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户分离核准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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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普查工作总结五篇

人口普查工作总结五篇

人口普查工作总结五篇篇一:人口普查工作总结(一)组建机构6月22日前,由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和皂角街道办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共同组成试点领导机构,负责综合试点的组织领导工作。

(二)制定方案6月22日前,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完成《什邡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方案》,依据试点方案提出试点工作安排意见。

并会同皂角街道办按照试点方案要求进行必要的试点工作准备及相应工作安排。

(三)确定试点区域6月23日前,什邡市、皂角街道办人口普查办公室现场勘察试点区域,根据区域人口分布状况和户籍人口总量等确定试点区域。

承担试点任务的街道、居委会两级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四)印制试点用表6月25日前,由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完成《什邡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普查表》(包括长表和短表)、《死亡人口调查表》等试点用表。

(五)编写培训教材6月25日前,由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完成综合试点培训教材印制。

(六)选调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6月25日前,皂角街道办按试点方案要求,完成选调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并填写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花名册,上报市人口普查办公室。

(七)区域划分与绘制地图6月28日前,完成普查区、普查小区的划分及普查小区地图绘制工作。

(八)试点物资准备6月28日前,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制作、购置入户登记必需品等。

(九)业务培训6月28日,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对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及试点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讲解综合试点的目的意义、工作安排、普查表填表说明、指标解释及综合试点工作流程等内容。

(十)开展宣传动员6月18日~7月18日,试点办公室利用横幅、标语等宣传形式,逐步深入开展试点区域的宣传和群众发动工作。

(十一)户口整顿与流动人口清查和摸底6月29日~7月4日,进行户口整顿和流动人口清查,以及调查登记前的摸底工作。

户口整顿和流动人口清查工作由公安部门负责。

篇二:社区人口普查工作总结市社区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摸底与户口整顿工作已于年9月15日结束,经过t普查区各位普查员的努力人普前期工作告一段落,现在将本段时间来的人普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力求及时发现问题,以便在以后的工作中及时改正。

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

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

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
申请人: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现住地址:
申请事项:
一、户口性质:
(1)本人原来的户口性质:
(2)申请变更的户口性质:
二、申请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申报表
(3)本人家庭成员证明材料
(4)本人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
(5)本人家庭住房情况证明材料
(6)本人家庭联系方式证明材料
(7)本人家庭其他证明材料
三、申请原因:
(1)本人申请变更户口性质的原因:
(2)本人家庭成员变更的原因:
(3)本人家庭经济状况变更的原因:
(4)本人家庭住房情况变更的原因:
(5)本人家庭联系方式变更的原因:
(6)本人家庭其他情况变更的原因:
四、申请人声明:
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
日期:。

刑释人员安置帮教情况登记表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计划三篇

刑释人员安置帮教情况登记表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计划三篇

刑释人员安置帮教情况登记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计划三篇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工作措施,坚持帮教科学化、安置社会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规范化的工作思路,突出重点,积极探索切实可行的帮教安置工作措施,努力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辖区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以下是分享的刑释人员安置帮教情况登记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计划,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刑释人员安置帮教情况登记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计划19月9日,集宁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在区司法局召开。

集宁区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12个成员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以及派出所、司法所所长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由集宁区司法局局长、集宁区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志强同志主持;政府办主任、区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郜文钢同志传达内蒙古司法厅关于转发《司法部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区政府副区长、集宁区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白雁同志作了重要讲话。

白雁同志指出,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站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刑满释放和解除社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履职尽责、相互配合,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要将这项工作列入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来抓,做到年初有计划,工作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尽最大可能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司法行政机关要对监狱、看守所发出的《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进行全面系统核查,把好人员信息登记造册关。

公安机关要在收到司法所《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单》后细致排查,对有重新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要实行重点管控。

确保全区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近年来,集宁区司法局积极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各项工作,按照上级司法部门的要求,司法局牵头,重新调整了由12个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在乡镇、街道成立了10个安置帮教办公室、村(居)成立107个安帮工作小组;截至目前,我区现有安置帮教人员440名,其中解除社区矫正转入370名,刑释解教人员70名。

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表格填写要求说明

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表格填写要求说明

户口整顿工作表格填写要求说明表一:《辽宁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入户核查表》。

此表入户时由普查员填写,在入户走访统一结束后由派出所作为户籍档案存档。

填写要求:1、调查表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工整。

2、由调查员结合派出所打印的户籍资料。

以户为单位当场填写。

每张可填写10人,超过10人的户,可按人数需要增加调查表。

3、如被调查的户中有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寄住人口等,先填写本户地址,再按本户居住的常住人口、寄住人口、暂住人口顺序填写。

4、普查员每填完一户,要将调查表中内容向户主或申报人宣读,核对无误后,由申报人和普查员在表格下方签字并填写入户登记的日期。

表格项目说明:公共项目: 1、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小区:指被调查人户口登记地址在的县、乡镇、村和调查小区的名称。

