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住房建设规划
乐平市东门拆迁公告

乐平市东门拆迁公告1. 背景介绍乐平市东门是该市的一个重要交通枢纽,也是市区的主要出入口之一。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东门周边的道路拥堵问题日益突出,给市民的出行带来了很大的不便。
为了缓解交通压力,提升城市形象,乐平市政府决定对东门地区进行拆迁工作。
2. 拆迁范围根据乐平市政府的规划,此次拆迁范围主要包括东门周边的居民住宅、商业建筑以及一些老旧的工厂。
具体拆迁范围如下:1.东门街道A区:包括A1、A2、A3小区,涉及居民住宅约500户。
2.东门街道B区:包括B1、B2商业楼群,涉及商业建筑约20栋。
3.东门街道C区:包括C1、C2工业园区,涉及工厂约10家。
3. 拆迁计划为了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乐平市政府拟定了详细的拆迁计划,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拆迁时间安排拆迁工作将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开始,预计工期为6个月。
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协调,确保按时完成拆迁任务。
3.2 拆迁补偿标准为了保障被拆迁居民和商家的合法权益,乐平市政府制定了拆迁补偿标准。
具体标准如下:1.对于被拆迁的居民住宅,按照房屋建筑面积、使用年限、市场价格等因素进行评估,并给予合理的补偿。
2.对于被拆迁的商业建筑,按照商业面积、租金收入、市场价值等因素进行评估,并给予合理的补偿。
3.对于被拆迁的工厂,按照土地面积、建筑面积、设备价值等因素进行评估,并给予合理的补偿。
3.3 安置政策为了保障被拆迁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乐平市政府将提供合适的安置政策。
具体安置政策如下:1.对于居民住宅的拆迁,市政府将提供新的安置房,并按照房屋面积、地段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2.对于商业建筑的拆迁,市政府将提供商业用地,并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鼓励商家重新开展业务。
3.对于工厂的拆迁,市政府将提供优质的工业用地,并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吸引企业重新投资。
4. 拆迁后的规划拆迁完成后,乐平市政府将对东门地区进行重新规划,以改善交通状况和提升城市形象。
具体规划如下:4.1 道路改造乐平市政府将对东门周边道路进行改造,扩宽道路宽度,增加车道数量,提升交通通行能力。
3.2-乐平市老城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1

乐平市老城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第一章背景概况乐平地处“南昌——九江——景德镇”的金三角区域,作为江西景德镇管辖的中心城区,人口众多,市场发达,商贸繁荣,物流便捷,区位优越,交通便利。
这里是全国四大产锰基地和江西省三大煤炭基地之一、亚洲最大的膨润土储藏地、江西省唯一的海泡石产地,还是全国商品粮基地、江西重点产棉区、全国优良猪种繁育基地、江西最大的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和全国有名的“江南菜乡”,素有赣东北“聚宝盆”之美称,资源丰赡,物产富饶。
乐平作为一座有着1800年历史沿革的城市,留下了丰富多彩的历史遗存。
保留了400余座融建筑、雕塑、工艺、绘画、文学于一体,被称为“中华一绝”的古戏台;培育了“一王二侯三驸马,四位左右一品相,五位状元、榜眼和探花,三百多位进士郎”;记载了方志敏、红十军的足迹。
其中老北街、何家台是古时乐平的政治、经济、文化核心。
老城区是乐平悠久历史的承载地,是现存历史文化资源的集中地,是乐平历史特色的代表地。
乐平自1992年撤县建市十年以来,城市发展速度加快,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面貌日新月异。
但随着经济的迅速增长,城市的快速发展,在改变城市面貌、改善人民生活的同时,也给老城区的历史保护与发展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与挑战。
2002年,乐平市政府在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科学编制了《乐平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2—2020》,提出将城市现代化建设的中心转移到新区,将老城区发展的重点放在改善环境、展现历史、提升功能上的战略举措。
新一轮的乐平市总体规划正在编制,为了更好地配合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受乐平市规划局委托,由我院进行乐平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通过该规划的编制,对老城区的历史资源和利用价值进行挖掘,明确该区域的发展要求,即如何能够妥善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明确了“老城做减法,新区做加法”的思路。
重点加强为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的社区配套设施、公共绿地和交通市政等设施,对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分类分级进行保护与整治。
乐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乐平市应急管理局城乡建设行政管理:其他(城建)二审行政判决书

