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让城市规划充满“阳光”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8.03•【字号】宿政办发〔2022〕46号•【施行日期】2022.08.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宿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宿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8月3日宿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是提升城乡生态环境的基本保障,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抓手,为积极响应国家和省相关要求,更好支撑“十四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平稳有序发展,依据《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宿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宿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一)发展基础“十三五”期间,我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成绩斐然。
污水处理能力显著增强。
截至2020年底,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共建成城乡污水处理厂101座,其中城镇污水处理厂17座,污水处理能力达83.4万吨/日,较2015年增加33.75万吨/日;乡镇污水处理厂84座,污水处理能力达20.4万吨/日,较2015年增加12.81万吨/日。
累计新建污水收集主干管1696公里,城镇污水处理厂均已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
全市1286个涉农行政村中已建成841个行政村(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设施覆盖率为65.4%。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宿迁市中心城市镇村布局规划(局部动态调整)的批复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宿迁市中心城市镇村布局规
划(局部动态调整)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3.04.04
•【字号】宿政复〔2023〕16号
•【施行日期】2023.04.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宿迁市中心城市镇村布局规划(局
部动态调整)的批复
宿政复〔2023〕16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批宿迁市中心城市镇村布局规划(局部动态调整)的请示》(宿自然资规发﹝2023﹞36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宿迁市中心城市镇村布局规划(局部动态调整)》(以下简称《规划》)。
同意《规划》确定的规划发展村庄134个(其中集聚提升类村庄86个、特色保护类村庄43个、城郊融合类村庄5个),搬迁撤并类村庄1055个,其他一般村庄640个。
二、你局要切实加强规划管理,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引导村庄地区公共资源、要素配置,引导村庄特色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规划》。
规划内容确需调整的,应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宿迁市人民政府2023年4月4日。
宿迁规划新版

宿迁市都市总体规划(2023-2023)概况宿迁市都市总体规划(2023—2023)概况一、规划期限上一轮都市总体规划期限为1996-2023年。
新一轮都市总体规划期限为2023-2023年,近期2023-2023,远期2023-2023年,远景至2050年。
二、都市化水平上一轮都市总体规划预测,至2023年,市域都市化率为35%。
新一轮都市总体规划预测,至2023年,市域都市化率为35%,至2023年为39%,至2023年为50%。
三、市域城镇规模等级构造一级中心都市1个:宿迁市区,人口规模50万人。
二级城镇3个:沭阳县城45万人、泗洪县城25万人、泗阳县城25万人。
三级城镇9个:为中心镇,分别是洋河、大兴、皂河、双沟、半城、华冲、马厂、王集、新袁。
规划人口分别为3-10万人。
四级城镇28个:为一般乡镇,每个乡镇人口1-3万人。
四、市域城镇功能分工1、中心都市——徐州都市圈南部重要节点,东陇海地区中心都市之一,苏北地区新兴中心都市,以轻型工业为主导、生态环境优良旳园林化都市。
宿迁市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技术创新、制度创新旳中心。
以绿色农业、观光农业为基础,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2、沭阳——市域交通枢纽型都市。
充足运用交通优势,积极发展商贸服务业、现代工业、现代物流业。
与中心都市共同构成市域旳“双中心”。
3、泗阳——依托丰富旳农副产品优势和资源优越,建设富有特色旳工业都市,充足运用丰富旳环境资源建设具有优良人居环境旳园林都市。
4、泗洪——大力发展水产养殖、农副产品加工业和旅游业;以丰富旳农产品及其深加工为特色、环境优美旳园林都市。
5、中心镇——具有服务周围区域旳综合职能,具有一项或多项县域影响旳特色产业或功能。
6、一般镇——重视提高并强化居住功能,能满足部分生产性职能旳需求,包括农业生产、简朴制造业、农业加工业、交通运送业等。
五、市域交通运送体系1、高等级公路网络——“三纵三横”。
“三纵”指京沪高速、宁宿和宿新高速。
描写宿迁的唯美文案句子(精选合集两篇)

描写宿迁的唯美文案句子(第一篇)宿迁,这座古老而又充满魅力的城市,蕴藏着无尽的美丽和独特的人文景观。
历史的沉淀和自然的恩赐,交织出宿迁独特的韵味与风情。
让我们用一串串唯美的句子,向这座城市致敬吧!1. 宿迁,那是灵魂舞动的地方,美丽如画。
2. 清晨的阳光洒在宿迁的巷弄,映照出青石板上的温润与宁静。
3. 一池碧水映射着宿迁的古韵,如诗如画。
4. 在宿迁的夜晚,星光洒满了每一个角落,犹如坠入了星海。
5. 宿迁,仿佛被时光封存的古老童话,充满了温暖和浪漫。
6. 丰收的季节,宿迁的田野一片金黄,熠熠生辉。
7. 宿迁的山水,有着江南的秀美,也有着北国的豪迈。
8. 宿迁的秋天,随风而来的枫叶,宛如火焰般绚烂多彩。
9. 宿迁,庭院里的花草开满了幸福,洋溢着家的温馨。
10. 在宿迁的大街小巷,小桥流水人家,静谧中流淌着生活的气息。
11. 透过窗户看宿迁的雨,滋润了这座城市的每一个角落。
12. 宿迁的冬天,洁白的雪花覆盖着大地,宛如银装素裹的童话世界。
13. 宿迁,那是一片净土,远离尘嚣,保留了最初的纯净。
14. 在宿迁的黄昏时分,阳光洒在小船上,映照出悠然自得的气息。
15. 宿迁,雾气蒙蒙的晨光中,古街上的人们仿佛穿越了时空。
16. 漫步在宿迁的湖畔,微风吹过,荷叶轻舞,如诗如画。
17. 宿迁的夜晚,灯火通明,多彩的灯光点缀着城市的夜空。
18. 宿迁的春天,桃花烂漫,如梦如幻,令人心醉神迷。
19. 宿迁,那是一个充满希望的地方,每一个拥抱都充满了温暖。
20. 宿迁的故事,如细雨缠绵,温柔地滋润着每一个心灵。
21. 宿迁的风情,千百年来绵绵不绝,历久弥新。
22. 宿迁的夏天,阳光明媚,湖水清澈,绿意盎然。
23. 宿迁,那是一座童话般的城市,让人沉醉其中。
24. 在宿迁的古巷中,青石板上残留着岁月的印记,闪烁着岁月的故事。
25. 宿迁的文化底蕴,源远流长,历久弥新,宛如一朵盛开的蓮花。
