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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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从优待警

[新版]从优待警

从优待警对从优待警的再认识从优待警是“三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监狱机关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稳定警心、赢得警心、凝聚力量的重要手段,是培育良好素质、挖掘警力资源的有效途径。

就基层所队实施的从优待警工程,我们通过调查得知,一些单位对从优待警在认识上存在误区,仍在低层次上循环、低水平上重复,导致从优待警不能在队伍建设中发挥作用。

具体表现为:(一)单纯的福利观。

一些所队片面地认为,从优待警就是搞好民警的生活福利,平时分奖金,节日分物品,活动发奖品,用物质给予方式代替从优待警的内涵,对立了精神与物质在从优待警中的关系。

由于受经济条件及各方面因素的制约,有时福利数量客观上不能满足民警对物质利益上的期望心理,因此个别民警不仅思想上产生抵触情绪,而且错误地认为基层领导不关心民警生活,这届领导不如上届领导,从而直接影响民警工作积极性的发挥,派出所的整体工作受到制约和影响。

(二)盲目的从优观。

物质上给予,生活上体贴,抓好“五小”工程等,是基层所队实施从优待警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一些所队脱离自身物质经济条件,脱离自身承受能力,盲目崇尚“从优”,盲目满足民警的物质利益需求,认为只要“硬件”抓好了就是政绩。

在这种盲目从优观的支配下,一些单位不顾条件,化缘借贷,盲目攀比,造成外债累累。

(三)护短的消“灾”观。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个别领导从优待警的思想移位,小团体主义严重,曲解了爱护民警、关心民警的深刻内涵。

好人主义、温情主义严重,对民警发生的问题,听而不闻,视而不见。

问题暴露了遮遮掩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还有的单位民警出问题,不配合有关部门认真调查,而是找门子、托关系去“平事”。

个别所队领导错误地认为“民警一天很辛苦,当警察不容易,出点问题也是正常的”,把从优与从严对立起来。

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内涵相当丰富,做法不尽相同。

总的来讲,“严治”重在教育、管理、约束、监督、惩处;“优待”则重在尊重、关心、爱护、理解、支持。

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45

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45

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2008年11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了《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快建设法治国家的战略高度,对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战略部署。

目前,此“意见”已在政法系统内下发,中央政法委正在抓紧制定实施改革意见的分工方案,改革实施工作正在积极稳妥推进。

这是2009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

中央推出的司法体制改革方案的指导思想是:在继续抓好2004年中央确定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事项的基础上,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出发,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促进社会和谐为主线,以加强权力监督制约为重点,紧紧抓住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关键环节,进一步解决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顺利运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坚强可靠的司法保障和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核心是调整司法职权配置,加强权力监督制约,促进司法独立。

主要改革内容包括政法经费保障、司法职权重新配置、规范司法行为、落实宽严相济政策、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等方面。

一、建立政法系统财政保障机制,政法经费由中央财政统一保障长期以来,我国司法不独立的一个重要根源在于司法受制于当地政府,法院的经费及其法官工资、检察院的经费及其检察官工资等,都是由当地政府财政部门解决,司法机关的“财权”由政府部门“把持”,使得司法难以“硬”起来,司法很容易受到来自当地政府的干扰,形成司法地方保护主义。

从财政负担上看,2006年全国检察系统的全部财政支出大约150亿元,法院系统大约200亿元,一共不到400亿元,加上基本建设费用和适当增加工资福利,总量仍在财政可承受范围之内。

本次司法体制改革将建立政法系统财政保障机制,以后法院、检察院的经费将由中央财政专项确定,建立分类保障政策和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解决基层法院的经费保障问题,从而开始打破司法经费由地方保障的格局,逐步化解司法的地方化难题。

《“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

《“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

《“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作为我国新时期公安队伍管理的一项基本方针,是在1984年6月第五次全国公安政治会议上首次提出来的。

自从党中央明确提出“从严治警”的方针以来,各级公安机关狠抓落实,通过对人民警察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训练,严格纪律,警察的素质得到明显提高,战斗力不断加强。

