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烧炉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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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处理技术标准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处理技术标准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处理技术标准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处理技术标准在当今社会,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垃圾处理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环境问题。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处理技术标准,作为解决生活垃圾处理难题的重要手段,受到了广泛关注。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深入探讨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处理技术标准,以期引起读者对这一重要议题的关注和思考。

一、背景1.1 生活垃圾问题的严峻性生活垃圾是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所产生的废弃物,包括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规模的扩大,生活垃圾处理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环境问题。

垃圾处理不当会导致环境污染、资源浪费和人类健康受到威胁,因此寻找一种高效的处理方式势在必行。

1.2 焚烧炉渣资源化处理的必要性焚烧炉是一种常见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通过高温焚烧垃圾,将其转化为炉渣。

而炉渣资源化处理则是将炉渣进行综合利用,使其转化为再生资源。

这种处理方式不仅可以减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还可以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节约能源和减少排放。

炉渣资源化处理技术标准的制定对于解决生活垃圾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二、炉渣资源化处理技术标准的现状2.1 国内外标准比较目前,关于炉渣资源化处理的技术标准,在国内外都已经有了一定的成熟和完善。

例如美国、德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在炉渣资源化处理技术标准上取得了很多成功的经验和成果。

他们在标准的制定、技术的研发、设备的运用等方面都有着较为完善的体系和规范,为我国在这一领域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参考。

2.2 国内标准的不足虽然我国在炉渣资源化处理技术标准上已经有了一些制定和应用,但在实践中依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

我国在技术研发和设备应用上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要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引进力度。

相关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也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和不完善性,需要加强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当前国内炉渣资源化处理技术标准发展仍然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三、炉渣资源化处理技术标准的发展前景3.1 技术标准的逐步完善随着我国在环保领域建立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和加大环境治理力度,炉渣资源化处理技术标准将会逐步完善和规范。

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规程

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规程

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规程1. 引言生活垃圾焚烧厂是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重要设施之一,其运行维护与安全工作对保障环境和公众健康至关重要。

本文档旨在规范生活垃圾焚烧厂的运行维护和安全操作,以确保其高效、稳定、安全运行。

2. 设备运行维护2.1 焚烧炉维护1.每日对焚烧炉进行巡检,包括检查炉体结构是否完好,通风系统是否正常运行等。

2.定期清理焚烧炉内的积灰和积渣,并进行炉体的清洗和消毒。

3.检查和更换焚烧炉内的耗损部件,如炉膛衬砖、炉膛隔热材料等。

2.2 气体处理系统维护1.定期检查气体处理系统的运行情况,包括除尘设备、脱酸设备、脱硫设备等。

2.清洗和更换除尘设备的滤袋或滤筒,确保其正常工作。

3.定期清理和维护脱酸设备和脱硫设备,确保其有效运行。

2.3 排放系统维护1.检查排放系统的管道和阀门,确保其无漏气现象。

2.定期清理和维护排放系统中的冷凝器和吸收器,确保其工作正常。

3. 运行安全管理3.1 安全培训和操作规程1.对焚烧厂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包括焚烧设备操作规程、危险品处理方法等。

2.制定焚烧设备的操作规程并进行有效管理,明确员工的职责和操作要求。

3.2 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1.制定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包括火灾、中毒等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

2.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员工面对突发事故时的应急处理能力。

3.3 火灾安全管理1.安装和维护火灾报警系统和灭火设备,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及时报警和采取相应措施。

2.定期进行灭火器材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4. 环境保护措施4.1 废气处理1.确保焚烧厂的排放废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2.定期对焚烧厂的废气进行监测,并记录相关数据,以便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4.2 废水处理1.安装并维护废水处理设备,确保焚烧厂产生的废水能够得到有效处理。

2.定期对废水进行监测,确保废水排放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5.本文档对生活垃圾焚烧厂的运行维护和安全技术进行了规范,涵盖了设备维护、运行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要求规范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要求规范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21 总则1.0.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生活垃圾处理法规,实现生活垃圾处理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目标,规范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和运行管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以焚烧方法处理生活垃圾的新建工程。

本规范不适用于有毒、有害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焚烧处理工程。

1.0.3 生活垃圾焚烧工程规模的确定和技术路线的选择,应根据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和垃圾收集与处置以及焚烧技术的适用性等合理确定。

