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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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ppt66张)

• 纳税分析:李峰的工资收入各月极不均衡,造成他在收入 低时不用纳税,收入高时税负高达800多元。这是由于收 入高时适用税率过高导致的。如果李峰与公司达成协议, 由公司对其工资收入进行税收筹划,那么公司根据他在以 往年度的业绩,估算其月平均工资水平,确定每月工资支 付标准,到年底再根据其实际情况进行核算,则可使其节 省税款。
• 3、年终奖最佳筹划 • 自2005年1月1日起,对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一次 性取得的全年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 算纳税,计算时以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的商数来确 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奖金的当月, 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 年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 ”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 雇员取得的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 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 得税。
• 二、劳务报酬所得的筹划 • 1、劳务报酬所得的费用转移
• 筹划思路:提供劳务的个人,可以考虑将本应由自己承担 的费用改由对方承担,相应地减少自己的劳务报酬所得, 使改变后的劳务报酬实际水平与以前保持一致。
• 例:高级工程师赵某从长春到深圳为某公司进行一项工程 设计,双方签订合同并规定:公司给赵某支付工程设计费 5万元人民币,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一概由赵 某自负,假设往返的飞机票、住宿费、伙食费等必要开支 共计10000元。。请问,在该笔收入中,赵某是否存在个 人所得税的筹划空间?
• 例:嘉庆公司实行效益工资制,2008年该公司职员李峰1 月~12月份的工资情况如下: 4 000、1 900、4 600、 1 400、7 400、1 600、1 500、3 400、2 200、1 600、2 900、8 000。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费用扣除标 准为2000元/月,该怎样筹划才能使李峰的税负减轻?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及案例分析65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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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练习:中国公民李某取得翻译收入20000元 ,从中先后拿出6000元、5000元,通过国家机关 捐给了农村义务教育和贫困地区,李某就该笔翻 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18
课堂练习 某作家2008年5月份出版一本书,取得稿酬5000
元。该书6月至8月被某晚报连载,6月份取得稿 酬1000元,7月份取得稿酬1000元,8月份取得稿 酬1500元。 出版应纳税额 =5000×(1-20%)×20%×(1-30%) =560(元) 连载三个月的稿酬应合并为一次: (1000+1000+1500-800)×20%×(1-30%) =378(元) 共计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560 +378=938(元)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月收入额-3500元或4800元)×适用税
率-速算扣除数
14
课堂练习:
中国公民李某为居民纳税人,在某大学工作
。20011年5月李某收到学校财务部门发放的“工资
单”:基本工资1400元,岗位津贴1200元,课时津
贴1750元,政府特殊津贴100元,独生子女补贴50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房产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2、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资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 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 下一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每次(月)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 (800元为限)-800元]×10%
1、在我国无住所 2、在我国不居住或居住不满1年
居民纳税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其所取得的应 纳税所得,无论是来源于中国境内还是中国境外 任何地方,都要在中国境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课堂练习:中国公民李某取得翻译收入20000元 ,从中先后拿出6000元、5000元,通过国家机关 捐给了农村义务教育和贫困地区,李某就该笔翻 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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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练习 某作家2008年5月份出版一本书,取得稿酬5000
元。该书6月至8月被某晚报连载,6月份取得稿 酬1000元,7月份取得稿酬1000元,8月份取得稿 酬1500元。 出版应纳税额 =5000×(1-20%)×20%×(1-30%) =560(元) 连载三个月的稿酬应合并为一次: (1000+1000+1500-800)×20%×(1-30%) =378(元) 共计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560 +378=938(元)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月收入额-3500元或4800元)×适用税
率-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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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练习:
中国公民李某为居民纳税人,在某大学工作
。20011年5月李某收到学校财务部门发放的“工资
单”:基本工资1400元,岗位津贴1200元,课时津
贴1750元,政府特殊津贴100元,独生子女补贴50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房产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2、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资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 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 下一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每次(月)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 (800元为限)-800元]×10%
1、在我国无住所 2、在我国不居住或居住不满1年
居民纳税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其所取得的应 纳税所得,无论是来源于中国境内还是中国境外 任何地方,都要在中国境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筹划》PPT课件

•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 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必要费用,是指按月扣
除3500元。
• 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 得、财产租赁所得
• 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扣除费用800元;4 000元以上的,扣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 税所得额。
• 5、财产转让所得
• 以转让财产的收入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 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
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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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次收入的确定
•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纳税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 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 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 等七项所得,按次计算征税。每次所得的具体确 定规则如下:
我国,从1980年《个人所得税法》颁布至今近30年间,工资薪金所 得适用的累进税率仅修改过一次,即在1993年将原来的七级改为现行 的九级累进税率。 • 税收优惠(宽免) 例如对退伍军人、离退休人员、失业人员、残疾人、孤老人员、烈属等。 • 收入指数化
5
调节公平
• 禀赋差异 • 机会公平 例如:“遗产税”离我们有多远?
