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创新(上)
“推进科技、金融、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专题调研报告

“推进科技、金融、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专题调研报告为推进科技、金融、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再创广东发展新优势,根据省政协党组工作要点安排,科教卫体委员会组成以省政协副主席姚志彬、刘日知为顾问,委员会主任杨兴锋为组长的“推进科技、金融、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专题调研组,于4月下旬召开了省科技厅、金融办、发展改革委、经济与信息化委、财政厅、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银监会广东监管局、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广东金融学院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会,实地调研了省产权交易集团、粤科金融集团、生产力促进中心和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分组赴广州、深圳、佛山等三市调研,实地考察了广东金融高新区和部分科技园区、商业银行科技支行、风险投资公司、科技企业等。
5月中旬,与珠海市政协组成联合考察组考察了该市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发展情况。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省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发展取得的成效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把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发展作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来抓,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出台系列政策措施,加强顶层设计。
2011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推广三资融合建设模式促进我省民营科技园发展的意见》,总结推广番禺节能科技园建设发展的经验。
2012年9月出台的《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金融强省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着力发展科技金融,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2013年8月出台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目标要求,并在创业投资、科技信贷、资本市场、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和体制机制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
今年2月,召开了全省科技金融工作会议,印发了《广东省科技金融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专项行动计划(2013—2015)》和《2014年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创新发展重点行动》,对进一步推进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发展作出具体部署。
滨江创新“数字金融”,建设国家金融科技应用创新试验区

滨江:创新“数字金融”,建设国家金融科技应用创新试验区9月24日,浙江省委省政府举行了自贸试验区扩区挂牌仪式,杭州片区37.51平方公里加入自贸试验区,其中滨江区块11.32平方公里,主要覆盖物联网小镇、互联网小镇、金融科技产业集聚区域,重点发展数字经济、金融科技、人工智能、数字识别(安防)等产业。
自贸区扩区成为当地加快实现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战略目标的重要机遇。
自贸试验区滨江区块围绕创新“数字金融”,以建设“国家金融科技应用创新试验区”为目标,聚焦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鼓励片区内金融科技公司大胆创新。
毫无疑问,自贸试验区滨江区块的获批给予了企业创新无限想象空间和前进动力。
连连集团是全球金融科技服务集团,业务涵盖全球化支付及服务、银行卡清算、综合金融服务等有机融合的数字金融生态体系。
自成立以来,先后获得60张全球范围支付牌照及相关资质,其中今年6月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可支持20多家跨境电商平台60多个站点的跨境收款功能,覆盖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累计服务70万跨境电商企业。
截至目前,连连集团旗下移动业务累计服务了20余个行业的2万家在线交易平台及3.7亿国内用户,历史累计交易量突破3.4万亿元,交易规模连续四年处国内前列。
11月,连连数字入选商务部遴选的“数字商务企业”,下一步将在技术、创新、管理等方面继续创新发展数字化创新服务模式,推动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
杭州乒乓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PingPong”)作为全球最大的跨境电商支付服务商之一,以跨境金融科技业务为核心,围绕国内中小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提供基于资金流、信息流的全流程服务,目前业务覆盖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服务全球近70家电商平台,为超过75万家中国出口商户提供海外支付服务,累计跨境收款交易量突破1700亿元。
2020年10月,PingPong获得卢森堡正式颁发的电子货币机构(EMI,全称Electronic MoneyInstitution)牌照。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1年西安市科技服务业示范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1年西安市科技服务业示范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21.01.11•【字号】•【施行日期】2021.0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正文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1年西安市科技服务业示范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市政发〔2018〕19号)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的实施意见》(市字〔2020〕1号),大力培育和发展科技服务业,扶植一批基础较好、能力较强、业绩显著、信誉优良的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科技服务业龙头示范机构,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科技支撑。
