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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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

• 6.干涉农业承包合同的行为 • 法律规定: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 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 农村承包经营责任制是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在农村推 行的一项重要经济政策,它是由村(组)集体经济 组织与其内部成员或其他承包者之间通过签订承包 合同的方式,确立双方在生产、经营和分配过程中 的权利义务。 • 在实践中,一些地方的乡、镇政府对农业承包经营 活动进行干预,擅自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 侵犯了农民的经营自主权和财产权。因此,行政复 议法将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的纳入 复议范围。
• (二)不可申请复议的事项 • 1.内部行政行为; • 行政复议法的目的是解决行政机关在行使行 政权的过程中与管理相对人之间产生的行政 争议,是为管理相对人提供的一项权利救济 途径,是解决外部行政行为争议的一项法律 制度。外部行政行为引起的争议与内部行政 行为引起的争议在性质、内容等方面都有所 不同,因此,在处理机关、程序和后果等方 面都证、资格证等证书 的变更、中止、撤销行为 • 法律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 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 的决定不复的; • 不管是许可证、执照,还是资质证、资格证, 都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从事某种活 动的所必需的,没有这些证书,公民或组织就 不能从事相应的活动。因此,法律对取得这些 证书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保护也应当 是必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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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复议的范围
• 可申请复议的行政行为 • 不可申请复议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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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申请复议的行政行为 • 1、行政处罚
• (
• 法律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 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 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的; • 1996年3月17日八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行政 处罚法》系统地对行政处罚的设定、种类、实施机关、 处罚程序等作了规定,是行政机关实施处罚的主要法律 依据。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培训课件(PPT 110页)

5. 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引起行 政复议,该组织是被申请人;
6.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引起行政复议, 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7. 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决定的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 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三)第三人
❖ 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 政复议。
❖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 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 政复议。
❖ 行政处罚中受被处罚人侵害的人。
(二)被申请人
❖ 被申请人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 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复议申请的行政机 关。
被申请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 申请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直接申请复议 的,该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 被申请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作出的__________具体行政行为,向 __________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要求__________。 ❖ 事实及理由: ❖ 此致 ❖ (受理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 ❖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 年月日 ❖ 附:1.申请书副本__________份; ❖ 2.证据__________份。
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 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 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 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 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 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 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 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 计算。
6.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引起行政复议, 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7. 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决定的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 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三)第三人
❖ 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 政复议。
❖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 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 政复议。
❖ 行政处罚中受被处罚人侵害的人。
(二)被申请人
❖ 被申请人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 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复议申请的行政机 关。
被申请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 申请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直接申请复议 的,该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 被申请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作出的__________具体行政行为,向 __________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要求__________。 ❖ 事实及理由: ❖ 此致 ❖ (受理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 ❖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 年月日 ❖ 附:1.申请书副本__________份; ❖ 2.证据__________份。
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 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 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 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 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 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 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 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 计算。
行政复议法培训课件最全PPT

行政复议法培训课件
• 广东省行政复议案件量继续居全国第一,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日益凸显
• 2013-07-04 15:10:39.0 来源:法律教育网 •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2012年全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2012年全
国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10543件,其中我省共收到13935件,继续居 全国第一位,占全国收案总数近九分之一;2012年全省一审行政应诉案件共5920件, 排在全国第四位,反映了我省行政复议工作成效显著,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 主渠道作用日益凸显,为我省的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 近年来,广东省行政复议案件呈持续增长态势,案件特点也反映了全省行政争议的新 动向。一是,案件呈逐年增长态势,反映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选择通过行政复议维护 其合法权益。2012年,全省行政复议案13935件,较2011年的10838件同比增长28.58%, 与2008年的6703件相比,四年间翻了一番,案件总量继续居全国第一位。说明我省各 级行政机关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制度 的认同感和信赖度不断提高,选择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越来越多,行政复议在化 解行政争议中起到了主渠道作用。二是,案件主要集中在市、县政府部门,反映基层 行政执法引发的行政争议较多。2012年,全省被申请人是市、县级政府部门的共10728 件,占案件总数的76.99%。表明随着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和行政管理重 心进一步下移,基层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不高引发的行政争议不断增多,反映出 加强基层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三是,涉及民生领域的案件上升 趋势明显,反映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引发的行政争议日益增多。2012年,全省公 安、土地、劳动社会等涉及民生领域类型案件量达10542件,占案件总数的75.65%。反 映人民群众越来越重视民生权益的保障,需要行政机关对民生领域问题加强监管和执 法的力度。四是,征地拆迁、山林土地确权等案件涉及利益重大,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对社会稳定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是当前行政争议的重点和难点。
