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约》对短链氯化石蜡等6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管控要求
氯化石蜡的环境分析方法研究进展

氯化石蜡的环境分析方法研究进展
周婷婷;杨倩玲;翁冀远;乔林;高丽荣;郑明辉
【期刊名称】《中国测试》
【年(卷),期】2024(50)4
【摘要】短链氯化石蜡(SCCPs)具有持久性、生物毒性和生物累积性等,是一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被列入《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A中,中链氯化石蜡具有SCCPs 相似的性质也备受关注。
氯化石蜡(chlorinated paraffins,CPs)拥有成千上万种同系物、异构体、对映体,加之环境基质中存在其他有机卤素化合物,CPs分离分析困难,目前我国仍没有环境样品中CPs分析的标准方法。
该文对近年来不同环境基质中的CPs分析所采用的样品前处理技术和仪器分析方法两个方面进行综述,提供CPs分析方法最新发展动态,为相关人员对开展此方面的研究提供参考。
【总页数】15页(P1-15)
【作者】周婷婷;杨倩玲;翁冀远;乔林;高丽荣;郑明辉
【作者单位】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环境学院;中国科学院大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B9;X-1
【相关文献】
1.环境中短链氯化石蜡去除方法的研究进展
2.纺织品及皮革中中链氯化石蜡检测方法的研究进展
3.短链氯化石蜡分析方法、环境行为与健康效应的研究进展
4.塑料
儿童玩具中短链氯化石蜡分析方法的研究进展5.短链氯化石蜡在食品中分析方法研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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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链”问题正成为氯化石蜡生死存亡的关键

“短链”问题正成为氯化石蜡生死存亡的关键xx化工报xx海波国内氯化石蜡产品中短链氯化石蜡(SCCPs,C10~C13)含量超标的问题虽屡遭诟病,却一直没有引起业内足够的重视。
但随着欧盟REACH法规正式注册步伐的加快和美国针对短链氯化石蜡新政策的出台,氯化石蜡中的“短链”问题正在成为这个产品生死存亡的关键。
氯化石蜡在聚氯乙烯产品中用作增塑剂。
外成众矢之的早在本世纪初,欧委会就以“鉴于短链氯化石蜡严重损害环境”为由,建议禁止这种化学品在成员国销售和使用,而欧盟的REACH法规将该建议变成了禁令。
国内想要完成REACH正式注册的氯化石蜡企业正面对同一个难题。
有多年从事REACH注册经验的杭州瑞欧科技有限公司总裁丁勇告诉记者,目前欧盟氯化石蜡REACH注册联合体制定的物质统一性鉴别标准是:氯化石蜡中不得含有短链氯化石蜡。
但据了解,国内氯化石蜡产品中肯定都含有短链成份,能控制在0.2%以内已经算最高水平,多的甚至高达百分之十几。
如果按照“不得含有”的要求来执行,国内几乎没有企业能完成正式注册。
他们为此正在准备和注册联合体商谈这一标准。
“我们的高端产品目前已经可以把短链氯化石蜡的含量控制在0.2%以内,虽然应用于下游塑料行业的增塑用途已经完全符合短链含量的控制要求,但是按照‘不得含有’这个标准还是无法完成欧盟REACH注册。
”国内氯化石蜡龙头生产企业之一的宁波中宇石化有限公司技术顾问周诗琦说。
与此同时,氯化石蜡中的“短链”问题也正在影响国内将氯化石蜡用作增塑剂、阻燃剂的下游塑料制品等行业的对欧出口。
周诗琦告诉记者,2009年深圳几家企业向欧盟出口电缆线时就遇到了因短链氯化石蜡含量超标而被采购商退货的情况。
xx说:“短链氯化石蜡在2009年已经被欧洲化学品管理署列入REACH高关注物质清单。
根据欧盟REACH法规的要求,如果某物品中短链氯化石蜡含量大于0.1%,那么就必须向采购商和消费者进行公示。
就我目前接触到的案例来看,如果出现这种情况,进口商普遍采用的策略是要么要求国内生产商改进产品,要么更换客户。
短链氯化石蜡研究进展

