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权利机构之国会
美国政府机构设置

美国政府机构设置美国政府的机构设置框架,源于美国联邦宪法。
政府三个部门——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各自行使特定的职责,同时相互制约。
一、立法机关(美国国会)联邦政府的所有立法权力被赋予由两院(众议院和参议院)组成的国会。
参议院由每州出两名参议员组成,共100人。
参议员任期六年,每逢双数年便举行选举,改选参议员的三分之一。
参议院主席由副总统担任,但除了在表决相持不下时,副总统并是没有表决权。
众议院由各州按人口比例分配名额选出,共435名众议员。
美国国会设置的其他重要机构,还包括总审计署和国会预算办公室。
二、司法机关美国的司法机关主要由最高法院、11个上诉法院、91个地方法院、以及三个有特别裁判权的法院以及联邦司法中心等机构组成。
最高法院和联邦法院的院长和法官由总统提名,由参议院批准任命。
最高法院是美国最高一级法院,也是联邦宪法特别设立的唯一法院。
最高法院由一位首席大法官和8位大法官组成。
每个上诉法院有3-15名上诉法官。
地区法院是联邦法院系统的基层法院,每一地区法院有1-27 个法官。
三、行政部门机构设置美国总统领导的行政部门分为两部分:总统的办事机构和联邦政府的各部。
(一)总统和白宫1、总统2、总统内阁内阁成员由处理具体的国家及国际事务各部部长和总统指定的其他官员组成。
除副总统和国务卿外,还包括13个部的部长3、白宫“政研室”1)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由总统担任,其他法定成员包括副总统、国务卿和国防部长。
国家安全委员会帮助总统制定有关国家安全的国内外军事、情报和经济政策。
2)总统经济顾问委员会委员会由主席1人和委员2人组成。
委员会主席也称为总统首席经济顾问。
委员会的三名成员都由美国总统任命,并经参议院同意。
委员会有专业工作人员19名,任期1-2年。
其任务是:为总统分析全国经济情况,为制定国内外经济政策提供建议,协助总统准备提交国会的年度经济报告,为总统收集经济发展和动向的情报,评价联邦政府的各项经济政策和活动等。
争鸣反思美国国会制度简介

【争鸣反思】美国国会制度简介【争鸣反思】美国国会制度简介美国国会制度简介国会是美国最高立法机构。
美国宪法旳第一条第一款就明文规定: “本宪法授予旳所有立法权, 属于由参议院和众议院构成旳合众国国会。
”美国国会旳重要权力有: 立法权、行政监督权、调查权、公约及官员任命旳审批权、宪法修改权、弹劾权。
【议会权力】国会旳权力首先是立法权, 它是美国惟一旳全国性立法机构。
宪法第一条第八款详细列举了赋予国会旳18项权力, 其中包括: 征税(包括关税、输入税和货品税等), 举债和贷款;管理内外贸易, 制定移民条例和破产法, 铸造钱币和确定度量衡旳原则, 设置邮政, 保护专利, 设置法院, 惩罚犯罪行为, 宣战, 招募军队和民兵, 等等。
国会旳另一项权力是行政监督权。
宪法将管理“钱袋子”旳权力交给了国会, 规定“除非经法律规定拨款, 不得从国库中提取款项”。
由于管着钱袋子, 国会可以对行政部门实行广泛而有效旳监督。
政府旳年度预算乃至一切收入和开支细目都需要国会同意。
国会有权拨款, 当然就有义务监督政府与否按国会旳规定使用了每一笔拨款。
国会为此设置了总审计署和国会预算局, 参众两院都设有预算委员会和拨款委员会等机构。
国会有广泛旳调查权, 可对它认为需要调查旳任何问题进行调查, 其调查旳对象可以是政府旳政策也可以是商品旳定价等等。
国会各委员会可以举行多种听证会, 传唤包括政府官员、企业界人士和科研人员在内旳所有有关人员到国会作证。
被传唤旳人假如拒绝作证, 将以藐视国会罪论处。
