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企业资金管理制度内容

有关企业资金管理制度内容
有关企业资金管理制度内容

有关企业资金管理制度内容

1.1 根据国家要求,为了加强公司技改资金的监督管理,规范公司设备(物资)采购行为,防止资产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是公司技改、技措、基建、非标设备制造等项目涉及决算程序、价格监督、合同管理、付款规定等行为的基本规范。

2 技改投资决策原则

2.1 科学化民主化原则

2.2. 经济效益原则

2.3可行性原则

2.4 系统性原则

2.5 责任到人原则

3 程序

3.1 公司在计划年度内发生的技改、技措、基建、非标设备制造等项目(以下简称技改项目)应按技改项目投资金额的大小实行分级分权管理。

3.1.1 投资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技改项目,由工程部门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同时经相关部门论证后,由技术、财务副总经理共同审核批准。

3.1.2 投资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至300万元的技改项目,由工程部门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同时经相关部门论证,由技术、财务副总经理审核后提交

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实施。

3.1.3 技改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属公司重大技改项目。由工程部门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同时经相关部门论证,由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实施。

3.2 各个职能部门在决策方案论证中,职责分工如下:

3.2.1 工程部门负责编制书面的项目建议书,对项目名称、投资目的、投资依据、市场预测、拟建规模、生产性质和工作制度、人员设备及生产面积安排、工艺流程、总图贮运与公用动力、环境保护、投资估算、资金来源、经济效益等作出规划。

3.2.2 资产经营部门负责投资预算及经济效益预测的分析,并作出书面可行性报告。

3.2.3 销售、技术、生产、工程、设备制造、人力资源、质量、财务、工艺等部门及相关制造分厂须对两方面内容进行论证:对项目建议书在本职责范围内的内容进

共4页第1页

行评价;对项目建议书总体方案提出意见。要求每个部门签注书面意见,并由每个部门的第一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上报。

3.3 投资决策应当有充分的论证依据,因此各类技改项目投资决策之前的预算编制及相关部门的可行性论证是重要的环节,必须有准备地组织,以便在方案论证时,用数据提供决策依据,避免(减少)决策盲目性。

4 价格管理

4.1 经批准实施的技改项目,在设备(物资)采购价格的决策上,也必须制定相应的规定,以做到决策程序透明,价格内部公开。

4.2 工程承包项目、单台设备(物资),采购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必须实行招标采购。工程承包项目、单台设备(物资),采购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也应尽量实行招标采购。

4.3 招标采购工作要成立相应的组织,由技术、财务副总经理和工程部门、财务部门等职能部门成员组成,对招标采购工作实行集体研究,民主决策。

4.4 除招标采购以外的其他设备(物资),根据采购金额的大小实行分类价格管理:

4.4.1 工程承包金额、单台设备价格在5万元以下的,由采购部门负责人确定。

4.4.2 工程承包金额、单台设备价格在5万元至20万元以内的,由采购部门提出2个以上供货单位比质比价的方案,并提出倾向性建议。方案报财务部门价格审核,由财务部门根据所掌握的市场价格信息及分析情况,提供给技术、财务副总经理共同审核批准。

4.4.3 工程承包金额、单台设备价格在20万元以上的,由采购部门提出2个以上供货单位比质比价方案,由技术副总经理或财务副总经理直接参与价格洽谈工作。

4.4.4 委托威孚房开公司实施的技改项目,工程承包金额、单台设备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房屋开发公司总经理审批后采购;5万元至20万元以内的,由威孚房开公司提供价格方案,报财务部门价格审核后,由技术、财务副总经理共同审核批准;工程承包金额、单台设备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由技术副总

经理或财务副总经理直接参与价格洽谈工作。

4.4.5 为了确保技改项目的进度,凡价格方案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确定的,应在一周内给予答复,其余的应在3天内给予答复。

5 合同签订与内部审核

5.1 凡工程承包金额、单台设备采购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原则上应签订经济合同。如因某些不确定因素不能事先签订合同,应及时与财务部门沟通,并在事后补办相应手续。

5.2 合同由采购部门负责对外签订,但在签订之前,必须执行公司内部的合同签订审批规定,即由采购部门填制内部合同审批单,内容包括供货单位名称、采购设备名称、单台价格、总金额、拟采取的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由采购部门按照管理权限逐级送审、签字,经批准后方能对外签订合同。

5.3 委托威孚房开公司实施的技改项目,其工程承包金额、单台设备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上也应签订合同。审批手续按公司规定进行,经批准后由威孚房开公司对外签订合同。

