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工程清单计价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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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

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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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原木构件定额中木柱、梁、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包括榫长,定额中所注明的木材断面或厚度均以毛料为准,如设计图纸注明的断面或厚度为净料时,应增加刨光损耗,板、方材一面刨光增加3mm,两面刨光增加5mm,圆木每立方米体积增加0.05m3。
二、树皮、草类屋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斜面面积计算。
黑龙江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0)
总 说 明
一、《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黑龙江省估价表(2000年)》、《黑龙江省市政及园林绿化消耗量定额(2004年)》及其他省市相关资料,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Kn——折算系数:高度在2m以内时,Kn=0.65;高度在4m以内时,Kn=0.56。
2.峰石、景石的工程量按实际使用石料数量以吨为单位计算。
W2=L×B×H1×R
W2:为山石单体质量(t);
L——长度方向的平均值(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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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宽度方向的平均值(m);
H1——高度方向的平均值(m);
R——石料比重:黄(杂)石2.6 t/m3。
高级包括:斜万字、冰裂纹、金钱如意心花式。
五、麦草、山草、茅草、树皮屋面,不包括檩、桷,应另行计算。
六、塑树根和树皮按一般造型考虑,如有特殊的艺术造型(如树枝、老松皮、寄生等)另行计算。
七、塑楠竹、金丝竹按每条长度1.5m以上编制,如每条长度在1.5m以内时,工日乘以系数1.5。
八、古式木窗制作安装:
7.定额不包括采购山石的勘察、选石费用,发生时由建设单位负担,不列入工程造价。

清单及定额的区别

清单及定额的区别

园林绿化工程工程清单与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区别与联系一、绿化工程1、相似点(1)伐树、挖根树:伐树、挖根树工程量按数量计算。

(2)挖芦苇根:挖芦苇根工程量按面积计算。

(3)整理绿化用地:整理绿化用地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4)栽植乔木:栽植乔木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5)栽植棕榈类:栽植棕榈类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6)栽植攀缘植物:栽植攀缘植物工程量按不同生长年限以“株”计算。

(7)栽植色带:栽植色带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8)栽植花卉:栽植花卉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或面积计算。

(9)铺种草皮:铺种草皮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0)喷播植草:喷播植草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区别(1)栽植竹类: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丛生竹按不同的土球规格以“株丛”计算;散生竹按胸径以“株”计算。

(2)栽植灌木: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裸根灌木按不同高度以“株”计算。

(3)栽植绿篱: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按设计图示以长度或面积计算。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裸单行或双行不同篱高以“米”计算。

(4)栽植水生植物: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按设计图示数量或面积计算。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种类以“株”计算。

(5)喷灌设施: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管道按图示管道中心长度以“米”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及附件所占的长度。

直埋管道的土方工程:回填土按管道挖土体积计算,管径在500mm以内的管道所占面积不扣除;UPVC给水管固筑应按设计图示以“处”计算。

阀门分压力、规格及连接方式以“个”计算。

水表分规格和连接方式以“组”计算。

喷头分种类以“个”计算。

管道刷油分管径以“米”计算,铁件刷油以“千克”计算。

给水井砌筑以“米”计算。

二、园路、园桥、假山工程1、园路清单工程量与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相同,都以面积计算。