• 广东省行政复议案件量继续居全国第一,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日益凸显
• 2013-07-04 15:10:39.0 来源:法律教育网 •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2012年全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2012年全
国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10543件,其中我省共收到13935件,继续居 全国第一位,占全国收案总数近九分之一;2012年全省一审行政应诉案件共5920件, 排在全国第四位,反映了我省行政复议工作成效显著,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 主渠道作用日益凸显,为我省的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 近年来,广东省行政复议案件呈持续增长态势,案件特点也反映了全省行政争议的新 动向。一是,案件呈逐年增长态势,反映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选择通过行政复议维护 其合法权益。2012年,全省行政复议案13935件,较2011年的10838件同比增长28.58%, 与2008年的6703件相比,四年间翻了一番,案件总量继续居全国第一位。说明我省各 级行政机关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制度 的认同感和信赖度不断提高,选择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越来越多,行政复议在化 解行政争议中起到了主渠道作用。二是,案件主要集中在市、县政府部门,反映基层 行政执法引发的行政争议较多。2012年,全省被申请人是市、县级政府部门的共10728 件,占案件总数的76.99%。表明随着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和行政管理重 心进一步下移,基层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不高引发的行政争议不断增多,反映出 加强基层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三是,涉及民生领域的案件上升 趋势明显,反映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引发的行政争议日益增多。2012年,全省公 安、土地、劳动社会等涉及民生领域类型案件量达10542件,占案件总数的75.65%。反 映人民群众越来越重视民生权益的保障,需要行政机关对民生领域问题加强监管和执 法的力度。四是,征地拆迁、山林土地确权等案件涉及利益重大,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对社会稳定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是当前行政争议的重点和难点。
行政复议法培训课件

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
监督机制
通过内部监督、上级监督、社会监督等多种 方式对行政复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执 行到位。
责任追究
对拒不履行或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机关, 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分、刑事责任等 。
公开透明
将行政复议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 监督,提高行政机关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部分行政机关在行政复议实践中存在操作不规范、不 严谨等问题,导致行政复议法实施效果不佳。
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
目前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监督制约机制尚不健全,难以 有效保障行政复议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改进建议:完善立法、加强培训等
完善立法
针对行政复议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明确申请条件、审理程序等 ,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
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 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 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受理机关和程序
受理机关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 、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 申请行政复议。
意义
行政复议法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有利于 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正和稳定;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
适用范围和对象
适用范围
行政复议法适用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 其合法权益的情况。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
加强培训
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行政复议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确保行政复议 工作的规范进行。
行政复议法[课件](共80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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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权,并对所受理的案件有管辖权。二是,行政相对人(申请人)
必须是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三是,行政主体(申请人) 必须是作出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 2、依据合法——复议机关必须正确适用(shìyòng)《行政复议法》和 其他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作为依据,作出复议决定。 3、程序合法——复议机关必须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受 理复议申请,审查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决定。
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shēnqǐng)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
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shēnqǐng):
(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
行政复议 法 (xínɡ zhènɡ fùyì) 第一页,共八十页。
第一章 行政复议 概述 (xínɡ zhènɡ fùyì)
第一节 行政复议的概念与特征
一、行政复议的概念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
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
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
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七页,共八十页。
第二章 行政复议 范围 (xínɡ zhènɡ fùyì)
第十八页,共八十页。
第一节 行政复议(xínɡ zhènɡ fùyì)的受案范围
一、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含义 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是行政相对人认
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依法可以向行政机关请求(qǐngqiú)重新审查的行 政行为的范围。(《行政复议法》第二章)
必须是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三是,行政主体(申请人) 必须是作出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 2、依据合法——复议机关必须正确适用(shìyòng)《行政复议法》和 其他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作为依据,作出复议决定。 3、程序合法——复议机关必须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受 理复议申请,审查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决定。
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shēnqǐng)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
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shēnqǐng):
(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
行政复议 法 (xínɡ zhènɡ fùyì) 第一页,共八十页。
第一章 行政复议 概述 (xínɡ zhènɡ fùyì)
第一节 行政复议的概念与特征
一、行政复议的概念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
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
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
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七页,共八十页。
第二章 行政复议 范围 (xínɡ zhènɡ fùyì)
第十八页,共八十页。
第一节 行政复议(xínɡ zhènɡ fùyì)的受案范围
一、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含义 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是行政相对人认
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依法可以向行政机关请求(qǐngqiú)重新审查的行 政行为的范围。(《行政复议法》第二章)
