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森林防火办公室2019年度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黑龙江省禁毒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黑龙江省禁毒委员会成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7.16•【字号】黑政办发[2008]47号•【施行日期】2008.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黑龙江省禁毒委员会成员的通知(黑政办发〔2008〕47号)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省政府决定对黑龙江省禁毒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主任:孙永波(副省长)副主任:赵文洲(省政府副秘书长)高德林(省公安厅副厅长)XXX武(省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王小溪(省公安厅副厅长)委员:陈永芳(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于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巡视员)郭大春(省经济委员会副巡视员)张信(省教育厅副厅长)崔存德(省公安厅副巡视员)李长春(省国家安全厅副厅长)王英春(省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赵天鹰(省民政厅副厅长)邹大力(省司法厅副厅长)王建成(省财政厅副厅长)马云洲(省交通厅副巡视员)刘春华(省农业委员会副主任)王凤友(省林业厅副厅长)康翰卿(省商务厅副厅长)宋宏伟(省文化厅副厅长)赵忠厚(省卫生厅副厅长)周兴海(省广播电视局副局长)来克勤(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李光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宋伟(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姜国钧(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毕卫星(省森林工业总局副局长)慕黎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春雷(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真(省邮政管理局副局长)吴国成(哈尔滨铁路局副局长)李相伟(民航黑龙江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李长勇(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会元(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工会主任)齐亚洲(哈尔滨海关副关长)侯纯禄(省总工会副主席)陈凯云(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副书记)陈远飞(省妇女联合会副主席)杜国友(省军区副参谋长)黑龙江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
大兴安岭地区森林火灾发生的原因和扑救特征

personnel and vehiclesꎬ the yearly changes have increasedꎻ for the quantitativeꎬ the masses are the main force in fighting
of forest fire. The main types of forest fire in Daxing’ an Mountains are manufactured fire and lightning strikesꎬ accounting
for 38.9% and 37.1% of the total number of timesꎬ respectively. With the increase of yearsꎬ the number of manufactured
森林火灾面积最大、森林火灾最严重的林区之一ꎮ
江省ꎬ对防火资源的有效调配以及林火防控工作的
在全球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ꎬ大兴安岭地区森林火
部署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ꎮ
灾形势越来越严峻ꎮ 把握森林火灾发生的原因和扑
1 研究区概况
救特征ꎬ可为大兴安岭森林防火设立基础设施和建
立应急机制提供依据ꎬ为准确分析大兴安岭地区森
林火灾起火原因构成、制定火源管理措施提供数据
1)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 C2572014BA23) ꎮ
第一作者简介:陆昕ꎬ男ꎬ1987 年 1 月生ꎬ赤峰市林业科学研究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支持冰雪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支持冰雪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5.27•【字号】署办规〔2022〕6号•【施行日期】2022.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支持冰雪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署办规〔2022〕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地直、中省直有关单位:现将《大兴安岭地区支持冰雪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2022年5月27日大兴安岭地区支持冰雪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冰雪经济发展规划(2022—2030年)》《大兴安岭地区促进冰雪经济发展实施方案》,推动我区冰雪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兴安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构筑新优势、培育新动能,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黑龙江省支持冰雪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适用范围在大兴安岭地区依法注册登记,财务制度健全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的从事冰雪经济运营、应用及专业配套服务的企业和相关机构。
二、支持内容(一)支持市场主体壮大1.支持世界500强企业、“中国旅游集团20强”企业以及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和北交所上市企业来我区投资发展冰雪产业,对在我区新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年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向省申请营业收入5%的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年营业收入达到3000万-5000万元的,由行业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通过的,由注册地政府给予不超过营业收入1%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责任单位:地区文旅局,各县(市、区)政府〕2.新设立的开发冰雪文化、冰雪体育、冰雪旅游、冰雪度假、冰雪装备等冰雪产业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向省申请年营业收入5%的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文件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文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文件国森防办…2007?11号关于发布《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等三个规范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防火办公室:为进一步提高森林防火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确保森林防火物资及时、有效供给,提高森林火灾的防控能力,现将《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建设和物资储备管理规范》和《森林消防装备、机具储备年限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2、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建设和物资储备管理规范3、森林消防装备、机具储备年限规范二○○七年三月十六日主题词:抄送: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防火办,国家林业局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007年3月16日印发附件1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为贯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思想,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推动森林消防队伍规范化建设,提高扑救森林火灾的能力,确保安全、高效、快速地扑灭森林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森林资源安全,结合我国森林防火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一、范围本规范规定了森林消防队伍的性质、类型、建制和管理,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的森林消防队伍建设。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LY 1063-92)、《全国森林防火中长期发展规划》、《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33号)。
