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藏品保存环境试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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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管理办法:博物馆馆内展陈布展要求

博物馆管理办法:博物馆馆内展陈布展要求

博物馆管理办法:博物馆馆内展陈布展要求引言博物馆作为一种重要的文化机构,承载着保护、研究和展示人类文明的重要使命。

对于博物馆来说,展陈是一种重要的表达方式,通过布展展示馆藏文物和展品,向观众传递相关的知识和文化价值。

因此,科学合理的展陈布展要求对于博物馆的发展与运营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博物馆馆内展陈布展的要求进行详细讨论,包括藏品保护要求、展陈主题设计、展品陈列方式、展览空间布局等方面的内容。

藏品保护要求1.环境控制:博物馆展陈场所应具备恒温、恒湿、低照度等环境条件,以保证文物不受湿度、温度和光线的影响。

2.防灰尘和污染:展品要求定期进行清洁,并采取有效的防尘、防污染措施。

展陈空间要做好通风排湿和防尘措施,避免灰尘进入展览区域。

3.恰当的陈列材料:选择无腐蚀、无污染、对文物不产生化学反应的陈列材料,以避免对展品的损害。

4.安全保护设施:配备安全监控系统、火灾报警和自动灭火等设施,确保展品的安全。

展陈主题设计1.确定展览主题:根据馆内的藏品和历史背景,确定展览的主题和内容,确保展览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2.合理安排展览顺序:根据观众的浏览习惯和展览内容的关联性,合理安排展品的陈列顺序,使观众能够顺利地理解展览内容。

3.采用多样化的展陈手法:展览可以采用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以丰富观众的感官体验,提高展览的吸引力。

4.注重展品与场景的协调:结合展览主题,选择合适的展陈道具、照明和背景装饰,与展品形成和谐的整体效果。

5.考虑观众需求:考虑观众的接受能力和审美需求,设计展览内容和展览方式,使观众容易理解和接受。

展品陈列方式1.分类陈列:根据文物的种类、时代或地域等因素,合理进行分类陈列,方便观众了解和比较。

2.时空背景展示:根据文物的历史属性和时空背景,创建恰当的展陈环境和场景,帮助观众更好地理解文物的历史价值。

3.重点突出展示:对于馆内重点藏品,可以通过突出展示的方式引起观众的关注,如单独设立展区或采用特殊的展陈手法。

博物馆陈列品保护操作规章制度细则

博物馆陈列品保护操作规章制度细则

博物馆陈列品保护操作规章制度细则博物馆是重要的文化遗产保护机构,承载着丰富的历史和文化记忆。

博物馆陈列品保护是博物馆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为了保护和传承博物馆馆藏的珍贵文物,制定一套完善的操作规章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一、环境保护为了保护博物馆陈列品的材质和物理特性,博物馆应保持恒定的温湿度,防止光线直接暴露,控制空气质量。

馆内应设置恒温恒湿设备,避免温度和湿度波动对文物产生损害。

另外,应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并设立温湿度监测系统,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博物馆还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文物免受紫外线、可见光和红外线等光辐射的损害。

利用屏蔽窗帘、玻璃、UV滤光片等手段降低光线照射强度,避免颜色褪色、材质老化等问题。

此外,应定期检测和修复玻璃、灯具等设施,确保正常使用。

二、安全措施博物馆陈列品的安全问题既涉及外部环境的安全,也包括内部管理的安全。

博物馆应建立完善的安全保卫制度,安装摄像设备,加强巡逻,确保博物馆内外环境的安全。

在陈列展示方面,应制定严格的操作流程,避免触摸、碰撞和渗透等造成的损伤。

设置限制区域、防护装置和警示标识,保证游客在正确位置欣赏文物。

另外,要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三、防火防灾防火防灾工作是博物馆保护工作中一项极其重要的内容。

博物馆应建立健全的防火制度,配备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防设备的有效性。

此外,要开展定期消防演练,提高人员的应急能力和火灾应对技能。

博物馆内部要设置监测设备,及时发现非正常操作和异常状况,对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

