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我国民间借贷现状研究论文》
毕业论文:浅谈我国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我国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学院:经济与金融学院专业:金融学摘要民间金融在国外称其为非正规金融,它包括:民间借贷、民间集资、地下钱庄、和会等,民间借贷是民间金融主要的一种形式体现。
在国家经济体制快速发展的情况之下,民间借贷也呈现快速发展的状态。
随着民间借贷的快速发展,正规金融机构的很多弊端也慢慢地显现出来。
本文首先针对浙闽粤三地的民间借贷的发展情况了解我国民间借贷的发展,从民间借贷的优缺点对民间借贷提出建议及对策。
中小企业是一个比较动态的概念,不同的国家根据经济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的不同,有着不同的界定尺度,并跟着时代的发展不断的加以更新。
总体上看,世界各国的划分尺度主要有雇员人数尺度、投资尺度、年产值尺度等。
就我国的情况来说,中小企业的界定也经历了逐步发展的过程,主要是根据不同行业按照销售额、资产总额、职工总数等复合指标进行划分。
从所有制上来说,中小企业的外延既包括国有企业,也包括民营企业。
在我国,民营中小企业和国营中小企业相比较来说,国营中小企业会比较容易获得银行的贷款,而民营中小企业相对比较困难。
在这种情况下,民营中小企业资金融通的问题寻求不到正规金融金钩的支助,这样不仅会对企业的日常工作活动产生极大的影响,也抑制了企业的发展。
中小企业通过内部集资或者民间借贷来融入资金,中小企业的融资使民间借贷在中小企业的融资中施展了重要作用。
居民个人作为微观经济流动的主体,其经济行为日益活跃。
居民个人经济行为可以定义为居民个人为了知足自身的物质需要,并达到一定目标而表现出来的一系列经济流动过程。
居民个人经济行为的活跃必定会带来相应对融入资金的需求,融入的资金或者是被用于突发事件,或者是被用于再出产,又或者是用于子女上学。
因此,居民个人也是民间借贷市场的重要需求方。
民营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和居民个人经济行为的活跃使市场对民间借贷的需求迅速进步,一些资金充足的个人或组织便进入到民间借贷市场,充当了民间借贷资金的供应主体。
民间借贷的发展现状及政策分析

民间借贷的发展现状及政策分析民间借贷的发展现状及政策分析1. 绪论一:课题研究的背景自2017年由美国金融危机以来,世界经济一直不景气,特别是2011年的欧债危机,更是使全球经济深陷泥潭。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中国的出口经济严重受挫,因为我国是一个出口导向型的国家,很多的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基本上是靠出口订单获得利益。
随着国外订单的减少,国内出口企业以及相关产业受到严重冲击。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企业的资金出现紧张,无法承受经济危机的冲击,经营出现困难,急需资金渡过难关。
但是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又没有多少固定资产,所以其很难从银行贷到款。
中小企业为了生存,开始将融资目光投向民间,因此便催生了火爆的民间借贷。
由于民间借贷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引导,以及国家对民间资本的种种限制,使得民间资本进入了不合规的领域。
2011年以浙江温州为代表的民间借贷危机爆发,出现了一些违法案件引起了法律界和社会的关注和讨论,民间资本的的引导也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并促使国家决定打破现有的金融体制。
2017年5月13日国务院再次发布的“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由于该意见中共计有36条,为了与5年前颁布的非公经济36条相区别,故被简称为“新36条”。
本论文就以我国民间借贷的现状为背景,对民间借贷进行介绍并对其发展提出一些个人意见。
二:课题研究的目的和意义近一两年随着世界经济的下滑,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愈演愈烈,民间借贷风暴从浙江温州开始爆发。
江苏、浙江是我国的民营经济大省,从2011年开始江浙地区就陆续发生民企老板“跑路”,而且其中不乏知名的大型民营实体企业。
