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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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法实施管理细则(4篇)

招投标法实施管理细则(4篇)

招投标法实施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行为,维护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公开,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管理细则适用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等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行为,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购置货物、服务、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等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当遵守本管理细则的规定,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公开透明、保密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招标人依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组织招标,可以自行招标,也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投标人可以自行参与招标,也可以通过招标代理机构参与招标。

第五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提供的文件进行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经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方可中标。

第六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选用具备相应资格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专家,确保评标工作的公正、公正,评标结果真实可靠。

第七条招标人、投标人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不正当行为进行举报,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评标专家、投标人等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当加强自律管理,严禁以任何方式进行行贿、受贿、串通投标、虚假中标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招标人的义务和权利第九条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购置货物、服务、工程的具体情况,自主决定是否进行招标,以及招标的方式、范围、标段或包组的划分等。

第十条招标人有义务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招标文件,明确招标条件、要求和评标标准,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第十一条招标人应当依法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的内容、期限、投标人资格要求等,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都能了解并参与招标。

第十二条招标人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工作,但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应当合法、合规,招标人对其行为负责。

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制度

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制度

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招投标制度一、目的:规范公司工程建设及材料采购招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投标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二、招投标工作程序(一)投标1、投标项目由经营部负责,集团内部招标由生产计划部进行协调,对外投标由信息科进行协调.2、经营部、生产计划部与信息科共同搜集、调查市场信息,分析信息的可靠性和可行性,根据实际情况由经营部初步决定是否参与投标。

3、对于初步决定参与投标的项目,由生产计划部或信息科填写《投标审批表》,报总经理批准后,负责登记报名、索取招标文件等工作。

4、生产计划部获取集团内部的招标信息后,需要技术部提供材料计划的由技术部提供,生产计划部编制投标预算。

5、生产计划部编制的投标预算须报经营部进行审定。

如生产计划部编制的预算未报经营部审定的,对责任人将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损失重大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6、信息科获取的招标文件报经营部,由经营部安排投标工作。

对于审批后确定投标的项目,由信息科牵头按照程序完成投标书的制作.7、技术部负责技术标书的编制、提供材料计划、参加答疑会、进行咨询、澄清等。

8、经营部负责投标保证金的使用与收回,财务部办理手续.9、投标工作时间必须按标书要求进行,工程造价在10万元以内的至少提前一天报经营部审批;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至少提前三天报总经理审批,不得延误。

10、信息科负责打印、审查,装订、密封、投标(退标)文件。

由于工作失误及其他原因造成投标时间延误的,将对责任人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

11、所有参与投标工作人员必须恪尽职守,保守公司投标机密,严禁将投标过程透露给其它单位及人员。

若发生以上情况将对泄密人处于2000-5000元的罚款.12、开标会议由总经理指定相关人员参加。

13、信息科应尽可能的了解其他厂家的投标情况(名称、厂家、数量、价为等)、中标及未中标原因,并形成文字材料。

14、集团内部投标的文件资料由生产计划部存档保存,其余投标文件资料由信息科归档保存。

2024年度工程招投标与协议管理实施细则

2024年度工程招投标与协议管理实施细则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度工程招投标与协议管理实施细则本合同目录一览1. 工程招投标概述1.1 工程范围1.2 投标资格要求1.3 招投标文件的提交2. 招投标流程2.1 招标公告2.2 招标文件的获取2.3 投标文件的提交2.4 投标文件的评审2.5 中标通知3. 协议管理3.1 协议的签订3.2 协议的主要内容3.3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3.4 协议的终止条件4. 工程实施与管理4.1 工程进度管理4.2 工程质量管理4.3 工程成本管理4.4 工程变更管理5. 付款与结算5.1 付款条件5.2 付款方式5.3 结算程序5.4 违约金计算6. 违约责任6.1 承包商的违约行为6.2 发包商的违约行为6.3 违约责任的处理方式7. 争议解决7.1 争议的解决方式7.2 调解程序7.3 仲裁或诉讼8.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8.1 合同的生效条件8.2 合同的变更程序8.3 合同的解除条件9. 保密条款9.1 保密信息的定义9.2 保密义务的履行9.3 保密信息的泄露处理10.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0.1 法律适用10.2 争议解决方式11. 其他条款11.1 合同的签订地11.2 合同的签订日期11.3 合同的份数12. 附件12.1 招投标文件12.2 协议文本12.3 相关法律法规13. 签字页13.1 承包商签字13.2 发包商签字14. 附件说明14.1 附件的定义14.2 附件的提交时间14.3 附件的修改与替换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工程招投标概述1.1 工程范围本合同项下的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技术服务、培训等。