同时,加强电气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并定期组织对易燃、易爆品的检查和清理。

四、维护保养博物馆陈列品的维护保养工作是保护文物长期保存和展示的重要环节。

博物馆应建立清洁保护制度,规定维护人员的操作规范和频率。

对于不同材质的文物,要采用不同的清洁方法和器具,确保文物表面的清洁和保护。

博物馆还应制定文物修复和保养计划,设立专门的修复工作室或实验室,吸引专业人员加入,进行文物的修复和研究。

博物馆文物保存环境质量标准

博物馆文物保存环境质量标准

博物馆文物保存环境质量标准博物馆文物保存环境质量标准【1】[ 摘要] 环境是文物保护的关键性因素,环境因素中包括空气的湿度、质量、温度与光线等。

不同材质的文物所受到的影响程度也不尽相同。

因此,在研究文物保护的过程中,其保存环境的质量保准应该受到严格要求。

通过研究环境因素对文物的影响以及其他的物理、化学反应,能够有效的保障环境质量标准的准确性。

[ 关键词] 文物保存; 博物馆; 质量标准我国经济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全世界都能用到中国制造的商品,同时也造成了污染物的过度排放以及资源的浪费,最终为环境带来巨大的压力。

在此种情况下,保护文物的工作便更加重要了。

因为文物不可能长埋于地下,终有重见光明的一天,为了保护文物使其具有更长的保存时间是目前我们目前工作的重点。

本文具体从文物保护的现状以及环境质量的分析入手,谈谈博物馆的文物保存环境的质量标准。

1、我国文物保存及环境现状的分析我国具有上千年的文化历史,上至远古下至明清,其文物不计其数,现存于博物馆的文物也星罗棋布的分布着。

博物馆的工作由其性质决定。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为环境造成了巨大伤害,博物馆的文物处在这样的大环境之中,不可避免的会遭受环境污染的影响。

因此我们应该重视环境污染对文物造成的伤害,意识到保护文物的重要性,如果放任这种情况发展下去,就会在短时间内对文物带来十分严重的危害。

我国地大物博,幅员辽阔,不同地区的气候各不相同,温度、湿度与光照决定了文物的保存程度。

北方地区的城市污染主要取决于该地区的取暖方式与供电方式,因为北方的冬季需要靠煤炭供暖,不像夏天别那样空气更容易流通,污染物排放不出去就会造成环境更加恶劣。

而南方地区的环境影响主要酸雨,选取适当修建博物馆的地址与建筑结构是保证文物完整性的关键。

若按照空气湿度划分,西北地区的空气较为干燥,东南沿海地区的空气温暖湿润,所以在建设博物馆的初期首先要进行实地检测,确保选取的地址合适。

博物馆展览规范

博物馆展览规范

博物馆展览规范博物馆是文化传承和展示的重要场所,其展览规范对于保护文物、提供高质量的参观体验以及推动文化交流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展品保护、展陈设计、参观安全、解说服务等多个方面探讨博物馆展览规范。

一、展品保护规范展品保护是博物馆展览的首要任务,以下是一些展品保护的规范措施:1. 温湿度控制:博物馆应建立科学的温湿度控制系统,确保展品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展示。

同时,需要定期检测和记录展厅的温湿度指标,以保障展品的安全。

2. 光照控制:展品对光照敏感,阳光直射会造成色彩褪变和材质衰老。

博物馆应采取光照控制措施,使用特殊玻璃过滤紫外线,并避免直射阳光照射。

3. 防火措施:博物馆应建立完善的防火系统,包括烟雾报警器、灭火器等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

同时,在展厅中不得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并设立明确的疏散通道。

4. 安全监控:博物馆应安装 CCTV 等安全监控设备,对展厅进行全天候监控,确保展品安全。

此外,应配备专业的安全人员,加强巡查,防止盗窃和破坏。

二、展陈设计规范展陈设计是博物馆展览呈现的核心,以下是一些展陈设计的规范措施:1. 空间布局:博物馆应根据展品的特点和展览需求进行合理的空间布局。

要避免拥挤和杂乱的展览环境,保证观众的舒适感。

2. 展柜设计:展柜是展品保护的重要手段,应具备防尘、防潮、防盗等功能。

设计上要注重展品的展示效果和保护需求,合理利用展柜内的空间,使观众可以清晰地观看展品。

3. 照明设计:照明是展览呈现的重要环节,要根据展品的特点和展览主题进行合理的照明设计。

既要满足观众对展品的视觉需求,又要避免对展品造成损害。

三、参观安全规范参观安全是博物馆展览中不可忽视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参观安全的规范措施:1. 保护设施:博物馆应设置观众服务区,包括接待区、咨询台、休息区等。

