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合同、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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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雇佣合同与劳务合同联系与区别

劳动合同、雇佣合同与劳务合同联系与区别

劳动合同、雇佣合同与劳务合同联系与区别1. 引言劳动合同、雇佣合同和劳务合同是劳动法领域重要的法律文书。

它们在用工关系的成立、权利义务的界定以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益保障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尽管这三种合同均与劳动关系相关,但它们在适用范围、性质及法律效力等方面存在着一些联系和区别。

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约定劳动条件、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书面合同。

劳动合同主要适用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一般适用于劳动者从事正式的、连续的、有偿的劳动任务。

劳动合同通常包括劳动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方面的约定。

3. 雇佣合同雇佣合同是指根据劳动市场需求,雇主以向劳动者支付薪酬的方式,聘请劳动者从事一定工作的书面合同。

雇佣合同通常适用于一次性、临时性或项目性劳动关系。

雇佣合同的特点是工作期限较短,一般不连续、不固定,劳动任务也相对简单。

4. 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用工单位之间按照协商一致的原则,约定劳动者向劳务用工单位提供劳动力的合同。

劳务合同的特点是劳务派遣单位为劳务用工单位供应劳动者,劳务用工单位支付劳务费用。

劳务合同一般适用于用人单位临时性用工需求较大、跨行业合作等情况。

5. 联系这三种合同都是劳动关系的合同形式,用于约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它们的共同点如下:•均需要双方自愿达成合同;•均需要书面形式;•均需要约定劳动条件、权益保障等内容;•均需要遵守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这三种合同的联系主要体现在用工关系方面,尽管它们的适用范围和性质存在区别,但均涉及劳动者在工作中的权益保障和用人单位的责任义务。

6. 区别虽然劳动合同、雇佣合同和劳务合同在许多方面存在联系,但也有以下区别:6.1 适用范围的差异劳动合同适用范围较广,适用于正式、连续的劳动关系。

雇佣合同适用范围相对较窄,适用于一次性、临时性或项目性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雇佣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雇佣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雇佣合同的区别一、定义和性质1.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就劳动关系建立、变更、终止等事项达成的协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是一种双方平等自愿的协议,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2. 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接受单位之间就派遣劳动者提供劳务事项达成的协议,约定了派遣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等。

劳务合同是一种派遣关系,派遣单位将其招聘的劳动者派遣到接受单位工作。

二、合同主体1.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用人单位是提供工作岗位、支付工资和福利的单位,劳动者是从事工作并接受用人单位管理的个人。

2. 劳务合同:劳务合同的主体是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接受单位和劳务者。

劳务派遣单位是招聘和管理劳务者的单位,劳务接受单位是接受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务者工作的单位,劳务者是由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劳务接受单位工作的个人。

三、权利和义务1.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用人单位有义务提供工作岗位、支付工资、提供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等,劳动者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工作职责、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等。

2. 劳务合同:劳务合同约定了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接受单位和劳务者的权利和义务。

劳务派遣单位有义务招聘和管理劳务者、支付劳务者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等,劳务接受单位有义务提供工作岗位、支付劳务费用等,劳务者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工作职责、保守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务接受单位的商业秘密等。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1.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了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内容是劳动者需要完成的具体工作任务,工作地点是劳动者需要履行工作职责的地方。

2. 劳务合同:劳务合同约定了劳务者在劳务接受单位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劳务者的工作内容是根据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务接受单位的约定,劳务接受单位提供具体的工作任务,工作地点是劳务接受单位指定的地方。

五、工资和福利待遇1.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了劳动者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一、引言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是两种常见的劳动关系合同,用于规范雇主与雇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尽管这两种合同都涉及雇佣关系,但它们在一些关键方面存在差异。

本协议将详细介绍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二、定义1. 雇佣合同:雇佣合同是雇主与雇员之间的一种协议,规定了雇主雇佣雇员的条件、薪酬、工作时间、福利等方面的内容。

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雇主与雇员之间的一种协议,规定了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资待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内容。