乐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乐平市应急管理局城乡建设行政管理:其他(城建)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其他行政行为【审理法院】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4.07【案件字号】(2020)赣02行终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锋方莉程丽君【审理法官】李锋方莉程丽君【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乐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乐平市应急管理局;乐平市临港镇人民政府;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胡金兰;江西省乐平市公安局【当事人】乐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乐平市应急管理局乐平市临港镇人民政府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胡金兰江西省乐平市公安局【当事人-个人】胡金兰【当事人-公司】乐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乐平市应急管理局乐平市临港镇人民政府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乐平市公安局【代理律师/律所】汪立夫江西护三农律师事务所;邓彬江西护三农律师事务所;张昊江西弘乐律师事务所;张镜江西护三农律师事务所;江文华江西三人行律师事务所;江晓辉江西三人行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汪立夫江西护三农律师事务所邓彬江西护三农律师事务所张昊江西弘乐律师事务所张镜江西护三农律师事务所江文华江西三人行律师事务所江晓辉江西三人行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汪立夫邓彬张昊张镜江文华江晓辉【代理律所】江西护三农律师事务所江西弘乐律师事务所江西三人行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乐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乐平市应急管理局;乐平市临港镇人民政府;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被告】胡金兰;江西省乐平市公安局【本院观点】本案的争议焦点是:1.胡金兰的起诉是否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2.乐平市住建局、乐平市应急管理局、乐平市政府、乐平市公安局是否未依法履行各自职权范围内的监管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该条中规定的法定职责,从主动性角度可分为依申请的法定职责和依职权的法定职责。
32-乐平市老城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1精讲

乐平市老城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第一章背景概况乐平地处“南昌——九江——景德镇”的金三角区域,作为江西景德镇管辖的中心城区,人口众多,市场发达,商贸繁荣,物流便捷,区位优越,交通便利。
这里是全国四大产锰基地和江西省三大煤炭基地之一、亚洲最大的膨润土储藏地、江西省唯一的海泡石产地,还是全国商品粮基地、江西重点产棉区、全国优良猪种繁育基地、江西最大的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和全国有名的“江南菜乡”,素有赣东北“聚宝盆”之美称,资源丰赡,物产富饶。
乐平作为一座有着1800年历史沿革的城市,留下了丰富多彩的历史遗存。
保留了400余座融建筑、雕塑、工艺、绘画、文学于一体,被称为“中华一绝”的古戏台;培育了“一王二侯三驸马,四位左右一品相,五位状元、榜眼和探花,三百多位进士郎”;记载了方志敏、红十军的足迹。
其中老北街、何家台是古时乐平的政治、经济、文化核心。
老城区是乐平悠久历史的承载地,是现存历史文化资源的集中地,是乐平历史特色的代表地。
乐平自1992年撤县建市十年以来,城市发展速度加快,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面貌日新月异。
但随着经济的迅速增长,城市的快速发展,在改变城市面貌、改善人民生活的同时,也给老城区的历史保护与发展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与挑战。
2002年,乐平市政府在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科学编制了《乐平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2—2020》,提出将城市现代化建设的中心转移到新区,将老城区发展的重点放在改善环境、展现历史、提升功能上的战略举措。
新一轮的乐平市总体规划正在编制,为了更好地配合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受乐平市规划局委托,由我院进行乐平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通过该规划的编制,对老城区的历史资源和利用价值进行挖掘,明确该区域的发展要求,即如何能够妥善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明确了“老城做减法,新区做加法”的思路。
重点加强为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的社区配套设施、公共绿地和交通市政等设施,对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分类分级进行保护与整治。
乐平拆迁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PZFCG2023-001招标单位:乐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日期:2023年3月15日一、项目概况为加快乐平市城区建设,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经研究决定,对乐平市某区域进行拆迁工程。
现将该工程的相关招标信息公告如下:项目名称:乐平市某区域拆迁工程项目地点:乐平市某区域项目规模:本项目涉及拆迁面积约为XX万平方米,拆迁户数约为XX户。
