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商业贿赂与医药代表的命运
反医药购销商业贿赂工作总结8篇

反医药购销商业贿赂工作总结8篇篇1一、引言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们致力于打击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以维护医疗行业的公平竞争和规范发展。
通过全面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力度,以及广泛宣传教育,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本文将对我院反医药购销商业贿赂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
二、工作内容概述1. 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医药购销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定期检查、专项整治和案例通报等方式,加强对医药购销活动的监管,严厉打击商业贿赂行为。
3. 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反商业贿赂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医务人员和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观念。
4. 完善投诉机制:建立健全医药购销领域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并处理相关投诉,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成效分析1. 制度建设方面: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明确了各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为打击商业贿赂提供了制度保障。
2. 监管力度方面:加强了对医药购销活动的监管,通过定期检查、专项整治和案例通报等方式,有效震慑了商业贿赂行为。
3. 宣传教育方面: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和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观念,增强了大家的法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
4. 投诉机制方面:建立了完善的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并处理相关投诉,保障了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1. 制度执行力度不够:部分医务人员对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存在侥幸心理,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执行力度。
2. 监管手段单一:目前的监管手段主要依赖于定期检查和专项整治,需要探索更加有效的监管手段。
3. 宣传教育不够深入:部分医务人员对反商业贿赂的认识不够深刻,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力度。
4. 投诉处理不够及时:部分投诉举报得不到及时处理,需要进一步完善投诉处理机制。
五、改进措施1. 严格制度执行: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教育和引导,提高大家对制度执行的重视程度,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医药代表行业腐败问题及其法律规制

医药代表行业腐败问题及其法律规制作者:姜美玲来源:《法制与社会》2017年第29期摘要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医药代表行业逐渐发展起来。
作为医药销售者和医疗信息传播者,医药代笔执业行为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特殊性,但是由于我国医疗体制本身的问题,以及医药代表在执业过程中缺乏监管,医药代表涉腐问题愈演愈烈。
造成医药腐败的原因和主体众多,本文站在医药代表角度对医药代表行业腐败的原因进行分析,并采取制度手段进行规制,对完善当前医疗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医药代表腐败法律规制作者简介:姜美玲,济宁医学院助教。
中图分类号:D630.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ki.1009-0592.2017.10.190为了解决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医疗改革的要求和目标,作为医疗改革重点的医药销售问题也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目前,学术界对医药代表行业的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第一,对医药代表行业的历史及现状进行梳理;第二,对医药代表的行业存在的问题,尤其是腐败问题进行分析,并指出其存在的原因;第三,针对医药代表行业面临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在上述诸多研究,对医药代表腐败现象描述较多,但对产生腐败的社会背景和原因分析尚不充分。
此外,在防止医药代表腐败的对策方面,仅停留在对“医药代表行业进行法律规制”这一结论上,具体的细节问题并未展开。
笔者将重心集中在两个方面:医药代表的腐败问题和法律规制问题。
一、现阶段医药代表行业腐败的现象及其原因分析(一)医药代表行业腐败现象当今社会,医药代表作为连接医药企业与医院间沟通的桥梁已被广泛认可和接受。
除了给医务专业人员传递药品临床使用相关知识外,他们还收集临床药品使用情况,将药品的不良反应信息反馈给药品生产企业,为下一步改进或研发新药提供宝贵线索。
以美国为例作为全球第一大医药市场的美国为例,临床医生的新药知识73%由医药代表进行传递。
医药商业贿赂的成因及治理