三、主要区别1. 合同性质雇佣合同通常用于短期雇佣关系,如临时工作、项目合作等。

劳动合同则适用于长期或长期合作关系,如全职员工、长期合同工等。

2. 合同内容雇佣合同主要关注雇佣期限、工作任务、薪酬等方面的具体细节。

劳动合同则更加细致,除了包含雇佣合同的内容外,还包括社会保险、劳动关系解决机制等方面的规定。

3. 劳动保护劳动合同在法律上享有更多的保护。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受到法律的保护,雇主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支付最低工资、提供合理工作环境等。

而雇佣合同的保护相对较少。

4. 解除合同解除雇佣合同相对较为灵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一致或根据合同约定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则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如雇主解雇员工需符合法定解雇事由,并支付相应的赔偿。

5. 社会保险劳动合同通常要求雇主为雇员提供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雇佣合同则不一定要求雇主提供社会保险。

6. 法律适用劳动合同受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约束,雇佣合同的法律适用则相对宽松,双方可以根据协商自主约定。

四、结论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在合同性质、合同内容、劳动保护、解除合同、社会保险和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根据具体情况,雇主和雇员可以根据需要选择适合的合同类型。

在签署合同前,双方应详细了解合同内容,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

请注意,本协议仅为一般性说明,不构成法律意见。

劳务合同、劳动合同、雇佣合同的区别

劳务合同、劳动合同、雇佣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雇用合同、劳务合同在实践中较易混淆。

笔者以多年从事劳动争议纠纷的实践出发,结合具体案例和相关法律规定,试总结劳动合同与其他两种合同的区别,为正确处理相关案件提供思路。

案例:某甲长期为一商店运送货物挣取劳务费。

一日,某甲因有事临时让某乙代其为商店运送货物,每日支付劳动报酬80元。

谁知,某乙在第二次运送货物途中遭遇不幸身亡。

肇事车辆逃逸,查无下落。

某乙家人要求某甲与商店老板共同赔偿因某乙死亡造成的损失,双方为此发生纠纷,某乙家人以某乙与某甲和商店之间具有劳动合同关系要求按工伤处理为由,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某乙死亡造成的损失应由谁来承担及其家人能否向劳动仲裁委主张权利,涉及某乙与某甲之间以及他们与商店之间的法律关系。

此案例中,某乙与某甲是雇佣关系,某甲与饭店是劳务关系,他们与商店之间都不具有劳动关系。

那么,劳动合同关系与雇佣合同关系以及劳务合同关系有什么具体区别呢?一、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劳务合同的定义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以双方劳动权利为主要内容订立的协议。

雇佣合同是受雇人提供劳动,雇用人支付报酬的协议。

劳务合同是一方为完成某项工作而使用一方提供的劳动为此而支付报酬的协议。

劳动合同与雇用合同、劳务合同的共同之处在于,都是一方提供劳动,另一方支付报酬,但细分析其法律特征则仍可看出其不同之处。

二、劳动合同与雇用合同的区别:1、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雇用合同的主体是雇主和受雇人,而且雇用合同的雇主只能是自然人。

接受劳动一方的不同是构成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的主要区别所在。

2、法律干预程度不同。

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雇佣合同的劳动报酬则主要由合同双方自行协商,法律不过分干预。

其他诸如劳动保护、保险福利等方面,现行法律也只针对劳动合同做出规定。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雇佣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雇佣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雇佣合同的区别一、定义和性质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条件等事项达成的书面协议。

劳务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之间就提供劳务、支付报酬等事项达成的书面协议。

二、当事人关系1. 劳动合同的当事人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用人单位是指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

劳动者是指为用人单位从事劳动的自然人。

2. 劳务合同的当事人是用人单位和劳务人员。

劳务人员是指由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用人单位从事劳动的自然人。

三、权益保障1. 劳动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劳动者的权益保障。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享有工作报酬、工作时间、休假、社会保险、劳动安全等权益。

