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新经济条件下宁波国家高新区科技招商模式研究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2023版)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2023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7.04•【字号】甬政办发〔2023〕33号•【施行日期】2023.08.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2023版)的通知甬政办发〔2023〕3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宁波市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2023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7月4日宁波市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2023版)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全力推进创新深化,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联动发展,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加快建设新时代高水平创新型城市,以创新制胜为宁波“争创市域样板、打造一流城市、跻身第一方阵”提供有力支撑,特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硬科技”创新1.支持重大科技攻关。
围绕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聚焦工业软件、人工智能、海洋经济、新材料、医疗卫生等领域,实施“科创甬江2035”重点研发计划,采用主动布局、公开竞争、定向委托等方式,遴选支持一批重大科技研发攻关项目。
支持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合作,对实际到账金额300万元以上的单个横向项目,符合条件的可列入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序列。
鼓励创新主体与国(境)外机构开展国际人才交流和科技创新项目合作,对符合条件的国际合作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补助。
2.支持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创新任务。
鼓励各类创新主体承担省级以上科技项目。
对牵头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和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相关科技计划的,按国家支持经费给予1:1的分类配套支持;对牵头省“尖兵”研发计划项目、“领雁”研发计划项目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按省定标准给予分类补助。
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国家高新区2013年大招商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国家高新区2013年大招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字号】甬高新[2013]49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国家高新区2013年大招商工作方案的通知(甬高新〔2013〕49号)2013年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
随着宁波市委、市政府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给高新区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和空间。
为认真做好2013年招商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管委会2013年提出的“转型、创新、辐射、示范”的发展原则;以新材料科技城的启动建设为契机,继续围绕建设“三区一城”、全市知识经济中心和全国一流创新型科技园区的总体目标,招商部门将按照“量质并举、强化平台、突出创新”的要求开展全年各项工作,全力推进高新区的经济发展和新城建设。
(一)量质并举:通过全面完成管委会提出的招商任务来保证高新区的经济增长;通过引进高质量的科研和产业项目来提升园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加快集聚科技、人才、资本等高端要素。
(二)强化平台:通过引进一批高质量的龙头和骨干机构来强化平台的集聚、自我配套和辐射能力,做强园区研发创新、创业孵化、智慧城市、智慧物流、检测认证、投融资、文化创意及总部经济等特色产业平台;形成高新区鲜明的“科技、人才、资本”特色,引领全市的知识经济发展。
(三)突出创新:以新材料科技城的启动为契机,积极探索新的产业发展方向;通过资本对接、孵化指导、扶持培育等服务手段来引进和培育创新团队,尝试以“团队为核心、资本为纽带、服务为基础”的创业创新示范社区建设模式;同时积极探索新的平台建设,如电商产业、应用型新材料等平台建设;积极发展创新型的经济业态和商业模式。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若干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1.15•【字号】甬政发[2007]122号•【施行日期】2007.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7〕12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宁波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国函〔2007〕2号)和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意见》(甬党〔2007〕14号)精神,进一步加快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宁波国家高新区)建设和发展,深入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特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努力建设国内一流的创新型国家高新区(一)充分认识加快宁波国家高新区发展的重要意义。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我国加快科技创新和加快高新产业发展的载体。