5.4 合同正本其中一份由财务部门保留。

6 资金付款管理

6.1经批准实施的技改项目,由工程部门按月编制用款计划,财务部门安排资金。

6.2 在技改资金的每项付款前,财务部门应当对原始单据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才能付款,审核内容如下:

6.2.1 是否有书面合同。

6.2.2 合同是否有授权签订的批准手续。

6.2.3 付款的单价、总金额、方式、期限是否在合同的范围内。

6.3 对审核不符合规定的采购行为,财务部门不予办理付款手续。

6.4 委托威孚房开公司实施的技改项目,资金由工程部门归口安排,财务部门将资金计划列入工程部门用款范围,由威孚房开公司按规定对外付款,并按月反馈至工程管理部门。

6.5 工程部门每月要对技改项目资金作出分析,分析内容主要有本月投入资金、累计投入资金、采购设备状态(包括已投入使用、设备已到位未安装、设备未到位预付款、设备已付款金额占应付款总额的比例)。

委托威孚房开公司实施的技改项目,由房开公司每月对技改项目资金作出分析,内容同上,并报工程管理部门。

6.6 财务部门每月要与工程部门核对资金付款金额,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协调处理。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负有监督责任。

7 有关责任

7.1 公司经营者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执行本制度,支持公司采购部门、质量价格监督部门履行职责。

7.2 公司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及责任部门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制度要求,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在执行中不断完善技改资金管理。

7.3 技改项目结束后,公司审计部门可根据需要组织专项审计。

7.4 对违反本制度,损害公司利益,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部门和有关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依法赔偿;对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帐外暗中收受回扣和收受贿赂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记过、调离岗位、解聘、除名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关企业资金管理制度范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公司管理的要求并参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涉及的货币资金是指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公司设立出纳岗位,负责现金、银行存款的收入、支出和保管等日常业务,并进行核算、检查与监督,保管银行银行票据,出纳人员应严格执行《会计法》和公司各项规定。

第四条:根据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出纳人员严格禁止办理会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以及涉及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五条:出纳人员应时刻保证帐面货币资金金额与实际存有的货币资金金额相互一致,如有差异,在查清差异原因后,追究责任。

第二章现金管理

第六条:公司现金的使用范围

1、支付给职工的个人工资、津贴、奖金、福利、补助、医药费等款项;

2、支付给不能转账的单位或个人用于购买物资和劳动报酬;

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5、结算起点(2000 元)以下的,与公司业务挂钩的其他零星支出;

6、公司总经理与财务负责人共同审批确定需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第七条:公司库存现金最高限额为50000元,如需大额支出应提前一天以上通知财务部。

根据核定库存限额,出纳人员每日结存的现金,不得超过核定的库存限额,超过部分应于当日及时送存银行;由于特殊原因当日无法送存的,当日16 时前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安排人员保卫,妥善保管,未作安排或安排不落实的,有关人员应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现金的收支管理

1、现金的收入和支出,必须由出纳员办理。出纳员请假时,可由财务负责人指定具备资格的专人临时负责出纳工作。

2、公司的经营业务及其它事项所发生的一切现金收入,必须交财务部入账,不

得自行保管和挪用,更不得私设小金库。出纳员对收入的现金必须于当日存入银行,不得坐支。

3、取送款在 20000 元以上,必须安排专车或派人护送。

4、每笔现金收入、支出,都必须有签批过的合法原始凭证作为收付款的书面证明。出纳员必须认真审核确认是否办理各项签批手续、签章是否齐全,对违反国家规定的`收、付业务应拒绝办理;对内容不全,手续不完备、数字有差错的凭证,应予返回,补办手续。如遇伪造或涂改,虚报、冒领等不法行为,应当日报告公司总经理处理。对符合要求的凭证收付款后,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戳记。

在实际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经办人在办理有关业务时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经部门经理签批同意; 财务部出纳审核,财务负责人签批同意;

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办理现金收支业务。

5、公司经营过程中,所有涉及现金的收入,出纳人员应当面清点,并注意辨别现金的真伪,在确定现金金额与应收金额一致的情况下,应填开公司统一购制的现金收款收据

给交款方。

6、出纳人员应按照公司内部票据的管理规定申请领用现金收款收据,现金收款收据连续编号,出纳人员在使用过程中,不得任意撕毁,如因某种原因需作废时,应在现金收款收据上加盖作废章并保留全部联次,待每本现金收款收据用完后到主管会计处定期缴销时备查。