具体工程范围和内容详见附件一。

1.2 投标资格要求1.2.2 承包商应具备与本工程相关的业绩经验,并提供相关合同或项目证明。

1.2.3 承包商应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

招投标法实施管理细则范文(三篇)

招投标法实施管理细则范文(三篇)

招投标法实施管理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投标活动,保证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招投标活动是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以及出售国有资产的活动。

包括招标、投标、评标、定标、签订合同、履约管理等环节。

第三条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投标人依法平等参与,充分竞争。

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应当健全招投标管理制度,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招投标活动的实施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高效的原则,提高招投标工作质量和效率,防止腐败现象发生。

第二章招标第五条招标是指采购人发布招标文件,向社会公开询价、招标的活动。

第六条采购人应当依法履行采购程序,制定招标文件,并在规定的媒体上进行公告。

招标文件应当明确采购项目的内容、技术要求、评标方法、评标标准、中标人资格要求等相关信息。

第七条采购人应当尊重市场规律,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招标方式,合理确定招标范围,不得为特定供应商定制招标文件、排除竞争。

第八条采购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开标过程应当公开、公平、公正。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标,并按照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

第九条采购人应当及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合同签订前进行合法合理的资格审查,确保中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第三章投标第十条投标是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的行为。

第十一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

第十二条投标文件应当包括投标信封和投标文件两部分,投标文件应当包括技术要求、报价、业绩资料等内容。

第十三条投标人应当保证投标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

投标文件一经递交,不得修改或撤回。

第十四条投标人应当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的风险,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支付投标文件费用。

招投标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招投标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招投标管理规章制度细则招投标,作为政府采购和企事业单位采购的重要环节,旨在确保公平公正竞争,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市场经济发展。

为了规范招投标行为,提高招投标效率,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纷纷制定了相应的招投标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一、招标条件招标条件是评定投标人参与投标合理性和合法性的重要标准,也是确保招标供货商或服务商能够履行合同约定的保障。

招标条件应当公开透明,不得歧视任何潜在投标人。

在制定招标条件时,应充分考虑参与竞标的厂商的实际能力和资源,并合理制定资质要求,以确保合同的履行能力。

二、投标响应和文件要求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指出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以及投标文件的要求和格式。

投标人应按要求准备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时提交。

同时,投标文件要求必须详细明确,不得有歧义和模糊性,以确保所有投标人都在公平、公正的条件下参与竞标。

三、评标程序评标程序是保证评标公正公开的关键环节。

招投标管理规章制度细则应规定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并明确评标标准和评分规则。

评标委员会应采取多数表决方式进行评标,并记录每一项评分结果,确保评标过程的透明和可溯源性。

同时,评标工作应有相应的监督机构进行监督,以确保评标结果的公正性。

四、合同签订和履约管理招标成功后,应及时签订合同并明确履约要求和责任。

合同应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供货期限、质量要求、价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履约管理是保证供货商或服务商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的重要环节。

在履约过程中,招标人和供货商或服务商应及时沟通、解决问题,并建立相应的履约评价和考核机制。

五、违约处理和争议解决对于不履约的供货商或服务商,招标人应依法采取相应的违约处理措施。

违约处理方式可包括合同解除、追究违约责任、限制其参与未来的招标等。

在招投标管理规章制度细则中,亦应规定招标人和供货商或服务商之间争议解决的机制和程序,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六、监督和监测招投标管理规章制度细则应规定相应的监督和监测措施,以确保其有效实施。

