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律制度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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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制度主题班会教案

法律制度主题班会教案

法律制度主题班会教案简介本教案旨在通过主题班会的形式,向学生介绍法律制度相关的知识和重要性,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通过互动讨论和案例分析,激发学生的研究兴趣,提高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

教学目标1. 了解法律制度的定义、内容和特点;2. 掌握国家法律制度的组成和运行机构;3. 意识到法律制度对社会秩序、公平正义的重要性;4. 培养学生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法治观念。

教学内容与步骤步骤一:导入(5分钟)1. 引入话题:通过提问或引用相关案例,激发学生对法律制度的兴趣和思考。

2. 引导学生讨论问题:学生根据自身经验和了解,探讨法律的作用和影响。

步骤二:知识传授(15分钟)1. 讲解法律制度的定义和基本概念。

2. 介绍国家法律制度的组成部分,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

3. 简要介绍法律制度的运行机构,如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

步骤三:案例分析(20分钟)1. 提供一些与学生生活相关的案例,如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等。

2. 分组讨论案例中涉及的法律制度,并分析其影响和重要性。

3. 部分小组进行案例分享,展示对法律制度的理解和观点。

步骤四:教育引导(10分钟)1. 通过案例分析的结果,引导学生思考法律制度对社会秩序、公平正义的作用。

2. 强调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重要性,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

步骤五:总结与拓展(5分钟)1. 总结今天研究的法律制度知识要点。

2. 提出拓展问题,鼓励学生进一步了解和关注法律制度的发展和改革。

教学评价与反馈1. 教师观察学生在讨论和案例分析过程中的表现。

2. 学生完成反思作业,回答相关问题,表达对本次主题班会的认识和收获。

参考资料1. 《法律制度导论》,XXX出版社,20XX年。

2. 相关案例资料。

《战略管理》第2版教案第14章 战略性公司治理 教案

《战略管理》第2版教案第14章 战略性公司治理 教案

第14章战略性公司治理第一部分本章概要1.1重要概念1. 公司治理:在一定的法律、文化和规范环境中,公司不同相关利益主体之间形成的相互约束制衡的机制,及在此基础上出现的关系结构和制度安排。

2. 公司治理结构:围绕一个公司的各种治理机制的整体组合和结构化表现形式。

3. 公司治理模式:根据现实中许多公司的具体治理形式而归纳出来的一些具有共同特征的典型治理结构样式。

4. “委托-代理”理论:迈克尔·詹森和威廉·麦克林在1976年提出的理论,认为作为委托人的公司股东和作为代理人的公司管理者之间利益和目标不一致,所以代理人有可能采用机会主义行为损害委托人利益。

5.利益相关者理论:该理论认为除了作为公司所有者的股东之外,还存在着许多在公司经营过程中投入资源的个体和群体,他们对于公司的发展和战略目标的实现都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公司追求的应该是这些“利益相关者”的整体利益,而不仅仅是特定主体的利益。

6. 公司治理问题:指公司治理所要解决的潜在利益冲突问题。

包括委托代理问题、侵占问题和广义代理问题。

7. 公司治理的内部机制:指公司内部制定或决定的正式和非正式治理机制。

8. 公司治理的外部机制:指公司治理可以借用的、来源于公司外部的各种市场机制、法律法规、权威监管和文化习俗等正式和非正式机制。

9. 市场主导型模式:指现实中某些公司采用的主要倚重外部市场机制来达到治理目的模式。

10. 内部控制型模式:指现实中某些公司采用的以公司股东(主要是法人股东)以及债权人(银行)发挥主导力量,通过董事会、监事会等开展公司治理的模式。

11. 国家主导型模式:指现实中某些公司采用的,以政府委派的核心管理层代表国有出资方利益来主导公司治理的模式。

12. 关系主导型模式:指现实中某些公司采用的,以情感和义务关系、信任和互惠规范、家长制式的权威和服从等非正式关系机制为主导力量的公司治理模式。

1.2关键知识点1. 公司治理的概念公司治理的本质是公司各利益相关方在内外部各种正式和非正式制度环境中,寻找、利用和创造各种各样的方法来协调相互间关系和解决可能出现的冲突。

