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3)
危险品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危险品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1. 引言为了规范危险品运输过程中的电子运单管理及操作,保障危险品运输的安全性和高效性,制定本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2. 电子运单管理制度2.1 电子运单的定义电子运单是指利用电子信息技术手段生成、传输和存储的危险品运输的相关信息,包括装运人、承运人、收货人、危险品名称、数量、包装方式、运输方式、运输路线等信息。
2.2 电子运单的要求2.2.1 电子运单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电子商务法》等。
2.2.2 电子运单应具备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不得有任何虚假信息或遗漏信息。
2.2.3 电子运单应具备高度的保密性,未经授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2.4 电子运单应具备可追溯性,能够追踪危险品运输的全过程。
2.3 电子运单的生成方式2.3.1 电子运单可以通过电子运单系统自动生成或手动输入生成。
2.3.2 电子运单系统应具备合法、安全、可靠的数据存储和传输能力。
2.3.3 电子运单系统应具备良好的界面设计,方便操作人员使用。
3. 电子运单操作规程3.1 电子运单的填写3.1.1 填写危险品名称时,应准确描述危险品的属性和分类,确保运输安全。
3.1.2 填写危险品数量时,应以标准计量单位表示,不得使用不规范的计量单位。
3.1.3 填写包装方式时,应遵循相应的规范和标准,确保危险品在运输过程中不泄漏、不破损。
3.2 电子运单的传输3.2.1 电子运单应通过安全可靠的通信通道进行传输,确保信息不被篡改或丢失。
3.2.2 电子运单的传输双方应进行身份验证,确认身份后方可进行传输。
3.2.3 电子运单的传输过程应进行记录,确保可以追溯传输过程和相关的操作人员。
3.3 电子运单的存储3.3.1 电子运单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存储,包括但不限于备份、归档等。
3.3.2 电子运单的存储应具备信息的保密性和完整性,确保不会被恶意篡改或泄露。
3.3.3 电子运单的存储时间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进行保存和销毁。
电子运单管理制度

电子运单管理制度(总6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危货电子运单管理制度为加强对危险货物托运人的源头管理,强化运输企业对车辆及从业人员的管控力度,实现对危险货物运输全过程的精准化管理,提高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路单是《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制定电子运单管理制度。
一、电子运单管理系统要求1、车辆必须具有相应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资质。
2、只要出车,就要上传电子运单。
3、危险货物的类别与车辆核定的经营范围绑定,并与实际装载的货物匹配。
4、与从业人员信息关联,从业资格证过期,不能上传电子运单,人员管理中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5、危险货物品种与应急处置预案绑定。
6、电子运单携带率超过99%,电子运单及时率要求达到100%,,回单核定率达到100%7、采用短信上报的电子运单,查看发送的短信状态,因各种情况,可能会导致短信未送达到驾驶员/押运员手机上,所以上报后,需要在基础设置短信业务管理发件箱中查看在短信状态。
若未发送成功,请及时补发。
若因关键字被作为敏感字屏蔽(如炸药,或某些化学品),请联系金毅公司协调运营商解决,不能解决的请采用App或纸质打印的方式实现随车携带。
8、货物设置:要咨询发货方所发货物的国际编码和正确的类项,且在电子运单系统中正确设置货物。
9、电子运单人员、车辆、货物信息要与实际的一致,出发地和到达地也要和实际一致,实现电子运单和车辆GPS轨迹进行比对,校验电子运单上的收发地和GPS轨迹要一致。
10、电子运单人员要认真录入车号、公司、品种、数量、装/卸时间、始发地、目的地、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证号、联系方式、托运公司、运输距离等,对于电子运单录入时出现异常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二、企业运政服务系统要求1、查看电子运单异常每天进入运政服务下的动态数据查询,运单填报查询。
如果发现有异常的电子运单,打开详情查看异常原因并且解决该异常避免继续出现异常运单。
电子运单管理制度

电子运单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危险货物托运人的管理,提高危险货物运输的精准化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制定了电子运单管理制度。
该制度要求车辆必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并在出车时上传电子运单。