根据《西安市科技服务业示范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现就开展2021年西安市科技服务业示范机构认定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依据《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2018)》(国统字〔2018〕215号)标准,本次认定主要针对在我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运行良好的以科技服务为主要业务,主要收入纳入西安市科技服务统计体系,面向社会从事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服务、专业化技术服务、科技信息服务、科技金融服务领域的龙头骨干企业以及其他引导示范作用突出的科技服务机构。
二、认定标准认定标准详见《西安市科技服务业示范机构认定管理办法》。
三、申报和认定流程1、申报单位对照本通知的认定标准,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机构,向各区县、开发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登录西安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在线办事栏目,注册登录“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填报。
提交《西安市科技服务业示范机构申报书》(见附件),并根据要求如实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开展科技服务业示范机构的推荐工作,并对照本通知对申报单位填报信息进行在线审核、推荐。
深圳市关于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附件:深圳市关于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更好发挥金融对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建立健全“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一)优化科技信贷体制机制。
建立完善普惠小微、绿色发展、科技创新导向的深圳市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和金融监管考评机制。
鼓励银行机构为“20+8”产业集群和“专精特新”企业开辟信贷绿色通道,推出专属信贷产品;用好用足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加大对科创企业的信贷供给;依托数字技术转型升级,推广“智能风控+信贷工厂”业务模式,提高无担保、纯信用、纯线上化信贷产品业务规模。
推动加强科技创新金融服务能力建设,在科创资源密集地区开展科技创新金融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和动员活动,共同营造聚力支持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深圳银保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科创委、市工信局)(二)探索发行科创企业债券。
创新债券市场服务科创企业新模式,优化受理审核、信息披露、风险揭示、簿记建档、存续期管理等业务流程,探索“投资人选择、发行人付费”的中介机构选聘机制。
探索发行科技创新企业债券,调整发行人准入门槛、投资者适当性标准,精准支持科创企业债券融资,稳步推进科创企业通过债券市场扩大融资规模。
支持有条件的科创企业发行高收益债,以综合授权改革为契机,打造全国首个高收益债券市场试点,更好发挥债券市场对科创企业的金融服务功能。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深圳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三)发挥科技保险保障作用。
充分发挥保险资金优势,加大对科技创新的资金支持。
支持保险公司推广研发费用损失险等科技保险、发展专利保险等新型保险产品,鼓励保险机构推出、推广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保险、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综合保险、软件首版次质量安全责任保险。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实施意见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28•【字号】青政办发[2012]25号•【施行日期】2012.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发[2012]25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深入推进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工作,提升金融对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资金保障功能,推动科技在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中发挥支撑引领作用,根据国家开展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要求,围绕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目标,加大金融资源投入,充分发挥金融杠杆调节作用,探索科技和金融结合的新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自主创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推动我市打造科技特别是海洋科技研发中心、成果孵化中心、新兴产业培育中心。
二、基本原则(一)突出特色优势。
根据我市科技创新特点和金融业发展基础,发挥区位优势,突出产业特色,创新科技金融服务产品,重点在金融服务海洋、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方面的科研成果产业化上实现突破。
(二)强化统筹协调。
统筹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加强部门沟通与协调,全面优化科技金融发展环境,形成推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工作合力。
