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完善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机制
社会治理中的利益协调机制如何建立

社会治理中的利益协调机制如何建立在当今社会,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结构的日益复杂,各种利益关系也变得更加多元化和复杂化。
在这样的背景下,建立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成为了社会治理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这不仅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也直接影响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利益协调机制,简单来说,就是为了平衡和解决不同群体、不同阶层之间的利益冲突和矛盾而设立的一系列规则、制度和方法。
它的目的是让各方的利益诉求能够得到合理的表达和满足,从而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整体利益的最大化。
那么,如何建立这样一个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呢?首先,要建立健全的利益表达机制。
这是利益协调机制的基础和前提。
在社会中,每个人、每个群体都有自己的利益诉求,只有让这些诉求能够充分地表达出来,才有可能进行有效的协调。
这就需要拓宽利益表达的渠道,比如通过完善信访制度、建立民意调查机制、利用网络平台等方式,让人们能够方便、快捷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见。
同时,也要保障利益表达的公正性和合法性,避免一些强势群体过度表达,而弱势群体无法表达的情况出现。
其次,要加强利益整合机制的建设。
当各种利益诉求表达出来后,需要对其进行整合和分类,找出其中的共性和个性问题。
这就需要政府等相关部门发挥主导作用,通过深入的调研和分析,了解不同利益群体的需求和期望,制定出合理的政策和方案。
在这个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社会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不能只看到眼前的局部利益。
同时,也要注重平衡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避免出现利益失衡的情况。
再者,建立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至关重要。
利益分配是否公平合理,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在分配过程中,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资源和机会的平等分配。
同时,要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扶持力度,通过税收调节、社会保障等手段,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此外,还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防止利益分配过程中的权力寻租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另外,建立完善的利益补偿机制也是必不可少的。
浅析弱势群体公共利益表达机制构建

①本文所要 阐述 的弱势群体 ,主要是指社会资源 占有处 于劣势的人 群 , 些资源既包括政治力 量 , 这 也包括经 济物资资 源 , 还包 括在社会 生活中所必需 的相关法律制度保 障体 系。本 文是在 以职业特征划分 群体 基础上 , 包括农 民 、 人 、 工 企业 管理人 员 、 商业 人员 、 公务 员 、 教 师、 生、 学 文化卫生从业人员 、 三部门 、 第 科技人员 及其 他群体 , l 在 1 类群体 中, 民、 农 学生 、 其他群体 中的无业 、 失业人 员符合德 国社会学 家韦伯提 出的社会分层 的三重标准 , 即财 富一经 济标 准 , 权力一政治 标 准和威 望一社 会标 准 , 济 标准 ( 否有 钱 ) 政治标 准 ( 否有 经 是 , 是 权 )社会文化标准( , 是否有学历 、 ) 修养 。那么 , 国的实际情况是农 我 民( 乡村 ) 占人 口比重 的 5 . 中国统计年鉴 20 )故得 出弱势群 51 %( 07, 体 占有一定 比重 的结论 。另外 , 弱势群体是一个相对概念 , 即相对 于 强势群体 的弱势 , 因此其规模是动态的 。 ② 张少栋 :城 市弱势 群体 政治 参 与初探 ” 《 “ , 中共 桂林 市委 党校 学 报 》 2 0 第 3期 。 .0 4年
