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doc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长春工程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长工院教〔2006〕6号)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人才培养的主要教学环节,在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以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为了保证我校的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特制订本条例。
第一条基本教学要求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使学生获得工程技术应用、工程设计、科学研究及艺术创造的综合训练。
2.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
3.进一步训练和提高学生的分析设计能力、理论计算能力、实验研究能力、社会调查能力、经济分析能力、艺术表现及创造能力、外语阅读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以及查阅文献资料和文字表达等基本技能。
我校各专业均要求学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
第二条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要求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应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进程和教学周数执行。
第三条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资格及审核1.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具有主讲教师资格(外聘指导教师应符合有关外聘教师资格的相关规定)。
助教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但可协助主讲教师的指导工作。
2.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资格由专业教研室负责初审,院(系)审核确认。
第四条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过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包括选题、开题调研(或实习)、设计或实验(制作)、撰写设计说明书或论文以及成果考核等环节。
1. 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1)选题原则1)选题应充分体现本专业的培养目标,达到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基本要求。
2)选题应特别注意有利于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综合应用,有利于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有利于保证基本专业技能的训练。
3)选题要突出应用性,要与社会及生产实践相结合,力求真题真做。
实际课题不足时,可模拟实际确定题目,但要注意对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
4)选题应体现先进性,适应科学与工程技术的发展趋势;应强调新国标、新规范的正确应用。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XX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是学生毕业与学士学位授予的必要条件。
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质量,提升人才培养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论文工作包括选题(含命题、审题)、开题、中期检查、论文撰写、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简称“查重”)、答辩、优秀毕业论文评选、抽检等主要环节。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毕业论文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教务处总体负责毕业论文的组织协调与统筹管理工作。
学院具体负责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及组织实施、过程监控、条件支持、质量保障等工作。
第四条毕业论文工作一般应安排在本专业本科学习最后一个学年,原则上不少于12周。
第三章责任要求第五条对指导教师的要求1.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助理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相应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每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学生原则上不超过6名。
2.指导教师要坚持教书育人、言传身教的原则,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毕业论文指导全过程,培养学生成为基础扎实、视野开阔、德才兼备,具有良好人文素养、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新时代经世致用领军人才。
3.毕业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要加强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加强对毕业论文研究及撰写过程的指导,准确掌握学生毕业论文的进度,严格把控毕业论文质量。
凡因指导教师把关不严或指导不力而出现抄袭、伪造、篡改、代写、买卖毕业论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或制度处理。
4.需要联合校外其它单位(境内)开展毕业论文工作的,可聘请该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协助校内指导教师进行指导。
第六条对学生的要求1.学生在毕业论文工作中,应刻苦钻研,本着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2.学生应尊重指导教师,定期汇报毕业论文进展情况,虚心求教并接受指导。
3.学生应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严禁各种学术不端行为。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8140259

附件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是大学本科教育中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学生必修的一门重要实践课程。
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对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贯彻学院办学指导思想,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二条为了切实做好我院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依据《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实践教学管理规定》制订本条例。
第三条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1.使学生加深对所学课程的理解,牢固掌握专业知识及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基本技能。
2.使学生掌握科学研究和科学实验的步骤、方法。
3.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培养学生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团结协作、扎实勤奋的科学态度,培养学生钻研、探索、创新的科学精神。
