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5.22•【字号】鄂政发〔2020〕9•【施行日期】2020.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现将《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5月22日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在我省考察疫情防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千方百计释放消费需求,多措并举促进消费回升,有效对冲疫情影响,促进全省经济稳定增长,现制定以下措施。
一、扩大零售餐饮消费(一)鼓励各地向普通居民发放普惠性消费券,向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发放购物券,主要面向餐饮、零售、百货、文化、旅游等行业消费。
(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二)举办“六月欢购节”活动,组织重点商圈、特色商街、商业企业、品牌企业在六月份开展促销让利活动。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三)举办“荆楚之夜”夜经济主题消费季活动,在全省开展夜游、夜娱、夜食、夜购、夜宿、夜健等特色夜经济消费。
在夜间消费场所增设临时停车位,对出于消费需要的临时性停车实施包容性管理。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文旅厅)(四)支持中国食品博览会做大做强。
支持武汉市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筹办首届湖北消费博览会,展示优质实物消费、服务消费,推介消费新模式新业态。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改委,武汉市人民政府)(五)对国内外知名品牌在我省开办首个店铺、举办首个展销、创办首个平台、首次发布或同步发布上市新品,省内主流媒体予以免费宣传。
消费帮扶活动实施方案

消费帮扶活动实施方案一、活动背景。
当前,我国消费市场持续扩大,消费需求不断增长,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持续提升。
然而,一些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消费权益受损、消费信息不对称等。
因此,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消费市场健康发展,我们决定开展消费帮扶活动。
二、活动目标。
1. 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2. 促进消费市场规范有序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3. 增强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选择能力,引导消费形成合理消费观念。
三、活动内容。
1. 宣传教育。
开展消费权益保护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主题宣传月等形式,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使消费者了解自身权益和维权途径。
2. 投诉举报。
建立投诉举报渠道,接受消费者投诉举报,及时处理消费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同时,加强对投诉举报信息的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和解决消费领域存在的问题。
3. 消费体验。
组织消费体验活动,邀请消费者参与,对一些热点商品和服务进行实地体验,引导消费者理性选择,增强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辨识能力,提升消费满意度。
4. 法律援助。
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帮助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提高维权效率。
5. 行业监督。
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活动保障。
1. 组织机构。
成立消费帮扶活动组织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职责,统筹协调活动的开展。
2. 资金保障。
落实活动经费,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包括宣传教育经费、投诉举报处理经费、消费体验活动经费等。
3. 人员配备。
组织专业人员参与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确保活动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4. 合作支持。
积极与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等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推动消费帮扶活动的开展,形成合力。
五、活动评估。
建立健全的活动评估机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定期评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调整活动方案,确保活动的有效性和持续性。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西优品云上行”浙江—海西对口支援消费扶贫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西优品云上行”浙江—海西对口支援消费扶贫周活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8.25•【字号】西政办〔2020〕70号•【施行日期】2020.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西优品云上行”浙江—海西对口支援消费扶贫周活动方案》的通知西政办〔2020〕7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大柴旦行委,州政府各有关部门:现将《“海西优品云上行”浙江—海西对口支援消费扶贫周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8月25日“海西优品云上行”浙江—海西对口支援消费扶贫周活动方案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大力开展电商扶贫行动,多渠道推动海西州特色农产品上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州政府联合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拼多多),策划“海西优品云上行”浙江—海西对口支援消费扶贫周,开展数字营销、特色农货上行、平台促销和资源对接等活动。