26. 宿迁的黄昏,夕阳西下,照亮了每一个温暖的梦想。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及居住小区配套设施规划管理的通知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及居住小区配套设施规划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8.04.01•【字号】宿政办发〔2008〕68号•【施行日期】2008.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及居住小区配套设施规划管理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开发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创建精品城市,加强道路及居住小区配套亮化、绿化管理,提升我市道路及居住小区配套设施规划建设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道路及居住小区配套设施规划管理通知如下:一、对道路工程规划许可实施前置审查制市区内所有道路(含市政道路、市区内过境公路)的建设单位在取得市规划部门颁发的《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设计条件》后,需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详细的道路规划设计方案及绿化、亮化规划方案,并分别报市园林局、市城市照明亮化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亮化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审查,审查合格后,以有关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作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必要依据。
二、对居住小区实施分段审查制市区内居住小区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取得市规划部门颁发的《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设计条件》后,需委托有资质设计单位编制总体规划方案报市规划局审查,审查合格后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后,建设单位需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建设项目配套设施规划方案(含绿化景观、亮化设施、环卫设施、邮政信报箱、公告宣传栏、市政公用管线、小区内道路及停车场、监控技防设施),报市规划局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进行评审,并分别经市园林局、市亮化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出具意见后,发放《建设工程附属设施规划方案审查意见》。
三、实施跟踪监管专项验收制道路附属的路灯亮化工程及居住小区配套的亮化工程由市亮化办跟踪监管,并实施专项验收;道路附属的绿化工程及居住小区配套的绿化工程由市园林局跟踪监管,并实施专项验收;市区道路、居民小区内部道路、停车场(库)及其配套的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由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跟踪监管,并实施专项验收。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县联动推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县联动推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7.24•【字号】宿政办发〔2014〕156号•【施行日期】2014.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县联动推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景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为统筹推进全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全面提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就市县联动推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市县联动推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是推进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内容,是加快“一轴两副九市”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密切联系群众、提高百姓幸福感的迫切需要。
统筹做好中心城市和县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既为发展生产力创造空间和环境,也有利于提高我市的综合竞争力和对外整体形象,更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目前,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还存在市县联动机制不健全、市对县指导不够、中心城市与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推进不平衡等突出问题。
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市县联动推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全市“一盘棋”意识,创新工作举措,完善体制机制,打造工作合力,推动全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以人为本、服务民生”导向,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切实加大市对县的指导力度,强化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方法措施、标准规范等向县城延伸,全面构建市县联动、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协调推进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统筹规划、统一标准,上下联动、跟踪指导”的原则,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切实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促进中心城市和县城城市形象同步改观、城市功能同步完善、城市管理水平同步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同步增强。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公示工作意见的通知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公示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5.11.10•【字号】宿政办发〔2005〕158号•【施行日期】2005.1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公示工作意见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公示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〇五年十一月十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公示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公示工作,不断提高城市规划及管理的前瞻性、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全面实现城市发展“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和规划设计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的“三高”目标,促进城市建设快速、健康、持续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城市规划公示工作的重要意义城乡规划是政府指导和调控城乡建设发展的基本手段,是统筹城乡、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