危险货物的类别必须与车辆经营范围绑定,并与实际装载的货物匹配。
从业人员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且与电子运单关联。
货物种类必须与应急处置预案绑定。
电子运单的携带率、及时率和回单核定率都有要求。
如果采用短信上报的方式,需要查看发送的短信状态,确保短信已送达驾驶员/押运员手机上。
货物设置时需要咨询发货方的国际编码和正确的类项,并在电子运单系统中正确设置货物。
电子运单人员、车辆、货物信息要与实际一致,出发地和到达地也要和实际一致,实现电子运单和车辆GPS轨迹进行比对,校验电子运单上的收发地和GPS轨迹要一致。
电子运单录入时出现异常时,责任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企业运政服务系统要求每天查看电子运单异常,解决异常问题,避免出现异常运单。
每天要查看电子运单与GPS信息比对和与卡口数据比对,以确保电子运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每天还需要进行GPS监管登记。
此外,还需要进行车辆GPS上线查询,以便及时掌握车辆的位置信息。
每天需要进入运政服务下的动态数据管理,选择GPS上线查询。
如果企业有车辆超过5天没有动过,该车辆就会显示GPS离线5天。
此时,驾驶员需要启动该车辆(20分钟),使GPS达到上线状态。
每天要求核实省局GPS合格率、不合格率、无数据与企业实际情况相结合。
不准确的情况需要及时登记在案并反馈给XXX解决。
每天至少需要两次进入运政服务下的通知公告。
如果待处理通知一栏有通知,企业需要查看并签收。
签收时需要使用浏览器极速模式,并根据文件要求进行落实。
进入运政服务下的报表填报,如果待处理通知一栏有报表,企业需要处理。
处理方法是点击查看,下载报表模板,根据模板填写好并上传提交即可。
进入运政服务下的台帐库,在台账录入里面上传台帐数据,完善台帐信息后提交即可。
危险品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危险品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省交通厅、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省环保厅《关于实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制度的通知》(苏交运[2015]51号)的文件精神,加强危险品经营、储运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源头管控和动态监控,有效提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的管理水平,特制定危险品运输“电子路单”管理制度:一、电子运单管理的重要性依据《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的要求,结合国际危险货物运输通用规则,实现强制使用单据“电子路单”管控措施,有力对承运、托运双方的载体是否遵守危险货物道路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起着重要约束作用。
二、电子运单的科学性和针对性1、电子路单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培育良好运输市场环境一种好的管理方法。
2、电子路单是强化运输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职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行业决策、管理水平的一种手段。
3、电子路单是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源头管控、事中、事后监管的一项重要举措。
三、电子运单的填制与申报操作流程①操作人员要收集填表各栏目“托运、承运双方”相关“电子运单”信息,系统操作人员要再三复核,确保所输入信息的完整无缺。
②在装车运输前,一定要先点“[提交]电子运单”上传,确保“电子运单”与“车辆”随货运输,同车携带,以便交警临检查询。
③车辆运输前未持有效“电子运单”,车辆禁止上路运输。
④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8小时预先填制“电子运单”信息,可拉长填表信息“发车时间”和“预计到时间”点[保存]键,保存在系统中待运,方便立即“提交”电子运单上传到审核系统。
⑤若运输时间改变时,应提前调整“发车时间”和“到达时间”,并即时完成“电子运单”的提交,上传相关信息的申报速度。
⑥“电子运单”一经提交后打印出单,交驾驶员、押运员签字,落实“承运方声明签字、装载方声明签字、遵法规运输声明签字”事项,明确“托运、承运”双方的主体责任和安全运输的义务。
⑦运输完毕后,在点击“完成运输”前,填写货物实际到达时间、实际卸货时间(卸货时间数值要大于货物实际到达时间)。
云南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使用管理规定

