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车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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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车辆进出管理规定(3篇)

医院车辆进出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医院内部交通秩序,提高车辆通行效率,保障患者、医护人员及医院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车辆进出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救护车、医疗用车、公务用车、访客车、接送车、自备车辆等。

第三条医院车辆进出管理应遵循安全、有序、高效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

第二章车辆登记与审批第四条所有进入医院内部的车辆,须在保卫部门进行登记,并取得相应的通行证。

第五条车辆登记内容包括:车辆类型、车牌号码、车主姓名、联系方式、行驶证复印件、行驶路线、停留时间等。

第六条医疗用车、公务用车、访客车、接送车等需在医院保卫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审批通过后方可进入医院。

第七条自备车辆进入医院,车主应提前向保卫部门申请,审批通过后方可进入。

第八条外来车辆(含访客车、接送车等)进入医院,车主应遵守医院规定,服从保卫部门的管理。

第三章车辆通行规定第九条医院内部车辆通行路线如下:(一)主入口:所有车辆从主入口进入医院,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二)次入口:部分特殊车辆可从次入口进入医院,但需遵守相关规定。

第十条医院内部车辆通行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确保行人安全。

第十一条医院内部禁止鸣笛,禁止车辆在病房区、门诊区、急诊区等区域随意停放。

第十二条医院内部禁止逆行、超车、掉头、乱停乱放等违规行为。

第十三条救护车、医疗用车等特殊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可临时占用停车位,但应尽快驶离。

第四章车辆停放规定第十四条医院内部停车位分为以下几类:(一)访客车停车位:位于医院大门附近,供访客车停放。

(二)公务用车停车位:位于医院办公楼附近,供公务用车停放。

(三)接送车停车位:位于医院门口或指定区域,供接送车停放。

(四)自备车辆停车位:位于医院内部指定区域,供自备车辆停放。

第十五条车辆停放时应按照规定区域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急救通道等。

第十六条车辆停放时,应确保车辆停放整齐,不得随意占用多个停车位。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四篇)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四篇)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院车辆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的安全性和效益,充分发挥医院车辆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车辆的使用和管理。

三、车辆管理机构医院设立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医院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车辆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车辆的购置和报废工作;2. 负责车辆的保养、维修和保险工作;3. 负责车辆的使用申请和调度工作;4. 负责车辆的日常巡查和检查工作;5. 负责车辆的安全培训和事故处理工作。

四、车辆的使用申请和调度1. 车辆使用申请(1) 任何部门需要使用医院车辆,必须提前向车辆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注明用车的目的、时间和人数等详细情况。

(2) 车辆使用申请经车辆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2. 车辆调度(1) 车辆调度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根据各部门的用车需求进行安排。

(2) 车辆调度原则上按照先申请、先到达的顺序进行。

特殊情况下,如紧急救援等情况,可根据情况灵活调整。

五、车辆的保养、维修和保险1. 车辆保养(1) 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车辆保养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车辆的定期保养。

(2) 车辆保养工作包括更换机油、检查机械部件、清洗车身等。

2. 车辆维修(1) 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联系车辆维修单位进行维修工作,维修费用由医院负担。

(2) 车辆出现故障或事故时,驾驶员应及时向车辆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处理。

3. 车辆保险(1) 所有医院车辆必须购买车辆保险,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

(2) 车辆保险费用由医院负担。

六、车辆的日常巡查和检查1. 车辆巡查(1) 车辆管理部门定期进行车辆的日常巡查,包括车身是否完整、轮胎是否磨损、灯光是否正常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驾驶员也应定期进行车辆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车辆管理部门报告。

2. 车辆检查(1) 车辆管理部门定期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发动机、制动系统、空调系统、电器设备等,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七、车辆的安全培训和事故处理1. 安全培训(1) 所有驾驶员必须接受车辆管理部门的安全培训,包括驾驶技术、交通规则、防止事故等。

医院行政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医院行政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行政单位车辆管理,确保车辆安全、高效、经济、合理使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行政单位所有公务车辆,包括轿车、面包车、救护车等。

第三条车辆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车辆行驶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发生;2. 经济合理:节约使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3. 统一调度:车辆调度由院办公室负责,确保车辆合理使用;4. 严格考核:对车辆使用、维护保养等情况进行考核,奖优罚劣。

第二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四条车辆使用范围:1. 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因公外出;2. 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察等活动;3. 医疗救护、患者接送等紧急任务;4. 其他经院办公室批准的公务活动。

