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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建智、安溪县教育局6000二审行政判决书

林建智、安溪县教育局6000二审行政判决书

林建智、安溪县教育局6000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监督【审理法院】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2.25【案件字号】(2021)闽05行终11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陈鹏腾王经艺杨钊胜【审理法官】陈鹏腾王经艺杨钊胜【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林建智;安溪县教育局【当事人】林建智安溪县教育局【当事人-个人】林建智【当事人-公司】安溪县教育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林建智【被告】安溪县教育局【本院观点】关于上诉人林建智向被上诉人申请公开的第一项内容:批准退职的法律依据、向安溪县人民政府呈报给予处分的法律依据问题。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受案范围证明维持原判改判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理查明,林建智不服提起上诉后,一审法院已经将各方当事人提交的全部证据材料移送本院。

经核查证据,本院对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二审期间各方当事人均未提交新的证据。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关于上诉人林建智向被上诉人申请公开的第一项内容:批准退职的法律依据、向安溪县人民政府呈报给予处分的法律依据问题。

“法律依据”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这些“依据”是由立法机关或者规范性文件制作机关制作并对外公开的,并不是被上诉人安溪县教育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故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调整范畴。

上诉人的该申请事项本质属于咨询。

对上诉人的咨询行为,被上诉人是否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程序要求给予答复、如何答复均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护的“知情权”无关,对上诉人的权利义务都不产生影响。

也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关于上诉人林建智向被上诉人申请公开的第二项内容:计划生育相关信息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规定,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

安溪县教育局文件

安溪县教育局文件

安溪县教育局文件安教[2007]303号关于切实做好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迎检整改工作的通知各中学、中(职)专学校、中心学校、幼儿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12月24日至12月28日,省政府将对我县进行教育工作督导评估。

为切实做好迎检工作,根据市政府6月份对我县教育工作督导核查的反馈意见,请各校结合实际在全面做好迎检准备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整改工作:一、进一步整顿校园环境1、校园环境卫生各校应对学校的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清理,切实消除卫生死角,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校园环境卫生的维护和管理机制。

各校清理环境卫生时要特别注意以下场所:⑴办公室、接待室;⑵卫生间、公共厕所;⑶实验室、仪器室、图书室、阅览室、体音美活动室、器械室等专用教室;⑷空余教室、宿舍;⑸寄宿生宿舍、师生食堂;⑹教学楼楼梯间、墙壁和天花板上的蛛网和灰尘等。

2、校园环境布置各校应立足实际对校园环境进行合理布置,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⑴办公室、班级教室、专用教室等标志要清楚并与实际用途相符;⑵安全警示标志应规范;⑶校务公开栏应按要求规范设置并及时公开公布;⑷公共场所和班级教室要立足实际加以布置,如设立“学生风采”、“学生园地”、“校园快讯”等专栏,以充分发挥每一堵墙壁、每一块黑板的作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各校要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新《义务教育法》,自觉规范办学行为,努力推进课程改革,积极实施素质教育。

1、学校开展的管理活动和教育教学活动要做到“八个不”:⑴不随意更改课程设置和课程计划;⑵不分设重点班、非重点班或快慢班;⑶不给学生成绩排名次;⑷不定升学指标;⑸不以学生成绩作为评价教师工作的唯一标准;⑹不加重学生的学业负担;⑺不压抑学生的个性发展;⑻不乱收费。

学校应有相应的档案材料予以体现以上做法及成效。

2、学校对教师和学生的评价方案要符合推进课程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

三、进一步完善材料建档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本次“对县督导”各个专题基础数据的统计填报,并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补充说明>的通知》(闽政教督〔2006〕34号)和安溪县教育局《关于做好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学校迎检备查材料建档工作的通知》(安教〔2007〕32号)的要求认真做好材料建档工作,做到数据翔实,材料收集完整、规范,装订整齐,目录清楚。

安溪县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竞聘

安溪县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竞聘

安溪县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竞聘量化考评指导意见(修订)根据《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9号),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职校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以及省市县有关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聘任对象1.全县教育系统教师中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的在编在岗人员。

2.凡出现《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闽教人[2009]143号)关于师德“一票否决”20种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评聘资格。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基本条件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师行为规范,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 2 -3.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积极承担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工作,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

近三年来专业技术职务各年度考核均合格及以上。

4.任现职(指现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下同)以来,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经验证登记合格。

三、量化评价标准教师职务竞聘上岗采用量化积分考评办法,总分100分(不含加分),各项分值标准为该项的封顶分数。

具体评价项目及评价标准如下(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1.任职年限(满分10分)任现职以来至参加竞聘当月(或至取得高一层级职务资格时间)每年得0.8分,取得高一层级职务资格至参加竞聘当月每年得1分。