云南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云南省境内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的使用及管理行为,保障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安全和顺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在云南省境内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活动的道路运输企业、运输从业人员、运输业务员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定义1.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指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活动中,使用电子技术生成、储存、传输、接收、输出的具有法律效果的运单。
2.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指从一定的始发地点到达一定的目的地点,运输危险货物所采用的道路运输。
3.道路运输企业:指依法成立,从事道路运输业务的企业。
4.运输从业人员:指为道路运输企业提供运输服务,从事道路运输活动的渠道员、调度员、安全员、司机等人员。
5.运输业务员:指从事道路运输货物配载、发货、收货、结算等业务的人员。
第二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的管理第四条制发电子运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国务院电子商务主管部门规定,采取技术措施确保生成电子运单的真实有效性。
第五条电子运单信息内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应当包括运输企业名称、运输从业人员及运输业务员姓名、运输方式、货物名称及数量、收(发)货人名称、运费金额、运输时间、起运地点和目的地点等信息。
第六条电子运单管理要求1.电子运单应当存储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经营场所的计算机中,确保安全。
2.电子运单应当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果。
3.电子运单应当原件和同样的格式进行打印。
4.电子运单应当按期备份。
第三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的使用第七条电子运单使用要求1.确认电子运单真实有效后,方可用于运输、收发货物及结算等相关细节。
2.不得使用错误、失效或被篡改等电子运单。
第八条电子运单保存要求1.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应当按时将电子运单保存到防火、防盗、防病毒、备份及录像监控等相关措施的电脑中。
危险品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危险品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省交通厅、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省环保厅《关于实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制度的通知》(交运[2015]51号)的文件精神,加强危险品经营、储运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源头管控和动态监控,有效提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的管理水平,特制定危险品运输“电子路单”管理制度:一、电子运单管理的重要性依据《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的要求,结合国际危险货物运输通用规则,实现强制使用单据“电子路单”管控措施,有力对承运、托运双方的载体是否遵守危险货物道路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起着重要约束作用。
二、电子运单的科学性和针对性1、电子路单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培育良好运输市场环境一种好的管理方法。
2、电子路单是强化运输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职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行业决策、管理水平的一种手段。
3、电子路单是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源头管控、事中、事后监管的一项重要举措。
三、电子运单的填制与申报操作流程①操作人员要收集填表各栏目“托运、承运双方”相关“电子运单”信息,系统操作人员要再三复核,确保所输入信息的完整无缺。
②在装车运输前,一定要先点“[提交]电子运单”上传,确保“电子运单”与“车辆”随货运输,同车携带,以便交警临检查询。
③车辆运输前未持有效“电子运单”,车辆禁止上路运输。
④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8小时预先填制“电子运单”信息,可拉长填表信息“发车时间”和“预计到时间”点[保存]键,保存在系统中待运,方便立即“提交”电子运单上传到审核系统。
⑤若运输时间改变时,应提前调整“发车时间”和“到达时间”,并即时完成“电子运单”的提交,上传相关信息的申报速度。
⑥“电子运单”一经提交后打印出单,交驾驶员、押运员签字,落实“承运方声明签字、装载方声明签字、遵法规运输声明签字”事项,明确“托运、承运”双方的主体责任和安全运输的义务。
