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BT214-2017标准宣贯培训课件.ppt
RBT214-2017标准宣贯培训课件

4.2.5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抽样 、操作设备、检验检测、签 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以及 提出意见和解释的人员。依 据相应的教育、培训、技能 和经验进行能力确认。应由 熟悉检验检测目的、程序、 方法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 检验检测人员包括实习员工 进行监督。
保持一致
1 7
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RB/T 214
4.2.6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 和保持人员培训程序,确定 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目标,明 确培训需求和实施人员培训 ,并评价这些培训活动的有 效性。培训计划应适应检验 检测机构当前和预期的任务 。
RB/T 214
4.1.5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 和保持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 权的程序,该程序应包括保 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信息 的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及其 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 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 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 务,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保 密措施。
4.1.5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 和保持保护客户秘密和所 有权的程序,该程序应包 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 果的的要求。检验检测机 构及其人员应对其在检验 检测活功中听知悉的国家 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 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 和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
4.2.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 员管理程序,对人员资格确认、任 用、授权和能力保持等进行规范管 理。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其人员建立 劳动、聘用或录用关系。明确技术 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任职 要求和工作关系。使其满足岗位要 求并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履行 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管理 体系的职责。 检验检测机构中所有可能影响检验 检测活动的人员。无论是内部还是 外部人员,均应行为公正,受到监 督,胜任工作,并按照管理体系要 求履行职责。
4.3.2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 其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 的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在 固定场听以外进行检验检 测或抽样时.应提出相应的 控制要求.以确保环境条件 满足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技 术规范的要求
最新RBT214:2017一整套文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共168页)

主题:修 订 页
修订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对应的章、节、条号
文件编号:ZLSC/QM-A-2018
第0章
第 1 页共 1 页第 A 版第 0 次修订
颁布时期:2018 年 5 月 25 日
修订内容
批准人
批准日期
14
15
特别提醒:受控质量手册的持有人应负责在收到修订页次后立即将旧页次换下。
颁布时期:2018 年 5 月 25 日
修订页
发放控制页
颁布令
第一章 基本概况
1.1 公司基本概况 1.1.1 机构名称与通信地址 1.1.2 基本情况 第二章质量手册的概述
2.1 手册内容 2.2 手册适用范围 2.3 手册的受控状态 2.4 手册的管理规定 2.5 手册的评审 2.6 手册制定时参考的标准和资料 2.7 术语和定义 2.8 相关文件 第三章质量方针、目标和承诺
3
XXXXX 机动车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质量手册
主题:发放控制页
序号
领用人签字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XXXXX 机动车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ZLSC/QM-A-2018
第0章
第 1 页共 1 页第 A 版第 0 次修订
颁布时期:2018 年 5 月 25 日
发放人签字
3.1 质量方针 3.2 质量宗旨 3.3 质量目标 3.4 服务承诺 第四章要求
4.1 机构 4.1.1 法律地位和责任 4.1.2 组织机构框图及说明 4.1.3 保证检测结果公正的措施 4.1.4 公正、诚信及对本组织内部利益冲突的识别 4.1.5 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
(完整版)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4.1机构4.1.1检验检测机构应是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ie,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4.1.2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及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
4.1.3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4.1.4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维护其公正和诚信的程序。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识别出现公正性风险的长效机制。
如识别出公正性风险,检验检测机构应能证明消除或减少该风险。
若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的组织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并采取措施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
检验检测机构不得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
4.1.5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的程序,该程序应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信息的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
4.2人员4.2.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管理程序,对人员资格确认、任用、授权、和能力保持等进行规范管理。
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其人员建立劳动、聘用或录用关系,明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和工作关系,使其满足岗位要求并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履行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职责。
检验检测机构中所有可能影响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无论是内部人员还是外部人员,均应行为公正,受到监督,胜任工作,并按照管理体系要求履行职责。
4.2.2检验检测机构应确定全权负责的管理层,管理层应履行其对管理体系的领导作用和承诺:a)对公正性做出承诺;b)负责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c)确保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d)确保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e)确保管理体系要求融入检验检测的全过程f)组织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g)确保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h)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客户要求i)提升客户满意度j)运用过程方法建立管理体系和分析风险、机遇4.2.3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全面负责技术运作;质量负责人应确保管理体系得到实施和保持;应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
(完整版)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4.1机构4.1.1检验检测机构应是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ie,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4.1.2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及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
4.1.3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4.1.4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维护其公正和诚信的程序。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识别出现公正性风险的长效机制。
如识别出公正性风险,检验检测机构应能证明消除或减少该风险。
若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的组织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并采取措施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
检验检测机构不得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
4.1.5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的程序,该程序应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信息的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
4.2人员4.2.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管理程序,对人员资格确认、任用、授权、和能力保持等进行规范管理。
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其人员建立劳动、聘用或录用关系,明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和工作关系,使其满足岗位要求并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履行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职责。
检验检测机构中所有可能影响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无论是内部人员还是外部人员,均应行为公正,受到监督,胜任工作,并按照管理体系要求履行职责。
4.2.2检验检测机构应确定全权负责的管理层,管理层应履行其对管理体系的领导作用和承诺:a)对公正性做出承诺;b)负责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c)确保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d)确保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e)确保管理体系要求融入检验检测的全过程f)组织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g)确保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h)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客户要求i)提升客户满意度j)运用过程方法建立管理体系和分析风险、机遇4.2.3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全面负责技术运作;质量负责人应确保管理体系得到实施和保持;应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
RBT214 培训

