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脱贫攻坚边境扶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扶贫行动三年(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扶贫行动三年(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18.08.10•【文号】水扶贫〔2018〕200号•【施行日期】2018.08.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移民与对口扶贫正文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扶贫行动三年(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水扶贫〔2018〕200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根据党的十九大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要求,我部制定了《水利扶贫行动三年(2018-2020年)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水利扶贫行动三年(2018-2020年)实施方案》是今后三年打好水利扶贫攻坚战的指导性文件。
各有关地方和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水利扶贫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举措,推动各项任务落实,确保到2020年实现既定目标。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要尽快实化细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或计划并报水利部。
水利部2018年8月10日水利扶贫行动三年(2018-2020年)实施方案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水利扶贫行动三年(2018-2020年)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突出问题导向,聚焦深度贫困,强化主体责任,优化政策供给,着力推进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贫困地区水利管理能力,着力加强水利扶贫工作作风建设,扎实推进行业扶贫、定点扶贫、片区联系、对口支援和革命老区"五位一体"水利扶贫各项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民政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行动方案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公布日期】2018.07.26•【文号】民发〔2018〕91号•【施行日期】2018.07.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民政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行动方案的通知民发〔2018〕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全面履行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中的职责使命,坚决完成打赢脱贫攻坚战相关任务,民政部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民政部2018年7月26日民政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全面履行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中的职责使命,坚决完成打赢脱贫攻坚战相关任务,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深刻认识中央制定《指导意见》的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采取了一系列超常规举措,形成了全党全社会扶贫的强大合力。
党的十九大把精准脱贫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打好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作出新的部署。
几年来,我国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决定性进展,农村贫困人口显著减少,贫困发生率持续降低,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迈出坚实步伐,贫困地区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贫困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创造了我国减贫史上的最好成绩,谱写了人类反贫困史上的辉煌篇章。
当前脱贫攻坚形势依然严峻,未来3年还有3000万左右农村贫困人口需要脱贫,“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脱贫难度大,还存在一系列影响脱贫攻坚有效推进的制约因素。
淄博市民政局关于打赢民政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

淄博市民政局关于打赢民政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18.11.09•【字号】淄民〔2018〕128号•【施行日期】2018.1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淄博市民政局关于打赢民政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各区县民政局,高新区民政司法办公室,经开区、文昌湖区地方事业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淄发〔2018〕41号)要求,结合我市民政扶贫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根据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部署要求,按照“2018年基本完成、2019年巩固提升、2020年全面完成”的脱贫攻坚工作布局,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市级负总责、区县镇办抓落实的稳定脱贫长效工作机制,坚持应保尽保、兜底救助、统筹衔接、正确引导,优化政策供给,健全完善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保障性扶贫措施,建立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主体,以社会帮扶、社工助力为辅助的综合保障体系,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作用,全面保障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未脱贫和已脱贫达不到兜底标准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确保到2020年我市全面完成脱贫任务,让所有贫困群众和全市人民一道共奔小康。
二、重点任务2018年,实现本年度市现行扶贫标准下民政脱贫攻坚目标,试点探索开发式扶贫与保障性扶贫并重的新机制。
2019年,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试点探索扶贫开发政策与农村低保制度融合、城乡统筹一体化民政扶贫的新机制。