2024年工程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

2024年工程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

2024年工程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招投标行为,加强工程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促进工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工程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招投标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投标人具有平等竞争的机会。

第四条工程招投标管理应当注重技术和质量,不得追求低价竞标,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工程招投标管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定进行,确保招标程序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第六条工程招投标管理应当加强对投标单位资质和业绩的审核,确保投标人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经济实力。

第七条工程招投标管理应当及时公开招标文件和中标结果,提高信息透明度,方便社会公众监督。

第八条工程招投标管理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对不良行为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二章投标人的条件和资格第九条参加工程招标的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注册登记并合法经营的企事业单位;(二)具有与工程建设相适应的技术能力和经济实力;(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四)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应当包括技术资格和经济实力两个方面。

第十一条技术资格审查应当根据工程类型和难度确定相应的技术要求,并采取资格预审和技术交底的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经济实力审查应当综合考虑投标人的注册资金、资产状况、负债情况等指标,并结合工程建设的规模和复杂程度进行评估。

第十三条在资格审查阶段,投标人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发布第十四条工程招标应当依据工程规划、设计文件等基础资料,编制招标文件。

第十五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工程概况、技术要求、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报价和评标办法等内容。

第十六条招标文件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公告,并通过政府招标平台等途径进行公开。

第十七条招标文件应当向社会公众开放,投标人有权检查和复制招标文件,并提出质疑和意见。

2024年度工程招投标流程与协议管理实施细则版

2024年度工程招投标流程与协议管理实施细则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度工程招投标流程与协议管理实施细则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总则1.1 定义与解释1.2 适用范围1.3 法律法规1.4 合同解除与终止2. 招投标流程2.1 招标文件的准备与发布2.2 投标人资格审核2.3 投标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4 开标、评标与中标2.5 招标结果公示与通知3. 协议管理3.1 协议的签订与生效3.2 协议的履行与监督3.3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3.4 协议的终止与注销4. 工程质量与安全4.1 工程质量标准4.2 施工安全规定4.3 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处理5. 合同价款与支付5.1 合同价款的确定5.2 支付方式与时间5.3 价款调整与违约金6. 工期与进度6.1 工期的约定6.2 进度计划的制定与执行6.3 工期延误的处理7. 材料与设备7.1 材料设备的质量与标准7.2 材料设备的供应与验收7.3 材料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 技术要求与支持8.1 技术文件的提供与审查8.2 技术咨询与支持8.3 技术变更与修改9. 保密与知识产权9.1 保密义务与范围9.2 知识产权的保护10. 违约责任与赔偿10.1 违约行为的界定10.2 违约责任的处理10.3 赔偿金额的计算11. 争议解决11.1 争议的解决方式11.2 仲裁或诉讼的地点与法院11.3 仲裁或诉讼的时效12.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12.1 合同的生效条件12.2 合同的终止条件13. 其他条款13.1 合同的修改与补充13.2 合同的继承与转让13.3 合同的废止与保存14. 附录14.1 合同附件14.2 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14.3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其他文件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总则1.1 定义与解释本合同是指甲方(招标方)与乙方(投标方)就2024年度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流程与协议管理所达成的明确约定。

甲方是指具有招标资格并负责组织招标工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乙方是指具备投标资格并参与投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工程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4篇)

工程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4篇)

工程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招投标活动,加强对工程招投标的管理,提高工程招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度,保证项目施工的质量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类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包括政府投资工程和社会投资工程。

第三条工程招投标实施应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原则,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择最优承包方,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

第四条工程招投标应建立健全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方式选择、资格预审、投标评审、中标通知、合同签订、履约管理等工程招投标环节的制度和流程。

第五条工程招投标管理应依法建立起严格的监管机构,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等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招投标过程的透明度。