工程内容:1. 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拆除;2. 拆迁现场的安全防护;3. 拆迁垃圾的清运;4. 拆迁补偿协议的签订;5. 其他相关附属工作。
项目总投资:预计总投资为人民币XX万元。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全部工作。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XX万元;2. 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3. 具有类似工程业绩,近三年内完成过至少XX万平方米的拆迁工程;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无不良记录;5. 拥有专业的技术团队和管理团队;6. 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能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任务。
三、招标文件获取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乐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公室;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XX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5日15:00时;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乐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 开标时间:2023年4月6日9:00时;2. 开标地点:乐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七、联系方式1. 招标单位:乐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 联系人:张先生3. 联系电话:0792-XXXXXXX4. 电子邮箱:***************八、其他事项1. 本公告在乐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乐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2.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进行投标,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招标单位联系;3. 招标单位保留对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乐平北站新区规划方案 (2)

乐平北站新区规划方案介绍乐平北站新区是近年来江西省一个规模较大的城市新区建设项目,位于九江市乐平市北部,紧邻于乐平北站。
该项目的建设旨在促进城市现代化进程,提升城市经济实力。
总体规划乐平北站新区总用地面积约为45平方公里。
规划分为区域核心、城市中心和城市副中心,其中区域核心占地约7.4平方公里,城市中心占地约15.5平方公里,城市副中心占地约22.9平方公里。
区域核心区域核心是乐平北站新区的核心区域,是新区的最重要的发展中心。
规划中,区域核心分为东、西、南、北四个片区,其中以南片区为中心。
南片区是规划选址中心,计划建设高端居住区、商业中心和CBD等。
城市中心城市中心是乐平北站新区的聚集地,是新区内的交通枢纽和公共服务设施中心。
规划中,城市中心分为半径状的内环和外环,以高速公路为中心,向外延伸数公里,涵盖面积主要包括商务区和生活基础设施。
城市副中心城市副中心是乐平北站新区的轻重兼备区域,规划中将涉及文化、休闲、商业、公共服务、医疗等多项建设项目。
副中心的布局主要是以城市主干道北侧为脊线,两侧为发展带,组成轴向发展的空间结构。
交通规划乐平北站是新区的交通核心,是连接新区内外的重要交通枢纽。
规划将新建一条经乐平北站的城际铁路和乐平市轨道交通,以便周边市县出行方便;同时,该规划还建设了多条主干道路,内环和外环的快速路,以便车流量大的商业、生活区有快速通道。
除此之外,还规划了多条快速自行车道和人行步道。
社会服务设施乐平北站新区规划中,将被用于修建各种公共设施,以便为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基础设施。
这些设施包括教育设施、医疗设施、文化设施等,其中教育设施占面积大致是城市副中心的一半。
总结乐平北站新区规划方案是一个前瞻性的城市建设计划。
该规划将建设一个空间合理、交通便捷、生态环境好、公共服务先进的城市,有利于乐平市的全面发展和经济发展。
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乐平市后港镇人民政府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房屋拆迁管理(拆迁)二审行政判决书

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乐平市后港镇人民政府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房屋拆迁管理(拆迁)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城乡建设其他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强制【审理法院】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8.27【案件字号】(2020)赣02行终4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锋方莉程丽君【审理法官】李锋方莉程丽君【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乐平市后港镇人民政府;张桂凑;张凤洋;张小花;黄长凤【当事人】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乐平市后港镇人民政府张桂凑张凤洋张小花黄长凤【当事人-个人】张桂凑张凤洋张小花黄长凤【当事人-公司】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乐平市后港镇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邓育华江西博煜律师事务所;江绚明江西泰方律师事务所;余旭晨江西泰方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邓育华江西博煜律师事务所江绚明江西泰方律师事务所余旭晨江西泰方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邓育华江绚明余旭晨【代理律所】江西博煜律师事务所江西泰方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乐平市后港镇人民政府;张凤洋;张小花;黄长凤【被告】张桂凑【本院观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十条规定,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或者仲裁机构裁决文书确认的事实,可以作为定案依据。