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根据中央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要求,结合国情和地方实际,制定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旨在确保2020年前实现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地区整体脱贫、脱贫成果可持续。
二、主要任务1. 力争实施精准扶贫。
建立全面、精确、动态的贫困人口信息数据库,确保扶贫工作向真正贫困人口集中。
通过开展普查,准确掌握贫困人口的基本信息,包括贫困原因、收入水平、教育程度等。
在此基础上,实施精准扶贫,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扶贫措施,确保帮助贫困人口脱贫。
2. 健全贫困人口收入增长机制。
采取多种方式,提高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
重点发展产业,增加农民收入来源。
加大技能培训力度,为贫困人口提供就业机会。
鼓励创业,支持贫困人口自谋生计。
同时,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农民的养老、医疗、教育等保障机制。
3. 加大教育投入力度。
教育是打破贫困循环的重要手段。
加大对贫困地区教育投入力度,提升基础教育水平。
加强农村学前教育普及,提高农村儿童的学习条件。
增加贫困家庭的助学金和奖学金资助力度,确保每个孩子都能接受良好的教育。
4. 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状况,提升贫困地区的交通、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水平。
加快发展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提高贫困地区群众的生活水平。
同时,加强自然环境保护,确保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
三、实施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地方政府负责,各级政府负责分管领导,确保顶层设计得到贯彻落实。
同时,建立监督机制,确保各项政策能够有效执行。
2. 强化政策引导。
制定相关政策文件,确保贫困地区的帮扶政策得以落实。
同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确保政策落地生根。
通过建立资金池,整合各方资源,提供贫困地区所需的各类支持。
3. 加大财力投入。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增加贫困地区的投资。
同时,引导社会资本进入贫困地区,加大资金投入规模,提高脱贫攻坚工作的效果。
新疆“十大专项行动”

9年脱贫22万人,2020年脱贫
13万人。贫困村:在2015年476个
村退出验收基础上,2016年退出 810个,2017年退出800个, 2018年退出450个,2019年退出 303个,2020年退出190个。贫困 县:在20 1 5年2个县率先摘帽基础 上,2016年5个、2017年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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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一高于”、“一接近” 的目标,实施特色产业带动、转移 就业、易地扶贫搬迁、生态补偿脱 贫、教育扶贫、社会保障兜底、民 生改善、突破瓶颈制约八大专项行 动,确保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 出、贫困县摘帽。 二是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 久安,实施边境扶贫、现代文化引 领两大专项行动,坚持把群众思想 工作贯穿扶贫开发始终,使脱贫攻 坚过程成为争取和凝聚人心、增强 “五个认同”的过程,让各族群众 既口袋鼓囊囊、又心里亮堂堂。
实施“十大专项行动”
未来五年,大力实施“十大专 项行动”,以力度更大、针对性更 强、作用更直接、效果更可持续的 举措,打好脱贫攻坚组合拳。 一是围绕“两不愁”、 “三
一是实行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双组长制”,各级党政一把手共 同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各部门各单 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自治区党委 书记和主席担任“十大专项行动” 总指挥,分管领导分别担任指挥 长。 二是明确自治区、地州、县 市、乡镇、村和驻村工作组各个层 级的职责任务,实行“五级联动” 机制,确保脱贫攻坚任务纵向到 底。 三是健全专项扶贫、行业扶 贫、社会扶贫、援疆扶贫“四位一 体”协同攻坚机制,以脱贫攻坚规 划为引领,有效衔接规划、项目、 资金,形成强大合力,确保脱贫任 务横向到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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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个、2019年6个、2020年 7个县市摘帽。 三是明确脱贫攻坚路线图。把 实施“五个一批”工程作为实现贫 困人口脱贫的路径,使现行标准下 261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把 实施整村推进扶贫规划作为贫困村 的退出路径,确保全区3029个贫困 村如期退出。把实施整县推进脱贫 规戈9作为贫困县摘帽的支撑平台, 确保35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实施南 疆四地州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 规划,加快南疆四地州区域发展, 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报送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函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报送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8.12.26•【字号】青科农函〔2018〕180号•【施行日期】2018.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报送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函省扶贫开发局: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
省科技厅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的安排部署,认真遵循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不断创新扶贫开发思路,以《青海省科技扶贫专项方案》为重点,深入推进科技扶贫工作,精心组织实施科技信息支撑、科技人才支撑、产业技术支撑、科技扶贫示范等四大行动。
为我省脱贫攻坚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脱贫攻坚以来出台的政策自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以来,省科技厅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的安排部署,结合科技厅工作实际,助力脱贫攻坚,先后制定出台了《省科技厅加强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青科发社〔2015〕148号)、《青海省科技扶贫专项方案》(青科发社〔2016〕25号)、《关于报送青海省科技助力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函》(青科党函〔2018〕99号)等政策文件。