工 作 研 究
浅析弱势群体公共利益 表达机制构建
黄 学 利
( 宁省 政府 办 公厅 , 阳 I0 3 ) 辽 沈 0 2 1
内容 提 要 : 何 构建 弱 势群 体公 共 利 益的表 达 机 制 , 如 已成 为我 国构 建和谐 社 会 , 促进 民主政 治进 步过 程亟 需解 决 的重要 问题 之 一 。本文在 分 析我 国 目前 弱势群 体 公共 利益表
浅析当前弱势群体利益表达的困境及对策

浅析当前弱势群体利益表达的困境及对策作者:梁婷来源:《管理观察》2009年第13期摘要:当前我国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存在着表达意识缺乏,表达方式不合理,体制内表达渠道不畅通等诸多问题,影响实现社会和谐。
对此,应将社会公平作为党的重要执政理念,妥善解决弱势群体利益表达问题。
关键词:弱势群体利益表达现状对策一、弱势群体利益表达的内涵及意义笔者将弱势群体定义为:由于受年龄不济,体质不佳,灾害困扰,就业艰难等自身条件和社会体制的不公平、不合理,社会福利的不完备、不健全等环境因素的制约,在政治、经济、文化、生理和心理等方面处于劣势地位,缺乏竞争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的社会群体。
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社会弱势群体的构成主要由以下群体构成,即贫困的农民,进城的农民工和城市中下岗失业人员为主体的贫困阶层。
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就是指弱势群体为了维护其自身的权益,而向外界表明自己的权益要求并通过一定的途径和手段来达到利益要求的利益博弈过程。
目前时有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在一定程度上就是由于某些群体的利益没有得到充分表达而导致的。
因此,完善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机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首先,完善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机制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
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求利益表达的规范化与制度化,和谐社会是一个能容纳并能够用制度化的方式解决冲突的社会,是一个通过冲突和解决冲突来实现利益大体均衡的社会。
而通过健全有效的利益表达机制,可以把人们的心理和行为调控在适当的水平,使弱势群体的困难和压力得到缓解和疏导,促进社会发展和公众心态不断成熟,社会稳定系数得到有效提高。
其次,完善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机制是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和积累合法性资源的重要途径。
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应当为公民尤其是弱势群体提供利益诉求的制度平台,使利益多元化社会中的多元的合理利益诉求通过正当规范的渠道纳入公共决策过程中,被决策者调控、整合、吸取,从而制定出能获得社会普遍认可的公共政策。
当前我国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机制构建浅析

随着 社会的发展 ,弱势群体 的范 围也在 逐步扩大 ,主要有 :
贫 困的农 民 、进入城 市的农 民工 、城市 中以下 岗失 业为 主体 的贫 困阶层。
充 自己 的知识 以及获得其 他方面 的改善 ,当弱势群 体权益受 到侵害时。他们 不知道 怎样 去维护。 2 、体制内的利益表达机制不完善 。 在信访制 度方面 :机 构庞杂 ,缺乏统一协调 ;信访部门 权力较低一般 不直接处理 相关事务 ,使弱势群 体的利益得不 到及时有效 的解 决 ;政府 官员的考 核中把上访率作 为重要的
一
、
弱 势群体 利益 表 达 的重要 性 分析
1 、对 于政策科学性 与民主 眭的影响。公共政策 的开端便
是信息 的输 入 ,信息输入 的及时 、准确 、全面 ,在 很大程度 考 核指标 ,基层政 府 官员 为了升迁 ,对待上访持压 制态度 ,
上决定 了公 共政策策是 否科学 、是否 民主。信息及 时 ,即各 这 无 疑是 置人 民 利益 于 不顾 。 在 司法制 度方 面 :我 国 司法 机关 很 大程度 上是 非独 立 个群体 的利 益需求要及 时反映给 相关部 门 ;信息 准确 ,即各
及时 、全 面、准确 ,有很重 要 的意义 ,对 于公共政 策的科学