园林绿化工程定额规定及苗木预算价格

园林绿化工程定额规定及苗木预算价格

1、绿化工程造价包括:苗木预算价、种植费、成活率期养护费、管理费、利润、独立费、苗木差价、税金八部分组成。

2、绿化工程取费基础:苗木预算价。

二、绿化工程费率:1、种植费:大树10%、小树7%。

2、成活率期养护费:正常季节种植12%、反季节种植18%。

3、管理费:3%4、利润:2.5%。

5、税金:城市3.445%、乡镇3.292%。

三、绿化工程定额规定调整说明:1、苗木预算价格包括:圃存价、挖掘费、泥球包扎费、吊装费、运输费、运输损耗、卸车费、种植损耗、采保费、植物检疫费、苗木经营利润等。

2、种植费包括:苗木、草坪的种植及种植后的垃圾及废弃物的清运。

大树种植还包括吊装机械费。

3、成活率期是指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后起连续十二个月。

成活率期养护费包括:草绳绕树干费、常规支撑费、遮荫棚费、软式通气管费、人工费、水电费等。

4、管理费包括:(1)工程所在地范围内的建筑垃圾及其它障碍的清理和外运工作。

费用由甲乙双方在合同中说明。

(2)工程所在地范围内原有苗木的起挖或砍伐挖根;起挖草皮或清除草皮工作。

费用由甲乙双方在合同中说明。

(3)原有苗木起挖后的土球包扎或打浆、修剪、出塘、装车搬运工作。

费用按实结算。

(4)废弃物运输、场地清理工作。

费用按实结算。

(5)整理绿化用地费包括:排地表水;耙细、过筛;回填;找平、找坡等工作。

(6)种植土、营养土:土源由乙方提供,费用由甲乙双方在协商后在合同中注明。

(7)土方造型:机械造型:高度2米以上每立方米1.5元、高度2米以下每立方米1元;人工造型:不分高度每立方米2元。

(8)土方运输:按市政土方规定(不含土源费)。

(9)特殊支撑:业主因美化环境而对支撑提特殊要求的支撑(主要指用材)为特殊支撑。

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注明。

(10)种植、养护中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电源、水源由甲方提供,装表计量。

如不装表,水电费结算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注明。

(11)灌木种植涉及吊装机械,其费用按实结算。

园林预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园林预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园林绿化工程总说明一、《宁夏回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B)、《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

1-2008),及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在《2008宁夏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我区现行的种植工程技术规程及我区的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本定额共分八章,包括:土石方工程;绿化种植工程;绿化养护工程;假山工程;园路工程;园桥工程;园林小品工程;措施项目及其他.二、本定额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的园林绿化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及绿化养护工程.三、本定额是以量价合一的形式表现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并在执行过程中对价格实行动态管理的计价定额。

四、本定额适用于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

本定额是编制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也是编制企业定额的基础,是指导劳务结算与支付管理的依据.五、本定额是编制和审核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标底、竣工结算的依据;是鉴定与控制工程造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和编制企业定额的基础。

六、本定额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反映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除定额允许调整或换算外,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人工、材料、机械、消耗等与本定额不同而调整定额.七、本定额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B)的原则;定额各章节划分、项目设置、清单编码按照《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送审稿)编制。

定额分别列出了清单编码和定额编码,以达到清单与定额相互指引和衔接的目的,同时满足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两种需要。

八、本定额中人工工日消耗量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

园林绿化工程清单计价定额

园林绿化工程清单计价定额

E.园林绿化工程说明一、本《园林绿化工程清单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公园、山区、道路等的绿化工程,园路、园桥、假山工程,园林景观工程。

二、园林建筑工程项目,如亭、台、楼阁、长廊的柱、梁、墙、喷泉的水池等按A.建筑工程相关项目执行。

三、园林建筑工程的装饰以及混凝土花架、桌凳等的饰面按B.装饰工程相关项目执行。

四、本园林绿化工程搭设脚手架费用按F.措施项目相关项目执行。

五、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是按过筛净砂编制的,各地应将过筛人工费和损耗纳入材料预算价格。

定额中考虑了砂的膨胀率,因质量要求现场过筛的人工费及筛砂损耗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六、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强度等级,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允许按附录换算,但定额中各种配合比的材料用量不得调整。

七、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是按中(细)砂、特细砂编制,计算时应按实际使用砂的种类分别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E.A 绿化工程说明一、一般说明(一)绿地喷灌设施安装按A.建筑工程、C.安装工程相应子目计算。

(二)苗木计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胸径(干径)”应为地表面向上1.2m高处树干的直径。

2.“株高”应为地表面至树顶端的高度。

3.“冠丛高”应为地表面至乔(灌)木顶端的高度。

4.“篱高”应为地表面至绿篱顶端的高度。

5.“生长期”应为花木种植至起苗的时间。

6.“养护期”应为招标文件中要求苗木栽植后承包人负责养护的时间。

二、绿地整理(一)本定额未包括挖土外运、借土回填、整理绿地超过300mm厚度的挖填,应另行计算。

(二)屋顶花园基底处理的定额项目未包括水平及垂直运输费用,应另行计算。

(三)屋顶花园基层处理项目做法多样,本定额仅列了1∶3中砂水泥砂浆找平(找坡)层20厚,SBS防水卷材层一层,1∶2.5中砂水泥砂浆排水(保护)层20厚,过滤层炉渣100厚,轻质土铺蛭石100厚综合而成。