(三)实现多方共赢。
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加强政府引导和带动,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组织参与科技创新,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实现科技、企业、金融多方共赢和长远发展。
(四)坚持规范运作。
制定完善科技金融引导资金管理办法,构建科技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形成由科技专家和金融专业人员为主评价科技金融项目的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和金融系统安全。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实施发展翅膀工程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政策措施的通知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实施发展翅膀工程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6.04•【字号】临政办字〔2024〕41号•【施行日期】202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实施发展翅膀工程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政策措施的通知临政办字〔2024〕4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实施发展翅膀工程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临沂市全面推进新型工业化若干措施》《临沂市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若干措施》《临沂市高质量利用外资工作若干措施》《临沂市推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临沂市推动商城转型升级若干措施》《临沂市优化金融服务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第二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6月4日临沂市实施发展翅膀工程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为加快实施发展“翅膀工程”,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提升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引领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制定如下措施。
一、强化企业创新主体1.推动创新企业量质齐升。
实施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行动,全年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0家以上,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3000家,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健全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梯队培育体系,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和20万元。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2.支持企业研发创新。
实施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行动,通过“云端研发”“仿真设计”等方式,帮助1000家左右不具备研发条件的企业开展研发活动、设立研发机构,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采用省市联动、竞争择优、直接补助的方式,推动100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高校院所协同创新,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提升技术创新及产业化能力;通过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等方式,引导100家左右的行业龙头、规上工业企业组织实施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组建重大科创平台,增强行业领军地位,择优纳入市重点研发计划。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优化科创金融供给服务科技自立自强的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优化科创金融供给服务科技自立自强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5.22•【字号】苏政办规〔2023〕7号•【施行日期】2023.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优化科创金融供给服务科技自立自强的意见苏政办规〔2023〕7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发挥江苏科技创新基础雄厚、金融资源集聚的优势,加大金融支持创新力度,推动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着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制定本意见。
一、把握科创金融发展的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为目标,以科技创新需求为导向,突出金融供给侧精准发力,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的科创金融政策体系、组织体系、产品体系和风控体系,协同推进原始创新、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率先建设“科技-产业-金融”深度融合示范区,推动江苏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
(二)主要目标。
通过3年左右时间,全省科创金融组织体系更加健全,金融产品和服务更趋多元,直接融资规模稳步扩大,知识产权运用更加活跃,科创金融有效供给显著增加,风险防范水平不断提升,金融资产质量稳中有升,实现“科技-产业-金融”深度融合、良性循环和引领示范。