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落实全省经济发展重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互利共赢原则,抓住疫情防控期间直播电商快速兴起的机遇,积极探索海西州企业与直播电商的合作路径,着力带动一批直播电商机构、孵化一批网红品牌产品、培养一批本土带货达人,努力实现拓展存量创造增量,聚力为夺取脱贫攻坚最后胜利贡献更大力量。
二、活动主题“海西优品云上行”浙江—海西对口支援消费扶贫周三、主要活动(一)“海西优品云上行”浙江—海西对口支援消费扶贫周启动暨拼多多“海西消费扶贫馆”上线仪式时间:9月3日(星期四)地点:海西会展中心(二)海西州优势农特产品“云展销”推介活动时间:9月3日(星期四)地点:海西会展中心(三)海西州文旅资源直播推介时间:9月5日(星期六)地点:茶卡盐湖景区四、活动流程(一)“海西优品云上行”浙江-海西对口支援消费扶贫周启动暨拼多多“海五、组织机构(一)指导、主办单位指导单位:青海省发改委、浙江省发改委主办单位:海西州人民政府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拼多多)(二)工作领导小组为切实做好“海西优品云上行”浙江—海西对口支援消费扶贫周”各项工作,特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 蒋伟峰州委常委、州政府副州长副组长:白永华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祁小青州商务局局长成员:徐潇鹤格尔木市常委、副市长张学创德令哈市副市长李翔茫崖市常委、副市长肖军都兰县委常委、副县长牛剑波乌兰县常委、督查工作委员会主任杨金山天峻县常委、常务副县长黄巍大柴旦行委副主任贺忠祥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张瑛兰州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杨慧清州农牧局副局长李宗良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刘为民州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项欠华旦州商务局副局长黄朝斌州扶贫开发局副局长严敏琴州支援合作办专职副主任李云鹏海西州消防支队支队长段强飞中国电信海西分公司副总经理徐生军中国移动海西分公司总经理晁增良中国联通海西分公司总经理刘奇青浙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商务局,负责“海西优品云上行”浙江—海西对口支援消费扶贫周各项活动的协调工作,祁小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全力投入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通知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全力投入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已撤销)•【公布日期】2020.04.15•【文号】供销经字〔2020〕13号•【施行日期】2020.04.15•【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全力投入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通知供销经字〔2020〕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各部局、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各直属事业单位、各主管社团:2020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
当前,脱贫攻坚已经进入全面总攻、决战决胜的关键时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行业特点和系统优势,全力投入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投入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统揽全局、高屋建瓴,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高度,向全党全国全社会发出脱贫攻坚总攻动员令,吹响总攻冲锋号,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现实针对性,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全系统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党中央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
全力投入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是供销合作社的重大责任和使命,是关键时刻践行宗旨意识、体现责任担当的重大考验,也是供销合作社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和实力的重大机遇。
全系统要立足全局增强使命感,把握职能增强责任感,聚焦任务增强紧迫感,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精细的工作,推动脱贫攻坚各项政策举措落实落地。
