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汇编
科技创新政策汇编

科技创新政策汇编
1.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调加强科技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产业升级和转型,实现科技与经济的深度融合。
2. 创新券政策:为小微企业提供科技创新服务,支持其开展创新试点项目,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3. 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面向企业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创新合作。
4. 税收优惠政策: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提供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
5. 科技创新基金:设立专项科技创新基金,支持科技创新领域的项目研发和产业化,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6. 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保护创新创业者的知识产权权益。
7. 人才引进政策:实施人才引进计划,为科技创新领域的企业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提升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8. 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支持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为创业者提供场地、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推动科技创新和创业发展。
9. 鼓励企业合作创新:鼓励企业开展联合攻关,共同研发新技术、新产品,促进企业间的技术创新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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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最新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最新税收优惠政策随着国家经济发展的不断推进,企业创新越来越成为一个关键的发展方向。
针对企业的研发投入和科技创新,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以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通用税收优惠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2018年税改首次提出,为了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在国内全面推行。
该政策适用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按照其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30%(2018年之前为50%)。
技术转让收入税收优惠针对技术中介服务机构以及技术转让、技术引进企业,2018年年末,国家提出技术转让收入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其中包括企业所得税、“营改增”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多个税种,对涉及技术转让的收入予以优惠。
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在国家税收政策补充下,不同地区也会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以配合国家政策提供更多的支持,让企业得到更多实惠。
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上海市出台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两项:对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与销售收入比例达到5%以上的企业,可在全额计入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实际发生数加计扣除;同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股权转让、资产转让所得,减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北京市加强科技创新支持的税收优惠政策为鼓励企业对技术创新加大投入,北京市提出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其中,为鼓励企业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开发费用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享受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并可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实际应纳税额计算中加计扣除20%。
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贴息支持重庆市提出了一项面向高新技术企业的财政贴息支持政策,主要是针对研发型企业的借款项目,通过向银行提供担保,并给予5%的贴息利率,帮助企业完成科研创新项目。
同时,相关企业的技改、设备采购、产品研发等费用,也可享受一定的政府财政补贴。
科技创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科技创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近年来,科技创新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为了鼓励和支持科技创新企业的发展,我国采取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
本文将重点介绍科技创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和执行情况。
一、政策背景随着科技创新趋势的不断发展,我国政府一直致力于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
科技创新企业在推动技术进步、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引导更多企业投身科技创新,并提高其创新活力,我国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的税收政策,其中包括科技创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二、政策内容科技创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税前扣除支出科技创新企业可以享受税前扣除支出的优惠政策。
具体来说,企业可以在计算所得税时将符合条件的科研开发费用、研究试验费用、技术成果鉴定费用等直接从税前扣除。
2.加计扣除政策科技创新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计算所得税时加计扣除研发费用。
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还可以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50%。
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进一步鼓励企业增加科研开发投入,激发创新活力。
3.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于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其所得税税率可以按照50%的比例减半征收。
这一政策的实施有效降低了科技创新企业的税负压力,进一步刺激企业加大技术研发和创新投入。
4.税收优惠证书科技创新企业可以通过申请税收优惠证书,获得相关的税收优惠待遇。
这一证书的颁发标志着企业已被认定为科技创新企业,并有权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证书的申请条件和程序应在后续法规中明确。
三、政策执行情况科技创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自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国范围内共有数千家企业获得了科技创新企业税收优惠证书。
这些企业主要涵盖了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领域。
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鼓励了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创新能力,促进了科技创新成果的产出。
同时,政府加大了对科技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通过设立科技金融机构、创新创业基金等,为企业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
无锡科技型中小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无锡科技型中小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锡作为中国科技创新中心和产业创新示范区,为了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以下简称科技企业)的发展,特别针对这一类企业推出了一系列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下面是相关参考内容:一、适用范围科技企业是指依法在无锡市注册,以自主研发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技术或服务为主要经营内容的企业。
二、所得税优惠政策1. 税收减免(1)科技企业在前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即在企业成立后第一年、第二年和第三年的所得税全部免征。
(2)第四年至第六年,科技企业按25%的税率纳税,与一般企业所得税税率相比有明显降低。
(3)第七年至第九年,科技企业按50%的税率纳税,税负继续降低。
2. 加计扣除(1)科技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根据实际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研究与开发费用的150%。
(2)科技企业可选择将技术入股比例超过30%的,对承认的技术入股价款给予加计扣除,扣除额度为技术入股价款的30%。
(3)科技企业合并研发费用的,可以进行加计扣除。
