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任务的实施方案
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作为一个拥有庞大人口和过剩工业产能的国家,中国也因为其日益严重的水污染问题而备受关注。
为了改善当地的水质,中国政府推出了“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这是一个旨在提高我国水质的庞大计划。
在本文中,我们将详细介绍此计划的重点内容,并探讨其工作方案。
一、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是一项旨在提高我国水质的庞大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1. 推进水污染防治技术的创新此计划的首要目标是推动国内的水污染控制技术创新,以更好地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
为此,计划将开展一系列水污染防治应用技术研究,并为技术创新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此项推进将重点关注新型净水技术、废水处理技术等。
2. 建立更为完善的监督体系为了更好地掌握水污染治理进展和压力,此计划将大力推进水污染监测方法的开发、实现和完善。
通过建立一套完备的监测体系,可更好地追踪水质问题,并派出专业人员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
3. 适当提高治污水收费标准在现行的治污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此计划提议在不过分增加企业负担的情况下,适当增加治污收费标准。
此措施的目的是为了让那些污染处理技术先进而性价比较高的企业获得更多收费优惠,并鼓励其他企业纳入清洁化生产的更多水质治理体系。
4. 强化废水排放监管和管理为了确保企业能够遵从治污法规和标准,此计划也包括将更多的重点放在加强废水排放管理和监管上。
为此,监管机构将会加强其对企业废水排放的监测和检验,依法进行处罚和纠正。
5. 加强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在治理污染的同时,此计划还将积极开展环保运动,加强人民的环保意识,并树立保护环境的意识。
这方面的工作包括科普环保知识、推动公众对于家庭污水处理和废弃物分类投放等环保宣传等等。
二、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工作方案为了有效完成以上提出的目标,此计划提出了以下工作方案:1. 加快政策法规的推进和更新在原有的污染防治法和污染排放标准的基础上,这个计划将加强对哪些新兴的污染源企业和项目的标准和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厦门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厦门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一、前言厦门市作为一个重要的沿海城市,水资源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近年来,由于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厦门市水资源面临严重的污染和过度利用的问题。
为了保护厦门市水资源,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制定了以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1.制定完善的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推进建立健全的水污染监管体系。
2.加强水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管理能力,提高水污染治理和环境整治水平。
3.推动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和水资源管理水平。
三、重点任务1.制定完善的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升水污染防治的法治化水平。
(1)修订完善水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制度体系。
(2)加强水污染源头治理,推行严格的排污许可制度,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处罚力度。
(3)完善监测评估机制,建立水污染防治责任追究机制。
2.加强水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管理能力,提高水污染治理和环境整治水平。
(1)加强河流、湖泊、水库和海域的监测工作,建立水环境质量评估监测网络。
(2)改善水环境基础设施,加大对水污染治理设施的投资力度。
(3)加强水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提高水污染监测、评估和治理的技术水平。
3.推动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和水资源管理水平。
(1)制定水资源管理政策,推行水资源公共管理机制,加强对水资源的调控。
(2)推广水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3)加强水资源保护工作,建立水资源保护意识,减少水资源的浪费和污染。
四、实施措施1.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1)修订完善水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如《水污染防治法》等,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制度体系。
(2)制定水污染防治的具体实施细则和操作规范。
(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形成水资源管理各方共治的局面。
2.加强水环境保护和治理(1)加大对水环境的监测和评估工作力度,建立全市的水环境监测网络。
(2)修复和保护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域生态环境,加大对重点污染区域的整治工作。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一、背景我国水资源丰富,是世界上水资源相对丰富的发展中国家之一。
但由于长期以来环境保护意识薄弱、产业结构不合理等原因,水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有效地控制和预防水污染,维护良好的水生态环境,国家制定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二、目标该计划目标是到2020年,重点流域和海域水环境明显好转,水污染总量明显减少,水污染防治体系初步建成,水资源合理利用程度显著提高,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三、工作方案1.强化水污染源头防治通过加强污染源头的管控,限制污染物排放并提高排放标准。
公开排污信息,加强监管力度,对违规企业进行行政处罚,推动企业借助内部管理体系控制污染。
同时,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减少污染排放。
2.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对城镇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对排放的污水进行零排放或回用。
加强污水处理厂的管理和运营,提高废水处理效率。
同时,建立城市集中供水、污水处理和水环境监测等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及时共享和联网监测。
3.加强农村污水治理通过建设符合当地实际和现代化要求的农村污水处理系统,将农村污水进行合理集中收集及处理,实现农村地区的污水治理。
同时提倡并推动生态农业及非耕地利用,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4.加强水环境监管加大对水污染防治的监管力度,对重点行业、企业及污染源进行定期监测,制定相应对策并督促其落实。
对违法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列入黑名单。
定期公开水环境监管数据,提升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认知和要求。
5.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通过经济手段和技术手段,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加强水资源管理和计划,保证每一个流域和海域的水资源利用最大化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最大效益。
完善水权交易市场,积极探索建立激励机制,鼓励节水型企业的发展。
6.推进科技创新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探索水污染防治新技术、新材料、新装置和新产品,并在工程实践中推广应用,提升污水处理技术水平和彻底解决水污染问题的能力。
广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工作方案

广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处中国的西南部,是一个自然资源丰富、风景优美的地区。
然而,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水污染问题日益严重,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和生态环境的稳定性。
为了有效防治水污染问题,保护水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制定了广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全面提高广西水环境质量,建设美丽广西,人民过上更加健康、幸福的生活。
2. 原则:依法治水、全民参与、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科学管理、创新发展。
三、工作方案1.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1)健全水污染防治法规体系,强化水环境保护法律意识。
(2)加强水资源管理和监管体制建设,完善监测、监控、执法和惩罚机制。
2. 强化水资源保护(1)加强水源地保护工作,建立完善水资源保护体系。
(2)推动科学用水,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3. 加强水污染防治(1)加强污染源头控制,推动工业企业进行污染治理。
