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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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指企业长期拥有、使用和控制的固定性质的资产,其总金额记录在企业财务报表中,以使得投资者、分析师和会计师能够更好地管理和评估企业的投资活动和财务状况。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是企业会计规则的基础之一,其中规定了固定资产的定义、购买和折旧的计算原则。

第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指长期拥有、使用和控制的资产,并且可以用来产生收益。

固定资产不仅包括两种形式,即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而且也可以包括其他资产。

其中,固定资产是指可以被拆分或拆分使用,常见的固定资产有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车辆等;无形资产则是指无形的各种类型的财产,如专利权、商标权、特许权等;其他资产是指资产的其他形式,如货币、存款、应收账款等。

第二,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中还规定了固定资产购买和折旧的计算原则。

在固定资产购买过程中,固定资产的价格和购买费用都应该正确地记录在企业财务报表中,以便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能够得到准确的结果。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的相关规定,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可以采用平均年限法、双倍余额递减法、逐年递减法和可变折旧法等多种方法,但计算结果应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的相关规定,以保证企业财务报表的准确性。

第三,此外,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中还规定了与固定资产有关的财务报告的编制原则和内容,以便使投资者、分析师和会计师能够准确地评估企业的投资活动和财务状况。

在财务报表中,企业固定资产的账户项目应具备完整、准确和可比性,例如,在账户项目中应当包含购买价格、累计折旧额度、净值等重要账户项目。

总之,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为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会计报表的客观评估提供了重要依据。

企业在管理固定资产及报表编制时,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的规定进行,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

《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一、基本要求(一)企业应当根据本准则的规定,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范围企业应当根据本准则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将满足固定资产定义和确认条件的资产确认为固定资产,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

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

(二)企业应当根据本准则的规定,正确核算固定资产企业固定资产的核算主要涉及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固定资产的折旧、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固定资产的减值、固定资产的处置等内容。

企业应当根据本准则的规定,正确计量固定资产的初始入账价值、选择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核算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

所选择的相关会计政策应当能够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有关会计政策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三)企业应当正确记录和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企业应当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按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类别和每项固定资产进行明细核算。

固定资产的核算,一般需要设置“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累计折旧”、“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会计科目。

企业因购置、建造、投资者投入、在建工程转入或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等增加固定资产,或者因固定资产出售、换出、报废等减少固定资产,应当正确地加以记录和反映。

二、关于引言本准则在引言部分指出,其规定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但不涉及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以及经济林木和产役畜等与农业活动有关的生物资产。

1.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由于业务特殊,本准则不予涉及,而由相关的会计准则进行规范;除初始计量外,与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固定资产相关的其他内容,仍应遵守本准则的规定。

2.经济林木和产役畜等与农业活动有关的生物资产,由于性质特殊,本准则不予涉及,而由有关农业的会计准则进行规范。

新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新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一、固定资产的确认1.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2.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需要注意的两个问题:1)固定资产的不同组成部分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2)备品配件和维修设备备品配件和维修设备通常确认为存货,但符合固定资产定义和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如民用航空运输的高价周转件等。

二、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指确定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

成本应包括企业为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

固定资产的取得方式包括外购、自行建造、投资者投入、非货币性交易、债务重组等,取得方式不同,其成本的具体确定方法也不尽相同。

(一)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分录:不需安装:借: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应付票据长期应付款等需要安装:借:在建工程贷:银行存款原材料等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借:固定资产贷:在建工程例1:某企业购入一台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发票价格50 000元,增值税税额8 500元,发生的运费2 500元,款项全部付清。

借:固定资产61 000贷:银行存款61 000例2:某企业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买价为50 000元,增值税额为8 500元,支付的运输费为1 000元,安装设备时,领用材料物资价值1 500元,购进该批材料时支付的增值税额为255元,支付工资2 500元。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该准则的背景是为了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提高固定资产的管理效率和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投资和运营的规模不断扩大,固定资产的规模和重要性也在不断增加。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固定资产,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需要制定相应的会计准则进行规范。

该准则的主要内容分为六大部分:一、固定资产的定义和分类。

固定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文化设施等。

根据其使用目的和预期使用时间的长短,可以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等不同类别。

二、固定资产的计量。

固定资产应按照成本进行计量,包括购置价、自制价和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成本。

其中购置价包括购买价款、关联费用和直接相关的资产损失。

三、固定资产的折旧和摊销。

固定资产应根据使用寿命和使用效益等因素进行折旧和摊销,以反映资产的消耗和使用价值的减少。

四、固定资产的净值调整。

固定资产发生重大价值变动或经济失误时,应及时进行净值调整。

五、固定资产的处置。

固定资产在丧失使用价值、因法律规定或事实发生重大永久性的的变卖时,应报废或转为营业外支出。

六、固定资产的信息披露。

企业应根据相关规定,将固定资产的计量基础、使用寿命、折旧方法、折旧年限等信息进行披露。

该准则在企业会计实务中的应用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该准则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会计处理和披露要求,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可靠性。