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学习课件

(三)明确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行政复议法》第8条规定,下列两类事项不 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1、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 2、对民事纠纷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行为。
四、行政复议的申请
(一)行政复议申请的提出 1、行政复议申请的条件 (1)申请人适格;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5)属于受理行政复议机关管辖; (6)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行政复议的申请方式
(一)合法原则 (二)公正原则 (三)公开原则 (四)及时原则(效率原则) (五)便民原则 (六)一级复议原则 (七)司法最终原则
三、行政复议的范围
(一)申请行政复议的法定情形 1、行政处罚行为; 2、行政强制措施; 3、行政许可行为; 4、行政确权行为; 5、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行为;; 6、干预农业承包合同的行为;
(2)期限:5个工作日。
6、不予受理决定的监督 (1)监督的情形: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超
过法定期限不予答复。
(2)监督的途径:诉讼救济;行政救济
(7)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应当 向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法律文书 而未送达的,视为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不作为的情形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 起算: (1)有履行期限规定的,自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计算; (2)没有履行期限规定的,自行政机关 收到申请满60日起计算。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 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 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行政 复议申请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七)行政复议机关
1、概念:是指依照《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 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 政机关。
2024年度行政复议课件

行政复议课件
2024/3/24
1
contents
目录
2024/3/24
• 行政复议概述 •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 行政复议的管辖 • 行政复议的程序 • 行政复议的证据规则 • 行政复议的法律责任与监督
2
2024/3/24
01
行政复议概述
3
行政复议的定义与性质
2024/3/24
定义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 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 、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该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 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活动。
行政处罚
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 可证或执照、行政拘留等。
2024/3/24
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如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 决等。
8
抽象行政行为的受案范围
2024/3/24
行政法规
01
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规章
02
国务院部门、地方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10
2024/3/24
03
行政复议的管辖
11
级别管辖
一般情况下,行政复议案件由作出具 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 机关管辖。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 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 行政复议。
2024/3/24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 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 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 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03
如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
。
9
2024/3/24
1
contents
目录
2024/3/24
• 行政复议概述 •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 行政复议的管辖 • 行政复议的程序 • 行政复议的证据规则 • 行政复议的法律责任与监督
2
2024/3/24
01
行政复议概述
3
行政复议的定义与性质
2024/3/24
定义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 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 、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该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 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活动。
行政处罚
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 可证或执照、行政拘留等。
2024/3/24
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如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 决等。
8
抽象行政行为的受案范围
2024/3/24
行政法规
01
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规章
02
国务院部门、地方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10
2024/3/24
03
行政复议的管辖
11
级别管辖
一般情况下,行政复议案件由作出具 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 机关管辖。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 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 行政复议。
2024/3/24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 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 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 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03
如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
。
9
《行政复议》课件

确认违法决定
认为被复议的行政行为违法,但无需撤销或 变更,决定确认违法。
决定的效力
1 2
对当事人的效力
当事人必须遵守复议决定,否则可能会面临法律 责任。
对行政机关的效力
复议决定对行政机关具有约束力,行政机关必须 执行。
3
对司法机关的效力
如果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人民法院将依法对复议决定进行审查。
总结词
行政强制决定复议案
详细描述
本案例涉及一起因行政强制决定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 强制决定不服,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经过审查,认为被申请人 作出的行政强制决定违反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最终撤销了该强制决定,并责令被申请
人重新作出强制决定。
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
行政机关在行政复议中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当承担行政责任,包 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处分。
民事责任
行政机关在行政复议中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等。
刑事责任
行政机关在行政复议中违反刑法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依法追究 其刑事责任。
05 行政复议案例分析
04 行政复议的监督与救济
监督机制
内部监督
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行政 复议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其公正、合 法。
外部监督
司法机关、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等对 行政复议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其公开 、透明。
公民监督
公民有权对行政复议工作进行监督, 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法律监督
通过立法、执法和司法等途径,对行 政复议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确保其依 法进行。
审理与决定
认为被复议的行政行为违法,但无需撤销或 变更,决定确认违法。
决定的效力
1 2
对当事人的效力
当事人必须遵守复议决定,否则可能会面临法律 责任。
对行政机关的效力
复议决定对行政机关具有约束力,行政机关必须 执行。
3
对司法机关的效力
如果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人民法院将依法对复议决定进行审查。
总结词
行政强制决定复议案
详细描述
本案例涉及一起因行政强制决定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 强制决定不服,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经过审查,认为被申请人 作出的行政强制决定违反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最终撤销了该强制决定,并责令被申请
人重新作出强制决定。
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
行政机关在行政复议中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当承担行政责任,包 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处分。
民事责任