工序中还包括闭水试验,安埋透水管,排水口等。

如果设计不同,可作相应调整。

三、栽植花木(一)绿化工程以原土回填为准,若需换土(即将树木不易成活的原坑土不用,再运种植土到坑边),按“换土”子目计算。

(整理)河南省园林定额说明-E

(整理)河南省园林定额说明-E

总说明一、《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定额(2008)》"E 园林绿化工程"(以下简称本综合单价),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河南省市政工程单位综合基价(2002年)》及《河南省市政工程单位综合基价园林绿化分册》的基础上,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现行的施工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的,是反映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标准。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公园、游园、广场、道路、生活区等园林绿化工程的新建和扩建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包括绿化工程,园路、园桥、假山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土方工程,打桩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工程,构件运输,装饰工程和措施项目共10个分部。

其中,YE.4、YE.5、YE.6、YE.7、YE.8、YE.9为扩展的分部工程。

四、本综合单价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拦标价和竣工结算的政府指导价;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计价的基础;是企业编制内部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精品文档择经济合理的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参考。

五、园林绿化工程造价由工程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六、实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的招标标底(拦标价)和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是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本综合单价相应项目综合单价的乘积之和。

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措施项目费用由组织措施项目费、技术措施项目费组成。

其他项目费由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组成。

规费由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组成。

2004《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园林绿化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004《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园林绿化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E.C 园林景观工程册说明一、一般说明(一)本分部有独立的挖土石方和基础工程按A.建筑工程相关项目计算。