国会还可以设置尤其委员会对某个重大问题进行系统旳调查。
宪法还授予参议院对公约及官员任命旳审批权。
总统与外国缔结旳公约需要参议院三分之二多数旳同意。
总统提名旳部长、大使、法官、军官和其他行政官员也要参议院同意, 如参议院不一样意, 总统就需要重新提名。
国会有参与修改宪法旳权力。
宪法规定, 在参众两院三分之二旳议员认为必要时, 国会可对宪法提出修正案, 或根据全国三分之二州议会旳祈求, 召开制宪会议提出修正案。
美国华盛顿特区的白宫与国会大厦

美国华盛顿特区的白宫与国会大厦华盛顿特区是美国的首都,也是政治和行政的中心。
在这座城市里,有两座标志性的建筑物,它们分别是白宫和国会大厦。
白宫作为美国总统的官邸,国会大厦则是美国最高立法机构的所在地。
让我们深入了解这两个令人瞩目的地标建筑。
白宫是美国总统的官邸和办公地,位于华盛顿特区的宾夕法尼亚大道上,与国会大厦相隔不远。
它是美国政府的象征,也是世界上最为著名的政治建筑之一。
白宫的建筑风格属于新古典主义风格,凸显了庄严和权力的象征。
它正面的立面被称为北立面,是白宫最为著名的一面。
北立面由希腊风格的柱廊构成,给人一种古典而庄重的感觉。
白宫内部则是宏伟而豪华。
它包括多个房间,如东厅、中厅和西厅等,每个房间都具有特定的功能。
例如,东厅通常用作接见来宾的场所,中厅则是举行国宴和重要会议的地方。
此外,白宫还有私人居所,包括总统的寝室和家庭居住区。
这些房间内的陈设和装饰十分精美,展示了美国历史和文化的精髓。
就在不远处,国会大厦屹立于国会山上。
国会大厦是美国国会两院的会堂,也是美国政府的立法机构所在地。
这座建筑物是美式新古典主义建筑的杰作,其特点是庄重、庄严和壮观。
国会大厦的圆顶造型独特,成为华盛顿特区的地标之一。
在过去的两个世纪中,国会大厦见证了美国政治的演变和历史的进程。
国会大厦内部同样令人叹为观止。
它的大厅和多个会议室都十分宽敞而豪华。
大厅的天花板由华丽的镶板组成,墙壁上则挂满了重要历史事件和人物的画像。
国会大厦还有一个特别引人注目的地方,那就是国会图书馆。
国会图书馆是美国最大的图书馆,收藏了大量珍贵的书籍和文献资料,供政府官员和研究人员使用。
除了作为政治建筑的象征,白宫和国会大厦也是美国历史和文化的见证者。
它们承载着美国建国以来的许多重要事件和决策,见证了美国政府的演变和发展。
对于游客来说,参观白宫和国会大厦无疑是一次难忘的体验,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美国的政治制度和文化精髓。
作为华盛顿特区的两个著名地标建筑,白宫和国会大厦不仅在美国国内享有盛誉,也在世界范围内赢得了广泛的赞誉。
美国国会

• 执行美国宪法(Constitution,)规定的立法 权力的机构。根据美国宪法,美国是一个三 权分立的国家,其中立法权力(legislative) 归国会;行政权力(executive)归美国总统; 司法权力(judicial)归美国联邦法院。国 会由议员组成,每个议员代表其选区内的选 民,但是作为一个整体,国会议员代表整个 国家的选民,通过立法来规范公民的行为。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 美国国会由参议院(the Senate)和众议院 (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组成。 参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出,每州 2名,实行 各州代表权平等原则。现有议员 100名。当选 参议员必须年满30岁,作为美国公民已满9年, 当选时为选出州的居民。任期6年,每2年改选 1/3,连选得连任。宪法规定每两年各州需要 举行一次众议员选举,而每州的众议员数目和 每个众议员的选区由每十年经过人口普查得到 的数据决定(对于不足一个选区人口的小州, 则规定由一位众议员代表)。
