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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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推进不动产登记“24小时自助服务专区”的通知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推进不动产登记“24小时自助服务专区”的通知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推进不动产登记“24小时自助服务专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3.29•【字号】京规自发〔2021〕90号•【施行日期】2021.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推进不动产登记“24小时自助服务专区”的通知京规自发〔2021〕90号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各分局: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全面贯彻落实《关干印发(深化不动产登记、税务及金融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京规自发〔2020〕338号)及2021年不动产登记领域重点任务,进一步推动不动产登记“24小时自助服务专区”落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全面提高“四个服务”水平的总体要求,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坚持科技创新引领不动产登记服务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区向社会提供“24小时自助服务专区”不动产登记服务,实现企业群众零距离,随时随地可办理。

二、线上自助服务办理事项(一)“北京市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提供如下24小时自助服务事项:信息查询、网上预约、税费缴纳、办事指南查询、房产证信息补录等。

企业群众可24小时申请企业间存量非住宅买卖、个人存量商品房买卖、一网通办、抵押设立和注销登记等服务。

(二)“北京市不动产掌上登记中心”提供如下24小时自助服务事项:在线预约、证照领取、登记信息及图件查询、综合查询、办理进度查询等服务。

三、线下自助服务专区办理事项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可根据自身场地、设备等实际状况,在“24小时自助服务专区”设置查看业务指南、登记信息查询、自助打印领取证书等“不见面”服务。

(一)查看办事指南:申请人可在自助服务区查询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准备材料、常见问题。

(二)登记信息自助查询:查询人需持二代身份证原件,经人脸识别技术比对后,即可在自助查询机上查询本人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

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入口查询

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入口查询

北京市不动产登记⼊⼝查询北京市不动产登记⼊⼝查询 不动产登记是《中华⼈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的⼀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或利害关系⼈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以下是⼩编为⼤家整理北京市不动产登记⼊⼝查询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家! 北京市不动产登记⼊⼝查询 第⼀步,微信搜索“⾸都之窗”并关注,点击如下图所⽰区域即可进⾏关注; 第⼆步,进⼊“⾸都之窗”页⾯,点击菜单栏下⽅的优化营商环境;在页⾯上⽅点击办事直达,如图所⽰区域; 第四步,将页⾯像左边滑动,找到并点击“登记财产”,即可进⼊“北京市不动产登记领域⽹上办事服务平台”; 第五步,点击页⾯中的“登记办理”,即可进⼊“登记业务办理”页⾯; 第六步,在页⾯中找到⾃⼰要办理的具体业务,按照提⽰进⾏操作即可。

拓展:北京市不动产登记⽹上服务平台 北京市不动产登记领域⽹上办事服务平台:http://120.52.186.81:8080/eo/user/index.go ⼀、可以查询到哪些信息? 为发挥物权公⽰效⼒,任何查询申请⼈均可通过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系统查询到不动产登记中的⼀种或多种信息,包括: 1、不动产登记的⾃然状况信息 2、是否存在共有情形 3、是否存在抵押权登记、预告登记或者异议登记情形 4、是否存在查封登记或者其他限制处分的情形 ⼆、查询时需要提供什么信息? 查询检索条件需要提供以下三种检索⽅式中的任意⼀种: 1、不动产具体坐落位置 2、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3、不动产单元号 权利⼈还可通过特定主体⾝份信息,进⼀步查询到名下所有不动产登记的详细信息,如: 1、本⼈姓名或名称 2、公民⾝份证号码 3、统⼀社会信⽤代码 温馨提⽰: 1、本⽹上服务平台⾯向个⼈⽤户、京注册企业⽤户与⾮京注册企业⽤户进⾏注册与登录。

企业备案见备案须知;个⼈⽤户注册请点击[个⼈⽤户注册]。

2、⽹上填报业务步骤为“结束”才可前往登记⼤厅办理。

不动产一网通办的工作总结

不动产一网通办的工作总结

不动产一网通办的工作总结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不动产一网通办已经成为了不动产登记和交易的主要方式。

这一系统的建立和运行,为人们办理不动产登记和交易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途径。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不动产一网通办在各地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应用,取得了一系列显著的成绩。

首先,不动产一网通办的建立为人们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服务。

以前,人们办理不动产登记和交易需要跑多个部门,填写大量的表格,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而有了不动产一网通办,只需要在网上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必要的材料,就可以完成不动产登记和交易的各项手续。