(二)膜结构的亭、廊应按A.建筑工程相关项目计算。

(三)柱顶石(磉蹬石)、木柱、木屋架、钢柱、钢屋架、屋面木基层和防水层等,按A.建筑工程相关项目计算。

(四)园林小摆设包括:果皮箱、放置盆景的须弥座、匾额、花瓶、花盆、石鼓、坐凳及小型水盆、花坛、花池等。

(五)非原木(不带树皮)的花架柱梁按A.建筑工程相关项目计算.(六)喷泉及装饰按A.建筑工程、B.装饰工程、C.安装工程相关项目计算。

二、原木、竹构件原木柱、梁、檩、椽适用于带树皮构件,不适用于刨光的圆形木构件,刨光的圆形木构件按A.建筑工程相关项目计算。

三、亭廊屋面(一)树皮、麦草、山草、茅草等屋面,不包括檩、桷,应另行计算。

(二)“屋面板带桷子”项目的板厚,不包括桷子的厚度。

(三)预制不带桷子屋面板按A.建筑工程平板项目执行,但人工应乘以系数1.4。

(四)彩色压型钢板亭屋面按A.建筑工程相关项目计算。

四、圆形桌椅(一)木制飞来椅制安定额包括扶手、靠背及在坐凳平盘上凿卯眼,与柱拉结的铁件安装用工亦包括在定额内。

(二)现浇混凝土飞来椅只包括扶手、靠背、平盘,预制靠背条另行计算。

五、杂项(一)“树身和树根连塑”及“树头和树根连塑”应分别计算工程量。

1.钢筋混凝土制作的树身芯,按现浇柱定额子目执行,钢筋混凝土制作的树桩芯,按零星构件定额子目执行;若是砖砌的,按砖砌园林小摆设定额子目执行。

2.树身(头)塑树皮按展开面积计算,执行“塑树皮”定额子目。

3.塑树根按延长米计算,执行“塑树根”定额子目。

(二)石浮雕应按下表分类:(三)三飞砖砖檐按双层菱角檐、抽屉檐定额项目计算。

(四)独立须弥座只适用于高度500mm 以内,若超过500mm,按台基须弥座定额项目计算。

(五)阴包阳刻字,一般用于碑镌字,字体笔划四边阴刻,形成字体笔画凸出的效果。

园林绿化工程清单计价定额

算;棕榈类不带土球者的起挖栽植根据其高度按相应的裸根乔、灌木子目计算。(六)本定额未包括苗
木花卉的价格,应另行计算。(七)本定额未列特大、名贵及古树木的起挖和栽植,发生时,按实计算。(八) 栽植花木项目中带土球花木的包扎材料,定额按草绳、麻袋(片)综合考虑,无论使用稻草,塑料编织 袋(片)和塑料简易花盆等包扎者,均按定额执行,不得换算。(九)本定额绿化工程包括种植前的准
备和种植过程中的工料、机械费用,以及花坛和草皮栽培后10天以的养护工作。起挖带土球乔、灌木
及挖树坑土的人工费已包括在各子目,不得另外计算。(十)本定额绿化工程已包括施工后绿化地
围2m以的清理工作,不包括种植前清除垃圾及其他障碍物,障碍物及种植前后的垃圾场外运输应另行 计算。(十一)绿化工程包括施工点50m围的搬运,若超过时,另行计算超运距费用,同时不扣减50m。
说明
一、一般说明 (一)本分部包括的容:园路、园桥、堆砌及塑假山、驳岸工程等。(二)本分部适用
围:公园、小游园、庭园的园路、园桥、假山、水面驳岸。(三)园路、园桥、假山(堆筑土山丘除外), 驳岸工程等的挖土、开凿、回填等应按A.建筑工程相关项目计算。(四)如遇某些构配件使用 钢筋混
凝土或金属构件时,应按A.建筑工程或D.市政工程相关项目计算。 二、园路、园桥、地面工程(一)
木栽植后承包人负责养护的时间。二、绿地整理 (一)本定额未包括挖土外运、借土回填、整理绿地
超过300mm厚度的挖填,应另行计算。 (二)屋顶花园基底处理的定额项目未包括水平及垂直运输 费用,应另行计算。(三)屋顶花园基层处理项目做法多样,本定额仅列了 1 : 3中砂水泥砂浆找平(找
坡)层20厚,SBS防水卷材层一层,1 :2.5中砂水泥砂浆排水(保护)层20厚,过滤层炉渣100厚, 轻质土铺蛭100厚综合而成。工序中还包括闭水试验,安埋透水管,排水口等。如果设计不同,可作相 应调整。三、栽植花木 (一)绿化工程以原土回填为准,若需换土(即将树木不易成活的原坑土不用, 再运种植土到坑边),按“换土”子目计算。(二)树木栽植后,需要使用支撑的,按实际使用情况套

园林绿化工程清单计价定额.doc

园林绿化工程清单计价定额。

e .景观美化项目说明一、本《园林绿化工程清单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公园、山区、道路等绿化工程。

花园道路、花园桥梁、假山和花园景观项目。

第二,园林建设项目,如亭台楼阁、亭台楼阁、柱、梁、墙、喷泉和长廊水池等。

应根据a .建设项目实施。

第三,园林建设项目的装饰和混凝土花架、桌子、凳子的饰面应按b .装饰工程的相关项目进行。

四、园林绿化工程搭设脚手架的费用按工程相关项目f .措施执行。

五、混凝土和砂浆的定额是根据筛净砂配制的,各地应将筛人工费用和损失纳入材料预算价格。

定额中考虑了砂的膨胀率,由于质量要求,现场筛分的人工成本和筛分损失也包含在定额中,不再单独计算。

六、混凝土的定额和砂浆强度等级,与设计要求同时不同,允许按附录换算,但各种配合比的定额材料用量不得调整。

七、混凝土和砂浆的定额是根据中(细)砂、细砂配制的,计算时应根据实际使用砂的种类分别适用于相应的定额项目。

E.a .绿化工程说明一、概述(一)绿地喷灌设施的安装按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相应分项计算。

(二)苗木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胸高直径(树干直径)”应为离地面1.2米的树干直径。

2.“植物高度”应为从地面到树顶的高度。

3.“树冠高度”应为从地面到乔木(灌木)木材顶部的高度。

4.“树篱高度”应为从地面到树篱顶部的高度。

5.“生长期”是指从种植花木到出苗的时间。

6.“养护期”应为招标文件中要求承包商负责苗木种植后养护的时间。

二、绿化修整(一)本定额不包括挖土外运、取土回填、修整绿化厚度超过300毫米的挖土和填土,应单独计算。

(二)屋顶花园地下室处理的定额项目不包括水平和垂直运输费用,应分别计算。

(3)屋顶花园地基的处理有多种方法。

本定额仅列出了1: 3中砂水泥砂浆找平(找坡)层在XXXX年月建筑要素单价基础上计算的成本值。

包括因工程数量错误而可能增加的工程费用。

不包括因风险因素(如随后几个月和几年的价格上涨)导致的投资增加,以及因时间迁移导致的投资利息支出。

园林绿化定额总说明

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费用计算顺序表(一) (适用于采用定额计价模式的工程)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费用计算顺序表(二)(适用于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工程)(一)分部分项工程、零星工作项目综合单价计算顺序表(二)措施项目费计算顺序表(三)规费计算顺序表(四)其他项目费计算顺序表(五)税金《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总说明一、《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的要求,并总结了我省近年来在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中,广泛使用,较为成熟的经验,结合我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的具体情况编制的.二、本定额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中的新建、扩建工程、不适用于维修、改建和临时性工程.三、本定额是完成定额规定项目内容,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耗用量的社会平均水平;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竣工结算、调解造价纠纷、评判投标报价的依据;也可作为编制企业定额及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合格的材料、苗木、成品、半成品为基础进行编制的。