• 五、文件替代要求
• 2016年5月31日国家认监委印发的《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检测 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释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管 理要求》(国认实〔2016〕33号),2015年7月29日发布的《检验检 测机构资质认定司法鉴定机构要求》,于2019年1月1日过渡期结束后 失效,由前述认证认可行业标准替代。
•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 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 术能力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补充 要求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
1.资质认定评审的主体有三个层次;(认监委、省级质监 局(市场监管局)、专业技术机构) 2、组织评审人员(评审员,需要时技术专家)
RB/T214-2017 3 术语和定义
• 3.7判定规则 decision rule • 当检验检测机构需要做出与规范或标准符合性的声明时,描述如
何考虑测量不确定度的规则。
【条文解释】 这是国际标准《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ISO/IEC17025:2017)的新要求。但是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不 是强制性要求。若检验检测机构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项目中无测 量不确定度的要求时,检验检测机构可不制定程序。
RB/T214-2017 3 术语和定义
• 3.8 验证 verification • 提供客观的证据,证明给定项目是否满足规定要求。
【条文解释】 “验证”过去翻译成“证实”。检验检测机构在进行检验检测之前,应验 证其能够正确地运用相应标准方法。如果标准方法发生了变化,应重 新进行验证。国际标准《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ISO/IEC17025:2017)中规定,检验检测机构在引入方法之前,应 验证能够正确地运用该方法,以确保实现所需的方法性能,应保存验 证记录,如果发布机构修订了方法,应根据修订的内容重新进行验证。
CMA评审新标准RBT214---课件

CMA评审新标准RB/T214-2017与17025保持一致2018年5月7日,国家认监委发布《国家认监委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采用相关认证认可行业标准的通知》(国认实〔2018〕28号),发布RB/T213-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评审员管理要求》(替代《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要求》)、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替代《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释义》)、RB/T 216-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食品复检机构要求》、RB/T 218-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机动车检验机构要求》、RB/T 219-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司法鉴定机构要求》(替代《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司法鉴定机构要求》)。
以上标准从于2018年6月1日起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和管理中开始试行,2019年1月1日全面实施。
其实以上标准早在2017年10月16日即已发布,原计划于2018年5月1日实施。
RB/T220-2018为2018年3月23日发布,2018年10月1月实施。
国认实〔2018〕28号将RB/T213-2017、RB/T214-2017、RB/T216-2017、RB/T218-2017和RB/T219-2017由原来的5月1日推迟到6月1日开始试行,而RB/T215-2017、RB/T217-2017和RB/T220-2018是按原计划实施,还是另行发布实施?暂时不得而知,我们稍等认监委的通知。
预计RB/T215-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食品检验机构要求》将替代《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认监委2016年第29号《国家认监委关于宣布失效一批文件的公告》已经宣布《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作废)。
现将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最新变化解读如下:1.CMA评审准则修订变革此次修订的原则主要是跟ISO/IEC17025:2017把持一致。
(完整版)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4.1机构4.1.1检验检测机构应是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ie,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4.1.2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及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
4.1.3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4.1.4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维护其公正和诚信的程序。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识别出现公正性风险的长效机制。
如识别出公正性风险,检验检测机构应能证明消除或减少该风险。
若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的组织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并采取措施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
检验检测机构不得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
4.1.5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的程序,该程序应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信息的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
4.2人员4.2.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管理程序,对人员资格确认、任用、授权、和能力保持等进行规范管理。
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其人员建立劳动、聘用或录用关系,明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和工作关系,使其满足岗位要求并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履行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职责。
检验检测机构中所有可能影响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无论是内部人员还是外部人员,均应行为公正,受到监督,胜任工作,并按照管理体系要求履行职责。
4.2.2检验检测机构应确定全权负责的管理层,管理层应履行其对管理体系的领导作用和承诺:a)对公正性做出承诺;b)负责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c)确保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d)确保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e)确保管理体系要求融入检验检测的全过程f)组织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g)确保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h)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客户要求i)提升客户满意度j)运用过程方法建立管理体系和分析风险、机遇4.2.3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全面负责技术运作;质量负责人应确保管理体系得到实施和保持;应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
最新RBT214:2017一整套文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共289页)