4.全面提高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提高独立分析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对文科专业学生还应注重培养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正确的思想方法,分析和解决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问题的能力。
5.进一步训练和提高学生的分析设计能力、理论计算能力、实验研究能力、经济分析能力、外文阅读和使用计算机的能力,以及社会调查、查阅文献资料和写作等基本技能。
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的期限一般为1年。
学生一般应在第7学期初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计划书的制定工作,并于第8学期开学前完成文献阅读、外文翻译、开题报告等工作。
系(院)、指导教师要根据这一要求提前做好各项相应的前期工作。
第五条学生集中用于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10周。
学生缺勤达1/3者不得参加论文答辩,成绩按0分计。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六条全院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学院统一领导下,实行“教务处—系(院)—指导教师”三级管理。
第七条教务处代表学院,对全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宏观谋划与领导。
主要工作职责有:1.在学校预算的基础上落实全院毕业论文(设计)经费预算。
一般按参加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学生人数,划拨一定数额专项经费。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化管理,保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更好地发挥毕业论文(设计)在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掌握和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的综合考核,是对本科学生毕业和学士学位资格认证的基本依据,对提高学生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章管理部门与职责第三条教务处是学校主管毕业论文(设计)的部门,职责是:(一)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的问题;(二)制定毕业论文(设计)有关规章制度、工作表格、电子模版等;(三)组织检查、监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四)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考核、总结,组织经验交流等;(五)负责毕业论文(设计)档案管理;(六)负责组织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第四条各系(部)主任是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负责人,职责是:(一)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有关工作;(二)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对本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要求及工作进度等作出规定;(三)组织落实本系(部)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1、审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组织学生选题;2、审定指导教师资格;3、组织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和质量;4、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并组织开展相关活动;5、负责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材料整理、归档工作;6、推荐本系(部)专业学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参加评选;7、组织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经验交流。
8、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并上报教务处。
第五条各教研室主任负责本教研室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工作,职责是:(一)组织教师拟定选题并进行审核;(二)确定指导教师名单;(三)检查、督促教师对学生的指导工作;(四)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第三章教学要求第六条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各环节中,要注意培养学生以下方面的能力:(一)调查研究、查阅中外文文献和收集资料的能力;(二)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综合分析和正确利用各种信息资料的能力;(四)理论分析论证、制定设计或实验方案、应用计算机的能力;(五)语言文字运用、工程制图和编制设计说明书等综合分析与表达能力。
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是整个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为了切实做好我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深化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改革,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工作条例包括总则、组织与管理、选题、对指导教师的要求、答辩与评分、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的保存、附则共七章二十七条。
第三条我校各级教学管理部门及全体师生均应模范遵守本条例,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各学院应结合本学院的特点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按各专业的培养方案执行。
具备条件的专业可安排全部或部分学生提前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环节。
第五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由分管校领导统一领导,实行校、院、学科管理部分级管理。
第六条教务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职责1.起草、制定相关管理文件,宏观协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2.组织检查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情况,协调有关问题。
3.组织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汇编。
4.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后,组织专家抽样分析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组织对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评估,做好工作总结。
第七条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职责1.制定学科管理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职责,布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任务,协调处理毕业设计(论文)中的有关问题,考核指导教师的工作。
2,完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体系,组织专家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全程监控,重点进行选题和指导教师资格审查、开题检查、中期检查、答辩过程检查等,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顺利进行。
