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军人才实施方案
“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建设实施计划方案

佳木斯大学“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根据《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强省建设规划》的精神和我校“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战略要求,深入推进我校的人才强校战略,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开拓创新的高层次、高水平人才队伍,学校决定实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1234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高水平大学的建设目标,重点支持投入及引入激励竞争机制,通过实施“1234工程”,培养和造就一批在国内、省内具有领先水平且有较大影响的学术领军人物和学术带头人,不断提升我校的教学科研水平,为培养创新人才、为学校的可持续和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总体目标是:瞄准一流,强化培养,提高层次,占领高地,引领“十二五”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通过实施“1234工程”,培养100名左右的领军人才和后备领军人才。
(一)选拔培养国内知名的领军人才10名选拔10名左右教学科研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学术造诣深,在国内外有较高声誉且德才兼备的学科带头人,通过超常规的、全面的支持和培养,使其能够接近或达到长江学者后备人选或龙江学者的学术水平,能带领本学科进入国内一流水平行列。
(二)选拔培养省内知名的领军人才20名选拔20名左右科研成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通过重点支持、全面培养和扶持,使其接近或达到省部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学术水平,能带领本学科进入国内先进水平行列。
(三)选拔培养校内教学科研骨干30名选拔30名左右科研成果达到校内先进水平,通过培养支持,使其接近或达到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的水平,能带领本学科进入省内先进水平行列。
(四)选拔培养后备领军人才40名选拔40名左右理论基础雄厚,创新意识强,能够承担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和从事较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高学历的优秀青年后备骨干,通过培养扶持,成为后备领军人物。
三、遴选条件基础条件:遴选对象要求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诚信守法,为人师表;热爱高等教育事业,热爱佳大,献身佳大,治学严谨,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圆满完成教学科研任务,教学质量好,教学水平得到学校师生的一致认可;身心健康。
关于印发《江西省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西省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1.11.04•【字号】赣人社发〔2021〕26号•【施行日期】2021.1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关于印发《江西省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设区市委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赣江新区党群工作部、财政金融局,省直及中央驻赣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赣府发〔2021〕5号)和我省人才计划优化整合要求,省委人才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制定了《江西省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为推进我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中共江西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2021年11月4日江西省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我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赣府发〔2021〕5号)和我省人才计划优化整合有关要求和安排,决定组织实施“江西省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双高工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人才工作部署要求,围绕我省重大发展战略,深入推进人才强省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通过完善选拔制度、创新培养方式、加大培养投入、优化激励政策、加强团队建设、强化考核服务等措施,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实施“双高工程”,加快培养造就一批德才兼备、开拓创新的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引领和带动我省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发展,为推动我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领军人才梯队实施细则》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领军人才梯队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3.03.22•【字号】哈人社规〔2023〕5号•【施行日期】2023.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领军人才梯队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中直、省属驻哈有关企业:根据《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人才新政30条〉的通知》(哈发〔2023〕3号),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制定了《哈尔滨市领军人才梯队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22日哈尔滨市领军人才梯队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人才新政30条〉的通知》“建设一批重点领域领军人才梯队。
支持重点领域以领军人才为核心形成雁阵,围绕重点产业、特色专业和关键领域,实施人才梯队培养工程。
”的有关规定,支持我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哈尔滨市领军人才梯队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报对象(一)哈尔滨市领军人才梯队分为市级卓越、市级重点和市级三个层次。
专业技术人员相对集中的在哈企业及市属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均可建立领军人才梯队。
(二)在国有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得担任梯队带头人和后备带头人。
(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受到刑事处罚,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一)领军人才梯队成员基本条件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矢志爱国奋斗,道德情操高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
