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210号 附件1 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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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二维码追溯管理制度

兽药二维码追溯管理制度

兽药⼆维码追溯管理制度⽬的:建⽴兽药⼆维码追溯管理制度,确保农业部实施监管兽药的⽣产⾏为符合规定要求。

规范⼆维码兽药⽣产采集和传输实时信息上报⼯作。

适⽤范围:适⽤于兽药的各环节:⽣产、质量、验收、保管、销售等,对兽药⼆维码信息采集传输进⾏操作与控制;对兽药⽣产实时信息上传进⾏操作与控制。

责任者:质量管理部、⽣产部、营销部正⽂:1、为确保列⼊农业部⼆维码追溯范围兽药的质量安全,根据农业部公告第2210号《推进兽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作》,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管理范围内的兽药指所有我公司具有农业部核发的批准⽂号的产品。

3、由质量管理部负责领导和协调兽药⼆维码追溯管理⼯作和兽药⽣产信息上报⼯作的管理。

成品库保管员负责⼆维码追溯兽药的验收,发货扫码。

4、公司质量管理部QA负责对赋码兽药进⾏⼆维码信息采集和上传。

5、进库兽药⼆维码信息的采集、上传管理5.1兽药⼆维码信息采集遵循:整件商品以件为单位逐⼀扫描;拆箱商品以中包装或最⼩销售包装为单位逐⼀扫描。

5.2扫描信息须确认⽆误后,进⾏上传,当⽇采集的信息须当⽇查询验证上传成功。

若因国家监管⽹原因不能及时出库复核上传,可按系统提⽰查询或等候再传,确实不能上传,应做好记录。

若因计算机、扫描等设备和技术操作等问题不能上传,报质量管理部和⽣产部处理。

6、出库兽药⼆维码信息的采集、上传管理6.1仓库出库⼈员负责出⼊库兽药的质量检查复核⼯作,并对赋码兽药进⾏⼆维码追溯码信息采集和上传核销。

6.2出库兽药⼆维码信息采集⽅式按5.1执⾏。

6.3扫描信息须与⽤户信息相关联并确认⽆误后,再通过专门的⽹络平台进⾏上传,当⽇采集的信息须当⽇查询验证上传成功。

7、⽣产⼈员、仓库管理⼈员在⽣产、运输、贮存时应保护好兽药包装上的⼆维码标识。

8、⽣产部和仓库应建⽴扫描设备等设施的管理规定。

9、本公司国家兽药⼆维码追溯信息上传⽹络平台密钥由质量管理部负责管理、使⽤和维护。

国家兽药追溯系统使用手册

国家兽药追溯系统使用手册

国家兽药追溯系统使用手册目录1.输入法....................................................................................................................................... .32. 网络配置 (3)3. 功能模块划分 (6)4. 系统登录界面 (6)4.1设置 (7)4.2登录 (7)4.3退出 (8)5. 系统主界面 (8)5.1 溯源系统管理 (9)5.1.1系统参数设置 (9)5.1.2产品信息管理 (10)5.1.3修改用户信息 (10)5.1.4返回 (11)5.2 追溯码替换 (11)5.3 追溯码查询 (12)5.4 入库数据采集 (12)5.5 出库数据采集 (13)5.6 入库文件生成 (14)5.7 出库文件生成 (14)5.8 扫描数据管理 (15)5.9 退出系统 (16)6. 执法企业 (16)6.1执法数据采集 (16)6.2溯源系统管理及追溯码查询 (18)1. 输入法在系统中需要输入的地方,点击pda键盘右上角的白色软键调用系统输入法,该输入法支持手写和拼音输入。

点击下图(1)的“Gb”按钮或者按键盘右上角的白色软键隐藏输入面板。

按下可调用或隐藏系统输入法手写拼音图1.输入法2. 网络配置点击下图(2)右下角灰色的图标,图2.点击图标进入下一页进入下一页,点击“config”标签,如图(3)。