具体检查办法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3.以学院或学科管理部为单位,至少开展2次有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专题讲座,组织对参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教师及学生进行培训。
4.对申报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审,并向学校推荐。
5.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第三章选题第八条选题原则1.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体现专业基本训练内容,使学生受到一次完整的科学实践的学习和锻炼。
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条例

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在校学习的最后阶段,是学习深化和提高的重要过程;是学生运用已学过知识的一次全面总结和综合训练,对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根据本科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毕业设计(论文)目的和要求第二条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在知识、能力和素质方面得到综合训练、转化和提高。
1.毕业论文,是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所撰写的学位论文,表明作者在科学研究工作中取得的新成果和新见解,反映作者具有的科研能力和学识水平。
2.毕业设计,是高等学校技术科学与工程技术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接受课题任务,进行实践的过程及取得的成果。
第三条毕业设计(论文)要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与科研、生产相结合,实现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第三章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第四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分为选题、开题报告、实验(设计、调研等实践过程)、撰写论文、答辩五个阶段。
第五条各院系应在第六或第七学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准备工作,向学生公布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和各题目教学要求,确定学生选题。
第六条各院系应指导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后的3周内完成开题报告,落实选题的研究内容、目标、方法、步骤和进度等,学生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开题报告。
有条件的院系可指导学生在第八学期前完成开题报告。
第七条中期检查。
第八条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
第九条毕业设计(论文)的抽查与复评。
第四章选题原则与要求第十条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必须符合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的训练内容,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充学生所学知识,使学生受到全面的锻炼。
选题应根据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科技发展的需要,尽可能结合社会实践、生产、科研、实验室建设等任务,选择有现实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
南昌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页眉内容南昌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计划中最后一个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提高本科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关键步骤,是学生毕业资格、学士学位认定的一个重要依据,是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评价内容。
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 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对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制定下列管理办法。
一、目的与要求1.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初步形成融技术、经济、环境、市场、管理于一体的大工程意识,培养学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以及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
2.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严格按照教学计划执行,提倡让学生尽早参加教师的科研课题。
3.毕业设计(论文)应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并完成以下基本能力的培养(1)资料、信息的获取及分析、综合的能力。
(2)方案论证、分析比较的能力。
(3)实验、动手的能力。
(4)使用网络和计算机(包括索取信息、计算机绘图、数据处理、基本应用等)的能力。
(5)论文撰写、答辩的能力。
二、管理层次和职责1.校级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和职责(1)建立校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宏观管理,教务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人:教学副校长成员: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教务处处长及主管副处长、各学院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
(2)工作职责①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有关精神,对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宏观管理,协调解决工作中学院自身不能解决的原则问题。
②组织、协调学校各职能部门解决场地、设备器材和经费,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供支持。
③制定和修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中校级有关政策、条例和规章制度。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培养计划中的重要环节,是实现教学、科研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结合点。
搞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全面素质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必须加强指导,认真组织实施。
为此特制定本规定,各学院、系应结合实际情况予以执行。
一、目的与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本学科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综合实践的基本训练(包括调查研究、检索和阅读中外文献资料、综合分析、设计和计算、试验研究、模拟抽象、数据处理、计算机应用、绘图、拟定技术文件、口头表达等方面),旨在提高学生独立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开发创造能力。
各学院应按照培养计划的要求,结合学校规定,制定符合本学科特点的《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明确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应达到的质量标准,建立有效的全面质量管理制度。
各学院制定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应告知本学院所有师生,并报教务处备案。