4
内在公平——纵向公平
• 累进税率 例如:
美国,联邦个人所得税税率在60年代以前有25级税率档次,70年代 降低到10级,80年代中期前降到9级,1986年税制改革后仅为2级。 1995-1996年度税率级次又提高到5级。从边际税率来看,1945年最低 税率和最高税率分别是23%和94%, 1954年分别为20%和91%,1971 年分别为14%和70%, 1984年分别为11%和50%, 1988年分别为15% 和28%, 1996年分别为15%和39.6%。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课件

– 某企业职工人数500人,人均月工资800元,当 年度向职工集资人均10 000元,年利率为10%, 则:
– 应 代 扣 代 缴 个 人 所 得 税 =500×10 000×10%×20%=100 000(元)
– 是否有更节税的方法呢?
– 如果将职工集资利率降为4%,将降 低的利息通过提高职工工资来解决, 那么,职工的个人收入不但没有减 少,而且降低了利息所得项目应纳 的个人所得税。
(5 000-800)×15%-125=505(元) 请问如何规划才能降低税负?
+ 若公司为张先生提供免费住房,工资下调 到每月3000元,由于个人收入减少,个人 应纳税款则会降低,而雇主的费用负担则 不变。
+ 张先生收入为3000元时的应纳税额为:
+ (3 000-800)×15%-125=205(元)
+ 方案二:不存在雇佣关系-按劳务报酬税目纳税
– 应纳税额50800*(1-20%)*30%-2000=10192(元)
哟,还真节约了税款 1433元!
SUCCESS
THANK YOU
2024/9/21
王先生在A公司兼职,收入为每月2 500元。试做出 降低税负的筹划方案。
怎么做呢?
+ 如果王先生与A公司没有固定的雇佣关系,则按 照税法规定,其收入应按劳务报酬所得征税。其 应纳税额为:
+ 经过规划,张先生可节省所得税300元。
– 企业提供福利设施
+ 收入项目费用化
– 某作家欲创作一本小说,需要到外地去体验生 活。预计全部稿费收入20万元,体验生活等费 用支出5万元。请作出规划方案。
+ 方案一:
– 如果该作家自己负担费用,则应纳税额为: – 200 000×(1-20%)×20%×(1-30%)=22 400(元) – 实际税后收入为:200 000-22 400-50 000=127
第9章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PPT课件

对企事业单位 承包承租经营
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年度收入总额 —必要费用(每月
2000元)
额累计 税率
计税方 法
计税公式
按月计 税
应纳税额 =应税所得 按年计 ×适用税率 算分月 —速算扣除 缴纳 数
按年计 算分次 缴纳
应税项目及计算方法(2)
现
行
及 基 本 计 算 方 法
个 人 所 得 税 的 应 税
应纳税所得额= 7 431.25 - 2 229.38 =5 201.87(元)
应纳所得税税额=5 201.87 ×20%-555=485.37(元) 第四步,已代扣个人所得税=7 431.25 -6 500=931.25(元) 第五步,可获退税额=931.25-485.37=445.88(元)
9.5.3捐赠超过扣除限额时可以分期捐赠
第一步,应将赵先生的10 000元税后所得换算为税前所得
税前应纳税所得额=(10 000-3 500-555)÷(1-20%)=7 431.25(元)
第二步,应计算赵先生的捐赠可以在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限额,即:
税前扣除限额= 7 431.25 ×30%=2 229.38(元)
第三步,计算赵先生2014年2月实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协议由对方支付有关的交易费用或税 金
要求对方报销一定的资料费等费用, 也可以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例:马教授经常应邀到外地讲学,并获得一定的劳务报酬 收入。某月,一外地机构又邀请马教授前去讲学。对方提 出,本次马教授讲学的报酬为6 000元,交通、食宿等费 用由马教授自理。经估算,这些费用约为2 000元。
9.4劳务报酬所得中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规 只有一次性收入: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定 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第8章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实务 《企业纳税筹划》PPT课件

案例二:住房公积金的纳税筹划
【筹划分析】筹划前,王某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25元((3500-2000)×10%-25) ,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1500元(125×12)。王某每月实际所得(不考虑社会保险个人 账户部分,下同)为3375元(3500-125),全年所得为40500元(3375×12)。
第八章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实务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税纳税筹划要点
一、个人所得税概述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1条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 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 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 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利用公积金避税
利用个人缴纳补充公积金进行避税有以下问题要注意:一是纳税人要在所 在单位开立个人补充公积金账户;二是纳税人每月缴纳的补充公积金虽然 避税,但不能随便支取,固化了个人资产;三是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免 税比例为12%,即职工每月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只要在其上一年度月 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就可以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若其他条件不变,企业将原来发给王某工资中按王某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部分以 住房公积金形式缴入王某住房公积金账户,王某个人也按同样的金额缴入住房公积金账 户,那么,企业为王某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为456元(3800×12%),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 金也是456元,王某实际当月工资、薪金所得2588元(3800-300-456-456),王某每 月应纳个人所得税33.8元((2588-2000)×10%-25),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405.6元 (33.8×12)。王某每月实际所得为3466.2元(3800-300-33.8),全年所得为 41594.4元(3466.2×12)。
第八章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30页PPT

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 入,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节 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筹划