公司法教案(DOC 35页)

公司法教案(DOC 35页)

第四章公司法律制度第一节公司法概述一、公司的概念和种类(一)公司的概念公司是依法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二)公司的种类1、按照公司财产责任形式分类但公司仅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作了规定。

2、按公司股本来源和性质分类3、按公司之间的关联程度分类4、按公司国籍分类二、公司法的概述1、公司法的含义公司法是调整公司在设立、变更、终止以及营运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公司法有广义、狭义之分。

《公司法》所称的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法的调整对象三、公司法的一般规定(一)公司设立的原则(1)自由主义。

(现代各国均不再采取此种设立原则)(2)特许主义。

(通常适用于政策性经营的公司)(3)许可主义。

(该原则适用于银行、保险公司等从事特殊商业活动的公司(4)准则主义。

我国公司设立遵循准则主义与许可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二)公司的登记管理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应当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办理公司登记。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

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

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以人民币表示。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后果由公司承担。

(三)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股东大会)执行机构:董事会管理机构:经理等高层监督机构:监事会(四)股东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禁止性行为1、股东的禁止性行为2、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禁止性行为(五)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及其处理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第二节有限责任公司一、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特点特点:(1)募股集资的封闭型;(2)公司资本的不等额性;(3)股东数额的限制性;(4)股份转让受到严格限制;(5)组织机构比较简单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一)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4章 公司法律制度教案1

第4章 公司法律制度教案1

广东白云学院教案首页授课题目(章节或主题):第四章公司法律制度(1---4节)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次课的学习,使学生了解公司的概念、特征与类型,掌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程序和组织机构等法律规定,理解公司股票和债券的发行与转让等法律规定的内容。

教学重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与组织机构。

教学难点:公司股票的发行与转让。

教学时间: 2学时教学过程:(一)用经济法案例导入新课(二)讲授新课(三)课堂教学互动,分析讨论案例(四)本章小结(五)布置课后作业广东白云学院教案第四章公司法律制度(1---4节)教学目的与要求:见教案首页内容教学重点: 见教案首页内容教学难点: 见教案首页内容教学时间: 2学时教学过程:(一)用经济法案例导入新课[引例]甲乙两人经过协商,决定共同投资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从事食品生产,并订立了含有以下内容的公司章程。

1.甲出资20万元,其中设备作价10万元,商标权作价10万元;乙出资25万元,其中货币10万元,专利技术作价10万元,劳务作价5万元。

2.基于公司的规模较小,公司不设股东会,设立由2名董事组成的董事会负责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3.公司成立1年后,任何一方股东均可视需要追加或者撤回不超过30%的出资额;等等。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根据我国现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试分析该公司章程在内容上有哪些不合法之处(逐项指出并说明理由)?请学生带着此案例中的问题学习本次课内容。

(二)讲授新课第一节公司法概述此节主要讲授两个方面的内容:一、公司的概念、特征和分类(一)公司的概念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二)公司的特征1、公司须依法设立。

这是指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设立,不依法定的条件2、公司以营利为目的。

这是指公司的设立和运营都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司从事经营活3、公司须具备法人资格。

公司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形式。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赵旭东《公司法学》课件讲义