二、选题原则恰当的选题是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前提。
课题的选择应符合专业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教学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的原则,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1. 课题的选择应体现中、小型为主的原则,即设计(论文)的分量、难度要适当,应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经过努力基本能完成全部内容。
2. 课题的选择要贴近社会生产生活实际,并有一定学术性。
3. 确保每个学生一个题目。
如果多位学生共同参与同一科研项目,每个学生必须有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及相应的要求。
历届题目不宜雷同。
4. 综述类课题不宜作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课题。
5. 鼓励不同专业或不同学科之间的相互结合和交叉,鼓励基础课教师共同参与指导或联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
三、教学管理1. 各专业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不得少于12周,有条件的专业可以再增加。
鼓励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覆盖一个学年。
2. 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工作以学院为主,由主管教学的院长全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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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部门函件南大教函〔2017〕102号关于印发《南昌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的通知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计划中最后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是学生毕业资格、学士学位认定的一个重要依据,为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经学校讨论,制定了《南昌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教务处2017年10月23日南昌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计划中最后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是提高本科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关键步骤,是学生毕业资格、学士学位认定的一个重要依据,是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评价内容。
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提高本科毕业生全面素质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此,对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制定如下条例。
一、目的1. 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初步形成融技术、经济、环境、市场、管理于一体的大工程意识,以及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
2. 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严格按照教学计划执行,提倡让学生尽早参加教师的科研课题。
3. 毕业设计(论文)应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并完成以下基本能力的培养(1)资料、信息的获取及分析、综合的能力。
(2)方案论证、分析比较的能力。
(3)实验、动手的能力。
(4)使用网络和计算机(包括索取信息、计算机绘图、数据处理、基本应用等)的能力。
(5)论文撰写、答辩的能力。
二、选题南昌大学任职的教学、科研人员和校外科研、企业有关人员有权提出毕业设计(论文)课题。
鼓励并提倡学生发挥主动性,提出自己的设想,在教师指导下,共同商定课题。
1.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遵循以下原则(1)课题必须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及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教学内容,使学生受到全面综合训炼。
(2)课题尽可能结合生产、科研任务或社会热点问题,符合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真题真做。
(3)选题应力求有益于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与技能,有利于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创新和创业能力的培养。
(4)课题的难度和工作量要适当,课题名称应与内容相符,不能大题目小内容,应在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间内,使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经过努力能够完成,能取得阶段性成果。
2.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题的工作程序(1)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一般由指导教师提出书面申请,经学科专业组组织论证审定,报系分管主任批准。
各学院外聘或校外指导教师必须填写《南昌大学校外指导教师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申报表》,经学科专业组论证评审,系分管主任批准后生效。
(2)在校外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必须填写《南昌大学届本科生在校外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获批准后执行。
校外必须有指导教师,原则上校内还应再配一位指导教师。
(3)课题应利于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
课题数量应大于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人数,于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3 -5 周(不含寒假)向学生公布。
课题的分配实行双向选择,学生自愿选题选教师,指导教师依条件选择学生,最终由各院(系)领导小组确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与指导教师,要鼓励和挑选优秀学生到校外做课题。
(4)确保学生一人一题,多名学生共同参加同一大型研究(设计、制作)项目的,各自课题的名称与内容必须有所区别,要明确每个学生需独立完成且能满足本专业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使其受到全面综合训练的工作任务。
(5)各学院按专业将题目、指导教师及学生的安排情况填入《南昌大学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统计表》,并于毕业设计(论文)开始两周内,由院教务办统一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三、毕业设计(论文)的成果形式及其基本要求1. 在查阅一定数量文献的基础上至少完成1 篇外文资料翻译,译文不少于2000 汉字。
2. 开题报告1 份。
3. 中外文摘要:中文摘要300 字左右,外文摘要250 个实词左右。
4. 毕业设计(论文)要求(1)工程设计课题按专业性质不同规定一定量图幅的设计图纸,如机械类工程绘图不少于折合成图幅为A0 号图纸3 张。
为方便毕业设计(论文)装订成册,图纸可缩小比例打印出来。
(2)以实验为主的工程技术研究类课题,论文应有实验数据、测绘结果、数据处理分析意见与结论。
(3)以产品开发为主的课题应有实物成果及实物的性能测试报告。
(4)软件工程类课题应有完善的文档,包括有效程序软盘、源程序清单、流程图、软件设计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