修订页
发放控制页
颁布令
第一章 基本概况
1.1 公司基本概况 1.1.1 机构名称与通信地址 1.1.2 基本情况 第二章质量手册的概述
2.1 手册内容 2.2 手册适用范围 2.3 手册的受控状态 2.4 手册的管理规定 2.5 手册的评审 2.6 手册制定时参考的标准和资料 2.7 术语和定义 2.8 相关文件 第三章质量方针、目标和承诺
大车主的机动车检测服务,实现对广大车主的承诺,并取得其信任与认可。该手册是本公司
开展各项质量管理活动的依据,也是本公司对顾客的承诺。
该手册经公司办公会议通过,现予以正式颁布,自 2018 年 05 月 28 日起实施,希本公
司各部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并坚决贯彻执行本手册的规定和要求,为提高管理水平,服务质
项管理制度及质量目标的具体措施等。是本公司检测质量管理体系的唯一性、内部法规性的
文件。
质量改进等采用的过
程方法,管理的系统方法。质量手册是实现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法规性、归纳性文件,对
内使本公司的质量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对外用以证实本公司有能力并持续提供满足广
4.4 设备设施 4.4.1 设备设施的配备 4.4.2 设备设施的维护 4.4.3 设备设施的管理 4.4.4 设备控制 4.4.5 故障处理 4.4.6 标准物质
(RB/T218-2017)在管理上、技术上的要求,不断完善车辆检测质量管理体系,贯彻落实质
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并确保体系的有效应用和持续改进的过程,实现提高检测质量的目的。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163 号令,RB/T214-2017,RB/T218-2017,本公司将严格按
照国家标准 GB21861-2014、GB7258-2017、GB18565-2016, GB18285-2005、GB3847-2005 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增内容
增加公正性风险: 4.1.4 实验室应持续识别影响公正性的风险。这些风险 应包括其活动、实验室的各种关系,或者实验室人员 的关系而引发的风险。然而,这些关系并非一定会对 实验室的公正性产生风险。 4.1.5 如果识别出公正性风险,实验室应能够证明如何 消除或最大程度降低这种风险。
260
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4.2.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 员管理程序,对人员资格确认、任 用、授权和能力保持等进行规范管 理。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其人员建立 劳动、聘用或录用关系。明确技术 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任职 要求和工作关系。使其满足岗位要 求并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履行 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管理 体系的职责。
检验检测机构中所有可能影响检验 检测活动的人员。无论是内部还是 外部人员,均应行为公正,受到监 督,胜任工作,并按照管理体系要 求履行职责。
1 1
新增内容
增加ISO17025 条款: 6.2.1 所有可能影响实验室活动的人员,无论是内部人 员还是外部人员,应行为公正、有能力、并按照实验 室管理体系要求工作。
保持一致 9
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4.2 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 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 人员和管理人员。
RB/T 214
4.2人员
保持一致 1 0
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RB/T 214
4.2.1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 和保持人员管理程序,对人 员资格确认、任用、授权和 能力保持等进行规范管理。 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其人员建 立劳动或录用关系,明确技 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 责、任职要求和工作关系, 使其满足岗位要求并具有所 需的权力和资源,履行建立 、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管 理体系的职责。
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4.1.3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 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遵 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 、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 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RB/T 214
4.1.3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 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遵循客现独立、公 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 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 责任
RB/T 214
4.1.1检验检测机构应是依法 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检验 ,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 的组织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 .
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 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 责任。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 人单位授权。
4.1.1检验检测机构应是依 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 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检验检测则机构或者 其所在的组织应有明确的 法律地位。对其出具的检 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 并承担相应的律责任。不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 检测机构应经在法人单位 授权。
RB/T 214
4.1.4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维护 其公正和诚信的程序。检验检测机构 及其人员应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 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 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 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检验检测 机构应建立识别出现公正性风险的长 效机制。如识别出公正性风险,检验 检测机构应能证明消除或减少该风险 。若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的组织还从事 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并采取 措施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检验检测 机构不得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 检测机构从业4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 和保持维护其公正和诚信的 程序。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 员应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 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 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检验 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 观、准确和可追溯。若检验 检测机构所在的单位还从事 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 别并采取措施避免潜在的利 益冲突。检验检测机构不得 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 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
保持一致 3
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4.1.2 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 其组织结构及质量管理、技 术管理和行政管理之间的关 系。
RB/T 214
4.1.2俭验检测机构应明确 其组织结构及管理、技术 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 系。 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检验 检测活功所需的人员、设 施、设备、系统及支持服 务。
基本一致 4
保持一致 8
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4.1.3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 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遵 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 、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 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RB/T 214
4.1.3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 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遵循客现独立、公 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 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 责任
RB/T 214
4.1.5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 和保持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 权的程序,该程序应包括保 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信息 的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及其 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 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 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 务,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保 密措施。
4.1.5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 和保持保护客户秘密和所 有权的程序,该程序应包 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 果的的要求。检验检测机 构及其人员应对其在检验 检测活功中听知悉的国家 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 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 和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
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详细分析
1
CMA 2018 的修订
主要原则
01 引入ISO17025的部分内容
02 质量控制的变化
03 信息管理,如电子采集 数据 和电子报告 04 引入风险管理要求
05 条款上增加,未删除原来条 款
2
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260
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RB/T 214
4.2.2 检验检测机构的最高管 理者应履行其对管理体系中的 领导作用和承诺:负责管理体 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确保制 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确保 管理体系要求融入检验检测的 全过程;确保管理体系所需的 资源;确保管理体系实现其预 期结果;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和客户要求;提升客户满意 度;运用过程方法建立管理体 系和分析风险、机遇;组织质 量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