“从严治警”成为加强队伍建设,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的正确方针。

然而,在“从严治警”方针贯彻实施的二十多年过程中,我们认真考察公安机关,尤其是基层公安队伍的实际状况不难发现,“从严治警”在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上仍存在着不完善、不健全的现象。

因此,要想使“从严治警”方针能持久、深入地贯彻执行下去,有必要从理论上对“从严治警”做进一步探讨,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规和制度,使“从严治警”这一方针更为健全、完善。

一、“从严治警”的概念及必要性“从严治警”,就是依照有关制度和相应的法规,对广大人民警察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训练,严格纪律,使其依法行政,履行职责,接受国家法律法规的约束和监督。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国家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担负着维护国家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重大历史责任和神圣使命,是祖国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利益的保卫者和守护者。

在不断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卫生等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和进步。

但是,各种犯罪仍层出不穷,而且呈现出主体多元化、结构集团化、类型复杂化、手段智能化等特点。

面对复杂的治安形势,公安队伍不加强对人民警察的严格教育,人民警察就很难以牢固的思想道德为防线,以正确的理想信念为指导,来抵制各种腐败思想的侵蚀;不加强对人民警察的严格训练,人民警察就不能以强健的体魄、娴熟的专业技能与犯罪分子进行体力与技术上的较量;不加强对人民警察的严格纪律,就建设不了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执法如山的高素质公安队伍;不加强对公安队伍的严格管理,就无法预防和减少队伍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无法纯洁队伍。

小议“从优待警

小议“从优待警

小议‚从优待警‛关于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有句话被民警们常挂在嘴边,说的是:从严治警一本书,从优待警一句话。

细细想来,并不是空穴来风。

多年来,‚从严治警‛一直是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公安机关先后出台了多项条令措施,大到公安部颁布的‚五条禁令‛、‚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小到公安局、处制定的‚几不准‛、‚几不得‛、‚几个严禁‛、‚几条红线‛等,这些在严明警察队伍纪律、维护人民警察良好形象、促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都起到了的强有力的推进作用。

然而在‚从优待警‛方面,虽然陆续出台了《公安民警休假管理规定》、《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等相关规定,但相比日益繁重公安工作而言,这些规定远远无法实现从优待警,直接影响到了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整个公安工作的开展,在当前‚四好三强‛小环境建的大背景下,从优待警不仅体现在物质上、工作上的投入,更要在民警在精神上、生活上加大关心照顾的力度,做到治警先知警,用警先爱警,实现公安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一、沟通知警。

鬼谷子所著的《捭阖策》中说道:‚口乃心之门户‛,只有沟通才能了解一个人的所求、所想。

通过与民警、民警家属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和桥梁,细致了解、全面掌握民警的需求。

一是畅通渠道。

落实谈心、家访制度,畅通机关单位和派出所、机关领导和派出所民警、所领导和民警、派出所和个人的交流沟通渠道,使谈心形成一种工作机制,实现沟通沟通常态化。

二是经常沟通。

采取多种形式与民警进行沟通,倾听民警的呼声和诉求,重视民警的意见和建议,把民警的需求作为决策的参考,供民警所需,解民警之难。

三是及时沟通。

在民警岗位调动、领导换届、薪资调整、工作出现问题等时候,及时的与民警进行沟通,增进情感交流,缓解紧张压力。

四是家庭沟通。

与民警的家属进行沟通,掌握民警8小时以外的生活情况,为民警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做到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民警感受到警营大家庭的温暖二、物质爱警。

从优待警最直接、最实际的方法就是加大对民警的物质投入,在实际工作中融入人文关怀。

坚持从严治警从优待警

坚持从严治警从优待警

坚持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切实加强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内容提要:监狱人民警察在管理、教育改造罪犯工作中具有一定的职权,由于地理环境、经济条件差,他们的工作艰苦,待遇较低。

如果放松了对监狱人民警察的教育和管理,就很可能使前者成为条件,后者成为根源,造成权力的腐败,影响到国家刑罚的公正执行,损坏监狱的良好形象。

因此坚持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对加强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极为重要。

江泽民同志曾提出“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的方针,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在整个公安工作中,队伍建设是关键”。

