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的通知
中煤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我公司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稳定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办法》3. 《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4.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条例》5. 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公司所有生产、经营、施工等活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1)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应急救援工作;(2)制定应急救援方案,指导各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3)根据事故情况,调整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4)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 应急救援小组(1)事故现场救援组:负责事故现场救援、人员搜救、伤员救治等工作;(2)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调拨、分发和回收;(3)安全防护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警戒和交通管制;(4)信息报道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和报送;(5)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
五、应急救援程序1. 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2)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救援工作。
2. 事故现场救援(1)应急救援小组根据事故情况,制定救援方案;(2)事故现场救援组开展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3)安全防护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警戒和交通管制。
3. 物资保障(1)物资保障组根据救援需求,调拨、分发应急救援物资;(2)确保救援物资充足、及时供应。
4. 信息报道(1)信息报道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和报送;(2)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5. 后勤保障(1)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2)确保应急救援人员的生活、饮食、休息等需求得到满足。
六、应急演练1.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2. 演练内容包括:事故报告、应急响应、现场救援、物资保障、信息报道、后勤保障等;3. 演练结束后,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评估,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预案。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暂行)0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保障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规规定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在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中有失职或负有领导责任的单位负责人、事故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三条凡涉及二级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处理,由集团公司决定。
对其他人员的责任追究由集团公司二级企业做出处理决定的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四条事故等级划分按照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标准执行。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含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独资、控股的企业。
第二章事故责任追究第六条按照生产规模、管理跨度、安全风险程度、安全管理难度,将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分为A、B、C、D四类。
A类企业:煤矿和矿建施工企业,包括平朔公司、大屯公司、煤气化公司、进出口公司、中煤龙化公司、一建公司、五建公司。
B类企业:煤焦化和土建安装施工和煤机装备企业,包括焦化公司、建安公司、中煤装备公司、中煤建公司。
C类企业:地面生产和设计企业,包括、综合利用公司、煤层气公司、西安设计公司、邯郸设计公司。
D类企业:其它企业。
党委书记交叉任职的,比照安全第一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没有交叉任职的矿处级党委书记的责任追究,由二级企业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第八条非死亡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依据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划分标准,一般责任事故由二级企业进行追究,报集团公司备案;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由集团公司追究。
第九条特殊时期发生或性质严重事故的二级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由集团公司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决定。
第三章事故的报告第十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二级企业负责人接事故报告后应当于2小时内向集团公司报告。
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应急救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应急救援工作,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加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二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应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担任组长,安全、生产、环保、供应链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三条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公司应急救援规划,制定应急救援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指导各部门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第三章应急救援工作机构第四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应设置应急救援部门,主要职责包括应急预案制定、演练组织、应急装备管理、应急人员培训等。
第五条应急救援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并将其上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备案。
第四章应急预案第六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应制定应急预案,根据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预案。
第七条应急预案应包括突发事件的预警、组织、处置、恢复等内容,并分工明确,权限清晰。
第五章应急演练第八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应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根据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组织不同层次的演练。
第九条应急演练应采取真实模拟的方式进行,演练中需模拟各类应急情况,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第六章应急装备和物资管理第十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应建立应急装备和物资库,定期检查和更新应急装备和物资,确保其可靠性和完好性。
第十一条应急装备和物资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培训,提升其应急技能。
第七章应急救援人员培训第十二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应定期进行应急救援人员培训,包括基础知识培训、技能培训和特殊情况应对培训等。
第十三条完成培训的应急救援人员需参加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需重新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八章应急救援演练评估第十四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应定期对应急演练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应急演练评估应包括演练情况评估、预案执行评估和人员反馈评估等。
第九章应急救援管理档案第十六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应建立应急救援管理档案,包括应急预案、应急演练记录、应急装备和物资管理记录等。
2024年煤矿应急管理制度

2024年煤矿应急管理制度一、背景煤矿是我国能源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煤矿的特殊性,安全事故频发。
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突发事故应急处理能力,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制定本应急管理制度。
二、应急管理机构1. 煤矿应急管理机构:设立煤矿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煤矿的应急工作,包括应急预案的制定、组织应急演练和事故调查等。
2. 煤矿责任人:煤矿责任人负责煤矿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保障整个煤矿的安全。
三、应急预案制定1. 煤矿应急预案:煤矿应急管理部门制定煤矿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应急措施、应急装备等。
应急预案定期修订,确保与煤矿的实际情况相适应。
