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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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作者:暂无来源:《社会与公益》 2017年第7期城乡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

城乡社区治理事关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事关居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城乡基层和谐稳定。

为实现党领导下的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全面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促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就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关键、政府治理为主导、居民需求为导向、改革创新为动力,健全体系、整合资源、增强能力,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制,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可靠保证。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固本强基。

加强党对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领导,推进城乡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带领群众坚定不移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城乡社区治理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服务居民、造福居民作为城乡社区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靠居民、依法有序组织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实现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

——坚持改革创新,依法治理。

强化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积极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建立惩恶扬善长效机制,破解城乡社区治理难题。

——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间均衡配置。

《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

1月5日,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旨在进一步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包括12个部分39条。

从《意见》中看到,就业年龄段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事业待遇,其中连续任职满两届、表现优秀、群众拥护的,经规定程序可使用事业编制,在岗退休的享受事业编制退休待遇,中途离开书记岗位的人走编留。

街道党政内设机构按“6+2”模式设置《意见》完善了街道的职能定位。

根据《意见》,街道主要履行加强党的建设、统筹社区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监督专业管理、动员社会参与、指导基层自治、维护社区平安的职能。

取消街道招商引资职能及相应考核指标和奖励,街道经费支出由区政府全额保障,推动街道工作重心切实转移到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等社会治理工作上来。

上海的原社区(街道)党工委更名为街道党工委,作为区委派出机关,在地区社会治理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街道办事处作为区政府派出机关,依法行使相应的政府服务和管理职能。

按照权责一致原则,《意见》指出要坚持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权力下放,赋予街道党工委对区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赋予街道规划参与权和综合管理权,赋予街道对区域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建议权,强化对街道考评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结果的应用。

实行市、区职能部门职责下沉街道的准入制度。

在机构设置方面,按照街道职能定位和创新体制的要求,上海的街道党政内设机构按“6+2”模式设置,即统一设置党政办公室、社区党建办公室、社区管理办公室、社区服务办公室、社区平安办公室、社区自治办公室,同时可根据街道实际需要,增设2个工作机构。

此外,《意见》还要求理顺街道党政机构与各中心的关系,实现机关服务窗口化、平台化。

继续优化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公共服务功能,进一步建立完善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社区党建服务中心(原社区党员服务中心更名为社区党建服务中心)和社区综治中心。

关于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提案

关于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提案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近年来,我国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

为进一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我特向大家提出以下几点建议和提案。

一、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建设1. 优化基层社会治理组织设置。

应该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和调整社区居委会、村民自治委员会等基层社会治理组织,确保其覆盖到每一个社区和村庄。

2. 完善基层社会治理组织运行机制。

要加强对社区居委会、村民自治委员会的管理和指导,规范其运行机制,确保其能够有效开展社会治理工作。

二、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1. 加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建设。

应该加大对社区干部的培训力度,提高其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其能够适应时代需求。

2. 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方法。

要鼓励探索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模式,推动基层治理工作朝着更加科学、民主、法治、务实的方向发展。

三、建立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1. 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法规制度。

应该加强对基层社会治理法规制度的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其与时俱进、贴近实际。

2. 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信息化建设。

要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信息化建设,借助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提高治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效率。

四、营造良好的基层社会治理环境1. 强化社会治理公平公正。

要坚决反对和打击各类不正之风,保障社会治理的公平公正,保护人民裙众的合法权益。

2. 增强社会治理公众参与。

应该鼓励和支持广大市民参与社区事务的管理和决策,增强社会治理的民主性和透明度。

以上是我对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一些建议和提案,希望能得到各位领导和代表们的支持和重视。

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关系到人民裙众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稳定,希望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能够从长远的发展和大局出发,认真研究和落实这些建议和提案,共同努力,把我国的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不断推向更高水平。

谢谢大家!以上为《关于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提案》的内容,谢谢。

继续上文,我想补充并扩展一些关于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提案。

1+6文件相关

1+6文件相关

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解析市委一号课题中共上海市委举行“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全面落实今年上海市委一号课题成果。

什么是1号课题呢?1号课题调研了些什么?它究竟会对上海这座城市带来什么变化?让我们一起来了解。

2014年2月26日,上海部署启动今年市委头号调研课题“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