在城乡规划领域推行规划公示制度,是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广大群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切实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依法行政,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推进城市总体规划顺利实施的有效途径;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科学发展观,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促进城乡规划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
因此,实施规划公示制度,有利于规范城乡规划管理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强化城乡规划工作的社会监督,加强廉政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市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的目标。
二、明确加强城市规划公示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切实改进城乡规划管理方式,不断提高城乡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程度,有序推进城乡规划的民主决策和社会监督,逐步建立结构合理、管理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阳光规划”体系,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领域的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美丽宜居城市建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美丽宜居城市建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9.30•【字号】宿政办发〔2020〕51号•【施行日期】2020.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部分失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美丽宜居城市建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宿豫区、宿城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现将《宿迁市美丽宜居城市建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9月30日宿迁市美丽宜居城市建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和提升城市宜居水平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根据全省美丽宜居城市建设工作部署会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关于推进美丽江苏建设的要求和市委五届十次全会有关打造美丽宜居城市的部署,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进宿迁美丽宜居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
紧密结合民生实事落地,补齐城市人居环境建设短板,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凸显绿色生态特色,展现城市魅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因地制宜探索美丽宜居城市建设经验和机制创新,有序实施一批试点项目,为美丽江苏建设提供实践支撑。
二、目标任务立足“江苏生态大公园”定位,凸现生态优势,促进水城融合,构建品质卓越的人居环境,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体系,全力打造人民满意的绿色花园之城、水美魅力之城、品质宜居之城、精致智慧之城。
系统实施美丽宜居城市建设,重点突出短板民生改善,打造高品质宜居空间,促进城市美好环境与人民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生态空间、更好的生活便利、更有品质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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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让城市规划充满“阳光”
10月30日下午,市区幸福中路上的规划公示广场前围了不少市民,他们在不停地议论着宿迁市城市总体规划、绿地系统规划,其中一位单先生显得很激动,他说:“不错!这样的公示我们老百姓爱看。
整天生活在这个城市,对它了解还真不多,看了公布出来的规划,最起码我们对城市有了大概印象”。
旁边的一位吕先生接道:“对啊!你看,这里还有监督电话和征求意见箱,我们以后还可以提点意见呢!”。
像这样的永久固定式公开栏,市区共有10余个,像这样市民关注城市规划的现象,每天都在发生……
城市规划公示工作是如何开展又是如何一步步赢得广大市民的支持的呢?这得从市规划局几年来规划公示工作的实施情况说起。
全市城市规划公示工作始于2001年。
那一年,市规划局在《宿迁日报》用了3个整版,将城市总体规划和运河风光带规划方案向全市进行公示,这在当时全省都是首次。
一时间“洛阳纸贵”,当日的《宿迁日报》几乎脱销。
社会各界对公示的规划给予的高度关注,令规划部门也有些始料不及。
规划公示后,共收到各界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近1000条。
谈及此事,当时负责公示具体事务,现任规划局局长助理的邰学东仍十分感慨:“当时收到那么多建议和意见,我们用了近半个月时间进行整理,当时心里想,群众对规划这么重视,参与的热情这么高,我们有什么理由不搞好城市规划?”
也就是从那时起,市规划局一步步将规划公示运用到了规划管理的全过程中,并作为一项制度不断完善,不断深化。
打造政务公开制度平台
近年来,市规划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办事制度的决定》,严格执行《建设系统六项办事公开制度(试行)》和《江苏省城市规划公示制度(试行)》,以政务公开为抓手,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公示,不断推进城市规划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着力打造“阳光”规划。