消费帮扶项目实施方案

消费帮扶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
近年来,我国消费市场持续扩大,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日益突出。
然而,一些地区和群体仍然面临着消费能力不足的困境,需要政府和社会力量的帮助和支持。
因此,为了促进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实施消费帮扶项目势在必行。
二、项目目标。
消费帮扶项目的主要目标是帮助低收入群体增强消费能力,促进消费市场的繁荣,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具体目标包括:1. 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消费水平,改善生活质量;2. 扩大消费市场规模,拉动经济增长;3. 促进消费结构优化,推动产业升级。
三、项目内容。
1. 制定消费扶贫政策,建立健全的帮扶机制。
政府部门要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帮扶力度,制定相关政策,建立健全的帮扶机制,确保帮扶工作有序开展。
2. 加强宣传教育,提升消费意识。
通过开展消费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升低收入群体的消费意识和消费能力,引导他们理性消费,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
3. 扶持特色产业,增加就业机会。
通过扶持特色产业发展,增加低收入群体的就业机会,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从根本上增强其消费能力。
4. 推动金融扶贫,提供消费信贷支持。
加大金融扶贫力度,为低收入群体提供消费信贷支持,帮助他们解决消费资金问题,增强其消费能力。
四、项目实施。
1. 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
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的项目实施工作机制。
2. 加强资金投入。
政府要增加对消费帮扶项目的资金投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 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展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五、项目效果。
通过消费帮扶项目的实施,预计将实现以下效果:1. 低收入群体的消费能力得到提升,生活水平得到改善;2. 消费市场规模得到扩大,拉动经济增长;3. 消费结构得到优化,促进产业升级。
六、项目总结。
消费帮扶项目的实施对于促进消费市场的繁荣和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要加强合作,共同推动消费帮扶项目的实施,为低收入群体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共同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实现经济社会的双赢局面。
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一)

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一)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
面对当前疫情对经济的冲击和全国“精准扶贫”政策的落实,提高贫困地区的消费和经济活力,就成为了当前最为迫切的问题,这也是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抓手。
一、引导消费助力脱贫1.积极发挥电商平台优势。
加大物流服务、线上消费、金融支付、融合营销等方面的资源投入,同时,加强对贫困地区的注意度和服务,使贫困地区的特色产品能够通过电商平台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2.进一步完善产业链条。
加大对贫困群众的培训和扶持力度,引导其发展优势产业,提高产品质量和综合竞争力,构建一批有特色、质量优良的特色产品品牌。
3.推进消费惠农扶贫。
建立特色扶贫产品标准体系、质量安全体系,同时,积极倡导消费者购买特色产品,支持农民增收、消费者享受优质的农产品。
二、推进精准扶贫1.建立健全的信息平台。
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提高精准扶贫工作的准确率和互联互通性,为消费扶贫提供素材保障和数据支撑。
2.强化基层组织和协作机制。
各地扶贫办、金融机构、乡村客栈、电商平台等,应构建起良性联动机制,实现优势资源的共同衔接和整合。
3.加强政策宣传和营销。
消费扶贫需借助各类平台和媒体,向消费者传达贫困地区特色资源和产品,提高其关注和认同度,同时,对政策和特色产品进行宣传和营销,协助政策落地。
三、优化政策环境1.制定完善消费扶贫相关政策。
根据消费扶贫的需要,制定相应的振兴计划和政策支持,如优化财政贴息、免息贷款、税收优惠等,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2.加强监管和协调。
消费扶贫涉及各相关部门和企业,政府应该加强监管机制,完善相关协调机制,确保消费扶贫政策全面实施、执行到位。
3.打造文化营销的“新名片”。
消费扶贫是一件经济化、社会化、文化化的综合工程,打造消费扶贫的“品牌形象”至关重要,以创新和优质服务赢得消费者的认可。
2023年消费帮扶方案范文(通用5篇)

2023年消费帮扶方案范文(通用5篇)2023年消费帮扶方案范文(通用5篇)1一、总体要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成本支出压力大,国有房屋租赁相关主体要带头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帮扶小微企业,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相关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
各级政府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视需要给予适当支持。