第六条工程招投标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能存在任何形式的附加条件、不公平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七条工程招投标应遵循市场化原则,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鼓励多元化参与,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

第二章招标文件编制第八条工程招投标应制定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真实反映工程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进行编制。

第九条招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应明确项目的基本情况、招标范围、资格要求、投标截止日等。

(二)工程规划:应明确工程的整体布局、建设目标和规划。

(三)工程概算:应明确工程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

(四)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应明确工程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

(五)合同条款:应明确各方之间的权责,包括履约条件、违约责任等。

(六)评标指标和评标方法:应明确评标的标准和方法。

(七)招标文件的编制和修改:应明确招标文件的编制和修改程序。

第十条招标文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和修改,确保适应工程项目的需要。

第十一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应充分借鉴先进的国内外工程招投标经验,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

第十二条招标文件的修改应经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审查,修改过的招标文件应重新公告并延长投标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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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及其合同管理工作细则
1.目的:
保证招标项目成本目标的实现,提高招标及其合同管理工作的工作质量、效率及实际操作性。

2.工作范围:
成本部参与的招投标及其合同管理工作。

3.工作职责:
3.1部门经理:
3.1.1负责审核招标文件的“商务标书”,“招标文件评审及盖章审批表”,“招标项目工程造价汇总表”(招标结果控制目标),“成本部合同盖章审批表”;
3.1.2负责招投标及其合同管理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3.1.3负责签发中标通知书;
3.2招投标及合同工程师:
3.2.1负责参与招标项目的考察工作,了解招标工程的市场成本情况;
3.2.2负责编制招标文件的“商务标书”部分、“招标文件评审及盖章审批表”、“商务谈判分析表”及“招标项目工程造价汇总表”(招标结果控制目标);
3.2.3负责标前准备会、发标会、答疑会及开标、评标会的组织工作;
3.2.4负责招投标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及移交;
3.2.5负责编制合同文稿及“成本部合同盖章审批表”;
3.2.6负责合同的交底工作;
3.3项目成本负责人:
3.3.1负责编制项目的招标计划;
3.3.2负责制定招标项目的成本目标及合同控制目标。

4.工作程序:
4.1招投标项目管理:
4.1.1招标工作的计划编制及招标项目成本目标的下达:
4.1.1.1项目成本负责人在收到工程部(或设计部)提供的《××项目材料、设备及施工承包商进场计划》后5个工作日内编制《××项目招投标工作计划》,计划编制时应该充分与设计部及工程部沟通。

编制完成的《××项目招投标工作计划》报部门经理审核。

4.1.1.2每月25日前项目成本负责人依据工程部(或设计部)提供的《××项目材料/设备进场调整计划》及《××项目招投标工作计划》编制本月度招标工作计划,提交给部门经理由其安排在部门和个人月度工作计划中;
4.1.1.3成本负责人在提交月度招标工作计划的同时,依据《××项目成本正式控制目标》提交本月招标项目的成本控制目标。

4.1.2招标工作的商务准备:
4.1.2.1部门经理安排招投标及合同工程师;
4.1.2.2招投标及合同工程师参与招标项目的考察工作,并编制《××招标项目成本考察及分析表》(见附表),分析表的主要内容:
(1)参加投标单位近来承接或参加投标的相关项目的造价情况;
(2)公司近年来相关项目的成本情况。

4.1.2.3招投标及合同工程师依据设计部及工程部提供的招标项目的技术资料编制招标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总包工程例外);
4.1.2.4招投标及合同工程师根据了解到的招标项目的市场情况及工程量清单对投标单位进行商务询价;
4.1.3招标文件的编写及标前准备会:
4.1.3.1招投标及合同工程师负责编写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并收集、整合设计部或工程部提供的技术条款,形成一套完整的招标文件,报部门经理审核。

审核后的招标文件报招标小组;
4.1.3.2招投标及合同工程师组织招标小组成员召开标前准备会;
4.1.3.3招投标及合同工程师依据招标小组意见对招标文件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评审及盖章审批表》的程序进行传签,经总经理审批并盖章后生效。