3. 投资税收优惠(1)对于对科技企业的投资,投资者所取得的股权转让所得自取得之日起24个月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2)科技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的,提供股权交易发生日前48个月内的股权转让所得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
(3)科技企业对科技成果进行技术转让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4. 税收优惠审批政府税务部门设立专门的科技型企业税收优惠审批窗口,科技企业申请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时,可向窗口提出申请,经过审批后方可享受政策。
5. 监管与纳税申报(1)科技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按季度、年度纳税。
(2)政府税务部门将加强对科技企业的纳税申报监管,加大税收执法力度。
以上是无锡为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而推出的所得税优惠政策相关参考内容。
这些政策的推出,有助于吸引更多的科技型企业来无锡创业、发展,提升科技企业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
2020国家科技创新政策汇编

2020国家科技创新政策汇编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科技创新已成为推动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为了更好地引导和支持科技创新,各国纷纷出台了一系列科技创新政策。
本文将汇编介绍2020年国家科技创新政策的相关内容,包括科技创新导向、重点领域支持、创新体制改革等方面。
一、科技创新导向国家科技创新政策的首要任务就是明确科技创新的导向。
在2020年,我国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技创新理念,着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
政府提出,要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将科技创新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并将创新驱动战略作为国家发展的核心动力。
此外,政府在科技创新政策中也强调了需求导向和市场导向,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聚焦市场需求,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
二、重点领域支持为了加强科技创新在关键领域的应用和推广,2020年国家科技创新政策对一些重点领域给予了重点支持。
其中,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技术成为政策支持的热点。
政府提出了一系列政策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推动新兴技术的发展和产业化。
此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等领域也受到了政策的支持和扶持。
三、创新体制改革为了加强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推动科技创新的顶层设计,2020年国家科技创新政策进行了一系列的体制改革。
其中,推动研究院所和高校科研机构改革,鼓励创新人才培养和选拔,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是重点。
政府提出要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融合发展,搭建创新创业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升级。
四、资金支持和政策优惠为了推动科技创新,政府在2020年也大力出台了一系列的资金支持和政策优惠。
首先,加大科研经费的投入,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增加科研经费投入,提高科技创新的研发活力。
其次,出台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加大技术创新活动的支持力度。
此外,政府还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的金融支持,降低创新型企业的融资成本。
五、国际交流与合作2020年国家科技创新政策也强调了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重要性。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分析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分析随着科技的发展,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的需求日益增加。
为了鼓励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各级政府纷纷推出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
本文将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定义、税收优惠政策的概况、政策的影响和建议等方面进行分析。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定义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科技创新、具备研发实力和技术优势、产品具有市场竞争力、并能够获得长期发展的中小企业。
通常具有一定的研发实力和技术积累,能够不断推出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
二、税收优惠政策的概况近年来,为了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各级政府陆续发布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主要包括:1.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对从事技术开发、新产品开发、新工艺开发的企业,在企业所得税计算时,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加计扣除其研发费用。
2. 技术入股对将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入股上市公司的中小企业,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技术入股的企业,其投资者可按照一定比例获得企业所得税减免。
3.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对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的政策。
对购买国家鼓励发展的知识产权所发生的费用,可以给予少于100%的抵扣。
4. 招聘高级人才的税收优惠对招聘符合条件的高级人才的企业,可以按照一定比例给予所得税减免。
对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的企业,可以享受技术转让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以上仅为税收优惠政策的部分概述,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的企业可能有不同的适用政策。
三、政策的影响税收优惠政策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鼓励创新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中小企业加大对研发的投入,提高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推动企业创新发展。
2. 降低成本通过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和减免企业所得税等政策,可以降低企业的研发成本和税负压力,增强企业创新的积极性。
3. 提升竞争力税收优惠政策可以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加强市场地位,实现可持续发展。
4. 吸引人才通过对高级人才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吸引更多的人才投身到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企业的创新发展提供更多动力。
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优惠政策专才管理(专注于政策项目服务、资助补贴申报等)给大家详细介绍关于怎样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相关信息,让大家一目了然!全国企业如需了解评估企业可以申报哪些补贴项目、政策扶持、企业项目申报、资质认证等,可以到我们:专才管理官网进行查询评估与合作,为全国企业单位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希望能帮到你。
怎样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一、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需要什么条件(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具体包括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类,满分100分。
二、科技公司经营范围1、服务类。
2、科技类计算机领域、计算机技术咨询服务、网络科技、网络技术、通讯工程、网络工程、电子计算机与电子技术信息、生物与医药、化工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航天海洋与现代运输装备、能源与环保、民用核能技术、传统产业中的高科技运用。
3、商贸类。
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服装服饰、装饰品、工艺礼品、玉器、玩具、花木、保健用品、文体用品、电脑软硬件及配件、包装材料、办公用品、文化办公用品、纸制品、纸张、化妆品、家具、木材、装潢材料、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印刷机械、卫生洁具、陶瓷制品、皮革制品。
4、食品类。
粮油制品、速冻小包装食品、奶制品、土特产、南北货、糖果糕点、饮料、日用香料、调味剂、保健食品、罐头食品、米面制品、植物油、茶叶、水产品、农副产品、食品添加剂。
5、国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分析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分析
科技型中小企业(以下简称“科技型企业”)是指以技术为核心、以创新为动力,具
有高技术含量、强技术创新能力和较快成长速度的中小企业。
为促进科技型企业的发展,
我国实施了多项税收优惠政策。
本文将对科技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分析。
