用;等等。
为使师德理念形成规范,一般都要采用制度、守则、公约、承诺、誓言、条例,以至标语口号之类的形式,将其公之于众,以便为从事教育工作的人所接受和实行,并进而形成一种职业的道德习惯。
在我国,由于教师的自律组织和社会团体并不发达,因而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是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工会联合制定并颁布实施的。
1984年,教育部和全国教育工会联合制定并颁发了首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标准(试行)》,并于1991年正式施行。
1997年,针对教师队伍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原国家教委和全国教育工会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了第一次修订。
2008年重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从教师职业特点和教师自身发展的角度出发,更加强调职业精神,尊重道德属性。
它既体现了教师职业神圣性的一面,也考虑到其作为一种社会职业的平凡性,并承认教师职业境界的层次性;它既有适度超前的目标性引导,又明确了不容许超越的行为底线,因而更加适应新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特点与要求。
(三)颁行师德规范是以德治教的根本体现人们常说,教师自身就是教育力量。
从理论上来分析,一个教育者往往拥有三种权力:其一是职位权力,它代表国家或学校管理学生,并执行教育的强制标准;其二是专家权力,作为专业人士,他们要为学生的成长提供帮助或建议;其三是参照权力,他们要把自己作为楷模和榜样来影响学生的发展。
当然,任何滥用权力的行为都会走向目标的反面。
因此,法律和道德是约束教师正确从教的两条准绳。
为强化依法治教,我国颁布的《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义务教育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都对教师的品行要求做出了规定。
但法律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特点,决定了它所规范的行为不可能太多、太广,其所规范的只能是一些最基本的行为“底线”。
而对教师提出较高的、较广泛的职业操守要求的,恰恰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师德规范指引着教师职业道德习惯的养成方向,并作为教师自律和外界他律的尺度,对教师的行为产生着广泛的影响。
所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虽然不具有法律的强制力,但它作为一种行业的操守规范,对教师仍然具有约束力。
一方面,当一个人选择从事教师职业的时候,他就自愿选择了接受这一规范的约束。
他在教育教学中的一言一行,都要体现出规范所确定的精神和原则。
尽管教师的个人能力有高下之分,但师德规范则成为每一个教师职业道德习惯的养成方向和终极目标。
另一方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一旦制定并颁布之后,就成了外界评价教师职业操守状况的“标尺”。
学校对教师的师德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在教师评优工作中所考虑的师德因素,都是以教师对师德规范的践行情况作为依据的。
如果教师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师德规范的要求,教师本人要受到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他们的失德失范行为往往会成为公众谴责的对象。
从这些特点来看,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还是具有一定的强制性的。
只不过,其强制性的力量来源于行业内部的管理、评价行为,来源于公众的舆论,而不像法律那样来源于国家司法机关的威慑力。
【时代特征】(一)修订师德规范是新时期师德建设的迫切要求师德作为观念范畴,必然要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发展。
近年来与师德有关的争议事件越来越多,而到2008年达到一个“井喷”式的高潮,以至于在一些人的脑海中产生了“师德滑坡”的强烈映像。
另据2008年初《中国青年报》的一项调查表明,74.6%的公众认为当前师德有所下降。
修订《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遏制师德滑坡的重要举措。
2008年版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广泛性与先进性相结合、倡导性要求与禁行性规定相结合的原则,增强了可操作性;修订工作中采取专家与教师共同参与、共同讨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方式进行,因而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新、旧两个版本相比,修订工作灵活采取了四种方式:一是“改用”。
新规范第一条“爱国守法”是对旧规范“依法执教”的改用,第二条“敬业奉献”是对旧规范“爱岗敬业”改用,新规范第三条“关爱学生”是对旧规范第三条“热爱学生”的改用。
二是“沿用”。
新规范第五条“为人师表”沿用了旧规范第八条“为人师表”。
三是“弃用”。
新规范删去了旧规范中第四条“严谨治学”、第五条“团结协作”、第六条“尊重家长”、第七条“廉洁从教”等四个条目,并将其内容归并到了相关条款之中。
四是“新用”。
新规范新增了“教书育人”和“终身学习”两个条目,体现了新时期对教师职业道德的新要求。
修订后,新版规范条目由原来的8条减为6条,字数从572字压缩为553字,内容显得更加精炼,结构显得更为严谨,内容显得更加与时俱进。
(二)学生的安全问题受到了高度重视新《规范》明确要求:“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把保护学生安全提高到师德范畴,这容易让人们联想到汶川大地震带来的空前灾难。
地震发生后,既涌现出一批像谭千秋那样舍己救学生的老师,同时也让“范跑跑”这样的人出现在公众视野。
这说明,保护学生安全对于教育工作者来说有着重要的道德价值,扶助弱者的意识正是教师职业的良知所在。
教师的职责首先应当表现在维护每一个弱小生命,关注孩子们身边的危险,未雨绸缪地保护好每一个孩子,让他们健康安全地成长。
实际上,把“保护学生安全”作为师德内容不是因“范跑跑”事件而设,也不是中国的独创,而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
如美国全国教育协会1975年颁布的《教育职业道德规范》就明确要求:“当学生的学习、健康及安全受到危害时,应为保护学生做出恰当努力。
”这表明,中小学教师所从事的教育工作,实际上具有一定的公务性质,他们要代表国家实施保护未成年人的职责。
青少年学生辨别能力、自我约束能力、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安全隐患不只存于灾难面前,而且广泛存在于日常学习、生活中。
比如,体育课、实验课上的潜在危险,学生在课间所进行的危险游戏,集体外出活动时学生对安全规则的忽视、违反等。
在这些情境下,都需要教师适时地加以管理和保护,以保障学生的安全。
当然,在灾难面前,教师也应当及时疏导、救助学生,这也是教师的职责所在,因而“范跑跑”们的失范行为和奇谈怪论应当受到公众的谴责。
(三)“教书育人”成为新时期师德规范的灵魂新《规范》倡导“教书育人”,是在新形势下对教师的责任和作用所进行的新界定与新规范。
与1997年颁布的师德规范中关于“严谨治学”、“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等对教师在专业素养方面的要求相比,新《规范》更强调了教师的育人职责,强调了教师作为“人类灵魂工程师”的职业特点和特殊责任。
因为对于教育工作来说,重要的不在于能否“成才”,而在于能否“成人”。
每个学生天赋不同,禀性各异,都是鲜活而不可复制的生命个体,自由幸福地发展是他们的需要,创造一种让他们的潜能得以开发,让他们的天赋特长自由发展的教育是对生命的关爱和尊重。
所以中国古代对教师即有“经师”和“人师”的区分,新《规范》更是新增“教书育人”这一条目,明确提出中小学教师必须“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勇于探索创新”,体现了新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要求和新特点。
同时,新《规范》明确规定“不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这是针对当前一些地方和学校单纯搞应试教育的现实而提出的要求,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