益能够通过 正当的渠道表 达出来 ,对于公共 政策 收集信息 的 体利益表 达处 于不利地 位。 化 、民主化 , 是有不 可估 量的影响 。 更 2 、对于建立服务型政府 的影响 。转型期的政府角色也在 们 没有 过多 的精力 去挖掘弱 势阶层 的利 益 ,从 而弱势群体 的
个群体 的利 益需求正确 的反映 出来 ;信 息全面 ,就 是进行公
的 ,立法权 、行政权 和司法权这 三种国家权力 中 ,行政权独
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机制探析——以乌坎事件为例

咨询作用 ,而他们对于最后决策的制定以及政府的
举 并不 是 采用 民选 票 的方式 ,主要 通过 自上 而 下
1 .弱 势 群 体 利 益 表 达 的 既 存 制 度 化 渠 道 及 问 执行不具有真正的制衡作用。同时,政协委员 的选
( 1 ) 弱势群体利益表达的 “ 人大”渠道及问题 的把关 ,难免产生一些片面性 。第二 ,政协委员来 按照我国宪法规定 ,人 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 国 自于民主党派或社会团体 ,普通老百姓常常难 以进 公 民行使基本权利 的制度框架 ,更是弱势群体进行 入这些组织 ,这使得政协委员之中少有来 自于弱势 利益表达最根本的平台和渠道。 但就 目 前状况而言, 群体 ,弱势群体的声音也就难以出现。 人 民代表大会制度作用的发挥与弱势群体利益表达 之 间并没有很好保持一致 ,很少有弱势群体在实践 ( 3 ) 弱势群体利益表达的 “ 司法”渠道及 问题 司法对个体而言是一种权利救济机制 ,对社会
织 、有 计 划地 争取 社 会媒 体 舆论 的支持 ,开设 出用 而本文试图探讨 目前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机制 中存
来接待各个媒体的 “ 采访室” , 以便把他们 的真实诉 在的问题 ,并提 出一些完善建议 ,以期弱势群体以 求 与情 况 更迅 速地 为外界 所 了解 。整个 事 件先 后 有 理 性 、和 平 的方 式进 行利 益 表达 ,从 而 实现 社会 各
、
我 国弱势群体 利益表达机 制现状及
问题
弱势群体 ,一般也称社会脆弱群体 、社会劣势
其实 ,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机制方面的存在问 题由来 已久 ,随着改革的深入 ,弱势群体在社会 中 的话语权却愈见衰微 , 如著名社会学家孙立平指出: 群体等 ,它主要是一个用来分析现代社会经济利益 弱势群体在追逐 自己的利益上 ,显然处于无力的状 和社会权力分配不公平 、社会结构不协调、不合理 是社会学 、政治学 、社会政策研究领域 中 态。这首先表现在 ,弱势群体在我们 的政治构架中 的概念 ,
公共政策制定中弱势群体利益表达

、
要 作 用
( ) 过 弱势群 体利 益表 达 能够发 现 确认 并且 一 通 不 断 完善公 共政 策 问题 政 策制定 过 程就 是把 社会 上各 种利 益要 求输 人 政策 系 统 中 ,然 后 由政策 系统 吸 收并作 出处 理再 进 行输 出 。 这个 过程 中 , 在 发现确 认 政策是 所 有步 骤 的
( ) 强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渠道建设 二 加 首先 , 改革和完善选举制度 。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是社会弱势群体行使参政权 ( 特别是选举权和被选 举权 )表达 自身利益诉求 的核心制度 , 、 是人 民主权
原 则 的集 中体 现 ,从制 度设 计来 看 是 弱势 群体 参 政 议 政表 达利 益诉 求 的最 主要 的途 径 。完 善人 民代 表 大会制 度 , 一要 扩 大人 大 的直接 选举 范 围。 由于我 国
和积 极 性 。弱势 群体 的参 与意识 越普 遍 、 自觉 , 越 参
与的行为就会越广泛 、 越深人 , 民主政治也就越会得
或有关部 门主动进行利益表达 ,许多利益表达渠道
到发展 。 政府要大力提高弱势群体的教育水平 , 为他
们参与政治提供基本的文化基础 , 从而促进他们政 治参与技能的培养和提高 , 增强他们 的参政意识 , 提 高他们 的参政能力 ,这样就能够使他们在政策制定
势 群体 主要 的利益 表达 方式 ,他 们 希望 通 过这 种 方
式对政府官员和公共政策制定者施加压力 ,从而达 到维护 自 身利益的 目的。这些不正 当表达方式 的存 在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而且使弱势群体的利益 表 达难 以达到 预定 的 目标 和效 果 。
弱势群体利益表达的困境、成因及对策

能有效 地参 与政 策制定 , 能系统 、 入地表 达其 不 深 利益诉 求 , 逐渐 陷入 了“ 利益 失衡一 权 利失衡 一利
益失衡 ” 的困境 。
改革 和社会 转 型 的代 价 , 们不 同 于 以往 时代 和 他 西 方 国家 的弱 势群体 。他们 的弱 势并 不是 由于 主
制, 又不 断推动着从权利失衡 到社会 断裂 的恶性循 环, 使弱 势群体 越来越处 于社会 的底 层和边缘 。 由于资源重 新 聚积所形 成 的弱势 群体是 我 国