五、本定额依据现行的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国家及本省颁布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

六、本定额工作内容中,列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施工工序虽未详述,业已包括在内。

七、本定额人工消耗量,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八、本定额中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其他材料。

1.主要材料:消耗量按相关规定计入了施工损耗并加括号,使用时应按市场价及合同约定或甲乙双方签证计列。

2。

辅助材料已按基期价计入;零星材料以“其他材料费”的名称以“元"表示.3.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均已包括施工现场内运输损耗、操作损耗和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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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园林绿化工程说明一、本《园林绿化工程清单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公园、山区、道路等的绿化工程,园路、园桥、假山工程,园林景观工程。

二、园林建筑工程项目,如亭、台、楼阁、长廊的柱、梁、墙、喷泉的水池等按A.建筑工程相关项目执行。

三、园林建筑工程的装饰以及混凝土花架、桌凳等的饰面按B.装饰工程相关项目执行。

四、本园林绿化工程搭设脚手架费用按F.措施项目相关项目执行。

五、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是按过筛净砂编制的,各地应将过筛人工费和损耗纳入材料预算价格。

定额中考虑了砂的膨胀率,因质量要求现场过筛的人工费及筛砂损耗已包括在定额,不另计算。

六、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强度等级,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允按附录换算,但定额中各种配合比的材料用量不得调整。

七、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是按中(细)砂、特细砂编制,计算时应按实际使用砂的种类分别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E.A绿化工程说明一、一般说明(一)绿地喷灌设施安装按A.建筑工程、C.安装工程相应子目计算。

(二)苗木计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胸径(干径)”应为地表面向上1.2m高处树干的直径。

2.“株高”应为地表面至树顶端的高度。

3.“冠丛高”应为地表面至乔(灌)木顶端的高度。

4.“篱高”应为地表面至绿篱顶端的高度。

5.“生长期”应为花木种植至起苗的时间。

6.“养护期”应为招标文件中要求苗木栽植后承包人负责养护的时间。

二、绿地整理(一)本定额未包括挖土外运、借土回填、整理绿地超过300mm厚度的挖填,应另行计算。

(二)屋顶花园基底处理的定额项目未包括水平及垂直运输费用,应另行计算。

(三)屋顶花园基层处理项目做法多样,本定额仅列了1∶3中砂水泥砂浆找平(找坡)层20厚,SBS防水卷材层一层,1∶2.5中砂水泥砂浆排水(保护)层20厚,过滤层炉渣100厚,轻质土铺蛭100厚综合而成。