2. 劳务合同的签订有利于用人单位的灵活用工。

劳务人员的用工关系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用人单位无需承担劳务人员的社会保险、工资支付等责任。

四、工资支付1. 劳动合同规定了劳动者的工资支付方式和标准。

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并提供工资支付凭证。

2. 劳务合同规定了劳务人员的报酬支付方式和标准。

劳务派遣单位负责向劳务人员支付报酬,用人单位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劳务费。

五、工作时间和休假1. 劳动合同规定了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用人单位应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并按规定提供休假。

2. 劳务合同规定了劳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劳务派遣单位应合理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并按规定提供休假。

六、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1. 劳动合同规定了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并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

2. 劳务合同规定了劳务人员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劳务派遣单位负责为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并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关系解除1. 劳动合同解除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

劳动合同可以因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等原因解除。

2. 劳务合同解除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

劳务合同可以因双方协商一致、劳务人员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务合同等原因解除。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雇佣合同、承揽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雇佣合同、承揽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雇佣合同、承揽合同的区别标题: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雇佣合同、承揽合同的区别引言概述:在现代社会,人们在工作和生活中常常会接触到各种各样的合同,其中劳动合同、劳务合同、雇佣合同、承揽合同是比较常见的几种合同类型。

虽然它们都与劳动关系有关,但各自有着不同的法律意义和适用范围。

本文将分别从劳动合同、劳务合同、雇佣合同、承揽合同四个方面进行详细比较,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它们之间的区别。

一、劳动合同1.1 劳动合同的定义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2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一般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约定。

1.3 劳动合同的法律地位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受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一旦发生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二、劳务合同2.1 劳务合同的定义劳务合同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的合同。

2.2 劳务合同的内容劳务合同一般包括劳务的内容、数量、质量、报酬、履行期限等方面的约定。

2.3 劳务合同的特点劳务合同的特点是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双方之间主要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三、雇佣合同3.1 雇佣合同的定义雇佣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受雇员工之间约定雇佣关系的合同。

3.2 雇佣合同的内容雇佣合同一般包括用人单位与雇员之间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劳动保护等方面的约定。

3.3 雇佣合同的性质雇佣合同属于劳动合同的一种,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合同,但与一般的劳动合同有着一些不同之处。

四、承揽合同4.1 承揽合同的定义承揽合同是指委托人委托承揽人承揽一定的工作,承揽人按约定完成工作后获得报酬的合同。

4.2 承揽合同的内容承揽合同一般包括委托人和承揽人之间的基本信息、承揽的工作内容、报酬、履行期限等方面的约定。

4.3 承揽合同的特点承揽合同是一种独立的合同类型,主要特点是承揽人按约定完成工作后获得报酬,双方之间主要是承揽关系。

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一、定义和目的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是两种不同类型的合同,用于规范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劳动关系。

虽然它们都是用于约定工作条件和权利义务,但在一些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二、定义和目的的区别1. 雇佣合同:雇佣合同是一种约定,用于雇主与雇员之间的雇佣关系。

在雇佣合同中,雇主是雇员的直接雇主,并且雇员为雇主提供劳动力和服务。

雇佣合同通常适用于临时性或短期性工作,例如季节性工作、临时代理等。

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一种约定,用于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劳动关系。

在劳动合同中,雇主是雇员的直接雇主,并且雇员为雇主提供劳动力和服务。

劳动合同通常适用于长期或持续性工作,例如全职或兼职工作。

三、内容要素的区别1. 雇佣合同:雇佣合同通常包括以下内容要素:- 合同双方的身份和联系信息- 工作职责和职位描述- 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 薪酬和福利待遇- 工作期限或雇佣期限- 雇佣合同的终止条件和程序- 雇佣合同的违约责任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通常包括以下内容要素:- 合同双方的身份和联系信息- 工作职责和职位描述- 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 薪酬和福利待遇- 工作期限或雇佣期限- 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 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和程序- 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四、法律适用的区别1. 雇佣合同:雇佣合同的法律适用通常由雇主所在地的劳动法规定。