到2025年末,力争科技类贷款余额在“十三五”基础上实现翻一番,科技类贷款余额和新增规模位居全国前列;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等省内科创型上市公司数量显著增加,创业投资管理资金规模稳步扩大,基本形成政策协调顺畅、支撑体系完整、保障机制完善、区域特色彰显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生态。
高新区科技金融发展现状及对策论文

高新区科技金融发展现状及对策论文高新区科技金融发展现状及对策论文预读: 摘要:摘要:科技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推动力,其推动力的实现取决于高科技能否产业化.科技产业化已经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而科技创新只有与金融资本有机融合才能实现其产业化.如何发挥科技金融对科技创新及科技产业化发展的促进作用,已成为近年来金融领域研究热点.我国高科技产业发展主要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载体.高新技术开发区成为科技金融改革发展的前沿阵地.研究高新区科技金融发展及存在问题对促进我国科技金融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以东莞松山湖高新区作为对象,从政府政策制定、科技金融创新情况及社会整体的金融环境等方面研究其科技金融发展、分析其科技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对策.以期对松山湖高新区的建设有所裨益,同时也为其他地区的科技金融发展提供借鉴.关键词:科技金融;科技金融体系;资本市场;创业投资广东省东莞市受2008年金融危机影响,经济增速一度在低位徘徊,经济发展处于产业转型升级的“爬坡越坎”阶段.实施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成为东莞市发展新战略,以搭建园区发展科技产业集群,实施产业转型升级.松山湖高新区成为东莞市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的前沿阵地.科技产业化对金融的需求使科技金融成为高新区发展的重要支撑.2009年,东莞市成为广东省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市,松山湖高新区成为金融改革创新服务区着力开展科技金融试点工作.几年来,松山湖高新区的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得到稳步发展,科技金融服务日渐完善.松山湖高新区作为东莞市科技金融发展的前沿阵地,本文以其作为研究对象研究其科技金融发展现状、总结经验、问题、探索对策,以期对松山湖高新区的建设及相关理论研究有所裨益,同时也可为全国其他地区的园区科技金融发展提供借鉴.一、松山湖高新区科技金融现状(一)东莞市松山湖高新区介绍东莞市松山湖高新区(简称松山湖)成立于2001年,毗邻广州、深圳、香港,占地72平方公里,地理位置优越、土地资源丰富.园区GDP从2009年81亿元增长至2013年的179.5亿元,年均增长率为23.56%;工业生产总值从2009年215亿元增长至2013年的688.72亿元,年均增长率为36.05%;税收从2009年11.7亿元增长至2013年的31.13亿元,年均增长率为30.32%(见图1).(二)松山湖科技产业发展情况1.产业集群初步形成规模.松山湖开发建设十几年来,先后建设了工业大厦、台湾高科技园区、创新科技园、中以国际科技合作产业园、IT研发园、文化创意产业园、生物科技园、金融改革创新服务区等园中园.按照“高起点规划建设、高门槛择商选资、高水平自主创新”的三高发展模式,构建战略性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为支柱的现代产业体系.在园区择商选资中坚持“高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高税收贡献、自有品牌、自主知识产权”的“三高两自”招商标准,把招商重点放在“四大产业一个方向”上,即新型高端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文化创意和金融服务四大产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截至2013年,园区共有创新企业702家,其中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74家.现已逐步成为电子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智能装备、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等创新型科技产业的聚集区,高新技术产业得到快速发展(见表1).2.科技创新平台成效初显.松山湖着力实施大孵化器战略,推进科技产业化.2005年8月,松山湖成立了第一家孵化器———松山湖留学人员创业园以来,松山湖一直注重实施依托孵化器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分别于2012年和2013年又建立了松湖华科产业孵化园和广东松山湖中医药健康科技园两个产业孵化园.截止到2013年,松山湖拥有从事孵化器的企业或机构19家、重点实验室17个、大学及中科院设立的研究院16所、技术中心27个,各创新平台积极承担各种科研项目,其中国家和省级项目235个,先后成功孵化高新技术企业74家,实现高新技术产品生产产值逐年增长(见表2).3.创新科技人才实力增强.科技的发展人才是关键,松山湖致力引入各行业科研人员,增强科研创新能力.截止到2013年底,松山湖共有科研人员4767人,占从业人员比例14%,博士或副高职称以上人才1147名.3个博士后工作站、2个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15个省级创新团队.松山湖在北美与欧洲的海外人才工作站为引入硅谷与伦敦的创新人才提供了平台服务.园区企业R&D活动活跃,R&D经费支出从2009年3.57亿增加至2013年16.85亿元(见图2,见下页),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达64%.园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各项专利申请数及授权数从2009年376件和240件增加至2013年的3543件和1523件(见图3,见下页). (三)松山湖科技金融发展现状1.政策体系逐步完备.(1)政策制定方面.2013年出台的《松山湖金融业发展规划》,从理论的指导、组织的开展、政策的制定进行了全方位的设计规划.为统筹园区金融工作,松山湖成立了金融服务办公室,以提供组织保障.先后出台了《松山湖高新区关于建设金融改革创新服务区的实施办法(试行)》《松山湖高新区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关于促进松山湖高新区股权投资产业发展的指导措施(试行)》《松山湖高新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松山湖鼓励企业改制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全面指导和推进金融业的各项工作.(2)财政投入方面.应通过三个途径发挥财政资金效用:一是奖励.奖励企业开展创新活动,资金激励企业上市融资;二是风险补偿.