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纳税筹划实务操作案例
增值税的税收筹划案例

增值税的税收筹划案例大家对增值税的关注都集中在偷税、骗税上,而对业务的不当处理和不规范的财务操作造成增值税错缴却关注较少,本文站在企业的立场上,对极易出错的业务及会计实务进行分析,并总结出一套增值税减税法则,来合法、合理地降低增值税税负。
一、引言以前一位同事曾说过:“纳税多的会计不是好会计”,我认为该观点有些偏见。
难道中国纳税百强企业的会计都不是好会计,肯定不是。
在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日益提高,倡导诚信纳税的今天,纳税数据已成为了衡量企业经济实力、取信于客户和社会公众、展示良好形象和品牌的重要指标之一。
但细细想来,又不无道理,同一笔业务,在遵守《税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下,少纳税的会计肯定更优秀,该纳的税一分不少,不该纳的税一分不缴。
在会计实务、纳税申报中,增值税是一个较难的税种,加上增值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较多,所以很容易出现错缴的现象。
本文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基础上,对极易出错的业务及会计实务进行分析。
二、法律、法规、规章引述与实务处理(一)联营兼营要分账,优惠政策能享到国务院令第134号《中华人民共和增值税暂行条例》明确指出,“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应当单独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单独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93)财法字第038号《中华人民共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明确指出,“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
”现代企业大都从事跨行业经营,不仅涉及增值税,还涉及营业税。
即便从事单一行业经营,也可能涉及多种不同税率的产品。
这给纳税及会计处理带来了一定困难。
为了降低税负,企业必须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分开核算,将销售收入分别按照应税、免税、减税等进行明细核算,还应将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分开核算。
中国企业税务合规实务与案例

中国企业税务合规实务与案例一、为啥要税务合规。
企业老板们和财务小伙伴们,咱先唠唠为啥企业得税务合规。
这就好比开车得遵守交通规则一样,税务合规就是企业在赚钱这条大路上的交通规则。
1. 避免大麻烦。
要是不合规啊,税务机关就像交警叔叔一样,会来开罚单的。
这罚单可不是小数目,什么滞纳金啦、罚款啦,能把企业辛辛苦苦赚的钱大口大口咬掉。
严重的话,企业信誉受损,就像人在社会上名声坏了一样,以后合作伙伴都可能躲着走。
2. 长远发展的基石。
合规纳税的企业,在政府眼里那就是好孩子。
政府有啥优惠政策、扶持项目,首先就会想到这些守规矩的企业。
就像好学生总能得到老师的表扬和奖励一样,企业能拿到补贴、税收减免之类的好处,这不就为长远发展添砖加瓦了嘛。
二、税务合规实务的那些事儿。
1. 发票管理。
发票啊,那可是税务合规里的大明星。
(1)取得发票要谨慎。
企业买东西或者接受服务的时候,得确保拿到的发票是正规的。
不能是那种路边小广告上的假发票,或者是不按规定开具的发票。
比如说,有的发票内容填写不全,像只写了个“办公用品”,却没有具体明细,这可不行。
税务机关看到这种模糊不清的发票,可能就会怀疑企业在虚报费用。
(2)开具发票要规范。
咱自己给别人开发票的时候,也得规规矩矩的。
项目名称、金额、税率这些都得写得清清楚楚。
要是写错了,那就是给自己挖坑。
比如说,本来该开13%税率的货物销售发票,结果写成了6%的服务发票,这不仅会让客户那边不好做账,税务机关也会找上门来问个究竟。
2. 收入确认。
这收入确认就像数钱一样,得按照正确的方法来。
(1)按规定的时间确认。
企业不能想啥时候确认收入就啥时候确认。
一般来说,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货物、服务的交付时间来确定的。
比如说,企业卖了一批货,虽然钱还没完全收到,但是货已经发给客户了,这个时候就得确认收入了。
有些企业为了少交税,故意推迟确认收入,把今年的收入拖到明年才入账,这可是税务机关重点打击的对象。
(2)准确区分不同类型的收入。