2. 煤矿区域应急预案:县级以上政府制定煤矿区域应急预案,包括煤矿事故的救援组织、救援措施等。
四、应急演练1. 煤矿应急演练:煤矿应急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的应急处理能力。
演练内容包括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使用等。
2. 煤矿区域应急演练:县级以上政府定期组织煤矿区域应急演练,加强不同煤矿之间的协调和配合,提高整个区域的应急能力。
五、应急装备和物资储备1. 应急装备:煤矿应急管理部门配备应急装备,包括瓦斯检测仪、救生器具、消防设备等。
确保在突发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进行救援和处置。
2. 物资储备:煤矿应急管理部门储备足够的食品、饮用水、医疗器材等应急物资,以应对突发事故发生后的紧急需求。
六、事故报告和调查1. 事故报告:煤矿应急管理部门及时报告发生的事故,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事故情况的报告工作。
2. 事故调查:煤矿应急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找出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和责任人,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七、风险评估和防灾减灾1. 风险评估:煤矿应急管理部门定期对煤矿的生产环境和设备进行风险评估,发现潜在的安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处理。
2. 防灾减灾:煤矿应急管理部门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提高煤矿的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的发生。
中煤能源集团应急管理预案

中煤能源集团应急管理预案一、引言中煤能源集团作为我国能源行业的重要企业,必须具备完善的应急管理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和灾害事故,保障生产安全和员工福祉。
本文档旨在制定中煤能源集团的应急管理预案,明确组织结构、应急响应程序和资源调配,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效率。
二、组织结构1. 应急管理部门中煤能源集团设立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监督全集团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
应急管理部门包括部门负责人、副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以及下设的各级应急组织。
2. 应急组织2.1 企业总部应急组织企业总部应急组织由应急管理部门直接负责,包括总部应急指挥中心和总部应急小组。
总部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全局的应急指挥、协调和决策,总部应急小组负责具体事务的组织和协调。
2.2 分公司应急组织各分公司设立应急组织,包括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和分公司应急小组。
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分公司范围内的应急指挥和协调,分公司应急小组负责具体事务的组织和协调。
2.3 基层单位应急组织各基层单位设立应急组织,包括基层单位应急指挥中心和基层单位应急小组。
基层单位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基层单位范围内的应急指挥和协调,基层单位应急小组负责具体事务的组织和协调。
三、应急响应程序1. 应急预警当发生突发事件或灾害事故时,应急管理部门通过监测系统、预警信息和相关部门的报告等方式获取信息,判断事件性质和影响范围,并根据预案进行相应级别的预警。
2. 应急启动根据预警级别,应急管理部门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并组织相应级别的应急组织,进行应急准备工作。
同时,向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汇报情况。
3. 应急指挥应急指挥中心按预案组织应急指挥工作,负责事件的指挥、协调和决策,确保应急工作的有序进行。
应急指挥中心根据事件情况和需要,向上级应急指挥中心报告情况,并协调各级应急组织的工作。
4. 应急处置应急管理部门和各级应急组织按照预案和指挥中心的要求,进行应急处置工作。
包括疏散人员、救治伤员、控制事故扩散、防止次生事故等,同时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为事故的原因查找提供依据。
煤矿管理公司应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煤矿及关联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应急物资保障、应急培训等方面。
第二章原则与组织体系第三条应急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2.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3.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4. 职责明确,快速反应。
第四条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包括:1. 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2. 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安监科,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3. 应急救援队伍:由矿山救援队、消防队、医疗救护队等组成,负责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第三章应急预案与培训第五条公司应编制《煤矿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应急救援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应急响应程序、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等内容。
第六条应急预案的编制与修订:1. 应急预案应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编制,并定期修订;2. 修订预案时,应充分考虑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职责、应急资源等因素。
第七条应急培训:1. 公司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应急培训,内容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辨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应急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章应急响应与处置第八条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案要求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第九条应急响应程序:1. 立即报告事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2. 组织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3. 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支援;4. 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进展情况;5.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条事故处置:1. 确保人员安全,及时救治伤员;2. 隔离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3. 查明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4. 依法依规处理事故责任。
关于印发《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的通知

中国中煤能源文件集团有限公司中煤安〔2015〕494号关于印发《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的通知各单位、各部门:现将《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煤集团2015年12月28日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5〕11号),切实加强集团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应急处置科学有效,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应急组织第一条集团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导组组长: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副组长:各分管领导成员:集团公司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以上领导人员。
第二条应急职责(一)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导组负责应急机构设置、部门职责划分;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和启动;负责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等。
(二)集团公司部门应急管理职责1.安全监察局牵头负责应急综合管理、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和参与事故救援工作。
2.生产运营指挥中心负责应急预案响应和落实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3.技术管理中心负责集团公司煤矿、煤矿建设、煤机装备、发电等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煤化工技术管理部负责集团公司煤化工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
4.其他部门按集团公司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执行。
第三条各二级企业要逐级建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制定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
各企业必须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建立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第二章应急预案第四条集团公司组织编制和修订煤矿、煤矿建设、煤化工、煤机装备、发电的综合应急预案及专项应急预案。
第五条各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结合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
防治水管理体系

矿井防治水管理体系二0一二年三月目录1 总则 01。
1 管理体系编制目的 01。
