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岸线开发利用与保护
海岸带资源开发与保护

海岸带资源开发与保护随着人口的增长和城市的扩张,海岸带逐渐成为了经济发展和旅游业的热点地区。
然而,海岸带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包括海洋污染、城市化、过度捕捞等等。
为了实现海岸带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在资源开发和保护方面寻求平衡。
一、海岸带资源开发1.旅游业海岸带的海滩、珊瑚礁和海岛等惊人的景观吸引着大量的游客。
旅游业也成为了许多海岸城市的支柱产业。
通过高质量的旅游发展,可以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机会。
但是,该行业的发展也可能会带来环境问题。
例如,海岸带的大量开发可能对野生动植物的生存和栖息地造成负面影响。
因此,需要制定合理的旅游管理计划,以确保可持续的旅游发展。
2.能源开发海岸带也是重要的能源开发区域。
海岸带不仅提供了石油、煤炭、天然气等化石能源,还提供了风力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绝佳场所。
但是,该行业的开发可能会对海洋生态系统造成持久性影响,特别是石油泄漏等突发事件。
因此,需要制定合理的环境规则和管制措施,以降低环境风险。
二、海岸带资源保护1.海洋生态系统保护海洋生态系统是海洋生命的基础。
因此,需要采取措施保护和恢复这些生态系统。
这包括限制过度渔业和废物的放置,建立海洋保护区和海岸带管理计划等。
这些措施可以帮助维护海岸线的生物多样性,确保野生动植物的未来。
2.海岸线保护海岸线也是海岸带的重要组成部分。
海岸线的保护不仅有助于保护野生生物和栖息地,还有助于降低风暴和洪水的影响。
海岸线保护可以通过种植树木,建立沙丘和湿地,以及限制开发和建筑工程来实现。
三、思考应当平衡资源开发和保护。
资源开发可以带来很多好处,例如提供就业机会和促进经济增长。
然而,这种开发应当是基于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避免对生态系统和栖息地造成持久性破坏。
同时,在资源开发期间,也应该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以降低环境风险。
维护自然环境是我们长期生存的基础,只有在平衡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的前提下,我们才能实现可持续的发展。
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

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第一条岸线是指海洋与陆地相交处的连续边界线,包括现有的国家领土海岸线和各种形式的水域与陆地之间的分界线。
第二条为了确保海岸线的安全和有效利用,保护海洋环境,提高海岸线质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保护海岸线:(一)严格实行海岸线保护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海岸线规划、保护、管理和监督机制,并做好调整审核工作。
(二)建立海岸线安全防护系统,禁止海岸线内外危险活动的发生,建立防风护坝、护坡护岸等安全措施,杜绝非法滥捕和损坏活动。
(三)在海岸线范围内建立等离子围栏、护坡护岸、泥沙收集和重新分布系统等,实行生态恢复,增加海岸线生态质量。
(四)实施海岸线灾害监测管理制度,加强海岸线灾害预防,采取措施减缓海岸线灾害影响。
第四条用海岸线:(一)对海岸线范围内可利用资源,根据其属性,分类做好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二)在海岸线范围内建立公共设施和公众休闲娱乐设施,提高海岸线环境质量;(三)海岸线环境质量受到影响的地段,可进行改造开发和综合利用;(四)按照有关规定,禁止在海岸线范围内拆迁、抢占、强占、滥用等非法活动。
第五条制执行本办法:(一)国家财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海岸线保护和利用管理工作,对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及时予以处理;(二)海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海岸线规划、保护、管理和监督;(三)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海岸线规划的制定、实施以及调整审核工作;(四)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海岸线灾害的预防和整治,海岸线恢复工程,以及海岸线环境质量管理。
第六条办法由国家财政部门、海洋行政管理部门、国土资源部门、环境保护部门联合制定,并由国务院负责实施。
以上,就是《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旨在保护海岸线,确保海岸线的安全和有效利用,保护海洋环境,提高海岸线质量,为我们提供一个安全的海岸环境。
有任何对本办法的问题,都可以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以确保海岸线的安全。
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

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海洋局•【公布日期】2017•【文号】•【施行日期】20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主权领土正文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国家海洋局2017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关于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优先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强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实现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目标,构建科学合理的自然岸线格局,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国大陆海岸线的保护、利用与整治修复,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自然岸线是指由海陆相互作用形成的海岸线,包括砂质岸线、淤泥质岸线、基岩岸线、生物岸线等原生岸线。