2、房屋详址:以人口信息库二代证标准地址填写。

3、该房是否登记常住人口。

此项对房而言,如此房屋地址与户口登记的地址一致(户房一致),在常住人口信息系统能查找到此地址的此项前“□”里填写“是”;如果此户的房屋有几间或居住一院落有几处出租的,在此项登记是的同时还要在是否为出租房屋项“□”登记是,如此房为商店、工地、工棚等在常住人口信库里没有此地址,没有户主,在此项□填写否,如为出租房屋的,在是否为出租房屋中填写是。

4、户类型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

5、户序号:指的是划分的普查小区为单位,由负责该小区的普查员按走访的顺序进行编号,家庭户从001开始,集体户从201开始。

同一住址、同一成套屋为一户,即一个地址的所有人(包括户籍人口和其他类居住人口)登记为同一户。

如一房地址有两户(指一个地址打印两个户口本例如居住一处的父子或其它亲属)的,分别编号分两户填写,如在各户里有暂住或有寄住人口,或各户另有承租人并实际居住的,应统计在同户里,使用一个编号,关系为其它。

6、房主姓名:按实际情况填写7、是否为出租房屋:此房是出租房屋的在“□”里填写“是”,没有承租人的填写为否。

非主项项目变更表 申报户口登记表

非主项项目变更表 申报户口登记表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受理人签名(盖章):年 月 日
申报户口登记表非主项项目变更更正类曾用名更正籍贯更正出生地更正身高变更更正血型更正户成员关系调整变更宗教信仰变更更正文化程度变更更正更正婚姻状况变更更正兵役状况变更更正类别服务处所变更更正职业变更更正本市县其他住址变更更正请在中打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申请人员公民身份号码联系方式基本情况户籍地址户籍地派出所被申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请人基本公民身份号码联系方式情况拟变更更正项原登记拟登记目申请填写主要事实和理本人承诺
申报户口登记表
(非主项项目变更更正类)
变更
更正
类别
□曾用名更正 □籍贯更正
□出生地更正 □身高变更更正
□血型更正 □户成员关系调整
□宗教信仰变更更正 □文化程度变更更正
□婚姻状况变更更正 □兵役状况变更更正
□服务处所变更更正 □职业变更更正
□本市(县)其他住址变更更正
(请在□中打“√”)
申请
人员
基本
情况
姓 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公民身份号码
联系方式
户籍地址
户籍地 派出所
被申
请人
基本Biblioteka 情况姓 名性别出生日期
公民身份号码
联系方式
拟变更更正项目
原登记
拟登记
申请
(填写
主要事实和理由)
本人承诺:本表所填写的内容及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若被查证在户口事项办理过程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行为的,本人愿承担法律责任,接受公安机关处理。

《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

《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

《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1.本表由党员本人用黑色碳素水笔填写,字迹要清楚,内容要真实。

2.姓名填写党员本人在人事档案中记载的、正在使用的姓名全称。

3.民族填写党员本人归属的、国家认可的、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民族。

4.籍贯填写党员本人祖居所在地的当前国家政区名称。

5.婚姻状况填写未婚、已婚、离异、复婚。

6.入党时间指按党章规定该党员加入中共的日期。

7.转正时间指该党员从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的日期。

8.参加工作时间指经组织、干部、人社部门审定的该党员参加工作起始时间(军人填写入伍日期)。

9.入党时所在支部指该党员入党时所在党支部的名称。

10.转正时所在支部指该党员从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时所在支部的名称。

11.照片为2寸免冠正面照片(含电子档)。

12.所在党支部指该党员当前所在党支部的名称。

13.进入党支部日期指该党支部接收该党员组织关系的日期。

14.现任党内职务指在党(工)委、党组、党(总)支部、纪委等担任书记、副书记、常委、委员、候补委员等。

15.学历指由国家认可的在国内外各类教育机构接受正式教育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学历。

16.学位指该党员完成一定学历教育后所取得的学位名称。

17.毕业院校及专业指取得该学历或学位的院校全称和所学习的学科专业。

18.工作单位及职务指该党员当前所从事工作的单位全称和所担任的职务。

19.组织关系所在单位指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的单位全称,联合支部从多单位中选一个。

20.户籍所在地指该党员户籍所在的具体地址。

21.现居住地指该党员目前居住所在的具体地址。

22.身份证号码指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登记的身份证件号码。

23.联系电话填写党员本人当前经常使用的固定号码和手机号码。

24.QQ或微信号填写党员本人当前经常使用的号码。

25.党员流动信息栏,非流动党员不填写。

具体说明:(1)流出日期指该党员离开之前所在党支部的日期。

(2)外出流向指外出流动党员目前从事的职业,具体为国有企事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非公有制企业离职人员、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高校毕业生、街道社区人户分离人员、组织关系在人才中心人员、其他。