通过风险补偿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三是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扩大效应.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园区设立科技金融专项资金.专门用于科技与金融发展投入.第二,设立创投引导基金,松山湖出资参与了了红土创业、华科松湖、同威创投、高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天使引导基金等5个引导基金,撬动民间资本.第三,设立5000万元的风险补偿资金,补偿金融机构在松山湖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第四,贴息支持科技银行对小微科技企业贷款.第五,实行科技投保企业保费补贴.2.科技金融逐步完善.(1)金融机构建设方面.设立新型金融机构为中小科技企业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渠道.松山湖成立了专门为科技企业服务的科技银行以弥补传统商业银行的缺失;积极引入创业投资机构发展比较弱势的创投市场;建立小额贷款公司、信托公司.2014年投入使用的松山湖国际金融创新园入园机构以将加快ITO、BPO、KPO等业务发展,为园区企业提供更全面的科技、金融、人才的管理服务.截至2013年,已落户高新区的各类金融机构40家:银行9家,其中科技银行2家;政府出资设立5个引导基金,引入25家专业股权投资机构,成立了有政府资金参与的信托公司1家、小额贷款公司1家;还有券商、保险公司、评估机构、金融外包服务机构、律师、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2)金融产品创新方面.针对科技企业融资需求进行金融产品创新.各商业银行推出了订单融资、动产质押业务、股权质押贷款、机械设备按揭贷款、知识产权质押等的信贷产品.东莞银行松山湖科技支行推出了“松湖烟雨”小微企业集合信贷担保创新产品.2014年,东莞银行科技支行为36家科技企业提供授信达5.9亿元.(3)资本市场融资初见成效.松山湖金融改革一直致力于资本市场融资渠道的建设,鼓励企业赴新三板、创业板、主板上市融资.政府建立了上市企业资源库、重点培育储备企业,资助企业上市融资.2013年“新三板”全国扩容,松山湖大力推进园区企业登陆“新三板”,截至2014年,东莞市的上市后备企业100家,松山湖占13家,数量居全市各镇区第一位.园区有2家创业板上市公司、7家“新三板”挂牌企业、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5家、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5家.二、松山湖高新区的科技金融存在的问题松山湖高新区的科技金融工作在政府的积极推动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政府作用力有待提升科技金融体系构建与完善离不开政府作用.如前所述,近年来,松山湖园区政府制定实施了许多科技金融扶持措施,对科技金融的发展发挥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从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看,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1.政府资金对园区企业的研发投入比例不足.表3显示2010-2013年间松山湖园区规模以上企业的R&D投入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2013年投入达到163681万元.但从R&D投入资金来源分析,以企业投入为主,政府投入较少,对中小科技企业的投入更少.“十二五”期间,每年20亿元的“科技东莞”专项资金(主要投向松山湖),加上园区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相对于如此大的政府支持资金,政府对企业R&D的投入并不匹配.2013年东莞市出台《关于提高我市经济运行效益和企业R&D 投入的工作方案》主要扶持对象是以规模以上企业为主,小企业的R&D投入基本无法获得政府支持.2.政府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和松山湖自身财政成立的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都安排了不少资金扶持园区的科技企业.这对科技企业的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但是资金的无偿使用性使资金的使用效率不高.2013年“科技东莞”专项资金使用中存在问题有:第一,资金申领审核不严.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资金、申领条件不符但仍获资金资助的情况,涉及金额达497.67万元.第二,资金拨付监管不力.出现有关部门截留财政补贴199.08万元,个别协会通过拨付资金名义违规收取相关费用共624.82万元.第三,资金使用不合规.出现挪用专业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出国观光旅游等现象,涉及资金374.71万元.第四,资金绩效不高.资助企业出现停业、项目延期、中止等情况,涉及资助资金497.75万元.第五,项目验收不严.有20多家企业未达验收要求仍获资助尾款共617.20万元.3.科技金融环境政策缺乏系统性.政府行为、信息披露、信用建设、科技担保、科技保险、中介服务、知识产权法制建设、创新文化等构成了科技金融高效运行的环境支持.松山湖现行科技金融环境政策存在不健全,从目前制定的政策看,主要涉及科技担保、科技保险、知识产权等方面,但是对信息披露机制、信用体系完善、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政策制定缺位.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时间短、规模小、企业在内部管理、财务信息披露等方面尚待完善,园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滞后、科技型中小企业诚信意识,契约精神不强.信用体系建设滞后加大了科技金融风险,降低金融效率、阻碍了科技与金融的融合.鼓励科技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政策的制定上,东莞市及园区给予企业的财政资金奖励并不少于其他地区,但在科技企业上市前的扶持和培育配套政策的制定上还不够系统.(二)多层次科技金融体系尚待完善松山湖目前已初步构建了财政、银行、资本市场及风险资本的多层次科技金融体系,丰富了新型科技金融工具箱.但受东莞市金融产业地位不高、技术环境、管理体制、法律制度、社会环境和运营机制等科技金融环境相对落后因素影响,科技金融创新效应还未能充分显现.1.资本市场.东莞市资本市场起步晚,资本市场服务体系比较落后.截至2014年,东莞市境内外上市企业29家,新三板挂牌企业14家,前海挂牌企业超过200家,但东莞市上市公司数量远少于佛山市,与东莞市的经济总量并不匹配.而作为国家级高新区的松山湖也只有2家企业在创业板上市,7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国内资本市场准入的门槛高,管理日趋规范.多数中小科技企业仍无法通过资本市场筹措到发展所需的资金.符合中小微企业特点的创新型直接融资产品仍需完善.2.创业投资.