[税务筹划精品文档]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一个失败的土地增值税筹划案例
![[税务筹划精品文档]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一个失败的土地增值税筹划案例](https://img.taocdn.com/s3/m/3715f44b77232f60ddcca193.png)
会计实务类价值文档首发![税务筹划精品文档]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一个失败的土地增值税
筹划案例
前言:
这里介绍的是一个设计比较巧妙的案例,但是由于一句话的误差,没有达到预期的结果。
套用一句老话:税收有风险,筹划须谨慎。
基本情况:
甲公司取得一块土地,成本1000万,没有进行开发。
现乙公司要购买该块土地,出价1800万元,并表示配合甲公司采用最合适的办法进行运作。
假设条件:
1、甲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全部用于该土地;
2、甲公司没有发生别的业务和费用;
3、所有工作都在2008年度完成。
围绕采用何种方式进行运作,甲公司参考了正常的五种思路:
思路一: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即甲公司直接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
政策依据:
1、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
2、对取得土地或房地产使用权后,未进行开发即转让的,计算其增值额时,只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交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宣传提纲〉的通知》国。
企业并购中纳税筹划的实务探究

可以看 出, 购后缴纳 的税金 比并 购前节约 10 的增值 并 2万
表 1 甲企业兼并前的财务状况表
年 份 税前利润 所 得 税 费 用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 的利润 2 0 04 10 0 2 5 7 5 2 0 05 10 0 2 5 7 5 20 06 10 0 2 5 7 5
应纳个 人所得税= 1 50x2 %= 2 0 ( ) l2 0 0 2 50 元
以实现亏损的递延 , 推迟所得税 的交纳 。例如 : 我国税法规定 ,
企业所得税税率 为2 % ,所分配 的税后利 润还要 交纳个人所 5 得税 , 税率 为2 %。假定该公 司将税后利润全部作为股利分配 0 给投资者 , 则该投资者的年纳税情况和盈利情况为 :
应纳企业所得税 = 50 0x2 %= 7 0 ( ) 10 0 5 3 50 元
润缴纳个人所得税 , 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
目。某投资者欲投资 8万 元开小百货店 ,预计 每年盈利 1万 0 5
元 。如果该店不组建公 司 , 而按合伙 人的形式进行 注册登记 , 则对其利润只课征个 人所得税 。依现行税 制 , 该合伙 企业 的利 润适用个体 工商户 、承包户生产经 营所得 的五级超额累进税 率, 税率 为3 %, 5 速算 扣除数 为6 5 , 该投 资者 的年 纳税情 70则
公 司 税 后 利 润= 50 0—3 5 0 12 0 ( ) 10 0 7 0 = 1 50 元
人民大2024蔡昌税收筹划:理论、实务与案例(第4版)PPT第十一章

3.把资产交易转变为产权交易,就可以实现资产、负债的打包出售,而规 避资产转让环节的流转税,达到了利用并购重组筹划节税的目的。
股权转让的税收筹划
股权转让的税收问题
1、股权的性质界定: 2、股权是财产吗? 3、股权转让缴纳流转税吗?
(三)并购会计处理方法的税收筹划
2.权益联合法
仅适用于发行普通股票换取被兼并公司的普通股。参与合并的各公司 资产、负债都以原账面价值入账,并购公司支付的并购价格等于目标公司 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存在商誉的确定、摊销和资产升值折旧问题,所以 没有对并购企业未来收益减少的影响。吸收合并、新设合并以及股票交换 式并购采用此种会计处理方法。
(二)选择并购出资方式的税收筹划
税法规定,对企业或其股东的投资行为所得征税,通常以纳税人当期 的实际收益为税基;对于没有实际收到现金红利的投资收益,不予征税。
并购按出资方式可分为现金购买资产式并购、现金购买股票式并购、 股票换取资产式并购、股票换取股票式并购。
股票换取资产式并购也称为“股权置换式并购”,这种模式在整个资 本运作过程中,没有出现现金流,也没有实现资本收益,因而这一过程是 免税的。
股权转让的税收筹划
股权转让缴纳所得税吗?
