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装备制造行业监管体制及主要政策
半导体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半导体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监管体制
半导体行业的管理体制是国家产业宏观调控下的市场调节机制,国家主管部门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发展政策,对行业进行宏观调控,行业协会对行业进行自律规范管理。
行业的主管部门是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以及全国半导体设备和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行业自律管理机构为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
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是半导体行业的自律规范组织,协会将会员分为六类,包括集成电路类、集成电路设计类、封装与测试类、半导体分立器件类、半导体支撑类、MEMS类。
具体行业管理体制如下:
2、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半导体制造行业对国民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越来越明显,半导体技术的发展及广泛应用极大地推动了科学技术进步和社会经济发展,为国家重点支持的行业。
近年来,国家相关部委出台了一系列的关于支持半导体制造行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促进下游应用市场消费、规范行业管理以及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
行业主要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如下:。
物联网行业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物联网行业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1、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公司所从事的物联网的行业主管部门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其主要职责为: 承担软件和信息服务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管理通信业;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负责电信网、互联网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平台的建设和使用管理;拟订电信网、互联网数据安全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等。
公司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应用于建筑智能化、智能脱硫运营、智慧环保、智慧城市以及环保监控与信息化等领域,因此公司的服务及产品还接受上述领域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其中,环保类的智能脱硫运营、环保监控与信息化、智慧环保领域的主要监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督促落实国家减排目标;监督管理环境污染防治;制定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拟订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等。
智慧城市类的建筑智能化与智慧城市领域的主要监管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其主要职责包括: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研究拟定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等。
2、行业自律管理机构(1)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中国软件行业协会成立于1984年9月,主要职责为:为会员企业提供经营管理、市场、产业标准、行业秩序规则及评审等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服务,健全与政府的沟通机制,参与、影响重要产业规划制定,对重大政策和行业问题展开研究并提出建议,对政府新颁布政策进行宣传、培训及应用指导,增强信息服务企业的行业自律管理,促进信息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2)中国商业联合会数据分析专业委员会中国商业联合会数据分析专业委员会成立于2008年4月,主要职责为:制定并实施数据分析行业自律公约,加强内外协调,监督行业自律,规范数据分析市场;加强会员单位与企业之间、与政府之间的协作,反对不正当竞争和侵权行为;积极推动数据分析技术的普及和应用,培养专业人才,提高行业服务质量, 促进中国数据分析行业健康发展。
深度解读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制造行业

深度解读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制造行业(一)行业概况1、行业分类及行业发展情况控制器、控制柜产品所属行业为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业。
根据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该产品属于仪器仪表行业之“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业”;根据证监会2019年10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9年修订版),该产品属于制造业(C)——仪器仪表制造业(C40)——通用仪器仪表制造(C401)——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C4011)。
根据《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该产品所处行业属于“C4011-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
2、行业监管体制工业自动控制系统应用范围涉及电力、化工、食品、机械、纺织等行业,其主要产品是对生产过程进行自动检测与控制的基础手段和设备。
在细分的行政管理模式下,各行业的自动化应用由各行业主管部门一一管理,并且自成行业应用体系、行业自我配套。
随着改革的深入及各部委的撤消合并,行业主管部门逐渐减少,但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行业至今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行业管理体制。
目前主要有国务院、国家发改委、科学技术部、商务部以及信息产业部等部门制订相关行业政策和规划,主要侧重于行业宏观管理,并且以行业协会形式进行自律管理。
相关的行业协会有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机械工业自动化分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中国电器工业协会、中国仪器仪表学会、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等。
3、行业主要政策法规当前,为了保证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业的顺利发展,国家相继出台了推动技术进步、加强节能减排、调整产业结构的相关政策,主要包括4、行业上下游关系及价值链的构成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业上游主要是电器元件、钢材以及各种机械零部件,行业下游涉及的领域较多,分为石油、化工、冶金、电力、建筑、工程机械、轨道交通等领域。
电器元件、钢材、机械零部件等上游行业对工业自动化行业的影响较小。