短链氯化石蜡研究进展摘要短链氯化石蜡(SCPPs)是一类具有持久性、生物蓄积性、毒性和远距离迁移能力的有机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具有危害性。
目前国内还没有关于我国环境介质中SCCPs的污染水平或毒理评价的研究成果,导致我国在SCCPs的履约谈判中处于被动地位。
主要综述了SCCPs的物理化学性质以及分析方法等研究,并对其在我国的研究及生产提出建议。
关键词短链氯化石蜡;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性质;分析方法短链氯化石蜡(SCCPs)是一组合成混合物,因其挥发性底、阻燃、电绝缘性好及价廉等优点,广泛用于金属加工润滑剂、密封剂、橡胶、油漆、塑料添加剂和纺织品的阻燃剂、皮革加工以及涂料涂层等[1],是生产中不可缺少的大吨位精细化工产品,同时也是众多氯碱厂平衡氯气的重要产品。
SCCPs是氯化石蜡的一大类,氯化石蜡作为增塑剂,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已经开始生产,在我国其产量仅次于DOP、DBP。
SCCPs被定义为持久性、生物蓄积性且有毒性的有机物,已在国际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但目前国内鲜有针对短链氯化石蜡环境污染的研究。
欧洲联盟及其作为《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缔约方的成员国根据《公约》第8条第1款提交了关于把短链氯化石蜡列入《斯德哥尔摩公约》的提案,作为《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增列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ersistent Organic Pollutants,POPs)中的一类化合物,2008年10月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联合国环境规划署POPs审查委员会的第4次会议上,委员会对短链氯化石蜡进行了公约附件E关于其终点的危害评估进行了审核。
SCCPs被列在美国环境保护局(EPA)的TRI(Toxic Release Inventory)名单中;被加拿大环境保护法列为优先有毒物质;并且也被列入欧洲水框架指令的优先危险物质名单中。
因此,加强对SCCPs的研究已经成为我国环境学研究的重要任务。
现主要综述SCCPs的物理化学性质以及分析方法等研究,并对其在我国的研究及生产提出建议。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法规

Mirex 灭蚁灵 18
CAS 2385-85-5
Toxaphene 毒杀芬 19
CAS 8001-35-2
Hexabromobiphenyl
20
六溴联苯
CAS 36355-01-8
Hexachlorobutadiene
21
六氯丁二烯
CAS 87-68-3
Requirement 限制条件
-
-
-
-
1.Placing on the market and use of articles produced before or on 10
parts if the concentration of PFOS is lower than 0,1 % or, for textiles or other coated materials, the amount of PFOS is lower than 1μg/m2 在物品,半成品或部件中 PFOS 的含量需低于 0.1%,针对纺织品, 覆层材料含量需低于 1 μg/m2
新形势下氯化石蜡生产的发展方向

新形势下氯化石蜡生产的发展方向吴红忠【期刊名称】《《氯碱工业》》【年(卷),期】2019(055)010【总页数】4页(P23-26)【关键词】氯化石蜡; 生产技术; 安全; 环保; 发展方向【作者】吴红忠【作者单位】焦作煤业集团开元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焦作45419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TQ225氯化石蜡又称氯烃,是石蜡烃的氯化衍生物,其产品按其含氯量的多少主要可分为3种,分别为氯化石蜡-42、氯化石蜡-52和氯化石蜡-70,其中氯化石蜡-52占总产能的90%。
氯化石蜡是一种浅黄色至橙黄色的黏稠液体,不溶于水,溶于大多数有机溶剂。
具有低挥发性、阻燃、电绝缘性良好、价廉等优点,可用作阻燃剂和聚氯乙烯助增塑剂,广泛用于生产塑料、电缆料、地板料、软管、人造革、橡胶等制品,以及涂料、润滑油等的添加剂。
在我国增塑剂系列中,氯化石蜡是仅次于DOP和DBP用量占第3位的品种[1]。
氯化石蜡是众多氯碱厂平衡氯气的重要产品。
国内外对它的研究日臻完善,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塑料和塑料制品的产量不断增加,应用不断扩大,各种阻燃法规和试验标准的相继制定,推动了我国氯烃产品的发展。
但随着国家新《环境保护法》的具体实施,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就成为当前环保工作的主题。
加上新一轮安全及环保检查趋严,部分企业开工处于低位,下游耗氯产品受产能、大气治理和安全等环保因素影响而限产或停产,将严重制约氯碱行业的发展,处理好碱氯平衡就成为氯碱企业生产的瓶颈。
因此,建设具有清洁、环保、健康、高效的氯化石蜡化工生产企业将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1 国内生产技术状况国内生产的氯化石蜡品种除氯烃-42、52、70,还有氯烃-13、30、40、45、55、60等。
国内氯烃-52、42普遍采用间歇热氯化工艺,近年来也有少数厂家采用光催化氯化工艺。
氯烃-70生产方法有四氯化碳溶剂法、水相悬浮法和本体法3种。
四氯化碳溶剂法又分为热氯化法和光氯化法,水相悬浮氯化法多数厂家处于中试开发阶段。
持久性污染物pops与斯德哥尔摩公约