“税务机关应加强对股权转让所得计税依据的评估和审核。对扣缴 义务人或纳税人申报的股权转让所得相关资料应认真审核,判断股权 转让行为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是否符合合理性经济行为及实
际情况。 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且无正当理由的, 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 净资产份额核定。——国税函[2009]285号文
会计实务:让利、送券、返利销售商品的纳税筹划方案

让利、送券、返利销售商品的纳税筹划方案商品促销方式基本上是让利、送购物券和返还现金这三种。
那么,三种促销方式哪种更加节税,对经营者更加有利呢?让我们通过下面这个例子来分析一下我们假定一家企业以销售10000元的商品为基数,参与该次活动的商品购进成本为含税价6000元。
经测算,企业每销售10000元商品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工资和其他费用为600元。
方案一:让利(折扣)20%销售商品,即企业将10000元的货物以8000元的价格销售,或者企业的销售价格仍为10000元,但是,在同一张发票上反映折扣额为2000元。
方案二:赠送20%的购物券,即企业在销售10000元货物的同时,另外再赠送2000元的购物券,持券人还可以凭购物券购买商品。
方案三:返还20%的现金,即企业销售10000元货物的同时,向购货人赠送2000元现金。
首先,我们对三种方案的增值税税负情况进行分析。
方案一:让利20%销售商品因为让利销售是在销售环节将销售利润让渡给消费者,让利20%销售就是将计划作价为10000元的商品以8000元的价格销售出去。
假设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企业的应纳增值税额为:(8000-6000)÷(1+17%)×17%=291(元)方案二:赠送价值20%的购物券消费者每购买10000元商品,商场赠送2000元购物券,可在商场购物,实际上是商场赠送给消费者价值2000元的商品(其购进价格为1200元)。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这种赠送属于“视同销售货物”,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该业务比较复杂,将其每个环节作具体的分解,计算缴税的情况如下:(1)公司销售10000元商品时,应纳增值税为:10000÷(117%)×17%-6000÷(117%)×17%=581.2(元)(2)赠送2000元的商品,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处理,应纳增值税为:2000÷(117%)×17%-1200÷(117%)×17%=116.24(元)合计应纳增值税为:581.2+116.24=697.44(元)方案三:返还20%的现金应纳增值税额为:[(10000-6000)÷(117%)]×17%=581.2(元)将以上计算进行汇总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方案一的增值税税收负担最低。
某酒业有限公司税收筹划分析

某酒业有限公司税收筹划分析2011级MPACC532011022 刘刚1. 有关增值税的税收筹划1) 筹划思路从一般纳税人购买原料可以享受抵扣进项税,而小规模纳税人没有权利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抵扣进项税,税务机关代开除外,即使代开抵扣也只能一小规模纳税人的低税率抵扣,采购原材料需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之间进行选择。
2) 筹划过程案例3—1 公司2006年从胜利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购买粮食原材料共计600000千克,平均4元/千克,胜利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是一家一般纳税人公司。
现有一家小规模纳税人公司----阳光农贸公司,欲与公司建立长期供应合作关系,以3.6元/千克的低价卖给公司。
经比较产品无多大差别。
方案一:从胜利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采购进项税=600000×4×17%=40.8万方案二:从阳光农贸公司采购进项税=600000×3.6×13%=28.08万成本节约=600000×(4-3.6)=24万进项税抵扣减少=40.8-28.08=20.72万24万>20.72万所以可以考虑选择从阳光农贸公司购买2. 有关消费税的筹划1)筹划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3]156号)第二条“关于酒的征收范围问题”规定:A. 外购酒精生产的白酒,应按酒精所用原料确定白酒的适用税率。
凡酒精所用原料无法确定的,一律按照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B. 外购两种以上酒精生产的白酒,一律从高确定税率征税;C. 以外购白酒加浆降度,或外购散酒装瓶出售,以及外购白酒以曲香、香精进行调香、调味生产的白酒,按照外购白酒所用原料确定适用税率。
凡白酒所用原料无法确定的,一律按照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D. 以外购的不同品种白酒勾兑的白酒,一律按照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E. 对用粮食和薯类、糠麸等多种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一律按照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F. 对用薯类和粮食以外的其他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一律按照薯类白酒的税率征税。