二、2018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一)组织实施科技信息支撑行动。
省科技厅为创新精准扶贫工作模式,以推动“八个一批”精准扶贫实施的信息化管理为目标,以底数清、问题清、任务清、责任清、数据清、管理规范为建设主线,在海东市开展试点,建立了青海省精准扶贫信息化服务平台,通过设置人口、经济、社会、生态等多个维度贫困状况的测标与分析模型,实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的功能,并依托广大科技特派员和贫困村驻村工作组,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支撑引领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全面发展和脱贫致富。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18.11.06•【文号】建村〔2018〕115号•【施行日期】2018.11.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建村〔2018〕1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的工作部署,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制定了《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8年11月6日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实现中央确定的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中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部署和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现行扶贫标准,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全力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确保到2020年如期实现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切实提高贫困人口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地方主体。
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以地方为主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坚持精准管理。
坚持全过程精准管理,落实补助对象认定、危房改造信息公示公开、补助资金拨付、施工检查与竣工验收、农户档案管理等各环节政策要求,做到扶贫对象精准、措施精准、档案齐全。
脱贫攻坚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脱贫攻坚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2015年,联合国提出了“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其中第一个目标就是“消除贫困”。
2018年,中国政府提出了“精准扶贫脱贫与乡村振兴战略”。
脱贫攻坚工作是当前中国的一项重要任务。
本文将介绍脱贫攻坚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二、工作计划1. 农村贫困人口普查对农村贫困人口进行普查,确定贫困人口数量及分布情况,为制定脱贫攻坚政策提供数据支持。
2. 制定脱贫攻坚政策根据普查数据,制定脱贫攻坚政策,确立脱贫攻坚的目标和任务。
3. 完善贫困人口脱贫机制建立完善的贫困人口脱贫机制,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重点是强化政策落实和效果监测,确保扶贫政策不出现滥用等问题。
4.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交通、电力、通讯、水利等方面,为农村贫困地区提供更好的条件。
5. 加强农村产业发展为农村贫困地区提供种植、养殖、加工等方面的技术培训和资金扶持,帮助农民增加收入。
6. 加强教育扶贫加强对农村贫困地区教育的投入,提高贫困地区青少年的教育水平。
7.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特别是针对农村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障。
三、实施方案1. 建立脱贫攻坚工作机构建立脱贫攻坚工作机构,专门负责脱贫攻坚工作的协调和推进。
2. 建立工作档案建立脱贫攻坚工作档案,记录脱贫攻坚工作的进展情况,随时掌握工作进度和效果。
3. 健全激励机制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设立贫困县发展奖励资金,激励脱贫攻坚。
4. 引入社会力量引入社会力量,和企业、社会团体、公众一起参与扶贫工作,形成共同合力。
5. 推行精准扶贫推行精准扶贫,建立完善的贫困人口识别机制,确保农村贫困人口早日脱贫。
6. 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达到预期效果。
四、总结脱贫攻坚工作是中国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实现消除贫困是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通过全面认识现实情况,制定针对性的政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产业发展,加强教育扶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可以真正做到精准扶贫,让中国贫困地区的人民早日脱贫,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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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脱贫攻坚边境扶贫专项行动实施方
案
姓名:XXX
部门:XXX
日期:XXX
2018年脱贫攻坚边境扶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安民守边、军民固边、边贸兴边、睦邻友边”为切入点,坚持“一线守边、二线固边、三线服务”的总体思路,争取优惠政策和项目资金、改善边民住房条件,扩大边民生产资料,提高边民生活水平,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增强边民守边积极性,构筑边境安全屏障,保持边境长期稳定。
边境扶贫专项行动涉及边民1340户、4250人,边民贫困户132户、411人。
其中,塔克什肯镇贫困户76户,219人,查干郭勒乡贫困户56户,192人。
边境村7个,边境贫困村4个,非贫困村3个。
抵边村3个:塔克什肯镇萨尔布拉村、阿克哈仁村,查干郭勒乡萨尔布拉村。
二、六大任务
1.解决边民基本生产生活问题,逐步完善边境村的基础设施建设。
2.规划建设一批外向型出口生产和加工基地,依托边境经济合作区、边民互市,发展边境贸易及建设综合服务市场。
3.争取兴边富民、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
加大边境地区转移支付力度,完善边民补贴机制,实行实名制补贴,增加边民收入。
4.稳步推进边境村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
对边境村学校、卫生室、就业、培训、文化室、广播电视村村通、通讯工程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给予扶持,解决子女上学、就医、边民“两居”住房和生产资料等问题。
5.解决边境村道路、物流运输、水利设施等建设,创造发展产业的条件。