“吴英”案的发生引发了全国对民间借贷的关注和反思,民间资本的引导和利用又被摆上了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日程。
新“三十六条”的细则出台以及7月份出台的四十二条细则的发布,都表明了国家对民间资本的重视,国家开始从政策层面上决心打破国家传统的垄断行业,让民间资本进入。
农村民间借贷分析论文

农村民间借贷分析论文一、农村民间借贷的现状、特点近年来,农村民间借贷呈快速发展之势,且较之以往出现了新变化。
农村民间借贷不再局限于本乡本土的亲朋好友,只要可靠,即可发生借贷关系。
借款用途多由过去的婚丧嫁娶、购买生产资料,发展到现在的弥补经营资金不足,受贷主体逐步向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种养殖专业户集中。
借贷期限有长有短,利率主要参考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水平,根据农业生产周期、资金供求状况等来确定的。
与银行贷款相比,民间借贷具有“不交税、成本低、手续简、包袱轻”等先天优势。
当前农村民间借贷呈现出以下四个特点:一是地域差异性。
民间借贷受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诚信程度影响较大,因地区不同而不同。
经济发展较慢的乡村,民间借贷金额小、利率高。
经济发展较快且诚信程度较高的乡村,则金额大、利率低。
二是期限趋长性。
随着借贷用途的变化,民间借贷的期限也发生了变化,由过去的两三个月的临时借用,发展到现在的一、两年,长者三、五年的项目投资。
三是金额趋大性。
随着经济规模的扩大和借贷项目的变化,民间借贷金额也成倍扩大,少则三、五千元,多则五万、十万元。
如某县一农药经销商,在行情好、销路广、银行贷款却不能满足的情况下,通过民间借贷,筹集资金30多万元,其中单笔最大金额达5万元。
四是利率走低性。
现行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要真实,借贷行为要合法,利率不能超过同期银行贷款的4倍。
据对许昌农村调查,民间借贷利率并没有人们传言的那么高,一年期借贷利率由1999年前的4分之高,一路走低,直至目前的1分左右。
个别乡村只有5厘,低于农村信用社同期贷款利率。
二、农村民间借贷快速发展的原因分析根据借贷双方当事人积极程度,民间借贷可以分为主动型与被动型两种。
传统意义上的民间借贷属于被动型,一般为生活所困,贷款无门;主动型民间借贷一般出于投资目的,获取较高利息收入。
在当今农村,由于多种因素,被动型民间借贷仍有一定市场,但主动型民间借贷更呈高速增长趋势,主要原因是:(一)农村缺乏有效的投资渠道。
剖析我国民间借贷问题及发展出路论文

剖析我国民间借贷问题及发展出路论文[摘要]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有息民间借贷的规模不断扩大,并产生了较复杂的契约关系。
当前的有息民间借贷,利率普遍较高,实际上已经成为高利贷,加之缺乏管理,纠纷不断。
当借贷方无法偿还借款时,出借方往往雇一些社会上的无业青年使用“武力”解决。
民间借贷已经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其规范问题急待解决。
[关键词]民间借贷监测工作高利贷民间借贷作为一种古老的融资方式,长期以来活跃于基层金融市场,对居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资金短缺进行了有利调剂。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民间借贷迅速膨胀,并呈现出新动向。
它所引发的一系列纠纷,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一、民间借贷的新动向及原因分析一是借贷主体多元化。
从调查情况来看,民间借贷的主体情况十分复杂,不仅包括农户、城镇居民、个体工商户,而且涉及较多的企事业单位。
部分私营企业由于资金需求大、获取银行贷款支持难,只好选择民间借贷这一融资方式.并且日益发展成为民间借贷市场的主角。
二是借贷手续趋向书面化。
过去民间借贷一般以口头约定为主,现在大多数要签订书面协议,协议条款包括担保、保证、借款额、归还期、违约金等。
有的协议借贷金额条款将本金与利息合二为一,使人难辨利率高低。
三是借贷手续规范化。
农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因而在借贷行为上更为谨慎,借贷手续更为规范。
大多数借贷行为有正式的字据凭证,有的还要求有中间人作为担保.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专门为借贷双方担保的经济人。
四是发展势头呈现职业化。
一些个体工商户进入食利阶层。