此后,调研组遍及全市的足迹,把社会各界的目光引入位于社会架构最底座的“基层”,也把社会治理推到“全民议题”的高度,让不同阶层、不同背景的公众参与讨论,如何创新社会治理,增强社会发展活力。

基层责任大、任务重、事情多,但与此相对应的是,在人权、事权、财权、物权等方面还很不够,服务与管理能力有待提高,这是现实的突出问题。

市委希望通过这次全面深入的调研,摸清全市基层建设方面存在什么困难,碰到哪些问题,在认真梳理清楚的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

调研重点落在街道和镇以及居和村两个层面,旨在使工作重心进一步下移,通过将经常性的管理、执法资源下沉,统筹管理的权力下沉,与之相对应的人财物支配管理权下沉,让基层更加有职有权有物有人。

调研形成的“1+6”文件,主要解决①街镇体制机制②基层队伍力量建设③管理、执法等治理资源配置④基层组织基本经费托底保障等四大突出问题。

1份意见《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6个文件①深化本市街道体制改革②完善居民区治理体系③完善村级治理体系④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⑤深化拓展网格化管理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效能⑥社区工作者管理等6个实施意见、管理办法。

明年,全市统一停止街道招商引资,这是硬任务,没有例外。

个别的局部的利益,必须服从全市工作的大局。

街道招商引资,虽然有其历史发展的缘由,但在当前新形势下,如果再不看清其利弊得失,我们的工作就会产生失误。

从全局工作看,街道招商引资已是弊大于利,与上海城市未来产业结构的方向不相符合,街道干部也难以集中精力履行好群众要求的管理服务职能。

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意见

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意见

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意见
近年来,我国基层社会治理面临诸多挑战和困难,特别是在城市化、信息化和多元化背景下,治理难度进一步加大。

为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现就以下意见提出建议:
一、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
1. 推行社会化管理,鼓励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2. 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推进社会治理数字化、智能化。

3. 推进政府、市场、社会多元主体的联动协作,形成有效的治理合力。

二、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1. 完善基层社会组织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基层社会组织的权益保障和服务能力。

2. 完善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基层社会治理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

3. 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三、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研究
1. 深入研究基层社会治理的新问题、新挑战和新模式,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

2. 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试点,积极探索基层社会治理的新路径和新模式。

以上意见,旨在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从传统管理向现代化治理转型,提高基层治理水平和效能,优化基层社会治理环境,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23年基层治理有关的文件

2023年基层治理有关的文件

2023年基层治理有关的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治理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治理,提高基层组织和干部的服务水平和能力,经中央批准,现特发出以下通知:
一、总体要求
基层治理是党的执政之基,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基层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基层治理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二、提高干部素质
基层干部是基层治理的骨干力量,要注重提升干部素质,加强理论学习和政策研究,提高解决实际问题和推动发展的能力,增强服务群众的意识。

三、创新基层治理模式
要积极探索适应基层实际的治理模式,推动基层组织机构和工作方式的革新。

注重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引导群众自治,形成党委政府、社会组织和群众三者合力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社会治理
要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激发社会治理的
活力。

建立健全多元化、协同高效的社会治理机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五、加大基层治理力度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大对基层治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增加资金投入和人才支持,推动基层治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六、落实考核奖惩制度
要建立健全基层治理的考核和奖惩制度,加强对基层干部的考核,激励和提升基层组织和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请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以上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治理,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落地生根,为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目标提供坚实保障。

特此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
2023年X月X日。

申论范文: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申论范文: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申论范文: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申论范文: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近年来,我国社会发展迅速,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但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与之相伴随的问题。

治理是任何国家和社会发展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只有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才能更好地应对挑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本文将从理念、机制和实践三个方面阐述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性和做法。

一、理念层面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基层社会治理是整个社会治理体系的基础和关键,要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首先必须树立正确的理念。

我们要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权益。

基层社会治理要本着民主、法治、科学的原则,构建起群众自治、依法执政、政府行政的社会治理格局,推动基层治理的良性循环。

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还应强调平等和包容的理念。

我们要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歧视和排斥,倡导平等、包容、互助的社会治理思想,促进社会各个成员之间的和谐共处。