行政机关在行政复议中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等。
刑事责任
行政机关在行政复议中违反刑法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依法追究 其刑事责任。
05 行政复议案例分析
04 行政复议的监督与救济
监督机制
内部监督
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行政 复议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其公正、合 法。
外部监督
司法机关、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等对 行政复议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其公开 、透明。
公民监督
公民有权对行政复议工作进行监督, 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法律监督
通过立法、执法和司法等途径,对行 政复议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确保其依 法进行。
审理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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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法律效力不同。行政复议决定一般没有最终的 法律效力,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不服,还可以 提起行政诉讼。只有在法律规定复议裁决为终局 裁决的情况下,复议决定才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 。行政诉讼则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
7.是否收取案件受理费用不同。行政复议机关受 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3.审查的范围不同。行政复议的监督是全面的, 不仅限于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还包括 对具体行政行为合理性的审查。
4.适用程序不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提起的时 间与审理的期限都不尽相同。
典5藏.P审PT 理方式不同。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 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 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 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 第三人的意见。行政诉讼实行开庭审理制度。
2.必须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即其合法利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的影响.
典二藏P、PT 行政复议被申请人
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复议申请,并 由行政复议机关通知参加行政复议的行政主体。
被申请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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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是处理行政争议的
方式,二者具有程序上的衔接关系,可以 分为四种情况: 第一种是自由选择型 第二种是复议前置型 第三种是选择兼终局型 第四种是复议终局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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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行政复议范围
一、行政复议范围
行政复议的范围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 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 法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请求重新审查的行 政行为的范围。
2.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同一 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申请人;行 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共同的名义作 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 的组织为共同被申请人;行政机关与其他组织以 共同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 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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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引起行政复议,该组织是被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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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行政复议
第一节 行政复议概述 第二节 行政复议范围 第三节 行政复议参加人和行政复议机关 第四节 行政复议的申请和受理 第五节 行政复议的审理、决定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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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行政复议概述
一、行政复议的概念和特征 (一)行政复议的概念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
4.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 准机关为被申请人。
5.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 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 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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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引起的行政复议,委托机关是被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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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藏PPT 第三节 行政复议参加人 和行政复议机关
一、行政复议申请人
申请人是指对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 ,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向行政 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的公民、法人或其他 组织。
确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是否具有申请人的资 格,要考虑两个条件:
1.必须是本人权益受到侵害。
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 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 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的具体行 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和适当性的审查并作出 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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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复议的性质 1.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2.行政复议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3.行政复议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不解
7.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被撤销的, 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决民事争议及其他争议 4.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典藏PPT 二、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原则 (二)公正原则 (三)公开原则 (四)及时原则 (五)便民原则 (六)不利变更禁止原则 (七)全面审查原则 (八)有限调解原则
典藏三PP、T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一)具体行政行为 1.行政处罚。 2.行政强制措施。 3.行政许可变更、中止、撤销行为。 4.行政确权行为。
典藏5PP.T侵犯经营自主权的行为。 6.变更或废止农业承包合同行为。 7.要求行政相对人履行义务的行为。 8.不依法办理行政许可行为。 9.不履行法定职责行为。 10.行政给付行为。 11.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二)抽象行政行为 行政相对人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
4.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在适用的原则、程序上也 有一些相似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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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主要区别 1.行为性质不同。行政复议从本质上说仍然是一
种行政行为,行政诉讼则是纯粹的司法行为。
2.受案范围不尽一致。《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受 案范围要比《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广。
,可以一并提出对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有 关规定的审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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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复议的排除事项 (一)行政机关的人事处理决定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