图3进入config界面,点击“scan”按钮搜索网络,如图(4)。

图4在搜索出来的网络列表里选中要连接的网络,点击“Add”按钮(如图5),在弹出的界面(图6)“psk”栏中输入无线密码,点击OK,会将网络添加到网络列表;图5 图6进入网络列表,选中连接的网络点击“Activate”按钮(图7),在弹出的窗体点击“Reconnect”按钮,点击ok网络配置完成。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兽药经营追溯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6〕22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兽药经营追溯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6〕22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兽药经营追溯试点工作的通知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兽药经营追溯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6〕22号为强化兽药安全监管,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业部公告第2210号,我部决定在前期成功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兽药经营追溯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扩大兽药经营追溯试点的重要意义实施兽药产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全过程追溯管理是确保兽药质量安全的有效措施。

目前,已有1800余家兽药生产企业应用追溯系统,并在其生产的兽药产品上赋二维码。

2015年,内蒙古、广东和广西等3省(区)成功组织开展了兽药经营追溯试点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经营环节追溯工作,今年我部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经营追溯试点。

各级兽医主管部门要从加强兽药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大局出发,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兽药经营环节追溯试点实施工作。

二、任务分工农业部兽医局负责兽药经营环节追溯试点组织管理工作。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负责追溯系统技术支持、省级管理人员和骨干示范企业培训工作。

各省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兽药经营环节追溯试点管理、试点企业培训和具体实施工作。

三、时间进度安排(一)2016年4-5月,各省级兽医主管部门完成辖区内试点兽药经营企业(以下简称试点企业)的报名、注册和审核工作。

2016年6月,对试点企业组织开展追溯系统培训工作。

(二)2016年7-10月,试点企业完成兽药产品追溯入出库数据的采集、上传工作,记录试点中发现的问题。

(三)2016年11月,总结试点工作,完善经营环节追溯系统功能。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兽药产品追溯信息系统试点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兽药产品追溯信息系统试点工作的通知

U— k e y等 其 他 测 试 所 用 设 备 。口


试点 及 测试 内容
重 点测试 兽药 生产 、 经 营 和 监 督 执 法 等 3个
不 同角 色使 用追 溯 系统 情况 , 数据 扫 描 设备 、 采
第3期 2 0 1 4年 吉林畜牧兽 医
2 3 4 5 6 7 8 9 = = =
Zhen g Ce Ft l Gu i
序号
( 三) 所需 设备 与 材料 。
二 维 码 标 签 或 打 印机 、 二维 码 识 读 设 备 、 U— k e y等 其 他 测 试 所 用 设 备 。
武 汉科 前动 物 生物制 品股 份有 限公 司

普 莱柯 生物 工程 股份 有 限公司
兽 药经 营 企业
( 一) 测 试 步骤
( 三) 所需 设 备与 材料
二维 码 识读 设备 、 U— k e y等 测 试 其 他 设 备 。
三 兽 药 监督 执 法单 位 ( 一) 测 试 步骤 1 . 注 册用 户 , 监 管 部 门审 核注 册信 息 , 分 配
执 法用 户及 角 色权 限 , 并 发 放 U. k e y 。
全 , 我 部 决 定 建 立 国 家 兽 药 产 品 追 溯 信 息 系 统 统 。 具 体 内容 见 附 件 2 。
( 以下简 称追 溯 系 统) , 对 兽 药 产 品 实 施 追 溯 管
四 时 间进度 安 排
2 0 1 4年 2~ 3月 , 我 部 召 开 试 点现 场 培 训 会 , 培训试 点兽 药生产 企业 , 试 点 兽 药 生 产 企 业 开 展 前 期准 备工 作 。 2 0 1 4年 4~ 6月 , 试 点 兽 药 生 产 企 业 生 产 带

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关于推进兽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关于推进兽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关于推进兽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
的通知
【法规类别】兽医兽药
【发文字号】沪牧医办[2016]13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6.04.06
【实施日期】2016.04.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关于推进兽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的通知
(沪牧医办[2016]13号)
各区县农委畜牧兽医办公室(农业科):
为进一步强化兽药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兽药产品安全有效,农业部利用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实施兽药产品电子追溯码(二维码)标识制度,将建成一个功能完善、信息准确、实时在线的兽药产品查询和追溯管理系统。

根据农业部公告第2210号(推进兽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的要求,本市将加快推进兽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实现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全过程追溯管理。

为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充分认识追溯管理实施的重要意义
对兽药产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实施全过程追溯管理是确保兽药质量安全的有效监管措施。