松山湖目前有创业投资机构25家,资金总规模20多亿元.风险资本市场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由于科技企业投资大、风险高.创业投资都倾向选择处于成长型的科技企业,以控制投资风险.创业投资缺少天使投资、种子基金等为初创科技企业提供支持.松山湖科技企业创新能力还不强,目前能提供的真正具有投资价值的项目还不多,很多创业投资机构对园区内企业投资并不多.例如,2012年由松山湖管委会出资引导的首家公司型股权投资基金———中科松山湖基金,基金经过两年运作共投资了4个项目:福建闽发铝业、深圳胜义环保、东莞日新传导、北京中标建设集团,其中只的一个东莞市项目.3.科技信贷.松山湖现有9家银行,其中科技银行两家.调查分析松山湖各商业银行科技信贷情况,存在以下问题:首先,科技金融产品创新不不足.各商业银行针对中小企业开发的金融产品主要有支小再贷款、中小企业私募、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专利权质押贷款、商标权质押贷款、机械设备按揭抵押贷款等产品.金融产品自主创新不够,品种有限,科技金融产品创新缺乏前瞻性和整体规划.其次,银行运营模式创新方面相对落后.银行与政府、创业风险机构、担保公司、高新区等多方融合深度不够.东莞市政府也通过设立风险补偿资金池、实施贷款贴息、补贴专利评估费等方式鼓励商业银行为中小科技企业提供贷款.但由于贴息申请手续繁杂等原因,银行对开展中小企业科技贷款的积极性不高.其次,金融产品无法满足各阶段科技企业融资需要.由于相应的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备,资金供求双方信息不对称、多数银行仍把服务对象集中在处于成长期和成熟期的科技企业,对初创期的科技企业支持少.最后,贷款质押方式瓶颈未能突破.针对具有轻资产特点的科技企业,银行提供了应收账款或股票的质押贷款,但对于初创企业,业务少、资产少,质押条件难以达到.2012年松山湖政府大力推进的专利质押贷款,但由于知识产权登记、评估、交易体系不完备等因素其发展也非坦途.截止到2013年,只有13家企业通过专利权质押获得贷款9383万元.收益低、评估转让难、风险大,致使银行对专利权质押放贷审批严格,审核要点也不限于专利,更重要的是企业的财务状况、订单、净资产等.专利质押贷款的常规化操作难,银行开展业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并不高.4.民间金融.2014年东莞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9323亿元,占全省的7.3%;贷款余额5562亿元,占全省的6.6%.截止到2014年,东莞市有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新型经济金融组织100多家(松山湖2家),开业以来累计投放金额208.5亿元.相对庞大的居民存款余额,民间金融规模不大.民间资本深沉多,对园区经济发展的推动力不足.(三)科技金融中介服务不健全松山湖在过去的发展中,比较重视企业的引入,给高新技术企业大量的优惠政策,但对创新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的引进重视不够,政策支持力度不大,影响了科技金融中介服务体系的发展.科技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存在边界障碍.在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体系方面,松山湖目前是由松山湖控股公司与国内知名企业合作建设征信系统,已经覆盖到园区内100多家企业,相对园区700多家企业,征信系统的建设还很不完善.没有权威的信用评价体系,导致金融机构不能及时客观地评价科技企业的风险,融资运行成本提高、效率下降.评估机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律师、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服务水平不高,影响了科技金融的发展.金融担保方面,政府投资的担保公司担保资金不足难以发挥集聚效应,民营担保公司银行还不信任.未能充分发挥担保机构为企业融资提供保驾护航作用.三、松山湖高新区科技金融完善的对策(一)鼓励商业银行创新、促进科技支行发展商业银行作为金融市场中最主要的金融机构,应充分发挥其在科技金融体系中的作用.近些年,我国也通过在商业银行内设科技支行进行科技银行的探索.2012年东莞银行松山湖科技支行成立,成为东莞市第一家科技支行.针对松山湖实际情况,应加强东莞银行松山湖科技支行的改革创新,让其更好地为园区及东莞市科技企业提供科技金融服务.具体措施包括:第一,根据东莞市科技产业发展情况,确定银行重点关注的科技行业,以便集中发挥专业力量.可关注有坚实发展基础电子信息产业和前景广阔的机器人产业.第二,细分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科技企业的资金需求,实行差异化利率,提供针对性产品.第三,加强科技金融专业人员的引进与培养,培养具备金融产品创新开发、信贷风险识别管理、产品精算订价、财会、法律、投资风险管理、互联网技术等知识的复合型、专家型人才,提高科技银行的专业化服务程度.第四,加强与政府、科技创新平台、创业机构、担保机构的合作,建立专家委员会以提高银行风险识别能力.建立多方共担风险机制,与担保机构、风投机构合作开发含有期权收益的产品,以降低信贷风险.第五,争取政策支持.充分利用东莞市作为科技金融改革试验区的优势,争取更多政策支持,特别是银行经营体制上改革支持政策,如放开科技银行直接投资的设限、利率市场化等.(二)完善政策系统性促进资本市场融资1.政府做好软服务.企业上市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环节复杂,需要工商、税务、土地等多个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政府在扶持政策的制定上以注意联动多部门,出台系统化、配套政策,为拟上市企业提供高效的办理环境.政府做好服务者角色,联合相关部门做好上市宣传、培训辅导工作.针对不同上市后备企业的情况提供个性化的培育服务.2.实行多形式资金补助奖励.改变现有政策实行上市后一次性奖励的方式,变为对上市前后备企业不同阶段分次资助的方式.对上市涉及的税费增加等进行补助.同时政府可通过贴息、税务优惠、政策提保等方式支持为后备上市企业提供资金的中小金融机构.对在企业上市培育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券商、事务所、评估机构、风投机构等服务机构实施奖励. (三)利用政府引导基金扩大创业风险投资规模充分利用政府科技资金建立政府引导基金,实行市场化动作.既可解决财政资金拨款无偿使用产生的低效率问题,又可充分发挥引导基金的杠杆效应,发挥基金的效用.具体做法有:第一,引导基金采用基金的基金(FOF)运营.由于政府部门在创业风险投资领域并不专业,因此政府基金不直接投资于科技企业,而是选择优质的创投机构进行投资,形成基金对基金的投资,以降低基金运作风险,同时政府不参与被投机构的日常投资决策管理.第二,实行合理的风险收益机制.引导基金按参股比例与其投资的风险投资机构同担风险,共享收益.第三,专门设置针对种子期、初创期企业的天使引导基金,规定合作的风险投资机构一定比例的天使投资以解决对种子期、初创期企业风投的缺位.第四,成立产业引导基金.根据松山湖产业集群及产业优势状况,确定重要点扶持产业,成立相应产业引导基金,有针对性地引导相应产业风险投资.通过以上做法,扩大风险投资规模,拓展风险投资对不同产业、不同发展阶段科技企业的融资支持.