(2)深化城市污水处理,促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3)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提高农田、农村生活和农业畜牧养殖污染治理水平。
4. 提高水环境质量(1)优化排污口布局,建设在线监测系统,及时监控水质情况。
(2)推动水环境治理工程建设,修复水体生态环境,提高水环境质量。
5. 强化水污染防治宣传教育(1)加强水污染防治知识普及,提高市民环保意识。
(2)组织开展水污染防治宣传活动,引导全社会参与水环境保护。
6. 加强监督检查(1)建立健全水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对重点区域和行业的监督检查。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7. 加强国际合作(1)加强与周边地区和国际组织的合作交流,共同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
(2)借鉴先进的水环境管理经验和技术,促进我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提升。
四、实施机制1.制定专门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实施步骤和工作目标。
2.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水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宜昌市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宜昌市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持续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以提高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二江”(长江、清江)、“三河”(香溪河、沮漳河、黄柏河)和重污染水体为重点,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保护和水安全保障,全面执行最严格环保制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问责、终身追责”的生态环保责任制度,努力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为宜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水环境保障。
二、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大幅度减少,优良水体比例有所增加,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污染源治理水平显著提高,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水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水环境监测、预警与应急等监管能力显著提高,水安全保障水平大幅提升。
到203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污染防治能力与水环境监管水平明显提高,水生态系统功能良好。
到本世纪中叶,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二)具体指标:到2017年底,消除重点流域劣V类水体;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确保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现状水质优于Ⅲ类的水体持续改善。
到2020年,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88.9%,无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水体断面,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成果得到巩固,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力争有所改善。
(详见附件2)三、主要任务全面实施《宜昌市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业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宜昌市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城镇生活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宜昌市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宜昌市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宜昌市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重污染水体治理专项方案》、《宜昌市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良好水体保护专项方案》6个专项方案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详见附件3—附件8)。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X〕17号)、《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X省工作方案的通知》(X府发〔X〕59号),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提高我县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X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X大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源头控制,对X县河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
坚持全面依法推进,实行最严格环保制度;坚持落实各方责任,严格考核问责;坚持全民参与,推动节水洁水人人有责,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为建设“生态强县·秀美X”而奋斗。
工作目标:到X年,X河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并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全县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较X年稳中变好,达到并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并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一)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紧紧围绕“生态强县”的发展主线,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多举措、严要求开展工业污染整治工作。
1、把好污染源头关,把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作为控制新增污染源的关键环节来抓,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严重的项目,始终坚持不引、不上、不批。
2、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取缔“10+1”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
3、专项整治“10+1”重点行业,开展X河水域环境整治活动,建立联合执法小组,形成部门联动机制,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取缔非法设置的排污口和近岸污染源,加强全县砂石场开采企业的监督管理,集中整治砂石场废水污染问题。
开展水电站规范运行集中整治行动。
加强县域内电站含油废水对河流污染的监管,重点查处电站机油外漏排入水体,污染环境行为。
4、对工业循环用水大户和涉磷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总磷污染源数据库,实施循环水非磷配方药品替代改造,强化工业循环用水监管和总磷排放控制;从严控制新建、改建、扩建涉磷行业的项目建设,总磷超标地方执行总磷排放减量置换。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一、背景分析水污染问题已成为影响我国生态环境、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重大课题。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水资源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为此,我们特制定本方案,以确保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二、总体目标1.到2025年,全国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污染防治能力显著提升。
2.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提高农村饮用水水质。
3.加强水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三、具体措施1.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1)严格环境准入,提高工业项目环评标准,杜绝污染严重的企业入驻。
(2)加大工业污染源治理力度,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减少污染物排放。
(3)开展工业园区污染集中治理,提高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效率。
2.生活污染治理(1)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能力。
(2)加强城市排水管网改造,提高雨污分流比例。
(3)推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
3.农业面源污染治理(1)推广农业绿色生产方式,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