(5)人文、社科类毕业论文对引用的资料、引文应有标准化的注释,并列出阅读书目清单。
(6)理工科8000 字以上,文科1.2 万字以上(其中外语6000 单词以上,音乐与表演5000 字以上)。
(7)毕业设计(论文)要求装订成册,并应包含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论文){中外文摘要、毕业设计(论文)全文}、外文资料原文、外文资料译文。
四、对指导教师的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
每个教师应对整个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
首次参与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各院(系)应做好岗前培训工作。
1. 指导教师的条件(1)指导教师应由讲师以上(含讲师)或硕士学位以上教师担任,初级职称的人员一般不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但可协助指导教师工作。
指导教师由学科专业组安排,经系分管主任审批。
(2)外聘教师担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院(系)要对其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才能担任指导教师。
(3)学生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可采用合作指导的形式聘请合作单位中级职称以上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导,但仍应有本专业讲师以上的教师作指导教师,掌握进度、要求,协调有关问题。
2. 指导教师的职责(1)指导教师应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发给学生。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是指导教师与学生见面的第一个文字材料,是决定学生毕业设计工作能否正常开展的最重要的指导性文件,而且在培养学生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文字工作能力方面有示范作用。
因此在填写时必须字斟句酌,做到叙述清楚、要求明确、清晰工整、符合规范,真正成为学生工作中的重要依据和从事文字编写工作的一个范例。
任务书一经审定,指导教师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需更改,指导教师需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经学科专业组同意,报系分管主任批准。
(2)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以及设计思想和基本科学研究方法的指导。
应注重因材施教,启发引导,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3)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对学生严格要求,应始终坚持把对学生的培养放在第一位,避免出现重使用、轻培养的现象,对学生进行思想及职业道德教育,同时负责对学生进行考勤。
3. 指导教师的具体任务(1)提出题目,规范地填写任务书。
(2)审定学生提交的开题报告,批改外文译文。
(3)定期与学生进行讨论交流,进行答疑和指导,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
(4)指导学生正确撰写论文并认真批阅。
(5)毕业设计(论文)结束阶段,检查学生的工作完成情况,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论文质量写出评语。
(6)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4. 指导人数与指导时间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原则上每位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超过6 人。
指导教师每周必须与学生见面具体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指导教师因工作需要必须出差,时间在2 周以内的需经系分管主任批准,超过2 周的应报教务处审批,并事先向学生布置好任务或委托他人代为指导。
五、对学生的要求毕业设计(论文)具有实践性、综合性、探索性等特点,为启发学生智能、培养学生的能力提供了综合训练和实践的机会。
因此,为了达到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的,必须对学生提出明确的要求:1. 学生根据指导教师下达的任务书独立完成开题报告,3 周内把开题报告提交给指导教师批阅。
2. 树立正确的科学道德观,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别人的成果。
引用他人的成果一定要有注释和说明,或在参考文献中体现。
严重抄袭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学生的答辩资格。
如果学生毕业后被查出严重抄袭的,将追回毕业证。
3. 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勤于实践,保证质量,按时完成任务书规定的要求。
尊敬师长,团结互助,虚心接受教师及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和检查,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工作设想。
4. 严格遵守纪律,在指定地点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因事、因病离岗,应事先向指导教师请假,否则作为旷课处理。
凡随机抽查三次不到者,评分降低一级。
累计旷课的时间达到或超过全过程1/4 者,取消答辩资格,按不及格处理。
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者,发给结业证书。
如果学生自愿重修,可及时提出申请,办理重修手续,并安排在下一届毕业设计(论文)期间进行。
5. 节约材料,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
定期打扫卫生,保持整洁的工作环境。
确保安全,离开工作现场时必须及时关闭电源、水源。
6. 学生在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必须填写《南昌大学届本科生在校外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经系分管主任审批同意。
7. 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符合成果要求及撰写要求,否则不能取得答辩资格。
8. 毕业设计(论文)设计成果、资料应及时交指导教师收存,结束时应协助教师做好材料归档工作。
学生对毕业设计内容中涉及的有关技术资料应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不能擅自对外交流或转让,论文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对外发表。
六、答辩1.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人人都必须独立完成论文答辩,所有学生必须在校内参加答辩。
2. 答辩前指导教师应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
各系要指定教师担任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人,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阅。
3. 各专业成立5 人以上答辩委员会,成员应由相当于讲师以上职称并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的人员担任,可邀请校外同行专家学者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
根据毕业设计(论文)涉及的内容及要求,以有关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在答辩时对学生进行提问,做好答辩纪录,并将成绩填入《南昌大学届毕业设计(论文)评分表》。
4. 每个学生应就毕业设计(论文)做一个简短的PowerPoint 参加答辩。
5. 答辩时间:学生介绍10 -15 分钟、教师提问5 -10 分钟。
七、成绩评定1. 毕业设计(论文)应以学生独立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成果的水平、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以及答辩情况为依据。
应排除各种因素的干扰,不以学生过去的成绩或指导教师的水平来决定学生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