医药商业贿赂的成因及治理医药商业贿赂行为侵害了个人、企业的利益,危害着整个国家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
“过多过滥”的医药产品审批、生产机制,“以药养医”的医疗补偿机制,“多头监管”的监督管理机制是其产生的形成机制。
要根治医药商业贿赂,必须斩断行贿方与受贿方之间形成的链条,铲除其产生、成长的土壤和条件。
标签:医药商业贿赂危害成因治理对策从2006年2月8日起,治理商业贿赂的专项工作在全国展开,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被中央列为六大治理重点之一。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商业贿赂是指在市场交易过程中,经营者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个人财物、或采用其他手段,以获得交易机会或更为有利的交易条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在医药购销领域发生的这种行为就是医药商业贿赂行为。
医药商业贿赂行为有什么危害?为什么会发生?如何治理?本文拟对这些问题作些探析。
一、医药商业贿赂行为的危害医药商业贿赂行为之所以被中央列为重点打击对象,在于这种商业贿赂行为不仅侵害了个人、企业的利益,也对整个国家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造成了严重危害。
就个人而言,对医药消费者来说,医药商业贿赂行为,不仅人为的抬升了药品的价格,还使质次价高甚至假冒伪劣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进入医疗机构,既导致一些医务人员为获得回扣、提成,滥用某些药品和高值耗材,加重了患者的经济负担,又造成假冒伪劣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使用损害患者身心健康,使医药消费者感觉到看病难、看病贵、看病怕,加剧了医患之间的矛盾;对药品审批人员和医务人员来说,医药商业贿赂行为,既损害了“医药卫士”和“白衣战士”的光荣称号,还会成为不法企业的代言人,滋生腐败和经济犯罪,甚至在自己的职业生涯中留下永远的污点和劣迹。
就企业(单位)而言,对医药生产经销企业来说,医药商业贿赂行为,既会为不法生产经营者制造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大开方便之门,挤占合法经营者的生存空间,干扰公平竞争,使诚实信用企业沦为受害者,也会使行为人把经营的重点放在如何进行商业贿赂上,为了通过商业贿赂换取竞争优势,而不得不支付高额的交易费用和企业内部的组织费用,同时,由于这种短期竞争优势不是凭借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以及优质的服务获得的,从长期看企业是没有发展前途的,最终会葬送企业自身;对药品审批部门和医疗服务单位来说,医药商业贿赂行为,不仅增加了部门和单位的运行成本,还会损害自身的形象,降低自身甚至整个行业和群体的社会公信力。
医药行业的商业贿赂及其治理措施

医药行业的商业贿赂及其治理措施【摘要】目的通过对医药行业商业贿赂的治理,规范医药行业的市场秩序,解决百姓看病贵的问题。
方法通过对商业贿赂危害的分析,探讨一些对其治理的措施。
结果切断药品经销商与医院的利益链条。
结论杜绝医药行业的商业贿赂,取消以药养医的机制,百姓看病贵的问题才能得到缓解。
【关键词】商业贿赂;医药行业;治理措施商业贿赂是一种不正当的社会竞争,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的日渐激烈,商业贿赂作为一种不良现象,在一些行业迅速蔓延,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研究治理商业贿赂,对于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非常必要和紧迫的。
医药行业的商业贿赂,主要表现在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以回扣等手段向医疗机构推销质次价高甚至假冒伪劣的药品。
这些现象直接导致了药价虚高不下,百姓看病贵的问题得不到解决,进一步造成医药管理混乱,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增多等现象。
因此,打击商业贿赂是当前的主要任务。
1 商业贿赂的法律界定《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商业贿赂行为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如果商业贿赂达到了法定的数额,则构成商业贿赂犯罪。
反之,则构成违法行为。
2 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2.1 回扣回扣是商业贿赂的主要形式。
2.2 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
2.3 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
2.4 利益相关性礼金和红包给付或收受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以及房屋、车辆等。
2.5 以赌博输钱代贿3 医药行业商业贿赂的危害3.1 商业贿赂加大了社会医疗保障的支出医疗机构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医生开大处方药,过度治疗和不必要的检查,这使医保额度大幅提高,从而增加了国家的经济负担,对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和完善造成了负面影响。
医药代表的法律法规与合规要求

医药代表的法律法规与合规要求作为医药代表,专业知识和销售技巧固然重要,但同样重要的是了解与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合规要求。
合规意味着我们要遵循行业的规范,确保我们的销售活动合法、诚信且符合道德标准。
以下是医药代表需要了解和遵守的主要法律法规与合规要求。
一、促销活动法律法规与合规要求1.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医药代表在促销活动中应当遵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广告内容准确、真实,不夸大疗效,不承诺治愈效果,不违反社会公共道德和法律法规。
