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环保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环境保护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范例(三篇)

环境保护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范例____年环境保护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环境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应对和处置,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护公民身体健康和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第二条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应对和处置。
第三条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自然灾害、技术事故、恶意破坏等原因引起的、具有以下特点的环境污染事件:对环境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危害;需要采取紧急应对措施;对社会公众和经济发展产生严重影响。
第四条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减少环境损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第五条应急工作应坚持防范为主、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科学施策的原则。
第二章预案编制和组织实施第六条本应急预案由环境保护部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并征求相关部门和各地方的意见。
第七条本应急预案分为预案编制、应急组织、应急处置、后续处置和评估五个部分,具体内容见附件。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第九条各地方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宣传和培训,确保相关人员熟悉应急预案的内容和应急程序。
第十条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工作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并与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相衔接,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第三章应急组织第十一条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组织由环境保护部组织,根据具体情况可以设立临时指挥部。
第十二条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组织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组织相关人员、专家和救援队伍,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确定应急物资和装备的调配和使用。
第十三条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组织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地方的支持和配合,确保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组织要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并根据需要请求上级支持和协助。
第十五条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组织要及时向公众发布事故情况和应急通告,组织指导公众的避险和防护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综合环境应急预案(精选5篇)

突发环境事件综合环境应急预案(精选5篇)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有时会突发意外事故,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很有必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应急预案。
那么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突发环境事件综合环境应急预案(精选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突发环境事件综合环境应急预案1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健全市、区环保系统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联动机制,建立统一指挥、综合有力、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确保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以及《武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武汉市行政区域内或发生在周边地区及跨流域的江河上游可能波及到武汉市行政区划范围造成较大以上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一般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适用于区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武汉市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武汉市放射性污染应急预案》另行制定)。
(四)事件分级按照事件严重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二、工作原则(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把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隐患的排查及日常监测、监管工作,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及时督促整改和消除污染,有效预防污染事故的发生。
(二)统一领导,属地管理。
各区环保局应当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协同应对、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组织开展、落实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三)整合资源,加强演练。
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发展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适时组织市区联合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升全市应急处置能力,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科学决策、快速高效、分工明确的环境应急处置体系。
福建省环保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福建省环保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一、背景
福建省作为沿海省份,拥有众多的工业企业和人口密集区域。
为了保护和改善福建省的生态环境,福建省环保厅制定了一套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二、目标
三、应急预案的阶段
1.预警阶段
在预警阶段,福建省环保厅通过监测和分析环境监测数据,提前发现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并向相关单位发布预警通知,要求其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2.响应阶段
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福建省环保厅会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在该阶段,环保厅会将事件情况通报给上级部门,并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协调,确定事件的责任单位并组织召开应急指挥部会议。
3.处置阶段
4.恢复阶段
当突发环境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和处理后,福建省环保厅会与相关单位一起进行环境恢复工作,并对事件的影响进行评估和监测,确保环境能够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
四、应急资源
为了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福建省环保厅在预案中详细列出了各种应急资源的准备和调配方式,包括应急人员、装备、设备和资金等.
1.应急人员
2.应急装备和设备
3.应急资金
五、应急演练
为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福建省环保厅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模拟各种突发环境事件,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和完善.这些演练主要包括指挥系统演练、装备设备使用演练和应急救援演练等.