上游行业基本属于市场自由化竞争行业,虽然受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原材料和零部件在价格上出现一定程度的波动,但工业自动化业务发展充分、技术成熟、产品供应较为稳定,电器元件和钢材的价格波动幅度较小。
完善智能建造政策和产业体系实施方案

完善智能建造政策和产业体系实施方案高质量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任务,全国建筑业总产值年均增长率保持在合理区间,建筑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保持在6%左右。
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建筑业实现深度融合,催生一批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壮大经济发展新引擎。
一、健全建筑市场运行机制1.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完善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政策体系,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建筑市场监管机制。
完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工程业绩、质量安全事故、监督检查、评奖评优等信息的归集和共享,全面记录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行为。
推进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鼓励社会组织及第三方机构参与信用信息归集,丰富和完善建筑市场主体信用档案。
实行信用信息分级分类管理,加强信用信息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等事项中应用,根据市场主体信用情况实施差异化监管。
加大对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资质资格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完善和实施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开展失信惩戒,持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2.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
完善招标投标制度体系,进一步扩大招标人自主权,强化招标人首要责任。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政府投资工程按照建设、使用分离的原则,实施相对集中专业化管理。
优化评标方法,将投标人信用情况和工程质量安全情况作为评标重要指标,优先选择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的投标方案。
积极推行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确定中标人。
完善设计咨询服务委托和计费模式,推广采用团队招标方式选择设计单位,探索设计服务市场化人工时计价模式,根据设计服务内容、深度和质量合理确定设计服务价格,推动实现“按质择优、优质优价”。
全面推行招标投标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和异地远程评标,加大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公开力度,加快推动交易、监管数据互联共享。
规范招标投标异议投诉处理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严肃查处规避招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通过设立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外地企业承揽业务的做法,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物联网行业监管体制及主要政策

接入公用电信网的电信终端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涉及网间互联的电信设备实行进网许可制度。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2009年)
对包括信息技术设备在内的列入认证目录的产品实施认证管理。
《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2010年)
加快建设宽带、泛在、融合、安全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推动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核心设备和智能终端的研发及产业化,加快推进三网融合,促进物联网、云计算的研发和示范应用。在物联网、节能环保服务、新能源应用、信息服务、新能源汽车推广等领域,支持企业大力发展有利于扩大市场需求的专业服务、增值服务等新业态。
《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物联网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专项的通知》(2012年)
对我国物联网领域需突破的重点技术、重要发展领域的产业化建设做出规划,对符合要求的产业化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物联网产业研发重点支持的技术中包括网络传输设备和信息处理产品,包括无线传感网设备、基于TD-SCDMA技术的通信模块、海量信息分析与处理、智能视频图像处理等。
(4)国家版权局
我国实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国家版权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主要负责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源程序封存及保管、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许可合同登记等职责。
2
法律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规、政策名称
相关主要内容
《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规定》(1997年)
所有在中国境内销售及使用的无线电组件产品,必须取得无线电型号的核准认证。
《“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2012年)
实施物联网与云计算创新发展工程;加快IPv4/IPv6网络互通设备,以及支持IPv6的高速、高性能网络和终端设备、支撑系统、网络安全设备、测试设备及相关芯片的研发和产业化,加强TD-SCDMA、TD-LTE及第四代移动通信(4G)设备和终端研发,加快高性能计算机、高端服务器、智能终端、网络存储、信息安全等信息化关键设备的研发和产业化。
半导体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半导体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半导体产业是高科技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在国家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半导体产业的发展,各国都建立了相应的监管体制,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接下来,我将对半导体监管体制以及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详细介绍。
一、半导体监管体制半导体产业的监管体制因国家而异,但一般包括行业主管部门、监管机构和行业协会三个层级。
行业主管部门是政府的直接管理单位,负责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推动产业协同发展。
监管机构是行业发展的监督与管理单位,负责市场的监管、行业标准的制定和技术评估等工作。