第五条车辆使用流程:1. 需要使用车辆的部门或个人,提前向院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2. 院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审批同意后,通知驾驶员出车;3. 驾驶员凭《公务用车申请单》出车,确保车辆安全、高效行驶;4. 用车结束后,驾驶员将车辆送回指定地点,并填写《公务用车归还单》。

第六条车辆使用注意事项:1.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2. 车辆不得用于私事,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用途;3. 车辆使用过程中,应爱护车辆,不得随意丢弃垃圾;4. 车辆出现故障或损坏,应及时向院办公室报告,并采取措施修复。

第三章车辆维护保养第七条车辆维护保养由院办公室负责,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八条车辆维护保养内容:1. 定期检查车辆,确保车辆安全、可靠;2. 定期更换机油、滤清器等易损件;3. 定期进行车身清洗、打蜡、保养等;4. 定期进行车辆年检、保险续保等工作。

第九条驾驶员应积极配合院办公室进行车辆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第四章车辆考核与奖惩第十条院办公室对车辆使用、维护保养等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车辆使用效率;2. 车辆安全行驶;3. 车辆维护保养;4. 驾驶员工作态度。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范本(5篇)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范本(5篇)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车辆管理,确保车辆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维护医院车辆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医院车辆的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贯彻便民、安全、节约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车辆的管理应与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相一致,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

第五条医院车辆管理委员会是医院车辆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负责制定车辆管理的方针、政策和重要制度。

第二章车辆的配置和使用第六条医院应根据业务需要,合理配置车辆,确保车辆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最大化效益。

第七条医院车辆的使用原则是“为公务服务”,不得将车辆用于私人目的,不得经营非法营利活动。

第八条医院车辆使用应符合以下条件:(一)车辆使用人员必须持有有效驾驶证,且驾驶证归档备案;(二)对于需要长时间驾驶车辆的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并记录在案;(三)对于需要使用特种车辆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合格考核;(四)车辆使用人员应遵守交通法规和医院有关车辆使用的规定。

第九条医院车辆管理应建立健全预约、调度制度,统筹安排车辆的使用和调配。

第十条医院车辆使用应实行登记制度,对车辆的出入、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和记录。

第三章车辆的保养和维修第十一条医院车辆应定期进行日常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二条医院应建立健全车辆保养和维修制度,确保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工作按时进行。

第十三条医院车辆保养和维修应选择正规的修理厂与服务商合作,确保维修质量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医院车辆保养和维修应按照车辆使用手册和相关规定进行,不得擅自更换零部件或改动车辆结构。

第四章车辆的停放和安全第十五条医院车辆停放应选择合适的地点和方式,确保车辆的安全和便捷的出入。

第十六条医院车辆停车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地理位置合适,距离医院主楼近,便于车辆出入;(二)停车位数量充足,满足车辆需求,并设有一定比例的专用车位;(三)设有完善的管理、巡查和安全措施,确保车辆安全。

医院车辆进出管理制度

医院车辆进出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车辆管理,确保医院正常运营和医疗安全,维护医院周边交通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1. 医院内部车辆:包括公务车辆、救护车辆、职工车辆等。

2. 医院外部车辆:包括社会车辆、接送患者车辆等。

三、车辆进出规定1. 车辆进出医院,应遵守交通规则,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2. 社会车辆进入医院,需按照医院指定的路线行驶,不得占用急诊通道、消防通道等。

3. 救护车辆进出医院,享有优先通行权,其他车辆应主动避让。

4. 职工车辆进出医院,应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得乱停乱放。

5. 送接患者车辆,应按照医院指定的临时停车点停放,不得占用其他车辆停车位。

6. 医院内部车辆进出医院,应遵守医院内部车辆管理规定。

四、车辆停放规定1. 医院停车场实行有偿使用,车辆停放需按规定缴纳停车费。

2. 车辆停放时,应按照指示牌指示,依次停放,不得占用他人车位。

3. 停车场内禁止吸烟、乱扔垃圾等行为。

4. 车辆停放后,驾驶员应锁好车门,确保车辆安全。

五、车辆管理制度1. 医院内部车辆实行统一调度,由办公室负责车辆使用审批和调度。

2. 医院公务车辆主要用于医院内部公务活动,非公务活动不得使用。

3. 救护车辆实行定车定人管理,由医院指定驾驶员负责驾驶。

4. 医院职工车辆进出医院,应主动接受检查,配合车辆管理。

5. 车辆维修、保养、保险等事宜,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

六、违规处理1. 违反本制度,造成交通拥堵、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扣分等处罚。

2. 驾驶员酒后驾车、超速行驶、违章停车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解除驾驶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3. 车辆损坏、丢失,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车辆停放管理制度(5篇)

