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苗木养护管理办法

景观苗木养护管理办法
景观苗木养护管理办法

景观苗木养护管理办法

一、目的:提供整洁、优美、安全、舒适的环境,为绿化养护提供指引。

二、适可范围:适用于江安河公园附属绿地的管理和养护,用于日常养护的管理。

三、编制依据:

1、参照《成都市园林绿化管养规范》中的“管养规范”按一级养护标准编制;

2、结合其它园林公司的参考资料;

3、根据多年本行业的实际工作经验,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而成。

四、管理办法:

1、实行工长负责制,在公司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根据管理范围内的绿化植物进行整体管理。由专业养护人员专职驻现场负责日常养护,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2、制定养护人员管理制度;(附表一)

3、制定养护安全管理制度;(附表二)

4、制定养护工作计划表,在日常养护过程中执行此规程;

5、制定养护工作计划和养护标准及检查方式;(附表三)

6、景观苗木养护考核办法;(附表四)

附表一

绿化养护员工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管理制度,维护集体荣誉。

2、上班时间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去工作区域外做不相干的事情。

3、团结协作、诚实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4、上班必须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认真做好本岗位的本职工作,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上岗应衣冠整洁、举止文明、品德端正、不准损害公司形象。

6、服从领导和听从指挥,对主管或班长的安排,如无特别原因,不得无故不服从。

7、发现绿地管理养护上的难点、疑点,及时向上级汇报,尽早解决。

8、对上级传达的任务要及时落实,不得拖延。

9、不得随意旷工,有事应提前向主管和经理请假。经批准后方准离开。旷工者将按公司员工守则的旷工条款处罚。

10、不准打架吵闹扰乱工作秩序,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或辞退。

11、发现有损害花草树木,公共设施的现象,要及时制止,并及时上报,共同维护好公共利益。

附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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