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雇佣合同可能受到不同的法律和法规的约束。

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通常由雇主所在地的劳动法规定。

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劳动合同可能受到不同的法律和法规的约束。

五、适用范围的区别1. 雇佣合同:雇佣合同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况:- 雇主需要临时性或短期性的劳动力- 雇主需要雇佣临时工、季节工或代理工- 雇主需要雇佣兼职员工或临时员工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况:- 雇主需要长期或持续性的劳动力- 雇主需要雇佣全职员工或长期合同员工- 雇主需要雇佣兼职员工或临时员工六、结论综上所述,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在定义和目的、内容要素、法律适用和适用范围等方面存在一些区别。

雇佣合同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区别

雇佣合同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区别

雇佣合同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区别雇佣合同、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是三种不同种类的劳动合同,它们在执行时各有不同的规定和要求。

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三种合同的区别。

1. 雇佣合同雇佣合同是指一个人与另一个人或者组织之间的合同,通过合同雇用的人为了支付工资、获得福利和享受其他权利而为雇主工作。

雇佣合同通常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工资及福利、解雇规定等。

雇佣合同关注的是双方之间的财务关系,以及双方在雇佣过程中的权利和责任。

雇佣合同的制定通常由雇主发起,而且它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雇佣员工,提供收入和任职条件。

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形式和程序签订,并应当具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共同选择和平等自愿的原则。

劳动合同是一种特殊的、法律规范化的合同,通过它,用人单位聘请劳动者为其服务,劳动者则接受用人单位所制定的劳动标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劳动。

劳动合同是以用人单位为中心,规定了双方之间的劳动交换模式。

劳动合同的签订当中,也需要考虑到时长、工作性质、工作时间、工资、福利、纠纷解决等方面的问题。

3. 劳务合同劳务合同则是指劳动者以个人或组织形式,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关于提供知识、技术、服务的合同。

它是以劳务的交换为核心,根据劳动者的实际情况和个人能力为用人单位提供知识和技术的服务。

劳务合同和其他两种合同有一些相似的地方,比如都规定了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和福利等;但是,劳务合同的重点是服务内容而不是为对方工作。

这里的“劳务”不是劳动市场的专业服务业务,而是劳动者的具体技能和知识。

例如,公司为临时项目聘请一位会计师签订的合同,或雇用一名兼职律师提供合法咨询服务。

这些都属于劳务合同。

在劳务合同的签订当中,同样需要考虑到重要的方面,例如加班补贴、人力补偿、服务责任、纠纷解决等。

总结综上所述,雇佣合同、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是三种不同的合同类型,它们各自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在各自关注的领域和方面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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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合同、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雇佣合同、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怎么样的呢?和一起阅读吧!一、问题的提出按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法发〔20xx 〕11 号)的规定,劳务合同纠纷是放在第四部分、债权纠纷中之合同纠纷中之劳务(雇佣)合同纠纷,而劳动纠纷时放在第六部分、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中之劳动争议,这就需要在司法实务中区分什么是劳务(雇佣)合同,什么是劳动合同。

二、雇佣、劳务与劳动合同的含义(一)雇佣合同雇佣,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于一定或不定期限内为他方服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契约[1] 。

按照梁慧星教授主持的民法典专家建议稿中的定义,雇佣合同是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第482 条,《瑞士债务法》第319 条第一项,《德国民法》第611 条,《日本民法》第623 条,都对雇佣合同作出了规定。

由于存在反剥削的思想等原因,我国民法没有正式定义雇佣合同的概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涉及雇佣合同纠纷时的诉讼主体、民事案由及赔偿原则进行了规定。

(二)劳务合同劳务合同虽然在实务中经常提及,但在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中没有规定。

一般认为劳务是指以活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通常表现为一种活劳动形态劳务关系[2] 。

广义的劳务合同包括合同法中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有名合同、消费服务合同及雇佣合同等,比如王全兴教授就认为劳务合同是一种以劳务为标的合同类型,它包括承揽合同、基本建设承包合同、运输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委托合同、信托合同和居间合同等。