有较高的学术(技术)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能掌握国内外科研动态,瞄准科技前沿,善于开拓学术、技术、产业新领域。
福建师大文学院领军人才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甄选范文

福建师大文学院领军人才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福建师大文学院“领军人才/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实施方案一、宗旨为光大我院优秀的教学科研传统和严谨的学风教风,在总结上一轮“教学改革、科研创新和人才培养计划”(2007-2011)的基础上,更好地为新一轮国家重点一级学科的申报和建设服务,特制定本方案。
二、申请对象、申报方式、申报条件与评选方法(一)申请对象本院在岗教师(含特聘教授),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含已获得任职资格者)、年龄56周岁(含56)以下者(均指项目负责人)。
在突出学科重点的同时,兼顾各学科的均衡发展。
分配名额:省级重点学科(序号1、2、3)2人(或2项),其他学科1人(或1项,名额均涵盖个人、团队)。
具体学科为:1、中国现当代文学2、中国古代文学3、汉语言文字学4、文艺学5、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6、中国古典文献学7、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8、戏剧与影视学9、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10、文学教育11、文化产业(二)申报方式1、领军人才(个人)2、创新团队(集体,其中45岁以下者必须占总人数的2/3)申请者只能选择一种形式,不能兼报,尤其鼓励以团队形式申报。
(三)申报条件申请对象个人或创新团队(含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近五年(2008年9月-2013年8月)内科研业绩一般应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任意3项。
1、负责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等)1项;2、以第一作者或独立在校定A类刊物发表过2篇学术论文(不包括书评、会议综述、纪要等文稿),或在CSSCI期刊上发表5篇(其中必须有1篇A、B类论文);3、以第一作者或独立出版重要学术专著作1部;4、以第一作者或独立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三等奖以上(其中,一等奖可以是前二名);5、所指导博士生获教育部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含提名)或福建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一等奖。
6、主编或担任副主编全国性教材1部;或获得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排名前三)、教学团队1个(排名前三),或获得教学名师称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前二)、二等奖。
旅游领军人才项目实施方案

旅游领军人才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对于高素质、专业化的旅游领军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
然而,目前我国旅游业人才培养体系存在不足,对于旅游领军人才的培养尤为突出。
因此,为了满足旅游业对于高端人才的需求,我们制定了旅游领军人才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目标1. 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和领军能力的旅游专业人才;2. 推动旅游业的高质量发展,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和竞争力;3. 增强旅游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提高整体行业水平。
三、项目内容1. 制定课程体系:结合国际旅游业发展趋势和国内实际需求,制定符合市场需求的旅游领军人才培养课程体系,包括旅游管理、市场营销、旅游规划等方面的专业课程。
2. 实施国际交流:组织学生参与国际旅游交流项目,增强学生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
3. 专业实训基地建设:与旅游企业合作,建设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4. 优秀导师团队:邀请国内外旅游业知名专家和企业精英担任学生导师,指导学生进行实践项目和科研活动,提升学生的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
四、项目实施步骤1. 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明确项目实施的时间节点、责任人和具体任务,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进行。
2. 开展招生宣传:通过多种渠道进行招生宣传,吸引优秀学子报考,确保学生质量和数量。
3. 建设课程体系:结合实际需求,制定旅游领军人才培养课程体系,并邀请业内专家进行课程设计和教学指导。
4. 国际交流项目策划:与国外高校和旅游机构合作,策划国际交流项目,确保学生参与度和交流效果。
5. 实训基地建设:与旅游企业进行合作,确定实训基地建设方案,确保实训设施和资源的充分利用。
6. 导师团队建设:邀请业内专家和企业精英担任学生导师,明确导师的工作任务和指导要求,确保学生得到有效指导和帮助。
五、项目保障措施1. 资金保障:确保项目实施所需的经费来源和使用透明,避免因资金问题影响项目进展。
四平市卫生系统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工程实施方案

四平市卫生系统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工程实施方案第一篇:四平市卫生系统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工程实施方案四平市卫生系统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工程实施方案为突出抓好我市卫生人才培养建设工作,树立“服务发展,人才优先”理念,统筹推进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合理的卫生人才梯队,市卫生局确定2010年为“卫生人才建设年”,并全面启动医疗卫生“六大人才”培养计划工程。
“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工程”是“六大人才”培养计划工程之一,其培养目标为优秀医学拔尖人才,现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人才意识,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卫生工作人才培养计划工程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全面提升卫生科技队伍的素质和能力,为我市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二、选拔评选原则、范围和条件(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鼓励创新的原则,坚持优中拔尖、保证质量的原则。
(二)领军人才选拔工作主要面向全市县及县以上医疗卫生单位。
1、凡从事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护理、辅助诊断医学、药学、公共卫生、医学教育、并且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请参与评选。
2、申请人所在单位要具备支持领军人才所在学科发展的学科优势和综合实力,能为入选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科研条件,提供一定的研究经费,并列入单位的预算。
(三)领军人才的申请者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治学严谨,立志献身于卫生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高尚的医德医风,具有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