【权责关键词】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合法违法可撤销拒绝履行(不履行)第三人质证合法性行政复议诉讼终结撤诉维持原判改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认定的基本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十条规定,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或者仲裁机构裁决文书确认的事实,可以作为定案依据。
针对拆除涉案房屋的实施主体,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赣02行终135号行政判决,确认2018年6月20日乐平市自规局与后港镇政府拆除涉案房屋。
乐平北站新区规划方案

乐平北站新区规划方案1. 简介乐平北站新区位于江西省萍乡市乐平市,总用地面积为12.8平方公里,致力于打造成为一个集商业、文化、娱乐、居住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新城区。
规划包括城市轴线、交通路网、公共绿地、产业用地等多个方面,旨在满足城市居民的个性化需求和城市发展呼声。
2. 城市轴线规划乐平北站新区的城市轴线是区域空间结构的基础,也是引导城市行为与价值观的标识性地点。
该轴线由南北向的中央大道和东西向的副中心路组成,中央大道如同一条城市脊梁,沿路对称布置公共艺术品和景观;副中心路则为城市提供了北向南、东向西的衔接通道,同时规划以其为主轴的城市商业、文化娱乐等综合体。
3. 交通路网规划乐平北站新区的交通路网规划充分考虑了交通的网络化、智能化和生态化,旨在提升交通便利度和可达性。
规划分为二级道路和支路两类,以中央大道和副中心路为主干,快速路网络、绿化带和人行道等辅助。
同时,公共交通车站也将重点建在交通路网规划的核心区域,方便市民出行,拉近精神距离。
4. 公共绿地规划乐平北站新区的公共绿地规划是一个水—绿—文融合的全新概念。
区内的公共绿地将建设成为毗邻自然环境的生态景区,涵盖休闲、健身、休息、娱乐等多种功能。
同时,区内河流的保护和利用,利用生态堤岸建设,构建综合的水生态系统,提高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5. 产业用地规划乐平北站新区的产业用地规划面积占总规划面积的60%,按照城市工业、高新技术产业、文化教育、商业服务等产业类型布局。
规划将专业功能区与公共服务设施区相结合,打造具有“一体化、创新化、专业化”的产业应用区,为区域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6. 结论乐平北站新区规划方案的实施将为城市经济和环境带来全新发展机遇和思维引导。
规划在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的同时,实现了对城市景观和环境的全面优化,将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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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平市住房建设规划》已完成送审稿,现予以告示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办发[2006]37号文和建设部[2006]165号文精神,为实现乐平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经济强市、构建特色城市、实现跨越发展”的战略目标,加强对近期城市住房建设的指导和统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以《乐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乐平市总体规划(2002~2020)》及《江西省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编制暂行办法》为主要依据,按照国家和本市房地产调控的相关政策,结合本市实际,进行编制。
第三条本规划是落实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重要手段,是对城市近期住房建设进行控制和指导的法定依据。
第四条本规划的规划范围为乐平市城区,同《乐平市总体规划(2002~2020)》的规划范围一致,规划期限为2006年至2010年。
第五条在规划期限内,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住房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规划及本规划的年度实施计划;与住房建设相关的各项政策、计划,应与本规划协调。
第六条本规划坚持以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住房需求为导向,以住房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为原则,促进住房建设和房地产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充分发挥住房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配套设施的重要作用。
第七条本规划包括规划文本、附表以及图件。
第二章住房现状和需求第八条规划区内住房现状。