2007年1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这是我市建设创新型城市和发展高新产业的重要成果,也是我市进一步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加快高新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和着力点。
宁波国家高新区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解放思想,奋发有为,明确目标,自立自强,创新强区,为加快我市的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
全市上下要统一思想,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宁波国家高新区在推进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和加快高新产业发展中的重要意义,积极支持高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使其在创新型城市建设中真正发挥引领和示范的作用。
(二)明确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
加快宁波国家高新区的发展,必须围绕创新链、创业链和产业链的建设,集中发挥科技研发、创业孵化、发展高新产业示范和机制创新等功能,构建起以核心区为基础,与联动区、扩散区相呼应的开放式发展体系。
关于加快宁波国家高新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宁波国家高新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指南》(国科发火〔2008〕273号)和《关于支持宁波高新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的意见》(甬政发〔2008〕115号),加快建设富有宁波特色的科技创新体系,努力创建国内一流的创新型科技园区,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发展方针,紧紧围绕“三区一城”建设目标,大力提升各类创新主体的创新能力和动力,积极推进高新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努力营造激发创新的环境和氛围,加快建设富有宁波特色的科技创新体系,引领和支撑高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3年左右时间的努力,初步建立以科技型企业为主体的高水平技术创新体系,以科研院所和高校为主体的高层次知识创新体系,以公共服务平台为主体的高品质服务支撑体系,以创新环境营造为重点的高效率科技促进体系,为2015年建成国内一流的创新型科技园区奠定坚实基础。
到2011年,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20家;科技研发机构达到180家;公共服务机构达到60家;科技创新人才达到30000名;年专利申请量达到800项;科技企业孵化器面积达到100万平方米。
二、建设以科技型企业为主体的高水平技术创新体系,提高区域创新绩效(三)鼓励企业设立科技研发机构。
鼓励企业单独设立科技研发机构,集中优势资源开展科研攻关或进行新产品开发,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
逐步建立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的梯度培育体系,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区域创新绩效。
到2011年,争取80%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设立企业研发机构,企业研发机构总数超过120家。
(四)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开展产学研合作。
继续深化与中科院、兵科院、浙江大学等大院名校的科技合作,支持和引导企业围绕我市“5+5”产业与国内外科研院所和高校共建研发实体或组建产业技术联盟。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国家高新区“一区多园”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甬政办发[2014]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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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国家高新区“一区多园”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国家高新区“一区多园”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甬政办发〔2014〕7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宁波国家高新区“一区多园”建设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4月21日宁波国家高新区“一区多园”建设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宁波国家高新区“一区多园”建设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3〕28号)精神,进一步统筹全市优势资源,推进宁波国家高新区“一区多园”各分园产业集聚和错位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范围为经宁波国家高新区“一区多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创建分园和挂牌分园(以下简称“各分园”)。