党员组织基本情况登记表(2016.3.3)

党员组织基本情况登记表(2016.3.3)

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填表要求和指标解释1、本表由党员本人用黑色碳素笔填写,字迹要清楚,内容要真实。

2、姓名填写党员本人在人事档案中记载的、正在使用的姓名全称。

3、民族填写党员本人归属的、国家认可的、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民族。

4、籍贯填写党员本人祖居所在地的当前国家行政区名称。

5、婚姻状况填写未婚、已婚、离婚、复(再)婚。

6、入党日期指按党章规定该党员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日期或被追认为中共党员的日期。

7、转正日期指党员从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的日期。

8、参加工作时间指经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审定的该党员参加工作起始时间(军人填写入伍日期)。

9、入党时所在支部指党员入党时所在党支部的名称。

10、转正时所在支部指党员从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时所在支部的名称。

11、照片为2寸免冠正面照片,同时提供党员电子照片。

12、学历指由国家认可的在国内外各类教育机构接受正式教育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学历。

13、学位指党员本人完成一定学历教育后所取得的学位名称。

14、毕业院校指取得该学历或学位的院校全称。

15、工作单位指党员本人当前所在单位全称。

16、组织关系所在单位指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的单位全称,联合支部从多单位中选一个。

17、户籍所在地指党员户籍所在的具体地址。

18、现居住地指党员目前居住所在的具体地址。

19、所在党支部指党员当前所在党支部的名称。

20、进入党支部日期指该党支部接收该党员组织关系的日期。

21、现任党内职务指在党(工)委、党组、党(总)支部等担任书记、副书记、委员等。

22、党费交纳情况指党费交纳是否正常,有没有间断、补交情况。

23、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指是否正常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

24、身份证号码指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登记的身份证件号码。

25、手机号码、QQ或微信号填写党员本人当前正在使用的号码。

26、流动党员信息栏,非流动党员不填写。

流出日期指党员离开所在党支部的日期;外出流向指流向外省、外市、外县、不掌握流向;外出类型指外出务工、经商、长期居住等;现从事职业指流动党员目前所从事的职业;活动证号码指党员持有的流动党员活动证编号,未持证的进行说明;与党组织联系情况指党员外出期间是否与所在党组织保持经常性、间断性联系或不联系;流出党支部联系人指党员流出前所在党支部的联系人;流入党支部联系人指党员流入地党支部的联系人;流入地(单位)指党员流入地的单位名称;失去联系时间指党员最近一次参加组织生活日期。

迁入入户申请表

迁入入户申请表
3、同户多人申请同毕业工作分配或者劳动安排就业、工作调动等原因申请迁入的,由单位填写情况,其他情况由主迁人员申请迁入地所在的居委会填写情况。
原户口所在地址
迁入地
主要
关系
人员
姓名
与主
迁人
关系
性别
出生日期
公民身份号码
详细地址
联系
电话
核准情况
单位或
者社区
居委会
意见
派出所
意见
承办人意见:
签名:年月日
签名:年月日
承办人意见:
签名:年月日
签名:年月日
户政科
意见
签名:年月日
核准结果(该项内容由发准迁证的单位填写)
核准结果
□同意□不同意
批结时间
年月日
准迁证号码
准迁证打印时间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迁入地主要关系人员指与主迁人员申请迁入地的主要社会关系。投靠迁入的迁入地主要关系人员应填被投靠人基本情况;因毕业分配、劳动就业、工作调动申请迁入的,在迁入地无直系亲属,迁入地主要关系人员应填写单位负责人其本情况。
2.主迁人员为申请迁入户口的主要申请人员,申请人员不是被迁入人本人申请的,主迁人员一栏填被迁入人的基本情况。主迁人员基本情况栏目内的项目不得为空。
申请迁入户
口所在地
湖北省咸宁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入户
事项
□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
□收养小孩□随军家属 □购房
□生产科技型、科技型等类私营企业人员工□___________
随迁人员
与主迁人关系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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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户分离核准情况登记表
客户填写栏户主姓名用水地址水表编号常住人口移动电话
户籍人口信息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与户主关系
户口是否
在现居住地
现居住地社区证明意见
社区意见:
社区(盖章):证明日期:年月日
1.本登记表的家庭成员信息为长期居住超过4人以上,但户口簿未登记的直系亲属。

2.本申请单所填身份证信息只能在一地享受用水定额调整。

3.居民需提供房产所有权证明、户口簿原件、全部常住人口的身份证原件。

4.凡获准调整用水定额的用户,核定有效期为两年。

有效期满前两个月内应到当地营业所办理用水续期手续。


期未办理的,将不再按“一户多人口”用水执行。

客户签字:受理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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