⑦运输完毕后,在点击“完成运输”前,填写货物实际到达时间、实际卸货时间(卸货时间数值要大于货物实际到达时间)。
危险品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危险品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一、背景和意义在危险品运输过程中,运单是必备的文件,用于记录货物的数量、种类、特性以及从发货地到目的地的运输过程等重要信息。
传统的危险品运输运单采用纸质形式,存在信息不易传递、易丢失、易被篡改等问题。
因此,建立并实施危险品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能够提高信息的传递效率,减少人为操作的错误和疏漏,增加运单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为危险品运输提供更好的管理和监控。
二、制度要求1.电子运单的内容:(3)货物名称、数量和性质;(4)包装类型和标志;(5)装载和运输要求;(6)运输工具信息;(7)运输路线和时间安排;(8)应急处理措施等。
2.电子运单的生成和传递:(1)发货人在装载前,使用专用的电子运单生成系统填写运单信息,并生成电子运单文件;(2)电子运单文件通过加密方式传递给运输单位,确保信息传递的安全性;(3)运输单位在接收到电子运单后,对运输过程进行管理和监控,确保按照运单要求进行运输;(4)收货人在收货时,对比电子运单和实际货物,确保货物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电子运单的保存和备份:(1)发货人、运输单位和收货人都应保存电子运单原始文件,以备查验和纠纷处理;(2)电子运单文件应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进行备份,以应对数据丢失或损坏的情况。
三、操作规程1.发货人操作规程:(1)使用专用的电子运单生成系统,填写并确认运单信息的准确性;(2)生成电子运单文件,并对其进行加密处理;(3)通过合法渠道将电子运单文件发送给指定的运输单位;(4)保存电子运单原始文件,以备查验和纠纷处理。
2.运输单位操作规程:(1)接收到电子运单后,核实其真实性和完整性;(2)根据电子运单要求,安排运输过程,并监控运输的实际情况;(3)在运输过程中,及时记录和更新运单相关信息;(4)运输结束后,将电子运单信息进行归档备份,以备查验和纠纷处理。
3.收货人操作规程:(1)与电子运单对比,确保货物的准确性和完整性;(3)保存电子运单原始文件,以备查验和纠纷处理。
电子运单管理制度(试行)

危货电子运单管理制度为加强对危险货物托运人的源头管理,强化运输企业对车辆及从业人员的管控力度,实现对危险货物运输全过程的精准化管理,提高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路单是《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制定电子运单管理制度。
一、电子运单管理系统要求1、车辆必须具有相应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资质。
2、只要出车,就要上传电子运单。
3、危险货物的类别与车辆核定的经营范围绑定,并与实际装载的货物匹配。
4、与从业人员信息关联,从业资格证过期,不能上传电子运单,人员管理中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5、危险货物品种与应急处置预案绑定。
6、电子运单携带率超过99%,电子运单及时率要求达到100%,,回单核定率达到100%7、采用短信上报的电子运单,查看发送的短信状态,因各种情况,可能会导致短信未送达到驾驶员/押运员手机上,所以上报后,需要在基础设置→短信业务管理→发件箱中查看在短信状态。
若未发送成功,请及时补发。
若因关键字被作为敏感字屏蔽(如炸药,或某些化学品),请联系金毅公司协调运营商解决,不能解决的请采用App或纸质打印的方式实现随车携带。
8、货物设置:要咨询发货方所发货物的国际编码和正确的类项,且在电子运单系统中正确设置货物。
9、电子运单人员、车辆、货物信息要与实际的一致,出发地和到达地也要和实际一致,实现电子运单和车辆GPS 轨迹进行比对,校验电子运单上的收发地和GPS轨迹要一致。
10、电子运单人员要认真录入车号、公司、品种、数量、装/卸时间、始发地、目的地、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证号、联系方式、托运公司、运输距离等,对于电子运单录入时出现异常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二、企业运政服务系统要求1、查看电子运单异常每天进入运政服务下的动态数据查询,运单填报查询。
如果发现有异常的电子运单,打开详情查看异常原因并且解决该异常避免继续出现异常运单。