由从事生产经营转为仅从事资金借贷,逐步形成“私人钱庄”,使风险更集中。
五是借贷利率居高不下。
年息一般在15%至30%之间,比同期银行利率高出2至4倍,极大地扰乱了金融秩序。
当前民间借贷迅速发展并呈现出的上述新动向有着深刻的原因:一是民间借贷手续简便、快捷。
据调查,借贷双方一般为本乡或邻乡甚至是本村人。
贷方对借方情况相对熟悉。
借方如需要资金,通过中介人担保向贷方说明资金用途、借款金额、还款日期及利息,即可签订借款协议(合同),得到所需要的资金。
经济学毕业论文《我国民间借贷现状、问题及发展趋势研究》

张丹(2007)通过研究发现影响民间借贷利率水平的主要因素有正规金融市场存款利率的高低、违约时风险的大小、借款人违约可能性的大小、违约处罚力度的强弱等[9]。
陈时兴,蔡祖森(2007)在研究中指出民间借贷对市场经济发展具有不可否认的作用,但是同时民间借贷行为也为市场经济的正常运作带来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隐患:首先,由于民间借贷没有设定规范的流程,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不利于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其次,由于民间借贷的规模较大,同时又不受政府部门及相关机构的监管,会给国家的宏观调控带来不好的影响;最后,由于民间借贷渠道不透明,被一些违法人员大昂做一条洗钱的途径,不利于社会的发展[10]。
高小琼(2009)通过研究指出针对民间融资的自身特点、积极作用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我国应该加快民间借贷的立法进程,尽快推出类似于《放贷人条例》等的相关的政策或规定,为民间借贷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引导其走上阳光化、规范化的发展道路[11]。
夏晓红(2010)通过研究指出我国应该适当放松金融监管,允许在地方和广大乡镇农村地区发展地方中小型金融机构,除了中国农业银行和农商行之外,国家还应创造条件鼓励更多的银行进驻乡镇及农村地区,发展好农村金融业务[12]。
1.2民间借贷的研究现状
对于民间借贷这一研究课题,国内外已有相关学者进行了研究。
4499 民间借贷行为的现状与法律规范化研究

民间借贷行为的现状与法律规范化研究前言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民间借贷逐渐被推向了聚光灯下。
传统的借贷模式逐渐被互联网创新性地打破,但是由此也衍生出了一系列问题。
笔者将从民间借贷行为的现状和需要的法律规范化两方面来进行深入研究。
现状分析微信、支付宝等支付工具促进了民间借贷的发展现在的手机支付工具已经非常普及,微信和支付宝是最广为人知的两个工具。
这两个支付工具的兴起促进了民间借贷活动的发展。
在微信和支付宝中,有借贷功能,这对有资金需求和需要借贷的人来说非常方便,一些借贷平台也因此得以出现,从而满足了更多人的借贷需求。
民间借贷信用凭证不足民间借贷的聚敛自然不可避免,那么合同和证明的重要性变得尤为突出。
但由于缺乏有效的征信机构,所以借贷双方也难以进行准确的评估和信用评估。
同时也因为双方互不信任,双方都怕将钱贷出去后借款人无力偿还,所以很多时候都会采取高息贷款,这也带来了不少矛盾和法律纠纷。
民间借贷市场监管管理缺失由于缺乏有力的监管,民间借贷市场也很容易受到恶意借款者或非法机构的侵害。
这些机构通常不仅无牌无照,而且无良违法,以发传销为名义,行非法金融活动,导致一些老百姓担心贷款公司存在风险,误入非法公司,蒙受巨大损失。
法律规范的必要性在上述分析中,我们明确意识到了民间借贷市场目前的困境,而法律规范化是目前比较好的解决方式之一。
其中,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正确的法规正式地制定民间借贷合法的法规条文。
在监管定位中,没有登记挂靠的非法机构将遭到惩罚。
加强对民间借贷市场的监管,以保证公平竞争、让市场在合理可控的范围内运行。
构建征信网络建立强有力和公正的征信机构,这将对民间借贷市场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这将帮助借贷双方解决很多问题,它不仅能够更好地保护借贷双方的利益,而且能够减少市场不良行为的发生。
加强借贷者素质培养加强借贷者的信用建设, 引导借贷双方关注信用信誉,建立完整的信用记录,强化个人客观评价,鼓励借贷透明。
民间借贷的刑法研究论文(5篇)

民间借贷的刑法研究论文(5篇)第一篇:民间借贷的刑法研究论文摘要:民间借贷在我国由来已久,如今更是走进了寻常百姓的生活之中,到目前为止已经是热门话题。
民间借贷虽然是来自于民间的自发形成的融资方式,但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正规金融机构的不足之处,为很多中小企业的发展,解决了很多问题。