其次,该准则规定了固定资产的计量基础和折旧方法,有利于企业科学合理地评估固定资产的价值和耗损情况。

此外,该准则对固定资产的处置给出了明确的规定,有利于企业合理处置固定资产,避免因固定资产的处置而给企业造成损失。

然而,该准则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首先,该准则在固定资产的计量和折旧方法上仍然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选择性,导致不同企业之间的计量和披露结果可能存在差异。

其次,该准则在固定资产的净值调整和信息披露方面的要求相对简化,缺乏具体的操作指南和规范,容易导致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的不准确和不完整。

(新)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PDF 4页)

(新)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PDF 4页)

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时效性有效颁布单位财政部颁布日期2001.11.20实施日期2002.01.01全文引言本准则规范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本准则不涉及下列内容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经济林木和产役畜等与农业活动有关的生物资产定义本准则使用的下列术语其定义为固定资产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使用寿命指固定资产预期使用的期限有些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也可以用该资产所能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的数量来表示折旧指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其中应计折旧额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如果已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固定资产的确认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才能加以确认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企业在对固定资产进行确认时应当按照固定资产定义和确认条件考虑企业的具体情形加以判断企业的环保设备和安全设备等资产虽然不能直接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却有助于企业从相关资产获得经济利益也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但这类资产与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之和不能超过这两类资产可收回金额总额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从而适用不同的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固定资产应当按其成本入账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增值税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如场地整理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如果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按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入账价值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其入账价值按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的规定确定债务重组中取得的固定资产其入账价值按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规定确定非货币性交易中取得的固定资产其入账价值按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的规定确定盘盈的固定资产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当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以下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当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如接受捐赠的系旧的固定资产按依据上述方法确定的新固定资产价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的规定处理固定资产的折旧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按照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除本准则第条所列情况外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选定不得随意调整企业在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时主要应当考虑下列因素该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该资产的有形损耗如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该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出现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有关资产使用的法律或者类似的限制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选择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除本准则第条所列情况外折旧方法一经选定不得随意调整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企业在实际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企业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预期数与原先的估计数有重大差异则应当相应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企业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果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则应当相应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者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增计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根据本准则第条规定应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以外的后续支出应当确认为费用固定资产的减值 固定资产的减值是指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本准则所称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其中销售净价是指资产的销售价格减去处置资产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企业应当于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如发现存在下列情况应当计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确定资产是否已经发生减值 固定资产市价大幅度下跌其跌幅大大高于因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并且预计在近期内不可能恢复 企业所处经营环境如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或者产品营销市场在当期发生或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并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 同期市场利率等大幅度提高进而很可能影响企业计算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折现率并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固定资产陈旧过时或发生实体损坏等固定资产预计使用方式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企业计划终止或重组该资产所属的经营业务提前处置资产等情形从而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 其他有可能表明资产已发生减值的情况如果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企业应当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当按照固定资产价值恢复后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因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调整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对此前已计提的累计折旧不作调整 如果有迹象表明以前期间据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的各种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则以前期间已计提的减值损失应当转回但转回的金额不应超过原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的处置 企业发生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时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售后租回固定资产按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披露 企业应当披露下列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信息固定资产的标准分类计价方法和折旧方法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率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包括期末和期初各类固定资产账面总金额及累计折旧总额以及各类扩建处置及其他调节项目的金额当期确认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及当期转回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在建工程的期初期末数额及增减变动情况对固定资产所有权的限制及其金额已承诺将为购买固定资产支付的金额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已退废和准备处置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衔接办法对于本准则施行之日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除减值准备的提取应当追溯调整外其余不作追溯调整附则本准则自年月日起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解读(一)主讲老师佟志强第一节固定资产的确认一、固定资产的定义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从固定资产的定义看,固定资产具有以下三个特征:第一,固定资产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企业持有固定资产的目的是为了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这意味着,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工具或手段,而不是直接用于出售的产品。

【提示】“出租”的固定资产:指用以出租的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不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后者属于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属于固定资产。

第二,固定资产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通常情况下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如自用房屋建筑物的使用寿命或使用年限。

某些机器设备或运输设备等固定资产,其使用寿命往往以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来表示。

第三,固定资产为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具有实物特征,这一特征将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区别开来。

有些无形资产可能同时符合固定资产的其他特征,如无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而持有,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但是,由于其没有实物形态,所以不属于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提示】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该各组成部分实际上是以独立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因此,企业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例如,飞机的引擎,如果其与飞机机身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则企业应当将其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企业会计准则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指的是企业长期使用、拥有的具有实物形态且预期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资产。

固定资产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不仅可以提高生产效率,还可以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