2.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药代表要了解《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有关药品质量的相关规定,并确保所代表的药品符合质量标准,不参与销售劣质或伪劣药品。
3.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药代表要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例如在药品销售过程中提供准确的药品信息,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和储存。
4. 《药品安全监管条例》医药代表要了解《药品安全监管条例》的规定,不传播虚假、误导、欺骗性的药品信息,不从事非法聚集性销售活动,不销售未经批准的药品。
二、贿赂、商业贿赂与反腐败要求1. 《刑法》医药代表要遵守《刑法》中关于受贿行为的规定,不参与贿赂行为,不向医生、药店、医疗机构等提供贿赂或回扣。
2. 反商业贿赂法律法规医药代表要了解国家和地方相关的反商业贿赂法律法规,并积极遵守,不参与给予或接受商业贿赂行为。
3. 反腐败合规要求医药代表要了解企业反腐败合规制度、规范,积极遵守公司内部制度要求,不参与行贿、受贿、滥用职权等违法行为。
三、数据隐私与保护要求1. 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医药代表要了解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例如《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并保护好所管理的客户信息,不泄露、滥用或非法使用患者、医生等个人隐私信息。
2.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药代表需要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关于数据隐私与保护的规定,确保在销售过程中妥善保管客户信息,不将其用于非法用途。
四、专利与知识产权保护要求1. 专利法律法规医药代表需了解专利法律法规的要求,不进行侵犯他人专利权的销售行为,不销售侵权产品。
医药领域商业贿赂的典型案例

医药领域商业贿赂的典型案例医药领域商业贿赂的典型案例医药领域商业贿赂,作为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已经成为了公众和专业人士关注的焦点。
医药行业因其特殊性,一直以来都存在一些不正当竞争和商业贿赂的现象。
这不仅影响了医药行业的发展,也损害了患者的利益,甚至危害了整个社会的健康。
在过去的几年中,不少医药公司因涉嫌商业贿赂而受到了处罚,这些案例的发生为我们揭示了医药行业的一些不良现象,也提醒我们应当警惕这些问题。
在我国,医药领域商业贿赂的典型案例之一就是吉利德公司的事件。
吉利德公司曾被指控在我国进行商业贿赂活动,给予医生高额回扣以换取他们开具更多的处方。
而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也严重损害了患者的利益。
这一案例的曝光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促使相关部门对医药行业进行了更严格的监管和整顿。
吉利德公司的事件充分暴露了医药行业在商业竞争中的一些不端行为,也提醒了我们在医药行业中应当保持清醒的头脑,避免被商业利益所左右。
另一个典型案例是谷歌的医疗领域商业贿赂事件。
谷歌曾被指控在医疗领域进行商业贿赂活动,向医疗机构提供贿赂以换取他们使用谷歌的医疗信息服务。
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医疗行业的伦理规范,也损害了患者的利益。
谷歌的医疗领域商业贿赂事件引起了媒体和公众的广泛关注,也引发了医疗行业对商业竞争中不正当行为的警惕。
这一案例的曝光让人们深刻认识到,在商业竞争中应当秉持诚实和公平的原则,避免诱发不正当竞争和商业贿赂现象。
通过分析这些典型案例,我们不难发现,医药领域商业贿赂的现象在世界范围内都普遍存在。
这些案例的发生不仅对医疗行业的发展造成了负面影响,也损害了患者的利益。
我们应当对医药领域的商业贿赂现象保持警惕,积极采取措施,加强监管,维护医疗行业的正常秩序,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医药企业也应当自觉抵制商业贿赂,树立诚信经营的理念,努力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和信誉度。
作为写手,我个人认为医药领域商业贿赂以及相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已经成为了医药行业发展的一大障碍。
《医药代表的五把利剑第一章反商业贿赂与医药代表的

反商业贿赂与医药代表的命运
医药代表的行为方式,
以及行为背后的理念是存在差异的,
这也是导致不同的医药代表
职业发展速度不同的一个主要原因。
他们有的简单直接,有的灵活多样,
这取决于各个公司的文化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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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代表的自我角色认定!
《医药代表的五把利剑第一章反商业 贿赂与医药代表的
反商业贿赂与医药代表的命运
“反商业贿赂”反多久?
一位医药代表问:“这阵风什么时候能刮过去?” 这个问题很有代表性。其实,应该这样理解:
首先,任何政策都不是什么风,尽管它有时候有风的某些特性; 其次,这是对行业的影响而不只是你一个人;
再次,要力图客观、公正、清醒地认识那些可能影响我们日常 工作的所有事件;
最后,我们应该对自己提出这样的问题:“正在发生的事情, 为什么就不能是一次机遇呢?”
你清楚的,那还不是做做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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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销售才是最真实的。
《医药代表的五把利剑第一章反商业 贿赂与医药代表的
反商业贿赂与医药代表的命运
医药代表到底是不是在卖药? 医药代表是不是商人?
明确的回答是,医药代表不是卖药的!