按月计算,累计得分。

2.教龄(满分20分)按已确认的有效教龄,每年得0.5分,可按月计分。

3.班主任及教育管理工作(满分10分)担任班主任每年得1.5分。

学校行政人员得分如下:正校级每年得2.5分,副校级、中层正职每年得2分,中层副职每年得1.5分。

工会正(副)主席、团委正(副)书记、年段长、教研组长、- 3 -副班主任、生管教师、少先队总辅导员,完全小学的校领导、教导,以及其他可视同班主任的,具体得分标准由学校制定,但不得超过班主任得分标准。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转定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转定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转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事厅•【公布日期】2008.09.24•【字号】闽教人[2008]125号•【施行日期】2008.09.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转定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08〕125号)各设区市教育局、人事局、省直有关厅(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关于“要规范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的名称”的要求,我省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的名称现已统一规范为中等职业学校,为此,同类学校的教师职务系列也要相应规范统一的职称系列。

然而,由于历史的原因,我省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校的教师原都评聘普通中学教师职务,不适应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

根据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适应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规范并理顺我省原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等教师职务评聘系列。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和职业教育研究机构的教师职务统一纳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系列,中等职业学校今年不再评审中学教师职务系列。

根据有关教师职务条例规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设助理讲师、讲师、高级讲师。

二、全省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和职业教育研究机构的教师原已评聘中学教师职务系列的,必须转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系列。

即已取得中学二级、一级、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均应相应转为中等职业学校助理讲师、讲师、高级讲师职务任职资格。

三、申请转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系列的人员,必须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且近3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四、转定程序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和职业教育研究机构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转定工作,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校(单位)同意,设区市教育局审核汇总。

安溪县县长高向荣到第十一小学调研

安溪县县长高向荣到第十一小学调研

龙源期刊网
安溪县县长高向荣到第十一小学调研
作者:马毅清
来源:《新教师》2013年第08期
2013年5月2日,安溪县政府高向荣县长在刘锦川、黄文捷、庄永智、丁建铭、龚培毓等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到安溪县第十一小学实地调研。

在调研中,高向荣县长认真听取了县教育局局长王佳敏及第十一小学负责人的工作汇报,详细了解了第十一小学工程建设情况,察看了操场、大门、围墙等急需建设的学校附属设施工程状况。

随后,县、镇领导及县直各部门负责人在县政府会议室召开现场办公会,多方协调筹集资金270万元,解决了学校操场、围墙、大门等建设事宜,学生的运动场所和学校的安全问题终于有望得到解决。

目前,学校正紧锣密鼓地做好操场、围墙、大门动工前的筹备工作,以期今年9月如期投入使用。

安溪县人事局安溪县教育局

安溪县人事局安溪县教育局

安溪县人事局安溪县教育局安政人[2009]52号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安溪县“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各中学、中(职)专学校、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一年来,我县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科教兴县”战略和建设“人力资源强县”目标,积极参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其它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教书育人,勤奋工作,成绩显著。

为深入贯彻实施“科教兴县”战略,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经研究,决定在2009年教师节表彰225名安溪县“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在全县教育系统中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凡近三年来已获得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或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等表彰的人员本次不再推荐上报。

二、评选条件评选的基本条件是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树立教师的光荣感和责任感,积极推进教育改革、创新和实施素质教育,自觉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教学效果良好,作风正派,团结同志,专心从教,遵纪守法,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师生中有一定的威信,5年来年度考核有一年以上评为优秀,并具备下列条件者。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私奉献,思想言行堪为表率,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二)认真完成好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有一定的开拓创新精神,在推进基础教育新课程实验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及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三)认真刻苦钻研业务,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或者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四)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

安溪教育局

安溪教育局

安溪教育局
安溪教育局是属于福建省泉州市下辖的一个教育行政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安溪县的教育工作。

作为一个教育局,其任务不仅仅是提供教育服务,还要统筹协调、管理调控、评价监督、研究决策等一系列工作,以达到确保全县人民受到最好最优质的教育服务的目的。

安溪教育局的成立可以追溯到1949年10月,当时中国共产党接管了教育事业,正式开展新中国教育工作。

随着时代的发展,学校数量逐年增加,学生人数也不断增加,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学生的受教育程度也越来越高,学校的规模越来越大,教育工作也越来越复杂,因此安溪教育局也必须不断调整自身的工作方式和方法,以更好地适应现代教育的需求。

目前,安溪教育局主要涉及小学、初中、高中和职业教育四个层面,共有学校319所,录取学生57,000余人,教职工7,000余人。

为了更好地保障教育质量,教育局出台了一系列的教育政策,明确了教育目标和任务。

为了保障师生们的健康和安全,教育局的工作还具有着很强的安全保障意识,针对各类突发事件和事故,教育局不断开展相关培训和演练,加强师生的安全意识。

教育局的另外一个重要任务就是促进教育信息化的发展。

通过开展各类信息化教育活动和培训,不断加强师生们的信息技术能力,以便更好地面对将来信息化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此外,教育局还开展了各类特色课程和校园文化建设活动,以激
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

总之,安溪教育局在不断地发展和壮大中,其对全县教
育工作的贡献也越来越大,可以说它是全县教育事业的重要力量。

未来,教育局还将致力于不断加强自身的管理和服务能力,为全县的师生们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教育服务。