2、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创新能力,掌握本学科领域的研究进展和前沿动态,对学科发展和学术研究有创新性构想,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并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省内或保持市内外领先水平的能力。
3、具有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本专业疑难复杂疾病的救治经验,在本学科领域的基础与应用研究和临床实践中,具有显著工作绩效的高层次医学科技人才。
高端领军人才培育工程方案

高端领军人才培育工程方案在现代社会中,高端领军人才是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的重要力量。
为了培养更多的高端领军人才,让人才成为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在国家层面上启动了高端领军人才培育工程。
背景高端领军人才培育工程是国家人才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实施这项工程的过程中,将把各个领域的一流人才集中起来,通过培育人才、选拔人才、支持人才等多方面措施来加强高端领军人才的培养和发展,从而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和科技的发展。
目标高端领军人才培育工程的目标就是要培养出大批的高水平、创新能力强、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人才,不断提升我国的综合国力和核心竞争力。
同时,通过国际合作加强人才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的国际影响力。
思路高端领军人才培育工程的实施过程中,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加强人才选拔,通过积极引进优秀的人才,不断提高我国人才队伍的素质和水平。
2.加强人才培养,通过不断改进培养方式和提供更好的培训条件,使人才能够更好的快速成长。
3.加强人才支持,为人才提供更好的研究环境、实验设备和资金支持等,全面保障人才转化成为创新成果及应用实践。
4.提高国际交流与合作水平,通过国际化的合作交流活动,使人才能够更好地接触和掌握国际前沿科技和管理经验。
具体方案为实现上述目标和思路,高端领军人才培育工程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人才选拔1.引进高端人才。
采取多种方式,如面向全球招聘,制定合理薪酬和福利条件等,吸引国际一流人才,为中国建设贡献智力。
2.培养企业家型人才。
对于具有较强实践经验和创业精神的人才,根据其经济价值和社会贡献,通过一定手段,予以重点培养。
2. 人才培养1.全方位培养。
注重知识和能力的培养,加强人才的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的培养,开展工程实践、科研训练、学术交流、创业实践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
2.突出实践、创新。
强化实践实验的环境和条件,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和创业意识,开展工程化、产学研一体化人才培养。
3. 人才支持1.完善科研环境。
科技领军人才实施方案

科技领军人才实施方案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科技领域对于高端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
为了培养和吸引更多的科技领军人才,制定一套科技领军人才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提出科技领军人才实施方案,以期为科技领域的人才培养和引进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建立完善的人才选拔机制。
科技领军人才的选拔是培养和引进工作的基础。
我们应该建立起一套科学、公正、公开的选拔机制,通过评审、竞赛等方式选拔出具有创新能力和实践经验的科技领军人才。
同时,要加强对于海外人才的引进,采取更加灵活多样的方式,吸引更多的优秀科技人才加入到国内的科技创新队伍中来。
二、提供优厚的科研经费支持。
科技领军人才需要有足够的科研经费支持他们的科研项目和创新实践。
因此,我们应该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科研经费分配机制,确保科技领军人才能够得到足够的经费支持,从而更好地开展科研工作。
同时,还可以通过设立科研项目奖励机制,激励科技领军人才更加积极地投入到科研工作中去。
三、加强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
科技领军人才的培养和团队建设是科技创新的重要保障。
我们应该建立起一套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通过导师制、科研团队等方式,培养更多的科技领军人才。
同时,要加强科技领军人才之间的交流合作,建立起一个良好的学术氛围,为科技创新提供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激励机制。
知识产权是科技领军人才创新成果的重要保障。
我们应该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保护科技领军人才的创新成果不受侵权。
同时,还可以通过设立专利奖励机制、技术转化激励机制等方式,激励科技领军人才更加积极地投入到科技创新工作中去。
五、加强科技领军人才的政策支持。
政策支持是科技领军人才实施方案的重要保障。
我们应该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政策支持体系,为科技领军人才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和便利条件,包括税收优惠、人才引进等政策支持,从而更好地吸引和留住科技领军人才。
总之,科技领军人才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促进科技创新和推动科技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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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杭州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
培训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标
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适应我市市场经济和会计行业发展要求,培养和造就一批精通业务、善于管理、熟悉国际惯例、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的高素质、复合型会计人才,发挥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在强化会计职能、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宣传会计政策、组织继续教育、研究实务问题等方面的组织推动和辐射作用,促进我市会计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
二、组织领导
杭州市财政局负责培训项目的宣传、发动、运作和综合管理,负责培训承办机构的招投标。
市级有关主管单位和各区、县(市)级财政部门在组织开展本系统、本地区会计人才培训的同时,负责组织杭州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的报名、推荐、材料初审和后期管理等工作。
承办培训单位负责杭州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的具体实施,负责培训课程开发、教学组织、结业考核、学员档案库建设、教务管理等。
三、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具有会计师、审计师、财经类经济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重点、骨干企业、或上市公司担任分管财务的单位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及其后备人员。