三、队伍的职能和类型(一)职能森林消防队伍是以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扑救森林火灾为主要任务,经过严格的扑火技战术、安全避险培训和体能训练,配备安全防护装备和必备扑火机具的有组织的队伍。
(二)类型1、专业森林消防队。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支持创意设计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支持创意设计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5.27•【字号】署办规〔2022〕7号•【施行日期】2022.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支持创意设计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署办规〔2022〕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地直、中省直有关单位:《大兴安岭地区支持创意设计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2022年5月27日大兴安岭地区支持创意设计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黑龙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黑龙江省创意设计产业发展专项规划(2022-2030年)》及《黑龙江省支持创意设计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聚集全区创意设计产业资源,培育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适用范围本措施适用于在大兴安岭地区注册登记、财务制度健全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并且符合国家、省和我区相关规定的创意设计企业。
企业要充分挖掘我区黑龙江源头文化、鲜卑文化、冰雪文化、红色文化、最北文化等区域特色文化,并结合高寒禁区、绿色食品、低碳环保、寒地测试、蓝莓及北药的独特资源优势,推进我区特色文化与现代文化有机融合,形成具有大兴安岭人文品格的工业设计、时尚设计、平面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广告设计及建筑设计等创意设计。
二、主要内容(一)壮大市场主体1.支持青年创意设计人才创新创业。
支持区内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完善仪器设备设施使用和共享机制,面向区内青年创意设计人才免费开放资源。
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创意设计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支持。
向金融机构申请固定资产贷款100万元以上的,可按照贷款利息实际发生额,申请省专项给予的不超过100万元的全额贴息,固定资产贷款低于100万元的,按照贷款利息实际发生额,向企业注册地政府申请全额贴息。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7.29•【字号】黑政办规〔2021〕19号•【施行日期】2021.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草原资源,消防管理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21〕19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黑龙江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7月29日黑龙江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1.1 指导思想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1.5 灾害分级2 主要任务2.1 组织灭火行动2.2 解救疏散人员2.3 保护重要目标2.4 转移重要物资2.5 维护社会稳定3 组织指挥体系3.1 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3.2 指挥单位任务分工3.3 扑火指挥3.4 专家组4 处置力量4.1 力量编成4.2 机动增援扑火力量4.3 力量调动5 预警、监测和信息报告5.1 预警5.2 林火监测5.3 信息报告6 应急响应6.1 分级响应6.2 响应措施6.3 省级层面应对工作7 扑火指挥与战术原则7.1 扑火原则7.2 保障原则7.3 扑救高危火险区战术原则7.4 扑救高保护价值森林与重要设施目标战术原则8 综合保障8.1 扑火前线指挥保障8.2 火场应急通信保障8.3 输送保障8.4 储备物资保障8.5 资金保障8.6 技术保障8.7 装备调配8.8 飞机调配9 后期处置9.1 火灾评估9.2 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9.3 火因火案查处9.4 约谈整改9.5 责任追究9.6 工作总结9.7 表彰奖励10 附则10.1 涉外森林草原火灾10.2 培训演练10.3 预案管理与更新10.4 高危火险区10.5 高保护价值森林10.6 重要设施目标10.7 以上、以下、以内、以外的含义10.8 预案实施时间1 总则1.1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科学决策,准备充分,快速反应,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森林草原火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森林防火办公室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森林防火办公室2017年度预算公开大兴安岭地区森林防火办始建于1965年。
1987 年“五.六”特大森林火灾之后,我区加强了组织机构建设,成立了“大兴安岭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部下设森林防火办公室,负责全区的森林防火管理工作。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防火办与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防火部合署办公,是大兴安岭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办事机构。
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总方针,落实国家林业局和省政府下达的森林防火工作指标,承办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二)指导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森林防火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区森林防火责任制、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火源管理方案;负责组织全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森林防火发展建设规划,编制上报全区防火设施、防火设备相关可行性研究报告;参与全区森林防火项目建设,执行森林防火项目基本建设程序,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检查全区森林防火项目建设工作。
(四)拟订林火扑救预案,安排部署扑火兵力,负责为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提供科学合理的火灾扑救建议和意见。
(五)负责签订森林防火飞机租赁合同,制定森林防火飞行计划,下达飞行命令,掌握飞行动态,管理加格达奇航站、塔河航站森林消防业务工作。
(六)负责推进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科学化、信息化建设;负责建立、维护和管理森林防火数据库及林火辅助决策系统;负责发布全区森林火险预警信号、防火信息,接收卫星热点图片。
(七)指导全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制定森林防火业务培训计划,组织森林防火专业人员培训,及时上报森林火灾情况,建立和管理森林火灾信息档案。
(八)指导全区森林防火通讯网络建设,负责森林防火通讯队伍培训,组织协调火场通讯保障工作。