但在实际上,民间借贷在我国并没有合法的地位,处于犯罪和无罪的中间地带。
所以说,如何正确引导民间借贷,避免其走上犯罪道路,进一步扩大其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是当前我国需要首先考虑的问题,本文首先分析了民间借贷与刑法之间的关系,然后为以后我国制定民间借贷法律提供相关建议。
关键词:民间借贷;刑法;融资我国对民间借贷的管制一向严格,导致人们在提起民间借贷的时候,都会说成是非法的洗钱活动,甚至是联想成为刑法中规定的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行为。
在现代日常生活中,民间借贷由于融资便捷、参与人数比较多等优点,很容易会成为不法分子用来违法犯罪的工具,但是从实际来说,民间借贷和洗钱还是存在本质上的区别的,更不能把民间借贷说成是非法活动,造成人们对民间借贷的错误看法,主要是由于我国目前并没有形成完善的法律体系和金融体系造成的,从而导致人们对民间借贷的看法十分混乱。
本文通过研究民间借贷与刑罚的相关问题,为刑法中对民间借贷的判定提出改善建议。
一、民间借贷的特征(一)参与主体众多,资金来源广泛民间借贷的资金来源广泛,基本上拥有闲散资金的企业和个人都可以提供民间借贷服务,如个人、企业、个体户等。
资金的来源也各不相同,不仅包括居民的私人储蓄、企业的资金积累,还包括那些来历不明的资金和银行借贷的资金等。
在所有的资金来源之中,更多的是巨门和企业的私有财产。
此外,还能体现出出借方在金融市场找到不到合适的投资产品,所以就会将大量资金投入民间借贷志宏,进行资金调剂。
(二)隐蔽性和地域性隐蔽性主要指的是民间借贷在当前还不属于合法的融资手段,因此并不能得到法律的承认,只能私下进行,并且不受金融当局的监管,所以具有隐蔽性特点。
我国民间借贷发展研究

我国民间借贷发展研究一、本文概述民间借贷,作为一种传统的金融活动,自古以来就在我国的经济生活中占据重要地位。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的改革,民间借贷在形式、规模和影响上都有了显著的变化。
本文旨在深入研究我国民间借贷的发展历程、现状、问题及其对策,以期为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参考。
本文首先将对民间借贷的定义、特点及其在我国经济中的作用进行概述,梳理民间借贷的发展历程,分析其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发展特点和影响因素。
接着,本文将重点分析当前民间借贷市场的规模、结构、运作方式以及存在的问题,如风险防控不足、监管缺失、信息不对称等。
在此基础上,本文将探讨民间借贷市场的未来发展趋势,以及应对当前问题的策略和建议。
通过本文的研究,我们期望能够更全面地了解我国民间借贷的发展状况,揭示其内在的运行规律和存在的问题,为我国民间借贷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政策建议。
本文也期望能够为相关领域的研究者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和启示,共同推动民间借贷研究的深入和发展。
二、我国民间借贷的发展历程我国民间借贷的历史源远流长,自古以来,民间借贷就在我国的经济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民间借贷的形式和规模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
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民间借贷主要以亲友间的无息或低息借贷为主,这种借贷形式基于亲情和友情,规模较小,主要用于解决个人的生活困难或临时的资金需求。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民间借贷逐渐从个人间的互助行为转变为一种商业行为。
一些有闲散资金的个人或企业开始通过民间借贷市场进行资金出借,以获取更高的收益。
同时,一些中小企业由于无法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足够的贷款,也开始转向民间借贷市场寻求资金支持。
进入21世纪后,我国民间借贷市场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和金融科技的创新,民间借贷逐渐实现了线上化、平台化和规范化。