赵旭东《公司法学》课件讲义
高等教育出版社
第一章 公司与公司法
高等教育出版社
n 第一节 公司概述 n 第二节 公司与其他企业法律形态 n 第三节 公司的沿革和作用 n 第四节 公司法概述 n 第五节 公司法的形式
高等教育出版社
本章导语:
本章教学目的:使学生对公司与公司法有 一个概括性的了解和认识,对公司的概念 和特征、公司法的性质和地位有比较全面 清晰的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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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的特征
(一)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组织 (二)公司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1.公司拥有独立的财产 2.公司设有独立的组织机构 3.公司独立承担财产责任 (三)公司是以股东投资为基础组成的社团法人 (四)公司是依法定条件和程序成立的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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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一)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概述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指为阻止公司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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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6 7 1 2 3 3 1
课件使用说明
n 使用对象
讲授《公司法学》课程的教师。
n 运行环境
不低于Office 2000,要求向下兼容。
n 使用方法
1.本教案的使用方法:直接打开各章放映,如需打开第一章, 只要双击“第一章.ppt”即可。 2.变颜色并有下划线的文字表示有超级链接,使用时在放映 模式下直接点击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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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要件
1.主体要件 一是公司人格的滥用者,二是因公司法人人格滥用而 受到损害,并有权提起诉讼的相对人。 2.行为要件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适用的基本条件是存在股东滥用公 司人格的事实和行为。 3.结果要件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适用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必须有损害 事实存在,即滥用行为造成了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 司债权人利益的结果。

合伙企业法教学教案

合伙企业法教学教案

教学教案第三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第一节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概述合伙企业是典型企业的一种,是在公司企业之前产生的,由于合伙企业的灵活性特点,现许多国家依然将其作为一种主要的企业形式。

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了解我国合伙企业设立、变更、终止;合伙企业的业务执行、经营管理的有关规定,从而与公司企业进行对比,以便更好的分析每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优劣,更好的在法律上予以完善。

一、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企业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

以企业的组织形式和法律地位为标准,企业的法律形态有公司企业、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

所谓合伙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但风险,并对其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作为一种市场主体,合伙企业区别于其他市场主体的特征有:、合伙企业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由于合伙企业具有人和的性质,合伙企业法也没有规定合伙企业的最低资本数额,不仅如此,合伙企业还允许劳务出资,企业的资本数量处于不确定状态,此外合伙企业还可以通过非常灵活的赢利分配方式最大限度的合伙企业在经营中积累的财产,因此合伙企业的债权人并没有数量足够并且较为稳定的财产保证。

一旦合伙企业的债务超过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很可能受到损害而得不到救济,因此合伙企业规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从而使合伙人能够最大程度勤勉、谨慎地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

、合伙企业的设立和内部管理是以合伙协议为基础的。

合伙企业是在合伙协议的基础上产生的,合伙协议是调整合伙企业内部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

、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但风险。

二、合伙企业法的适用范围为了规范隔阂货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利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年月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合伙企业法》。

该法只调整形成企业组织形式的自然人之间的普通合伙关系。

有限合伙、法人之间以及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合伙、未形成企业组织形式的合同性合伙,以及虽采取合伙组织形式但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均没有纳入《合伙企业法》的调整范围。

公司治理制度概述教案

公司治理制度概述教案教案标题:公司治理制度概述教学目标:1. 理解公司治理的概念和重要性;2. 掌握公司治理制度的基本原则和组成部分;3. 分析公司治理制度对企业运营和发展的影响;4. 能够评估和提出改进公司治理制度的建议。

教学内容和步骤:1. 引入(5分钟)a. 向学生介绍公司治理的概念和背景;b. 引发学生对公司治理制度的兴趣和重要性。

2. 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15分钟)a. 解释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如透明度、责任、公正等;b. 分析每个原则的意义和作用;c. 通过案例和实例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些原则。

3. 公司治理制度的组成部分(20分钟)a. 介绍公司治理制度的组成部分,如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b. 解释每个组成部分的职责和权力;c. 讨论不同公司治理制度的特点和适用情况。

4. 公司治理制度对企业的影响(15分钟)a. 分析公司治理制度对企业运营和发展的影响,如提高透明度、降低风险等;b. 探讨公司治理制度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c. 引导学生思考如何优化公司治理制度以实现企业的长期发展。