• 2.纳税筹划思路
•
由于住房公积金是直接存入个人账
户,加之各地关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和
比例都有一个幅度范围,这就为我们利用住
房公积金政策来调整企业工资福利结构,降
低个人所得税税负提供了可能。
• 将作者实际取得的收入权利延期支付或分次支付,是节税的又 一种形式。如果作者的作品市场看好,可与出版社商量采取分 批量印刷的方法。
第三节 应税所得项目方面的纳税筹划
• 2.稿酬费用化的纳税筹划。
• 作者在为出版社提供作品时,与出版社签订写作合同 ,或者与社会团体签订合同,由对方提供与写书有关 的费用,或租用该单位的设备使用。并因此抵减部分 稿酬,从而减少稿酬应纳个人所得税。
•
相同数额的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
报酬所得适用的税率不同。有时工资、薪金
转化为劳务报酬能节约税收;有时劳务报酬
转化为工资、薪金能节约税收。因而对其进
行合理的筹划就具有一定的可能性。
第三节 应税所得项目方面的纳税筹划
• 二、劳务报酬的纳税筹划
• (一)分次申报纳税筹划
•
1.税收法律规定
•
个人所得税对纳税义务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
• 三、稿酬所得的纳税筹划
• (一)法律规定 • 稿酬所得按次纳税,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具体可分为:
• ①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为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 ②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者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
酬所得征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 • ③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
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课件

方案三:王某与甲公司无固定的雇佣合同,与乙公司签订 固定的雇佣合同,则他从甲公司获得的所得属于劳务报 酬,从乙公司获得的所得属于工资、薪金,
从甲公司获得的劳务报酬应纳税额为: 12 000× (1-20%) ×20%=1 920 (元)
从乙公司获得的工资、薪金应纳税额为:(4 000-3 500) ×3%=15 (元)
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1 税收优惠的税收筹划
2纳Βιβλιοθήκη 人身份的税收筹划3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
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
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 稿酬所得的税收筹划 捐赠所得的税收筹划
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的税收筹划
相关规定: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是3%-45%的七级超额累进 税率; 2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是20%的比例税率,对于一 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由于相同数额的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所 适用的税率不同,因此可以利用税率差异进行税 收筹划。
例题
李某为自由职业者,现在长期为甲、 乙两公司工作,每月可以从甲公司获得 收入12 000元,从乙公司获得收入4 000元,他该怎样进行筹划,才使税负 最轻? 方案一 方案二 方案三
方案一: 李某与甲、乙两公司都无固定的雇佣关系,
则他从甲、乙两公司获得的所得都属于劳务报酬, 从甲公司获得的劳务报酬应纳税额为: 12 000× (
1-20%) ×20%=1 920 (元)
从乙公司获得的劳务报酬应纳税额为: 4 000× (1 -20%) ×20%=640 (元)
每月王某合计缴纳个人所得税为: 1 920+640=2 560 (元)
每月王某合计缴纳个人所得税为: 1 920+15=1 935 (元)
方案二最计税
Thank yo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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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案例】张先生承包一企业,承包期间为2012年3月 1日至2014年12月31日。2012年3月1日至2012年12月31 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5000元,上交租赁费50000元, 实现会计利润55000 元(已扣除租赁费,未扣除折旧 费),张先生未领取工资。已知该省规定的业主费用扣 除标准为每月3500元。该企业的经营成果全部归张先生 所有。
工资、薪金所得 3%-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对经营成果拥有所有权:
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5%-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13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与个税纳税人身份的选择
▪对实际经营期不满 1 年的: 个体工商户:应将其所得换算成全年所得,确定
税率; 承包所个纳税年度计算纳税。
的个人
5
一、个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一)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身份的转换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与个税纳税人身份的选择 (三)个体工商户与个人独资企业的转换
6
(一)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身份的转换
实施条例第6条: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境内居 住(连续居住)1年以上、不到5年的纳税人的减免税优 惠:
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可以仅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个 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税;居住超过5年的个人,从第6年 起,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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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美国的约翰先生是一家跨国公司的经理, 同时兼任中国分支机构负责人,他于2000年2月20日来 北 京 , 一 直 居 住 到 2006 年 12 月 5 日 , 之 后 回 国 , 并 于 2007年1月1日再次来北京,一直居住到2010年5月30日, 之后又回国,而且这期间,均获得美国总公司和中国分 支机构所支付的工资,对此情况,如何进行税收筹划?