房屋租金减免和延期支付政策主要支持经营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优先帮扶受疫情影响严重、经营困难的餐饮、住宿、旅游、教育培训、家政、影院剧场、美容美发等行业。
二、实施方案(一)实施房屋租金减免1、对承租市级和区县国有房屋(包括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高校、研究院所等行政事业单位,下同)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租金。
优先帮扶受疫情影响严重、经营困难的餐饮、住宿、旅游、教育培训、家政、影院剧场、美容美发等行业。
(责任单位:__x)2、上半年减免期限不足3个月的,在下半年进行补足或顺延。
对涉及转租、分租情况的,各国有单位应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与中间承租人沟通协调、签订合同等方式,让减免租金惠及直接从事经营活动的最终承租人。
承租方为国有单位的,不作为享受租金减免政策的主体,双方可按照市场化原则平等协商租金事宜。
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
(责任单位:__x)3、除上述政策规定外,各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应继续执行__市财政局、__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疫情期间减免租金有关事宜的通知》(x财资产〔〕__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减免租金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x 财资产〔〕__号)的工作要求,并认真做好减免租金情况每月统计。
中央在x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中央有关要求,执行我市对国有房屋租金减免的支持政策。
(责任单位:__x)4、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鼓励出租人考虑承租人实际困难,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减免或延期收取房屋租金。
国企助力消费扶贫实施方案

国企助力消费扶贫实施方案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消费扶贫已成为当前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在消费扶贫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实施国企助力消费扶贫的方案,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思考和实践。
首先,国企可以通过加大对贫困地区特色产品的采购力度,帮助当地农民和手
工艺者增加收入。
国企可以与贫困地区的合作社、农户等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保证他们的产品有销路,从而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其次,国企可以在贫困地区建设和扶持一些生产基地,提供技术支持和管理经验,帮助当地居民发展产业,增加就业机会。
这不仅可以增加当地居民的收入,还可以改善他们的生活水平,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
另外,国企可以通过开展消费扶贫公益活动,向社会宣传贫困地区的特色产品,增加公众对这些产品的认知和购买意愿。
通过举办展销会、推广活动等方式,让更多的人了解贫困地区的产品,从而帮助当地居民脱贫致富。
国企还可以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资金投入,支持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发展。
这样可以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为消费扶贫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此外,国企还可以通过开展消费扶贫的社会责任活动,号召更多的企业和个人
参与到消费扶贫工作中来,形成合力,共同帮助贫困地区实现脱贫目标。
总之,国企助力消费扶贫实施方案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虑和实践,需要国企
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多方合作,才能更好地帮助贫困地区实现脱贫目标,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国企能够在消费扶贫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我国脱贫攻坚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20年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省)一、总体要求(一)工作目标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消费扶贫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积极创新扶贫方式,以消费扶贫行动为抓手,以拓展贫困户增收渠道、巩固脱贫成果为目的,以促进扶贫产品稳定销售为重点,实现城市“菜篮子”“米袋子”有效供给和促进我省扶贫产业健康发展,满足城市居民需求升级和帮助贫困群众持续增收,构建社会扶贫的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1、坚持贫困群众增收脱贫与解决城市“菜篮子”“米袋子”问题相结合。
充分发挥各地扶贫产业发展的资源优势、生态优势,组织好扶贫产品货源,确保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精准对接城市居民对优质安全扶贫产品的需求,解决“菜篮子”“米袋子”问题,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