5. 改进公司治理制度的建议(15分钟)a. 鼓励学生提出改进公司治理制度的建议;b. 分组讨论并汇报各自的建议;c. 进行集体讨论,总结出最佳的改进方案。

6. 总结和评估(5分钟)a. 总结公司治理制度的重要性和作用;b. 评估学生对公司治理制度的理解和能力;c. 鼓励学生继续学习和关注公司治理领域。

教学资源:1. PowerPoint演示文稿,包含公司治理概述、基本原则、组成部分和影响等内容;2. 公司治理相关的案例和实例;3. 学生讨论和汇报的板书或白板。

教学评估:1. 学生参与度和互动情况;2. 学生对公司治理概念和原则的理解和应用能力;3. 学生提出的改进公司治理制度的建议的合理性和创新性。

拓展活动:1. 邀请专业人士或企业代表分享公司治理实践和经验;2. 组织学生参观或调研一家公司的治理制度并撰写报告;3. 组织学生进行辩论,就公司治理制度的不同观点进行辩论。

《公司法》课程教学大纲

《公司法》课程教学大纲课程代码:041441002课程英文名称:Corporation Law课程总学时:56 讲课:56 实验:0 上机:0适用专业:法学专业大纲编写(修订)时间:2010.7一、大纲使用说明(一)课程的地位及教学目标《公司法》是各校法学专业开设的一门培养学生具有公司实务能力的主干专业必修课,是从法律的角度研究公司如何设立、如何组织和管理、如何规范运行的课程。

该课程以讲授公司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为核心内容,讲求理论性和应用性的结合,既注重理论知识的系统性、全面性,又注重公司法具体制度及其实际应用问题。

通过本课程学习,要求学生达到以下要求:1. 掌握以企业和公司为核心内容的市场经济主体的基本理论、原则和制度以及有关的基本知识;2. 具有从法律的角度研究公司如何设立、如何组织和管理、如何规范科学运行的能力;3. 能够在实践中灵活地运用法律规定分析和处理有关公司法律实务问题的能力。

(二)知识、能力及技能方面的基本要求1.基本知识:掌握公司的概念、特征及分类,有关公司的立法及原则,并重点掌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股份的发行和转让,公司债券的发行和转让以及公司财务会计的有关法律规定。

2.基本能力与技能:通过本课程的教学,教师在教授学生系统掌握法学的基本知识及相关专业方面知识的同时,还要培养学生适用所学专业知识,解决民事、经济交往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学生将来学习和从事企业公司法律顾问实务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

(三)实施说明1.教学方法:课堂讲授中以我国现行《公司法》和其它关于公司方面的单行法规、条例为依据,从公司的组织、行为和责任等几个方面,全面掌握公司法的基本原则与理论,掌握我国公司法的基本精神;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理论讲述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教学,旨在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完成本门课程的学习任务之后,学会运用公司法理论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采用启发式教学,培养学生思考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和鼓励学生通过实践和自学获取知识,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增加讨论课,调动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

课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教案

课程名称安全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学时分配总学时:4 讲授:4课程类别必修课(√ ) 选修课( ) 公选课( ) 实验:授课专业安全授课班级一般工种培训课堂讨论: 0 任课教师时中朋职称习题课: 0 选用教材培训大纲机动:教学目的要求熟悉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严格执行“三大规程”的自觉性,杜绝“三违”现象。

教学重点难点重点: 1.法律基础知识 2.煤矿安全生产方针难点: 1.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2.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参考书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培训中心审阅意见负责人年月日授课章节安全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教学目的学习相关法律基础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水平。

重点与难点教学重点 1.法律的概念与特征2、违法的构成3、法律制裁教学难点1、违法和犯罪的区别 2、重大责任事故罪教学方法讲授与案例相结合、启发式教学、讨论法、任务驱动法教学手段板书、讲述、多媒体课件教学过程时间分配教学内容学时数一、煤矿安全生产现状0.5二、煤矿安全生产方针0.5三、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四、企业规章制度 1五、结合我矿实际谈安全工作 1教学过程设计1)讲解基础知识点,指导学员将考核重点难点作好记录。