理决定不服的,不能申请复议,只能向有 关人事和行政监察部门申诉。 (二)行政主体对民事纠纷的处理 对行政机关就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 他处理不服的,不能申请复议,可以依法 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相同之处
1.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 ,都是因为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行为而引起的。
2.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是为了纠正违法或者不 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保障和监督行政主体依法行政。
3.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是一种依申请的行为, 二者程序的启动,都适用不告不理的原则。
7.是否收取案件受理费用不同。行政复议机关受 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3.审查的范围不同。行政复议的监督是全面的, 不仅限于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还包括 对具体行政行为合理性的审查。
4.适用程序不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提起的时 间与审理的期限都不尽相同。
典5藏.P审PT 理方式不同。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 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 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 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 第三人的意见。行政诉讼实行开庭审理制度。
2.必须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即其合法利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的影响.
典二藏P、PT 行政复议被申请人
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复议申请,并 由行政复议机关通知参加行政复议的行政主体。
被申请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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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是处理行政争议的
方式,二者具有程序上的衔接关系,可以 分为四种情况: 第一种是自由选择型 第二种是复议前置型 第三种是选择兼终局型 第四种是复议终局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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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行政复议范围
一、行政复议范围
行政复议的范围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 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 法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请求重新审查的行 政行为的范围。
2.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同一 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申请人;行 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共同的名义作 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 的组织为共同被申请人;行政机关与其他组织以 共同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 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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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引起行政复议,该组织是被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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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行政复议
第一节 行政复议概述 第二节 行政复议范围 第三节 行政复议参加人和行政复议机关 第四节 行政复议的申请和受理 第五节 行政复议的审理、决定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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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行政复议概述
一、行政复议的概念和特征 (一)行政复议的概念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
4.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 准机关为被申请人。
5.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 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 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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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引起的行政复议,委托机关是被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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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藏PPT 第三节 行政复议参加人 和行政复议机关
一、行政复议申请人
申请人是指对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 ,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向行政 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的公民、法人或其他 组织。
确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是否具有申请人的资 格,要考虑两个条件:
1.必须是本人权益受到侵害。
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 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 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的具体行 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和适当性的审查并作出 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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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复议的性质 1.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2.行政复议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3.行政复议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不解
7.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被撤销的, 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决民事争议及其他争议 4.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典藏PPT 二、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原则 (二)公正原则 (三)公开原则 (四)及时原则 (五)便民原则 (六)不利变更禁止原则 (七)全面审查原则 (八)有限调解原则
典藏三PP、T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一)具体行政行为 1.行政处罚。 2.行政强制措施。 3.行政许可变更、中止、撤销行为。 4.行政确权行为。
典藏5PP.T侵犯经营自主权的行为。 6.变更或废止农业承包合同行为。 7.要求行政相对人履行义务的行为。 8.不依法办理行政许可行为。 9.不履行法定职责行为。 10.行政给付行为。 11.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二)抽象行政行为 行政相对人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
4.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在适用的原则、程序上也 有一些相似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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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主要区别 1.行为性质不同。行政复议从本质上说仍然是一
种行政行为,行政诉讼则是纯粹的司法行为。
2.受案范围不尽一致。《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受 案范围要比《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广。
,可以一并提出对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有 关规定的审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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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复议的排除事项 (一)行政机关的人事处理决定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
理决定不服的,不能申请复议,只能向有 关人事和行政监察部门申诉。 (二)行政主体对民事纠纷的处理 对行政机关就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 他处理不服的,不能申请复议,可以依法 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相同之处
1.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 ,都是因为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行为而引起的。
2.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是为了纠正违法或者不 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保障和监督行政主体依法行政。
3.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是一种依申请的行为, 二者程序的启动,都适用不告不理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