美国政府体制第三讲

1988年年底,13个拨款法有 个被总统拒签, 年年底, 个拨款法有 个被总统拒签, 个拨款法有7个被总统拒签 年年底 最后通过马拉松式的会谈, 个拨款法案被捆 最后通过马拉松式的会谈,7个拨款法案被捆 绑在一起,包含5200亿美元的拨款,文本由 亿美元的拨款, 绑在一起,包含 亿美元的拨款 4000多页,4磅重。 多页, 磅重 磅重。 多页 怎么评价“猪肉桶” 怎么评价“猪肉桶”?原因与影响
第三讲 美国国会
一、美国国会设计宗旨 争着挑水, “三个和尚”——争着挑水,抢着喝水 三个和尚” 争着挑水 汉密尔顿:如果对国会的权力没有限制, 汉密尔顿:如果对国会的权力没有限制,就会出 现一个选举产生的专制政府,如果出现173个暴 现一个选举产生的专制政府,如果出现 个暴 ),他们将和一个暴君一 君(8-12,众议员 ,众议员173),他们将和一个暴君一 ), 样专制。 样专制。 众议院:按照人口比例; 众议院:按照人口比例; 参议院: 参议院:按州平等代表权 任何立法既要得到多数人民支持, 任何立法既要得到多数人民支持,又得到多数州 同意,以防止立法失之偏颇。 同意,以防止立法失之偏颇。 加利福利亚州3500万;罗德州 加利福利亚州 万 罗德州107万; 万
次近20年 美国政府有关部门曾 次面临关门的尴 次近 年,美国政府有关部门曾6次面临关门的尴 尬境地。 尬境地。 克林顿时期( ),国会与总统闹得很僵 克林顿时期(1993-2001),国会与总统闹得很僵。 ),国会与总统闹得很僵。 1995年11月14-19日,因克林顿拒签第二个 年 月 日 因克林顿拒签第二个CR,导 导 万工作人员下岗6天 致80万工作人员下岗 天。克林顿取消去日本参加 万工作人员下岗 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 多位国家元首 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10多位国家元首 和政府首脑的会晤也取消了。 和政府首脑的会晤也取消了。 1995年12月16—1996年1月6日,政府再度关门。 年 月 年 月 日 政府再度关门。 日为例, 万人没上班, 以1月2日为例,有28.4万人没上班,47.5万人因 月 日为例 万人没上班 万人因 要害部门”上班而没报酬。 “要害部门”上班而没报酬。 那段时间, 万联邦政府工作人员( 那段时间,210万联邦政府工作人员(其中 万在 万联邦政府工作人员 其中36万在 华盛顿)或困惑、或焦虑,或愤怒。 华盛顿)或困惑、或焦虑,或愤怒。 有什么影响?原因是什么? 有什么影响?原因是什么?
美国国会制度及变革

美国国会制度及变革在世界林林总总的议会形式中,美国的议会模式不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可以称为独树一帜。
从理论上讲,虽然不是最为完善的但是最实用的;从实践上讲是最为有效的,切实有效地行使了三权分立中立法权的功能和作用,堪称楷模,为人类朝着理想的道路树立了一面旗帜。
虽然它不断地遭到集权主义者和极权主义者的炮轰、诋毁以及理想主义者的诟病,但是,与专制政体的所谓“民主”形式相互比较,它要先进的多,要民主的多,也让身心饱受专政之苦、饱受专权之害的人们看到了社会变革的一线希望。
美国议会制度和英国的议会制度相比较,也有它的特色和先进之处。
英国是由服从立法机关而又不对它负责的半独立的行政官员组成的政府,而美国是由实际上高于一切的立法机关认可的领袖和负有责任的公仆的行政官员组成的政府,这是现代政治中最显著的差别。
美国议会制度是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制度,一百多年前伍德罗·威尔逊就曾经这样讲过。