社会 中的一 些人 迅 速 暴 富起 来 , 而原 来 在 改 革初 期得到 一些 利益 的社 会 弱 势群 体 , 日益 成 为 改革 代价 的承担 者 。他 们 由于 缺乏 组 织 和 技术 支 持 ,
()弱势群 体利 益表 达 缺乏 自主性 。一 般来 1
说, 最有 效 的利益 表达 方式 就是 能够 自由、 自主地
表达 自己 的利 益 诉 求 , 当前 我 国弱 势群 体 由于 但 自身缺乏 自主表 达 的 能力 与 权 利 , 往处 于失 语 往 的边缘 。 “ 我们 不 能不 承认 的一个 事实是 , 涉及 在 弱势 群体 利益 的 时候 , 往往 要 政 府 和 大众 媒 体 来
第 4期
郑 海 明 :弱 势群体 利 益表 达的 困境 、成 因及 对 策
4 5
们 往往要 承 担 比实 际成本 高许 多 的社会 成 本 。特
成 过 程 中被边 缘 化 和利益 严重 失衡 的重要原 因之
一
别是 “ 持 连 续 不 断 的 利 益 表 达 , 耗 费 是 很 大 坚 其
重要 。
弱势群体制度化利益表达的有效性及其现实考量——基于政治系统理论的视角

弱势群体 制度化利益表达 的 有效性及பைடு நூலகம்现实考量
一
基于政 治系统理论 的视角
向 良云
( 南京工业 大学 法律与行政学院, 南京 2 1o ) 1 8o 摘 要: 基于政治 系统理论 的视角 , 利益表达 主体 、 客体和 内容 都是影响政治系统输 出的关键 因素。 当前 弱势群 体利 益诉 求内容 明确 与表达 的分 散化和非系统化、 权利利益意识觉醒与利益表达能力欠缺 的矛盾 , 以及宪政 意义 上 开放通畅 的利益表达渠道 与实践 中低下政治效能之 间的反差 , 导致其制度化利益表 达有效性 的缺失。 因而, 除了 当前 理论 与实践极为关注 的利益表达机制需要完善之外, 还需要从更为系统整体 的角度提升 弱势群体制度 化利 益表达 的 有效性程度。
基金项 目: 国家社科基金2 l年度青年项 目( 1 G 0 3 ; 01 1 c L 9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 究2 1 年度青年项 目( O 6 O 9 ) 0O 1Ⅵc 3 22 阶段成果。 作者简 介: 良云( 8 一 , 湖北 巴东人 . 向 1 0 )男, 9 南京工业大学法律与行政学院讲 师。 究方向: 研 公共危机与应急管理 。
政治与社会
由此 观之,弱势群体制度化利益表达的有效性即 为弱势群 体运用合法的渠道和方式所表达输入的利益诉求能够在多 大程度上被政治体系所吸纳,并能够在作为 “ 输出”内容 的公 共政策 和公共管理行动中 得以体现。如果行动者输入 利益诉求引起政治系统的高度关 注, 纳其表 容的 吸 达内 核心 或主要 部分, 体现在 并 政策 输出中, 视为是 “ 效” 反 即被 有 , 之则为利益表达的 “ 。 无效” 二、政治系 统视角下制度化利益表达有效性的景 向 细 因素 利用既定的制度化渠道频繁 输入各自 的利益诉求是一 个动态复杂的社会过程,也并非所有的利益表达都能得到 政治系统及时有效的回应而经由政治过程转化为现实的政 策输出和行政行为。这 “ 可能是由于受某一事件影响的人 没有可利用的方法,也可能由于缺乏能向政府提出请求的 组织,或者干脆是由于和其他公共问题相比较,缺乏引起 政府注意的竞争力,也可能私人团体或政策制定者都尽力 避免确认这种问题” 因而,影响制度化利益表达有效性 。嘲 的因素和变量是复杂的,不仅仅在于当前理论与实践极为 关注的 利益表达渠道, 还包括表达主体的 权利意识、 能力、 组织化程度以及利益表达内容的特性等方面。 1 益表达主体的权利意识与表达能力。利益表达主 4 体 由承载社会不同利益诉求的阶层、群体和个人所构成, 主体 自身的权利意识、利益表达能力以及组织化程度将影 响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动力和积极性、对各种制度化利 益表达方式的选择并最终决定着利益表达的影响力和话语 权。首先, 权利意识是利益表达行动的内在动力。权利或 利益意识 ( 利益是权利的核心)是对自身实际或应该享有 权利类型与范围的知觉、对特定权利和利益分配制度的评 估与价值判断以及对维护 自身权益渠道与条件的认知,基 于此, 才能在利益受损或期望改变现存利益分配格局时形 成利 益表达的意愿, 诉诸利益表达的实际 继而 行动。 其次, 主体的表达能力是进行制度化利益表达活动的基础。 “ 每 个人,或任一个人 ,当他有能力并且习惯于维护自己的权 利和利益时,他的这些权利和利益才不会被人忽视” ,[ 表 达主体所具备的知识、水平、能力以 及可资利用的各种资 源是表达行动必不可少的基础和支撑力量,直接影响着利 益表达的效果。最后 ,利益表达主体的组织化程度影响利 益表达的力度和受关注度。 “ 组织是通往政治权力之 , 路” 有组织的表达就是由 这样一些提出要求的团 体来实现的, 其成员来自许多单位和地方 ,它们还具有与其成员和较广 大的公众 进行 交流的手段,6 由 [ 此利用 】 1 组织的力 量能够将 社会中弱小、 分离的 个体 “ 编织”成有组织的社会群体, 将高度凌乱分散的 个性化利益诉求整合成政治系统所难以 忽视的整体或阶层利益, 从而更易 于在政治过程中平等对 话。 