3. 《关于POPs的斯德哥尔摩公约》
①
国际行动背景
美加有毒物质控制战略(BNS)和北美自由贸易协议(NAFTA) 海洋区域协定
1995年,保护北海环境的“Esbjerg 宣言”, “保护东北大西洋
环境的奥斯陆-巴黎协定(OSPAR)”等.....
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 “POPs议定书”
这一特性使POPs传播在全球的每一个角落,高山和极地 区都可监测到它们的存在。
北半球POPs 的主要传播途径
洋流 Ocean currents 气流 Air trajectories
河流 Riverine inputs
USA Russia
Canada
Greenland
Norway
55°N
UNEP
杀虫剂POPs执法检查培训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与『斯德哥尔摩公约』
刘建国
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09.7
内容提纲
1. 2OPs特性、污染和危害
POPs公约(《斯德哥尔摩公约》)
问题背景
1930’s以来,人工化学品急剧增长,现已达1000万种 以上,有10余万种进入环境。 自60-70年代,在南极和北极开始检测到了DDT、PCBs 等POPs类有毒污染物。 目前POPs污染已遍及全球,严重威胁着人类生命健康 和生态环境,成为重大的全球性环境问题之一。
值得注意的几方面 PFOS主要用于产品生产的工艺过程中, 随后被 清 洗掉。在大部分情况下,产品中不含 PFOS。
工艺过程需要 PFOS
原料: 不含PFOS 产品: 不含PFOS 清洗后PFOS被排出 在调查过程中注意收集生产过程中关于PFOS的信息。
短链氯化石蜡的法规

短链氯化石蜡的法规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短链氯化石蜡,即短链氯化石蜡烃,是一种常见的工业化学品,主要用于制造润滑油、石化产品、燃料添加剂等。
短链氯化石蜡在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环境和安全风险,因此各国都有相应的法规来规范其生产和使用。
本文将介绍一些关于短链氯化石蜡的法规内容。
1. 生产许可证:短链氯化石蜡的生产需要获得相应的许可证,生产企业必须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法规要求,才能获得许可证。
2. 环保要求: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要求,进行污水、废气、废渣的处理和处置。
3. 安全生产:生产企业必须遵守相关安全生产法规,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4. 包装标识:短链氯化石蜡产品必须在包装上标明产品名称、成分、生产日期、生产企业、储存条件等信息,确保产品使用安全。
5. 运输要求:短链氯化石蜡的运输必须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包括车辆、装载、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等。
6. 使用限制:短链氯化石蜡在一些特定领域的使用受到限制,比如食品添加剂、医药用途等,必须符合相应的法规要求才能使用。
7. 废物处理: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对废弃短链氯化石蜡进行妥善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关于短链氯化石蜡的法规主要包括生产许可证、环保要求、安全生产、包装标识、运输要求、使用限制和废物处理等方面。
各国都有相应的法规来规范短链氯化石蜡的生产和使用,企业和个人必须遵守相关法规,保障生产和使用的安全和环保。
希望通过严格执行相关法规,能够有效减少短链氯化石蜡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第二篇示例:短链氯化石蜡是一种常见的化学物质,广泛应用于化妆品、医药、食品、农业等领域。
由于其毒性和环境影响,各国对短链氯化石蜡的法规和监管日益严格。
本文将就短链氯化石蜡的法规进行探讨。
短链氯化石蜡在欧盟和美国等发达国家已被列为受限制或禁止使用的化学品。
环境有害物质管理标准