它的发展变化让我们从中得到了许多启迪和帮助。
1、国会的权能和地位美国是成文的宪政国家,实行的是联邦制三权分立,州和县、市等地方政府实行高度自治。
在联邦,议会被称为“国会”(1765年九个殖民地的代表在纽约举行“代表大会”,用Congress表示,会议达成决议,各殖民地联合抵制英国的印花税。
此后,“第一届大陆会议”和“第二届大陆会议”中的“会议”一词,用的都是Congress,表示"代表大会"。
后来美国一直坚持采用Congress一词,以别于英国的Parliament),宪法规定国会行使立法权,以总统为首的政府行使行政权,法院行使司法权;在地方,州和县、市议会行使地方立法权。
国会是最高立法机构,宪法所授予的立法权均属于由参议院和众议院所组成的国会,国会制定执行宪法授予国会及政府或政府中任何机关或官员之一切权力时所必需的法律。
宪法规定国会还享有下述财政控制权:赋课并征收直接税、间接税、进口税与消费税,偿付国债,并筹划合众国的国防与全民福利,但所征各种税收、进口税与消费税应全国统一;以国家之信用借贷款项;铸造货币;厘定国币及外币之价值;招募陆军并供给陆军军需,但充作该项用途的款项,其拨款期不得超过2年;设立海军并供给海军军需;除依法律所规定的经费外,不得从国库中支拨款项。
美国三权分立制衡

美国三权分立制衡三权完全分立。
美国联邦宪法规定按三权分立原则组成政府机构,宪法的前三条分别规定了立法、行政和司法三大国家机关的权力:立法权归国会。
如联邦宪法规定:“本宪法所授予的各项立法权,均属于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合众国国会。
”(第一条第一项)根据宪法,美国国会拥有最高立法权、修改宪法权、对外宣战权和监督财政权四大权力。
行政权归总统。
如联邦宪法规定:“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总统。
”(第二条第一项第一款)此外,联邦宪法赋予总统其他有限制性条件的权力还包括:否决权,缔约权,任命大使、公使、领事、最高法院法官以及其他官员的权力等。
美国的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以及国会随时规定和设立的低级法院”。
(第三条第一项)联邦最高法院拥有监督立法和解释宪法这两项重要权力。
美国的立法、行政、司法三权由分别独立的三个国家机关掌握,其分立的具体表现是:国会议员和联邦总统按不同方式分别选举总统无权解散国会,国会也无权要求总统辞职,总统不对国会负责;联邦法官一旦受任,如无失职行为便终生任职;每个政府部门的成员都不允许兼任其他部门的职务。
三权互相制衡。
美国联邦宪法在严格划分三权分立的同时,也在三权之间建立了相互制衡的关系。
在美国,宪法并不是规定一个部门对另一个部门的监督权,而是一个部门拥有另一部门的部分权力。
也即“防止把某些权利逐渐集中于同一部门的最可靠办法,就是给予各个部门的主管人抵制其他部门侵犯的必要的法定手段和个人的主动。
在这方面,如同其他各方面一样,防御规定必须与攻击的危险相称。
”由此可见,其三权之间的制衡关系是建立在权力交替和权力重叠的基础之上的。
如:(1)美国总统不仅拥有行政权,还拥有对国会通过的法案的批准权和否决权;以及拥有立法建议权和取得委托立法权;甚至总统的行政命令与法律有同等效力。
(2)遭总统否决的法案如果国会重新以三分之二多数票通过,可以推翻总统的否决;由总统任命的高级军、政法官员,须经参议院批准;参议院可以对总统的违法行为进行弹劾,并享有“审讯一切弹劾案的全权”。
3.3美国的三权分立制(1)

宣布违宪
完成填图后思考:
三种权力相互制约的目的 是什么?
宣布违宪
1.立法权 受到什么 制约?
决定法院的设立、法官任命; 联合各州推翻最高法院裁决; 弹劾法官。
3.司法权受 到什么制约?