首先,科技型企业享受的最重要的税收优惠政策是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相关规定,
科技型企业的研发费用可以享受加计扣除,即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研发费用可以按150%计入税前成本。
此外,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还可以享受企业所得
税减半征收的政策。
这些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有效降低了科技型企业的企业成本和税负,提升了企业的创新活力和核心竞争力。
其次,科技型企业还可以享受资产税、土地使用税等其他税种的优惠政策。
在资产税
方面,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的固定资产可以享受免征、减免资产税的政策。
在
土地使用税方面,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可以享受税收减免、优惠等政策。
此外,在增值税方面,科技型企业还可以享受增值税退税、进口环节增值税优惠、研
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这些政策可以有效降低科技型企业的研发和生产成本,提升企业
的创新活力和核心竞争力。
总之,税收优惠是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
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已经形
成了一整套完整的制度体系,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然而,随着经
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税收优惠政策也需要不断完善和调整,更好地适应不同时期和不
同类型企业的需求,推动科技型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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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汇编目录一、企业初创期税收优惠 (2)(一)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2)(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 (6)二、企业成长期税收优惠 (18)(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18)(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20)(三)购买符合条件设备税收优惠 (22)(四)科技成果转化税收优惠 (26)三、企业成熟期税收优惠政策 (28)(一)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28)(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优惠 (30)(三)软件企业税收优惠 (31)(四)动漫企业税收优惠 (37)(五)集成电路企业税收优惠 (37)(六)研制大型客机、大型客机发动机项目和生产销售新支线飞机企业 (48)四、科技创新型人才和投资者税收优惠政策 (48)(一)科研机构创新人才税收优惠 (49)(二)对提供资金、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助力的创投企业、金融机构等给予税收优惠 (53)(三)科技创新企业投资设立的税收思考 (54)一、企业初创期税收优惠(一)小微企业税收优惠1.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增值税起征点政策【享受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个人。
【优惠内容】按月纳税的,每月销售额5000~20000元或按次纳税的,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
【享受条件】此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指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但不适用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5号)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2.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销售额未超限免征增值税【享受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
【优惠内容】月销售额未达到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此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限于符合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
【政策依据】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未超限免征增值税【享受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2017年12月31日前,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单位和个人,暂免征收增值税。
按季纳税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际经营期不足一个季度的,以实际经营月份计算当期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度。
【享受条件】此优惠政策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企业和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
(500万元以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96)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4.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享受主体】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内容】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享受条件】1.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其中,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2.应纳税所得额: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
【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3号)5.企业免征政府性基金【享受主体】小微企业【优惠内容】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水利建设基金【享受条件】1.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2.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企业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政策依据】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5.1.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享受主体】金融机构和小型微型企业【优惠内容】免征印花税签订借款合同【政策依据】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4〕78号)2.《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6.重点群体创业税收扣减【享受主体】1. 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2. 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3.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
【优惠内容】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政策执行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1.从事个体经营;2.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
【政策依据】1.《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9号)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3.《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操作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7号)7.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收扣减·【享受主体】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
【优惠内容】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30%。
政策执行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1.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2. 服务型企业,是指从事《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中“不动产租赁服务”、“商务辅助服务”(不含货物运输代理和代理报关服务)、“生活服务”(不含文化体育服务)范围内业务活动的企业以及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政策依据】1.《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9号)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3.《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操作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7号)8.退役士兵创业税收扣减【享受主体】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优惠内容】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在2019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