2利益表达客体的民主开放程度- . I效能。利益表达客 体是利益表达行为的 指向 对象、可供利用的制度化渠道,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构建和完善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机制【摘要】构建和完善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机制,党和政府应加快制定相关政策,为维护弱势群体利益提供指导;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加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大力培育各类社会组织,发挥其为弱势群体的代言和辅助弱势群体利益表达的功能。
还要从整合信访机构和资源、建立网络民意表达机制、建立基层民主协商机制等方面为弱势群体提供利益表达的平台。
【关键词】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机制建构弱势群体是任何社会和任何社会发展阶段普遍存在的一个现象。
上个世纪90年代,弱势群体概念进入我国学界、政府的关注的视野,有学者将弱势群体定义为在生活物质条件、权力和权利、社会声望、竞争能力以及发展机会等方面处于弱势地位的群体。
根据形成原因的不同,可以把弱势群体分为三大类即社会性弱势群体、生理性弱势群体和自然弱势群体。
在学界、理论界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国外弱势群体研究的成果,笔者把弱势群体定义为因各种原因导致的,在拥有个人和社会资源、创造社会财富的能力、表达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生活水平和质量方面相对于其它社会成员处于劣势状态而且难能改变现状的社会成员。
根据其所处阶层在整个社会资源占有、财富创造、利益表达和维护以及生活水平和质量方面的差异情况,进一步将弱势群体划分为绝对弱势群体和相对弱势群体。
所谓绝对弱势群体是指在全体社会成员中,在拥有个人和社会资源、创造社会财富的能力、表达和维护自身利益的能力、生活水平和质量方面相对于其它社会成员处于绝对劣势状态,长期生活在社会底层的社会成员所构成的群体,具有绝对的同质性。
所谓相对弱势群体是指在社会分层的前提下,在不同的阶层或群体中,相对于同一阶层或群体的其它成员在拥有个人和社会资源、创造社会财富(包括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的能力、表达和维护自身利益的能力以及生活水平和质量方面处于劣势状态,长期生活在某一个阶层或群体的底层的社会成员所构成的群体,具有绝对的差异性。
绝对弱势群体和相对弱势群体在外延上有部分重叠。
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是指弱势群体为维护和实现自身利益,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向国家和政府提出自己的愿望和要求,并通过一定的行为方式主张自己的资源性权益和政治性权利,进而影响国家和政府制定有利于实现他们自身利益的公共政策”的行为和过程。
弱势群体利益表达表现为个体利益表达和群体利益表达,表达的途径包括“体制化”表达和“非体制化”表达。
“体制化”表达是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创设和主导的途径如人大、信访、申诉、调解、仲裁、诉讼等制度性渠道,依照法定程序表达利益诉求的行为和过程;“非体制化”表达是在国家权力机关创设和主导的途径之外,不按照程序来表达利益诉求的行为和过程,如越级上访、非法游行抗议、妨碍公共交通、围攻政府机关等。
经验表明:弱势群体在“体制化”渠道内表达利益诉求并能得到积极回应,“对国家权力机制的运行具有一定的良性压迫和推动改进的作用,减小了社会内部压力,避免了难以预料的、破坏性更大的社会冲突,从而使社会回归秩序,保持稳定”,会产生积极的社会正能量。
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无能、无效或者习惯于“非体制化”表达,不仅会演变成社会良性运行的负面因素,有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也会演变成弱势群体建立自尊、自信的负面因素,妨碍弱势群体自身状况的改善和融入主流社会的进程。
构建科学有效的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机制,畅通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渠道,正确处理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关系,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当前,我国弱势群体利益诉求比较集中在拆迁安置、就学就业、医保、社保、养老和环保等领域具体的物质利益方面;利益诉求表达方式主要是“体制化”行动,兼有少量非“体制化”行动。