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延伸区和联动区经认定后参照本细则执行。
二、扶持政策(一)加强财税政策扶持1.经认定的宁波国家高新区“一区多园”创建单位,认定当年给予300万元的财政补助,在此基础上被认定为国家级专业园(基地),认定当年再给予300万元的财政补助。
补助资金由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列支。
〔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市发改委配合〕2.相关县(市)区政府对各分园实行独立的财政结算办法,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以2013年各分园实际财政收入为基数,自2014年起前五年内新增税收(仅限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宁波市级留成和县(市)区级留成部分的60%返留各分园,后五年内新增税收宁波市级留成和县(市)区级留成部分的40%返留各分园。
宁波研发园区营销、招商策划方案【模板范本】

宁波研发园区招商流程和操作方案(讨论稿)宁波研发园区是宁波市科技重点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宁波市最具有科技创业发展潜力的创新基地,形成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科技亮点。
宁波研发园区项目的建设是在对世界先进高科技园区的先行经验作了充分分析研究和思考创新的基础上,把市场需求、企业目标和区域特色等因素紧密相结合。
宁波研发园区将是一个全新的高科技产业园区,是动力型地产的先锋代表,她不仅是一种产品的示范,也是一种开发模式的示范,更是一种整合创新的示范。
为达到宁波研发园区招商营销的切实目标,特制订该方案:●销售目标-—打好销售基础,围绕实现销售计划和完成销售任务开展各项招商销售工作,以达到预期的客户积累、客户服务、资金回拢和良性销售等工作目标;●品牌目标——秉承绿城“精致、完美”的一贯作风,将绿城写字楼品牌的经典风格表现出来,努力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积累客户—-通过良好的品牌影响力和项目推荐活动,积累和培养意向客户,也为后续5号地块的开发、客户积累打好基础.●招商目标--—-打造宁波科技研发源动力平台,积聚高新技术研发机构,提高城市自主创新能力。
一、项目定位1、项目评判1.1项目优势➢区位优势:研发园区项目东临北仑港,南接宁波行政中心(东部新城),西靠宁波市区,北接杭州湾大桥,与宁波大学隔江相望,是宁波新一轮城市发展的重点区域。
➢成本优势:地价和房价远低于上海、杭州、等周边地区;政府对入驻单位可以提供一定额度的财政补助;高科技人才的生活成本低于上海、杭州等地.➢集聚优势:研发园区周边集聚了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兵科院宁波分院、宁波大学、浙大软件学院宁波分院等大院大所,为入驻企业提供强大的技术和人才资源.目前,宁波科技园区已累计引进各类人才8000多名,其中硕士、博士等高层次人才1000名,已成为全市高素质人才集聚的高地,有利于向各类研发机构输送创新人才;宁波科技园区已集聚研发机构78家,科技型企业700多家,高新技术企业115家,创业企业450多家,已成为各类创新资源集聚的高地.集聚了大批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和公共配套服务设施,有利于创新链之间的合作,有利于资源与信息的共享,有利于集中提供创新服务,有利于降低创新成本。
宁波国家高新区:创新驱动科技之城

宁波国家高新区:创新驱动科技之城
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
【期刊名称】《中国科技产业》
【年(卷),期】2017(000)006
【总页数】2页(P42-43)
【作者】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国家高新区迈入新的发展阶段科技部发布国家高新区创新驱动战略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J], 韩羽
2.推进“创新驱动”实现“战略提升”——2012年国家高新区发展战略研讨会暨国家高新区(宁波)创新高层论坛侧记 [J], 耕夫;张彭
3.宁波国家高新区:“平台经济”开拓创新驱动新模式 [J], 无;
4.科技政策对国家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的影响路径——一个定性比较分析 [J], 李兆友; 刘冠男
5.竭力打造宁波国家高新区宜居宜业示范区商务商贸集聚区社会服务集成区科技新城门户区——宁波江东区新明街道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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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宁波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关于加快开放型经

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宁波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关于加快
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宏观经济体制改革
【发文字号】甬高科[2015]37号
【发布部门】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党工委
【发布日期】2015.08.24