两任总书记的指示为我们加强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

近几年来,监狱机关抓住关键不放松,贯彻“从严治警、从优待警”方针,力促队伍建设上台阶,年年都有新进步。

但是,由于多方面条件的制约,在坚持“从严治警、从优待警”方针上也还有不够到位的问题。

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落实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对加强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坚持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对加强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性(一)坚持从严治警、从优待警,是建设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人民警察队伍的需要。

去年,司法部提出了队伍建设的“三化”目标,以更好适应新时期监管改造工作的需要。

监狱作为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巩固国家政权都是不可或缺的。

而监狱人民警察是监狱工作的主体,是执行刑罚和实现监狱工作宗旨的重要力量。

“三化”建设是一个动态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劳永逸,保证这个过程和目标持续稳定的推进和实现,就必须坚持贯彻“从严治警,从优待警”方针,否则,就不可能实现“三化”目标。

(二)坚持从严治警、从优待警,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监狱良好形象的需要。

近些年来,由于受市场经济的冲击,极少数监狱人民警察在执法中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现象时有发生,一些监狱人民警察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打骂体罚虐待罪犯、侵犯罪犯合法权益的现象屡禁不止。

这种状况迫切要求通过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来解决,舍此别无他途。

(3篇)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心得

(3篇)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心得

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心得(3篇)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心得1 按照县局党委的部署,我组织我室民警认真学习了《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五条禁令和五个严禁,结合分析总结分析我局当前的工作和队伍现状,特别是近期民警连续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现象,我认为我局队伍存在以下几个突出问题:一是抓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教育方面还做得不够好,有时只埋头抓业务,忽视队伍的思政教育,有针对性细致工作还做得不到位,特别对个别问题民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抓的不紧;二是业务指导和行政管理还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之处;三是抓法规制度规范民警行为,日常监督和突击抽查执行情况不力,四是发现问题迅速上升为理性思考,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也还不及时等等。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认为我们在这次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专题学习讨论活动中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理论学习和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学有成效。

不断增强政治素养、政治觉悟和政治警觉性,把学习和实际工作联系起来,用理论制度指导、规范自己工作,在实践中进一步增强自身免疫力,免除或杜绝出现各种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第二,把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提高整体业务水平。

用党委的要求对照检查自己的工作,总结优点,找出差距,切实在提高思想素质的同时,把业务素质、业务水平提高一个档次。

第三,把理论学习和职业道德的培养联系起来,端正执法为民思想,树立起良好的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

我们要坚持把教育整顿与职业道德培养结合起来,正本清源,树立和展现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范,实现队伍正规化建设目标。

职业道德规范问题说到底就是对人民群众的态度问题,只有把学习和培养职业道德联系起来,我们才能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第四,把理论学习和落实政策法规条例结合起来,从而提高自己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学习《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五条禁令和五个严禁,就必须从严字入手,做到五严,即:真严,严得较劲;齐严,严得一致;会严,严得到位;细严,严得具体;常严,严得一贯。

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结合

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结合

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结合近年来,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的思路在我国公安机关的管理中愈发成为主流,这种思路以警员的纪律性与职业素养提升为目标。

从严治警强调的是要在权力运用和管理中落实制度规定,坚决防止违规违法行为,从而实现管党治警和惩罚与教育相结合。

与此同时,从优待警则是积极回馈优良的警务表现,为警察们的工作提供有效的激励机制,激励他们在工作中尽快发挥出最佳表现。

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这两种方法是警察管理工作相辅相成,手段具体,相互补充,达到纠风的目的。

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这两种方法在许多情况下会形成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关系。

对于警察队伍来说,如果只有从严治警而没有从优待警,那么无法减轻他们的工作压力,不能激励其更好地表现。

因此从优待警可以为警察提供优良的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同时也可以提高警察队伍的士气和对于工作的认同感,从而提高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