工序中还包括闭水试验,安埋透水管,排水口等。

如果设计不同,可作相应调整。

三、栽植花木(一)绿化工程以原土回填为准,若需换土(即将树木不易成活的原坑土不用,再运种植土到坑边),按“换土”子目计算。

(二)树木栽植后,需要使用支撑的,按实际使用情况套用“树木支撑”子目。

(三)树木栽植前后,因季节、气候原因,树干需要缠绕草绳者,按实际套用“树木缠绕草绳”子目。

本定额起挖带土球乔(灌)木、竹类子目中草绳的材料消耗量,主要用于包扎土球根盘。

(四)“挖草皮”指人工培植的草皮,如零星自找草皮,另行计算。

散铺草皮的草皮面积按实际绿化面积的30%计算,草皮损耗按10%计算;工程量按铺种面积计算,不扣除空隙面积;满铺草皮按实际绿化面积计算。

(五)绿篱、攀缘植物、花草等需要计算“起挖”项目时,参照灌木的起挖子目计算;棕榈类不带土球者的起挖栽植根据其高度按相应的裸根乔、灌木子目计算。

(六)本定额未包括苗木花卉的价格,应另行计算。

(七)本定额未列特大、名贵及古树木的起挖和栽植,发生时,按实计算。

(八)栽植花木项目中带土球花木的包扎材料,定额按草绳、麻袋(片)综合考虑,无论使用稻草,塑料编织袋(片)和塑料简易花盆等包扎者,均按定额执行,不得换算。

(九)本定额绿化工程包括种植前的准备和种植过程中的工料、机械费用,以及花坛和草皮栽培后10天以的养护工作。

起挖带土球乔、灌木及挖树坑土的人工费已包括在各子目,不得另外计算。

(十)本定额绿化工程已包括施工后绿化地围2m以的清理工作,不包括种植前清除垃圾及其他障碍物,障碍物及种植前后的垃圾场外运输应另行计算。

(十一)绿化工程包括施工点50m围的搬运,若超过时,另行计算超运距费用,同时不扣减50m。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伐木、挖树根(蔸),以“株”计算。

二、砍挖灌木丛、丛生竹根按“丛”计算;砍挖单株灌木、散生竹则分别以“株”计算。

三、栽植乔木、散生竹、单株灌木、棕榈类,以及苗木假植、树木支撑,按“株”计算;栽植丛生竹以“丛”计算。

四、栽植攀缘植物、水生植物按“株”计算。

五、栽植绿篱按设计图示的种类、高度、行数,分别按长度以“米”计算。

六、树干绕草绳以树胸径划分按绕缠长(高)度以“米”计算。

七、屋顶花园基底处理,按面积以“平米”计算。

八、清除草皮、整理绿化地、栽植色带、栽植花卉、铺种草皮均按面积以“平米”计算。

E.A.3绿地喷灌(编码:050103)按A.建筑工程、C.安装工程相关项目执行E.C.3花架(编码:050303)按A.建筑工程相关项目执行E.B园路、园桥、假山工程说明一、一般说明(一)本分部包括的容:园路、园桥、堆砌及塑假山、驳岸工程等。

(二)本分部适用围:公园、小游园、庭园的园路、园桥、假山、水面驳岸。

(三)园路、园桥、假山(堆筑土山丘除外),驳岸工程等的挖土、开凿、回填等应按A.建筑工程相关项目计算。

(四)如遇某些构配件使用钢筋混凝土或金属构件时,应按A.建筑工程或D.市政工程相关项目计算。

二、园路、园桥、地面工程(一)本定额仅编制了传统作法的园路、园桥、地面,其他做法的园路、园桥、地面按A.建筑工程、B.装饰工程相关项目计算。

(二)园路地面定额已包括了结合层,不包括垫层,垫层按A.建筑工程相关项目计算。

(三)定额块料面层的规格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

但定额中所列的结合层砂浆(铺砂)数量不作调整。

(四)路沿、路牙材料与路面相同时,其工料、机械已包括在定额,若路沿、路牙用料与路面不同时,应另行计算。

(五)砖地面、卵地面和瓷片地面定额已包括了砍砖,筛选,清选子、瓷片等工料,不另计算。

(六)“人字纹”、“席纹”铺砖地面按“拐子锦”定额计算,“龟背锦”按“八锦”定额计算。

(七)满铺卵拼花地面,指用卵拼花。

若在满铺卵地面中用砖、瓦瓷片拼花时,拼花部分按相应的地面定额计算,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5。

(八)满铺卵地面,若需分色拼花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2。

(九)桥面砂浆嵌缝已包括在定额,不得另行计算。

(十)栏板望柱制安如为斜形或异形时,其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20。

(十一)地伏项目综合了凿柱根卡口用工,不带雕饰地伏按“阶沿及阶条”定额项目计算。

(十二)素头望柱定额包括万字边、卷草、祥云等平浮雕雕刻用工。

(十三)现浇栏杆(栏板)项目,包括扶手、栏杆(栏板)、平盘、下坎,不包括望柱和柱上的莲花头。

三、堆砌假山、塑假山工程(一)堆砌假山、塑假山、自然式驳岸定额项目均未包括基础,基础按A.建筑工程定额执行。

(二)钢骨架塑假山的定额中未包括钢骨架工料费,应按A.建筑工程“现浇构件钢筋制安”定额项目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35。