医院车辆停放管理制度(5篇)

医院车辆停放管理制度一、进入医院的车辆,必须遵守医院的管理制度,服从保安人员的指挥。

二、车辆进入后按指定车位停车,锁好车门车窗或在指定地点卸货。

车内严禁留人或存放贵重物品,违者责任自负。

三、严禁在停车位内修车。

如有特殊情况,须征得保安人员同意,并按指定地点,限时完成。

四、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严禁在医院非指定地点停放。

如不按规定停放,经保安人员多次劝导不听者,将禁止其进入医院。

五、进入医院车主必须注意清洁卫生。

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烟头、果皮纸屑,不得把车内杂物清扫在停车位内。

违者必须将垃圾清理干净。

六、进入医院车辆严禁载放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

因此而引发的意外事故,追究当事人责任。

七、进入停车位泊车时,行驶不当造成其他车辆损坏的,由泊车者负责赔偿。

医院车辆停放管理制度(2)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车辆停放区域划分: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将车辆停放区域划分为不同的区域,如医生专用停车位、员工停车位、急诊专用停车位、病人家属停车位等,确保不同车辆有专属的停车位。

2. 车辆停放权限管理:医院需要设定停车权限,分配专用停车位给医院内的医生、护士和其他员工,并设置停车证、电子标识等身份识别方式,防止非法停车。

3. 车辆停放规范:医院要制定相关规定,规范车辆的停放行为,如车辆停放时应保持车辆整齐、不得占用他人停车位、不得阻塞通道等,以确保车辆停放的有序性。

4. 车辆停放秩序维护:医院需要设立专门的车辆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维护车辆停放秩序,处理违规停车和纠纷等问题,并设立投诉渠道,接受员工和患者的投诉。

5. 车辆停放管理巡查:医院应组织定期巡查车辆停放区域,确保停车位的使用情况和停车秩序,并及时处理因停车问题引发的纠纷和投诉。

6. 外部车辆管理:医院需要设定外部车辆停放规定,限制外部车辆进入医院停车区域,或者提供有限的外部停车位,避免外部车辆占据医院停车位。

7. 车辆停放安全管理:医院应采取措施确保车辆停放安全,如设置安全监控系统、增加照明设施、加强安全巡逻等,预防车辆被盗或损坏。

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四篇)

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四篇)

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公务车辆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和安全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使用的所有公务车辆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公务车辆使用目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医院领导赴外出席会议、调研等活动;2. 医院医生、护士等人员执行工作任务;3. 客户、办事人员往来于医院提供的服务中。

第四条公务车辆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代步工具等。

医院应当按照具体需求配置相应类型的公务车辆。

第五条医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购置和管理公务车辆,并制定相应的采购规定和管理制度。

第二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六条公务车辆的使用人员应当依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公务车辆的使用人员应当具备相关车辆驾驶资格,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车安全知识。

第八条公务车辆的使用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驾驶,并保持车辆的整洁和完好。

第九条公务车辆的使用人员在驾驶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车辆行驶路线,不得超速行驶,不得酒后驾驶。

第十条公务车辆的使用人员在驾驶过程中应当保持良好的驾驶记录,并按照规定进行车辆保养和维护。

第十一条公务车辆的使用人员因公出行应当提前办理用车手续,并按照规定填写用车申请表格。

第十二条公务车辆的使用人员出发前应当核对车辆的技术状况和所携带的相关文件,并对自己的行程有充分的了解。

第十三条公务车辆的使用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车辆故障或事故应当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按照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公务车辆的使用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与工作相关的敏感信息。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十五条医院应当设立专门的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公务车辆的运营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当制定车辆使用计划、车辆保养计划、车辆维护计划等,并做到合理配置和使用。

第十七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车辆使用档案,并做好车辆的保养维修记录、年度检查记录等。

第十八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公务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保养,并确保车辆的使用安全和正常性能。

医院院内车辆管理制度

医院院内车辆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院内车辆管理,提高医院内部交通秩序,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车辆,包括但不限于救护车、公务车、通勤车、私家车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医院车辆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改和监督实施医院车辆管理制度,协调解决车辆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2. 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医院车辆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车辆登记、调度、保养、维修、保险等。

3. 车辆使用部门:负责车辆的使用,遵守车辆管理制度,合理使用车辆。

四、车辆管理要求1. 车辆登记(1)所有进入医院院区的车辆,必须进行登记,包括车牌号、车型、颜色、所有人、联系电话等。

(2)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登记工作,建立车辆登记档案。

2. 车辆调度(1)车辆调度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和车辆使用情况,合理安排车辆。