通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形成社会整合力,提升社会治理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二、机制层面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是基层社会治理的保障和运行方式,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需要构建起一套完善的机制。

首先,要健全基层组织体系,培育和发展社区自治组织,提升其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能力。

同时,要加强对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支持和保障,推动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广泛展开。

其次,要优化社会治理的权力结构,确保各种社会治理主体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

要落实好权力下放和事权下放的政策,将更多的治理权利掌握在基层,提高社区居民对自身事务的决策权,增加他们参与和监督社会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最后,要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促进公平正义和诚信的建设。

建立健全公民行为诚信档案和评价机制,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和约束。

同时,要借助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打造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升社会治理的透明度和效能。

三、实践层面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关键在于实践。

2024年度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试点建设工作总结

2024年度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试点建设工作总结

2024年度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试点建设工作总结一、前言2024年是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试点建设的关键一年。

各级政府和社会力量积极探索基层治理的新模式、新方法,推动社会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和规范化。

本文将对2024年度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试点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为未来工作提供参考。

二、工作成效1. 制定并实施治理创新试点方案根据中央文件要求,各地均制定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试点方案,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通过实施方案,推动了基层治理体系的改革和完善,促进了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提升。

2. 推进社区治理模式创新在社区治理方面,探索了以社区为单位,强化居民自治、社会化服务和法治化管理的新模式。

通过建立社区议事会、居民自治组织等机制,有效增强了社区治理的公众参与性和社会信任度。

3. 强化基层治理能力建设通过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培训投入等方式,提升了基层干部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同时,注重激发基层干部的创新活力,推动了治理方式的创新和升级。

4. 加强基层社会组织建设支持和引导基层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在社会服务、调解纠纷、公共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各地积极探索基层社会组织与政府部门、企业和居民之间的合作模式,促进了社会资源的有机整合。

三、存在问题1. 体制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虽然各地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试点方案中提出了改革措施,但在实际落实中存在一些困难和阻力。

体制机制建设还需进一步深化,推动各项改革举措的顺利实施。

2. 社区自治意识有待提升社区自治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环节,但在实践中发现部分社区居民自治意识薄弱,对社区事务参与度不高。

需要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居民自治意识,推动社区自治机制的健康发展。

3. 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亟需加强基层干部是基层社会治理的中坚力量,但在一些地方存在干部素质不高、待遇不公等问题。

需要加大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力度,提高干部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4. 社会组织合作机制有待完善各地在支持和引导基层社会组织发挥作用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政府部门、企业和居民之间的合作机制还不够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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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旨在进一步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包括12个部分39条。

从《意见》中看到,就业年龄段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事业待遇,其中连续任职满两届、表现优秀、群众拥护的,经规定程序可使用事业编制,在岗退休的享受事业编制退休待遇,中途离开书记岗位的人走编留。

街道党政内设机构按“6+2”模式设置
《意见》完善了街道的职能定位。

根据《意见》,街道主要履行加强党的建设、统筹社区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监督专业管理、动员社会参与、指导基层自治、维护社区平安的职能。

取消街道招商引资职能及相应考核指标和奖励,街道经费支出由区政府全额保障,推动街道工作重心切实转移到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等社会治理工作上来。

上海的原社区(街道)党工委更名为街道党工委,作为区委派出机关,在地区社会治理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街道办事处作为区政府派出机关,依法行使相应的政府服务和管理职能。

按照权责一致原则,《意见》指出要坚持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权力下放,赋予街道党工委对区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赋予街道规划参与权和综合管理权,赋予街道
对区域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建议权,强化对街道考评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结果的应用。

实行市、区职能部门职责下沉街道的准入制度。

在机构设置方面,按照街道职能定位和创新体制的要求,上海的街道党政内设机构按“6+2”模式设置,即统一设置党政办公室、社区党建办公室、社区管理办公室、社区服务办公室、社区平安办公室、社区自治办公室,同时可根据街道实际需要,增设2个工作机构。