1.0.4 生活垃圾焚烧工程建设,应采用成熟可靠的技术和设备,做到焚烧技术先进、运行可靠、维修方便、经济合理、管理科学、保护环境、安全卫生。

垃圾焚烧热能应充分加以利用。

1.0.5 采用焚烧技术处理生活垃圾(以下简称“垃圾”)的工程建设,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生活垃圾municipal solid waste(MSW)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或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居民生活垃圾、集市贸易与商业垃圾、公共场所垃圾、街道清扫垃圾及企事业单位垃圾等。

2.0.2 垃圾焚烧锅炉 waste incineration boiler垃圾焚烧炉和利用垃圾焚烧释放的热能进行有效换热,并产生蒸汽或热水的热力设备的统称。

2.0.3 低位热值 low heat value (LHV)单位质量垃圾完全燃烧时,当燃烧产物回复到反应前垃圾所处温度、压力状态,并扣除其中水分汽化吸热量后,放出的热量。

2.0.4 焚烧速率rate of burning单位炉排面积、单位时间的垃圾焚烧量。

又称炉排机械负荷。

2.0.5 炉排热负荷heat intensity per grate area单位炉排面积、单位时间内焚烧垃圾的发热量。

垃圾焚烧厂标准规范最新版

垃圾焚烧厂标准规范最新版

垃圾焚烧厂标准规范最新版一、前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固体废物的处理问题日益突出。

垃圾焚烧作为一种高效、环保的处理方式,越来越受到重视。

本规范旨在指导垃圾焚烧厂的建设、运营和管理,确保其符合环保要求,实现废物的资源化利用。

二、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垃圾焚烧厂,包括但不限于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和医疗废物的焚烧处理。

三、基本原则1. 环境友好:焚烧厂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环境。

2. 资源回收:鼓励通过焚烧过程实现废物的热能回收和材料回收。

3. 安全可靠:焚烧厂的设计、建设和运营应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4. 经济合理:在满足环保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

四、设计规范1. 焚烧炉设计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保证焚烧效率和污染物排放达标。

2. 应配备先进的烟气净化系统,确保排放的烟气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3. 应有完善的废物储存和输送系统,防止废物泄漏和环境污染。

4. 设计应考虑废物的分类和预处理,提高焚烧效率和资源回收率。

五、建设规范1. 焚烧厂的选址应远离居民区和水源地,避免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2. 建设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建筑规范和安全标准。

3. 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

六、运营规范1. 焚烧厂应建立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确保焚烧过程的稳定和高效。

2. 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应建立废物接收、储存和焚烧的记录制度,便于监管和追溯。

4. 应定期对焚烧厂的排放进行监测,确保排放达标。

七、安全管理1. 焚烧厂应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 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应急设备,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八、环境监测1. 焚烧厂应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对焚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进行实时监测。

2. 应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监测结果,并根据反馈进行调整和改进。

垃圾焚烧炉技术要求

垃圾焚烧炉技术要求

垃圾焚烧炉技术要求
首先,燃烧效率是垃圾焚烧炉技术的重要指标之一、高燃烧效率能够最大限度地将垃圾转化为能量,减少焚烧过程中的排放。

这需要垃圾焚烧炉具备适当的温度控制、燃烧空气供给和循环燃烧等技术,以确保垃圾中的有机物高效燃烧并产生稳定的高温。

其次,处理能力是垃圾焚烧炉的另一重要指标。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垃圾数量不断增加,因此,垃圾焚烧炉需要具备足够的处理能力来满足垃圾处理的需求。

处理能力的提升需要垃圾焚烧炉具备大容量、高效运行等特点,同时需要考虑炉体的耐用性和维护成本。

此外,环境污染控制是垃圾焚烧炉技术的重要要求之一、焚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尾气和废渣,其中包含了一系列的有害物质。

因此,垃圾焚烧炉需要采取适当的措施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例如,炉体应采用先进的气密性设计,可以有效防止废气泄漏;燃烧过程中应进行合理的烟气净化处理,以降低尾气中的污染物浓度。