一些P2P网贷平台、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为民间借贷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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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我国民间借贷现状研究论文》
摘要。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有息民间借贷的规模不断扩大,并产生了较复杂的契约关系。
当前的有息民间借贷,利率普遍较高,实际上已经成为高利贷,加之缺乏管理,纠纷不断。
当借贷方无法偿还借款时,出借方往往雇一些社会上的无业青年使用“武力”解决。
民间借贷已经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其规范问题急待解决。
关键词:民间借贷;监测工作;高利贷
民间借贷作为一种古老的融资方式,长期以来活跃于基层金融市场,对居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资金短缺进行了有利调剂。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民间借贷迅速膨胀,并呈现出新动向。
它所引发的一系列纠纷,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一、民间借贷的新动向及原因分析
一是借贷主体多元化。
从调查情况来看,民间借贷的主体情况十分复杂,不仅包括农户、城镇居民、个体工商户,而且涉及较多的企事业单位。
部分私营企业由于资金需求大、获取银行贷款支持难,只好选择民间借贷这一融资方式.并且日益发展成为民间借贷市场的主角。
二是借贷手续趋向书面化。
过去民间借贷一般以口头约定为主,现在大多数要签订书面协议,协议条款包括担保、保证、借款额、归还期、违约金等。
有的协议借贷金额条款将本金与利息合二为一,使人难辨利率高低。
三是借贷手续规范化。
农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因而在借贷行为上更为谨慎,借贷手续更为规范。
大多数借贷行为有正式的字据凭证,有的还要求有中间人作为担保.有的地方
甚至出现了专门为借贷双方担保的经济人。
四是发展势头呈现职业化。
一些个体工商户进入食利阶层。
由从事生产经营转为仅从事资金借贷,逐步形成“私人钱庄”,使风险更集中。
五是借贷利率居高不下。
年息一般在15%至30%之间,比同期银行利率高出2至4倍,极大地扰乱了金融秩序。
当前民间借贷迅速发展并呈现出的上述新动向有着深刻的原因:一是民间借贷手续简便、快捷。
据调查,借贷双方一般为本乡或邻乡甚至是本村人。
贷方对借方情况相对熟悉。
借方如需要资金,通过中介人担保向贷方说明资金用途、借款金额、还款日期及利息,即可签订借款协议(合同),得到所需要的资金。
相对于银行贷款,这一借贷形式比较灵活,符合农户季节性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急的特点。
二是部分农民理财意识发生转化。
在当前存款利率较低,其他投资渠道较窄等情况下,部分农户把闲置的资金转向民间借贷以获得高收益。
并且,随着人们社会信用意识的提高,民间借贷行为更趋理智化、规范化,从出借到归还.都采用书面协议这一合规方式进行。
避免了不必要的争执,出借方的收益能够得到法律保护。
三是农村个体营业户资金需求增大。
据调查,某地区部分边远乡镇一般的种养殖、运输专业户,经营成本在2万元左右,其周转资金约为5000元。
而农村金融部门对这些专业户的贷款额度较小。
一般在5000元以下,且期限较短,不能满足农户生产经营所需。
因而多数农村专业户只好进行民间借贷。
四是银行贷款复杂,条件要求较高。
从某乡部分农户那里了解到,农民向信用社贷款,先要由信用社信贷员对其家庭收入、资信状
况、资金用途等进行调查取证。
再找有偿还能力的中介人作担保,最后出具担保人、贷款人的身份证、印鉴,签订借款合同,方才能办理一笔贷款。
相对严格的贷款程序,使部分资金需求者在无法获得银行贷款支持的情况下,不得不转向民间借贷。
五是金融机构集中收缩、信贷权限全面上收,造成金融融资功能萎缩,促使民间借贷日趋活跃。
二、民间借贷的发展存在的问题
由于民间借贷游离于国家宏观调控之外,借贷行为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较小,随意性特征明显。
因此民间借贷存在着大量风险。
这些风险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经营性风险。
县域民营企业普遍存在管理水平较低、人员素质较差、财务体制不健全、信用等级低等问题。
同时,县域大部分民营企业主要从事农副产品的收购和初级加工,产品附加值低,这就注定了企业生产经营的效能相对低下,赢利能力差。