各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兽药生产、经营、使用企业要充分认识追溯系统对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

兽药监管法规解读

兽药监管法规解读
二是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标识制度。按照《办法》的规定,兽用处方药、非处方药须在 标签和说明书上分别标注“兽用处方药”、“兽用非处方药”字样。
三是兽用处方药经营制度。兽用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方式销售。兽药经营者对兽用处 方药、兽用非处方药应当分区或分柜摆放,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或者张贴“兽用处 方药必须凭注册执业兽医处方购买”的提示语。
(3)截止2015年5月,湖南现有1440人获得执业兽医师资格、1336人获得助理执业兽医师资格,远远不 能满足基层开具处方的需要。
第九条 兽医处方笺应当记载下列事项: (一)畜主姓名或动物饲养场名称; (二)动物种类、年(日)龄、体重及数量; (三)诊断结果; (四)兽药通用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及休药期; (五)开具处方日期及开具处方执业兽医注册号和签章。 处方笺一式三联,第一联由开具处方药的动物诊疗机构或执业兽医保存,第二联由兽药经营者保
兽药监管法规解读
《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解读 兽药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解读(农业部2071号公告) 兽药产品电子追溯码(二维码)标识制度介绍(农业部2210号公告)
《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解读 兽用处方药是指凭兽医处方笺方可购买和使用的兽药。 兽用非处方药是指不需要兽医处方笺即可自行购买并按照说明书使用的兽药。 兽用处方药目录由农业部制定并公布。兽用处方药目录以外的兽药为兽用非处方药。
(2)《农业部关于修订<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的决定》作出修订:一是第四十条修改为:“动物饲养场( 养殖小区)、实验动物饲育单位、兽药生产企业、动物园等单位聘用的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和执 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证书的兽医人员,可以凭聘用合同申请兽医执业注册或者备案,但不得对外开展兽 医执业活动”;二是增加第四十一条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可以决定取 得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证书的兽医人员,依照本办法第三章规定的程序注册后,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开 具兽医处方笺。期限由省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确定,但不得超过2017年12显著位置悬挂或者张贴“兽用处方药必须凭兽医处方购 买”的提示语。

国家兽药追溯系统使用手册

国家兽药追溯系统使用手册

国家兽药追溯系统使用手册目录1.输入法 (3)2.网络配置 (3)3.功能模块划分 (6)4.系统登录界面 (6)4.1设置 (7)4.2登录 (7)4.3退出 (8)5.系统主界面 (8)5.1溯源系统管理 (9) (9) (10) (10) (11)5.2追溯码替换 (11)5.3追溯码查询 (12)5.4入库数据采集 (12)5.5出库数据采集 (13)5.6入库文件生成 (14)5.7出库文件生成 (14)5.8扫描数据管理 (15)5.9退出系统 (16)6.执法企业 (16)6.1执法数据采集 (16)6.2溯源系统管理及追溯码查询 (18)1.输入法在系统中需要输入的地方,点击pda键盘右上角的白色软键调用系统输入法,该输入法支持手写和拼音输入。

点击下图(1)的“Gb”按钮或者按键盘右上角的白色软键隐藏输入面板。

按下可调用或隐藏系统输入法手写拼音图1.输入法2.网络配置点击下图(2)右下角灰色的图标,图2.点击图标进入下一页进入下一页,点击“config”标签,如图(3)。

图3进入config界面,点击“scan”按钮搜索网络,如图(4)。

图4在搜索出来的网络列表里选中要连接的网络,点击“Add”按钮(如图5),在弹出的界面(图6)“psk”栏中输入无线密码,点击OK,会将网络添加到网络列表;图5图6进入网络列表,选中连接的网络点击“Activate”按钮(图7),在弹出的窗体点击“Reconnect”按钮,点击ok网络配置完成。

图7图83.功能模块划分4.系统登录界面点击国家兽药追溯系统图标(图9),进入国家兽药追溯系统的登录界面(如图10),用户在该界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

图9图10.登录界面4.1设置在登录该系统之前首先要进行设置。

点击登录界面的“设置”按钮弹出设置界面,如图(11)在该界面分别输入服务器地址和端口,点击“确认”按钮即可,点击“返回”按钮退回到上一界面。

图11.进行系统设置4.2登录首先用户需要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按钮(图12),系统则根据用户输入的用户名和密码去服务器验证,如果成功则跳转到系统主界面,如图(13)所示。