从长远看,弱势群体表达利益诉求的愿望更加强烈,诉求内容趋向多元化、差异化、不固定化,诉求表达方式多样化,利用新媒体表达诉求将更加活跃,非“体制化”行动短期内难以避免。
鉴于此,建议完善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机制,应从弱势群体及其利益表达的现状和特点出发,多方面着手,合力推进。
一、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加快制定相关政策,为维护弱势群体利益提供指导共产党不仅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而且是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维护者、实现者。
为弱势群体谋利益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方面应抓住当前城乡一体化建设契机,以户籍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借助现代化信息手段,通过制定合理的政策,逐步改变现行附加在户籍制度上的利益功能和歧视性政策,通过制度建设消除体制内与体制外不平等的现象;建立面向城乡民(包括弱势群体在内)的统一开放制度平台和公共信息公开服务平台,使社会弱势群体能够公平地享有社会公共资源、平等就业就学机会,拥有向社会上层流动的权力、机会、信息,畅通弱势群体利益诉求表达渠道。
另一方面,应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建构敞开党政机关大门接待群众来访与走出机关大门深入群众的机制和制度,在干部与群众、政策与实践良性互动中,引导弱势群体依法合理表达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寻找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维护弱势群体利益表达切实提高能真正代表弱势群体利益的人大代表的比重,切实落实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把反映弱势群体的热点、难点问题列为人大专题审议工作的内容,人大代表接待、走访弱势群体群众,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作为履职的主要内容;把弱势群体的申诉、控告和信访与人大评议工作结合起来,使人大代表真正成为人民利益的代表,使人大真正成为人大代表反映人民意志、代表人民当家作主的机构。
加强人民政协建设,切实履行政协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责。
提高弱势群体政协委员或能为弱势群体代言的委员在政协委员中的比例,加强对政协委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政协委员参政为民的使命意识,以专题和项目的形式研究弱势群体及其利益维护问题,把关注、反映、维护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与履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结合起来,积极建言献策,影响党和政府针对弱势群体的政策和决策,少做锦上添花的事情,多做一些雪中送炭的事情。
三、加强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以及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大力培育各类社会组织,发挥其为弱势群体代言和辅助弱势群体利益表达的功能工会、妇联、共青团、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等应从根本上认清自己组织的属性和使命,自觉深入了解各方面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生存状况、利益诉求,整合各方面群众的利益诉求,主动成为各方面群众利益诉求的代言人,积极向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表达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通过影响党和政府的决策和政策制定,维护弱势群体利益。