1、规划区住房现状:依据我市2006年住房调查,至2005年底,全市住房总建筑面积(含乐港片区、后港片区、接渡片区)为431.95万平方米。
据调查我市城区现有居住人口约50564户,16.3万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约为26.5平方米,以小家庭为单元居住成为主要居住方式,户均住房建筑面积85.4平方米。
其中通过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村民个人住宅建设和其他自建住房所占比例较大,大部分为砖混结构,且分布较广。
户均住房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户型家庭占70%以上;低保户中的无房户和人均居住面积7平方以下的住房困难户约1163户。
2、住宅市场及供给情况:依据我市2006年住房调查,至2005年底,全市商品住宅竣工面积35万平方米,销售面积23.8万平方米;其中,普通商品住宅22.8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0.95万平方米,占总量的4%。
第九条规划期内住房需求。
依据《乐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及《乐平市总体规划(2002~2020)》中2010年全市常住人口达到22万,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规划要求,以及近五年内,我市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对老城区的的拆迁量的估算,按拆一补一的标准计算,约15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规划期内,我市住房总需求为378万平方米。
根据“十五”期末我市不同收入水平家庭结构比例,规划期内,应建设政策性用房(含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拆迁安置房)约75.6万平方米。
第三章规划目标和方针第十条住房建设的指导思想。
规划期内,进一步完善以市场为主导、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分类供应体系,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住房需求。
坚持总量控制,整体平衡,项目落地原则,及时调整和改善住房供应结构,增加中小套型住房供应量,加大社会保障性住房供应,同时积极消化存量住宅建设项目,形成有序健康的供需关系。
第十一条住房建设的总体目标。
满足全市人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人均住房面积以每年0.7平方米递增,规划期末,基本实现常住人口户均拥有或租住一套住房,全部解决低保家庭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双困家庭)住房问题,基本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并达到人均居住面积30平方米的规划目标。
第十二条住房建设总量目标。
规划期内建设各类住房4.4万套,总建设面积378万平方米。
1、规划期内,建设高档商品住房0.32万套,建筑面积37.8万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3.03万套,建筑面积264.6万平方米。
2、规划期内,规划建设政策性住房1.05万套,建筑面积75.6万平方米。
建设经济适用住房0.89万套,建筑面积67.6万平方米;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0.16万套,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
第十三条住房分类及保障对象界定。
1、本次规划住房供应结构划分为3类:(1)普通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下、90平方米以上(不含90平方米)的商品住房;(2)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商品住房;(3)政策性住房: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限定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
2、住房保障和供应对象:廉租住房优先保障本市低保特困家庭住房需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9.33平方以下,人均月收入210元以下的家庭);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保障本市低收入和最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满足本市中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需求;其他普通商品住房满足中等以上收入家庭住房需求。
第十四条住房建设结构指引。
1、廉租住房保障本市特困家庭住房需求;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本市低收入和最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拆迁安置房保证拆迁家庭的需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满足本市中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需求;其他商品住房满足中等以上收入家庭住房需求。
2、规划期内,新建住房总量上按国家要求,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控制在70%以上,考虑到政策性用房的面积均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因此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的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达到新建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65%以上即可;政策性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应当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其中经济适用房全部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廉租房控制在70平方米以内,其中小套按建筑面积35-50平方米,中套按建筑面积50-70平方米。