2)课堂提问检查课堂效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利用课后思考题和考试题库习题加强巩固学员掌握重点难点。

实验思考题及作业题我矿的企业规章制度有那些?教后感教学内容教法提示及备注第一节煤矿安全生产现状煤炭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煤炭在我国一次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中始终占70%左右。

这个数字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仍将是我国的主要能源。

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原煤产量由改革开放初期的6亿吨左右,提高到“九五”期间的13亿吨以上,成为世界上第一产煤大国。

2007年全国原煤产量25.23亿吨。

一、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现状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强化灾害治理,使全国煤矿安全事故逐渐下降,安全生产状况逐步趋向好转。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及各类假期政策与规章制设计PPT学习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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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作用 “累计工作时间”是确定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
时间长短的依据(见《条例》第三条,《办法》 第4、6条)
3. 确认(核定)“累计工作时间”的途径: (1)社保缴费年限; (2)人事档案记载; (3)离职证明; (4)劳动合同或其它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5)存疑的,可协商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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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保部复函的有关规定
2009年4月15日,人保部办公厅答复上海市人保局 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 复函(人社厅函〔2009〕149号)
第一条:对《实施办法》第三条中的“职工连续 工作满12个月以上”作出了解释,即“既包括职工 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 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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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单 位的规章制度经过员工签收,是 合法有效的;而张某提供的请假 条并没有按照单位《员工手册》 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不合法, 应视为旷工。 根据法律的规定,
单位在合法证据证明员工严重违 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情况下 是可以单方解第17除页/共3劳2页 动合同关系的。 劳动仲裁委员会据此支持了单位
3.《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19条作出相同规定。但 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的解释(见《条例》54条 2款)与《办法》有所不同,广东规定不包括:①加 班工资;②特殊津贴;③法定的福利待遇收入等。
第12页/共32页
(八)职工未休年休假应按哪种标准支付补偿
依《条例》和《办法》第10条规定,主要有两个补偿标 准:
焦点:王某究竟应享受多少天带薪假期?是否 应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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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案例
某公司以张某连续旷工12日为由,单方面解除 了张某的劳动合同,并办理了退工手续。张某遂 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金。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张某拿出了自己手 写的请假条以及部门经理的批准证明,用以证明 这期间属于请事假而非旷工;而用人单位则出具 了经过张某签收的《员工手册》。该《员工手册》 明确规定了员工的请假批准程序:“员工一次性 请假1天以内的,由部门主管审批;一次性请假3 天以内的,由部门经理审批;一次性请假5天以内 的,由部门总管审批;一次性请假7天以内的,由 公司分管领导审批;一次性请假8天以上的,由总 经理批准,否则,视为旷工。”同时还规定: “连续旷工10天以上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可 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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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律制度教案
篇一: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2(教案)
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
(2.1国有独资公司和一人有限公司;2.2股份有限公司)
导入:宝洁
一、学生:案例剖析
二、国有独资公司和一人有限公司
(一)国有独资公司
我国《公司法》上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与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比较起来国有独资公司具有以下特点:
1、国有独资公司的发起人只能是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担任,而有限责任公司则没有限制;
2、在股东人数上,国有独资公司是国家独股,而有限
责任公司是2~50人;3、章程制定的办法上,国有独资公司有国家授权机构或部门制定或董事会制定;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则是由股东会制定;
4、最低注册资本上,国有独资公司没有限制,且实践中一般远远大于一般有限公司的要求;
5、股权的表现形式,和一般有限公司不同国有独资公司没有股权证书或投资证明书;
6、在股权的转让上,国有独资公司的股权转让必须由国家授权机构部门来进行审批;
7、在机构设置上,国有独资公司不设立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来进行股东会的部分职权;董事会成员为3-9人,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委派或更换。