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鼓励、支持成立不隶属于政府部门的群众自治性质的社团、协会、志愿者组织等,提供必要的组织辅导、心理辅导和技术指导,引导各类社会组织主动关注弱势群体,帮助弱势群体整合利益诉求,提高弱势群体表达利益诉求的组织化程度;帮助提高弱势群体的文化水平、群体意识、利益认知能力和整合能力,开展自组织能力建设,培育弱势群体自己的利益代言人;提供网络知识、技术和法律咨询和服务,帮助弱势群体运用网络表达利益诉求的能力,鼓励、引导弱势群体通过政府网站的互动平台、听证会制度、公共传媒、人大、政协、信访、司法等体制化渠道,以温和、理性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通过社会舆论、协商、法律的途径,依照程序,进行利益博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整合信访机构和资源,建构大信访机制,畅通信访渠道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上访是弱势群体遵循法律,在体制规定的范围内的维权利行为,具有合理、合法、正当性。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信访接待和回复工作与党政部门的考核结合起来,制定相应的制度和程序,保证弱势群体利益诉求及时准确转达到相应部门,并能够得到相关部门及时有效回复,做到有访必接,有访必复,复必有效。
整合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信访机构和资源,构建一个各级党委领导的、由政府主要行政长官负责的、信访部门为主体、各职能部门专人负责参与的大信访体系,以联席会议的形式进行综合调处,明确规范信访机构的案件交办权、通报权、查处权、追究权等,制定接访、备案以及案件交办、查处、回复当事人等环节的程序和规范,克服现有各部门都设有信访机构且职责不清、制度不明、互不隶属的乱象。
在大信访体系内建立各级信访机构间信息共享平台,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综合调解机制,提高信访案件查办、回复的速率和效率,发挥司法救济的功能,畅通弱势群体信访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和机制。
真正把弱势群体通过信访渠道表达的利益诉在体制范围内通过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办法加以解释和解决。
五、建立网络民意表达、采集、转达以及快速处理、反馈机制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是弱势群体向党和政府表达自身愿望和利益诉求的行为和过程,实质上是弱势群体与党政部门信息交流互动的一个过程。
它不仅要有便捷、快速、有效的信息传递渠道,更需要建立快速,高效的信息处理和反馈机制,从而实现信息的有效沟通。
从某种意义上讲,信息交流有效与否取决于信息处理机制和反馈机制是否科学合理。
随着网络以及与连接网络的各种移动终端在生活中的普及,网络表达已经成为弱势群体成本最低的一种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
各级政府应顺应潮流,建立网络民意表达平台,建立网络民意采集系统,负责采集、分析民意并向相关部门转达,征求反馈意见并给予网络回复。
制定各个环节的责任追究制度,保证网络民意及时准确采集、分析整合、转达相关部门予以处理并反馈。
鼓励、引导弱势群体特别是其中的年轻人选择通过网络平台理性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
鼓励政府部门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网络平台,直接听取和回应弱势群体利益诉求。
以高效的反馈,激励弱势群体直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各种平台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实现党政部门与弱势群体的及时互动。
六、建立基层民主协商机制,提升弱势群体自身利益表达和博弈的能力当前弱势群体利益表达集中在与他们切实利益相关的领域,如拆迁安置、就业、就学、养老、社保医保、生活环境等,利益矛盾和冲突发生在基层,根源却在上层即上级政府部门。
因此,解决弱势群体利益表达问题不仅要关注基层,更要关注政府部门,把两个方面综合起来进行思考。
首先,创设就本区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广泛协商机制;建立重大问题听证制度以及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增进共识的体制机制。
其次,创设基层民主协商体制机制,把基层群众自治与开展基层民主协商有机结合起来。
借鉴西方公民议事会、浙江温岭民主恳谈会和议事会、网络社区论坛等形式,在农村行政村和城市社区发展小范围、多种形式的民主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