(三)砖骨架塑假山,如设计要求做部分钢骨架时,应另行计算。

(四)定额中的铁件用量与实际不同时,可以调整。

(五)假山定额项目是按露天、地坪上施工考虑的,其中包括施工现场的相、叠山、支撑、勾缝、养护等全部操作过程,但不包括采购山前的选,选费用归入材料预算价格。

若是在室叠塑假山或作盆景式假山时,仍执行本定额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5。

(六)叠塑假山均按人工操作、土法吊装考虑的,不论采用种机械或完全不用机械,以人工代之,均按定额执行,不得换算。

(七)叠山是园林中以数量较多的山堆叠而成的具有天然山体形态的假山造型。

又称“迭”(叠)或“掇山”,一般人称堆砌假山。

(八)塑是将普通(砖)材,甚至某些建筑垃圾作为芯料,用钢筋、铁件、铅丝伸入绑扎形成骨架(胚胎),然后用形状自然、具有纹理皱折的块(或片)连镶带贴,或用掺有矿物颜料的水泥砂浆抹面,经过工艺加工塑造成各式雄浑圆润的“品”,亦称人工仿或假塑。

(九)笋是园林中观赏品之一,北称“剑”,是形体修长如笋似剑的山的总称。

(十)点是园林叠造景式之一,用少量具有个性的山零星散布、点缀成景,而不要求具备完整的山形,以欣赏山个体姿(形)态或组合状貌为主,通常可观不可游。

四、驳岸(一)规则式驳岸按A.建筑工程相关项目计算。

(二)本章卵护岸适用于满铺卵护岸,不适用于点布大卵护岸。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园路桥工程(一)各种园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米”计算。

(二)园路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两边各加宽50mm乘以厚度,以“立米”计算。

(三)园桥:基础、桥台、桥墩、护坡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米”计算;桥面按“平米”计算。

(四)园路地面,应扣除0.5m2以上的佛座、树池、花坛、沟盖板、须弥座、照壁、香炉基座及其他底座所占面积。

不扣除牙子所占面积。

(五)墁子地面不扣除砖、瓦条拼花所占面积。

若砌砖芯时,应扣除砖芯所占面积。

(六)卵拼花、拼字,均按其外接矩形或圆形面积计算。

(七)贴瓷片按实铺面积计算,瓷片拼花、拼字按其外接矩形或圆形面积计算,工程量乘以系数0.80。

(八)路牙铺设、树池围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九)嵌草砖铺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米”计算。

(十)拱旋、碹脸制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米”计算。

(十一)仰天、地伏以设计图示尺寸以“立米”计算,不扣除望柱卡口所占体积。

(十二)望柱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根”计算。

(十三)现浇砼栏杆、栏板及预制栏杆条、栏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米”计算;预制栏杆芯按框外围面积以m2计算。

(十四)作撑鼓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块”计算。

(十五)作栏板以望柱边间的图示尺寸以“平米”计算。

二、堆砌假山及塑假山工程(一)堆砌假山的工程量按实际使用料数量以“吨”计算。

计算公式:堆砌假山工程量(t)=进料的验收数量-进料验收的剩余数量。

如无料进场验收数量,可按下列公式计算:W重=2.6×A矩×H大×K n式中A矩——假山不规则平面轮廓的水平投影面积的最大外接矩形面积;H大——假山着地点至最高点的垂直距离;K n——隙折减系数,计算规则如下:当H大≤1m时,K n=0.77;H大≤3m时,K n=0.653;H大≤4m时,K n=0.60。

2.6——料比重(t/m3)(注:在计算驳岸的工程量时,可按料比重进行换算)。

(二)塑假山的工程量按其表面积以“平米”计算。

(三)墙(砖、混凝土)面人工塑的工程量计算:1.锚固钢筋:按设计图示长度以理论质量(吨)计算。

2.砖胎:按实际施工数量以“立米”计算。

3.抹面:按实际完工表面积计算。

(四)点风景及单体孤峰按单体料体积(取其长、宽、高各自的平均值)乘以料比重(2.6t/m3)以“吨”计算。

(五)堆筑土山丘按设计图示山丘水平投影外接矩形面积乘以高度的1/3,以体积计算。

(六)笋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支”计算。

(七)山坡台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三、驳岸:(一)砌驳岸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米”计算。

(二)原木桩驳岸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度(包括桩尖)乘以截面积以“立米”计算。

(三)铺砂卵护岸按设计图示尺寸平均护岸宽度乘以长度以“平米”计算。

E.C园林景观工程说明一、一般说明(一)本分部有独立的挖土和基础工程按A.建筑工程相关项目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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