(二)三种权力的相互制衡
1、立法权属于国会,但受到总统和法院的制约。
——总统有权否决国会立法,可以发布拥有法律 效力的行政命令,还有立法倡议权,即建议国会 立什么样的法。法院有权宣布国会制定的法律违 反联邦宪法。
要回答这些问题,就必须从了解美国的基本政治构架— —三权分立制开始。
(一)三权分立:权力运行的规则
1、美国选择三权分立制度的缘由 (1)影响因素:历史条件和具体国情 (2)决定因素:国家的阶级本质
2、三权分立的地位和核心是什么? (1)地位:美国联邦政府组建和运行的基本原则
(2)核心内容:权力分立、制约和平衡
特别保障
国会
掌握立法权, 制定法律。
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只对选民负责。 不受行政机关的干预。
总统无权解散国 会,不能决定议 员的工资待遇。
总统 掌握行政权, 由选民间接选举产生,国会不得增减总统
实施法律,组 直接对选民负责。 报酬,不得罢免总
织政府。
不对国会负责。
统(除非定罪)
联邦法 院
掌查最权握 法 高 和司违律法法宪。院权审有,终查审 审 权。联总意邦统后法征任院得命法参。官议均院由同
2、三权分立制的局限性和消极作用 (1)它只是协调资产阶级内部权力分配的机制 (2)三大权力机关互相扯皮,效率低下 (3)难以在政治实践中真正贯彻
3、三权分立制的实质:一种资产阶级民主制度
本课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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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最高立法机构:国会,包括参议院和众议院。
美国的最高行政机构:白宫,包括总统等。
美国的最高司法机构:最高法院,包括大法官和陪审团等。
参众两院各自划分及权利从法律上讲,美国参众两院没有权利大小之分,只是权利不同而已。
但是参议院一般比众议院拥有更广泛的权利,参议员名额也较众议员更少而任期更为长久。
众议院是根据公民人数组成的,众议员代表着选民的利益,人口多的州众议员也多,表决的优势也就多。
参议院是来自各州的,每州两人,总数一百人,参议员代表着各州的利益。
美国所有的政策法规提案都是由众议院起草并通过,而后提交参议院审核。
参议院只能表决通过或是不通过,但不能对提案进行修改。
这样的权利分工的目的是: 任何提案都是为了公民的利益,但不能因人口多的州,而损害到人口少的州的利益。
所以众议院为了让提案在参议院能够顺利通过,在草拟提案是就必须考虑到各州的利益,一旦参议院通过,就最后交给总统批准执行。
总统则代表着整个国家的利益,他可以有权否定提案。
以往美国有很多提案出笼,但都在参议院被挡了下来,感觉上是参议院的权利大于众议院,其实未必,因为参议院没有制定提案的权利。
国会的主要职能有:立法权、行政监督权、宪法修改权、对总统、副总统的复选权等。
国会可通过不需总统签署的决议案,但它们无法律作用,通常仅表示国会对某些问题的态度。
国会对总统、副总统及其他联邦政府官员有弹劾权。
在拥有简单多数票的情况下,众议院可弹劾政府官员,参议院负责审讯被弹劾的官员,但对其定罪须得到三分之二议员的支持。
总统对所有重要政府官员的任命都须得到参议院的审批。
参议院下设16个常务委员会,众议院下设22个常务委员会。
参众两院议员构成国会为美国最高立法机构,每两年为一届。
国会由参、众两院组成。
当前,参议员每州两名,共100名,由各州选民普选产生,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
参议员年龄至少要30岁,并在所代表的州居住。
众议员435名,根据各州人口按比例分配,每个州至少有一名代表。
各州众议员名额按人口普查结果每10年重新分配一次。
众议员由其所在选区的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2年,期满全部改选。
众议员年龄须在25岁以上,并在其选区所在的州居住。
两院议员均可连任,任期不限。
参、众议员均系专职,不得兼任政府职务。