而狭义的劳务合同只包括雇佣合同。

(三)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xx]12 号)从另外一方面提出了劳动关系成立的要件:(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四)雇佣、劳务、劳动合同之间的关系雇佣、劳务、劳动合同三者之间的关系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1)一种观点认为,由于劳动合同是在17 世纪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较为发达时从雇佣合同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广义上的雇佣合同包括劳动合同。

该观点为包容说。

(2)一种观点取广义的劳务合同含义,劳务合同包括承揽合同、基本建设承包合同、运输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委托合同、信托合同、居间合同、消费服务合同以及雇佣合同等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

但是由于劳动关系由《劳动法》规范,所以劳务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3)一种观点取狭义的劳务合同含义,把雇佣合同等同于劳务合同,如《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把雇佣和劳务合同等同,归为一类案由劳务(雇佣)合同纠纷,把劳动合同和劳务(雇佣)合同并列。

该观点为并列说。

(五)总结由于我国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中没有明确定义劳务合同(关系),且劳务合同(关系)的含义过于宽泛和模糊(按上述第二种观点即一些学者的说法,提出劳务合同是为了与劳动合同区别,但是由于劳务合同包括的承揽合同、基本建设承包合同、运输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委托合同、居间合同为有名合同,可由《合同法》规范,信托合同可由《信托法》规范,而消费服务合同可由《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范,只有除这些以外的劳务提供才涉及雇佣合同,这样看来只要明确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就足矣,没有必要再提出劳务合同从而增加概念的混乱。

),本文以下内容也不再单独采用劳务合同(关系)概念,而是采用上述第三种观点即将劳务合同等同于雇佣合同,将劳务(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看做是并列关系。

三、劳务(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辨析(一)理论上的区别:1、合同主体方面的不同(1)用工主体的要求不同。

劳务(雇佣)合同中的用工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依照《劳动法》规定,劳动关系中的用工主体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包括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非法用工单位(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和劳动者发生的劳动关系也按照劳动关系处理。

由于劳动合同的用工主体不能为自然人,所以当用工主体为自然人的时候,用工主体和提供劳务者建立雇佣关系。

当用工主体为单位时,就要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分辨两者之间是什么关系,区分方法后面详述。

(2)主体地位不同。

劳务(雇佣)合同中雇佣方和受雇人两者主体地位是平等的。

它们之间是一种劳务与报酬之间的交换,受雇人可以不遵守雇佣方的内部规定,受雇人还可以同时选择给两家以上的雇佣方提供劳务。

劳动合同中主体双方具有一定的隶属、管理关系。

劳动者是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应当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的领导与安排。

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只允许劳动者在其一家单位上班。

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奖励惩罚措施可以约束其内部员工,但未经受雇人同意却不得约束受雇人。

受雇人只需要按照雇佣契约完成工作任务,无需接受雇佣人的其他无关指示。

2、合同的权利义务和国家干预程度不同劳务(雇佣)合同是一种私法上的关系,强调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只要当事人双方的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国家就不予干预,其权利义务的调整主要参照《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民事法律规范。

劳动合同也有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的体现,但《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以及工作时间、最低工资、休息制度、工伤保险等均有明文规定,体现国家强制力对劳动关系的干预,一定程度约束了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治,其权利义务的调整主要参照《劳动法》。

3、争议处理程序不同劳务(雇佣)合同纠纷应当按照民事争议处理,而劳动合同纠纷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按照现行的劳动法律规范,发生劳动争议必须先进行劳动仲裁,如果不服仲裁才能向法院起诉。

而雇佣关系中发生纠纷,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需要经过仲裁程序。

4、合同的形式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的。

劳务(雇佣)合同的法定形式除书面的以外,还可以口头或其他形式加以规定。

(二)实务中的操作在《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前,司法机关一般通过审查用人单位是否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来区分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