整治修复后具有自然海岸形态特征和生态功能的海岸线纳入自然岸线管控目标管理。
第三条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应遵循保护优先、节约利用、陆海统筹、科学整治、绿色共享、军民融合原则,严格保护自然岸线,整治修复受损岸线,拓展公众亲海空间,与近岸海域、沿海陆域环境管理相衔接,实现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与军事效益相统一。
第四条国家海洋局牵头负责全国海岸线保护与利用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相关工作。
国家海洋局会同军委联合参谋部、国防动员部建立海岸线保护利用协调机制,统筹军事安全与开发利用,协调做好军事设施利用海岸线的保护工作。
沿海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的监督管理,落实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目标,建立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目标责任制,合理确定考核指标,将自然岸线保护纳入沿海地方人民政府政绩考核。
第五条建立自然岸线保有率控制制度。
到2020年,全国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不包括海岛岸线)。
第六条国家海洋局制定海岸线调查统计规范,沿海省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海岸线资源调查、自然岸线认定和保有率统计工作。
辽宁省海岸带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

辽宁省海岸带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辽宁省海岸带位于中国东北沿海地区,拥有良好的自然条件和丰富的资源。
然而,长期以来,由于人类活动的不当干预,辽宁海岸带的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着严峻挑战。
首先,海岸带土地利用问题凸显。
辽宁海岸带的土地资源宝贵且有限,需要合理利用。
然而,由于追求经济发展和土地开发利用的盲目性,一些地区出现了过度开发、土地过度利用的情况。
例如,一些地方政府在土地规划中缺乏科学性和长远性,导致了土地浪费和不合理利用的现象。
此外,一些企业为了谋取短期利益,滥用土地资源,导致大片生态环境的破坏。
这种不合理的土地利用不仅破坏了生态环境,也影响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海岸带生态环境保护亟待加强。
辽宁海岸带的生态系统是维持当地生态平衡和保护海洋资源的重要基础,然而,由于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生态环境面临许多问题。
例如,一些滨海地区的环境污染问题较为突出,特别是由于工业废水和废气的排放导致了海水污染和空气污染。
此外,乱砍滥伐和不合理开采破坏了森林资源,导致生物多样性减少和生态环境恶化。
因此,辽宁海岸带的生态环境保护亟待加强,需要制定相关政策和加大监管力度。
为了解决海岸带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应该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加强规划和管理。
相关部门应该制定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确保土地利用的科学性和长远性。
同时,加强对土地利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修正和扭转不合理的土地利用做法。
其次,提高环保意识。
加强环境教育,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鼓励居民和企业采取节能减排和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共同保护海岸带的生态环境。
此外,加强科技研发和技术支撑。
通过研发和应用先进的环保技术,提高海岸带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效果。
例如,可以开展海岸带植被恢复和绿化工程,加强对海岸线的维护和保护。
同时,推广可持续利用的产业模式,促进绿色发展和资源循环利用。
总之,辽宁省海岸带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紧迫的任务。
只有加强规划和管理,提高环保意识,加强科技研发和技术支撑,才能实现海岸带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双赢。
青岛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条例-

青岛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条例正文:----------------------------------------------------------------------------------------------------------------------------------------------------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青岛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条例》,业经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11月29日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青岛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条例》的决定2019