同时,在博物馆内部设置指示牌和应急标识,提供清晰的参观指引和安全警示。

2. 观众引导:博物馆应合理安排人员进行观众引导,确保观众有序参观。

博物馆文物保存环境质量标准研究

博物馆文物保存环境质量标准研究

04
博物馆文物保存环境质量标准的实施 与监管
文物保存环境质量标准的实施途径与方法
01
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
针对不同的博物馆和文物类型,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包括如何测量
和评估环境质量,如何调整和优化保存环境等。
02
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
为博物馆工作人员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和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和掌握
如何实施环境质量标准。
噪声控制标准
总结词
噪声会对文物的展示和观众的参观体验造成影响。
详细描述
博物馆内的噪声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以避免对观众和文物造成干扰。可以采取 各种措施降低噪声,如使用隔音材料、控制设备运行等。
振动控标准
总结词
振动会对文物的结构造成影响。
详细描述
博物馆内的振动应严格控制,以防止文物受到损害。应采取措施减少振动, 如使用减震材料、避免机械振动等。特别是在展示珍贵文物时,应特别注意 采取减震措施。
1 2 3
保护文物
有效的文物保存环境质量标准可以防止或减缓 文物的自然损坏和人为破坏,延长文物寿命。
提供依据
对于博物馆的文物保存和管理,文物保存环境 质量标准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确保文物的 安全和有效保存。
规范操作
通过文物保存环境质量标准,博物馆可以规范 藏品的保管、展示和运输等操作,提高文物的 保护水平。
通过研究,该报告得出了博物馆文物保存环境质量标准的具体 指标和要求,包括温度、湿度、光照、空气质量等。
影响因素分析
报告对影响文物保存环境质量的因素进行了深入分析,如建筑结 构、展览陈列、气候变化等。
评估方法
报告提出了一种针对博物馆文物保存环境质量的评估方法,包括 实地调查、数据监测和模型预测等。

文物保存环境标准

文物保存环境标准
4级:临界范围,< 30nm/30d;
5级:有害指标,> 30nm/30d。
从以上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的环境质量标准可 以看出以下几点:
(1)对博物馆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在提高。
(2)对以纸保存为主的档案馆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更高。
(3)在环境质量的监控测定除温湿度,污染气体等数 值外,还发展了从金属腐蚀速率累积剂量划分空气质量 的等级的评估方法。
料有不同程度的褪色;
O3浓度为0.397ppm时,所有染料均产生褪色等 等。
以上这些实验研究数据说明某些质地文物对某种 环境因素所承受的最大极限,超过此值文物就有 受损的危险。另外一些环境因素在此量值(浓度 x时间)已经对文物产生影响,这些数据有助于 环境质量标准的制定。
但这些数据的得来往往是单项因素或者二项因素 试验的结果,而实际状况却是非常复杂的,文物 是处在多种环境因素的影响包围之中,其相互之 间的协同作用,与环境因素类型、浓度(或数值) 密切相关,加之文物材质种类较多,材质不同 (即使材质相同,其组成、结构、所附基质等等 亦有不同。
已为人们所了解的金属锈蚀、竹木器干裂 变形、纸张的酸化、染料颜料的褪色、丝 织品的老化、有机材料的霉变虫蛀等等都 与环境有关。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基本 建设的不断扩大,自然资源的大量开发, 交通运输的迅速增加,环境污染呈发展趋 势,我国已成为世界上大气污染最严重的 国家之一。博物馆处在整个社会的大环境 中,环境质量恶化使文物受损影响日益明 显,呈不断加剧的趋势。
国家 英国 英国 英国 葡萄牙 法国
法国
法国 比利时
荷兰 德国
德国
瑞典 美国 美国 美国
美国
加拿大
城市 伦敦 伦敦 伦敦 利斯本 巴黎

[管理]博物馆藏品保管试行办法

[管理]博物馆藏品保管试行办法

[管理]博物馆藏品保管试行办法博物馆藏品保管试行办法一、总则第一条博物馆藏品是国家宝贵的文化财产,是博物馆业务活动的物质基础。

必须加强博物馆藏品的保管工作,充分发挥藏品的作用,以更好地为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三大革命运动服务。