【实施日期】2015.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宁波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关于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甬高科〔2015〕37号)
各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城市国际化战略,进一步推进我区开放型经济发展,根据《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关于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甬高科〔2015〕3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意见。
一、进一步推动外贸稳定增长
(一)鼓励企业扩大进出口。
对当年出口总额排名在全区前五位且增幅高于10%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补助,对当年进口总额排
名在全区前五位且增幅高于5%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补助。
(二)加大招商引贸力度。
鼓励外来企业来我区开展进出口贸易,对在我区新注册设立外贸公司并承诺经营3年以上,且当年度进出口实绩达到1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以上,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15万元的奖励。
(三)鼓励企业开拓市场。
对参加区境外重点展会并经过经发局报名确认的企业给予综合费补助,其中亚洲地区每个摊位补助1万元,其他地区每个摊位补助2万元;对企业参加高新区境内重点展会(消博会、能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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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经济条件下宁波高新区科技招商模式研究—以中关村跨区域合作园基地为例宁波高新区科技局宋乐平当前随着国家深化改革的全面推动,简政放权、去政策化成为趋势,原有凭借政策、土地等传统模式的大项目大招商模式已难以为继,聚焦科技资源,精准对接成为区域招商的重要方向。
一、科技招商的概念内涵科技招商是在新经济条件下,以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建设为平台,聚焦新型科技创新资源、创业载体及服务机构、新型产业组织,开展的新型招商模式。
与传统项目招商-产业链招商相比,科技招商是在当前产业融合、产业跨界的新规律下,从“点(项目)式招商”、“链(产业链)式招商,演进发展的“圈式招商”。
核心是“招新”。
与传统项目招商多注重投资规模的模式不同,科技招商是更加注重对创新要素的“引智”招商,即对象更加前端化,聚焦的是技术、人才,包括了科研院所、联盟/协会,以及技术转移、科技咨询等新型的创新要素资源。
动力是“生态构建”。
科技招商不再是传统模式下依靠土地出让、政策优惠的传统模式,而是在国务院清理优惠政策背景下,聚焦主导产业链,构建全新服务生态体系、灵活体制机制的招商新思维。
是通过打造产业生态圈,培育区域发展内生动力的“驱动器”。
趋势是“平台渠道”。
创新全球化及互联网时代,具有较强上下游资源整合能力的企业/机构,不断通过“内部创业”和“外部整合”发展成为新型的平台组织,成为快速配置资源的“连接器”,包括创业载体运营商(众创空间、孵化器)、科技地产运营商、新型产业组织者(联盟/协会))等。
此外,与创新高地共建的园区成为承载科技招商的重要平台。
二、先行地区科技招商的经验探索(一)以“孵化器+基金”链接全球技术/项目资源该模式主要是通过“区外孵化、区内加速”新模式,通过资本的前期介入,推动吸引新兴创业项目向园区集聚。
如中关村通过在硅谷成立硅谷创新中心,跟踪、链接硅谷创业者、企业回国创业。
创新中心设有国际孵化器、加速器、中关村展示区、路演活动区等功能。
目前已有20多家中美创新项目及企业确定入驻意向。
此外,中关村发展集团在硅谷发起设立了“丹华基金”,重点支持斯坦福大学及美国硅谷原创性和具有颠覆性创新技术项目,目前该基金累计投资项目28个,投资金额约3300万美元。
2017年,上海也在硅谷成立“市北高新美国创新中心”,旨在吸引海外高端创新资源落地上海,推动企业与美国开展广泛和深入的技术创新。
(二)发挥产业组织者平台效应,实现资源对接该模式主要以第三方社会组织(联盟、协会、运营商等)为枢纽渠道,通过发挥社会组织者的人脉网络,搭建与创新高地相连接的桥梁。
中关村在探索产业组织者实现资源链接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引进国际孵化器运营商。
如通过引进Plug and Play中国总部,不仅为中关村带来海外成熟的孵化模式和最先进的产业组织模式,更重要的是带来了世界前沿的技术、国际创新项目和团队资源,同时为本地企业营造了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和专业的服务支撑。
2016年在中关村智造大街落地以来,先后从美国硅谷、德国、俄罗斯等区域引进了超过100个科技项目进入中国市场。
二是以海外留学生搭建人脉网络。
中观村依托在硅谷的中国留学生,中关村与硅谷相连接的桥梁。
通过中关村高校社团与硅谷校友会、中关村驻硅谷办事联络处等组织,以及支持硅谷的专业协会在中关村召开年会、研讨会等,吸引海外留学生归国创业、投资,大批回归中关村的硅谷留学生,带来了利用本地优势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理念和产业定位,成就了百度、中星微、展讯等一大批优秀的高技术企业代表。
三是中关村孵化器国内复制。
目前天津市河北区通过与中关村国际孵化器对接,推动中关村“孵化+创投”的先进的科技孵化运营模式在天津进行复制。
(三)瞪羚/独角兽资源逐渐成为各区域科技招商的重点该模式主要是基于区域资源及产业优势,通过引进科技型高成长企业的研发/生产分中心,培育经济发展新引擎。
新经济时代,企业形成“创业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龙企业”的跃迁式成长阶段。
而高成长的瞪羚企业群体,年增长速度可以轻易超过50%、100%甚至达十倍、百倍,已成为引领经济爆发成长的新主体。
中关村依托丰富的科教智力资源和全球一流创新人才,催生孵化了大批高成长的瞪羚企业及爆发式成长的独角兽企业,在2015年、2016年相继发布的《国家高新区瞪羚企业发展报告》、《中关村独角兽企业榜单》中显示,中关村瞪羚企业数量居全国高新区首位,独角兽企业数量占全国比重超过50%。