年11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青岛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条例》,由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青岛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条例(2019年5月23日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第三章保护第四章整治修复第五章利用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海岸带生态环境,合理利用海岸带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海岸带的保护与利用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胶州湾海岸带的保护与利用管理,《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海岸带,是指海洋与陆地的交汇地带,包括海岸线两侧一定范围内的海域、海岛和陆域。
海域范围为自海岸线向海洋一侧至第一条主要航道(航线)内边界;有居民海岛超出上述范围的,应当划入。
陆域范围为自海岸线向陆地一侧至临海第一条公路或者主要城市道路,其中:(一)第一条公路或者主要城市道路邻近海岸线的,应当适当增加控制腹地;未建成区内原则上不小于一千米;(二)河口、滩涂、湿地、沿海防护林等区域超出上述范围的,应当按照保持独立生态环境单元完整性的原则整体划入。
滨海地区的海岸带开发与保护

滨海地区的海岸带开发与保护纵观世界各大城市,不难发现它们大多拥有优美的海岸线。
滨海地区的海岸带无疑是城市的瑰宝,既是人们休闲娱乐的场所,又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然而,正因为其重要性,海岸带的开发与保护成为了一个永恒的话题。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滨海地区的海岸带开发与保护。
首先,海岸带的开发为城市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收益。
海岸旅游是城市重要的经济来源之一。
在许多国家和地区,海岸带被利用建设度假村、港口、游艇码头等旅游设施,吸引了大量游客,为当地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收益。
例如,美国的迈阿密海滩、澳大利亚的黄金海岸等都因海岸旅游而闻名于世。
而且,海岸带的开发还可以为城市创造就业机会,提高居民生活水平。
然而,海岸带的开发必须要考虑到保护的问题。
海岸带是一个脆弱的生态环境,其中的海洋生态系统属于自然资源的丰富之地。
大规模的房地产开发、港口船厂的建设等都会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因此,保护海岸带的生态环境显得尤为重要。
保护海岸带的生态环境需要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强制执行。
例如,一些国家和地区规定了海岸带的保护红线,严禁在保护红线范围内进行建设。
除此之外,加强海岸带管理和监测也是必不可少的。
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并管理海岸带的开发与保护。
定期进行水质监测、生物多样性调查等,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对海岸带环境造成的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海岸带的开发与保护并不完全矛盾。
在适当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实现开发与保护的双赢。
例如,可以在海岸带建设生态公园、海洋科研基地等,既满足人们对于休闲娱乐的需求,又能保护好当地的生态环境。
此外,海岸带的生态修复也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通过前期的生态修复工作,恢复和改善损坏的生态系统,为后续的开发提供良好的环境基础。
另外,社会公众的参与也是促进海岸带开发与保护的重要因素。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海岸带保护的意识和环保意识,引导公众文明游览海岸带,遵守相关规定,共同保护海岸带的生态环境。
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

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关于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优先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强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实现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目标,构建科学合理的自然岸线格局,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国大陆海岸线的保护、利用与整治修复,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自然岸线是指由海陆相互作用形成的海岸线,包括砂质岸线、淤泥质岸线、基岩岸线、生物岸线等原生岸线。
整治修复后具有自然海岸形态特征和生态功能的海岸线纳入自然岸线管控目标管理。
第三条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应遵循保护优先、节约利用、陆海统筹、科学整治、绿色共享、军民融合原则,严格保护自然岸线,整治修复受损岸线,拓展公众亲海空间,与近岸海域、沿海陆域环境管理相衔接,实现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与军事效益相统一。
第四条国家海洋局牵头负责全国海岸线保护与利用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相关工作。
国家海洋局会同军委联合参谋部、国防动员部建立海岸线保护利用协调机制,统筹军事安全与开发利用,协调做好军事设施利用海岸线的保护工作。