第二条博物馆藏品必须具有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

藏品应分为一、二、三级。

对一级藏品应重点保管;保密性藏品、经济价值贵重的藏品,在保管上应采取特别措施。

第三条博物馆对藏品负有科学管理、保护、整理研究和提供使用的责任。

保管工作要求做到:制度健全、帐目清楚、鉴定确切、编目详细、保管妥善、查验方便。

第四条藏品保管是博物馆一项经常的重要工作,必须健全岗位责任制。

由馆长分工负责领导,设立专门保管部门,配备专职人员并办求稳定,加强队伍的培养,保证必要的物质设备。

第五条保管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坚守岗位,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做到又红又专。

二、藏品的接收、鉴定、登帐、编目、建档第六条进馆的文物、标本,必须注意搜集原始资料,认真做好科学记录,及时逐件填写入馆凭证或清册,一并交保管部门接收。

然后,由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分级。

凡符合入藏标准的,应填写入藏凭证,及时登帐、编目、入库。

各种凭证应装订成册,集中保存。

第七条鉴定小组由领导、业务人员和专家组成,负责对入馆文物、标本进行认真鉴选。

要求对文物、标本确定真伪、年代、是否入藏并划分等级,做好详细记录。

鉴定记录应包括鉴定意见及重要分歧意见,由专人负责整理,专件存档。

第八条登帐1. 总登记帐是国家的文化财产帐,应设专人负责,不得兼管藏品库房。

登记时要严格按照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规定的总帐格式,逐件、逐项用不褪色黑墨水填写,字迹力求工整。

如有订正,应用红墨水划双线,并由经手人在订正处盖章。

总登记帐应妥善保存。

2. 藏品计件:单位藏品编一个号,按一件计算。

成套藏品按整体编一个号(其组成部分可列分号),也按一件计算,在备注栏内注明其实际数量,以便查对。

(完整版)博物馆藏品保存环境试行规范

(完整版)博物馆藏品保存环境试行规范

博物馆藏品保存环境试行规范影响博物馆藏品安全的主要因素是自然损毁和人为破坏。

为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文物工作方针,落实《文物保护法》关于馆藏文物保护的规定,有效地降低和防止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对博物馆藏品的危害,确保文物的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博物馆藏品保存场所的自然条件、安全技术防范条件、消防条件和环境监控等。

本规范旨在针对影响博物馆藏品安全保存的温度、相对湿度、光线辐射、空气污染物、噪声、微振动、生物损害等自然因素,就博物馆藏品存放的主要场所藏品库房、陈列室和保护修复室提出防止和延缓藏品自然损坏的环境规范。

人为因素的破坏主要通过安防、消防和有效管理措施来解决。

本规范只对博物馆藏品保存环境提出基本要求。

现行的强制标准本规范已引入。

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术语、博物馆藏品保存环境的控制要素。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博物馆、纪念馆。

其他文物收藏、研究、展示单位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GA27-2002 《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GB/T 16571?1996 《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JGJ66-91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GBJl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193?93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63?9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9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50325?200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控制规范》文化部《文物藏品定级标准》国家文物局《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3 术语下列术语适用于本规范。

3.1 博物馆:收藏、保护、展示和研究文物、自然标本,向公众开放的社会公益性机构。

3、2 藏品:馆藏文物、自然标本的总称。

3.3 藏品保存场所:用于保存藏品的库房、陈列室和藏品保护修复室等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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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藏品保存环境试行规范影响博物馆藏品安全的主要因素是自然损毁和人为破坏。

为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文物工作方针,落实《文物保护法》关于馆藏文物保护的规定,有效地降低和防止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对博物馆藏品的危害,确保文物的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博物馆藏品保存场所的自然条件、安全技术防范条件、消防条件和环境监控等。

本规范旨在针对影响博物馆藏品安全保存的温度、相对湿度、光线辐射、空气污染物、噪声、微振动、生物损害等自然因素,就博物馆藏品存放的主要场所藏品库房、陈列室和保护修复室提出防止和延缓藏品自然损坏的环境规范。

人为因素的破坏主要通过安防、消防和有效管理措施来解决。

本规范只对博物馆藏品保存环境提出基本要求。

现行的强制标准本规范已引入。

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术语、博物馆藏品保存环境的控制要素。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博物馆、纪念馆。

其他文物收藏、研究、展示单位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GA27-2002 《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GB/T 16571?1996 《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JGJ66-91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GBJl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193?93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63?9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9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50325?200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控制规范》文化部《文物藏品定级标准》国家文物局《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3 术语下列术语适用于本规范。