2 管理体系编制指导思想 01。
3 管理体系编制原则 01.4 管理体系建设编制依据 (1)2杨涧煤矿防治水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 (2)2.1杨涧煤矿防治水组织机构 (2)2.2杨涧煤矿防治水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岗位职责 (3)2。
3地测副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3)2.4地测部岗位职责 (4)2。
5地测部主要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5)2。
5.1地测部长岗位责任制 (5)2.5.2地测副部长岗位责任制 (5)2。
5。
3水文副部长岗位责任制 (6)2。
5。
4测量主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7)2。
5。
5水文专员岗位责任制 (7)2。
5。
6其他相关管理科室防治水职责 (8)3 防治水管理制度 (9)3.1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9)3.2地测防治水基础技术资料审批制度 (11)3。
3矿井地测防治水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2)3。
4水情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13)3。
5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5)3.6井下物探管理制度 (16)3。
7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 (18)3。
8防治水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23)3.9防治水安全生产联系制度 (25)3.10测量工作管理制度 (27)3.11防治水安全挂牌管理制度 (28)3。
12矿井防治水专业例会制度 (30)3。
13水情水害报告、会诊、分析、研究制度 (31)3.14防治水培训学习制度 (33)3。
15相邻矿井资料交换制度 (34)3。
16防治水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35)3.17防治水投入保障制度 (36)3。
18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38)3.19水灾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管理制度 (42)3.20防治水安全奖罚制度 (43)4 探放水队伍 (45)4.1探放水专业队伍现场管理要求 (45)4.2 现场探放水设备配置要求 (45)4.3 矿井探放水队伍 (46)4。
3。
1 一般规定要求 (46)4.3.2 人员配置要求 (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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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
文件集团有限公司
中煤安〔2015〕494号
关于印发《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
应急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煤集团
2015年12月28日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5〕11号),切实加强集团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应急处置科学有效,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应急组织
第一条集团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导组
组长: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副组长:各分管领导
成员:集团公司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以上领导人员。
第二条应急职责
(一)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导组负责应急机构设置、部门职责划分;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和启动;负责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等。
(二)集团公司部门应急管理职责
1.安全监察局牵头负责应急综合管理、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和参与事故救援工作。
2.生产运营指挥中心负责应急预案响应和落实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3.技术管理中心负责集团公司煤矿、煤矿建设、煤机装备、发电等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煤化工技术管理部负责集团
公司煤化工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
4.其他部门按集团公司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执行。
第三条各二级企业要逐级建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制定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
各企业必须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建立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第二章应急预案
第四条集团公司组织编制和修订煤矿、煤矿建设、煤化工、煤机装备、发电的综合应急预案及专项应急预案。
第五条各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结合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
第六条应急预案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修订情况要有记录并归档。
集团公司和二级企业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应定期对预案组织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及时组织修订、补充、完善。
第七条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开展应急预案优化工作,推广应用应急处置卡,明确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在事故处置中的具体处置措施,切实做到应急预案科学、易记、实用。
第三章应急队伍
第八条应急队伍
(一)煤矿生产企业、煤化工企业要建立专职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专业应急救援人员。
(二)矿建施工企业及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企业,要按规定与邻近专业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并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三)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建立必要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四)具备条件的,要充分利用国家及区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增强应急救援力量。
第四章应急资源
第九条各级企业要按照事故特点和应急救援需要,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设备、装备和仪器仪表等,并加强日常维护、保养等工作,确保物资装备完好,满足事故救援需要。
第十条各单位要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协调、沟通,确保企业预案与政府预案的有效对接;建立各级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通讯录,通讯、计算机网络要保持畅通,调度值班电话要保持24小时有专人值守。
第十一条各单位要建立内、外部应急救援专家库,确保及时获得专家的技术援助。
第五章应急响应
第十二条事故应急响应
(一)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时,启动集团公司应急预案。
(二)发生一般事故时,启动二级企业应急预案。
第六章应急培训
第十三条开展全员应急培训教育,增强全体员工的应急避险意识。
各企业要把应急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安全培训之中,各级人力资源部门应编制应急培训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要通过班前会、安全活动日等安全培训形式,积极开展岗位工种人员应急知识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培训,提高岗位工种人员的应急避险能力。
第十五条各单位要开展事故应急预案的学习,组织考试,并履行签字手续。
第十六条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队伍业务培训,加强日常战备训练,确保应急救援队伍的战斗力。
第七章应急演练
第十七条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组织开展演练。
(一)集团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二)二级企业要根据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
(三)煤矿、工厂、工程处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
(四)区队、车间、项目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工作地点发生变化的,要重新组织演练;
(五)应急演练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针对发现的问题
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并重新报备。
第八章备案管理
第十八条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送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国务院国资委备案。
各二级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中煤集团备案,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报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第九章应急奖惩
第十九条集团公司和二级企业对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因预案执行不到位导致应急处置不当、救援响应不及时等造成事故扩大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分送:领导,存档(2)。
中煤集团办公厅2015年12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