最后,垃圾焚烧炉技术要求也包括安全性方面。

垃圾焚烧炉工作环境复杂,需要防止发生爆炸或燃烧事故。

因此,垃圾焚烧炉应具备一系列的安全设备和监测系统,例如火焰监测器、温度传感器、压力控制系统等,以确保垃圾焚烧炉的安全运行。

综上所述,垃圾焚烧炉技术要求涉及燃烧效率、处理能力、环境污染控制、安全性等多个方面。

只有达到这些要求,垃圾焚烧炉才能有效地实现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相一致。

固废焚烧控制条件

固废焚烧控制条件

固废焚烧控制条件(一)什么是固废焚烧控制条件呢?哎呀,小伙伴们,固废焚烧可不是随便烧烧就行的。

这固废焚烧控制条件啊,就像是给固废焚烧这个“调皮孩子”定的规矩呢。

它包括好多方面哦。

(二)温度条件温度可是个关键因素呀。

要是温度不够呢,固废可能烧不完全,就像你煮饭没煮熟一样,会有很多麻烦事儿。

一般来说,不同的固废可能需要不同的温度范围。

比如说,有些普通的生活垃圾,可能需要达到800 - 1000摄氏度这样的高温才能比较好地焚烧。

这就好比是每个固废都有它自己适合的“温泉温度”,只有在这个合适的温度下,它们才能欢快地“变身”呢。

(三)停留时间固废在焚烧炉里待的时间也很重要哦。

就像我们泡温泉不能一下子就出来,得泡一会儿才有效果一样。

固废也得在焚烧炉里待够一定的时间,这样才能保证它被充分地焚烧。

如果停留时间太短,那它可能只是表面被烧了一下,里面还是老样子,这可不行呀。

通常呢,不同类型的固废和不同的焚烧炉,停留时间会有所不同,可能从几秒到几十分钟不等呢。

(四)空气量空气就像是固废焚烧的“小助手”。

没有足够的空气,固废就不能很好地燃烧。

就像我们人没有足够的氧气会喘不过气来一样。

但是空气也不是越多越好哦,如果空气太多了,可能会把热量都带走,让焚烧的效率变低。

所以要控制好空气量,找到一个合适的平衡点。

这就需要根据固废的种类、数量还有焚烧炉的性能来调整啦。

(五)混合程度固废在焚烧炉里的混合情况也很关键呢。

想象一下,如果固废都堆在一块儿,有的地方烧得很旺,有的地方却没怎么烧到,这可不好。

所以要让固废能够均匀地混合起来,这样每个小部分的固废都能有机会接触到合适的温度、空气,就像大家一起手拉手,都能享受到燃烧的“乐趣”。

(六)有害物质的控制在固废焚烧过程中,有些固废可能含有有害物质,比如重金属之类的。

我们可不能让这些有害物质随便乱跑呀。

所以在控制条件里,还要考虑怎么把这些有害物质控制住,不让它们随着烟雾或者灰烬散发出去,危害环境和我们的健康。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要求规范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要求规范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21 总则1.0.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生活垃圾处理法规,实现生活垃圾处理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目标,规范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和运行管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以焚烧方法处理生活垃圾的新建工程。

本规范不适用于有毒、有害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焚烧处理工程。

1.0.3 生活垃圾焚烧工程规模的确定和技术路线的选择,应根据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和垃圾收集与处置以及焚烧技术的适用性等合理确定。

1.0.4 生活垃圾焚烧工程建设,应采用成熟可靠的技术和设备,做到焚烧技术先进、运行可靠、维修方便、经济合理、管理科学、保护环境、安全卫生。

垃圾焚烧热能应充分加以利用。

1.0.5 采用焚烧技术处理生活垃圾(以下简称“垃圾”)的工程建设,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生活垃圾municipal solid waste(MSW)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或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居民生活垃圾、集市贸易与商业垃圾、公共场所垃圾、街道清扫垃圾及企事业单位垃圾等。

2.0.2 垃圾焚烧锅炉waste incineration boiler垃圾焚烧炉和利用垃圾焚烧释放的热能进行有效换热,并产生蒸汽或热水的热力设备的统称。

2.0.3 低位热值low heat value (LHV)单位质量垃圾完全燃烧时,当燃烧产物回复到反应前垃圾所处温度、压力状态,并扣除其中水分汽化吸热量后,放出的热量。

