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协管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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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管理办法及考核方案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管理办法及考核方案

单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我县公共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管理职责,提高全县卫生监督管理水平和效能,根据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若干规定》、《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等相关规定,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卫生监督协管员是指:北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终兴镇等共22个镇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对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市场、饮用水卫生等进行监督检查、报告,协助执法与应急处理的人员。

第三条卫生监督协管员接受所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的双重管理。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全县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培训、指导、考核。

第四条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辖区域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纳入县卫生局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管理范畴,列入公共卫生考核范围。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五条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区域人口比例配备1-2名专(兼)职卫生监督协管员,较大或卫生单位相对集中的镇可增设人数。

第六条卫生监督协管员的聘任程序为:由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报,卫生监督所登记、培训,县卫生局审查、考核、聘任。

第七条卫生监督协管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二)具备卫生监督相关的专业和法律知识(原则上应为行政管理或公共卫生管理相关人员);(三)经过卫生监督岗位培训,并考试合格;(四)年龄男性50周岁以内,女性45周岁以内。

身体健康。

第八条建立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定期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政治思想素质。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九条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工作职责有:(一)对本辖区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医疗市场等进行日常巡查或集中式检查、指导,并及时向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报告监督信息及违法信息;(二)对在卫生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法律宣传并及时制止违法行为;(三)协助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查处违法案件;(四)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及时如实报告,做好前期现场控制以防止事态进一步蔓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五)认真完成县卫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卫生监督奖罚制度

卫生监督奖罚制度

卫生监督奖罚制度一、总则1. 为加强公司卫生管理,提高员工卫生意识,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

二、奖励机制1. 卫生标兵奖:每月评选卫生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及奖金奖励。

2. 创新改进奖:鼓励员工提出卫生改进措施,一经采纳并实施有效,给予奖励。

3. 长期无违规奖:对于连续三个月以上无卫生违规记录的个人或团队,给予额外奖励。

三、惩罚机制1. 违规警告:对于初次违反卫生规定的行为,给予警告并记录在案。

2. 罚款处罚:对于屡次违反或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根据违规程度处以相应罚款。

3. 责任追究:对于因个人卫生违规导致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其相应责任,并可能涉及职务调整或解聘。

四、卫生标准1. 个人卫生:员工应保持个人清洁,工作服整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 工作环境:工作区域应保持清洁有序,无垃圾堆积,定期进行消毒。

3. 设备卫生:生产设备应定期清洁和维护,避免交叉污染。

五、监督管理1. 成立卫生监督小组,负责日常的卫生检查和奖罚制度的执行。

2. 定期组织卫生培训,提高员工的卫生知识和自我管理能力。

3. 鼓励员工相互监督,对于积极举报违规行为的员工给予保护和奖励。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过公司管理层审议通过。

3. 在本制度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可由管理层酌情处理。

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制度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制度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制度一、工作目标和职责1.目标:确保卫生保健场所和相关从业人员遵守相关卫生法律法规,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公众健康。

2.职责:(1)监督卫生保健场所是否符合卫生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纠正违法行为。

(2)检查场所的卫生环境和消毒情况,确保其符合卫生要求。

(3)监督从业人员的卫生素质和执业行为,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4)教育和宣传卫生知识,提高公众的卫生意识和卫生行为。

二、工作流程和措施1.工作流程:(1)定期巡查卫生保健场所,检查内外环境、用具设备、消毒管理等情况。

(2)遇到问题时,及时与场所负责人沟通,要求其整改,并做好记录。

(3)对重大卫生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协助进行处理。

(4)定期开展卫生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卫生意识和知识水平。

2.工作措施:(1)制定巡查计划,明确巡查时间和内容,确保全面、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2)在巡查过程中,就卫生问题向从业人员进行指导和培训,提高其卫生意识和技能。

(3)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估,对卫生保健场所进行性能考核,建立健全长效监督机制。

(4)建立巡查记录和问题整改督办制度,对问题进行追踪和督促,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三、工作要求和职业道德1.工作要求:(1)必须具备卫生监督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卫生法律法规,了解相关卫生标准和监督要求。

(2)必须严守工作纪律,按时完成巡查任务,不得违规有私。

(3)必须保持公正和客观的工作态度,遵守保密规定,不泄露相关信息。

(4)必须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与从业人员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2.职业道德:(1)必须忠于职守,严守职业操守,不为私利和非法利益而做出违法行为。