纳税筹划案例完整版

《企业纳税管理与筹划实务》案例分析题(共5道题每题20分)【案例分析1】: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A公司,销售部王经理与2011年6月与外省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B公司的采购部刘经理初步商定由A公司向B公司销售自产货物(适用增值税率17%),价税合计1170万元,A公司和B公司正在协商签订(尚未正式签订)的《购销合同》中约定:(1)在买方付清货款前货物所有权属于卖方;(2)卖方在取得采购方的货款时,再就实收采购方的货款数额按不含税(不含增值税)口径向买方开具17%销售发票。
问:1、上述两项合同约定是否合法有效?依据是什么?2、现行税法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间与其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否一致?3、A公司能不能通过结算方式的选择进行增值税节税筹划,现行税法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人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具体规定是什么?解析:1、上述两项合同约定中的第一项(或前一项)约定合法有效(1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分)上述两项合同约定中的第二项(或后一项)约定不一定合法有效(1分),是否有效要看购销合同(或购销双方)约定的结算方式是什么;(1分)2、现行税法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间与其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致(2分),即专用发票应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2分)3、A公司可以通过结算方式的选择进行增值税节税筹划(1分),现行税法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人销售货物增值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具体规定如下:(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1分)(2)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当天;(2分)(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1分)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1分)(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1分)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1分)(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1分)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1分)(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倡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1分)(7)发生本细则《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同》规定的(或相关税法规定的)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1分)【案例分析题2】:具有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的国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强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金属结构件产品的生产与安装,兼营日用食品及其他免征增值税商品购销。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纳税筹划(纳税成本操纵)实务操作
---宋洪祥主讲
一、纳税筹划实务操作所具备的条件
1、纳税筹划应具备的三个意识:
直接销售
(1)超前意识折让销售
销售方式以物易物
还本销售
以旧换新
偷税
对应的税收政策
出现
业务发生后纳税结果产生逃税
改变纳税结果抗税
欠税
新型建筑材料厂纳税身份的选择案例分析
筹划原则合理合法
不违法
违法后果经济处罚纳税筹划什么缘故不能违刑事处罚
增强法制观念
具备自我爱护的4个条件熟练掌握税收法规
法
您的知识
熟练掌握纳税筹划技巧
您的智慧
您的应变能力
(3)自我爱
护
(某包装彩印厂用福利企业达到免税)
倾销标准
WTO反倾销协议规定倾销幅度2%
起诉资格50%
倾销原则(谁应诉谁
受益)
加权平均利率14%
如何样利用法律爱护
好自己的合法权益终裁结果安德利0%
其他91%
(烟台安德利浓缩果
汁生产企业反倾销案例)
安德利出口量由5%升
到60%
企业受益状况
其他30家企业丧失
50%的市场
2、应掌握的纳税筹划工作流程(三个结合点)
融资环节
业务流程购进环节了解相关的税收政策
生产环节
销售环节
(1)业务流程
税务机关设置阻碍
与税收法规
税收政策的
局限性
税法宣传的不
到位
相结合信息渠道的阻
碍
工作时刻的阻碍
信息来源广
找中介机构
政策掌握全面 更好地掌握和执行政