但是医药代表确实是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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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代表的五把利剑第一章反商业 贿赂与医药代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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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代表的五把利剑第一章反商业 贿赂与医药代表的
反商业贿赂与医药代表的命运
两个准则也同时出台。 2006年10月18日,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
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 制定的《医药代表行为准则》讨论稿发布,
并在网上征求对讨论稿的意见。 单独颁布一个行政规定来规范销售代表的行为,
反商业贿赂与医药代表的命运
医药购销领域治理商业贿赂总结5篇

医药购销领域治理商业贿赂总结5篇篇1一、引言在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作为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严重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为了规范市场秩序,保护公众利益,我们开展了商业贿赂治理工作。
本文将对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二、商业贿赂治理现状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管机制、开展宣传教育等方式,取得了一定的治理成效。
具体来说,我们做到了以下几点:1. 制度建设:我们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医药购销领域反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为治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同时,我们还建立了相应的投诉举报机制,方便公众参与监督。
2. 监管机制:我们加强了医药购销领域的监管力度,通过定期检查、专项整治等方式,对存在商业贿赂行为的企业进行了严厉打击。
此外,我们还与相关部门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形成了监管合力。
3. 宣传教育:我们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如举办讲座、制作宣传片等,提高了公众对商业贿赂危害的认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存在的问题尽管我们在商业贿赂治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制度执行不到位:一些企业在进行医药购销时,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力不够,存在侥幸心理,导致商业贿赂行为时有发生。
2. 监管手段单一:目前的监管手段主要集中在事后查处上,缺乏有效的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管措施,导致监管效率不高。
3. 宣传教育不够深入:虽然我们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但仍然有一部分公众对商业贿赂的危害认识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四、改进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以下改进措施:1. 加强制度执行力度:我们要加大对医药购销领域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同时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执法能力和素质。
2. 完善监管机制:我们要完善监管机制,加强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管措施的实施力度。
例如,可以建立更加完善的投诉举报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等,提高监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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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反商业贿赂与医药代表的命运当你身边发生诸如“非典”、反商业贿赂、企业并购等外部事件时,你会如何选择自己的应对方式,是把它变成一个完美的借口?还是一次绝佳的成功机会?每个人都处在各种角色中——职业上的或生活上的,你如何界定自己在不同角色中的使命?要达到现在角色或职位上的目标,目前你已经拥有什么样的工具和资源?足够吗?优秀的医药代表不会因为“反商业贿赂”而影响自己成功的进度,因为行业操守的整顿往往预示着行业的兴盛而不是相反。