3、对于审批规划但在2006年12月底以前尚不能开工的建设项目,必须纳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清理,并经批准后,重新核发关于住房套型结构比例要求的规划设计条件,根据要求进行套型调整,增加中小套型的数量,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结构比例原则上按50%--70%考虑。
4、规划期内,居住用地按容积率1.7推算,其中居住用地含80%住宅,20%公建商业设施,378万平方米住宅共需住宅用地约278万平方米(约4167亩),平均每年需供应商品房用地约55.6万平方米。
第十五条住房建设年度安排。
根据《乐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相关要求,规划期内,住房建设年度目标为:2006年人均住房面积计划达到27.2平方米,共需建设住房70.41万平方米;其中政策性用房14.08万平方米,商品房56.33万平方米;共需土地面积51.77公顷。
2007年人均住房面积计划达到27.9平方米,共需建设住房74.07万平方米;其中政策性用房面积14.81万平方米,商品房面积59.26万平方米;共需土地面积54.46公顷。
2008年人均住房面积计划达到28.6平方米,共需建设住房77.57万平方米;其中政策性用房面积15.51万平方米,商品房面积62.06万平方米;共需土地面积57.04公顷。
2009年人均住房面积计划达到29.3平方米,共需建设住房76.32万平方米;其中政策性用房面积15.26万平方米,商品房面积61.06万平方米;共需土地面积56.12公顷。
2010年人均住房面积计划达到30平方米,共需建设住房79.68万平方米;其中政策性用房面积15.94万平方米,商品房面积63.74万平方米;共需土地面积58.59公顷。
第十六条住房建设区域指引体现住房建设与产业发展、与空间拓展相协调的原则,按照主城区“一城六片”总体布局结构,以及近期建设规划确定依托老城区向东、向北发展,住宅建设布局结合城市近期重点发展地区、重点整治地区,总体上形成六大居住片、多个子板块的布局。
规划期内住房建设区域:老城西北旧城改造片区:安排居住用地437亩,约29.15万平方米,按容积率1.7计算,共可安排49.55万平方米居住面积。
其中政策性用房9.91万平方米,商品房39.64万平方米。
老城东南旧城改造片区:安排居住用地991亩,约66.12万平方米,按容积率1.7计算,共可安排112.4万平方米住宅面积。
其中政策性用房22.48万平方米,商品房89.92万平方米。
东湖片区:安排居住用地929亩,约61.95万平方米,按容积率1.7计算,共可安排105.32万平方米居住面积。
其中政策性用房21.06万平方米,商品房84.26万平方米。
大连片区:安排居住用地906亩,约60.46万平方米,按容积率1.7计算,共可安排102.78万平方米居住面积。
其中政策性用房20.55万平方米,商品房82.23万平方米。
中远期规划片区:乐港片区用地面积16.14公顷;接渡片区约32.85公顷;后港片区用地面积11.31公顷。
在规划期内,对用地面积小于2000平方米的项目基本不予安排,争取在2010年使70%以上的居住面积享有物业管理。
第十七条按照住房建设与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相协调的原则,结合我市土地资源特征和人口增长特点,规划期内住房建设还应遵循以下方针:1、将东湖片区、大连片区等地区作为新增住房建设重点发展的地区。
规划期内,应继续对这些地区在土地供应、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建设资金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为我市其他产业的发展提供居住配套。
2、政策性住房(含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应合理选择建设地点,要考虑交通和生活便利的地区,并在商品房小区内附设一定比例的政策性用房,达到和谐社会对居住环境的要求。
第四章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第十八条住房用地供应指导思想。
规划期内,在强调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前提下,重点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和政策性住房用地供应:坚持新增供应与存量挖潜相结合,积极促进闲置土地盘活。
第十九条住房用地供应总量。
规划期内,主城区新增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为2.78平方公里,其中新增商品住房用地约2.22平方公里,存量置换(企业退城进郊、危旧房改造更新等)用地约0.56平方公里。
第二十条住房用地供应结构指引。
规划期内,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中,约1.38平方公里用地用于供应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约0.56平方公里用于供应政策性住房用地,两项用地合计所占比例达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
第二十一条住房用地供应年度指引。
2006年,供应住房用地32.92公顷,其中普通商品住房用地31.45公顷,政策性住房用地1.47公顷。
2007年,供应住房用地57.89公顷,其中普通商品住房用地45.97公顷,政策性住房用地11.92公顷。
2008年,供应住房用地60.05公顷,其中普通商品住房用地46.45公顷,政策性住房用地13.6公顷。
2009年,供应住房用地57.78公顷,其中普通商品住房用地44.89公顷,政策性住房用地12.89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