4.1.4发标、答疑会:
4.1.4.1招投标及合同工程师组织召开招标项目的发标会,就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向投标单位交底;
4.1.4.2招投标及合同工程师组织召开招标项目的答疑会,解答投标单位书面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会议纪要分发给投标单位,并要求投标单位对答疑会议纪要进行确认;
4.1.5商务谈判及标底的编制:
4.1.
5.1招投标及合同工程师对投标单位的初步报价进行分析比较,并与部门经理一起与投标单位进行商务谈判,指出其报价中的错误、不合理的部分,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进行引导;
4.1.
5.2招投标及合同工程师编制“商务谈判分析表”及“招标项目工程造价汇总表”(招标结果控制目标),报部门经理确认,如招标结果控制目标大于100万元需经总经理确认。

4.1.6开标、评标会,中标单位的确定:
4.1.6.1招投标及合同工程师组织召开招标项目的开标、评标会,并参与对商务标书的评审工作;
4.1.6.2评标、定标后,招投标及合同工程师负责整合会议内容形成评标、定标会议纪要。

4.1.6.3招投标及合同工程师编制中标通知书,经部门经理签发后发送给中标单位.
4.1.7招标工作的总结及招标资料的传送、存档、入库:
4.1.7.1招投标及合同工程师编写招标工作总结表,对招标成果进行总结、分析;
4.1.7.2招投标及合同工程师负责收集、整理招标全过程资料(包括电子文档),于向中标单位发送中标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将其交由项目信息资料员存档、入库;
4.1.7.3项目信息资料员必须在收到招标过程资料1个工作日内完成入库工作;
4.1.7.4招标全过程文件资料的组成:
a、招标文件评审及盖章表、招标文件、标前准备会议纪要、投标单位考察报告、招标项目成本考察及分析表;
b、投标单位商务标书;
c、投标单位技术标书(移交给工程部);
d、发标会议纪要;
e、答疑会议纪要;
f、“商务谈判分析表”及“招标项目工程造价汇总表”;
g、评标、定标会议纪要;
h、中标通知书;
I、招标工作总结。

J、其他资料及a、d、e、f、g、h、I的电子文档。

4.2招标项目的合同管理:
4.2.1合同的签订:
4.2.1.1招投标及合同工程师依据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及中标结果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4.2.1.2合同一式六份,先由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合同从施工单位返回后由招投标及合同工程师填写“合同盖章审批表”按程序进行传签;
4.2.1.3经总经理审批的合同(集团参与项目需由集团领导审批)返回成本部后(共5份),由招投标及合同工程师将其中2份交给施工单位,1份交由项目信息资料管理员存档,2份交给部门行政秘书分别传给设计部和工程部各1份;
4.2.1.4通过招标确定项目的合同资料的组成:
a、合同盖章审批表;
b、合同文件;
注:招标过程资料也视作合同资料的组成部分,但不与合同资料一起存放。

4.2.2合同的交底工作:
招投标及合同工程师在评标、定标会议纪要中应认真编写合同的交底条款,介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该注意的一些事项,在向中标单位发送中标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与招标文件、发标会议纪要、答疑会议纪要、中标通知书一起提交给工程部;
4.2.3合同履行情况的跟踪:
项目成本负责人每月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一至二次合同工作交流会,对正在执行的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并填写《××项目××月合同履行情况汇总表》(见附表);
4.2.4合同的结算工作:
合同的结算工作详见项目结算工作细则;
4.2.5施工承包商及材料供应商的评定:
成本部经理负责组织成本部成员配合设计部及工程部进行一年一度的施工承包商及材料供应商的评定工作。

5.附件
5.1 GFI-CB-10-F1《招投标工作总结》
5.2 GFI-CB-10-F2《招标项目成本考察及分析表》
GFI-CB-10-F1.1
招投标工作总结
开发项目名称:招投标文件编号:单位:万元
GFI-CB-10-F2.1
招标项目成本考察及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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