医药代表的当务之急,是盘点自己所掌握的销售技能、专业知识和对行业的见识,看看这些是否足以达到既定的目标,是否需要做出调整。
不要允许自己以“反商业贿赂”或任何其他事件作为不能如期达到目标的借口。
“看病贵、看病难”从“看病贵、看病难”这一社会“症状”开始,一场反商业贿赂的风暴在2006年迅速拉开了序幕,这次行动涉及面之广、之深,让人为之动容。
接下来的医改、药品降价、药品限价、飞检、药品注册冻结、广告严管、重处大案要案等等,就像一轮又一轮政策风暴,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乍逢此变,很多医药销售人有些手足无措。
同年,两个准则也同时出台。
2006年10月18日,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制定的《医药代表行为准则》讨论稿发布,并在网上征求对讨论稿的意见。
单独颁布一个行政规定来规范销售代表的行为,这在我国其他行业是并不多见的。
《医药代表行为准则》首先肯定医药代表是一种正当职业,对医药代表的准入条件、医药代表的行为做了明确限定。
《医药代表行为准则》对捐赠品、专题研讨会、学术会议、宣传及其他交流活动均有规范,明确表示医药代表的收入制度不得与医生正确处方多寡有关联。
外资药企在规范医药代表行为方面一直走在行业的前列,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委员会(R&D-based Pharmaceutical Association Committee,RDPAC)在2006年6月29日的媒体沟通会上,称2006年底前将出台新的“药品推广行为准则”,并高调宣布将在全体会员公司中全面推广“医药代表内部培训认证”项目,以配合政府治理医药行业商业贿赂。
其实,RDPAC 在1999年其前身成立之初,就制定了“药品推广行为准则”。
药品推广的行为规范对外资企业来说不是什么新鲜事物,在国外早已存在,它是由行业共同制定、共同遵守的一种行业自律行为。
可是,这些举措又能说明什么呢?医药代表认证在多大程度上对反商业贿赂有用呢?对医药代表的日常工作真能带来什么便利吗?我们在医药行业还有前途,还有发展吗?这是很多医药代表都在问的一个问题,问经理,也问自己。
昨天还骄傲地向家人“抱怨”自己忙得连周末都没有,突然之间,似乎什么活动都值得审查,就连拜访客户也像电影里地下党接头一样。
大家都很紧张,紧张的时候连工作包都不敢带,客户的手势也明显多过语言——暗示医药代表不要给他们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传媒也在铺天盖地地报道各处传来的负面新闻,这些报道使得医院管理、医患关系、医药矛盾更为突出。
从表面现象来看,这次活动背后的假设是:“商业贿赂”是“看病贵、看病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打击商业贿赂就是一个必要的解决方案。
凡是与此相关的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医生、医院、卫生局、医药经销商、国内、国外制药厂、工商部门、物价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市场监督部门甚至新药注册部门等等,都必须而且已经积极行动起来,从各自的角度提出解决方案。
无论你多么强烈地认为,解决此事非一己之力;也无论你是欢迎还是不欢迎,我们都要接受这样的现实:我们的工作环境正发生着历史性的重要变化。
“反商业贿赂”反多久一位医药代表问:“这阵风什么时候能刮过去?”这个问题很有代表性。
其实,应该这样理解:首先,任何政策都不是什么风,尽管它有时候有风的某些特性;其次,这是对行业的影响而不只是你一个人;再次,要力图客观、公正、清醒地认识那些可能影响我们日常工作的所有事件;最后,我们应该对自己提出这样的问题:“正在发生的事情,为什么就不能是一次机遇呢?”要正确认识反商业贿赂这一活动的长期性。
正如我们2002年打击假发票、2003年打击“非典”期间出现的不法商贩、2004年打击网络色情、2005年打击赌博一样,打击商业贿赂是2006年的主题。
但是,不是说在这之前就没有打击,也不是说过了2006年,就什么都过去了。
什么时候结束,要视打击的效果而定。
任何与此相关的企业、单位或个人,面对当前的变化,既不要迫不及待地叫好,也不要怨天尤人。
听说有的医药代表,现在甚至不敢把自己的职业告诉邻居——医药代表似乎正在失去它的正当性;医药代表周围很多的好事者,也在不停地询问医药行业的现状。
身处风口浪尖,我们的确会遭遇一些无奈,可是哪个行业没有呢?此外,我也知道很多的企业在此期间的销售不降反升,这又说明什么呢?他们难道就没有受到反商业贿赂所带来的冲击吗?尽管说法很多,但要坚信医药代表这个职业不可能消失,这绝不是“反商业贿赂”的目标。
况且,医药代表的集体消失就能解决“看病贵、看病难”这个社会“症状”吗?一定不能,而且还极有可能加重这种症状。