这大大减轻了人们的办事负担,提高了办事效率。

其次,不动产一网通办的建立为不动产市场的规范化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通过不动产一网通办,可以实现不动产登记和交易的信息公开、透明,减少了不动产市场上的一些不规范行为。

这为不动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再次,不动产一网通办的建立为政府部门的工作提供了更加高效的手段。

通过不动产一网通办,政府部门可以实现信息共享、协同办公,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重复劳动。

这对于政府部门的改革和提升具有重要的意义。

总的来说,不动产一网通办的工作总结是积极的。

通过不动产一网通办,人们的办事效率得到了提高,不动产市场的规范化得到了推进,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得到了提高。

希望在未来的工作中,不动产一网通办能够不断完善和改进,为人们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实施方案

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实施方案

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实施方案随着信息化和智能化技术的不断发展,政府服务也在不断优化和提升。

为了更好地服务社会大众,提高行政效率,我提出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是指在政府机关设立一个综合受理窗口,将原来需要前往不同部门办理的各项业务都集中在这一窗口办理,实现一次提交、一次受理、一次办结。

这样不仅可以方便群众,节省时间,还可以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减少重复劳动。

二、具体措施1.设立统一的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窗口:政府应将原来分散在不同部门的各项业务整合到一个综合受理窗口中,设置统一的受理窗口,提供全方位的政务服务,满足群众的多样化需求。

2.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为了实现“一网通办”,政府应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互通共享,避免群众重复提交证明材料,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3.优化流程,简化手续:政府应对各项业务进行流程优化,简化办事手续,减少冗余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同时,应加强培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确保高效办事。

4.推行“网上办理、线下服务”:政府应推行“网上办理、线下服务”的模式,实现线上线下无缝对接,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同时,建立便民服务站点,方便群众办事。

5.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政府应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了解民意,及时改进和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服务品质,确保群众满意度。

三、保障措施1.加强安全保障:政府应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保障机制,确保政务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维护政务服务平台的正常运行。

2.建立监督机制:政府应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政务服务的公平、公正、公开。

3.加强宣传推广:政府应加强宣传推广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的认知度和了解度,推动更多群众使用这一便民服务。

四、预期效果1.提高政府工作效率:通过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可以减少群众办事的时间和精力,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减少重复劳动,优化资源配置。

上海市不动产登记若干规定

上海市不动产登记若干规定
第二条市规划资源部门是本市不动产登记的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区规划资源部门协助做好本辖区内不动产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是本市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市、区规划资源部门所属的登记事务机构受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委托,具体办理登记事务。
本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房屋管理、农业农村、林业、海洋、交通、民防、生态环境、城管执法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不动产登记的相关工作。
第二十一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转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对继承、受遗赠的相关材料、事实进行查验、实地查看或者调查,全部继承人、相关当事人应当予以配合。
发现申请登记事项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提供证明材料,材料补齐日为受理日。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未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视为受理。
第十三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查验,并可以依法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单位等进行调查。
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结建地下工程应当与其地上部分一并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单建地下建设项目单独办理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在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一并办理出入口、通风口等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首次登记。
在办理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首次登记时,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属范围按照土地审批文件中载明的范围确定;未载明的,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明确的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的水平投影最大占地范围和起止深度确定。

“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平台设计与实现

“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平台设计与实现

“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平台设计与实现摘要:在确保数据和信息安全共享和传输的前提下,“互联网+”政务服务已成为国家和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为个人、开发商、中介机构、银行甚至不动产注册机构带来了效率和便利。

同时,“未经法律授权”的法律法规、信息和网络安全以及数据的正确性和及时性将成为“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后的热门话题。

基于此,研究探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模式,对于政府及相关合作部门提供辅助决策,助力不动产注册机构信息化建设,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互联网+不动产登记”;集成平台;设计和实施;分析研究在“互联网+”时代,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更倾向于接受多样化类型的登记服务。

这种偏好来自于互联网将产品、信息、应用程序和服务连接在一起,因此申请人的“搜索引擎”有一个“库”和一个“源”。

如果申请人想申请不动产登记业务,他/她可以很容易地找到登记渠道和办理信息,并根据现有的登记提示和评估做出是否申请登记的决定。

换言之,“互联网+”时代最大限度地增加了注册数量,搞活了注册存量,增强了申请人自由选择和独立注册的权益。

一是满足注册需求,使注册更具互动性;第二,优化注册结构,使注册更加合理;三是扩大登记范围,使登记无边界;四是改变注册行为,以共享方式注册;第五,丰富注册信息,实现注册自主。