6.深化“党政军警兵民”六位一体联防联控联管机制,坚持军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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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发展,整合民兵、群众护边员队伍,加大补贴发放,促进边民稳定和边防巩固。
三、实施范围及分布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25日至1月30日)。
召开专项行动成员单位联系会议,指挥长对边境扶贫专项行动进行总体动员和安排部署。
各成员单位分别制定实施方案,报行动小组办公室。
(二)调查摸底阶段(1月29日至2月20日)。
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分工,积极与乡(镇)及对口单位对接沟通,前往各贫困村进行实地调查摸底,掌握实际情况,梳理边境扶贫基本情况和建设项目,报行动小组办公室,小组办公室汇总形成边境扶贫专项行动任务及推进计划初稿。
(三)方案修订阶段(2月21日至3月9日)。
各成员单位积极对上争取项目,再次调查摸底,对边境扶贫行动任务及推进计划进行调整、修订,接照因村施策、因户制宜的要求,把本单位负责的目标任务分解成具有可操作性的项目,确保帮扶措施精准、责任落实到人。
(四)项目准备阶段(3月10日至3月31日)。
各责任单位积极申报项目,千方百计拓宽融资渠道,争取项目资金,做好项目前期各项手续,确保各项工程如期开工、顺利推进。
(五)项目实施阶段(4月1日至10月20日)。
抓好各类项目的实施,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管理各项脱贫政策的落实,增强脱贫效果。
(六)评估验收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0日)。
各单位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向行动小组报告完成情况,行动小组组织检查验收组对专项行动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和初验,评估结束后,行动小组向县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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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攻坚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
(七)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针对行动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回头看”工作,听取相关单位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
同时,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五、职责分工
1.民宗委:综合协调协助单位落实边境扶贫专项行动的有关事宜,定期不定期召集协助单位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查项目的进展情况,定期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县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
积极争取上级兴边富民、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资金。
2.发改委:负责规划建设一批外向型出口生产和加工基地,依托边境经济合作区、边民互市,发展开放型经济。
为边境村争取项目,改善基础设施建设。
3.教育局:负责边境村学校、幼儿园建设、教师配备及子女就学。
4.民政局:负责边民低保政策落实。
5.人社局:负责边境村边民的就业、培训。
6.住建局:负责为边境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规划、设计等服务,加强工程质量检查监督。
7.交通局:负责解决边境村道路建设、物流运输。
8.水利局:负责边境村水利设施建设,创造发展产业的条件。
9.畜牧局、两居办:负责解决边民“两居”住房和生产资料问题。
10.商经委:负责发展边境贸易及综合服务市场建设。
11.卫生局、计生委:负责解决边境村卫生室建设及人员配备,为边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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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扶贫办:争取项目改善边民生产生活条件。
13.联通、移动、电信、邮政:保障边境村通讯畅通。
14.广电局:解决边境村村村通、边民户户通。
15.财政局:加大边境地区转移支付力度,完善边民补贴机制,实行实名制补贴,增加边民收入。
16.人武部、边防大队:整合护边员队伍,补贴发放优先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倾斜。
17.塔克什肯镇、查干郭勒乡:准确提供边境村、边民、边民贫困户、脱贫村及脱贫户需要解决的基础数据和项目,并建档立卡。
及时上报需要县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解决的问题。
六、措施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单位“一把手”是本单位在专项行动中各项任务落实的第一责任人。
牵头单位负责提出阶段性和总体目标任务及时间进度安排,采取召开工作例会、专题会议等方式,及时组织责任单位研究推进工作。
配合单位要服从牵头单位的统一安排,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共同完成好边境专项扶贫任务。
(二)密切配合,强化协作。
加强与县脱贫办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通力协作,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边境扶贫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全面推进。
要发挥好乡(镇)的主体作用,积极协调,整合资源,调动各方力量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全面推进,重点突破。
全面实施边境扶贫专项行动,把现有的贫困人口作为特殊人群进行重点扶持,按照精准到户,一户一策和边境重点村“九通九有九能”的要求,实现“六个一”扶持到户到村,“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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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强化督导,务求实效。
行动小组办公室将按照时间节点,对边境扶贫专项行动实施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及时掌握进度情况,研究解决问题。
督查结果作为各成员单位年度考核的依据。
对实施工作不力、项目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和倒查问责,并进行限期整改,确保专项行动落地生效。
XX年3月份开始,牵头单位将对各成员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和采取的措施等情况进行督查,每月进行一次督查,督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县脱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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