六、宣传和教育
七、总结
福建省环保厅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一个系统完备的应急管理体系,它的建立和实施可以有效应对各种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并最大程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损害和污染.它为福建省的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支撑和保障.。
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一、应急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废气、废水、固废、危险化学品、有毒化学品、电磁辐射,以及核、生物化学等环境污染、破坏事件;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事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其它严重污染事故等。
二、组织机构市环境保护局成立市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市环保局局长XX同志任组长,下辖市环境监察应急小组和市环境监测应急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辖区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报告,调查事故原因、污染源性质及发展过程,立即作出应急处置措施反应;及时向市政府报告辖区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及其处理情况;组织辖区内重大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事件的现场监察、监测及处理;领导市环境监察应急小组和市环境监测应急小组的应急处理工作。
市环境监察应急小组由市环保局污染控制科和市环境监察大队组成。
负责应急事故的现场调查、取证;提供应急处置措施建议;协助有关单位做好人员撤离、隔离和警戒工作;立案调查事故责任;做好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市环境监测应急小组由市环保局自然保护科和市环境监测站组成。
负责污染物的现场快速定性分析、为应急处理提供依据;对环境污染物的性质、危害程度做出准确的认定;对环境恢复、生态修复提出建议措施等;办好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交给的其它任务。
三、工作程序任务受领及要求市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接到污染事故发生的警报后,应立即通知市环境监察应急小组和市环境监测应急小组赶赴现场,当出现重、特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时,领导小组应有一名以上成员到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市环境监察应急小组受领导任务后,应尽可能了解以下内容并及时向市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原因以及已造成的污染范围;污染源种类、数量、性质;事故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可控性及预采取的措施;本小组基本任务、到达时限等要求;友邻小组的任务,可能得到的支援及协同规定;上级指挥机构位置、指挥关系、联络方法;受领任务后48小时内发出速报,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污染源、经济损失、人员受害情况等;其它需要清楚的情况。
环保突发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环保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行政区域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各类环保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如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包括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有毒化学品等造成的污染;2. 突发性生态破坏事件,如破坏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等;3. 突发性辐射事故;4. 突发性大气污染事件,如重污染天气;5. 其他可能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三、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快速响应和处置能力;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成立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环保应急指挥部,全面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指挥和协调工作;3. 快速反应,协同配合: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4. 科学评估,分类处置: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制定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5. 信息公开,透明度原则:及时向公众发布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应对能力。
四、应急组织体系1. 市级环保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市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指挥和协调工作;2. 县(区)、乡镇(街道)级环保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指挥和协调工作;3. 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五、应急响应程序1. 预警:发现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苗头,及时启动预警机制,采取预防措施;2. 应急响应: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采取应急处置措施;3. 应急处置: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隔离污染源、控制污染扩散、救治受伤人员、疏散受影响群众等;4. 后期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得到控制后,组织开展调查、评估、修复等工作,恢复环境质量。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5则范文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5则范文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一、背景与目的近年来,环境污染事件频发,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旨在规范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影响。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业污染、化学污染、放射性污染、生物污染等。
三、应急组织和指挥机构1. 应急组织机构(1) 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2) 环保部门(3) 公安部门(4) 卫生部门(5) 消防部门(6) 公共安全管理部门(7) 新闻宣传部门2. 指挥机构(1) 主指挥人员:由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派,负责协调指导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 次指挥人员:由各部门指派,负责指挥具体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处置流程1. 污染源监测和报告(1) 污染源监测:环保部门负责建设污染源监测系统,定期监测污染源的排放情况。
(2) 汇报:一旦发现污染源异常排放情况,相关单位应立即向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
2. 应急响应(1) 启动应急响应: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污染程度和影响范围,决定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并通知相关单位。
(2) 人员疏散和安全封控:公安部门负责组织人员疏散和设置安全封控区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3) 应急救援:消防部门负责进行灭火和救援工作,预防事故进一步扩大。
(4) 应急资源调配: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调配应急救援资源,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5) 协调处置帮扶:公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调度各部门的力量和资源,协助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6) 新闻宣传:新闻宣传部门负责及时发布事故情况和应急处置进展,维护社会稳定。
3. 清除污染和恢复工作(1) 污染清除:环保部门负责组织清除污染物,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2) 生态恢复: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对受到污染的生态环境进行治理和恢复工作。