第五,建立引导基金使用绩效评价.健全基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机制,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绩效考核制度,发挥第三方绩效评估的积极作用,规范资金使用,确保资金安全、提高使用效率.完善基金的有效退出制度,以确保基金的循环使用,提高效用.(四)发展以小额贷款公司为主的民间金融园区可利用国际金融创新城及东莞市民间金融街等载体,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提高网络金融的技术力量,规范P2P、众筹等网络金融的运行.充分发挥东莞市民间资本的力量,使其成为园区中小科技企业融资的重要补充渠道.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具体做法有:第一,加强监管、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行为.在建立公司内部监控体系基础上,加强政府监管部门的专职管理.完善小额贷款公司监测体系,加强数据采集、报送、及时有效防范风险.第二,提供政策扶持.可在税收政策上给予优惠支持;政府设立小额贷款风险担保基金给予担保支持.降低贷款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第三,拓宽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对经营良好的公司,缩短增资扩股的时间限制;利用政府资金、国家政策性银行贷款增加资金来源;探索建立小额信贷投资合伙基金,以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小额贷款公司.第四,健全信用体系.如建立小额信贷客户征信体系,降低信贷成本,组建小额信贷机构评级体系,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的规范发展.第五,创新小额贷款公司金融产品.(五)健全金融中介机构提高中介机构服务水平.加快金融创新园的建设.进一步完善标准认证机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技术交易中心、投资保险机构等,以促进知识产权质押业务的开展.在引进中介机构同时加强金融人才的引进.以往的政策主要针对高端科技人才,对中小企业急需技能实用型人才和科技金融人才激励不足,建议政策向中小企业倾斜,并加强金融人才的引入.组织各种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提高现有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健全金融担保机构.充分依托松山湖专项基金、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等平台,加强政策性担保与民间担保的联合,使政府、民间担保形成合力,壮大担保中介的实力.营造良好信用环境.目前园区政府对科技担保、科技保险、知识产权等已出台一些政策,但是对信用、文化等体系建设出台的政策较少.诚信的营商环境、敢于冒险的创新精神这些都是园区经济发展的软推动力,也是科技金融发展所需的金融环境.园区在今后的政策制定中,应相应地出台相关文化建设的政策.依托松山湖大讲堂,开展各种法律知识、信用文化讲座,营造信用文化.政府也应出台相关政策加快园区企业信用信息体系的建设,实现各部门企业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改善信息不对称,降低金融交易成本,促进科技金融的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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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创新(上)张晓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东方文化与城市发展所博士一、引言各位领导下午好,我是来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东方文化与城市发展所的博士张晓欢。
今天给大家分享的题目是,高新区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创新。
这个题目有三个关键词,第一个关键词是高新区,也就是说,我们探讨的问题是高新区发展过程中的其中的一个问题。
第二个关键词是,科技与金融,科技金融就是说科技与金融的一种结合一种融合。
第三个是,服务创新,就是说,在科技金融,如何推进科技金融方面的服务,进行的一些针对现在所存在的一些问题,所提出的一些对策性的东西。
所以说,三个关键词,高新区、科技金融与服务创新。
我们今天说,就是讲到重点,就是如何,用一句话来讲就是,如何推进高新区的科技金融的服务创新。
在这个推进服务创新的过程中,我们首先呢,需要就是辨别几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说,就像什么是科技金融,科技金融简单来讲,是科技与金融的融合,或者叫做科技与金融的合作。
科技的发展呢,它就是需要有投入,需要有物质投入,需要有资本投入、还有一些,比如说一些设备啊,一些人力等等的投入。
然后他的创新呢,往往就是它具有比较高的风险,这个过程中,往往是我们会发现一个问题,就是说,我们除了一些大型的企业,我们就是在正常的科技创新的过程中呢,往往是有思想的人,往往没钱,对不对?有钱的人呢,往往,也不能说没有思想,就是说往往我们会发现一种,就是说思想和资金的投入啊,往往不能很好的就是合为一体,在这个过程中,那就需要金融部门和科技部门,或者金融产业或者科技产业,或者说具有科学技术能力的人,或者具有资本的人,在这里也可以是两个人之间的结合,也可以是两个单位之间的结合,也可以两个产业之间的结合。
所以说,就是说,在科技发展过程中需要有金融的支撑。
金融它是具有逐利性的,也就是说,金融哪里能够获得价值增值,哪里能够获得较高的回报,它就会流向哪里。
所以说,科技金融的结果呢,就是让金融资本流向科技产业,或者说流向科技所集聚的区域、城市、园区,或者是人群,那如何让金融资本有效地流入科技所需要的地方呢?比如说我们今天所聚焦的高新区,这就是我们今天要探讨的观念。
就是说,我们今天所探讨的不是对科技金融的一种管理,而是说,对科技金融的一种服务。
我们现在呢,就是说,大量的高新区里面存在科技金融服务中心,但是,它实际上是一个什么啊?科技金融管理中心,而不是一个科技金融服务中心。
所以说,我们今天就是希望通过,层层的解剖,从概念、理论,然后到现状、问题,到我们创新的路径,以及创新的抓手等等一些问题,来进行一个系统的交流与学习。
今天汇报的提纲呢,第一个部分是引言;第二个部分是高新区科技金融的背景;第三是高新区科技金融的一般规律;第四是高新区科技金融的趋势与要求;第五是高新区科技金融的创新路径。
实际上今天呢,我们从引言到背景到一般的规律到趋势与要求,都是为第五部分创新的路径作为就是,来做铺垫吧。
所以说,简单来讲呢,我们今天需要就是解决的问题是有四个。
第一是高新区的科技金融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产生和发展,以及未来的一种趋势。
第二个是高新区科技金融是否有规律可寻,我们经常讲就是说要实事求是,实事求是就是要去发现事物内在的本质规律的一些东西,然后来指导我们的的时间。
我们今天回去解剖高新区科技金融的一些基本的规律。