Ⅱ
4,4二氨基二苯甲烷
<1000ppm
Ⅱ
N,N'二甲苯-P-苯二胺
ND
Ⅲ
N,N'-二甲苯基-亚苯基二元胺
ND
Ⅲ
N,N’-联甲苯-对苯二胺
ND
Ⅲ
2,4,6-三特丁基酚
ND
Ⅲ
4-硝基二苯胺及其盐类
ND
Ⅱ
苯
ND
Ⅱ
环境管理物质
AUTO管控限值
有害物质管理等级
客户特殊要求
甲苯
<1000ppm
Ⅲ
锌化物Zinc/its compounds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采购的所有物品(原材料、部件、辅料、发外加工、表面处理)
三、定义
环境管理物质:对地球环境和人体健康存在显著不良影响,在产品所用物料方面受控制的物质。
管理级别
Ⅰ级:该物质及其用途规定已有相关法律法规制约,要求在规定限值内使用,或禁止用于零部件及材料中所有REACH SVHC高风险物质为Ⅰ级管理物质,禁止使用。
ND
Ⅲ
双-(氯甲基)二醚
ND
Ⅲ
二苯甲酮Benzophenon
ND
Ⅲ
二甲苯檀/麝香
ND
Ⅰ
酮麝
<500ppm
Ⅲ
乙二醇单甲醚(EGME)
ND
Ⅲ
二乙二醇单丁醚(DEGBE)
ND
Ⅲ
乙二醇乙醚及其醋酸盐/醋酸酯
ND
Ⅲ
己二酸二辛酯(DEHA)
ND
Ⅲ
磷酸三硬脂精(2-氯二乙硫醚)(TCEP)
<1000ppm
Ⅲ
三氧化二砷
ND
Ⅰ
七氯氟丙烷CFC-211
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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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公约》对短链氯化石蜡等6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管控要求
—1—
—2—
—3—
—4—
附注1:《公约》附件第九部分
1.十溴二苯醚的生产和使用应予以淘汰,但已根据第4条通知秘书处打算进行生产/使用的缔约方除外。
2.商用十溴二苯醚的生产和使用可在以下有限方面适用对车辆部件的特定豁免:
(a)用于遗留车辆(指已停止大规模生产的车辆)的部件,并且此类部件属于以下一个或多个类别:
1动力总成和引擎盖下的应用,例如:电池大容量导线、电池互连线、移动空调管道、动力总成、排气管套筒、引擎盖下隔热层、引擎盖下接线和线束(发动机接线等)、速度传感器、软管、风扇模块和爆震传感器;
2燃油系统应用,例如燃油软管、油箱和车身下的油箱;
3烟火装置和受烟火装置影响的应用,例如气囊点火电缆、座套;
4织物(仅在与安全气囊相关时)和安全气囊(正面和侧面);
5悬吊应用和内部应用,如装饰部件、吸声材料和座位安全带等。
(b)上文第2(a)(一)至(四)段所规定的以及属于以下一个或多个类别的车辆部件:
1强化塑料(仪表板和内部装饰);
2位于引擎盖或仪表盘以下(接线盒或保险丝盒、支持较高电流的电线和电缆护套(火花塞电线));
3电气和电子设备(电池壳和电池托盘、引擎控制器电连
接器、无线磁盘零件、导航卫星系统、全球定位系统和计算机系统);
4织物,如行李舱盖、椅垫、车顶蓬内衬、汽车座位、头枕、防晒板、装饰板和地毯。
3.上文第2(a)段所规定的部件的特定豁免将于遗留车辆使用寿命结束时或于2036年届满,二者中以先达到的时间点为准。
4.上文第2(b)段所规定的部件的特定豁免将于车辆使用寿命结束时或于2036年届满,二者中以先达到的时间点为准。
5.于2018年12月前提出申请并于2022年12月前获得批准的飞机型号的备件的特定豁免将于飞机使用寿命结束时届满。
附注2:《公约》附件第十部分
1.除已告知秘书处希望根据《公约》第4条生产和(或)使用这些物质的缔约方外,缔约方应消除全氟辛酸(PFOA)、其盐类及其相关化合物的生产和使用。
2.每个已按第4条登记特定豁免,以便将全氟辛酸、其盐类及其相关化合物用于灭火泡沫的缔约方应:
(a)虽有第3条第2款的规定,但要确保不应出口或进口含有或可能含有全氟辛酸、其盐类及其相关化合物的灭火泡沫,除非是为了按第6条第1(d)款的规定进行环境无害化处置;
(b)不将含有或可能含有全氟辛酸、其盐类及其相关化合物的灭火泡沫用于培训;
(c)不将含有或可能含有全氟辛酸、其盐类及其相关化合物的灭火泡沫用于测试,除非所有排放得到控制;
(d)到2022年年底时,如有能力,但最晚不迟于2025年,只允许含有或可能含有全氟辛酸、其盐类及其相关化合物的灭火泡沫在所有排放都能得到控制的场地使用;
(e)坚决作出努力,根据第6条第1款,尽快采用环境无害化的方式管理含有或可能含有全氟辛酸、其盐类及其相关化合物的灭火泡沫库存和废物;
3.关于使用全氟碘辛烷生产全氟溴辛烷以用于药品生产的特定豁免,缔约方大会应在第十三次常会及此后每隔一次的常会上审查是否继续需要这一特定豁免。
这一特定豁免的最迟届满时间应为203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