2.0.4 焚烧速率rate of burning单位炉排面积、单位时间的垃圾焚烧量。

又称炉排机械负荷。

2.0.5 炉排热负荷heat intensity per grate area单位炉排面积、单位时间内焚烧垃圾的发热量。

生活垃圾焚烧炉排放标准

生活垃圾焚烧炉排放标准

生活垃圾焚烧炉排放标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们生活垃圾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多,因此如何处理生活垃圾成为社会所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

其中一种处理方式就是生活垃圾焚烧,但同时也存在着对环境污染的担忧。

因此生活垃圾焚烧炉的排放标准十分重要。

一、生活垃圾焚烧炉简介生活垃圾焚烧炉指的是一种处理生活垃圾的设备,主要采用高温燃烧和辅以过滤等技术,将一定体积、一定重量的生活垃圾加以处理,产生无害化的排放物。

二、生活垃圾焚烧炉排放标准的重要性尽管生活垃圾焚烧技术有其特殊作用,但其排放的污染物同样具有一定的环境影响。

为了维护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制定生活垃圾焚烧炉排放标准十分必要。

符合排放标准的焚烧炉在排放上具有先进、科学和绿色的特点,既能够解决生活垃圾处理问题,也不会给环境造成过大的负担。

三、生活垃圾焚烧炉排放标准的主要内容1.氧化还原物排放标准:将焚烧炉中的氧化还原物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遵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

2.二氧化硫排放标准:焚烧炉产生的二氧化硫制定特殊的排放标准,只有达到标准才可以排放。

3.氮气排放标准:控制焚烧炉中的氮气排放,防止其对环境的危害。

4.固定污染物排放标准:焚烧炉产生的固体污染物必须符合标准,不能过于浓厚且不能违法排放。

四、生活垃圾焚烧炉排放标准的实现生活垃圾焚烧炉的排放标准的实现需要掌握先进的技术和设备。

国内外很多企业都在不断开展该领域的研究,采用新科技、新设备甚至完全的新工艺,以保证处理效率、处理质量,更好地实现排放标准。

五、生活垃圾焚烧炉排放标准的价值制定生活垃圾焚烧炉排放标准,仅仅是为了控制其污染排放吗?其实远不止如此。

随着环保法制的完善和执法力度的加强,按照规范进行生活垃圾焚烧,有助于形成环保产业,促进经济发展,同时也可以提高市场的竞争力。

总之,根据科学技术和国家环保政策要求,制定生活垃圾焚烧炉排放标准,不仅能满足现在对生活垃圾处理的需求,还能对未来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开发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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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产品技术要求HBC 33-2004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生活垃圾焚烧炉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roduct certification specificationMunicipal solid waste incinerator2004-10-28 发布 2004-12-01 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HBC 33-2004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定义 (1)4 分类与命名 (2)5 要求 (3)6 检验方法....................................................................................... . (4)7 检验规则 (5)8 标牌和文件 (5)附录:GB18485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试方法 (6)IHBC 33-2004前言本技术要求为实施国家环境保护产品认定而制定,也可作为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技术依据。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制定本技术要求。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织起草本技术要求,并委托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固体废物处理利用委员会具体承担起草协调工作。

本技术要求起草单位:杭州锅炉厂。

本技术要求主要起草人:瞿桂炎、金平。

本技术要求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并负责解释。

IIHBC 33-2004 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生活垃圾焚烧炉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roduct certification specificationMunicipal solid waste incinerator1 范围本技术要求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炉的分类与命名、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抽样和检验规则等。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处理能力≥50t/d的各种型式的生活垃圾焚烧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技术要求的引用而成为本技术要求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均不适用于本技术要求,然而,鼓励根据本技术要求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技术要求。

GB1576 低压锅炉水质GB/T1921 工业蒸汽锅炉参数系列GB/T3166 热水锅炉参数系列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T9222 水管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GB 9989.1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总则GB/T12145 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T 14436 工业产品保证文件总则GB/T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18485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CJJ90-2002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T3039 城市生活垃圾采样和物理分析方法HJ/T 20-1998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JB/T6503 烟道式余热锅炉通用技术条件JB/T10249 垃圾焚烧锅炉技术条件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6年版)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7年修订版)3 定义本技术要求采用下列定义。