此外,《意见》还要求理顺街道党政机构与各中心的关系,实现机关服务窗口化、平台化。

继续优化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公共服务功能,进一步建立完善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社区党建服务中心(原社区党员服务中心更名为社区党建服务中心)和社区综治中心。

社区党委配备3-5名行政编制
根据《意见》,上海将深化完善镇管社区组织架构和运作机制,形成党委领导、行政主导、社会广泛参与治理的格局。

设立社区党委,发挥党的政治组织优势和领导核心作用;建立社区委员会,发挥议事协商的共治平台作用,赋予其社区事务协调权、建议权、监督权等;建立社区中心,作为镇政府服务居民的工作平台,就近为居民提供行政事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文化等服务。

社区党委配备3-5名行政编制,主要用于社区党委书记及部分专职干部岗位,行政编制在镇机关单列,专编专用。

完善大型居住
社区配套规划,落实配套建设责任制,加强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着力解决物业管理等突出问题。

上海将大力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引导和组织群众有序政治参与;强化乡镇区域规划编制参与权,依法赋予乡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权;建立乡镇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

同时,科学界定乡镇规模,按照分类赋权、分类施策原则,实施乡镇差别化管理,推动执法管理力量和公共服务资源向城乡结合部、大型居住社区、人口集中导入地区倾斜,适当增加区域面积较大、人口较多、社会治理任务较重的大镇的编制数量。

《意见》还要求,围绕落实以积分制为核心的居住证制度,加强居村实有人口、实有房屋的信息采集和维护,严格执行梯度化公共服务政策,加强人口综合调控。

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切实加强“城中村”、“空壳村”和“空心村”等综合治理。

健全居民区联席会议平台
《意见》明确,建立健全以居民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居委会为主导,居民为主体,业委会、物业公司、驻区单位、群众团体、社会组织、群众活动团队等共同参与的居民区治理架构。

上海将健全居民区联席会议平台,推行居民区党组织兼职委员制度,增强居民区党组织统筹社区资源的能力,切实保障居委会、业委会依法履行职责。

切实加强居委会对业委会的指导和监督,探索符合条件的居委会成员通过合法程序兼任业委会成员。

中心城区
要配强“一居一警”,充分发挥社区民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根据《意见》,上海坚持依法依规、规范准入原则,明确居委会依法协助行政事项清单,建立居民区工作事项准入机制。

减少和规范居委会台账,加快居委会电子台账建设。

认真落实居民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

加大居委会经费保障力度,优化居委会经费资金使用办法。

鼓励居民区引入专业社会组织,提供法律援助、文化建设、物业管理、社会工作、科学健身等专业服务,切实提高居委会动员社区力量、协调社区资源、组织居民自治、服务社区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建立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序列
《意见》明确,通过拓宽来源渠道、提高薪酬待遇、畅通发展空间,形成结构合理、来源广泛、素质优良的居民区工作队伍。

上海坚持面向基层、内育外引,通过基层选拔、社会招聘、组织委派、退休聘用等多种渠道遴选人选,经规定程序担任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形成以就业年龄段为主、老中青梯次配备合理的队伍结构。

就业年龄段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事业待遇,其中连续任职满两届、表现优秀、群众拥护的,经规定程序可使用事业编制,在岗退休的享受事业编制退休待遇,中途离开书记岗位的人走编留。

就业年龄段居民区党组织书记使用的事业编制归口社区党建服务中心。

依法选优配强居委会主任及其成员,加强居民小组长、楼组长等队伍建设。

上海还将建立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体系。

根据《意见》,社区工作者是指在本市居民区和街道、乡镇公共事务岗位直接从事社区服务和管理,由街道、乡镇承担全部经费保障和统一管理使用的就业年龄段全日制工作人员。

目前主要由就业年龄段的居委会全日制工作人员,街道、乡镇中心聘用人员,街道、乡镇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经区县党委、政府批准纳入的人员构成。

《意见》指出,职能部门下派社区的专职工作人员,可分批认定、逐步纳入。

根据岗位特点、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相关专业水平等综合因素,建立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序列。

按照人均收入高于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标准,建立与岗位等级和绩效考核相衔接的薪酬体系,并根据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以工资收入为基数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畅通优秀社区工作者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通道,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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