固定资产的计量是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中的一个核心问题。

根据准则的规定,固定资产应当以成本为基础进行计量,并根据其预计使用寿命进行摊销。

在计量方面,企业需要将购置固定资产的现金支付、直接相关的费用以及预期未来的必要支出等全部计入成本。

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固定资产的价值能够得到准确反映,并为企业提供正确的决策依据。

固定资产的摊销是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中的另一个重要内容。

根据准则的规定,固定资产的摊销应当以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期限一般为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

在进行摊销时,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确定合理的摊销比例或摊销额度,以确保摊销的准确性和公平性。

除了计量和摊销外,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还对固定资产的重要事项进行了规定。

例如,企业在购置固定资产时,应当对其进行验收,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登记和确认。

此外,对于固定资产的处置、报废或报损,企业也需要按照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以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对固定资产的计量、摊销和其他重要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这为企业的资产管理和财务报告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准则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固定资产的准确计量和合理摊销,以提高企业的财务透明度和经营效益。

固定资产的合理运用和管理是企业取得长期竞争优势的重要保障,也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

企业会计准则2024——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2024——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2024——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2024年修订后,对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做出了明确规定。

固定资产是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长期持有和使用的各种不易变现的有形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设备等。

以下是企业会计准则2024对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一、固定资产的确定和计量1.购入固定资产:企业购买固定资产时,应计入资产原价,并且包括购买价款、关税、运费和非可退还税款等直接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支出。

若购买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延期付款,应按实际付款日期确定其应计入各期费用和固定资产原价的金额。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时,应计入建造成本。

建造成本包括直接材料费、直接人工费、直接费用和合理间接费用。

若企业开展的自行建造项目可作为资产之间相互替代,那么建造项目合同的价值应该是建造成本的依据。

3.固定资产的估价:企业在购买固定资产或者改造固定资产过程中,若未能取得可靠的相关价值证据,可以根据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作为合理的估价。

二、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1.初始认定:企业在固定资产购入或自行建造时,将其确认为固定资产,并且计入固定资产账户。

2.重估:企业固定资产应在其可靠的价值证据发生变动时进行重估。

重估后的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在所有者权益中作为会计利益进行确认。

3.报废或报损:固定资产达到预计的使用年限、不能正常使用、遭到自然损坏等,应将其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减少原有固定资产的原值。

报废后的固定资产应在资产负债表上单独列示,并且不再计提折旧。

4.折旧:企业对固定资产按其使用寿命计算并分配折旧。

折旧的方法有直线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法等。

折旧费用的计提和分配应当按照固定资产的残值、使用寿命和折旧方法进行。

固定资产折旧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5.外包装资产:固定资产外包装物的费用可以计入当期费用,也可以在固定资产的原值中计入。

三、固定资产的报表披露1.报表披露:企业应在财务报表中列示固定资产的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及其计提折旧的方法和折旧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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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一)【考点一】固定资产的确认1.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①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②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2.在确认固定资产时,应注意三个问题:(1)取消了固定资产的单价标准,只要是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均可作为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这样处理,使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折旧方法更符合实际情况。

借:固定资产——发动机 8000——机身 12000贷:银行存款 20000(3)备品备件和维修设备通常确认为存货,但某些备品备件和维修设备需要与相关固定资产组合发挥效用,例如民用航空运输企业的高价周转件,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考点二】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固定资产(1)企业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应特别注意的是,按照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企业购入的机器设备等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所支付的增值税在符合税收法规规定情况下,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不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按照税收法规规定,购入的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目的固定资产而支付的增值税,不能抵扣,仍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例1】甲公司支付117万元购入一台设备用于生产经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万元,不需要安装。

则:借:固定资产 1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贷:银行存款 117注:这是今年重大变化。

(2)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3)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一般付款期在3年及以上),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利息),应当在信用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摊销金额除满足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外,均应当在信用期间内确认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例2】甲公司2009年1月1日从C公司购入大型机器作为固定资产使用,该机器已收到。

购货合同约定,大型机器的总价款为1000万元(假设不考虑增值税),分3年支付, 2009年12月31日支付500万元,2010年12月31日支付300万元, 2011年12月31日支付200万元。

假定甲公司3年期银行借款年利率为6%(折现率)。

①计算总价款的现值作为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公允价值)2009年1月1日的现值=500/(1+6%)+300/(1+6%)2+200/(1+6%)3=471.70+267.00+167.92=906.62(万元)(现销价)②总价款与现值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未确认融资费用=总价款1000-现值906.62=93.38(万元)2009年1月1日编制会计分录借:固定资产——机器(本;代垫)906.62未确认融资费用(息)93.38贷:长期应付款(本+息)10002009年12月31日,计算利息费用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表(利息费用计算表)2009年末账务处理:借:长期应付款(本+息)500贷:银行存款 500借:财务费用 54.39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54.392010年末账务处理:借:长期应付款(本+息)300贷:银行存款 300借:财务费用 27.66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27.662011年末账务处理:借:长期应付款(本+息)200贷:银行存款 200借:财务费用 11.33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11.33利息费用=长期应付款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期限长期应付款摊余成本=长期应付款账面余额-未确认融资费用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包括自营建造和出包建造两种方式。