从严治警可以让警察队伍严格遵循警务规章制度,防止违反法律、违反职业道德的现象,提高警察队伍的服务质量和能力水平。

这两种方式相互融合,警察队伍成为应对各类情况的有效力量。

从严治警的具体操作法则是要着力抓好从严治警的全过程,要规范从事警务工作的程序,使其中涉及到的进程都得到严格的控制与监督。

警务人员必须遵照有关规定行事,任何警务活动都要在法律框架下进行,切实防止违反法律、职业道德等不良现象的产生。

要加强工作机制建设,通过制度规范警务人员的行为,让警务人员真正做到全程规范化。

比如要防止警察滥用职权,要求警察入户搜索须出示搜查证件,在搜查的过程中不得侵犯居民合法权益等。

制度建设是一个全局性的工作,必须让广大警察和公民都能认识到其重要意义。

而从优待警的具体操作法则则是要出台相应的激励政策,给予警察们相应的奖励,从而让警察在工作中体验到成就感,以便激发警察的工作热情和干劲。

激励政策包括物质奖励、荣誉奖励等,可以给这些表现优秀的警察提供一种获得奖励的机会,体现出公平对待和扶持的态度。

处理好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的关系

处理好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的关系

处理好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的关系时间:2011-10-10 05:09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进入论坛手机读报点击评论认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队伍,就要大力提升人民警察队伍素质,关键的是要有一个科学的管理机制,有一种能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的手段。

为此,必须正确处理好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的关系,坚持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相结合,严肃认真地落实各项“治警”“待警”措施,真正做到恩威并重、赏罚分明。

一、从严治警,重在严管。

从严治警的内容十分丰富,归结起来大体有严格教育、严格训练、严格纪律、严格管理和严格考核几个方面。

坚持教育与管理并重,以管理为主,是新时期司法队伍建设的基本方针。

只有严格教育、严格训练,才能不断提高民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只有严格训练,才能落实好司法部提出的岗位大练兵活动要求;只有严格纪律(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司法部条令、禁令、规定以及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等),才能做到有章可循;只有严格管理,才能按照司法部提出的规范化管理活动要求,实现场所规范管理常态化。

严格教育、严格训练固然不可少,但至关重要的还是严格管理。

就严格纪律来讲,纪律得不到执行、流于形式怎么办?只有靠严格管理来解决。

没有严格的管理,纪律就会成为一纸空文。

当然,严格纪律是严格管理的基础。

没有严格的纪律,管理也就没有依据和权威。

其实,严格管理既是重点,又是难点。

每制定一项制度都要实实在在地执行,并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而要做到这一点,关键在领导。

领导是管理者,是制度的执行者。

首先是领导要自觉地运用制度来管理自己,把领导的权威变成威信,做到身正令行。

其次是领导要敢管、善管、勤管。

一定要旗帜鲜明,明辨是非。

要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暴露问题,勇于解决问题。

二、从优待警,重在落实。

从优待警,最可贵的是做到带兵爱兵。

要想民警之所想,急民警之所急。

近年来,我们女所党委在从优待警方面做了许多实事,如解决民警职工免费就餐、关心看望生病民警职工及家属、为民警职工进行健康体检、为民警职工发放节日福利、为困难民警职工发放救助金、提高管教一线职工福利待遇等,这充分体现了对民警职工的厚爱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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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作为我国新时期公安队伍管理的一项基本方针,是在1984年6月第五次全国公安政治会议上首次提出来的。

自从党中央明确提出“从严治警”的方针以来,各级公安机关狠抓落实,通过对人民警察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训练,严格纪律,警察的素质得到明显提高,战斗力不断加强。

“从严治警”成为加强队伍建设,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的正确方针。

然而,在“从严治警”方针贯彻实施的二十多年过程中,我们认真考察公安机关,尤其是基层公安队伍的实际状况不难发现,“从严治警”在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上仍存在着不完善、不健全的现象。

因此,要想使“从严治警”方针能持久、深入地贯彻执行下去,有必要从理论上对“从严治警”做进一步探讨,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规和制度,使“从严治警”这一方针更为健全、完善。

一、“从严治警”的概念及必要性“从严治警”,就是依照有关制度和相应的法规,对广大人民警察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训练,严格纪律,使其依法行政,履行职责,接受国家法律法规的约束和监督。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国家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担负着维护国家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重大历史责任和神圣使命,是祖国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利益的保卫者和守护者。

在不断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卫生等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和进步。