3.1 生活垃圾指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或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居民生活垃圾、集市贸易与商业垃圾、公共场所垃圾、街道清扫垃圾及企事业单位垃圾等(以下简称垃圾)。

3.2垃圾焚烧指采用热力技术使垃圾分解并无害化、减量化的过程。

1HBC 33-20043.3垃圾焚烧炉指采用焚烧技术处理垃圾的装置,主要包括炉体、烟气净化系统、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自动控制系统。

3.4余热利用设备由余热锅炉或其它形式的余热利用装置组成。

3.5处理能力指单位时间内垃圾焚烧炉焚烧处理垃圾的质量,通常以t/d为单位。

3.6 焚烧残余物指垃圾焚烧后排出的炉渣和飞灰。

3.7 可燃物减量比指可燃物质经焚烧减少的质量占投加物中可燃物质量的百分数,其计算方法如下:PB AB C=--×100 %式中:P——减量比,%;A——焚烧残余物在室温下的质量,kg;B——投加物质量,kg;C——焚烧残余物中不可燃物质的质量,kg。

3.8 热灼减率指焚烧炉渣经灼热减少的质量占原焚烧炉渣质量的百分数。

其计算方法如下:QA DA=-×100 %式中:Q——热灼减率,%;A——焚烧炉渣在室温下的质量,g;D——焚烧炉渣在600℃±25℃经3h灼热后冷却至室温的质量,g。

3.9 烟气停留时间指焚烧烟气从最后的空气喷射口或燃烧器出口至换热面或烟道冷风引射口之间的滞留时间。

3.10 烟气出口温度指焚烧炉燃烧室出口中心的温度。

3.11 辅助燃料指为维持焚烧炉正常的焚烧工况所需要添加的燃料。

3.12 燃烧器指使用辅助燃料的燃烧设备。

4 分类与命名4.1 分类垃圾焚烧炉按垃圾焚烧方式分为下列几类:a) 炉排式垃圾焚烧炉;b) 流化床式垃圾焚烧炉;c) 回转窑式垃圾焚烧炉;d) 热解式垃圾焚烧炉;e) 其他型式垃圾焚烧炉。

垃圾焚烧炉还可按其结构、性能等作出其他分类。

2HBC 33-20044.2 命名垃圾焚烧炉的命名参照JB/T10249的规定进行。

5 要求5.1 基本要求5.1.1焚烧炉产品应符合本技术要求的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纸和技术文件进行生产,且符合JB/T10249的规定。

炉本体设计寿命不低于15年。

5.1.2 焚烧炉炉体外观应严整规矩,无明显凹凸疤痕或破损;漆面光洁、牢固、无明显挂漆、漆粒;表面处理件表面光滑、厚薄均匀,无锈蚀。

5.1.3 在垃圾额定低位热值与下限低位热值范围内,垃圾焚烧炉应保证垃圾额定处理能力,并应适应全年内垃圾特性变化的要求。

5.1.4焚烧炉采用的耐火材料、隔热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耐火材料的技术性能应能满足焚烧炉燃烧气氛的要求,并能够承受焚烧炉工作状态的交变热应力。

5.1.5 焚烧炉宜采取连续焚烧方式,并保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量在额定处理量70%~110%的范围内波动时能稳定运行。

5.1.6 各炉门应启闭灵活、严密轻巧。

5.1.7焚烧炉必须设置烟气净化系统、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自动控制系统、报警系统和应急处理安全防爆装置。

烟气净化系统的设计应符合CJJ90-2002的规定。

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应能在线显示烟气排放状况;自动控制系统应能实时检测控制焚烧系统的各项主要工艺参数,并显示焚烧炉燃烧温度和炉膛压力等表征焚烧炉运行工况的参数。