2、查看电子运单与GPS信息比对、与卡口数据比对每天进入运政服务下的动态数据查询,GPS运单对比、高速卡口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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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省交通厅、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省环保厅《关于实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制度的通知》(苏交运[2015]51号)的文件精神,加强危险品经营、储运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源头管控和动态监控,有效提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的管理水平,特制定危险品运输“电子路单”管理制度:一、电子运单管理的重要性依据《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的要求,结合国际危险货物运输通用规则,实现强制使用单据“电子路单”管控措施,有力对承运、托运双方的载体是否遵守危险货物道路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起着重要约束作用。
二、电子运单的科学性和针对性1、电子路单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培育良好运输市场环境一种好的管理方法。
2、电子路单是强化运输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职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行业决策、管理水平的一种手段。
3、电子路单是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源头管控、事中、事后监管的一项重要举措。
三、电子运单的填制与申报操作流程①操作人员要收集填表各栏目“托运、承运双方”相关“电子运单”信息,系统操作人员要再三复核,确保所输入信息的完整无缺。
②在装车运输前,一定要先点“[提交]电子运单”上传,确保“电子运单”与“车辆”随货运输,同车携带,以便交警临检查询。
③车辆运输前未持有效“电子运单”,车辆禁止上路运输。
④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8小时预先填制“电子运单”信息,可拉长填表信息“发车时间”和“预计到时间”点[保存]键,保存在系统中待运,方便立即“提交”电子运单上传到审核系统。
⑤若运输时间改变时,应提前调整“发车时间”和“到达时间”,并即时完成“电子运单”的提交,上传相关信息的申报速度。
⑥“电子运单”一经提交后打印出单,交驾驶员、押运员签字,落实“承运方声明签字、装载方声明签字、遵法规运输声明签字”事项,明确“托运、承运”双方的主体责任和安全运输的义务。
⑦运输完毕后,在点击“完成运输”前,填写货物实际到达时间、实际卸货时间(卸货时间数值要大于货物实际到达时间)。
点击“完成运输”系统才认可,GPS比对才合格通过,本次运输宣告结束。
⑧详见:《危险品运输“电子运单”填制与操作规程》四、电子运单“建档”保管与管理:①电子运单一旦运输结束后,相关“电子运单”原件交由系统操作员保管,保管期限不得少于一年以上,以备上级部门查验审核。
②对负责此项“电子运单”操作环节的主要负责人和系统操作员,不按行业规范,不按运输车次填制“提交电子运单”信息的,造成公司受到上级运管车管部门抽查处罚的,视处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③对按规范填制上报“提交”电子运单的行为,视同敬业行为,给予奖励200元。
反之,则视同渎职行为,处以200元的处罚。
④由于操作“提交”电子运单失误,打印“电子运单”与“车辆”不符的,未对车辆“驾驶员、押运员信息”进行出车比对的,影响了企业名誉和对外形象的,且受到上级主管部门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36条的规定处罚的,造成运输证照不予年检的,提请公司经理室审议处罚,给予《奖惩管理制度》相应处罚。
危险品运输“电子运单”填表与操作规程1、建立收藏夹快速进入“电子运单”填制信息栏:①将“电子运单”操作界面的用户名和密码,保存到电脑“收藏夹”中,利于下次填表时,缩短填表打开时间,进入“填单”状态。
②首次使用平台操作时,先输入“江苏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平台的网址:/psp/Dg.aspx登陆系统,安装“电子运单”操作平台,点下方四个符号的第三个符号,进行打印设置,下载打印控件,下载完毕后,双击“应用程序”打开程序。
③点击“安装向导”逐条点“下一步”操作,点击“完成”进入打印机设置,点选择当前打印机类型,点选“文书打印”点“保存”,系统自动退出回到“电子运单”填表界面。
2、危险品电子运单“提交表”的填表录入:①重新点击“江苏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平台”网址,进入系统界面,依次输入用户名、密码。
②初次使用客户,输入初始密码:888888进入系统后,根据系统提示“修改密码”,便于企业运单信息保密需要,也利于专户专密。
③点击“登陆”进入“电子运单平台系统”。
④点击左上角“栏目导航”进入“危险品电子运单”填表栏目,3、电子运单“线路维护信息”的填表录入:①点选“电子运单维护”进入“危险品电子运单”图表格式。
②点“新增目的地”选项,依次填写“目的地省:在空格内录入“江苏省”→目的地县:在空格内录入“镇江市”→目的地县:在空格内录入“句容市”→具体地名:在空格内录入“货物到达的地名”。
③线路描述:“江苏省→镇江市→句容市→丹阳市→丹阳工地”。
④点击“保存”键,相关信息己保存在系统中,页面自动返回到“线路系统维护管理”界面→点击修改图标,→点“添加途经地”必须重新录入“江苏省、镇江市、句容市、丹阳市、丹阳工地”信息。
⑤点选线路途经地:“运输区域”点“跨区域”,预计单程里程:在空格口内填写估计运输公里数(公里)数字。