参议院改选在十一月第一个完整星期的星期二举行,选举日与众议院改选在同一天。
参众两院党派与人数(2012年)参众两院中拥有最多数席位的政党称之为多数党;次多者为少数党。
议长、委员会主席与其他院内正职通常由多数党议员担任。
次级职位(如委员会副主席[ranking members])则由少数党担任。
继2012年11月的选举之后,美国国会中民主党人的总数要比上一届国会多出一些。
目前,参议院的100名议员当中,有55位是民主党人,45位是共和党人,民主党人比上一届多占有2个席位。
在众议院方面,共和党继续控制众院的多数席位,但是共和党占有的席位比上一届少了8个,从242降到234。
民主党目前在众议院占据201个席位。
众议院总共有435个议席。
几乎所有国会议员都是民主党人或共和党人,寥寥无几的独立人士或第三党党员也常常附属于这两党。
参众两院各自的重要角色美国参议院议长由副总统兼任,主持参院会议及签署已登记的法案;无参议员资格;且除非是为了在表决平手时打破僵局,不得投票。
参议院临时议长则常由参议院多数党中的最年长者担任。
美国宪法规定,假如总统或者副总统(也即参议院议长)发生“意外”的话,众议院议长是排在他们两人之后、接替总统职位的第三号人物。
美国众议院议长是由众议院成员选举出来的,因此议长之职几乎总是出自多数党内部,一般他本人就是多数党在众议院中的最高领导人,虽然在众议院中另有一个多数党首领(leader of the majority),但他一般是该多数党于院内的第二把手,该党在院内真正的首席领袖是众议院议长。
但是一般来说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众议院议长不参加投票。
在形式上,众议院议长是美国立法机构中的最高官员。
一般来说他是一个全国知名的人物。
由于美国众议院议长往往与总统(包括副总统)属于不同的党派,他们往往是美国政治中的主要对手。
在这种情况下,众议院议长也成为国会中事实上的反对党首领。
而由于众议院议长为掌控众议院实权的政党领袖,该职位一般为政党利益所用。
参众两院议员的入职当地时间1月3日,美国新一届国会在首都华盛顿的国会山开幕,参众两院议员宣誓就职,按照惯例,民主党人(非议员)副总统拜登主持了新选出的参议员和继任的参议员的宣誓就职仪式。
获得连任众议院议长的共和党议员博纳则带领全体众议员集体宣誓就职,仪式期间议员们都宣誓要效忠美国宪法。
From 维基百科---------------------美利坚合众国参议院(英语:United States Senate)是美国的立法机构──美国国会的两院之一,另一院为众议院。
参议院的组成和权力建基于美国宪法第一章。
[1]美国每一州于联邦参议院中均有两位议员作为代表,与各州人口无关。
所以全院员额为100名议员。
参议员任期六年,相互交错,故每隔两年改选约三分之一的席位。
参议院公认较众议院更为审慎;参议员名额较少而任期较长,容许学院派看法与党派之见,较众议院更易自外于公共舆论。
参议院拥有若干列于宪法而未授予众议院的权力。
其中最重要的是,美国总统批准条约或任命重要人事时,须“采酌参议院之建议并得其认可”(美国宪法第一章)。
美国宪法第一章规定每州可选出两名参议员。
宪法又进一步规定宪法修正案不得剥夺任何一州在参议院中的选举权,除非该州同意。
哥伦比亚特区与未成立州府的属土不具任何代表权。
美国目前共有50州,所以参议院共有100名议员。
各州在任最久的议员被称为“资深参议员”,与其对应的为“资浅参议员”。
然而,这样的惯例并无任何特殊意义。
参议员一任六年,其任期交错,故每两年有约三分之一的席次改选。
任期交错安排让任一州的两名参议员不会在同一场大选中相互竞逐。
取得院内多数席位的政党就是多数党。
若有两个或更多的政党所拥有的席次相当,则副总统的政党取向决定何者为多数党。
次大的政党为少数党。
临时主席、各委员会主席与其他院内公职一般由多数党担任;少数党则任其相对应的职位(如各委员会的副主席)。
宪法规定由美国副总统任参议院主席并主持表决。
在例行院会中,副总统很少全程主导议事,仅于仪式性场合(如新任议员宣誓就职),或其表决权具决定性作用时参与议事。
宪法同时授权参议院于副总统不在场时选出参议院临时主席(President pro tempore,拉丁文暂时之意)代行主席职务。