3.1 博物馆:收藏、保护、展示和研究文物、自然标本,向公众开放的社会公益性机构。

3、2 藏品:馆藏文物、自然标本的总称。

3.3 藏品保存场所:用于保存藏品的库房、陈列室和藏品保护修复室等场所。

3.4藏品保存环境:藏品保存场所应该具备的适合藏品长久、稳定保存并能有效控制延缓其自然损毁,防止人为破坏的环境条件。

包括:藏品保存场所的自然条件、安全技术防范条件、消防条件和环境监控。

3.5 藏品保存场所的自然条件:藏品保存场所主要由藏品库房、陈列室和藏品保护修复室等特定建筑物组成。

自然条件指温度、相对湿度、光线辐射、空气污染物、噪音、微振动和生物等。

3.6 藏品库房:藏品集中保存的特定建筑物。

3.7 陈列室:博物馆向公众展示藏品的特定建筑物。

3.8 藏品保护修复室:博物馆运用传统修复工艺和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对藏品进行科学保护、保养、分析和检测的特定建筑物。

4 藏品保存场所的自然条件4.1 藏品库房的自然条件4.1.1 藏品库区由藏品库、暂存库、周转库、保管设备贮藏室、藏品鉴赏室和保管员业务工作室、风淋更衣间等部分组成。

4.1.2 每间库房的使用面积以80~100?为宜,最小不得低于50?,最大不超过200?。

藏品库建筑不宜超过4层,每层净高2.4~3m。

特大体量的藏品可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建造,适当调整库房面积和高度。

4.1.3 库房建筑均应避光。

提倡建密闭式无窗库房。

藏品库房有窗者,每间开窗不宜超过两个,每个面积不超过1?。

应加装防盗护栏,采取防尘及吸收紫外线辐射的措施。

4.1.4 库房建筑材料应采用无毒、无污染、无有害气体释放的材料。

藏品柜的制作材料宜用铝镁合金、不锈钢等金属材料或优质木材。

甲醛、苯、氨、氡及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空气污染物在藏品库房内的最高允许浓度限值按表3执行。

4.1.5 藏品库房墙体内壁使用易保洁、易除尘并能增强墙体密封性的材料。

铺地材料应防滑、消音、无污染、易清洁、具弹性。

4.1.6 藏品库房应配置藏品柜架、囊匣等保管设备、风淋除尘消毒设备,温湿度检测调控设备、光辐射监测控制设备,空气净化过滤系统,微振动测试设备等。

4.1.7 藏品库房保存环境温度、相对湿度标准按照表1执行。

藏品库房照明标准按照表4执行。

4.1.8 藏品库房空气质量按照表1执行。

4.1.9 库房应安装中央空调或分体式空调等空气调节设备,入口处应有风淋设备。

门窗要严密,防止尘埃从缝隙透入。

4.1.10 藏品库房内的声级不得超过35分贝。

4.1.11 所有藏品必须按材质分类保存。

一级文物藏品应设专库或专柜保存。

复合材质的藏品,可依其主要材料归类保存,但应不以损害其它材质为原则。

4.1.12 藏品应贮存于柜、箱、盒、匣、囊、袋中,进行封闭、避光保存。

大体量文物应根据材质采取防尘、防潮、防震和避光措施。

4.1.13 对泥质、陶瓷、玉器、玻璃等易碎易损文物,要采取防振、减振措施。

4.1.14 珍贵有机质地文物应选用除氧充氮密封的特殊柜保存。

4.2 陈列室的自然条件4.2.1 陈列室建筑功能应符合民用公共建筑物的设计规范。

面积不少于博物馆建筑总面积的40%。

陈列室净高为3.5--5m,面积不低于150?,陈列展线长度不宜大于300m,陈列室单跨的跨度不大于8m,多跨时的柱距不小于6m。

4.2.2 建筑材料应采用无毒、无污染、无有害气体释放的材料。

制作陈列柜的材料应选择无毒、无污染、无有害气体释放的材料。

4.2.3 陈列室墙体内壁使用易保洁、易除尘并能增强墙体密封性的材料。

铺地材料应防滑、耐磨、消音、无污染、易清洁。

4.2.4 陈列室应配备有防尘、防震、防有害光线辐射和易拆卸功能的展陈设备,温湿度检测调控设备,空气净化过滤系统。

4.2.5 陈列室温度、相对湿度的标准按照表1执行。

陈列室照明标准按表4执行。

4.2.6 陈列室空气质量按照表1执行。

在建筑材料和展陈设备材料中,挥发性气体甲醛、苯、氨、氡及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在博物馆建筑物内的最高允许浓度限值按照表3执行。