5.1.8 焚烧炉排气烟囱应符合GB18485的规定。

烟囱应按GB/T16157-1996 的规定,设置永久采样孔,并安装用于采样和测量的设施。

5.1.9采用余热回收的焚烧炉应根据余热回收方式,配置余热利用设备,并符合CJJ90-2002的规定。

5.1.10 焚烧炉应配置助燃系统,保证垃圾热值较低时能维持正常燃烧。

5.1.11焚烧炉宜设置垃圾渗滤液喷入装置等渗滤液处理措施,避免二次污染。

5.2 技术性能要求5.2.1 在额定工况条件下,焚烧炉的技术性能要求见表1。

表1 焚烧炉的技术性能5.2.2 焚烧炉出口烟气氧气含量应控制在6%~12%(干烟气)。

5.2.3 焚烧炉运行过程中要保证系统处于负压状态,避免有害气体逸出、喷爆。

5.2.4可燃物减量比应大于90%。

5.2.5 焚烧炉内严禁存在垃圾短路焚烧。

5.3 环境保护技术指标5.3.1焚烧炉气体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应符合GB18485规定的限值(见附录表A1)。

3HBC 33-20045.3.2焚烧炉产生的工艺废水必须经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水应优先考虑循环再利用,必须排放时,废水中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应符合GB8978的规定。

测定项目至少应包括pH值、硫化物、氟化物、总汞、总砷、总铅和总镉。

5.3.3焚烧炉的噪声控制限值应符合GB12348的规定。

5.3.4焚烧残余物的处理处置按GB18485的要求执行。

5.4 焚烧炉的安全要求5.4.1 焚烧炉的油、气燃烧器应设有安全保护和报警装置,燃烧器启动后点火不正常时,安全保护装置应能自动切断燃料供应。

5.4.2 焚烧炉停止运行前(包括正常停炉和安全程序的停炉)应有对燃烧室冷却的程序,当燃烧室温度下降到设定值时,冷却程序结束,焚烧炉停止工作。

5.4.3 焚烧炉设计必须有防爆措施及装置。

5.4.4 焚烧炉的电源应有漏电保护装置。

5.4.5 在常温和相对湿度不超过85%时,电器回路绝缘电阻不得小于2MΩ,并能承受1min工频(50Hz)、电压1500V的试验,不得有击穿和短路现象。

5.4.6 控制箱与各被控设备之间的连接线必须有金属硬、软管保护。

5.4.7 炉体所附油、气路及其所属附件应安装牢固,连接处不得有泄漏。

5.4.8垃圾焚烧炉及高温设备、管道外壁面温度在环境温度为25℃时不得超过50℃。

5.4.9余热锅炉应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或《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JB/T6503的规定。

余热锅炉参数应参照GB/T1921或GB/T3166选定。

5.4.10 对于额定介质压力不大于2.5MPa的余热锅炉,其水质应符合GB1576的规定;对于额定介质压力大于2.5MPa或用于发电的余热锅炉,其水质应符合GB/T12145的规定。

5.4.11余热锅炉的材料和制造应符合锅炉行业现行标准、法规的规定。

受压元件应符合GB/T9222的规定。

6 检验方法6.1烟气出口温度用热电偶测定。

6.2烟气停留时间根据设计文件检查确定。

6.3焚烧试验材料焚烧试验材料的低位热值应高于5000kJ/kg。

参照CJ/T3039有关要求采集试验样品(样品量应满足样品组份分析要求和焚烧试验要求),对样品中的有机物、无机物、水分及低位热值进行分析,按CJJ90-2002要求分析氯元素含量,并报告样品分析结果。

6.4 处理能力测定6.4.1 根据焚烧对象及焚烧方式备料。

6.4.2在额定工况条件下焚烧,采用称重法测定处理能力(质量)。

6.4.3焚烧炉稳定运行72h后,连续测量72h焚烧垃圾的质量,计算日处理能力。

6.5 可燃物减量比测定6.5.1 点燃焚烧炉,使其达到正常工况后投料,焚烧完毕停炉,待灰渣冷却后取样测定。

6.5.2 采用称重法测定焚烧量及残余物质量,按3.7 所列公式计算可燃物减量比,取三次测量的平均值报告。

6.6 氧气浓度测定按GB/T16157-1996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6.7 环境指标测试方法4HBC 33-20046.7.1焚烧炉排放气体污染物的分析测试方法按GB18485的规定执行(见附表A2)。

6.7.2 焚烧炉产生的工艺废水排放污染物测定按GB8978规定的方法进行。

6.8 热灼减率测定按HJ/T 20-1998的规定采集焚烧炉渣,在105℃下烘烤3h后,置于600℃±25℃的马福炉中灼热3h,冷却至室温后,采用称重法,依据本技术要求3.8所列公式计算,取三次测定平均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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