但是,各种犯罪仍层出不穷,而且呈现出主体多元化、结构集团化、类型复杂化、手段智能化等特点。

面对复杂的治安形势,公安队伍不加强对人民警察的严格教育,人民警察就很难以牢固的思想道德为防线,以正确的理想信念为指导,来抵制各种腐败思想的侵蚀;不加强对人民警察的严格训练,人民警察就不能以强健的体魄、娴熟的专业技能与犯罪分子进行体力与技术上的较量;不加强对人民警察的严格纪律,就建设不了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执法如山的高素质公安队伍;不加强对公安队伍的严格管理,就无法预防和减少队伍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无法纯洁队伍。

因此,从严治警是新时期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必由之路,只能抓紧,而不能松懈。

“从严治警”作为党和国家在改革开放新时期提出的方针是有现实针对性的:它既是对我国公安队伍管理历史经验的总结,又是基于改革开放条件下保持人民警察本色的需要;既是基于依法治国条件下保证秉公执法的需要,也是基于社会主义条件下完成繁重的公安任务的需要;是建设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执法如山的高素质公安队伍的需要,同时也是中国加入WTO后,与世界紧密结合,适应新形势,实现新目标,完成新任务的需要。

二、“从严治警”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从严治警”,贵在把“严”字落在实处。

以往人们仅仅注重强调要做到严格纪律、严格教育、严格执法。

尽管处处“严”字当头,但只空喊口号,却无实际内容;只有运行机制,而无监督机制;只有违反规定,而无处理办法;只有零散的大标题,而无一整套的运行机制。

因此,要真正把“从严治警“落在实处,就必须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约束机制。

全面地落实“从严治警”。

从人的自然属性来看,人都有私心,都有惰性;但从人的社会属性来讲,又不允许人的私心任意膨胀,惰性随其扩展。

否则,个人难以进步,社会不会发展。

因此,人都需要有所约束,人民警察也不例外。

但人民警察的性质和作用决定了对人民警察的要求必须始终有别于一般人,始终要高于一般人,严于一般人。

因此,“从严治警”的方针过去要坚持,现在也要坚持,将来还要坚持。

任何时候都不能有所松懈。

自我认为,“从严治警”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贯彻“从严治警”方针也并非是一纸空文。

应深刻地挖掘其内涵,严格执行“从严治警”。

牢固树立教育必严、训练必严、管理必严、治长必严、进出必严、查处必严的观念,全面加强新形势下的公安队伍建设。

(一)、牢固树立“教育必严”的观念,大力加强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⒈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公安机关坚持“教育必严”,就是要通过严格、持之以恒的教育,牢固筑起民警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思想教育的首位是理想信念教育。

理想信念是一个人的价值准则和精神支柱,在人生观、世界观中最具有主导作用。

当前,有一些公安民警世界观、人生观错位,价值观扭曲。

有的理想信念动摇,宗旨观念淡泊,特权思想严重;有的受市场经济消极影响,把手中的权利视为商品交换的筹码。

凡此种种,都是滋生各种消极腐败现象甚至违法犯罪的思想根源。

因此,各级公安机关要大力开展忠诚教育,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与时俱进,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民警思想上筑起一道抵御各种错误思潮的堤防,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经得起任何风浪的考验。

思想教育的基础是道德教育。

“国由德而强,家由德而兴,身由德而美,世由德而宁。

”都说明道德的重要性。

要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对民警有组织、有计划地施加系统驾御和影响,进一步提高民警道德素养,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消除特权思想,始终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思想教育的主线是作风教育。

公安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武装性质的纪律部队,队伍作风状况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公安事业的成败,而且也直接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

因此,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加强对广大民警的作风教育,认真对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努力使公安机关的作风有新的明显进步,使民警关系有新的明显改善。

⒉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江总书记曾指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

”思想政治工作同样也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是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取得胜利的根本保障。

少数民警违法违纪甚至极个别民警沦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这些地方思想政治工作非常薄弱。

正如罗干同志指出的:“近年来一些地方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不过硬,思想建设不过关,政治建警就无从谈起,民警违法违纪的问题就很难避免。

”因此,思想政治工作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打牢民警的思想基础。

我们可以把思想政治工作纳入岗位目标管理,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贯彻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形成思想政治工作“齐抓共管”的格局。