破解师资难题靠强有力的人事改革——访安溪县教育局局长王佳敏

破解师资难题靠强有力的人事改革——访安溪县教育局局长王佳敏

破解师资难题靠强有力的人事改革——访安溪县教育局局长王
佳敏
破解师资难题靠强有力的人事改革——访安溪县教育局局
长王佳敏
龙超凡;
【期刊名称】《福建教育:中学版》
【年(卷),期】2015(000)003
【摘要】义务教育均衡重在师资均衡,在于让农村校也有好教师。

对于经济欠发达的山区人口大县来说,教育均衡的最大难题就是师资均衡。

2015年年初,安溪县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

作为一个有着百万人口的山区大县,安溪县的师资配备与交流工作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

以转岗分流与纳新补缺补足师资短板龙超凡(以下简称"龙"):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县,特别是山区县,由于教师流动比较困难,往往存在教师结构性、区域性矛盾。

请问安溪县教师队伍建设是否遇到过这样的难题?
【总页数】2页(P.20-21)
【关键词】国家义务教育;山区人口;板龙;经济欠发达县;评估认定;王佳;人事改革;交流工作;师资配备;人事制度改革
【作者】龙超凡;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英文
【中图分类】G526.22
【相关文献】
1.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人才支持——访慈溪市人事局局长苗长风[J], 温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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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人事局安溪县教育局
安政人[2008]46号
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安溪县“优秀教师”、
“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中(职)专学校、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一年来,我县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科教兴县”战略和建设“人力资源强县”目标,积极参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其它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教书育人,勤奋工作,成绩显著。

为深入贯彻实施“科教兴县”战略,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经研究,决定在2008年教师节表彰225名安溪县“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全县教育系统中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凡近三年来已获得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或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等表彰的人员本次不再推荐上报。

二、评选条件
评选的基本条件是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树立教师的光荣感和责任感,积极推进教育改革、创新和实施素质教育,自觉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教学效果良好,作风正派,团结同志,专心从教,遵纪守法,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师生中有一定的威信,5年来年度考核有一年以上评为优秀,并具备下列条件者。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私奉献,思想言行堪为表率,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二)认真完成好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有一定的开拓创新精神,在推进基础教育新课程实验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及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三)认真刻苦钻研业务,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或者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四)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

三、评选名额
“县优秀教师”175名,“县优秀教育工作者”50名,共225名(见附件1)。

四、评选和申报办法
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宁缺勿滥、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格评审,认真把关。

各学校在评选推荐人选时,要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注意发现和推荐近两年来在实际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做到民主评选、公正推荐。

推荐人选确定、上报前,应予以公示,以接受群众监督。

评选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的方式进行。

五、表彰办法
表彰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重精神奖励的原则。

县委、县政府将在今年教师节期间发布“县优秀教师”、“县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表彰决定,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六、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
评选表彰县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

为加强领导,县成立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附件二),负责全县表彰人选的审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负责日常工作。

各学校也应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校表彰人
选的推荐工作。

七、工作要求
1.各校要切实保证70%以上的名额评选教学第一线的教师,要注意推荐农村中小学或长期在艰苦环境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一线教师;学校管理人员,包括学校校级领导及其他职工的推荐人数,应严格控制在推荐总人数的30%以内。

2.各校要树立正确导向,防止单纯用升学率或高分率为标准去评价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倾向。

3.各校要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切实保证评选推荐质量。

要严格评选条件,严禁弄虚作假,认真履行评选推荐程序,要进一步增加评选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并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五个工作日。

对群众反映和检举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

在上报人选时,都应说明公示情况,对反映的问题,如认为不影响评选的,应附有关调查核实材料。

4.各校要严格执行文件的规定。

审批时,发现违反各项有关规定要求的,将取消评选表彰资格,且名额不予追补。

八、申报材料和时限
为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校务必于2008年7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县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报送的材料包括:
1.《安溪县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呈报表》一式1份;
2.《安溪县优秀教师和优秀教师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一式1份。

上述表样从附件3、4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

附件:
1.安溪县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2.2008年安溪县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3.安溪县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4.安溪县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呈报表
安溪县人事局安溪县教育局
二OO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抄送: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基金会,县分管领导,存档(2)
附件1:
安溪县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备注:安一中、铭选中学优秀教师名额中含赴宁支教教师表彰名额。

附件2:
安溪县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陈剑宾(安溪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谢升平(中共安溪县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安溪县教育局副局长)
陈毅龙(安溪县人事局纪检组组长)
王中华(安溪县教育局副局长)
王佳敏(安溪县教育局副局长)
林晓生(安溪县教育局纪检组组长)成员:黄玮凌(安溪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负责人)
刘才木(安溪县人事局考核奖惩培训股负责人)
施必辉(安溪县教育工会常务副主席)
陈清辉(安溪县教育局计财股负责人)
赖加团(安溪县教育局中教股负责人)
陈际郁(安溪县教育局初幼教股股长)
陈进春(安溪县教育局职成教股负责人)办公室:
主任:黄玮凌(兼)
成员:吴国良、谢金川、王福昌、陈雪卿
附件3:
安溪县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填表单位(盖章)填表日期:年月日
8
附件4:
安溪县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呈报表
姓名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
乡(镇)_______________
填报时间:年月日
主要先进事迹(由基层单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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