(1)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自营建造固定资产,包括购入工程物资、投入建设和完工转固三个步骤:①企业为建造固定资产准备的各种物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不能抵扣的增值税税额、运输费、保险费等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资转为本企业存货的,按其实际成本进行结转。

建设期间发生的工程物资盘亏、报废及毁损,减去残料价值以及保险公司、过失人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盘盈的工程物资或处置净收益,冲减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

工程完工后发生的工程物资盘盈、盘亏、报废、毁损,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支出。

②建造固定资产领用工程物资、原材料或库存商品,应按其实际成本转入所建工程成本。

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应负担的职工薪酬、辅助生产部门为之提供的水、电、修理、运输等劳务,以及其他必要支出等也应计入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

符合资本化条件,应计入所建造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有关规定处理。

③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例3】说明自营工程的核算(自营工程的核算分为三步:购入工程物资、投入建设和完工转固)甲公司在生产经营期间以自营方式建造一条生产线。

2009年1月至6月发生的有关经济业务如下:(1)1月10日,为建造生产线购入工程物资A一批,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00000元,增值税额为340000元,款项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借:工程物资——A 20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000贷:银行存款 2340000(2)1月20日,建造生产线领用工程物资A1800000元。

借:在建工程——XX生产线 1800000贷:工程物资——A 1800000(3)6月30日,建造生产线的工程人员职工薪酬合计为1150000元。

借:在建工程——XX生产线 1150000贷:应付职工薪酬 1150000(4)6月30日,工程建设期间辅助生产车间为建造生产线提供的劳务支出合计为350000元。

借:在建工程——XX生产线 350000贷: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350000(5)6月30日,工程完工后对工程物资进行清查,发现工程物资A减少20000元,经调查属保管员过失造成,根据企业管理规定,保管员应赔偿5000元。

剩余工程物资A转用于甲公司正在建造的一栋职工宿舍。

借:其他应收款——保管员 5000营业外支出——盘亏损失 18400贷:工程物资A 2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400注:新税法规定,由于管理不善造成毁损、被盗,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转出;由于自然灾害(地震、水灾)造成毁损,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体现了人文关怀,社会进步。

剩余工程物资转用于职工宿舍的建造借:在建工程——职工宿舍 210600贷:工程物资A 18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0600注:新税法规定,物资用于非生产经营,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6)6月30日,生产线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交付使用。

借:固定资产——XX生产线 3300000贷:在建工程——XX生产线 3300000(2)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资产出包工程主要有2个步骤: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完工转固:①企业应按合理估计的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结算的进度款,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②工程完成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等科目。

3.关于提取安全生产费的会计处理(今年新增)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

提取安全生产费时,借记“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专项储备”科目。

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即借记“专项储备”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即借记“专项储备”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专项储备”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减:库存股”和“盈余公积”之间增设“专项储备”项目反映。

【例4】说明安全生产费的会计处理甲公司为煤矿生产企业,2010年6月按照生产数量等应计提安全生产费80万元;购置不需要安装的安全防护设备40万元(不含税),增值税额6.8万元;支付安全生产检查费10万元。

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1)计提安全生产费借:生产成本 800000贷: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 800000(2)购入设备借:固定资产——安全设备 4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8000贷:银行存款 468000借: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 400000贷:累计折旧 400000(3)支付安全生产检查费借: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 100000贷:银行存款 100000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融资租赁下,应把租入固定资产视同自有固定资产处理:(1)租入资产时,视同自有资产入账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必须将融资租入资产视同自有资产入账。

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例5】2008年12月2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租赁协议,从2009年1月1日起甲公司从乙公司租入一台全新的生产设备,设备的可使用年限为3年,设备的原账面价值400万元,公允价值为400万元。

双方协商,租期3年,每年在年末支付租金150万元。

到期时,预计设备的公允价值为20万元,甲企业担保的资产余值为0万元。

到期时,设备归还出租方。

本租赁合同属于不可撤销合同。

已知出租人租赁内含利率为8.33%,作为计算现值的折现率。

2009年1月1日租入设备时: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150/(1+8.33%)+150/(1+8.33%)2+150/(1+8.33%)3]=138.47+127.82+117.99=384.28(万元)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为400万元,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为384.28万元,根据孰低原则,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为384.28万元;在2009年1月1日账务处理如下: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本)384.28未确认融资费用(息)65.72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本+息)450(2)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租入资产价值(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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