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8、在监督权上,国有独资公司没有监事会,由国家授权机构或部门来依法行使对于国有资产的监督;
9、国有独资公司必须设立职工代表大会;
(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
司(公司法第58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公司或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
应当一次性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物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股份有限公司
(一)概念
由一定人数的股东组成,公司全部资本划分为若干资金相等的股份,股东仅以自己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有两种:
1、发起设立是由公司发起人自己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成立公司。

2、募集设立是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
成立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2-200人,过半数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我国《公司法》中明确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应为在公
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股本总额为公司股票面值与股份总数的乘积。

同时还规定,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3)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江苏(所在地区行政区划)宏大(字号)纺织品(所属行业)有限公司(组织形式))(6)有公司住所。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组成。

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图
(1)股东大会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形式分为年会和临时会两种。

年会即每年按时召开一次。

临时会是指年会以外遇到特殊情况依法召开的大会。

我国《公司法》规定了召开临时会的5种情况:(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人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股本总额的1/3时;(3)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上述5
种情形,只要有一种出现,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股东大会的决议分为特别决议和一般决议。

特别决议是指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解散和修改公司章程所作的决议。

在此之外的决议为一般决议。

特别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一般决议只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2)董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

董事会由5-19人组成。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3)经理(4)监事会
四、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有限责任公司的比较
(一)
篇二:第三章公司法律制度
导读
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由法定数额股东组成,向社会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经济组织。

公司作为企业的一种特殊形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其作用越来越突出。

现代经营管理者应当了解我国公司法对我国公司形式的规定,知道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什么是国有独资公司,什么是股份有限
公司,这些公司在我国如何设立,它们的组织机构、运行原则是什么,什么是一人公司,公司股票、股份、公司债券的怎样发行,等等。

学习目标
公司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公司法的概念
公司法是调整公司设立、组织及其对内对外活动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主要规定公司的种类,公司设立的条件和程序,公司内部的组织机构,公司内部外部
的权利、义务以及公司在变更、解散和清算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关系。

(二)公司法特征
(三)公司法的作用
公司法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块重要的法
律基石。

公司法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规范市场主体的组织行为,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利于加快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步伐,明晰产权关系,完善企业法人制度;有利于加快市场体系的培养和完善,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从而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有利于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真正实现政企分开,从而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公司的分类
(一)
公司的法定分类
(二)公司的学理分类
1.根据信用基础不同分类
2.按资本筹集方式及出资转让方式不同分类
(1)封闭式公司。

是指根据公司法成立的股东人数有法定限制、不能对外发行股份、股东的出资证明不是有价证券且不能在股票市场上自由流通的公司。

所以这类公司又称为少数人公司、不上市公司、私公司。

(2)开放式公司。

是指可以公开募集股份并且发行股票,股票作为有价证券可以在证券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公司。

所以这类公司又称为多数人公司、上市公司、公公司。

3.根据公司国籍不同分类
根据国籍不同,公司可以分为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多国公司。

4.根据一个公司对另一个公司的控制与依附关系分类
根据一个公司对另一个公司的控制与依附关系不同,公司可以分为母公司、子公司。

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共同特点是两者都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子公司虽然依附于母公司,但一般情况下它是独立的法人。

5.根据公司管辖系统分类
根据管辖系统不同,公司可以分为本公司和分公司。

本公司又称总公司。

分公司是本公司所管辖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二节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概述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
有限责任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一)设立条件
(二)设立程序
(三)分公司与子公司的设立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分公司是总公司管理的一个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

但分公司可以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民事责任由设立分公司的总公司承担。

设立分公司有两种情况:在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就所设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在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再设立分公司的,应当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一)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
篇三:第三章公司法律制度学案4
第三章第二节有限责任公司
1、理解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理解国有独资公司
课程学习
四、一人公司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2、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制定。

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6、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
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五、国有独资公司
(一)1、概念
2、特点
(二)组织机构
1、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行使股东会职权。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授权公司董事会行
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

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2、未经国家授权的机构或授权的部门同意,(公司的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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