(2)必须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歧视或虐待任何人。

(3)必须保持良好的形象和仪态,不与他人发生纠纷或争吵。

四、工作评价和奖惩制度1.工作评价:(1)根据巡查工作的完成情况以及问题整改情况,定期进行绩效评价。

(2)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奖励或惩罚,激励工作积极性,促进工作质量的提高。

卫生监督协管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卫生监督协管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卫生监督协管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是为了加强卫生监管工作、促进卫生行业的发展,并对从事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公正奖惩,并激励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责。

一、卫生监督协管检查考核制度:
1. 考核内容:包括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中的工作标准、工作方法、工作态度、工作成效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2. 考核指标:根据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包括考核成果指标和考核过程指标。

3. 考核方式:采取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定期通过绩效考核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评价,不定期组织抽查和突击检查,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临时考核。

4. 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绩效评定,并做出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二、奖惩制度:
1. 奖励措施: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优秀者、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奖金、荣誉证书等奖励措施。

2. 处罚措施: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纪律处分,并在考核结果中进行相应扣分或降级处理。

3. 奖惩机制:建立健全奖惩机制,使奖惩措施与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实际成效相结合。

奖惩机制要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激励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人员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卫生监督协管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的建立可以激发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促进卫生行业的发展,提高卫生监督的能力和水平,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做出更大的贡献。

卫生监督协管员考核细则

卫生监督协管员考核细则

卫生监督协管员考核细则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卫生监督协管员在本辖区范围内根据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部门的要求,履行以下职责:1、经常对辖区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学校展开卫生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并明确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掌控其管理相对人的基本情况,创建卫生监督档案。

2、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的发证受理工作;3、帮助卫生监督员及时立案辖区内的社会举报、投诉,协调其开展调查、调查取证、处置、答复工作;4、协助卫生监督员对卫生不达标的经营单位进行整治、取缔无证生产经营行为;5、及时报告出现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参予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置,对危害或可能将危害人群身心健康的犯罪行为、物品或场所实行临时控制措施;6、宣传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卫生常识;7、按时参加卫生监督所召开的会议和举办的培训;8、按时顺利完成卫生监督所信访部门的各项卫生工作任务。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纪律1、卫生监督协管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卫生监督工作制度和工作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旷工和旷工,不得工作时间内打麻将、买股票、玩游戏聊天、玩游戏、筹办私事和串岗;2、上班期间需着装整齐、胸挂工作证、文明执法。

3、只应在本工作区域内对责任路段、门面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未经卫生监督所批准不得跨区域监督检查;4、卫生监督协管员严禁对管理相对人展开行政处罚,严禁私自没收数四和物品;5、协助监督员执法时应严格遵守监督执法程序、标准、规范和制度,执法文书书写规范,手续完备,并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义务;6、严禁对管理相对人索、拎、卡、必须;7、不得与管理相对人发生语言、肢体冲突和对其进行打击报复;8、不与被监督者创建经济关系,即行与被监督者存有轻易得失关系或其他有碍公正执法情况时,应当回避;9、不得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用人单位指挥。

卫生监督协管员考核奖惩制度1、检查中发现责任地段无证扣10分;无健康证的一个扣1分;无公示牌的扣2分;无消毒设施扣5分;消毒设施未运转、不完善扣2分;“三防”设施不到位、不完善扣2分;环境卫生不达标扣2分、未建立餐饮台帐扣2分。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范文(3篇)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范文(3篇)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规范卫生监督协管行为,保障卫生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障人民健康。

第三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应当坚守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行使执法权益,尊重申诉方的诉求,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第四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提高监督效果,确保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高效性。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二)开展监督检查,做好监督监管工作;(三)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追究相关责任;(四)协调沟通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相关部门,达成合作共识;(五)组织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六)收集、整理、分析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信息和数据;(七)制定和完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规范和制度;(八)履行其他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职责。