行业协会是由企业组成的自律组织,负责协调行业内部的关系、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的环境。
在中国,半导体行业的主管部门是工业和信息化部(MIIT),而监管机构是中国半导体产业协会(CSIA)。
此外,中国还成立了中国半导体产业投资基金,用于支持半导体产业的研发和创新。
在美国,半导体行业的主管部门是商务部,而监管机构则是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和半导体产业协会(SIA)。
美国政府还设立了多个组织和项目,如国家半导体技术研究和制造中心(NSTC),以推动半导体技术的研发和创新。
二、行业主要法律法规(一)中国1.《中华人民共和国半导体产业促进法》:于2024年1月1日生效,旨在促进半导体产业的发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并规定了半导体产业的政策支持和发展目标。
(二)美国1.《美国出口管制法案》(EAR):由商务部制定,用于保护美国的国家安全和海外利益,限制半导体等关键技术的出口。
2.《美国反托拉斯法》:由司法部和联邦贸易委员会执行,旨在保护市场竞争,防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3.《美国原材料开发法》(ADA):由能源部和国防部联合执行,用于保护美国的战略物资供应和提高国内原材料的开发利用率。
三、行业主要政策(一)中国1.产业政策:中国政府实施了一系列政策,如《中国制造2025》和《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以推动半导体产业的发展和自主创新。
2021年中国自动化智能设备行业相关政策汇总

2021年中国自动化智能设备行业相关政策汇总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中国自动化智能设备行业属于“C35专用设备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表(GB/T4754-2017),中国自动化智能设备行业属于“C35专用设备制造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中国自动化智能设备行业属于“2、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之“2。
1智能制造装备产业”之“其他智能设备制造”。
根据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知识产权局联合修订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中国自动化智能设备行业属于“七、先进制造业”之“94、工业自动化”。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2022年中国自动化智能设备市场分析报告-产业现状与发展战略评估显示,中国自动化智能设备行业的监管体制采取政府职能部门产业宏观调控管理和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
政府主管部门为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和科技部,行业协会主要有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电子专用设备工业协会等,其具体职能如下:国家发改委通过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等方式,对本行业进行宏观管理;工信部及科技部通过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等方式,对中国自动化智能设备行业进行宏观指导。
中国机器视觉产业联盟(CMVU)成立于2011年,隶属于中国图像图形协会(CSIG),是由全国从事机器视觉部件和系统制造商、系统集成商、代理商以及机器视觉及图像相关技术的咨询机构和使用机器视觉产品的各行各业的终端用户自愿结成的全国性企业联盟型组织,致力于提供行业信息、参与标准的制定、并推动国内外的广泛合作。
中国自动化学会(CAA)成立于1961年,由全国从事自动化及相关技术的科研、教学、开发、生产和应用的个人和单位共同发起设立,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专业领域包括:自动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与应用,自动化设备与新产品的设计、制造、测试技术,自动化技术与新产品在各工业领域中的应用。
监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分析

监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分析一、引言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新兴行业的蓬勃兴起,监管成为了重要的任务。
然而,监管方面存在一些主要问题,这些问题可能会带来负面影响,并阻碍国家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本文将分析监管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一些相应的对策。
二、主要问题之一:资源不足第一个主要问题是资源不足。
在社会经济日益复杂多变的情况下,监管机构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来有效履行监管职责。
然而,在现实中,很多监管部门面临资源不足的困境。
这导致了监管效果打折扣,也给违规企业以可乘之机。
对策:首先,加强监管体制改革是解决该问题的关键。
改革可以包括重新分配资源、提高管理效率以及促进跨部门合作等。
其次,优化资源配置也是必须考虑的事项。
通过科学规划和合理调度资源,使得有限资源能够最大化地发挥作用。
此外,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引入第三方监管、社会组织等方式来补充和增强资源。
三、主要问题之二:信息不对称第二个主要问题是信息不对称。
在监管过程中,政府机构通常掌握了大部分相关信息,而市场主体则面临着信息获取困难的局面。
这种信息不对称导致了监管者无法全面准确地评估和监督企业的风险。
同时,一些违规企业往往能够利用信息不对称来逃避监管。
对策:为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首先应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
政府部门需要与企业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并推行统一的信息平台,在合法、便捷的前提下分享有关事项的资料和数据。
其次,加强市场主体教育培训,提高其对监管政策、规定以及行业标准等方面的理解和认知。
此外,在现代科技手段支持下,可以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收集和分析相关信息,提升监管水平。
四、主要问题之三:执法力度不足第三个主要问题是执法力度不足。
过去,在一些监管环节中,执法力度相对较弱,对违规行为处罚不力。
这给了一些企业以违法成本较低的机会,导致了市场秩序混乱、消费者利益受损等问题。
对策:为提高执法力度,首先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明确违规行为和相应的惩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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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于2012年5月8日颁布了《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该规划提出,到2015年,智能制造装备业要形成完整的产业体系,总体技术水平迈入国际先进行列,产业销售收入超过1万亿元,年均增长率超过25%,工业增加值率达到35%,智能制造装备满足国民经济重点领域需求;传感器、自动控制系统、工业机器人、伺服和执行部件为代表的智能装置实现突破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重大成套装备及生产线系统集成水平大幅度提升。
(7)《中国制造2025》