7、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现金制度,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现金,不准擅自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相互借用现金,不得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储蓄,如特殊情况需办理时,必须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办理。

8、在核算工作过程中发现长款或短款情况,应及时查找并请示财务负责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九条:公司现金的登记和保护

1、公司设立现金日记账,出纳员按照经济业务发生的先后程序逐日逐笔登记,账目要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不准用白条等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2、每日结存现金和己盖章的支票,必须锁进保险柜,保险柜钥匙必须随身携带,不得随意转交他人。

3、每月会计结帐日后,出纳人员应及时与负责帐务处理的其他会计人员就现金日记帐和现金明细帐进行相互核对一致,并编制现金收付月报表由出纳人员以及会计人员双方签字,以确保帐帐相符。

4、财务负责人要对现金管理进行抽查,不定期地组织库存现金盘点工作。

5、现金、银行单据等重要物品保存在公司的保险箱中。

第三章银行存款管理

第十条:公司银行存款的使用范围和方法

1、公司除按规定留存的现金定额以备日常开支外,超过定额的货币资金必须全部存入银行结算户内。

2、公司发生的各项结算款项,除允许可以用现金直接支付的款项外,都必须通过银行存款账户进行转账结算。

3、公司与银行之间发生的各项收支业务,必须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填制和取得各种银行凭证、付款通知单等书面证明,经审核无误后,据以编制会计凭证作为核算依据。

4、银行出纳员每日收到的支票,必须于当日16时前送存银行,以便及时入账。第十一条:公司银行存款的登记与清理

1、银行出纳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的结余情况,经常核对银行对账单。当存款不足时,要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汇报,以便及时组织资金。如不及时汇报,造成款项不能及时支付,要追究银行出纳员的责任。

2、银行存款日记账要分账号设置,逐日逐笔顺序登记,每日结出余额。做到日清月结,银行存款日记账月末余额要与总账余额、银行账户余额进行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随时督促催办未达款项,掌握银行存款的动态和余额。

3、月终,出纳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整核对,由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将该归档。

4、出纳人员必须在办理完毕收付款单据的当日将其及时转交会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第十二条:银行帐户的开立、使用和撤消

公司应严格控制开户银行的管理,凡是涉

及到新增银行帐户或注销银行帐户的,均需要由出纳人员填写书面的开户(销户)申请书,

交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企业根据业务需要和精简的原则开立一般存款帐户;

企业在各银行的预留印鉴应保持一致;

企业每半年对银行帐户进行一次清理,及时撤消不需要的帐户;

为便于存档、查找,银行帐户开立、撤消的有关文件、资料应作为原始凭证附在记帐凭证后面。根据需要,出纳可保留相关文件、资料的复印件。

公司账户不得以各种原因出租、出借、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第十三条:公司财务专用章及法人名章的管理

1、公司财务专用章由财务经理保管,如因假期等原因暂时离岗,离岗前应将印章交由直接主管或跨级主管保管,并办理交接手续。

2、公司财务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时,要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3、公司财务必须严格执行章票分离制度,负责保管财务专用印章的人员,不得同时负责保管支票等各种票据。

4、公司法定代表人人名专用章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自行管理或授权专人管理。

第十四条:网上银行支付是指以 Bank Internet Web 为媒介,将公司以电汇、支票方式改用以网络电子方式进行的支付。

第十五条:网上银行支付开通需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向银行提出开通申请。第十六条:网上银行支付流程 (职责与权限)

1、出纳根据手续齐全的有效付款凭据,在网上银行中生成网银支付信息。

2、财务负责人对网银付款业务进行审核,并进行支付授权。财务负责人为网银最终审批人。网银支付确认后,如果发生银网退还需重新提交网银支付的,各审批人依据付款出纳打印出的网银支付交易不成功信息或对方退还入账凭证进行重新审批确认。

4、如审批操作员出差期间可以经总经理批准后,授权他人进行网上银行审批。第十七条:网上银行安全管理

1、网上银行所有操作员需要妥善保管网银动态密匙和操作员密码。

2、操作员的网上银行登录密码要定期修改。

3、安装了网上银行的计算机为专用计算机,非网银操作人员严禁使用,出纳员负责对网银计算机进行日常管理与维护。

4、网银操作人员离开岗位时必须退出网上银行系统,并妥善保管网银动态密匙。第十八条:网银支付给内部单位员工款项,视同支付现金,必须遵守现金管理规定,按现金的使用范围支付。