多数党中最资深的议员依惯例会受推举来担任此职。
如同副总统一般,临时主席在正常情况下并不全程主导参与议程,而是将主持会议的职权委任给少数党的新进议员。
新手参议员(新近当选者)借此以习惯院内规矩与议程。
会议主席的座位设于参议院会议厅前方。
会议主席的职权极其有限,其主要角色在为参议院传声,执行诸如宣布投票结果之类的任务。
参议院会议主席以召请议员发言的方式控制辩论进行。
参议院规章强制主席允许第一个举手的参议员发言。
会议主席可裁定程序问题(议员抗议发言者违规),但其决议可诉诸全院表决。
所以参议员议事主席的职权远不如众议院议长来得广泛。
在辩论中,参议员仅能在主席召唤时发言。
议事主席必须准许第一位举手的议员发言。
所以,议事主席对辩论的进行仅能有些许的控制权。
依照惯例,多数党与少数党的领袖经协调后在辩论进行中优先发言,不论是否有其他议员先行举手。
所有的演说都必须以“主席先生”或“主席女士”来称呼主席。
唯有主席可在演说时直呼他人,其他议员必须使用第三人称。
议员彼此多不直呼其名,而使用诸如“维吉尼亚州的资深参议员”或“加利福尼亚州的新进参议员”之类的表述。
美利坚合众国众议院(英语:United States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为美国国会两院之一,另一院为参议院。
美国各州在众议院中拥有的席位比例以人口为基准,但至少会有一名议员。
院内议员总数经法律明定为435名。
众议员任期两年,无连任限制。
众议院议长由议员选举产生,传统上为多数党之领导人。
然而多数党领袖(leader of the majority)另由该多数党于院内之第二重要议员担任。
据美国总统继位条例,众议院议长继任总统之顺序仅次于兼任参议院议长的副总统,为政坛上第三重要的领袖人物。
众议院一般被认为较参议院更具党派色彩。
宪法制定者中有很多人企图让参议院(一开始是由州议会选举)成为众议院(公民直选)的制衡机构。
于是“建议与同意”权(如批准条约的权力)授权仅由参议院单独行使。
众议院也有其独有的权力:倡议岁入法案之权、弹劾政府官员、以及在选举人团僵持不下时选举总统。
然而,所有这些权力都可由参议院制衡(counter-check)。
参议院一般较众议院及众议员更具威望。
众议员於姓名前加“阁下”(The Honourable)以示尊崇。
只有众议员们可通称为“国会议员先生”(congressmen)或“国会议员女士”(congresswomen),参议院虽然也属国会,但参议员则不适用此称呼。
众议院中拥有最多数席位的政党称之为多数党;次多者为少数党。
议长、委员会主席与其他院内职位通常由多数党议员担任。
其相对职位(如委员会副主席[ranking members])则由少数党担任。
宪法规定众议院自行推选议长(The Speaker)。
宪法中虽无明文规定,但众议院议长一定是众议员。
议长职权依众议院内规与惯例制定,宪法并未具体规定。
议长同时是众议院领袖及其所属政党(一定是多数党)的领袖。
依1947年的“总统继位条例”(Presidential Succession Act),众议院议长的总统继位顺序仅次于副总统。
议长为众议院议事主席,但并不主持所有的议事讨论,多半会委任其职权给其他议员。
主席席位位于会议厅前方。
主席权力广泛,其中一项重要的权力是控制发言顺序。
不经主席认可,议员不得发言或提议。
而且,主席可裁定“程序问题”(议员抗议发言者违规),但其决议可诉诸全院表决。
众议院议长为其所属政党之指导委员会主席,该委员会选择常设委员会主席。
议长裁定由何委员会审议法案、指派法规委员会中中部分的成员。
在总统职位与国会由不同政党掌握的情况下,众议院议长可成为事实上(de facto)的反对党领袖。
由于众议院议长为掌控众议院实权的政党领袖,该职位一般为政党利益所用。
院内政党各自选出多数党与少数党领袖。
少数党领袖为其所属政党彻头彻尾的领袖,而多数党领袖则不然。
事实上,议长为多数党领导者,而多数党领袖则为次高的领导。
各政党也选出党鞭以确保所属政党的表决意向符合政党领导者的意愿。
与参议员相比,众议员较依赖所属政党,并通常会依照政党领袖意向来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