非居民纳税人
中国境内无住所 且居住时间不 满一年
仅就来源于中国境 内所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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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与个税纳税人身份的选择
有关计税规定: 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为个
体工商户的,按个体工商户所得征收征收个人所得税; 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先征收企业所得税,再根据承
包方式对分配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
【案例】一位美国工程师受雇于一家位于美国的公 司(总公司)。从2010年10月起,他到中国境内的分 公司帮助筹建某工程。2011年度内他曾离境60天回国 向总公司述职,又曾离境40天回国探亲。2011年度, 他共领取薪金9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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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身份的转换
两次离境时间
100天>90天 利用非居民纳 税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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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按税法规定,离境不超过30天的属于临时离境,不
扣减天数,因此,2006年底的约翰先生的离境属于临时 离境。
这样,从2001年至2009年度,约翰均构成中国税法 居民,且自2006年度起,约翰就不能享受实施条例第6 条的优惠政策。
从2006年到200年就来源于中国和美国的收入均应 在中国缴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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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体工商户与个人独资企业的转换
通过将企业拆分,缩小应税所得的形式实现低税负。 【案例】2012年王某开设了一个经营水暖器材的个
体工商户,由其妻负责经营管理。王某同时也承接一些 安装维修工程。预计其每年销售水暖器材的应纳税所得 额为4万元,承接安装维修工程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万元。 试分析纳税义务及筹划思路?
9
筹划思路: 可适当调整离境时间。 从2006年11月30日离境,2007年1月1日回北京。这
样,2006年度离境就超过30天了,不属于临时离境,可 以扣减天数。
因此,2006年度约翰就是非居民纳税人,且5年期 间由此可以中断,2007至2009年度仍可享受实施条例第 6条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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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身份的转换
3
一、个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临时离境:视同在华居住,不扣减在华居住天数。 一个纳税年度内: (1)一次不超过30日 (2)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4
一、个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纳税义务人
判定标准
征税范围
1、在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境内所得
居民纳税人 2、在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 境外所得
满一年的个人
1、在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的个人 非居民纳税人 2、在境内无住所且居住不满一年 境内所得
第七章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1
本章学习内容
一、个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二、个税计税依据与税率的税收筹划 三、个税税收优惠的税收筹划
2
一、个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按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分为: 居民纳税人、非居民纳税人 住所标准:习惯性居住地 时间标准:“居住满1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即
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下同)内,在中国境内居 住满365日。
16
方案二:仍使用原企业执照 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再按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缴纳个人所得税;固定资产可以提取折旧,租赁费不得 在税前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55 000+50 000-5000=100 000(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100 000×25%=25 000(元) 张先生取得承包收入
=55000-5000-25000=25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25000-3500×10)×5%=0(元) 实际税后利润=25000-0=25000(元) 方案一比方案二多获利:53 625-25 000 =28 625元
方案一:工商登记变更为个体工商户 方案二:仍使用原企业的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适用税率表P132)
15
方案一:变更为个体工商户 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55000-3500×10=20000(元)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20000/10×12=24000(元) 按全年所得计算的应纳税额 =24000×10%-750=1650(元) 实际应纳税额=1650/12×10=1375(元) 税后利润=55000-1375=53 625(元)
18
全年应纳所得税=60000×20%-3750=8250(元) 筹划思路:
成立两个个人独资企业,王某的企业专门承接安装 维修工程,王妻的公司只销售水暖器材。
【案例】张先生承包一企业,承包期间为2012年3月 1日至2014年12月31日。2012年3月1日至2012年12月31 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5000元,上交租赁费50000元, 实现会计利润55000 元(已扣除租赁费,未扣除折旧 费),张先生未领取工资。已知该省规定的业主费用扣 除标准为每月3500元。该企业的经营成果全部归张先生 所有。
工资、薪金所得 3%-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对经营成果拥有所有权:
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5%-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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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与个税纳税人身份的选择
▪对实际经营期不满 1 年的: 个体工商户:应将其所得换算成全年所得,确定
税率; 承包所个纳税年度计算纳税。
的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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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一)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身份的转换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与个税纳税人身份的选择 (三)个体工商户与个人独资企业的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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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身份的转换
实施条例第6条: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境内居 住(连续居住)1年以上、不到5年的纳税人的减免税优 惠:
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可以仅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个 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税;居住超过5年的个人,从第6年 起,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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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美国的约翰先生是一家跨国公司的经理, 同时兼任中国分支机构负责人,他于2000年2月20日来 北 京 , 一 直 居 住 到 2006 年 12 月 5 日 , 之 后 回 国 , 并 于 2007年1月1日再次来北京,一直居住到2010年5月30日, 之后又回国,而且这期间,均获得美国总公司和中国分 支机构所支付的工资,对此情况,如何进行税收筹划?