环境保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环境保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了建立健全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和应对环境保护突发事件,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环境保护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把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环境风险的监测、预警和防范,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损失。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3、快速反应,科学处置。
建立健全快速响应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队伍的作用,采用科学有效的方法和手段,提高应急处置的效率和水平。
4、资源共享,协同应对。
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协调配合,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应对环境保护突发事件的合力。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一)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成立环境保护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环境保护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专家组、应急监测组、应急处置组、应急保障组等工作机构。
(二)应急指挥部职责1、研究制定环境保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2、统一指挥和协调环境保护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环境保护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4、发布有关环境保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命令、指示和信息。
(三)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1、承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负责环境保护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分析、报告和发布工作。
3、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环境保护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4、组织制定和修订环境保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四篇)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应急预案制定依据1.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2. 相关部门的规章制度3. 省、市、县相关应急预案要求二、应急预案目的本预案是为了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发生,及时、有效地组织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环境破坏,保障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发展。
三、应急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单位内部及与社会各方之间在环境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中的协调、联动和协作等事项。
四、应急预案启动条件一旦发生环境突发事件,或者接到相关部门通知,经相关部门确认应急情况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的,本单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五、应急预案组织架构及职责1、指挥部:负责制定预案和组织实施,统一指挥、指导和协调各相关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处置组:负责应急处置方案执行,协调相关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信息保障组:负责做好应急信息收集、分析和发布工作。
4、保障组:负责提供物资、设备支持,并保障救援人员的安全。
5、后勤组:负责处理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6、协调组单位:负责协调相关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应急处置的顺利进行。
六、应急预案的执行1、启动应急预案后,各部门要根据预案建立统一指挥体系,确保信息畅通、命令迅速传达。
2、各部门要加强通讯联系,确保信息传达准确及时。
3、应急预案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共同应对突发情况。
4、应急处置过程中,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情况,确保上下级、左右相邻单位之间的通讯联络顺畅。
七、应急预案结束1、环境突发事件处置完成后,应急处置组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2、撤销应急预案后,各部门要做好善后工作,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3、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预案执行效能,不断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以上就是一份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范文,希望能够对您在应对环境突发事件时有所帮助。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二)一、概述环境突发事件指的是由自然灾害、事故和突发事件等引起的,对环境产生严重危害、破坏和污染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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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环保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福建省环保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 总则编制目的保证《福建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顺利实施,完善省环保系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环保部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环境安全。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省环保系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不含核与辐射污染、重污染天气、海上溢油事件、船舶污染事件、赤潮灾害事件应急)。
辐射污染事件应急工作按照《福建省环境保护厅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按照《福建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执行;核应急、海上溢油事件、船舶污染事件、赤潮灾害事件的应对工作按照其他相关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工作原则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积极预防,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先期处置,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快速反应、科学处置的原则。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我省环保系统各有关部门立即自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事件分级按照事件严重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5)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
本预案的表述中,“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 组织指挥体系领导机构省环保厅设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省环保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组长:省环保厅主要负责人副组长: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厅领导成员单位:厅办公室、规划财务处、监测科技处、大气环境管理处、土壤环境管理处、水环境管理处、自然生态保护处、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监察总队、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环境信息中心、固体废物及化学品环境管理技术中心、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站等有关处室、单位。
厅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执行省政府、环保部有关环境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指示和要求;负责指挥和协调省内各级环保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协助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日常工作机构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厅环境应急办,挂靠在厅相关单位),作为厅应急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