沿海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的监督管理,落实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目标,建立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目标责任制,合理确定考核指标,将自然岸线保护纳入沿海地方人民政府政绩考核。
第五条建立自然岸线保有率控制制度。
到2020年,全国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不包括海岛岸线)。
第六条国家海洋局制定海岸线调查统计规范,沿海省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海岸线资源调查、自然岸线认定和保有率统计工作。
第七条国家海洋局统一组织海岸线修测工作。
省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海岸线修测工作,修测成果经国家海洋局审查,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福建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条例

福建省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条例(2017年9月30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第三章保护第四章利用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海岸带管理,有效保护海岸带生态环境,合理利用海岸带资源,充分发挥海岸带在经济、社会、文化及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及毗邻海域从事海岸带保护、利用及其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海岸带,是指海洋与陆地交汇地带,包括海岸线向陆域侧延伸至临海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范围内的滨海陆地和向海域侧延伸至领海基线的近岸海域。
海岸带具体界线范围由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
海岸线是指平均大潮高潮时水陆分界的痕迹线。
自然岸线是指由海陆相互作用形成的海岸线,包括砂质岸线、淤泥质岸线、基岩岸线、生物岸线等原生岸线。
第三条海岸带的保护与利用遵循陆海统筹、以海定陆、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科学管理、军民融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及沿海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将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海岸带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和解决海岸带保护与利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由同级人民政府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承担。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及沿海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海洋与渔业等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海岸带保护与利用规划。
省人民政府及沿海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履行有关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职责:(一)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海岸带范围内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查及立项工作;(二)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的综合协调工作以及海岸线向海一侧的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的监督管理,并会同军事部门协调做好军事设施利用海岸线的保护工作;(三)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乡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海岸带的建设规划和监督管理;(四)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海岸线向陆一侧海岸带涉及国土资源保护与利用的监督管理;(五)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规范入海排污口设置,防治陆源污染物对海洋污染的损害;(六)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沿海防护林体系的建设、保护和管理,对海岸带范围内湿地保护进行组织、指导和监督,对涉及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使用林地的项目进行审查;财政、科技、交通运输、水利、旅游、海事、文物管理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做好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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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岸线开发利用与保护
作者:黄荣晓
来源:《科学与财富》2020年第10期
摘要:改革开放40余年来,东部沿海地区在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中起到着不可取代的作用。