如果用人单位具有营业执照或依法履行了登记、备案手续,则被认定为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反之被认定是雇佣关系。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以后,由于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和劳动者发生的劳动关系也按照劳动关系处理,不能再按照主体资格来区分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

目前实务中的操作不尽相同。

有些劳动仲裁部门依然采用审查主体资格的办法,遇到涉及未经工商部门登记的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向其申诉的案件即不予受理,于是有些法院对于不符合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的案件直接以劳动争议案件处理。

一些法院受理案件以劳务(雇佣)合同纠纷为案由,在审理中却援引《劳动法》。

当事人在起诉时也有意识的选择有利于自身利益的方式,比如有些劳动者在非法用工单位发生工伤后,本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处理,但是实践中有些当事人为了取得精神损害抚慰金,却更愿意选择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起诉。

(三)总结1、劳务(雇佣)合同的形式劳务(雇佣)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1)帮工形式。

①家庭帮工。

如家务钟点工、保姆、家庭教师、家庭护士等。

②农村帮工。

如雇请他人代为耕作等。

③工作事务帮工。

如单位请人临时搬运货物、看门、扫地、棒棒军等。

(2)承包人雇工形式。

主要是在建筑工程中,承包人(自然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后,由该承包人招聘雇工从事该劳务作业,城市中建筑工地上的农民工就大多属于这种情况。

(3) 合作型雇工形式。

雇主一方面雇佣人提供劳务,一方面自己也从事该工作,比如个体出租车老板雇佣另外一名司机和自己一起合作分时间段开出租车等。

(4) 返聘形式。

离退休人员退休后在受聘从事一些工作,比如为企业看门的老大爷,为单位扫地的老大妈等。

(5) 劳务派遣形式。

劳务派遣协议涉及到三方关系,即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派遣单位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即用工单位,以及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等三个关系,该形式后面详细介绍。

2、在用工主体为单位的情形下区分劳务(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由于劳动合同的用工主体不能为自然人,所以当用工主体为自然人的时候,用工主体和提供劳务者建立雇佣关系。

当用工主体为单位时,就要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分辨两者之间是什么关系。

本文认为在该情形下,辨析劳务(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关键点在于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具有从属性,此乃劳动合同的特色,也是与劳务(雇佣) 合同的明显区别之处。

(1) 人格上从属性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动者自行决定的自由权受到约束。

劳动者必须遵守用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的指挥、领导与安排,劳动者对自己的作息时间不能自行支配,劳动岗位和内容由用工单位决定,接受用人单位奖励惩罚措施,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只允许劳动者在其一家单位上班。

劳务( 雇佣) 合同中,①受雇者的自由权相比受到的约束较少,作息制度能在一定程度上自由支配,在完成自己的工作的同时,可以从事其他的活动,比如不是公司职员的门卫在尽到保安职能的同时看书、保姆在照看小孩的时候可以看电视消遣等; ②受雇者一般不用遵守用工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而只是完成自己份内的工作就行,比如用人单位不会要求临时雇佣的搬运工在搬运车上货物时遵守其复杂的内部规章制度; ③受雇者一般可以在一家以上单位上班,比如一些学校的教授在外兼职上课,雇他们兼职上课的单位和教授之间就是雇佣关系。

(2) 经济上从属性劳动者完全被纳入单位的经济组织与生产结构之内,劳动者并非为自己劳动,而系从属于单位,为单位而劳动,劳动者的创造性受到限制,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工资、福利等待遇,其待遇不仅与其工作业绩有关,而且一般与企业的效益挂钩,劳动者在经济上完全依附于用工单位,用工单位要解聘劳动者,需要提前通知。

劳务(雇佣)合同中,用人单位不必为受雇者提供有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所给的报酬只是受雇者提供的劳务的对价,与企业的效益无关,只与受雇者提供的劳务的数量和质量有关。

用人单位根据企业的情况和受雇者签订合同,如果要解聘受雇者,不需要提前通知,如果该劳务(雇佣)合同没有到期,单位只需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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