一些地方政府已经开始与互联网巨头合作,试图利用互联网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增加行政透明度,向服务型政府转型。

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在确保数据和信息安全共享和传输的前提下,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展不动产登记大数据的研究和实际应用,对海量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挖掘和人工智能处理,精心打造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和服务平台。

1总体设计1.1打造“全程非面对面交易”的不动产登记管理新模式不动产登记交易业务涉及多个办理部门。

传统的不动产登记办理模式是串联审批、系统独立运行、多跑腿,导致申请人准备的材料多、排队等候时间长、办理周期长。

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及便民利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明细

1套
3
不动产登记网上办理大厅
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网上预约、预明查询、结果公示、投诉建议等功能。
1套
4
不动产登记短信通知系统
提供证书领取通知、证明领取通知、抵押通知、异议通知、查封通知、地役权通知等功能。
提供短信格式自定义配置、日志查看、统计分析等管理功能。
1套
9
在线服务后台管理系统
满足对不动产微信服务平台、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门户网站等不动产便民服务体系各类前端应用的管理需求。一方面通过对前端应用产生的业务等数据进行统一管理、分析。同时,通过信息管理、系统管理等模块实现对应用端的展示信息及操作规则进行设定,支撑各类应用端的正常运行。
1套
合计:30万
卢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及便民利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明细
分类
序号
系统名称
主要功能
数量
不动产登记平台便民服务平台
1
不动产登记门户网站
首页、机构设置、政府信息、政务动态、公告通知、政策法规、办事服务、政务公开等栏目及后台管理功能
1套
2
不动产登记信息公众查询系统
证书查询服务、证明查询服务、在办件查询服务、源数据管理、查询记录、统计分析、系统设置等功能。
自助查询终端(自助查询一体机)
硬件名称
参数
数量
自助查询终端
与便民系统接口定制设备,主要实现相关登记信息自助查询和打印。可根据实际需求加载身份证识别、条码二维码扫描、活体人证识别、活体识别、资料打印(A4幅面)等功能。
1台
合计:3.5万
不动产与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一窗受理平台对接
序号
平台名称
项目名称
2

不动产“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建设研究

不动产“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建设研究摘要: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推动了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也带动了科学技术的不断完善和创新。

我国自然资源比较丰富,对于其管理工作也逐渐提上了日程。

不动产资源登记入库工作是指相关部门利用不同形式的测绘方法对地面上无法移动的资源产物进行登记测量,从而获得不动产资源的真实信息同时将其记录备份。

近年来,电子政务快速发展,全国各城市以不动产登记业务为核心,陆续搭建了相应的信息化管理平台,但随着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深入,现有平台存在申请人员办理业务资料需反复提交、申请的纸质材料多、办证周期长等问题。

因此,为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公众幸福感和获得感,国家提出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化改革,大力推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实现不动产登记线上线下融合,随时随地网办。

关键词:不动产;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引言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是指对农村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实行统一权籍调查、统一确权登记、统一颁发证书,是一项利国利民的重要措施。

2018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指出,“要扎实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

完善村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

全国各省、自治区以此为指导,陆续开展了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1优化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不动产“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在现有不动产登记平台的基础上,在以下3方面进行了优化和提升。

第一,不动产数据管理方面,一方面,对数据进行了完善和质量的提升;另一方面,加强了相关部门数据共享和可信认证,从而为平台的建设提供详实、准确的数据支撑。

第二,不动产登记业务保障方面,制定了新的标准规范以满足业务的需求,如电子证照规范、业务标准规范以及诚信制度等。

第三,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优化方面,对不动产业务受理窗口、后台审核以及不动产出证等环节,进行了全面提升和信息化创新,主要包括移动端App不动产业务申请、后台智能化审核、电子证照以及智能客服等。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便民利民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便民利民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2.25•【字号】•【施行日期】2018.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便民利民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安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便民利民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2月25日安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便民利民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不动产交易登记便民利民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5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以“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为目标,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技术,创新不动产登记、税费征缴、房屋交易工作机制,全面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新模式,着力破解不动产登记服务中的难点、堵点、痛点,实现不动产登记办事环节明显减少、办事效率明显提高、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基本原则。