(九)负责组织全区森林防火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对森林防火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十)指导全区扑救森林火灾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防火物资、防火设备的调拨、供应和运输工作。
大兴安岭地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补偿标准

大兴安岭地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补偿标准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4.22•【字号】•【施行日期】2016.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大兴安岭地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补偿标准第一条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林地、林木补偿标准的有关问题的通知》(黑政发〔2014〕14号)规定,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合理利用和节约使用森林资源,维护林权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林地补偿范围。
凡依法批准长期或临时使用大兴安岭地区(包括10个林业局、呼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6个地方林场)林地的建设项目,用地单位或个人应按规定向被使用林地的单位或个人支付林地补偿资金和林木补偿资金。
森林植被恢复费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使用林地的,不支付林地补偿资金、林木补偿资金。
第三条采伐林木的管理。
用地单位砍伐林木需在林业管理部门指导下,依据采伐调查设计要求,按照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作业。
砍伐或移除的林木和苗木归原林权权利人所有。
第四条补偿标准。
长期或临时使用林地申请获得批准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及时按下列标准支付补偿资金。
(一)林地补偿标准。
用地单位使用林地应支付的林地补偿资金,依照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公布的最新《大兴安岭地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规定作为林地补偿标准。
各林场、经营所或独立管护区范围跨行政区域的,执行场(所)址所在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二)林木补偿标准。
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相关规定划分林种,按林种计算林木补偿标准。
按照大兴安岭乔木树种每公顷平均出材量和木材平均售价作为补偿基数,补偿基数确定为每平方米4.1元。
1.乔木用材林林木和乔木薪炭林林木:按补偿基数的2倍补偿。
2.乔木防护林林木:一般防护林林木按补偿基数的4倍补偿,国家级公益林林木按补偿基数的6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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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森林防火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目录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部门职责二、机构设置三、人员构成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部门决算与预算数对比增减变化说明二、部门决算与上年决算数收支增减变化说明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四、三公经费支出及变化情况说明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第三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部门职责(一)指导全区森林防火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总方针,落实国家林业局和省政府下达的森林防火工作指标,承办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森林防火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区森林防火责任制、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火源管理方案;负责组织全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森林防火发展建设规划及林火扑救预案。
编制上报全区防火设施、防火设备相关可行性研究报告;参与全区森林防火项目建设,执行森林防火项目基本建设程序,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检查全区森林防火项目建设工作。
安排部署扑火兵力,负责为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提供科学合理的火灾扑救建议和意见。
指导全区扑救森林火灾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防火物资、防火设备的调拨、供应和运输工作。
(三)负责推进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科学化、信息化建设。
负责建立、维护和管理森林防火数据库及林火辅助决策系统;负责发布全区森林火险预警信号、防火信息,接收卫星热点图片。
签订森林防火飞机租赁合同,制定森林防火飞行计划,下达飞行命令,掌握飞行动态,管理加格达奇航站、塔河航站森林消防业务工作。
(四)指导全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及全区森林防火通讯网络建设制定森林防火业务培训计划。
组织森林防火专业人员培训,及时上报森林火灾情况,建立和管理森林火灾信息档案。
负责森林防火通讯队伍培训,组织协调火场通讯保障工作。
(五)负责组织全区森林防火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对森林防火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六)承办地委、行署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行署防火办内设预防科、指挥科、综合科(含政治处)、资产管理科、计划装备科、信息科、培训科、通讯科及专业队伍指导科等9个科室,下设正科级事业单位1个,为森林防火视频监控中心。
现地区防火办共有职工7人(不包括林业编制人员),退休职工14人。
(一)综合科(政治处)综合科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材料、财务、信息、文秘、保密、档案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劳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和督办工作。
政治处与综合科合属办公。
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党建、组织、政治宣传、信访、法制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工作。
(二)扑救科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扑火预案,组织全区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火灾事故调查;负责制定航空护林计划,落实航空护林飞机,提供物候动态,组织实施飞行灭火工作;组织全区计划烧除工作;协调武警森林部队扑火指挥工作;负责防火期值班调度工作;负责全区森林火灾统计,建立森林火灾信息档案;负责与省森林防火办公室、东北航空护林中心联络、沟通与扑救森林火灾相关的工作。
(三)预防科指导全区森林火灾预防工作,监督检查相关工作落实情况;严格火源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森林防火责任制、林火预防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全区森林防火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拟订全区森林防火相关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责任制,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森林防火业务建设,制定全区林火预防业务建设标准;负责筹备全区林火预防专业会议,组织实施森林防火责任状考核,兑现奖惩;负责全区林火预防系统工程建设,总结推广预防工作新经验、新技术。
(四)通讯科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森林防火无线电通信网建设;负责规划指导全区森林防火通信项目建设工作,检查指导全区森林防火通信技术、通信业务和通信设备管理;组织协调火场应急通信保障,负责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通信设备的管理、维护;负责检查全区通信设备的运行情况及设备状态;负责全区防火视频会议系统和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完善工作。