第六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应当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密切协作,互相支持,形成合力。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七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应当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确定监督范围和重点,制定监督计划;(二)开展现场检查,收集相关证据;(三)与被监督方交流,听取解释申辩意见;(四)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五)做好监督检查的记录和报告;(六)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存在的问题;(七)开展后续监督,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第四章工作要求第八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应当做到以下要求:(一)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严格执法,不得徇私舞弊;(二)公正、公平、公开地办理卫生监督协管案件;(三)依据科学、客观的证据进行判断和决策;(四)聚焦重点,突出问题,精准监督,提高工作效率;(五)保障申诉方的权益,及时回应和解决问题;(六)加强内部管理,建设廉洁、高效的工作团队;(七)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升专业水平。

第九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密切关注公众关切,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健康意识。

10社区公共卫生监督协管考核及奖惩制度

10社区公共卫生监督协管考核及奖惩制度

社区公共卫生监督协管
考核及奖惩制度
一、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对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监督协管员的考核工作,考核包括目标任务、工作质量、培训考试成绩、从业户投诉等内容。

考核内容记入个人档案,作为社区卫生监督协管员任免、奖惩的依据。

二、区卫生监督所对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表彰或奖励。

发放适当岗位补助。

三、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从业户反映较大,依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等处分。

四、社区公共卫生监督协管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区卫生局撤销其卫生监督员资格。

(一)业务培训考试不合格经补考仍不合格的。

(二)经年度工作考核不合格的人员。

(三)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的。

(三)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中,有违法违纪行为并经查属实或受过行政处分或刑事处分的人员。

(四)其他不适宜担任卫生监督协管员的情况。

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全部范本(四篇)

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全部范本(四篇)

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全部范本一、卫生监督协管案件交接即卫生监督协管员在责任区域内落实案件处理,全程跟踪,协助办案。

二、卫生监督协管员在日常检查或受理的投诉举报线索经调查核实后,对确实存在较重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向县卫生监督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案转交和处理工作。

三、案件转交前要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等相关证据资料,转交案件时要填写《案件转交单》,转交单上要注明违法单位、地址、负责人、电话、经营项目及主要违法事实,并填写协管员和公共卫生科负责人处理意见。

四、相关证据材料和转交单一起交县卫生监督所相关科,县卫生监督所相关经办人要签字受理。

五、县卫生监督所在查处该案件时卫生监督协管员要协助卫生监督员查处。

六、县卫生监督所查处完毕后,将查处结果告知卫生监督协管室,卫生监督协管员应将查处结果登记、归档。

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是指对卫生监督协管本底资料、监督检查情况、群众投诉举报记录、工作记录和相关文件等信息进行收集、整理、保管。

一、卫生监督协管档案资料应按上级文件、计划总结、会议记录、投诉举报、转交案件、宣传培训、年度报表、被监督单位本底资料、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等项目进行分类,并装订成册。

二、档案分类及内容:1、上级文件。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下发的文件。

2、计划总结。

卫生监督协管室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情况汇报、检查安排、其他专项工作小结及图片资料等。

3、会议记录。

卫生监督协管室召开或参加各类工作会议应留有记录。

4、投诉举报。

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结果记录。

5、转交案件。

卫生监督协管员向县卫生监督所转交案件的交接文字性材料以及处理结果。

6、宣传培训。

卫生监督协管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计划、总结、宣传资料、工作记录及图片影像资料;卫生监督协管参加县卫生监督所组织的培训活动课件、学习笔记;卫生监督协管对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培训活动的培训计划、通知、课件、签到册、试卷及图片资料。

7、年度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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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协管检查考核
及奖惩制度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卫生监督协管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一、为加强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内部绩效考核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助理卫生监督协管员的积极性,营造公平、有序、和谐的人才竞争环境,结合卫生监督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的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

三、卫生监督协管员考核分为半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两种。

四、考核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以工作实绩考核为重点。

五、卫生监督协管员日常考核由所在乡镇卫生院负责,必须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工作情况如实记载。

六、市卫生监督协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乡镇卫生院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评。

具体内容以《芒市卫生监督大队建立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中附表1《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绩效考核评分表》为主。

七、卫生监督协管员考核以卫生监督管理效果为主,同时考核履行职责情况。

八、考核结果分为A优秀(90-100分)、B合格(80-89分)、C基本合格(70-79分)、D不合格(69分以下)四个类别。

考核结果应作为对协管人员续聘、解聘、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九、年度评优的比例一般控制在总人数的10%。

对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进行离职培训,对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予以解聘。

十、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于收到考核结果一周内向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申诉。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上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通知当事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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