1.便民利民,高效便捷。

整合窗口设置,减少申报材料,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依托“一窗受理系统”,实行资料一次收取、数据一次录入、信息共享互用,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2.依法依规,保证质量。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确定申报材料,保证工作质量。

全面清理各类无谓证明,对确需保留的,实行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得要求提供。

3.统筹安排,部门联动。

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房管)、税务等部门密切配合,全面梳理不动产交易登记事项清单,优化业务流程,统筹做好人员安排、窗口设置、数据共享交换等工作,实现“一窗受理、并联办理”。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不动产登记和法院网络查控协同联办机制的通知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不动产登记和法院网络查控协同联办机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09.23•【字号】鲁自然资字〔2022〕125号•【施行日期】2022.09.23•【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事诉讼其他规定正文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不动产登记和法院网络查控协同联办机制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2〕125号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级人民法院: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和省政府营商环境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健全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 进一步完善不动产司法处置措施,现就全省不动产登记和法院网络查控协同联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依托省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络查控系统“总对总”对接,采用N(各不动产登记机构)+1(省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1(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络查控系统)+N(省内各级人民法院)模式,建立覆盖全省的“不动产登记+法院查控”的协同联办机制,推进司法处置不动产登记“一件事”改革,实现全省法院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查(解)封登记、轮候查封登记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理。

二、建立网上协同联办机制省级制定统一的接口标准和规范,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络查控系统、省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业务系统分别进行改造和系统对接,奠定业务联办基础。

各地不动产登记系统接收到法院嘱托文件即为送达。

(一)实现信息双向查询。

通过协同联办机制共享的内容,以不动产单元代码、裁判法律文书编号作为关联字段,全程无纸化。

省内各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时,线上提交《协助查询通知书》、案件承办人员工作证等电子材料,通过协同联办机制查询被执行人的不动产权利状况(用途、面积、抵押和查封状态等),登记机构向法院开放网络接口,提供相关不动产登记信息网络查询服务;当事人持直接确定不动产权归属的纸质生效法律文书申请登记时,登记机构可依据裁判法律文书编号,查询省内相应电子法律文书,用于信息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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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操作指南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德州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依托山东政务服务网,通过建立简洁、轻便、向导式的不动产登记网上办理系统,支持社会公众在互联网环境下,申请相关不动产登记事项。

系统支持申请人进行网上不动产办件申请、不动产办理申请材料上传、办件进度查询以及不动产证书、证明核实以及产权查询、办事指南、文书下载等功能。

1、用户登录平台
在连接互联网访问的电脑终端即可使用登陆平台:
百度搜索“德州政务服务网”,或登录网址:略
2 、身份认证
进行注册登录之后,点击右上角的名字(未认证显示的是匿名用户)
进入个人中心进行身份认证:
首页,点击德州市不动产登记网上办理系统:
直接跳转进德州市不动产登记网上办理系统:
3、网上申请登记
如要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点击在线申请-土地及房屋:
填写申请表:
上传附件材料:
填写问询表:
信息核验:
提交成功:
提交成功之后正式转入不动产登记系统的预受理阶段。

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工作人员将申请人提交的案件接收,对提交的材料进行规范性、真实性、产权信息等进行审查,若存在问题会退回、补正;对材料完整、规范、符合不动产登记要求的案件推送至税务部门。

4.交税
由税务部门接受的案件,审查交税所需要的材料的完整性与规范性。

申请人通过国家税务局山东省电子税务总局网站进行线上交税。

5、业务查询
在业务提交之后,申请人就可以在个人中心下进行业务查询,支持用户持相应的办件受理编号及身份证号等进行进度查询、产权查询以及对证书、证明真伪的核验。

在群众、企业案件提交到不动产业务登记系统之后,可以根据业务号、身份证号进行案件进度的查询(注意:银行的权利人证件号是银行的组织机构代码,不是义务人的身份证号):
如果案件办理完成,会反馈给界面已办结:
6、在线缴费
在不动产登记业务到已办结环节时,可以带纸质档案材料到不动产登记窗口,窗口工作人员现场核验纸质材料,进行缮证或到自助打证机自助打证,缮证结束会收到在线缴纳不动产登记费的短信通知。

缴费完成,生成电子票据,在发证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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