第十九条:银行票据的购买、保管及使用

1、银行票据是指现金支票、银行转帐支票、银行电汇凭证、银行汇票申请书等银行统一印制的票据。公司需要使用上述票据时,由出纳向开户银行购买,并保存于公司的保险箱中。

2、出纳人员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好银行印制票据,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在使用过程中出纳人员应保存好所有银行票据的留底联(包括因某种原因报废的银行票据全部联次),以备银行票据使用完毕缴销时登记到票据领用单上。

3、出纳人员需要使用银行转帐支票、银行电汇凭证、银行汇票申请书等银行票据付款时,应严格遵照公司财务报销等管理制度的规定,审核付款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相关

单据是否完整合法、金额计算是否正确,经过审核无误后方能对外付款。并要求收款对方当事人在银行票据的公司留底联次上签署名字。

第二十条:公司支票

公司支票是公司对外结算的一种主要方式,是由公司签发、通知银行付款的一种书面证明。

1、公司支票的管理

(1)出纳管理从银行购入的空白支票,并建立台账,登记购入日期、种类、起止号码,妥善保管空白支票及预留印鉴卡。

(2)公司财务部要建立支票领用台账,逐笔登记领用人姓名、支票号码、用途、金额、收款单位等,并由领款人签章。

出纳在将支票交给持票人或经办人前,应要求其在支票存根上签收,经签收后的支票存根作为原始凭证附在记帐凭证后;

(3)支票的使用人领用支票时,需填写相关单据(依据各项制度填写借款单或资金使用申请单),按程序办理完签批手续后,方可到财务部领取支票,并由申请人在财务部登记签章。

(4)付出支票后,出纳应在凭证上加盖转讫或银行付讫戳记;

(5)凡公司签发的支票,必须严格管理。结算账户必须有足够的资金以保证支付。财务部在签发支票前必须查明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防止超过存款金额签发空头支票。签发支票后,存款余额不足以支付,受银行处罚时,由财务部负责人负完全责任。

(6)签发的支票必须采取记名式,写明出票日期,收款单位或收款人,并列明款项的用途和大小写金额,不得签发空白支票(内容填写不全的支票,属空白支票)。财务部不得办理迟期或远期支票。

(7)支票领用的报账期限

一般情况从支票领用当日算起十日内必须报账,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报账需延长时,必须写出书面原因,报总经理批准后送财务部备案。否则,财务部有权停止办理下次支票,执行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

(8)支票金额起点每张 100 元,退款、找零以及结清账户的支票,不受起点限制。支票有效期为 10 天,自签发次日算起,到期日遇法定假日不顺延。

(9)公司收到的转账支票,必须当天送银行转账,如因银行营业时间限制,必须于第二个工作日营业送存银行。

(10) 公司支票使用人如丢失支票时,要立即向财务部声明,由财务部及时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丢失人要写出书面检查,交总经理。对造成经济损失的,报请总经理批准,给予处罚。

(11)公司支票到期未用,应及时退回财务部,并办理有关退回手续。

(12)公司支票作废时,应及时退回财务部,并重新办理领用手续。对退回的支票,财务部应及时办理注销。

(13)出纳人员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好领用的银行票据,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在使用过程中出纳人员应保存好所有银行票据的留底联(包括因某种原因报废的银行票据全部联次),以备银行票据使用完毕缴销时登记到票据领用单上。

(14)财务部门要加强对支票的管理,每周至少清查一次,并做到及时与银行核对,以防造成账目错乱。严格掌握支票的报销手续,及时清理未达账项。

2、公司支票的办理

(1)办理支票要按支票签发的要求内容填写齐全,并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2)支票签发六不准:

不准签发空白支票;不准签发远期支票;不准出租、出借和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准将支票作抵押;不准签发印鉴不全、不符的支票;不准签发假用途的支票。

第二十一条:其他结算方式采用银行汇票、信用证、托收承付等方式结算时,应遵循银行相关制度,遵循本制度中对银行存款的管理进行控制。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权属于公司财务部。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经总经理签发后实施。

有关企业资金管理制度范文三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专项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资金拨付一律转账结算,杜绝现金支付。

三、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解、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情况,必须请示。

四、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内容和文件要求为准。

五、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真是、有效、合法的凭证。

六、万元以上的专项购置经费一律实行政府采购或参与式采购。

七、专项资金利息收入年终一律转入本金滚动使用。

八、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年度资金收支审计。

九、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察,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交。

十、对工程类项目专项资金所发生的隐蔽工程,负责资金结算的工作人员,必须到现场签证认可,否则财政部门不予结算。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