2、坚持政府鼓励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政府支持平台建设,通过协调提供场地、减免费用、给予补贴等优惠政策,发掘市场潜力,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消费扶贫,合法诚信经营扶贫产品,实现合作共赢。
3、坚持创新试点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
采取分类指导、分步推进的方式,支持引导有基础、有实力、有诚信的市场主体和有意愿的地区开展消费扶贫行动试点创新,总结推广成熟经验,推动建立扶贫产品与市场需求有效对接的长效机制。
4、坚持消费扶贫与社会扶贫相结合。
将消费扶贫作为巩固提升定点驻村扶贫、“百企帮百村联万户”精准扶贫行动、社会组织扶贫等社会扶贫成果的重要举措,鼓励和推动各级帮扶单位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我省消费扶贫行动。
5、坚持销售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
线上主要依托“中国社会扶贫网”、“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fupin832)”、“小康**”、县级电商服务中心等,以及对接阿里巴巴、京东、苏宁、今日头条等知名第三方平台;线下重点组织动员各类市场主体在东部地区和省内城市设立消费扶贫专柜、专区、专馆等。
构建扶贫产品线上线下销售体系,为社会各界购买扶贫产品、参与消费扶贫行动提供便利条件。
二、主要方式(一)组织引导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按照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供销合作社《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的通知》(*财采〔20**〕**号)的安排,贫困地区扶贫部门在本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做好农副产品货源组织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完成扶贫产品认定,使更多带贫益贫好的市场主体入选国家供应商名录;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预算单位通过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等方式,定向购买扶贫产品;供销合作社做好平台运营工作,利用“fupin832”“小康**微商城”等平台,推动全社会广泛参与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
(省责任部门:扶贫办、财政厅、供销社)(二)政府主导建立各类消费扶贫平台。
利用与广东省对口协作关系,推动广东省及各市作为我省对口协作地区,搭建消费扶贫平台和渠道,协调组织当地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等在农产品采购、职工福利、食堂供应等方面优先通过这些平台渠道和“小康**微商城”采购受援地扶贫产品。
充分发挥广东东西部扶贫协作农产品交易市场**馆作用,引导我省更多的企业和扶贫产品入驻,扩大**产品影响力。
利用哈洽会、农交会、绿博会等展会时机,搭建消费扶贫平台,积极开展扶贫产品展销对接活动。
在扶贫产品供应端,贫困地区重点抓好扶贫产品的认定和监管,组织贫困群众发展市场有需求、本地有优势的特色扶贫产业,打造**品牌,提高产品质量,保障供给。
(省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扶贫办、供销社等)(三)鼓励各类企业主体积极参与销售扶贫产品。
鼓励和引导各类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利用自有平台渠道,积极推动扶贫产品进市场、进商超、进学校、进社区、进食堂等,促进扶贫产品销售。
引导商贸连锁企业在所属经营门店设立消费扶贫专区(柜),农产品批发市场专设贫困地区产品销售展示区,集中销售展示贫困地区特色产品。
鼓励营销企业与县乡村对接,建立农特产品生产基地,实现产加销一体化。
(省责任部门:国资委、商务厅、教育厅、扶贫办等)(四)推广应用中国社会扶贫网销售。
发挥中国社会扶贫网消费扶贫平台的功能,聚焦贫困县,以大米、豆油、奶制品、北药、杂粮等扶贫产品为重点,组织更多带贫益贫市场主体进驻“中央馆”“**特色扶贫馆”,广泛销售扶贫特色产品。
(省责任部门:扶贫办)(五)推进电子商务营销和商超直销。
积极构建扶贫产品线上线下销售体系,为社会各界购买扶贫产品、参与消费扶贫行动创造便利条件。
鼓励贫困地区搭载阿里巴巴、京东、苏宁、今日头条等大型电商平台,设立扶贫旗舰店、专卖店、扶贫馆和扶贫频道等,或利用“小康**”在这些电商平台建立的已有店铺,推进贫困地区扶贫产品上线,拓宽扶贫产品网上销售渠道。
发挥“小康**”、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村级服务站点等省内电商平台作用,扩大农产品销售规模。
鼓励各地在区域性品牌超市商场、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场所设立农产品销售专区(柜),提升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市场占有率。
(省责任部门:商务厅、网信办、供销社等)(六)拓展其他销售渠道,支持“以购代捐”“以购代扶”等方式促进扶贫产品销售。
推进省内各级医疗机构参与消费扶贫,推动扶贫产品进医院。
开展“农校对接”,依托校园团餐联盟采购扶贫产品。
鼓励各级工会按照有关规定,向会员发放节日福利、慰问品时,优先采购贫困地区产品。
发挥共青团组织动员优势,引导各级团组织、青联委员、青企协会员购买扶贫产品。
发挥妇联组织作用,号召所属基金会、女企业家、女带头人等创新妇女消费扶贫公益项目,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扶贫活动。
倡导各级定点扶贫单位和其他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带头参与消费扶贫,深入开展“以购代捐”活动等;依托“百企帮百村联万户”精准扶贫行动,组织引导省内外民营企业采取采购、代销等形式帮助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对接外部市场;动员各级各类社会组织通过“以购代扶”“以购代捐”等方式采购扶贫产品。