4.2.7 陈列室的声级不得超过45分贝。

4.2.8 陈列室可安装中央空调系统,特殊陈列柜内应独立安装柜内温湿度控制和空气净化设备。

4.2.9 对泥质、陶瓷、玉器、玻璃等易碎易损展品要采取防振、减振措施。

4.2.9 陈列丝质文物的展柜应采取除氧保存的措施。

4.2.10 陈列有机质文物的展柜应采取防止有害光线辐射的措施4.3 藏品保护修复室的自然条件4.3.1 藏品保护修复室宜为与藏品库房、陈列室分隔的独立建筑。

4.3.2 墙体、地面采用防尘、防滑、耐酸碱、易清洗的材料。

工作台要稳固防振,离墙摆放。

台面耐酸碱腐蚀。

4.3.3 藏品保护修复室应配备清洁去污设备,加热干燥设备,灭菌杀虫设备,小型分析检测设备,修复专用设备,通风排污设备,信息采集存储设备等。

表1 博物馆藏品保存环境温度、相对湿度标准环境相对湿度日波动值不得大于5%环境温度日较差不得高于2-5℃表2 博物馆藏品存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表3 博物馆藏品存放环境建筑材料污染物浓度限值表4 博物馆藏品保存环境光照水平标准5.安全技术防范条件5.1 藏品保存场所风险等级的确定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设置按(公安部GA27?2002)《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执行。

5.2 藏品保存场所的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按(GB/T16571?1996)《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执行。

6 消防技术防范条件6.1 藏品保存场所的消防按(GB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执行。

6.2 藏品保存场所的固定装修应选用非燃烧体或阻燃材料。

6.3 藏品库房的防火分区面积,单层建筑不得大于1500?:多层建筑物建筑高度不超过24m时,不得大于1000?;建筑物高度超过24m时,不得大于700?。

同一防火分区内的隔间面积不得大于500?。

地下藏品库防火分区不得大于300?,陈列室的防火分区面积不得大于2500?,同一防火分区内的隔间面积不得大于1000?。

6.4 藏品库房、陈列室建筑的隔墙为非燃烧体。

防火分区内的隔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的隔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

6.5 避雷措施达到第二类防雷建筑之防雷要求。

6.6 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消防系统与安防系统应独立设置,并通过设备接口建立通讯网络。

6.7 设立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包括: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和防火门:电梯应急控制;应急照明和电源控制;专用通讯和广播系统;消防栓及自动气体灭火系统等,并应在消防控制室按程序统一控制。

6.8 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从一个防火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距离,不应大于30m。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设置在明显易操作的部位,当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高度宜在1.3?1.5m,且有明显标志。

6.9 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有效。

6.10 藏品库房、图书资料库,均应设置气体灭火系统。

6.11 博物馆的消防供水系统由消防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组成,应覆盖博物馆建筑的各区域,保证水源供给和设备运转正常。

依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193?93)的有关规定,设置消防水泵、消防水箱、消防水和室内外消防栓。

室外消防栓沿博物馆建筑物均匀布置,距建筑物外墙距离不小于5m,不大于40m。

在博物馆陈列室、走廊、楼梯等处合理布置消防栓,消防栓的间距应保证同层任何部位有两个消防栓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

6.12 应依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96)的规定,进行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

该系统的水源、消防水泵、管网、喷头、报警阀、水力警铃等设备性能和使用条件均应符合有关技术要求,随时处于准工作状态。

6.13 气体灭火系统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人员安全疏散应设施配套齐备,形成完整的防护系统。

该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应依据《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97)的规定进行。

7 藏品保存场所的环境监控7.1 应建立藏品保护管理信息系统。

主要包括数据库、通用网络平台、局域网络系统。

7.2 应建立自动监测、调控系统或严格的定期监测制度,对库房、陈列室的温湿度、空气污染物浓度进行即时或定期监控。

7.3 藏品保存环境的监测布点要科学合理,目标明确,重点突出。

陈列室开放期间应对温湿度、粉尘、空气污染物浓度进行每日2次以上的监测。

7.4应建立藏品保存环境综合网络平台,对藏品的信息、保存环境监测、安防和消防系统实行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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