也可以进一步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

⒊要加强公安法制教育公安机关是国家的重要执法力量,在依法治国的伟大过程中,担负着特别重大的历史责任,必须坚持依法“从严治警”方针,严格用法律规范一切警务活动。

人民警察是执法主体,法律就是立身之本,执法水平的高低直接反映出队伍素质的高低。

当前少数民警法制观念不强,执法水平不高,甚至知法犯法、徇私枉法,教育十分深刻。

因此,要严格加强对全体民警的法制教育,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执法水平,真正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二)、牢固树立“训练必严”的观念,着力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严格训练,精兵强警是从严治警的根本出发点。

多年来,各级公安机关在加强民警训练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但是,必须看到,民警训练工作有着不系统、不规范、效果不好等问题。

近年来,全国每年都有四百多名民警牺牲,一万多名民警负伤,可谓“天天有牺牲,时时有流血”。

这一方面表明,我们的民警英勇无畏;另一方面,也说明当前民警需要提高克敌制胜的本领和自我防护能力。

“自身不保,何以平安?”因此,“训练必严”应长抓不懈。

1.要严格建设“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应重点抓好训练基地、师资力量和训练教材等“三大基础建设”。

首先,抓好基地建设。

加强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或训练基地建设,努力形成上下贯通、相互协作的民警培训网络;其次,抓好师资建设。

要突破只靠学校“教师”教学的单一的概念,切实推行“教官”选派制度;再次,要抓好教材建设,尽可能地从现有材料中选好教材。

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和现实所需,组织业务能手,教学骨干和专家学者编好教材,为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2.要严格管理首先,要强化警事技能培训和实战训练。

应兴建模拟城市实战场所的“战术训练大楼”,学员可以在一个完全仿真的训练环境中进行“反劫持银行”、“解救人质”、“街道巷战”等实战训练。

我们也可以借鉴这类做法,着眼于实战需求,以一线执法、办案单位民警为重点,加强搜索|盘查、缉捕、解救以及擒拿、格斗、射击、驾驶等项目的训练,积极组织开展处置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和暴力恐怖案件的战术研究及模拟训练以提高民警的实战本领,更好地打击犯罪,减少自身伤亡。

警务实战技能训练的课时不应少于一线民警训练总课时的50%;其次,要强化警察心理素质训练。

健康的心理,是民警执法公正的前提和保证。

要通过心理素质教育使警察具备与常人不同的心理素质,有较强的心理承受力和忍耐力,以保证正常的心态;再次,要加强体能训练。

健康的体魄是进行警务实战实践实战技能的基础。

英国警方要求警察每15天就要去健身房一次;法国明文规定每个警察每周至少锻炼2小时。

所以,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试行)要求,结合贯彻落实《训练条令》。

积极开展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活动并形成制度,以督促民警加强锻炼,增强体质,提高警务技能。

3.要严格考核训练能否取得实际效果,关键在严格的考核。

无论是初任训练、专业训练还是晋升训练,都必须经严格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晋级或晋升警衔。

同时,还要确定一定比例的淘汰率,以保证训练质量。

英国的警察培训机构布兰姆希国家警察学院就实行了严格的淘汰制度,每学期的淘汰率为4%。

这些做法值得我们认真借鉴。

(三)、牢固树立“管理必严”的观念,有效预防和减少队伍中恶性案件的发生 1.理要靠制度“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

”邓小平说:“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作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公安队伍建设要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就必须建立健全队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也是严格管理队伍的保证。

2.度贵在长效制度建设应该着眼长远,解决根本,坚持始终。

建立长效机制是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一项治本之策,是实行制度管警、依法治警的一项有力举措,是解决队伍突出问题的根本出路,更是巩固和扩大“三项教育”成果的必然要求。

各级公安机关要本着先建立后健全、先试点后推广的思路,以贯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为重点,结合本地和部门、警种工作实际,加大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力度。

当前,应抓紧研究指定民警行为规范、工作规范和公安机关装备规范。

要普遍推行对基层单位和民警的考核评议制,并把综合考评结果与单位、个人的评先评优、晋职和经济利益,与领导班子调整和干部任免、民警岗位调动,以及实行等级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竞争激励机制,深化公安人事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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