目前,先行地区通过与中关村开展资源对接,引进瞪羚/独角兽资源。
如佛山高新区通过召开“互联网+智能制造”中关村创新资源对接会,吸引中关村智能硬件、IT服务、知识产权、技术成果转化等机构的技术、人才和平台等资源。
(四)共建科技园区,承接创新资源落地该模式主要是通过与高科技园区以共建模式,通过产业园区的共建,定向吸引高端项目入驻。
当前,全国高新区与各个城市纷纷通过与中关村共建园区、分园、高科技产业基地、科技新城、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等推动中关村科技资源梯队转移和对接。
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为例,开园初就吸引了北京24家签约项目落户,包括百度创新中心、欧盟离岸服务中心、中国专利保护协会滨海创新创业基地等。
中关村海淀园秦皇岛分园开园之际就有千方科技、碧水源、闪联信息、清控科创、漫游世纪孵化器等多家全国知名中关村企业入驻。
三、新时代宁波国家高新区推动科技招商的形势分析(一)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孕育兴起,新技术新产业加速涌现,为区域推动科技招商提供了机遇条件。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交叉融合,技术突破、产业跨界融合等催生巨量新兴业态,人工智能、基因技术、虚拟现实、新能源技术、新材料技术、空间技术、无人驾驶技术等成为科技创新最前沿。
新时期区域创新发展,要准确把握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趋势,抓住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蓬勃发展的机遇,推动区域经济实现爆发式增长。
(二)创新全球化时代,创新要素的自由流动为实现科技招商提供了链接条件。
创新全球化时代,知识、技术、信息、人才、资本等创新要素全球流动,为区域通过与全球创新尖峰区域建立人才、技术、资本、产业链的高端链接,从全球范围内寻找、吸引、整合和利用各类资源要素提供可能。
宁波高新区可充分依托海外丰富的“宁波帮”资源,发挥民营企业在跨国并购、技术合作等外向型科技合作的基础优势,通过强化与全球创新高地的技术合作、人才合作、资本合作三个方面的链接,有效吸收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优秀人才及管理经验,加速产业结构的深度优化与升级,从而促进区域经济增长。
(三)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科技招商是创新区域发展新思维的现实需要。
当前,仅依靠土地优惠、税收优惠、配套费优惠“老三样”的传统招商引资发展路径已难以为继,全球先行地区正在围绕“创新创业生态”打造,以良好的生态环境吸引集聚高端资源。
宁波高新区近年来一直在探索推进委托招商,以商招商等模式,通过与浙大科技园、甬港现代等运营商,利用行业协会、大型企业集聚平台资源等举措,但整体看来,在有效利用国内外平台、组织开展招商仍然有待进一步推进。
推动科技招商,是现阶段宁波国家高新区构筑招商新活力的现实需要。
四、对新时期宁波国家高新区科技招商的总体思考(一)总体思路充分发挥宁波高新区在创新服务生态打造、空间平台载体建设,以及政策创新方面的禀赋条件,以新经济招商理念为核心指引,以构筑“新材料+”为主攻方向,践行“‘走出去’育项目,引平台链资源、营生态聚企业、优机制重人脉”的路径,突出招新优先、平台带动、发展联动,以开放聚合全球最顶尖的创新企业和产业资源,带动区域提档升级,为浙东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领域及方向基于高新区新材料、智能经济、生命健康、、科技服务等4大产业发展需求,聚焦全球瞪羚/独角兽创新型企业、硬科技领域人才/技术、新型研发创新机构、创新创业载体运营组织者等四大对象,明确高新区“4+4”科技招商方向和重点。
五、宁波国家高新区推动科技招商的路径建议(一)“走出去”育项目,探索“异地孵化招商”模式。
充分利用宁波民间资本充裕优势,建设区外孵化器,为孵化成功项目到高新区产业化建立基础。
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硅谷、以色列,以及中关村、上海深圳等地成立孵化器、研发中心,支持为孵化器项目提供物理空间、创业导师、投资对接等服务,加快原创性和具有颠覆性创新技术项目,并在高新区实施产业化。
(二)引平台链资源,创新“运营商招商”模式。
基于宁波新材料国际创新中心、宁波研发园等空间平台建设的优势基础,重点聚焦产业组织关键节点人物(包括投资人、系列/跨区域创业者、职业经理人等),产业枢纽型组织(联盟/协会),科技孵化器运营商(氪空间、PNP、启迪)等新型产业组织者,通过引进平台类点状资源,依托其在全球网络资源,针对性引入创业项目,通过路演等交流活动,吸引创客资源,构建高新区网状、圈层招商网络。
(三)搭建空间载体,营生态聚企业。
建设中关村瞪羚产业园,依托宁波制造业基础和新材料产业特色,聚焦新材料、智能制造两大领域,组织开展中关村新材料、智能制造两大领域瞪羚企业源梳理,制定重点对接企业名单,并对企业业务拓展意愿进行初步筛选,针对性选取部分企业开展一对一拜访对接,吸引中关村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在高新区设立分支机构或开展最新科研成果项目转化。
推动建设国际科技合作园,充分利用企业在全球的网络资源优势,吸引国际技术、人才、项目在高新区落地。
(四)优机制重人脉,创新“人才招商”模式。
发挥宁波作为院士之乡的优势,集聚宁波籍院士、以及以屠呦呦为代表的国内外杰出的科学家资源,加快推动宁波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谋划启动宁波院士村建设,为两院高端人才及其创新团队、科研、办公场地需求,为院士专家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支持和保姆式、专家型的服务。
以满足高端人才海外创新、宁波创业的发展需求为目标,以浙东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为契机,率先探索在离岸企业注册、离岸业务税收等方面的制度创新,支持海外专家采用技术入股、参股、合伙等方式,与宁波企业联合注册成立高技术合资企业,并制定推出一批符合海外人才离岸创业的个性化优惠政策,加快形成服务集成综合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