这也是正规金融信贷难以注入资金的主要原因。
因此,随着民间融资规模的不断扩张,民营企业逐渐成为民间借贷的主体,从而资金的风险系数增高,经营性风险因素也呈上升趋势。
二是民间融资的高利率导致了资金成本风险。
目前,县域民间融资的利率大多呈高升趋势,有的利率已远远超出了当地实际经济发展水平和借款方的实际承受能力,加重了资金借入方的成本支出,获取利润的空间被压缩或亏损;但对于资金的供给方来说,利率高,能够为其实现资金效益的最大化,然而过分追求资金的效益性,却忽视资金的安全性,最终结果只能是两败俱伤。
三是民间融资的程序简化导致了道德性风险。
民间融资方式程序简单,且极不规范,决定了
道德性风险的存在。
民间借贷之所以被推崇,主要是受资金需求方无可供抵押或担保的标的物所致。
同时,民间融资的供资方并没有一套类似于银行业机构的信贷管理办法,对资金的借人方缺乏有效的约束和监管,一旦借入方以此来诈骗钱财,将给资金供给方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四是民间融资的高利率导致了民间融资缺乏法律保障,存在制度性风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还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如果公民之间的借款没有约定利息,贷款方就无权收取利息。
而当借款人决定不归还借款时,出借人往往也不依靠法律手段去解决。
他们习惯于雇佣社会上的无业青年以暴力的方式逼迫借款人还钱。
这种行为在不少地方出现了导致借款人死亡的情况。
三、民间借贷的规范建议
针对当前民间借贷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为了有效的规范其发展,笔者提出以下的建议:
第一,加大金融监管力度,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
根据我国有关经济法规的规定,人民银行对全国的金融业有监管的职责。
而对民间借贷进行有效的监管,则是基层人民银行的职责所在。
当前对民间借贷监测存在的问题是,借钱者认为“借钱不光荣”,不愿意向外透露借贷信息,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都需要资金的支持和信贷投入,而县域各国有商业银行小额贷款业务几乎没有发生,
农村信用社支持“三农”后资金也非常紧张,因此只好转向民间借贷,但在实际选监测点进行监测时,监测到的户数极少。
再如: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日渐突出,在银行贷款无门的情况下,企业为了自身发展,也加入到民间融资的行列来,而且资金额比个人借贷更大。
但在深入企业调查时,明知企业有民间融资行为,企业却不予承认,所以也就无法统计。
同时,债权人也坚持“财不外露”的思想,不愿向外透露借贷信息,实际监测大多采用侧面打听的方式,加大了监测的难度。
对此,基层人民银行一方面应该耐心宣传国家政策,讲明监测与个人财产和借贷行为无关,并对个人资料严格保密。
另一方面让群众明确在什么情况下民间借贷行为受国家法律保护,并且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二,政府部门应妥善处理好社会上的待业青年。
当借款人不能返还借款的时候,出借人会把目光盯向这些青年,以暴力的方式逼迫借款人还钱。
而在逼迫的过程中,很容易引发违法甚至犯罪行为。
因此,政府部门应尽力对这部分青年人做好就业安置工作。
公务员之家第三,制定适应民问借贷行为发展的法律规范。
明确民间借贷出借金额、管理机构.规定只要是有利息收入的,必须到管理机构进行登记,纳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四、结语
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民间接待也呈现生机。
如果规范得当,民间借贷作为一种融资方式会更加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但是如果规范不当,则会阻碍市场经济的发展,我们必须提高警惕。
参考文献:
[1]王可为.西部欠发达地区经济金融发展探索与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xx.2.
[2]吴晓灵.中央银行新法规手册.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xx,
[3]杨明基:基层中央银行业务操作与管理[m].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xx,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