第三个回答的问题就是说,我们现在的高新区的科技金融服务,究竟存在什么样的问题?是人的问题、是制度的问题,还是市场的问题?今天我们要,就是有一个比较详细的阐述与解答。
最后呢,也是我们的重点,我们应该怎么去创新高新区的金融服务?就是说,今天回答的问题是,有四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背景;第二个,是一般规律;第三,是存在的问题,第四,是我们的创新的对策。
二、高新区科技金融的背景(一)科技金融有利于国家经济财富增长先从我们高新区科技金融这个背景来看看,首先是从国家层面,或者说从更广阔的,就是更上层的一个层面来看,就是说为什么科技金融需要结合?这是根据我们的经济增长的一些理论,我们经济增长的一些理论再就是影响因素,或者说投入学派的理解呢,一般情况下认为,经济增长是有人力投入、技术投入、资本投入,还有一个什么啊?制度的创新。
也就是说,经济增长是来源于四大的原始驱动力。
而在于经济财富增长的三维力量的理论框架下呢,我们是认为,就是说,经济财富的增长来源于科技的创新、市场的发育与金融市场的繁荣。
一个就是强调了,科技创新、市场发育和金融的繁荣,另外一个从要素投入来看呢,就是人力投入、科技投入、资本投入和制度创新的一种投入。
比如说,不管是从哪一个理论体系框架中来分析呢,都会发现有两个共同的东西是什么啊?一个是技术,或者叫做科技。
另外一个是什么?是资本,或者叫做金融。
也就是说,就是说当今比较流行的,以经济增长呢,理论和概念中呢,它有两个共同的因素,就是一个是科技,一个是资本。
那这两个需不需要结合呢?显然是需要结合的,不管是从要素投入的四种力量还是从经济财富的三种力量来看,它都不是说单个一种要素,或者单个一种力量起作用的。
我们知道,现在就是说,有流行的概念叫做生态系统,就是商业要建立一个生态系统,企业也要建立企业生态,国家呢,有政治生态、经济生态、文化生态、社会生态等多个生态,生态就是一个本身就是一个系统的概念。
所以说,在这个经济增长的过程中呢,它是一个系统性的力量,这个系统,其中有两个重要的成员,一个就是科技创新,一个就是金融的资本的这种繁荣与发展。
所以说,简单一句话来讲,从经济增长的,或者从经济财富的增长来看,必须要有科技投入、要有金融的投入,而科技与金融的结合是一种必然,并且只要这两者能够进行很好的结合,才能够更有效地促进经济财富的积累和经济社会的发展。
这是第一个,也就是说,这个社会的发展、经济的发展、财富的积累,需要科技的创新和金融市场的繁荣,两者完美的结合。
(二)高新区是科技产业集聚区,需要金融助力再一个,第二个,从高新的这个层面来看看,高新区是科技的产业的集聚区,顾名思义,什么是高新区?就是高新技术产业的集聚区就是高新区。
从新型城镇规划的发展角度来看呢,从在空间上,有什么啊?有旧城区、还有新城区、还有农村新兴小区,这三个区的,它所承载的产业是不一样的,而新城建设中一个重要的载体,就是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建设,在这个,所以说这个无论是从新型城市化的角度来发展,还是从就是说,产业的角度来发展,还是从就业的角度来发展,高新区它都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力量,而高新区就是高新科学技术产业集聚的地方,而高新科学技术产业集聚的地方,自然也就需要金融资本的汇聚、融合与发力。
所以说,高新区也亦然需要科技产业,高新区亦然需要,就是科技金融这种服务的存在。
而就是说,那高新区科技金融的服务应该从哪个视角来分析呢?有人认为说,应该从科技产业的视角来分析,他为什么呢?他认为是科技产业是主体,金融服务仅仅是其中的一个服务要素。
所以说,科技金融的本质是在什么啊?是在于科学技术的创新,是在于科学技术在创新的过程中它以企业为主体,企业去与金融机构的对接,这是一种理解。
就是说,科技金融服务的创新的主体应该是科技企业。
用另外一种观点来认为,科技金融服务的创新主体应该是金融机构,也就是说,一个金融机构他应该有多种投资部门,比如说专门投资文化艺术产业的,专门投资这个服务产业的,应该有一个专门投资高新技术产业的这样一个部门,在这个部门过程,这高新技术产业金融投资这个部门呢,它应该负责是去化解金融服务创新过程中的一些难题。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啊,就是说,科技产业或者说科技企业为主体的,这样一种科技服务创新,它也需要力量,而金融机构部门,它也需要这个,就是金融创新,这两个呢,需要一个很好的结合。
所以说我们在分析问题的时间,往往他就会陷入这样一种分析,就是说,甲方说应该是甲方有理,乙方说应该乙方有理,那最后来一个折中主义,就是什么啊?两个应该相互完美地结合。
第三种说法对不对?是对的。
但是这种说法呢,往往让人们就是不知所措,往往让人摸不着头脑。
第一种说法,对不对?他是科技企业,或者科技产业为主体的,我们找到抓手了,抓手在哪呢?就是科技企业。
第二种是金融机构,他应该是创新的主体,那我们的抓手是什么呢?自然是金融机构,所以说,如果说找问题的话,我们就找科技企业,你作为金融服务创新的主体,你存在一个什么问题?你思想问题、理念问题、还是就是说人才有问题、还是制度有问题、还是流程有问题?很好,你需要一个一个找,如果从金融服务机构,金融机构来看呢,你是不是也存在这样的问题?理念、思路、流程、人才、模式,就是说评价体系等等,是否又存在一些问题呢?如果说两者完美结合,这下怎么找呢?可能就找不着。
有人说也可以找,为什么可以找呢?如果是两者完美结合,才能够进行更好的服务创新呢,就先找甲方的,比如说科技企业,他在这种服务方面的存在的问题。
第二,要找金融机构方面的,他在科技上,然后这两个如果对接的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这个说明有没有道理呢?也有一定道理。
但是他容易就是说,陷入让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化。
我们今天所想提供的一种思路呢,就是说,让这个复杂的问题简单化。
就是说,不要将一个非常简单的一个金融服务问题,变成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变成了一个就像有些学者所总结的那样,这是一个制度问题、这是一个道德问题、这是一个社会信用体系的问题、这是一个科技发展的,就是成长烦恼的问题、这是一个金融体系的问题等等,说得就是说有好多好多问题,结果呢?问题,我们在,就是说一些计量模型的试验就会发现,当一些影响因素、要素超过五个以上的事件,我们运行起来就非常困难,而运行的结果呢,往往也与现实就是相距甚远,相背离的这种程度也会越高,所以说今天我们不去讨论究竟谁是主体,我们只举,就是说,用科学界的最原始的思维,叫做一元的思维。
就是说,我们不要去讲这个事物表象存在一个什么问题,我们只讲事物的本质。
今天事物的本质是什么呢?就是说科技企业或者说科技创新,需要资本的进入,资本如何进入,就这么简单。
至于资本进入科技创新这个环节,它延伸出来的前面的一些制度,一些体系,后面的一些跟踪的服务,跟踪的一些补贴等等,那都是一些细枝末节的问题了。
我们所讲的就是,仅仅是探究事物的本质,事物的本源,它的核心,就是说,资本如何进入科技创新的环节,这是问题的本质所在。
(三)工业4.0需要大批资金我们现在就是说,谈到高新区的科技金融背景呢,不得不说到另外一个热词,就是工业的4.0,工业的4.0呢,需要大批资金,或者说需要科技金融的服务,我们工业的1.0、2.0、3.0、4.0,工业1.0是什么啊?是蒸汽时代;工业2.0是电气时代;工业3.0呢,有人认为说信息时代;工业4.0有人认为是什么?智能时代,当然了,它有各种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