四、培训对象的选拔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
2、单位任分管财务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或后备人员,并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研究
能力。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财务会计工作满5年(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以上,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财务工作经验。
4、具有会计师、审计师、财经类经济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身体健康。
除个人自愿申请外,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依据上述条件推荐本单位1—2名后备人员参加培训选拔;市级有关主管单位也可依据上述条件推荐1-2名本部门优秀会计人员参加培训选拔。
(二)选拔程序
1、正式申报。
申请者按要求填写《杭州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见附表,可登录杭州财税网下载,网址:)有关内容,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隶属关系报主管财政部门。
各区、县(市)财政部门对申请者的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查意见后报杭州市财政局会计处。
市属单位的申请者将申报材料直接报杭州市财政局会计处。
正式申报时间为2015年6月底前。
2、选拔笔试。
选拔笔试由杭州市财政局统一组织和命题,考试范围为会计、内部控制和管理综合知识,国家财经政策及法规。
考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2015年7月下旬。
选拔笔试时间和地点由杭州市财政局确定并提前通知申请者。
3、选拔面试。
笔试结束后,杭州市财政局组织有关专家对试卷及申报材料进行审阅,确定参加选拔面试的申请者名单。
面试名单将在杭州财税网公布,并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考生单位和本人。
选拔面试由杭州市财政局统一组织命题,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自我认知、策划和决策能
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及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及逻辑思维能力、气质风度、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为10-15分钟。
选拔面试初步定在2015年8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确定培训对象。
杭州市财政局根据选拔考试的结果,确定培训人选。
五、培训方式
按照因材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实行集中培训与在职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培训方式,通过建立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系统学习知识,强化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学员知识结构,全面培养和提升学员的综合素质。
(一)培训周期为3年,分为集中培训和跟踪管理2个部分。
首次集中培训安排在2015年11月;跟踪管理实行在职学习、实践考核与跟踪培训相结合。
集中培训以课堂教学、专题讲座、专题研讨、案例讨论、论坛等方式为主,以案例教学为主要教学形式,主要是通过在培训单位和杭州地区移动课堂的学习和交流,夯实基础理论、优化知识结构、更新经营观念、拓展管理视野,搭建起学员之间和学员与培训师资之间的沟通平台,同时,通过培训和综合考察,确定学员在职学习的方向和参与课题、实践的具体任务。
集中培训结束时,由培训单位提供自学书目、课题项目和网上辅导服务,指导学员理论联系实际,深化培训内容。
学员离校期间,实施跟踪管理。
学员按照培训管理部门提供的自学书目、课题项目进行自学,定期参与专属网络论坛及各种形式的讨论,按时参加主管财政部门和培训管理部门要求的各项活动,定期提交学习成果,形式包括:心得体会、总结报告、实践应用报告、专业论文、案例分析报告、调研报告、考察报告等。
边工作,边学习,努力把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工作中去。
(二)在职学习的跟踪管理
建立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引导学员在集中培训结束后,持续进行在职学习,进一步提升学员的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具体措施是:
1、建立2015年杭州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学员档案,记录学员各项表现。
在培训周期内,与学员保持联系,了解学员学习、工作、课题等情况,定期编辑出版学员动态。
2、组织、引导学员参加课题和社会实践活动。
培训单位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学员到国内知名企业、单位实地参观、考察、学习先进管理经验。
同时,组织学员根据培训情况和所在单位实际,撰写研究报告,培训单位提供学术指导。
组织学员参加财政部、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等单位和机构的征求意见、调查研究等活动,给学员提供进一步施展才能的平台。
3、建立培训后持续跟踪评价体系。
定期了解学员完成培训后的职业岗位变化,听取学员对学习课程的建议,为测评培训实施效果提供基础数据。
六、培训教材
根据培训学员的特点和需求,“量身定做”培训方案和培训内容。
(一)以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能力框架为指导,案例教学为手段,教授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
(二)以学员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学以致用,解决学员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制定《杭州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大纲》,印发学员,并不断根据学员反馈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三)关注社会经济热点问题。
结合企业改革、经济改革和会计改革等热点问题,组织系列专题讲座和互动研讨等,拓展学员视野。
(四)以培训单位为主导,开发杭州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系列辅导教材,并根据学科发展趋势、我国经济管理和财务会计工作的发展进程、学员参与学习的效果等情况,对培训教材进行充实、修订、完善。
七、对学员的考核与管理
(一)培训单位负责培训期间学员的日常管理,建立培训学员档案,系统记载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学习、科研等情况。
(二)参加培训的学员,培训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其培训期间的培训费用由杭州市财政局专项资金资助。
未能按照规定向培训院校报送心得体会、总结报告、实践应用报告、专业论文、案例分析报告、调研报告、考察报告等的,视为自动放弃继续参加培训的权利。
(三)培训分为3个考核周期,实施定期淘汰。
建立量化考核体系,根据学员在每个考核周期中的综合表现,以量化分为依据,择优选拔可塑性强、表现优秀的学员参加下一考核周期更高层次的培训。
如有学员因故退出培训或者淘汰,则视情况由候选人员替补。
(四)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者予以结业。
学员结业时,由杭州市财政局用印、培训单位颁发杭州市会计领军人才证书。
八、培训时间、地点与规模
(一)培训时间。
培训周期为3年,每年集中培训4次,每次5-8天。
(二)培训地点。
培训单位和杭州本地。
(三)培训人数。
培训班人数为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