主要职责为:承担厅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落实应急领导小组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工作的要求;接收突发环境事件的报警信息,及时调度情况,初步判断事件等级,并向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根据事发地环保部门以及现场工作组反馈的情况,及时传递和报送事件调查处理信息和报告;开展区域和部门应急联动;负责厅环境应急预案的修编及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指导各地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管理工作;完成厅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应急任务等。
成员单位职责厅办公室:配合厅新闻发言人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协助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的组织工作;协调相关工作的上传下达。
规划财务处: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的经费保障工作。
监测科技处:组织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
水环境管理处:参与水污染事件应对,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的水环境综合处置工作。
大气环境管理处:参与大气污染事件应对,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的大气环境综合处置工作。
土壤环境管理处:参与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及重金属污染事件应对,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的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及重金属污染环境综合处置工作。
自然生态保护处:参与自然生态环境和生物物种安全事件应对,指导和监督突发环境事件区域的生态恢复工作。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组织、协调各级环境监测站的应急监测工作,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提供监测数据及分析报告,确定危害范围和程度,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现场的调查、取证。
省环境监察总队:参与突发环境事件污染源应急排查工作,涉及环境污染责任事故的,对肇事企业与事发地环保部门联合开展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
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负责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过程中有关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负责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事发现场信息收集工作;指导各设区市级的环保部门制定各自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省固体废物及化学品环境管理技术中心:参与涉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突发环境事件应对。
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协助厅办公室应对新闻媒体的相关报道,做好舆情监控和舆论引导工作;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宣传教育工作。
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负责对突发环境事件区域进行污染物扩散趋势分析,提供分析报告,为应急领导小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做好环境风险评估、污染场地修复及突发环境事件环境损害评估等方面的研究和技术支持工作。
省环境信息中心:负责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信息网络通讯和数据传输提供保障工作;负责提供突发环境事件相关环境信息技术的支持工作。
省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站:参与海上突发事件影响区域的近岸海域环境监测。
专家组厅环境应急办负责征集专家,建立福建省环境应急专家库(附件5),并根据工作需要增加相关行业专家,组建现场专家组。
专家组负责研判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程度、发展态势等,提出现场应对及安全防护建议,为应急领导小组的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现场工作机构由厅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情况组织成立现场应急工作组,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响应工作,包括应急监测组、污染处置组、调查评估组、后勤保障组和舆情引导组等。
厅环境应急办牵头协调、部署。
视事件类型分别由水环境管理处、大气环境管理处、土壤环境管理处、自然生态保护处组织,省环境监察总队、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省固体废物及化学品环境管理技术中心、事发地环保局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配合地方政府或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开展应急处置,提出环境监管和污染防控要求;组织专家提出控制、消除环境污染和生态修复的建议。
由监测科技处组织,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省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站、事发地环保局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应急监测工作,指导地方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制定环境应急监测方案,确定污染物扩散的范围和浓度;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变化趋势,预测并报告污染物的变化情况以及对人群和生态系统的影响情况等,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由厅环境应急办组织,水环境管理处、大气环境管理处、土壤环境管理处、自然生态保护处、省环境监察总队、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省固体废物及化学品环境管理技术中心、事发地环保局等处室、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当地环保部门查找事发原因和污染源;收集现场应急处置信息,按规定程序记录现场情况、提取相关证据材料,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制作现场勘查、询问笔录;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件的责任追究。
由厅办公室组织,规划财务处、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省环境信息中心、事发地环保局等处室、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应急响应所需的资金、装备、物资、交通、通信、人员、技术等保障工作,负责协调信息报送、媒体联络与宣传工作等。
由厅办公室牵头,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事发地环保局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突发环境事件舆情监控和引导,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有关信息;根据事件现场情况撰写新闻通稿,并按应急领导小组要求,配合省政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协助政府宣传部门开展宣传和舆情引导等工作。
市、县级环保部门各设区市、县(市、区)级环保部门按规定组织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与地方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突发环境事件早发现、早处置。
鼓励相邻、相近的环保部门联合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突发环境事件的联合应急预案,一旦发生跨界突发环境事件,立即赶赴现场共同开展应对工作。
3 风险研判和预警预警分级对可以预警的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预计可能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时,发布蓝色预警;预计可能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时,发布黄色预警;预计可能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时,发布橙色预警;预计可能发生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时,发布红色预警。
风险研判和预警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各设区市、县(市、区)级环保部门结合日常工作,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和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需要预警的及时向本级政府提出预警发布建议,并报告上级环保部门,橙色或红色预警建议要同时报告省环保厅。
厅环境应急办接到橙色或红色预警建议,报应急领导小组核准后,及时向省政府提出预警发布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