市规划局始终坚持把推行规划公示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升行政管理能力、营造良好投资环境的有效途径和迫切需要来抓。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该局成立了宿迁市规划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局长亲自抓,分管局长具体抓,处室、分局各负其责和办公室督查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明确了规划公示工作的基本思路,并紧密结合城乡规划工作实际,遵循“把握重点、拓宽渠道、规范管理、务求实效”的原则,从建立公示制度、规范公示内容、创新公示形式、严格公示程序和时间入手,积极深化规划公示工作。
经过几年的实践操作,该局在查找规划公示工作不足、总结经验、积极吸纳群众反馈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了《宿迁市规划局关于简化规范“一书两证”办理程序的通知》、
《宿迁市建设项目城市规划审批程序》、《关于印发<宿迁市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印发<宿迁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审批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把重要规划方案、规划审批办理程序、行政许可、行政收费、投诉渠道及办事纪律等事项对外公开,推动城市规划从封闭操作向阳光政务转变,从事后公开向事前、事中公开拓展。
今年以来,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公示工作,该局报请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公示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城市规划公示的各项具体要求,使城市规划公示工作更具制度性、规范性和操作性。
作为城市规划公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市政府副秘书长、规划局局长华志明说:“推行城市规划公示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也是切实改进城乡规划管理方式,不断提高城乡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程度,有序推进城乡规划的民主决策和社会监督,逐步建立结构合理、管理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阳光规划’体系,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领域的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的现实要求。
实施城市规划公示必须有所为,有所不为。
”
毫无保留地实施规划公示
为了保证规划公示工作落到实处,更好地为社会服务,接受群众监督,该局全力推进规划“八公示”的落实。
规划成果公示。
在城乡规划编制的审批中,把征求社会各界、街道办事处、社区委员会和群众的意见纳入工作环节,在审核前向社会公示,编制成果形成后,及时向社会公开。
政策规定公示。
结合每年《城市规划法》宣传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地进行城市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
审批事项公示。
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及时在网络、报刊、服务大厅上公布保留和取消的审批、审核、核准和备案事项。
审批程序公示。
向社会公开“一书两证”办理程序,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规划管理审批工作,增加规划审批的透明度。
审批结果公示。
凡经过审批同意的“一书两证”发放时,统一在行政服务大厅公开栏上公布,同时每周印发《一周规划审批信息》,分送市委、市政府及各相关单位,并在规划网站发布,接受建设单位和群众的监督。
审批所需材料和条件公示。
在行政服务大厅的《政务公开栏》公布办理程序、申请人须提交的法定材料和条件,并要求窗口值班人员向申请人做好解释工作。
为了方便基建单位和个人建设规划审批事项申请,专门制作了城乡规划“一书两证”申请《告知书》,说明应提供的材料,已提供的材料,需补充的材料。
收费标准公示。
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收费标准,在服务大厅、《宿迁日报》、《宿迁晚报》、“网上宿迁”公开,并将征收情况与行政许可一并对外公布。
办理人员和投诉电话公示。
工作场所摆置岗位牌,在现场踏勘时出示证件,窗口值班人员佩带胸卡,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公开行政投诉电话,方便群众行政复议、听证、诉讼和投诉。
谈到这些公示,正在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审批事项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外地客商说:“其他的我不是太清楚,但办理规划审批事项过程中给我的感觉是‘方便’。
办理程序我在规划网上查阅了,心里有数,也不用担心时间长耽误事儿,在网上随时查得到。
其他城市也和这里差不多,不错”。
畅通城市规划公示渠道
推行规划公示就是要使规划公示成为政府部门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使部门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使政府部门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
为此,市规划局广开渠道,利用各种形式实施规划公示,使之更贴近市民,更具实施效果。
一是在闹市区、办公区建立城乡规划公示栏。
目前,在市区洪泽湖路、区府广场等处建立了2处大型规划固定公示栏。
在宿豫区、宿城区分局办公现场设立公示牌。
二是在社区居委会
设立规划公示窗。
在顺河、项里等7个乡镇(街道)均设立了规划公示橱窗,规划公示深入到广大市民的生活空间。
三是在行政服务大厅设置窗口,接受群众咨询、及时办理规划审批。
四是组织规划公示咨询宣传活动。
利用节假日在广场举办城乡规划宣传、咨询活动和规划成果展览。
五是建设城建展览馆,公开规划成果和审批信息。
目前,展览馆接待参观人数已达3万人。
六是积极推行电子政务建设,构建了信息共享和快捷服务的新平台。
开通了规划门户网站,将规划管理法律法规、规划政务信息、组织机构和重大规划、重点项目规划等内容在网上进行公示,设置了触摸屏、显示屏,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公众提供更加快捷、周到的服务。
七是借助报刊等媒体进行公示。
今年,该局在《宿迁日报》组织了城市规划知识有奖竞答活动,进一步调动了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八是建立规划公示监督和联络员队伍。
聘请了30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区居委会等方面的人员担任城市规划公示工作监督员,请他们监督城市规划公示工作开展情况,收集、反馈规划公示工作意见和建议。
在市区某处开发小区外查看工程公示牌内容的张先生告诉笔者,“以前买房子有不少顾虑,小区规划效果图都那么好看,真正建成了,不是这里调整就是那里变化,心里很不舒服,常常担心上当受骗。
现在好多了,小区的各项指标都在牌子上,听说有变化还要公示,听听我们的意见,主动权我们抓在手上。
”
开发商对实施规划公示也能理解。
11月11日,刚从全市城市规划公示工作现场会会场走出来的某开发企业负责人认为:“规划公示我们赞成。
作为一个成熟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我们不担心规划公示会给我们带来什么不便。
相反,规划公示也是一种宣传,公示牌上有规划局的认可,购房人对我们更有信心,我们的销售当然又多了层保障”。
规划公示犹如一道明媚的阳光,给城市规划工作不断注入着生机与活力。
社会各界对城市规划的关注和参与热情不断提高也必将带来城市规划更科学、更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