想想看,如果没有医药代表的努力,今天的临床用药水平,病人的生活质量会停留在什么状态?医生有多少机会与国内外同行交流?没有这些交流,又会给我们的临床诊断和治疗增加多少难度?当然,“反商业贿赂”必将影响我们医药代表的行为——有些做法会继续,有些做法则必然被叫停。
这对你我意味着什么?是观望,等待,徒劳地期望一切尽快归于平静?还是我行我素,以“对策”对“政策”?抑或激流勇退,到其他行业去谋求新的发展空间?总之,医药代表如何在今天变化的环境中求生存、求发展,显得尤为紧迫。
这让我想起一则故事。
一个女儿对父亲抱怨她的生活,抱怨事事都那么艰难,她不知该如何应对生活。
她已厌倦抗争和奋斗,好像一个问题刚解决,新的问题就又出现了。
身为厨师的父亲把她带进厨房,先往三口锅里倒入一些水,然后放在旺火上烧。
不久锅里的水烧开了,他往一口锅里放些胡萝卜,第二口锅里放只鸡蛋,最后一口锅里放入碾成粉末状的咖啡豆。
他将它们浸入开水中煮,一句话也没有说。
女儿咂咂嘴,不耐烦地等待着,纳闷父亲在做什么。
大约20分钟后,父亲关了火,把胡萝卜捞出来放入一个碗中,把鸡蛋捞出来放入另一个碗中,然后把咖啡舀到一个杯子里,转过身问女儿:“亲爱的,你看见什么了?”“胡萝卜、鸡蛋、咖啡,”她回答。
他让她靠近些并让她用手摸摸胡萝卜,她摸了摸,注意到它们变软了。
父亲又让女儿拿一只鸡蛋并打破它,将壳剥掉后,她看到的是只煮熟的鸡蛋。
最后,他让她喝了咖啡。
品尝到香浓的咖啡,女儿笑了,她怯生生地问道:“父亲,这意味着什么?”父亲说,这三样东西面临同样的环境——煮沸的开水,但其反应各不相同。
胡萝卜入锅之前是强壮的,结实的,毫不示弱,但进入开水之后,它变软了,变弱了;鸡蛋原来是易碎的,薄薄的外壳保护着液体的内脏,但是经开水一煮,它的内脏变硬了;粉状咖啡豆则很独特,进入开水之后,它们倒改变了水。
“哪个是你呢?”他问女儿,“当逆境找上门来时,你该如何反应?你是胡萝卜、鸡蛋,还是咖啡豆?”医药代表是咖啡豆吗?豆子改变了给它带来痛苦的开水,并在达到高温时让它散发出最佳的香味。
水最烫时,它的味道更好了。
如果你像咖啡豆,你也会在情况最糟糕时,变得更有出息,让你的环境变得更好。
重新认识“我是谁”当别人质疑我们的存在时,我们很自然地就会检讨自己的角色价值——医药代表是干什么的?如果说周围的人把医药代表看成是“卖药的”还可以理解的话,医药代表把自己也当成“卖药的”就不应该了。
很多人会说:难道不是吗?你卖出的药越多,业绩就越好,报酬也就越多,这不是事实吗?衡量医药代表的业绩也基本上是以达成销售指标为前提,当然也顺便“象征性”地考核一下行为指标,你清楚的,那还不是做做姿态?毕竟销售才是最真实的。
医药代表到底是不是在卖药?医药代表是不是商人?明确的回答是,医药代表不是卖药的!但是医药代表确实是商人。
卖药的,根据商法,属于固有商,也就是买卖商;而医药代表为医生提供药学服务,为药师提供医学服务,宣讲医药学知识,宣讲产品知识与产品所在领域的医药学,属于信息咨询;医药代表经常主办医药学学术研讨会,并赞助各种类型的学术研讨会与科学研究,这属于宣传活动。
信息咨询和宣传活动是属于牵连商——非固有商中的一种,非固有商有三种——辅助商、协作商和牵连商。
辅助商是指间接以媒介货物交易为目的的营业活动,如货物运送、仓储、居间、代理、行纪、包装等;协作商是指为固有商和辅助商提供商业条件的营业活动,如融资、信托、承揽、运送、制造、加工、出版、印刷等活动;牵连商是指与辅助商或协作商有牵连关系的营业活动,如广告宣传、人身与财产保险、旅馆营业、饭店酒楼、戏院舞厅、旅游服务、娱乐营业、信息咨询等,此种商事营业与固有商的联系也最为间接。
有人说,就算你现在为医药代表明确了身份,我们知道绝大部分医药代表行为是正当的,也知道他们并不采取以盈利为目的而进行直接媒介财货交易行为,是非固有商。
可是在实际情况中,他们到底在干什么?他们的工作体现了哪些价值?如果问到医药代表的价值,几乎每个医药代表都会说:传递医药产品信息是医药代表的首要职责。
可是谈起产品知识在日常工作中的重要性,很多医药代表又显得很无奈:“按理说产品知识确实非常重要,可是使用的机会并不是很多。
”那些产品知识并不突出,却能做出很好业绩的医药代表也从另一个方面反证了这种无奈。
这种无奈如果反映在日常工作上,就成了做关系、做交易。
但是,医药代表的行为方式,以及行为背后的理念是存在差异的,这也是导致不同的医药代表职业发展速度不同的一个主要原因。
他们有的简单直接,有的灵活多样,这取决于各个公方都认为他们之间的关系不错,可是这位代表的业绩并不是特别出色。
医药代表每次检讨业绩的时候,从来没有想过医生会不尽力帮他。
按照他的说法,在临床上只要有机会使用他产品的地方都用上了。
在此,有两个问题是要确认的:(1)医药代表认为什么样的机会应该使用他的产品?(2)医生又是怎么理解使用这个产品的机会的?已经在自己的区域工作几年的医药代表,我们可以留意一下,到底还有多少时间在和客户沟通你的“题内话”?交流方式的选择优秀的医药代表知道,与客户沟通的渠道很多,而不只是“和客户见面才是销售的开始”。
比如:●你可以选择让客户读到什么、看到什么、听到什么甚至感觉到什么来说明一件事;●可以利用上班时间、学习时间、出差期间、上网时间、娱乐时间等不同的时机来说明一件事;●可以选择面谈、邮件、电话、他人转告、手机短信、博客等不同的形式来沟通;●可以选择有预约的正式拜访,或是顺道拜访,或是随机“碰巧”拜访;●可以在工作地点、学习地点、生活地点,或是其他不同地点拜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