与此同时,我国的海岸线被过度的开发及利用,引起了非常多的问题,比如:环境污染、自然灾害等等。
基于此,本文就国内海岸线的开发利用与保护进行深入地研究。
关键词:海岸线;开发;利用;保护
1 ;引言
在最近几十年内,伴随我们国家海洋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对海岸线的开发、利用不管是在规模方面还是在分布范围方面均有比较大的提升。
人们对于海岸线粗犷式、无序式的过度开发利用导致了非常多的问题,例如;过度的围海造地行为造成我们国家自然海岸线的占比逐渐减少、不规范的围海养殖造成近岸海域的自然环境持续恶化、人为地将弯曲的自然海岸拉直等等。
所以,对海岸线的开发利用及保护开展研究有着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
2 ;海岸线概述
陆地与海洋是组成地球表面的两大部分。
所谓“海岸线”,也就是指海洋和陆地间的分界线,主要是指海潮时高潮所达到的界线;当前,海岸线主要有大陆岸线及岛屿岸线两种形式,其是建设优质港口的先天要素,曲折的海岸线有助于海上交通运输的高质量发展。
地质历史阶段的海岸线,被称作“古海岸线”。
3 ;海岸线的开发利用
第一,在1990年以后,我们国家的海岸线开发利用速率不断加速。
从空间布局角度来看,以长江的入海口为主要分界线,南方沿海城市对海岸线的开发利用强度与变化速率远不及北方;从时空演变角度来看,反映出“两型”、“三期”的特点。
第二,辽宁、山东、浙江三省属于海岸线重度开发地区,其开发总长度在全国中所占的比重在50%以上;根据各个省份海岸线重度开占该省已开发利用海岸线长度的比例可知,江苏、天津、上海三地的占比较高,都在70%以上。
第三,近几十年以来,我们国家大陆海岸线的开发强度指数不断上升,以上海为主要分界线,其指数达到了17.66,北方沿海地区的开发指数都在0.6以上;但是,南方沿海地区的开发指数都在0.6以上,海南省最低只有0.22。
4 ;海岸线的保护措施
4.1 构建海岸线“三级保护”制度
为了能够有效实现海洋生态文明的目标,应当构建海岸线“三级保护”制度,针对海岸线进行分级保护,使用合理的技术手段,将海岸线的严格保护作为“红线”,加大在海岸线保护方面的资金投入力度,加速设置自然海岸线的账户,同时将其政府绩效相衔接。
与此同时,将海岸线保护划分成“严格保护、强化保护、维护修复、恢复整治”四个不同的等级,以岸段为基本单位,给予每段海岸线以相应的“身份编号”,将“三级保护”制度贯彻到实处、逐段推进海岸线的保护。
4.2 改善法律体系
修订推动自然资源统一管理的“上位法”,为有关法律的出台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妥善化解相同位阶法律间的冲突。
从法律上确定国土空间整体规划所处的地位,增强对其他规划的战略性引导。
加速《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的出台进程,从法律层面界定海岸线的基本概念,更深层次的确定海岸线与河海分界线、陆海分界线间的区别,同时出台有关法律及落实细则。
及时制定与海岸线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确保法律规章的协调性及统一性。
4.3 不断加大海岸线开发限制力度
首先,从禁止围填海角度来看,其主要包含潮汐通道区域范围内的自然海岸线、保持海岸线形态的大致完整等等。
具体要求如下:一是不得转变岸滩的形态及其生态效用;二是加大自然岸线保护力度;三是在满足海洋功能划分的基础上,通过严密的科学验证,许可建造极少许的建筑物;四是禁止对近岸海域范围内的水动力产生影响,不得对生态及其基础型功能造成影响。
其次,从限围填海角度来看,其主要包含海岸线相对集中同时形态较为完整,有良好的景观资源,并且存在建设休闲、旅游、娱乐设施、建设渔业设施等其他需少量圍填海的自然海岸线。
具体要求如下:一是不得占据自然海岸线;二是在满足海洋功能划分的基础上,通过严密的科学验证,许可建造极少许的建筑物;三是禁止对周围海域的生态造成影响。
4.4 建立健全海陆统筹的监管制度
强化顶层设计,建立起海陆统筹的“国家——省——市——县”四级监管制度以及“空间规划——整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规划”的四层规划机制,统一筹划、调节各个层级规划的核心指标、布局引导、调控准则以及价值观念等等,尽可能避免生态区、城镇建设区以及渔业区等区域的相互交叉、融合。
确保各种规划的制定标准、时间以及年限的同步性,促进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海洋功能区规划、城市整体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整体规划等“多规统一”,制
定“多方面、多层次、多角度”的国土空间整体规划。
积极贯彻生态空间用途管理体系,形成科学的海岸线开发格局。
与此同时,还需要合理、高效的确定海岸线保护的“三线”:第一,“生存线”。
也就是严格坚守资源耗费的上限,维护海岸线资源的多样化,不得将海岸线生态区转变成农渔业区、城镇建设区等等。
第二,“生态线”。
也就是严格坚守生态保护的红线,对海岸线开发、利用的强度及规模进行限制,明确海岸线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在保护区域内对已经占据海岸线的用海项目采取逐渐退出及更改用途的方式,严令禁止不满足海岸线保护需求或者对海岸线功能有负面影响的用海活动。
第三,“保障线”。
也就是严格坚守环境质量的底线,根据城镇建设适宜性、生态功能重要性的要求对海岸线空间实施区分,科学筹划海岸线利用的时序、数量以及布局等,确保沿海区域海洋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5 ;结论
综上所述,新时代环境下加强海岸线保护有极其重要的价值。
未来,可采取构建海岸线“三级保护”制度、改善法律体系、不断加大海岸线开发限制力度以及建立健全海陆统筹的监管制度等措施以加大海岸线保护力度,从而提高海岸线开发利用的效率及质量。
参考文献:
[1]翟宁.多系统协同的海岸线空间规划设计方法初探——以三亚湾岸线利用规划及交通整治规划为例[J].城市规划通讯,2018(1):15-16.
[2]符方玲.海口市江东新区海岸线开发与保护研究[J].海峡科技与产业,2019(4):20-21.
[3]刘艳秀,宋翔,董欣.明确海陆分界线加强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辽宁省海岸线修测工作外业勘测工作小记[J].国土资源,2019(11):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