⑥根据“顺序号”,依次录入→江苏省→镇江市→句容市;再点击左上角“新增标识”添加第二条→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在顺序号空格内打√,至少选择两条“维护线路”信息。
依次操作完毕后,点选修改“完成”标识,即:电子线路维护填写完整,告一段落。
4、电子运单“车辆信息”的填表录入:①点击“危险品车辆电子运单报备列表”下方“标识”添加电子运单项目。
②点击“车辆号牌”前[选择]蓝字,选择中即将运输的车辆信息。
③点[选择]项后,车辆信息、电子运单编号会自动生成录入表内,即车辆信息填表完成。
5、电子运单“驾、押人员信息”的填表录入:①进入:驾驶员、押运员信息栏(驾驶员、押运员必须先备案,才能在选择窗口查询到)。
②点选“驾驶员”[选择]蓝字,进入驾驶员信息表,点驾驶员名单表前“绿色√”选中驾驶员信息,相关信息自动生成表内。
③点选“押运员”[选择]蓝字,进入押运员信息表,点押运员名单表前“绿色√”选中押运员信息,相关信息自动生成表内。
6、电子运单“运输信息”的填表录入:①进入“运输信息”(请先维护好[电子运单线路]再选择目的地)②在运输区域项中:点选O跨区域;O毗邻;O本市。
③在托运单位所在地位置:点选O跨区域、点选O其它(包括省外和个体户等)项,可手动输入与“运输信息”相关内容。
④在托运单位空格外点[选择]蓝字,进入“托运单位列表”查找,也可手动输入“托运单位信息”直接填“托运单位、收货单位”信息。
⑤始发地:在空格外点[选择]蓝字,进入“企业常用始发地列表”中查找相关信息。
⑥点选择[选择]蓝字,选中货物始发地点。
若无地点,可点击“新增地点”标识,录入始发地点相关信息。
⑦目的地:在空格外点[选择]蓝字,进入“选择危险品电子运单线路途经地”列表,点击“绿色√”选中预存线路信息。
若此列表中无线路信息,可点击“电子线路维护”中,添加线路信息。
⑧发车时间:在表格外多功能项,选择发车时间设置。
此时间可预先录入保存,等到实时发车时间核定时,立即提交“电子运单”。
⑨预计途经时间:在空格内填入运输“估计时间”长度,在预计到达时间:空格外多功能窗口点选“预计到达时间”。
(手动输入)⑩运输里程(公里)数的空格内,途经停靠地:空格信息内的信息会自动弹出,自动生成表内信息。
7、危险品“货物信息”的填表录入:①危险品信息:在“危险品货物名称”表格外点[选择]蓝字,进入危险品查询列表,选中[选择]要运输的“危险品货物名称”,系统会自动生成“国际惯用标识、UNID代码序列号、危险品项别分类”。
②应急处置措施:根据危险品特性,在空格表内填入施救方法。
③运输事项注意:根据运输规范,向车辆驾押人员提点运输安全警示语“根据路况规定,遵守交通规则、限速80公里内运输”字样。
④装载数量:在空格内填写实际吨位。
是否满载:点选O是、或点选O否,视车辆核载吨位运输时的实际运量填入相关数据。
⑤所有项目填写完整后,任意点[提交]、点[保存]、点[返回]项,(若提前录入车辆、驾押运输信息而没有运输的,点[保存]项。
若准备运输的,立即点[提交]项,上传“电子运单”信息,打印运单与车辆与货物同车运输目的地。
若点[返回]项,则所录信息清空不保存)。
8、电子运单的“提交”与“打印”规范①托运、承运双方要严肃对“电子运单”信息输入的准确性,系统操作人员要再三复核,确保所录入信息的完整无缺。
②在准备运输前,一定要立即“点[提交]电子运单”与“车辆”运输同步,随车随货携带,以便交警临检查询。
③预先填制“电子运单”信息时,不立即产生运输环节的,可在系统中拉长“预设时间”点[保存]键,保存在系统中待运。
若运输时间改变时,即时调整“发车时间”和“到达时间”,并及时完成“电子运单”提交上传申报审核环节。
④“电子运单”经提交后打印出单,交驾驶员、押运员签字,落实“承运方声明签字、装载方声明签字、遵法规运输声明签字”,明确“托运、承运”双方的主体责任和安全运输的义务。
⑤运输完毕后,在点击“完成运输”前,填写“货物实际到达时间、实际卸货时间”(卸货时间数值要大于货物实际到达时间)。
点击“完成运输”经系统认可、GPS比对审核合格,本次运输宣告结束。
9、“电子运单”操作疑难问题解答:①加入危货电子运单管理群:160024033②在实际操作中遇到难以处理的问题,向群友们咨询、求助,系统专家会逐条解答,有效促进“电子运单”系统操作技能交流和推广。
③可在“危货电子运单管理群”文件中下载《危险货物运输“电子运单”操作常见问题总结》(查阅)问题原因。
附件:《危险货物运输“电子运单”操作常见问题总结》一份危险货物运输“电子运单”操作常见问题总结1.问:托运单位和收货单位是否一家?答:(1)托运单位是委托你运输的单位,如果你是自己拉自己单位的货,那托运单位就写你自己单位的信息;(2)收货单位是你要送货的接货单位。
2.问:托运单位可以新建吗?如果数据库里没有怎么办?答:托运单位是安监负责维护的,如果数据库没有,托运单位所在位置请选择‘其它’,然后手动填写托运单位。
3.问:目的地维护了,还是选择不到?答:(1)目的地在’电子路单线路维护‘里面维护;维护目的地后,然后维护每个目的地的途径地;(1)每个目的地的途径地是否维护了?点击操作栏的第一个图标维护途径地;(2)途径地的运输范围和单子的运输范围是否一致;是否都是跨区域或者毗邻。
4.问:选择怎么没有为危险品?答:如果没有可以选择的危险品,那么自己手动填写危险品信息。
5.问:GPS比对合格的情况:答:(1)如果选择的是跨区域,就至少经过3个市;(2)如果选择的是毗邻,就只能经过2个市;(3)如果选择的是本市,就只能在本市范围内运输;遵守上面的三项,gps会比对合格的;6.问:新的驾驶员,押运员怎么添加答:新的驾驶员,押运员在你们的企业平台备案;或者去运管部门备案!7.问:一辆车运一批货物,多地卸货,怎么填单子?答:只需要填一个单子,目的地填是最后一次卸货的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