策
有丰富的人力资源
有广泛的关系资源
税种的选择
了解税收政策
税率的选择
征收方式的选择
节税
避税 找到筹划突破口(利用政策调节业务) (2)税收法规与
查找筹划方法
筹划方法相结合 税负转嫁
逾期超过一年征税
纯净水包装物
筹划突破口 一年
押金的案例分
析
利用政策调节业务
减轻纳税成本
了解筹划
目的
增加企业效益
降低税收负担
掌握会计核算方法
(3)筹划方法与
利用会计
处理
税务会计处理方法
会计处理相结合
达到筹划
目的
了解税务办税程序
了解办理减免税的
手续制度
现金交易(灵活性
等)
纯净水包装
物
收款收据
押金的案例
分析
前出后进
业务流程
条件
税收政策
(4)合法节税结论
节税
筹划方法
条件
会计处理
二、纳税筹划实务操作案例分析
(一)机构设置的纳税筹划:
1、有限公司:
流转税
(1)税种企业所得税(当地税率)
个人所得税(股息、分红)20%税率
投资者的工资
(2)列支标准范围宽
宣传费5‰
(3)风险——无限责任
2、合伙制企业:
流转税
(1)税种
个人所得税(年终所得 5%—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2)列支标准——投资者工资不准列支、宣传费不准列支(范围窄)(3)风险——有限责任(注册资本的部份)
3、税收政策对外商投资企业股份的阻碍(外方占25%以上,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1)案例1:某外商企业总股本5000万,外方占30%,中方占70%,两年后向社会募集2500万社会公众股,股本发生变化,外方
比例低于25%。
结论:因发行新股使股本发生变化,仍可享受优惠政策。
(2)案例2:某外商企业,外方占40%,中方占60%,又与另一家内资合办一企业,合资企业占40%,中方占60%,在新成立的企
业中,外方占16%,低于25%。
结论:因发起人转让股权,造成企业外资股比例下降到25%以下,不能享受优惠政策。
4、税收优惠政策对机构设置的阻碍:
销售产品
(1)设立分支机构的目的
售后服务
汇总纳税
(2)分支机构纳税形式
独立纳税
分支机构有盈有亏
(3)阻碍纳税形式的方面
地区之间税率的差不
(4)案例分析:
大连(分支)—150万汇总纳税66万
1)山东公司(150万)纳税
上海(分支)100万(税率都为33%)独立纳税82.5万
汇总应交39.6万
2)生产机电企业(33%)大连(27%)120万利润
独立纳税32.4万
分支机构有盈有亏选择汇总纳税
(5)结论总公司税率低,分支税率高,选择汇总纳税
地区之间税率有差不
总公司税率高,分支税率低,选择独立纳税
(二)纳税身份的纳税筹划
工业100万
1、一般纳税人商业180万
账务建全
工业100万以下
2、小规模纳税人商业180万以下
账务不健全
如账务健全也可认定一般纳税人
采购环节的阻碍
3、纳税身份对纳税人的阻碍销售环节的阻碍
企业经营状况的阻碍
是否使用专用发票(销售对象选择)
4、纳税身份选择的前提
增值额高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额的高低
增值额低选择一般纳税人
工业企业增值率﹥35.29%时选小规模纳税人
5、不使用专用发票的前提工业企业增值率﹤35.29%时选一般
纳税人
如何样选择纳税身份商业企业增值率﹥23.53%时选小规模纳税人
商业企业增值率﹤23.53%时选一般纳税人
6、案例分析
1)新型建筑材料生产企业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的后果;
2)电器生产企业应如何样选择身份?
7、结论——纳税身份的选择必须在未使用专用发票的前提下进行选择
(三)经营结构的纳税筹划:
拆分法
1、调整经营结构的方式合并法
转化法
2、案例分析:
年产量34台
1)风机厂生产与安装的拆分案例
每台20万
年销量1万箱
2)光明酒厂设立销售公司案例
每箱300元
税务机关对关联企业的认定
3、结构调整的阻碍纳税筹划的成本高
保密性差
操作难度大(耗费人力、物力)
4、最好的方法是将内部业务进行转化
(四)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的纳税筹划
1、案例分析:上海工程600万
铝合金生产企业利用合同将混合销售转化成兼营行为铝合金成本380万
安装费及各项费用220万
按增值税交纳37.4万元
(1)安装费交税按营业税交纳6.6万元
两者差30多万元
找外地一家铝合金生产企业,销售给它380万(2)解决方法本单位与上海签安装合同220万
外地单位与上海签销售380万合同
税务部门认定的是合同
(3)注意事项两地操作
只能混合销售转化成兼营行为
三、纳税筹划案例点评(摘要)
一、经营结构的纳税筹划
经营结构是产品在销售过程中的机构设置形式。
企业采纳什么样的机构设置,将对企业的税收负担有直接阻碍。
下面举一例讲明不同结构对纳税的不同阻碍。
(例)有一个风机厂,专业生产工业通风设备。
免费为用户安装。
2001年生产34台,收入680万元,上交增值税42万元,税负6.18%。
交纳企业所得税44.88万元。
企业对交纳的增值税并没有什么异议。
我们在对该企业纳税审查过程中了解到,其经营结构是有产品和安装两部分组成,每台售值在20万元左右,材料费在12万元左右。
成本在16万元左右。
每台利润4万元······
二、纳税身份的筹划
所谓身份确实是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不,两种身份的不同,导致纳税结果的不同。
因此,纳税身份的选择对以后企业的生产进展都至关重要。
例如:某新型建筑材料生产企业,因为技术含量比较高,成本比较低,产品要紧销售给建筑单位。
由于企业当时不了解相应的增值税政策,看不人如何办,自己也如何办,选择了一般纳税人。
由于一般纳税人税率17%,而该企业,成本低,抵扣税额小,导致企业税负高达11.6%。
从这一点能够看出,了解和掌握税收政策的重要性······
三、经营地址的筹划
按照国际税收惯例,一般国家的税收政策差不多采纳属地治理。
因此依照企业自身条件、进展趋势结合国家机关的优惠政策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