动员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到农产品原产地,通过私人订制、代种代养等方式消费贫困家庭产品。
(省责任部门:卫生健康委、教育厅、工会、共青团、妇联、国资委、工商联、民政厅、扶贫办等)三、规范产品认定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体制,“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申请的原则”,“县认定、市审核、省复核、国务院扶贫办汇总备案并公示发布”的操作流程,规范扶贫产品认定、公示和发布。
(一)申请认定条件。
申请扶贫产品认定的单位为贫困地区具有法人资格、带贫减贫机制健全的企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并承诺提交的申报材料和带贫成效真实可信,产品质量合格、价格合理,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
申请认定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符合农畜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相关标准,带动贫困人口数量和商品量达到一定规模。
(二)产品认定及推荐。
各级相关部门主动作为,积极服务,指导和帮助申请扶贫产品认定的企业、合作社等向县级扶贫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扶贫产品认定的市场主体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县级扶贫部门会同本级有关职能部门对申请认定的市场主体和产品进行审核认定,对符合条件的产品进行公示,并对市场主体的扶贫成效存档备查。
公示无异议后报所在市级扶贫部门审核,市级扶贫部门对县级认定推荐的扶贫产品名录进行审核筛选后报省扶贫办。
省扶贫办对市级审核报送情况进行复核,定期将复核通过的产品名单报国务院扶贫办汇总。
产品认定对扶贫龙头企业和参与“百企帮百村联万户”精准扶贫行动的市场主体给予优先支持。
(三)产品名单公示。
省扶贫办将复核通过的扶贫产品名单报国务院扶贫办汇总,由国务院扶贫办在中国社会扶贫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主要包含所在省市县名、生产单位、产品名称、所属品类、带贫人数、商品价值量、认定单位等。
公示无异议后,形成《全国扶贫产品目录》(以下简称《产品目录》)并在中国社会扶贫网公布。
(四)实行动态管理。
扶贫产品认定工作定期进行。
建立《**省扶贫产品目录库》,动态管理,不定期核查和调整。
《产品目录》有效期为一年,申请单位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再次提出申请认定。
有效期内,若产品状况、带贫情况等发生变化,申请单位应及时向原认定单位报告,对不再符合认定条件或出现问题被核实的产品,以及一年之内无实际销售量的产品,由认定县确认、省扶贫办核准,报国务院扶贫办,将其退出《产品目录》并在中国社会扶贫网公布。
(五)广泛接受监督。
扶贫产品认定结果及过程接受全社会监督,对于有异议的产品和申请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向当地有关部门或“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投诉举报。
对出现公众投诉、媒体曝光等情况的产品,受理单位应及时调查,做出相应处理,并反馈调查处理结果。
四、严格加强监督(一)遵循市场规律。
消费扶贫行动遵循自愿原则,尊重市场规律,不搞行政摊派,不强迫命令,不下指标任务,不搞“一刀切”。
(二)实施分级监督。
省、市、县扶贫部门会同本级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商务、供销、市场监管、工商联等部门,重点对扶贫产品质量价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带贫成效等进行监管,确保扶贫产品质量合格、价格合理、带贫真实,坚决防止打着消费扶贫旗号敛财牟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扶贫产品认定、数据统计、成效评价等名义收取费用。
(三)加强成效统计。
各地要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组织有关市场主体及时报送扶贫产品销售数据,保证带贫成效清晰,数据可核查、可追溯。
(四)从严责任追究。
对有违法违规行为市场主体所生产的产品或出现严重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的产品,一经查实,立即将其清理出《产品目录》并将相关市场主体纳入扶贫失信黑名单,情节严重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五、工作要求(一)强化统筹指导。
省扶贫办、省网信办、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省供销社、省工商联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任务,建立工作专班,细化实化相关举措,加强对下指导,主动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各市、县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力量,落实专人专管,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消费扶贫行动。
(二)加强推进力度。
省直各有关单位和各市、县要高度重视消费扶贫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同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落地,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省直相关单位和贫困县要严格落实黑财采〔2019〕17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及时报送《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表》。
贫困县要深入推进供应商推荐、审核认定工作,做到应上尽上。
省有关部门定期通报消费扶贫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