非居民纳税人
中国境内无住所 且居住时间不 满一年
仅就来源于中国境 内所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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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与个税纳税人身份的选择
有关计税规定: 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为个
体工商户的,按个体工商户所得征收征收个人所得税; 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先征收企业所得税,再根据承
包方式对分配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
【案例】一位美国工程师受雇于一家位于美国的公 司(总公司)。从2010年10月起,他到中国境内的分 公司帮助筹建某工程。2011年度内他曾离境60天回国 向总公司述职,又曾离境40天回国探亲。2011年度, 他共领取薪金9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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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身份的转换
两次离境时间
100天>90天 利用非居民纳 税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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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按税法规定,离境不超过30天的属于临时离境,不
扣减天数,因此,2006年底的约翰先生的离境属于临时 离境。
这样,从2001年至2009年度,约翰均构成中国税法 居民,且自2006年度起,约翰就不能享受实施条例第6 条的优惠政策。
从2006年到200年就来源于中国和美国的收入均应 在中国缴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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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体工商户与个人独资企业的转换
通过将企业拆分,缩小应税所得的形式实现低税负。 【案例】2012年王某开设了一个经营水暖器材的个
体工商户,由其妻负责经营管理。王某同时也承接一些 安装维修工程。预计其每年销售水暖器材的应纳税所得 额为4万元,承接安装维修工程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万元。 试分析纳税义务及筹划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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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划思路: 可适当调整离境时间。 从2006年11月30日离境,2007年1月1日回北京。这
样,2006年度离境就超过30天了,不属于临时离境,可 以扣减天数。
因此,2006年度约翰就是非居民纳税人,且5年期 间由此可以中断,2007至2009年度仍可享受实施条例第 6条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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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身份的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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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临时离境:视同在华居住,不扣减在华居住天数。 一个纳税年度内: (1)一次不超过30日 (2)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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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纳税义务人
判定标准
征税范围
1、在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境内所得
居民纳税人 2、在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 境外所得
满一年的个人
1、在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的个人 非居民纳税人 2、在境内无住所且居住不满一年 境内所得
第七章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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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学习内容
一、个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二、个税计税依据与税率的税收筹划 三、个税税收优惠的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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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按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分为: 居民纳税人、非居民纳税人 住所标准:习惯性居住地 时间标准:“居住满1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即
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下同)内,在中国境内居 住满36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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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二:仍使用原企业执照 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再按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缴纳个人所得税;固定资产可以提取折旧,租赁费不得 在税前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55 000+50 000-5000=100 000(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100 000×25%=25 000(元) 张先生取得承包收入
=55000-5000-25000=25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25000-3500×10)×5%=0(元) 实际税后利润=25000-0=25000(元) 方案一比方案二多获利:53 625-25 000 =28 625元
方案一:工商登记变更为个体工商户 方案二:仍使用原企业的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适用税率表P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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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一:变更为个体工商户 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55000-3500×10=20000(元)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20000/10×12=24000(元) 按全年所得计算的应纳税额 =24000×10%-750=1650(元) 实际应纳税额=1650/12×10=1375(元) 税后利润=55000-1375=53 6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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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应纳所得税=60000×20%-3750=8250(元) 筹划思路:
成立两个个人独资企业,王某的企业专门承接安装 维修工程,王妻的公司只销售水暖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