国务院于2015年5月8日正式颁布了《中国制造2025》,提出了中国制造强国建设三个十年的“三步走”战略,该文件是第一个十年的行动纲领。规划中明确指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与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历史性交汇,国际产业分工格局正在重塑。必须紧紧抓住这一重大历史机遇,着力发展智能装备,推进生产过程智能化,培育新型生产方式,全面提升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加强统筹规划和前瞻部署,力争通过三个十年的努力,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把我国建设成为引领世界制造业发展的制造强国。
(9)《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规划》
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6年8月1日颁布了《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具体落实《中国制造2025》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发挥标准化和质量工作对装备制造业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推进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品产业迈向中高端,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规划指出,到2020年,工业基础、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基本完善,质量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加快接轨,重点领域国际标准转化率力争达到90%以上,到2025年,系统配套、服务产业跨界融合的装备制造业标准体系基本健全,企业质量发展内生动力持续增强,质量主体责任意识显著提高,标准和质量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大幅提升,打造一批“中国制造”金字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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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装备制造业的管理体制为国家宏观指导下的市场竞争体制,宏观调控职能归属于国家发改委、科技部以及商务部,行业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上述监管部门主要通过研究制定产业政策、提出中长期产业发展导向和指导性意见等履行宏观调控和管理职能,行业内的企业基于市场化原则自主经营。目前本行业无准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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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监管涉及的法律、法规主要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面,具体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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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智能装备制造业发展水平长期滞后于发达国家水平。为加速我国工业现代化进程,国务院、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等各部门相继出台了多项支持我国智能装备制造业发展的产业政策,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良好的环境。
(1)《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2006~2020年)》国务院于2006年2月9日颁布《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出将流程工业的绿色化、自动化作为制造业重点发展的优先主题,重点发展流程工业需要的传感器、智能化检测控制技术、装备和调控系统,鼓励智能制造与应用技术、成套装备与系统的设计验证技术的创新研发。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3月16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三五纲要》提出,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坚持创新发展,进一步拓展产业发展空间,支持节能环保、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发展,支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实施智能制造工程,构建新型制造体系,促进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机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等产业发展壮大。
(4)《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
国务院于2010年10月18日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文件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特征,立足我国国情和科技、产业基础,明确了现阶段重点培育和发展的产业包括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在高端装备制造业中,提出要加快培育和发展以数字化、柔性化及系统集成技术为核心的智能制造装备产业。
(5)《高端装备制造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工信部于2012年5月7日颁布了《高端装备制造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以推进高端装备规模化发展为目标,针对国民经济建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需要,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在智能制造装备创新发展工程方面,提出大力推进智能仪表、自动控制系统、工业机器人、关键执行和传动零部件的开发和产业化,开展基于机器人的自动化成形与加工装备生产线、自动化仓储与分拣系统以及数字化车间等一批典型智能制造设备、智能测控装备和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在机械加工、石油化工等重点领域的示范应用。
(2)《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于2006年2月13日颁布《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将发展重大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和关键精密测试仪器,满足重点建设工程及其他重大(成套)技术装备高度自动化和智能化需求作为发展重点,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争取实现关键领域的重大突破。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联合开展研发工作,加快研究成果的产业化进程,创建一批享誉国内外的知名品牌。
(3)《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规划》
国务院于2009年5月12日颁布了《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规划》,明确了装备制造业是给国民经济各行业提供技术装备的战略性产业,强调通过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大幅度提高自动化生产设备基础配套件和基础工艺水平;提出加快装备制造业企业兼并重组和产品更新换代,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