(2)公务车、通勤车等专用车辆,需提前向车辆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3. 车辆使用(1)车辆使用部门应遵守以下规定:a. 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b. 不得将车辆用于非医院工作;c. 不得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d. 不得将车辆用于非法活动。

(2)车辆使用完毕后,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关闭车窗、车门,熄火。

4. 车辆保养与维修(1)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工作,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2)车辆使用部门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报修。

5. 车辆保险(1)所有车辆必须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2)根据实际情况,可选择购买商业保险,以提高车辆安全保障。

五、车辆违规处理1. 违反车辆管理制度,擅自使用车辆,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2. 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交通事故,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 车辆被盗、损坏,依法追究责任人。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车辆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七、具体实施细则1. 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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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院区车辆管理办法
(草案)
为保证医院门急诊大楼顺利施工,按期投运,鉴于我院外来流动车辆的不断增加,车辆管理压力逐渐增大,现有的公共停车位有限,外来就诊、治疗的患者车辆已无车位停放,给患者就医造成极大不便。

也为了方便病人,给外来就诊、治疗的患者和办事人员提供方便的停车场所,经院长办公会决定,作出如下暂行规定。

第一部分院区车辆管理原则
1、院内车位、车库实行有偿使用的原则。

2、有车库的职工车辆一律进入车库,不得在其他车位停放。

3、职工车辆不得占用医疗区停车位。

4、车辆在小区行驶限速5公里,小区内严禁车辆鸣号。

5、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及其它污染品的车辆进入院区。

6、出租车原则上不准驶入院区,个别接送老弱病残人员和有职工随
乘运送物品的出租车经当班保安许可后可以驶入,但落客或卸物后必须立即驶出不得停留。

7、各种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管理责任单位为保卫科。

8、各种车辆必须服从保卫科管理,按指定位置停放。

9、管理车辆的有关人员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按有关制度管理好各
种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

第二部分职工车辆停放管理
一、车辆停放
1、医院在家属区入口安装车辆门禁系统,凭卡进出。

家属区划定停
车位,实行自愿报名、有偿使用,每车位每年元。

原有车库的收费标准不变,凭卡出入。

2、医院工作区域禁止本院职工机动车辆停放,违者按医院相关规定
处罚。

3、凡需停放车辆的医院职工,凭行车证到医院保卫科办理车辆停放
卡,凭卡进出医院职工家属区,并在指定区域停车。

4、凡进入医院职工家属区的车辆,不得乱停乱放。

5、医院提倡步行或骑车上班。

6、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全院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对违反规定
并不听劝阻者,医院将给予严肃处理。

二、处罚细则
1、为保障院内道路交通的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并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2、本细则所指机动车辆包括院内(职工、家属)车辆和外来车辆。

3、职工、家属车辆驾驶人应当根据行车证、驾驶证在保卫科办理机
动车辆停放卡,无停放卡车辆不得停放于家属区停车场。

4、职工车辆不按规定停放于专门区域,进入医疗区停车场的,按外
来车辆收费标准收费。

5、院内车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00元罚款:
(1)未按交通管理人员指挥行驶的;
(2)在禁停路段停车的;
(3)在允许停车的路段,不按规定停车,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过的;
6、处罚执行
(1)院内车辆违反管理规定,由交通管理人员依法纠章处罚,拒不交纳罚款的,提交财务部门协助执行,从当月工资中加倍扣缴。

(2)职工车辆进出医疗区停车场,拒不按规定缴纳停车费用的,收费人员抄录车辆号牌,详细登记职工证件后予以放行;保卫科在3个工作日内将职工本人情况通知财务部门,停车费用从职工当月工资中加倍扣缴。

第三部分外来车辆停放及收费管理
一、车辆出入凭卡
1、医院设立车辆门禁系统,专人管理、收费。

2、出入院区的车辆一律凭“磁卡”进出大门。

3、临时停放车辆使用“临时磁卡”,进门发卡,刷卡进入,出门交卡结算放行。

4、院区内停放车辆必须关窗上锁,车内严禁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

否则造成丢失责任自负。

二、车辆停放位置
1、博爱楼前车位
2、广慈楼周边车位
三、停车收费标准
1、石门县人民医院停车场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元∕辆·次)
注:
(1)首次计费单位为2小时,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收;加时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收。

(2)从当晚18:00至次日7:00停放为过夜车辆,按过夜车辆收费。

停放超过13小时另加收临时停放保管费。

2、下列情形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1)停放时间不超过1小时车辆;
(2)办公时间到医院办理公务的车辆;
(3)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辆;
(4)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和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以及邮递车、市政设施维护车、殡葬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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