兽药追溯系统号公告(一)

兽药追溯系统号公告(一)

兽药追溯系统号公告(一)最近,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动物药品追溯系统号(以下简称“兽药追溯系统号”)的公告。

该公告意在加强兽药管理,提高兽药药品质监管水平,保障人畜安全。

本文将就该公告进行深入分析。

一、兽药追溯系统号是什么?兽药追溯系统号是指对兽药品种进行唯一标识,从而方便对兽药生产、流通和使用过程进行追踪和监管的系统编号。

该系统编号由兽药生产企业主动向国家药监部门申请,并由国家药监部门予以审批,具备一定的可靠性和权威性。

二、兽药追溯系统号的意义和作用是什么?兽药追溯系统号的意义和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提高兽药生产、流通和使用过程的透明度和信息化水平,方便行业监管和效率提升。

2.保证兽药品种追溯到源头,减少兽药品质问题的发生。

3.加强兽药品种的监管力度,保障人畜安全。

4.促进兽药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兽药行业的国际竞争力。

5.增强了兽药品种信息的可追溯性和完整性,为后续数据分析和研究提供保障。

三、兽药追溯系统号的实施时间和范围是什么?兽药追溯系统号自2021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

系统号的实施范围包括所有动物药品品种,包括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

兽药生产企业需要主动向药监部门申请系统号,并在销售兽药品种时进行系统号的标识,确保兽药的可追溯性和信息化管理。

四、兽药追溯系统号的应用和推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在应用和推广兽药追溯系统号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兽药生产企业需要认真履行系统号的申报、审核和标识要求,确保兽药品种的可追溯性。

2.生产企业、经销商和使用单位需要提高对系统号的认知和应用水平,确保信息化管理的效果。

3.药监部门需要加强对兽药品种的监管力度和执法力度,确保体系的有效运作。

4.相关部门需要积极推动兽药追溯系统号的立法和标准化,加大兽药品质监管力度。

总之,兽药追溯系统号的公布和实施,对于兽药品质监管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为行业的健康发展和人畜安全提供了保障。

同时,对于我国兽药行业的管理和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确保兽药品质监管工作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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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相关说明
“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在中国兽药信息网上运行,不收取任何费用。

现就主要事项说明如下。

一、生产企业实施兽药产品二维码追溯的主要流程
1.企业用户注册→注册信息审核后获取密钥(Ukey)、用户名和密码;
2.用户登录→添加追溯的兽药产品→申请兽药二维码→审核通过后,下载兽药二维码文件;
3.企业印刷带有兽药二维码的包材→包装……采集入库产品二维码数据→上传入库数据文件(计算机自动审核);
4.若上传出库数据,在销售出库时采集出库产品二维码数据→上传出库数据文件(计算机自动审核)→发货销售。

二、试点经营企业实施兽药产品二维码追溯的主要流程
1. 企业用户注册→注册信息审核后获取密钥(Ukey)、用户名和密码;
2. 用户登录→扫描产品包装……采集入库产品二维码数据→上传入库数据文件(计算机自动审核);
3. 销售出库时,采集出库产品二维码数据→上传出库数据文件(计算机自动审核)。

三、关于兽药产品追溯码
兽药产品追溯码是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随机产生的24位数字,生成二维码的码制是QR码,字符编码采用UTF-8。

追溯码中显示的数字与产品的实际生产日期、批号等信息无任何关系。

四、关于兽药二维码的印刷
兽药二维码的印刷由兽药生产企业负责,要确保识读率。

二维码位置和大小的选择应以标识不易变形、便于扫描操作和识读为准则,暂不统一要求。

二维码扫描后需要按顺序呈现至少以下五个方面内容:追溯码、产品名称、产品批准文号或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号、生产企业简称、联系电话。

但最小销售包装为20ml 以下的,在保证追溯码完整的前提下,可适当调整。

五、关于二维码信息采集、上传
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可以接受所有按照《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追溯码及数据交换文件规范》和《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数据采集设备接口标准》所采集的规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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