(五)计划装备科负责编制全区森林防火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拟订全区森林防火设施、设备年度计划并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及进展情况;参与全区森林防火项目建设,执行森林防火项目基本建设程序,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检查全区森林防火项目建设工作;负责森林防火计划统计工作;负责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及森林防火物资的建设管理、储备、调拨、使用等工作。
(六)预警监测科负责全区森林防火计算机网络和大兴安岭森林防火网站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森林火险预警系统及全区林火自动监测站、森林火险因子采集站的维护与管理;负责制作和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定期提供森林火险气象形势分析资料;负责监督检查全区预警信号的接收及相应预警响应机制的启动工作;组织协调、监督和审核全区人工增雨作业工作。
(七)指导培训科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森林防火业务培训计划,负责对开展情况进行考评;组织全区森林防火业务观摩教学;组织协调相关森林防火专业培训,建立培训档案;负责全区森林防火专业人才库的建设维护、动态管理工作;制定全区专业森林消防队训练大纲,组织指导全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实战演练。
(八)资产管理科负责管理、监督机关资产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制定机关资产管理办法;负责购置、调配机关新增资产;负责机关资产减少上报审批、机关资产的帐务处理及定期检查工作;负责机关资产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的信息化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对国有资产进行产权登记、资产评估工作,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负责水电、供暖、环境卫生、会务保障及管辖区内安全防火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机关职工福利工作。
(九)专业队伍指导科全面掌握全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基本情况,对全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日常工作进行业务管理和指导,积极探索研究新形势下林火扑救方式、方法,提高专业队伍的科技含量,推进全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进程,使全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达到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管理规范、训练有素、装备精良、反应快速,从而提高我区林火扑救综合能力。
三、人员构成行署防火办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
2019年末实有人数20人,其中在职7人,含行政编制5人,工勤编制2人;退休13人。
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调研员2名。
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部门决算与预算数对比增减变化说明2019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128.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59万元,事业收入及教育收费(如有)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由于单位并入应急管理局,单位撤销,无年初预算数。
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合计128.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51万元,项目支出1.08万元及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如有)0万元。
由于单位并入应急管理局,单位撤销,无年初预算数。
二、部门决算与上年决算数收支增减变化说明(一)收入情况2019年度决算收入总额128.59万元,2018年度决算总收入223.51万元,同比减94.92万元,减幅42.47%;主要原因是单位8月份并入应急管理局。
其中: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8.59万元,同比减94.92万元,减幅42.47%;主要原因是单位8月份并入应急管理局。
(二)支出情况2019年度决算支出总额128.59万元,2018年度决算总支出223.51万元,比上年部门决算减94.92万元,减幅42.47%。
基本支出127.51万元,比上年减少42.39%;(1)人员经费支出119.16万元,比上年增加23.05%,原因是工资调整;(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34万元,比上年减少49.05%,原因是单位8月份并入应急管理局;项目支出1.08万元,比上年或减少50%,原因是单位8月份并入应急管理局;按支出功能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43万元;农林水支出58.96万元;医疗保障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9万元等.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2019年度部门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用于公用方面的支出)0万元。
由于单位并入应急管理局,单位撤销,无年初预算数。
2019年度部门决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4万元,其中:办公费0.58万元、印刷费0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电费0万元、邮电费0.60元、差旅费2.37万元、培训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工会经费1.15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专用燃料费0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6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万元等。
2019年度决算数与2019年度预算数相比增加8.34万元,由于单位并入应急管理局,单位撤销,无年初预算数。
2019年度部门决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4万元,2019年度决算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减少8.03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8月份并入应急管理局。
四、三公经费支出及变化情况说明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为0个,人数为0人,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公务用车保有量0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0次,人数为0人,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2019年度三公经费0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数相比较,无增减变化。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2019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金额是0万元,实际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比采购计划增减0万元,增减幅0%。
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2019年国有资产年初总额89.42万元。
其中:房屋0万元、车辆85.75万元,其他固定资产(通用设备、专用设备等,下同)3.67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
2019年国有资产年末总额0万元,其中:房屋0万元、车辆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
本年国有资产0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评价,我单位共有1个10万元以下的的项目,为飞行观察员补贴,共涉及资金2.16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