(2)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田灌溉水利用率。
(3)推广生态农业,提高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4.水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1)加强水源地保护,确保饮用水安全。
(2)加强湿地保护,恢复湿地生态功能。
(3)开展河流、湖泊综合治理,提高水生态系统稳定性。
5.水资源利用效率提升(1)推广水资源节约技术,降低水资源消耗。
(2)加强水资源管理,优化水资源配置。
(3)推进水价改革,引导合理用水。
四、保障措施1.政策支持(1)完善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确保政策落地。
(2)加大财政投入,支持水污染防治工作。
(3)建立水资源保护补偿机制,引导各方参与水污染防治。
2.监督管理(1)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合力。
(2)加强水污染防治监管,严格执法。
(3)定期开展水环境质量监测,及时掌握水环境状况。
3.社会参与(1)加强水污染防治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厦门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厦门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近年来,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人类经济活动的增长,水污
染问题日益突出,给人们的生活和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
在此背景下,厦门市政府于2017年起制定了一系列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旨在减少城市水体的污染,保护环境和居民的健康。
为此,本文将就
厦门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进行分析。
一、总体目标
该计划的总体目标是,通过五年的实施,使厦门市的主要河流、湖泊、港口等不达标河段的水质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
构建城市清洁水体体系,并建立完善的水污染防治体系。
二、具体举措
1. 河道治理和水环境管理
在河道治理方面,计划实施积极打捞、清淤、减少源头污染等
一系列措施,以提高城市水体的自净能力。
在水环境管理方面,对
各海域、水体按照“一河一策”的原则进行分类治理,制定相应的
治理方案,落实治理目标。
2. 水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
为了加强水源保护,计划建立完善的水资源保护与管理机制,
完善水源地保护区划设计方案,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
如加强河岸巡查,建设湖泊湿地、生态绿道。
3. 垃圾、污水排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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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任务的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工作要求和省环保厅《关于加强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近期工作任务的函》(X环函[X]440号)精神,为确保完成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责任分工
(一)X年底前完成目标任务
1、淘汰落后产能
自X年起,要依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我市水质改善要求及产业发展情况,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报省经信委、省环保厅备案。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经信委)
2、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X年底前在X区和X区建成区范围内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全市具备条件的建制镇也应积极推进。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城管执法局)
3、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排污许可证制度
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国控重点污染源及排污权有偿使用和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4、黑臭水体治理
X年底前完成市区建成区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治理责任人和达标期限。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环保局)
5、完成《X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在X年10月底前完成《X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分流域、分区域、分行业的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和市城投集团)
(二)X年底前完成目标任务
1、全面取缔“十小”企业
全面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
2、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划定全市畜禽养殖禁养区,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
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
自X年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
(责任单位:市农业委,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3、实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
分级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国控、上市等重点企业由省环保厅负责评价,其余参评企业由市环保局负责评价(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4、提高环境监管能力
加强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应急等专业技术培训,严格落实执法、监测等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基层环保执法力量,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及工业园区要配备必要的环境监管力量。
各县区应自X 年起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5、环境质量目标管理
明确各类水体水质保护目标,逐一排查达标状况。
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地区要制定达标方案,将治污任务逐一落实到排污单位,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时限,方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自X年起,定期向社会公布。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水利局)
6、饮用水安全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供水单位应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
保障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X区、X区自X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水质监测信息。
(责任单位:X区人民政府、X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卫计委)
二、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
各县区人民政府为落实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各自辖区内年度任务的组织实施。
(二)条块结合原则。
市直机关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和督促各项水污染防治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
水污染防治工作由X市X 重金属污染治理委员会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市环保局,负责日常工作,定期向X市X重金属污染治理委员会汇报工作进度。
地方人民政府作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机构,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并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和企业,层层签订责任状。
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并确定专人负责,制定相关落实方案,加强协调配合,强力推进工作落实。
(二)严格监督考核,强力推进工作。
X市X重金属污染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督促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年度工
作计划和措施的落实。
每季度对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比,督办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对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将年度考核结果报市人民政府,并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